村庄规划编制思路

2022-09-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村庄规划编制思路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研究

【摘要】合理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它是在空间资源保护、空间要素统筹、空间结构优化、空间效率提高、空间公平等方面取得突破的新构想。乡村规划作为我国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支持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促进村庄空间的合理布局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如何合理有效地对村庄进行规划编制,就成为了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多规合一

0.引言

国家历来非常重视协调统一发展,为了更好地建设小康型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乡村发展,根据乡村实际,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强规划和引导。乡村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性较高的工作,涉及的内容和学科众多,为了保证规划编制的合理性,需要依靠科学的编制思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编制方法,并使之符合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合理性。

1.村庄规划编制概述

要充分考虑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形势的变化,切实完成相应的工作计划,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认识:(1)充分考虑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形势变化,加强村庄规划。村庄建设促进了村镇发展目标的实现;(2)通过良好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等不同因素的综合运用,使村庄规划方案更加完善,实现土地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土地利用的顺利实施。为乡村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科学指导,丰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过程中所需的参考信息。

2.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方向

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就是要解决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土地整备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补充,可以促进乡村发展的现代化,实现乡村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的全面重构。国土空间规划要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区域一体化为基础。相关部门要按照乡村文明、产业繁荣、生活富裕、生态宜居的要求,把握乡村振兴的规划方向,引导乡村建设在文化、环境治理、生态等方面有序有效地发展。另外,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要在乡村推行特色農业,构建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发展模式。为此,在编制乡村基本规划时,应及时制订村庄空间管理、发展与控制规划,积极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居民生活条件,营造和谐的乡村人文环境,形成“分区分类”“区域统筹”的多层次乡村空间体系。同时,相关部门应结合乡村建设现状,从技术引进、资金支持等方面,设计适合乡村发展的空间规划改造项目,改善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而在每个村庄规划中,相关部门要结合具体的地域空间规划方法,分析乡村人口资料、乡村区位和产业趋势的变化,尊重地区特点,注意配合乡村振兴规划。

3.村庄规划编制方面的存在问题分析

3.1缺乏统筹规划

有的村庄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只关注自身发展,而忽视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重要性,导致规划状态不佳,间接增加了相关问题的发生率,给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提升中带来了制约作用。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对村庄的实际情况和整体规划的综合考虑,往往仅作单一的发展规划。因而,村庄规划工作效果不佳,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存在着公共设施布局混乱、利用不足等现象,与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不符。

3.2过分强调产业规划

有的村庄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往往重视工业产业规划,而忽视规划建设的其他方面,导致规划方案的适用性较差,影响了村庄建设发展质量,整体方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此同时,由于过分强调产业规划的作用,村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够重视,工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就会下降,无形中使村庄规划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增大,对农村经济的长期影响减弱。

3.3缺乏系统性思维

有的村庄在编制规划时,往往只关注眼前利益,不形成系统思考,不考虑未来发展前景,造成规划质量不高,对后续工作缺乏科学指导。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是很困难的。对计划的作用有一定的限制。缺乏良好的系统思维,在实践中也会使村庄环境治理效果不明显,未能体现整体治理思想,降低了规划方案应用的质量,给其工作水平提升带来了制约,需要找出行之有效的策略加以处理,避免规划编制问题的影响范围扩大,为村庄建设效果的不断提高和发展水平等提供专业支持。

4.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研究

4.1建立村庄规划师驻村制度

建立村庄规划员入村制度,首先可以将村庄规划的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规划图和文字,便于村民积极参与村庄管理,以此来推进规划成果实施。

第二,建立村庄规划师驻村制度,鼓励规划者进驻,整合各方的信息和意愿,为上、下位规划的传导提供解决思路。而驻村规划员制度则是多元制衡权能配置结构的重要基础,驻村规划师作为多方主体的利益协调者,可以有效地促进规划实施。

另外,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最低要求是让村民知道哪些地方可以建,哪些地方不能建。针对这一点,相关规划者应明确村庄用地控制规划与建设控制的要求,将变更规划作为农村建设项目用地控制和规划许可发放的依据。

4.2制定完善的用地分类标准

可以说,土地利用分类涉及多个方面,亟待解决。在原有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无论是城乡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还是村土规划,都无法完全适应新时代全面要素保护发展的要求。我国农村土地规划体系缺乏对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不能指导村庄的建设发展,而城乡规划体系过分强调建设用地,不利于农地的生态利用。对此,建议在制定新的土地分类方法,准时做到“互相借鉴,优化完善”。

通过对社会经济与自然属性的综合考虑,结合现行空间规划体系的工作思路,可以看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原则,即城乡发展必须立足于同一。对此,用地分类体系建议可以按“三步走”构建:首先,将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农地、生态用地三大类;对土地的定义和分类原则进行统一编码;最后结合最新的“三调”资料,完成优化分类,建立对比关系。

4.3明确乡村规划定位明晰乡村地区规划定位

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乡村规划是优化我国土地总体规划格局的重要途径。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乡村振兴规划需要对乡村规划进行预定义。首先,确立“全类型要素 + 全区域空间”的规划编制对象,全面划分农村土地,统一山地、森林、农田、湖泊等自然资源,统一规划,巩固环境规划成果。以及资源安全。该村庄为农村上级规划对象,属“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对此,相关部门应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合理布局乡村产业发展,将旅游、乡村建设、土地利用等核心要素結合起来,引导和规范区域空间整治。

3.4借助国土空间规划改善农村空间布局

通过对区域专项规划的研究,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完成乡村空间布局,进而推动乡村规划的编制。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业、农村建设和自然资源条件,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划定农村生态、农业、基础设施等功能建设空间。

(1)结合各种专项规划用地需求分析农村空间平衡,按照减少流动规划标准优化乡村土地布局,开展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住房、产业发展、文化传承。而相关部门在完善乡村空间布局,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时,必须立足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筑牢乡村生态屏障。

(2)根据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完善空间管制边界划分。要及时划定重点交通主干道和高压走廊的工业用地,划定城市二次建设用地。另外,要整合农村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基地的空间布局和规划,在乡村节点设置公共服务设施。

(3)在调整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后,采用多规划融合分析,保证农村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如农村以生态空间为主导功能区,农业空间应预留灵活空间,确保现有农村空间布局对土地空间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土地开发等具有积极意义。另外,相关部门要适时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模式,减少农村建设用地,着力实现农村空间的有效开发。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思考,可以有效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的效率,完善相关规划,更好地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保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以,在提高国土空间规划水平、拓宽农村建设发展思路的过程中,必须更加重视规划编制,推动相关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满足新农村科学建设要求,并达到规划编制利用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麻春晓,黄莉玲.全域协调思路下旅游型村庄规划编制方法与实践[J].广西城镇建设,2021(03):24-29.

[2]王夏琰.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J].农村实用技术,2021(01):169-170.

[3]马长凤,马长立.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思考[J].房地产世界,2020(24):26-28.

[4]徐文洁.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探讨[J].小城镇建设,2020(07):36-40.

[5]张灵芝,曾毓隽.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的思考与探究[J].城市建筑,2019(19):136-139.

作者:王星

第2篇: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研究

摘要:合理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它是在空间资源保护、空间要素统筹、空间结构优化、空间效率提高、空间公平等方面取得突破的新构想。乡村规划作为我国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支持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促进村庄空间的合理布局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如何合理有效地对村庄进行规划编制,就成为了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多规合一

引言

国家历来非常重视协调统一发展,为了更好地建设小康型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乡村发展,根据乡村实际,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强规划和引导。乡村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性较高的工作,涉及的內容和学科众多,为了保证规划编制的合理性,需要依靠科学的编制思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编制方法,并使之符合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合理性。

1.村庄规划编制概述

要充分考虑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形势的变化,切实完成相应的工作计划,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认识:(1)充分考虑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形势变化,加强村庄规划。村庄建设促进了村镇发展目标的实现;(2)通过良好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等不同因素的综合运用,使村庄规划方案更加完善,实现土地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土地利用的顺利实施。为乡村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科学指导,丰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过程中所需的参考信息。

2.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方向

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就是要解决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土地整备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补充,可以促进乡村发展的现代化,实现乡村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的全面重构。国土空间规划要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区域一体化为基础。相关部门要按照乡村文明、产业繁荣、生活富裕、生态宜居的要求,把握乡村振兴的规划方向,引导乡村建设在文化、环境治理、生态等方面有序有效地发展。另外,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要在乡村推行特色农业,构建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发展模式。为此,在编制乡村基本规划时,应及时制订村庄空间管理、发展与控制规划,积极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居民生活条件,营造和谐的乡村人文环境,形成“分区分类”“区域统筹”的多层次乡村空间体系。同时,相关部门应结合乡村建设现状,从技术引进、资金支持等方面,设计适合乡村发展的空间规划改造项目,改善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而在每个村庄规划中,相关部门要结合具体的地域空间规划方法,分析乡村人口资料、乡村区位和产业趋势的变化,尊重地区特点,注意配合乡村振兴规划。

3.村庄规划编制方面的存在问题分析

3.1缺乏统筹规划

有的村庄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只关注自身发展,而忽视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重要性,导致规划状态不佳,间接增加了相关问题的发生率,给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提升中带来了制约作用。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对村庄的实际情况和整体规划的综合考虑,往往仅作单一的发展规划。因而,村庄规划工作效果不佳,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存在着公共设施布局混乱、利用不足等现象,与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不符。

3.2过分强调产业规划

有的村庄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往往重视工业产业规划,而忽视规划建设的其他方面,导致规划方案的适用性较差,影响了村庄建设发展质量,整体方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此同时,由于过分强调产业规划的作用,村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够重视,工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就会下降,无形中使村庄规划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增大,对农村经济的长期影响减弱。

3.3缺乏系统性思维

有的村庄在编制规划时,往往只关注眼前利益,不形成系统思考,不考虑未来发展前景,造成规划质量不高,对后续工作缺乏科学指导。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是很困难的。对计划的作用有一定的限制。缺乏良好的系统思维,在实践中也会使村庄环境治理效果不明显,未能体现整体治理思想,降低了规划方案应用的质量,给其工作水平提升带来了制约,需要找出行之有效的策略加以处理,避免规划编制问题的影响范围扩大,为村庄建设效果的不断提高和发展水平等提供专业支持。

4.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研究

4.1建立村庄规划师驻村制度

建立村庄规划员入村制度,首先可以将村庄规划的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规划图和文字,便于村民积极参与村庄管理,以此来推进规划成果实施。

第二,建立村庄规划师驻村制度,鼓励规划者进驻,整合各方的信息和意愿,为上、下位规划的传导提供解决思路。而驻村规划员制度则是多元制衡权能配置结构的重要基础,驻村规划师作为多方主体的利益协调者,可以有效地促进规划实施。

另外,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最低要求是让村民知道哪些地方可以建,哪些地方不能建。针对这一点,相关规划者应明确村庄用地控制规划与建设控制的要求,将变更规划作为农村建设项目用地控制和规划许可发放的依据。

4.2制定完善的用地分类标准

可以说,土地利用分类涉及多个方面,亟待解决。在原有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无论是城乡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还是村土规划,都无法完全适应新时代全面要素保护发展的要求。我国农村土地规划体系缺乏对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不能指导村庄的建设发展,而城乡规划体系过分强调建设用地,不利于农地的生态利用。对此,建议在制定新的土地分类方法,准时做到“互相借鉴,优化完善”。

通过对社会经济与自然属性的综合考虑,结合现行空间规划体系的工作思路,可以看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原则,即城乡发展必须立足于同一。对此,用地分类体系建议可以按“三步走”构建:首先,将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农地、生态用地三大类;对土地的定义和分类原则进行统一编码;最后结合最新的“三调”资料,完成优化分类,建立对比关系。

4.3明确乡村规划定位明晰乡村地区规划定位

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乡村规划是优化我国土地总体规划格局的重要途径。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乡村振兴规划需要对乡村规划进行预定义。首先,确立“全类型要素 + 全区域空间”的规划编制对象,全面划分农村土地,统一山地、森林、农田、湖泊等自然资源,统一规划,巩固环境规划成果。以及资源安全。该村庄为农村上级规划对象,属“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对此,相关部门应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合理布局乡村产业发展,将旅游、乡村建设、土地利用等核心要素结合起来,引导和规范区域空间整治。

4.4借助国土空间规划改善农村空间布局

通过对区域专项规划的研究,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完成乡村空间布局,进而推动乡村规划的编制。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业、农村建设和自然资源条件,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劃定农村生态、农业、基础设施等功能建设空间。

(1)结合各种专项规划用地需求分析农村空间平衡,按照减少流动规划标准优化乡村土地布局,开展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住房、产业发展、文化传承。而相关部门在完善乡村空间布局,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时,必须立足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筑牢乡村生态屏障。

(2)根据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完善空间管制边界划分。要及时划定重点交通主干道和高压走廊的工业用地,划定城市二次建设用地。另外,要整合农村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基地的空间布局和规划,在乡村节点设置公共服务设施。

(3)在调整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后,采用多规划融合分析,保证农村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如农村以生态空间为主导功能区,农业空间应预留灵活空间,确保现有农村空间布局对土地空间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土地开发等具有积极意义。另外,相关部门要适时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模式,减少农村建设用地,着力实现农村空间的有效开发。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思考,可以有效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的效率,完善相关规划,更好地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保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以,在提高国土空间规划水平、拓宽农村建设发展思路的过程中,必须更加重视规划编制,推动相关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满足新农村科学建设要求,并达到规划编制利用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麻春晓,黄莉玲.全域协调思路下旅游型村庄规划编制方法与实践[J].广西城镇建设,2021(03):24-29.

[2]王夏琰.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J].农村实用技术,2021(01):169-170.

[3]马长凤,马长立.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思考[J].房地产世界,2020(24):26-28.

[4]徐文洁.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探讨[J].小城镇建设,2020(07):36-40.

[5]张灵芝,曾毓隽.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的思考与探究[J].城市建筑,2019(19):136-139.

作者:王星

第3篇:均质化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的思路与方法分析

摘要:环境是社会最为关注内容之一,由于农村工业化企业较少,所以环境比较清新,但是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也有所提升,农村工业化企业逐渐增多,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环境也污染也逐渐严重,所以对村庄环境合理整治规划,对农村有环境有重要价值。文中首先论述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的意义,分析整治规划思路,重点分析环境整治规划方法,为文章提供理论基础。

关键词:均质化;三类空间分布;多要素统筹

前言: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剧了环境污染。很多工业企业在农村发展,导致农村环境污染严重,但是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所以对于村庄而言,环境合理整治具有重要意义,控制环境污染,还给村民干净优雅的居住环境,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立[1-2]。

1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的意义

在整治规划村庄环境之后,村庄容貌会更加整洁,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和垃圾能够得到有效治理,村民整体容貌能够得到整治,保洁基础制度能够得以建立。在经过环境整治之后,村民生活环境得以优化,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环境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空气质量和环境质量都得到提升[3-4]。在规划村庄环境之后,村庄文化逐渐得到发扬,村庄建筑都具有村庄特色,村庄河道、道路、农院、农田都得到合理规划。公共设施更加齐全,其中包含文化体育、给水排水、清洁能源等设施,具有非常完善的设施。在各个方面都能够更加齐全,可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利于村庄经济和文化发展,对村庄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

2整治村庄环境思路

2.1整治生活垃圾

为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为使生活垃圾收入设施更加标准,需要提升保洁人员专业水平,所以对于保洁工作人员需要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其职业素养。在村庄内需要将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定点倾倒,提倡在倾倒垃圾过程中,需要将生活垃圾到入制定地点,将垃圾合理分类。垃圾点之间距离在100米以内,垃圾点位置需要在居民较少的绿化一侧。垃圾点不能选择广场入口或者路口等地点,对整体美观有一定影响。所选择的垃圾场地要使硬质场地,避免出现渗透污染。在处理垃圾过程中,需要做到集中处理。

2.2系统之间相互衔接

村庄各系统之间如果不同衔接良好,就会导致管控受到限制,所以各个系统之间需要做好无缝衔接。道路系统绿化边界道路系统绿化的边界位于沿路绿化带与农田之间,形式宜采用边沟、砖瓦拼接、仿制木桩等样式。优先选用生态化边沟,也可采用树脂、水泥砂浆、混凝土等材料,边沟外部宽度不得超过0.3米,以矩形、斗型、U型为宜;三级河道绿化边界以田埂路作为边界。田埂路应高于两侧农田,宽度0.5-1米为宜。田埂路应平整,承担旅游功能的田埂路可适度硬化;四级河道绿化边界采用边沟样式,宜采用树脂、水泥砂浆、混凝土等材料,一体成型,便于施工,边沟外部宽度不得超过0.3米,以矩形、斗型、U型为宜。在选择边界范围过程中,东侧、西侧、临路、临河的边界应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直达丰产沟;边界样式栅栏或仿木木桩材料等体现乡土特征的材料为宜,不得采用城市化特征的样式。各系统南北向断面组合形式农院-自留地-道路-农田绿化带宽度:3-5米,植物位置:乔木距离路面1米,市政设施:杆线位于道路两侧绿化带外边缘;路灯距离路面1米;污水管位于屋后,给水管位于绿化带内;农院-道路-农院绿化带宽度:北侧1-2米;南侧距离农院较近,弹性控制。植物位置:避免乔木干扰杆线,选用小型乔木,乔木距离路面1米。市政设施:杆线分布道路两侧绿化带外边缘;污水管位于屋后,给水管位于绿化带内。

2.3整治乱堆乱放

强化对乡村容貌管理,对于乱写乱画现象需要全面清理。对于乱推再杂物和散养畜禽等情况,需要合理政治。对于对乡村面貌产生不良影响的违章建筑物,需要进行政治,需要保证限制宅基地有序堆放,房前和屋后保持整潔干净。对于电信和电力等线路需要采用架空式,保证杆线整齐排列。

2.4植物引导原则配置

优先选用适应大豫镇土壤气候条件的本土植物品种。(1)大型乔木:大型乔木布置在道路两侧,应选用高大、挺拔、树冠较高的树种,如杉树类、榉树类。(2)小型乔木:小型乔木多布置在农院前、庭院中,可选用色彩丰富的树种,如紫薇、海棠、红枫等,或选用苹果、桃树等果树。(3)滨水乔木:宜选用亲水耐水、树形优美的乔木,如柳树、高杆女贞。(4)灌木:应选用耐修剪、易维护、成片效果好的树种,如女贞、石楠、黄杨等。(5)地被植物:宜选用耐修剪、易维护、成片效果好的树种,如百慕大、黑麦草等。滨水绿化可选用黄金菊、美女樱、葱兰等植物,具有较好的景观性。

2.5农村小院建设指导

除入户路外,自留地不得硬化。鼓励在自留地内增植小型乔木、果树,改善景观。在选择建设地址过程中,也需要遵循一定原则,位于规划发展村庄内;临近已有集镇、重要道路,方便生活;尽量利用一般农田,少占用基本农田。在布局过程中,也需要遵循一定原则,集中安置点的民居组团宜采用阵列式布局,节约用地,便于设施布局;集中安置点可围绕村民服务中心、中心公园、村民广场等公共设施布局。在设置乡村小院过程中,现代风格和传统风貌均可,不得贪大、求洋、求怪。不得建设:四坡顶、欧式立柱、过于艳丽的色彩、多边形房间等样式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样式;鼓励村民利用压印地坪、青砖等特色化材铺装;鼓励村民在庭院内布置景观花池,提升庭院景观。

2.6农院系统管控

大豫镇农院多呈方形,农院与道路之间保留有自留地。农院内建筑为单独主房或主房+辅房的形式。农院系统的现状问题主要包括:(1)农院之间间距过大,浪费用地;(2)部分新建农院位置缺少控制,过于临近道路,影响道路景观;(3)辅房布置无序、占用农田;辅房内布置副业、厨卫功能,影响乡村环境;(4)建筑风貌需要引导提升;(5)庭院硬质化铺装过多,铺装质量较差,需要引导提升;(6)自留地景观风貌较差。在面积和形态也有一定要求,新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根据村民生活习惯,农院宜为长方形,以南北长15米、东西长13.5米左右为宜。位置和退线要求,宅基地北侧宜与现有农院保持平齐。宅基地退让道路绿化带不得低于2米。退让的空间可作为该户村民的自留地。农院之间的间距,农院应集中布置、边界直接相接,以节约用地。

3整治村庄环境方法

想要使村庄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最为重要的是增强环保意识,农村是人们生活家园,每一寸土地都需要得到居民重视,村民需要将整治村庄作为自己义务,需要在思想上让村民有保护环境意识。

首先强化宣传力度,让村民对环保有一定意识。例如,村长可以通过播放与保护环境有关内容,播放内容包含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和对身体健康产生的危害情况,让村民能够了解环境遭到污染后,会对居民产生危害,尤其是发生污染的水,会导致人体发生癌变,如果癌细胞扩散,就会对生命造成威胁[5]。除此之外,可以组织村民参加一些环保方面的活动,相关管理人员可以组织环保知识讲座,对现如今村庄存在环保方面问题进行分析,村民如果能够生活在干净的环境中,就会增加保护环境意识,为生活努力奋斗。专家在讲解环保知识的同时,可以普及给村民一些成功案例,让村民能够更加拥有信心,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每一个村庄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底蕴,所以在整治村庄环境过程中,需要以村庄环境特征为主,根据村民生活习惯和居民喜好,合理整治村庄环境。在整治环境进程中,将村庄文化融入其中,对村庄日后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结语

综上所述,村庄环境在政治规划过程中,可以使村民环保意识得到提升,让村民能够从自我做起,农村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也能够使经济结构得以持续,打造成为最有特色的生活环境,让村民生活感到更加舒适。由于乡村环境良好对村民具有重要意义,在大的层面上分析,可以促进现代化进程,所以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要提升村民环保意识,对居民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希望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村庄环境可以得到整改,促进现代化村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洲、朱振通、程红波."去设计化"思路在乡村环境整治中的运用——以浙江天台后岸村为例[J].中国园林,2020,036(S02):6.

[2]王怡鶴、黄玲、高源、陈晓东、高舒琦.时空视角下白洋淀村庄空间规划与治理探索——以淀中四村为例[J].城市规划,2020,044(010):9.

[3]郭杰,陈鑫,赵雲泰,等.乡村空间统筹治理的村庄规划关键科学问题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20,034(005):10.

[4]褚家佳.乡村振兴背景下苏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现状,成因及对策[J].江苏农业科学,2020,048(001):4.

作者:张翔

第4篇:村庄规划编制资料评审

XXX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资料评审意见表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A6电话:0871-5716406

XXX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资料评审会签到表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A6电话:0871-5716406

第5篇: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建村[2013]1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的精神、指导各地结合农村实际提高村庄整治水平,我部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组织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7日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质量,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庄整治规划是村庄规划广泛应用的重要类型之一,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 村庄整治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在村庄内予以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整治规划应在村庄内予以公布。

第五条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编制人员应熟悉农村情况。[1]

第二章 编制要求

第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

第七条 尊重现有格局。在村庄现有布局和格局基础上,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持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方便村民生产,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避免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

第八条 注重深入调查。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

第九条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求和村庄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第十条 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包大揽。[1]

第三章 编制内容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要按依次推进、分步实施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确定规划内容和深度,首先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按照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要求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 在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村庄安全防灾整治:分析村庄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提出排除隐患的目标、阶段和工程措施,明确防护要求,划定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各类灾害的措施和建设要求,划定洪水淹没范围、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区域;明确村庄内避灾疏散通道和场地的设置位置、范围,并提出建设要求;划定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位置、容量;建立灾害应急反应机制。

(二)农房改造:提出既有农房、庭院整治方案和功能完善措施;提出危旧房抗震加固方案;提出村民自建房屋的风格、色彩、高度控制等设计指引。

(三)生活给水设施整治:合理确定给水方式、供水规模,提出水源保护要求,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确定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走向、管径等。

(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提出现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确定村内道路的选线、断面形式、路面宽度和材质、坡度、边坡护坡形式;确定道路及地块的竖向标高;提出停车方案及整治措施;确定道路照明方式、杆线架设位置;确定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位置;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

第十三条 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引导分类利用,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实现就地减量;对露天粪坑、杂物乱堆、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提出整治要求和利用措施;确定秸秆等杂物、农机具堆放区域;提出畜禽养殖的废渣、污水治理方案;提出村内闲散荒废地以及现有坑塘水体的整治利用措施,明确牲口房等农用附属设施用房建设要求。

(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确定雨污排放和污水治理方式,提出雨水导排系统清理、疏通、完善的措施;提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整治、建设方案,提出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及建议;确定各类排水管线、沟渠的走向,确定管径、沟渠横断面尺寸等工程建设要求;雨污合流的村庄应确定截流井位置、污水截流管(渠)走向及其尺寸。年均降雨量少于600毫米的地区可考虑雨污合流系统。

(三)厕所整治:按照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提出户厕及公共厕所整治方案和配建标准;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建造和卫生管理要求。

(四)电杆线路整治:提出现状电力电信杆线整治方案;提出新增电力电信杆线的走向及线路布设方式。

(五)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合理确定村委会、幼儿园、小学、卫生站、敬老院、文体活动场所和宗教殡葬等设施的类型、位置、规模、布局形式;确定小卖部、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规模。

(六)村庄节能改造:确定村庄炊事、供暖、照明、生活热水等方面的清洁能源种类;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提出房屋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缺水地区村庄应明确节水措施。

第十四条 在提升村庄风貌方面,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庄风貌整治:挖掘传统民居地方特色,提出村庄环境绿化美化措施;确定沟渠水塘、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码头驳岸等的整治方案;确定本地绿化植物种类;划定绿地范围;提出村口、公共活动空间、主要街巷等重要节点的景观整治方案。防止照搬大广场、大草坪等城市建设方式。

(二)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提出村庄历史文化、乡土特色和景观风貌保护方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区;确定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案。防止拆旧建新、嫁接杜撰。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可提出农村生产性设施和环境的整治要求和措施。 第十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项目库,明确项目规模、建设要求和建设时序。

第十七条 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鼓励规划编制单位与村民共同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重整治建设、轻运营维护管理。[1]

第四章 编制成果

第十八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整治,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地方村庄整治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

第十九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原则上应达到“一图二表一书”的要求。 第二十条 “一图”主要包括:

(一)整治规划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 村庄用地布局方面:明确村庄内各类用地规划范围。

安全防灾方面:标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范围、防护范围、防护要求;河流水体防洪范围;村内避灾疏散道路走向、避灾疏散场地的范围。

给水工程方面:标明给水水源位置、应急备用水源位置、保护范围;给水设施规模、用地范围;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提供给水工程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道路整治方面:标明各类道路红线或路面位置、横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及标高;路灯及其架设方式;停车场地的位置和范围。

环境卫生方面:标明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转运场、公共厕所等)、集中畜禽饲养场、沼气池等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提供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排水工程方面:标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用地范围;排水管(渠)走向、尺寸和主要控制标高;截流井位置、标高。标明水面、坑塘及排水沟渠位置、宽度、主要控制标高;提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电杆线路整治方面:标明电力、电信线路的走向;电力电信设施的用地范围。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标明公共活动场所的范围;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用地范围。 绿化景观方面:标明主要街巷、村口、水体及公共活动空间等重要节点的整治范围;提供重要节点整治示意图、绿化配置示意图、地面铺装方式示意图、水体生态护坡、硬质驳岸等的整治示意图。

文化保护方面:标明重点保护的民房、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位置和四至;划定保护区的范围;提供保护要求示意图。

主要整治项目分布图:标明整治项目的名称、位置。

村域设施整治方面:标明村域各生产性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类型、规模和整治措施。

第二十一条 “二表”主要包括:

(一)主要指标表:包括村庄用地规模、人口规模、户数、各类用地指标。

(二)整治项目表:包括整治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建设要求、经费概算、总投资量以及实施进度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 “一书”是指规划说明书,内容包括:村庄现状及问题分析,附现状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整治项目内容和整治措施说明;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1]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编制要点(试

行)

1 总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结合我省各县(市、区)的实际,规范我省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内容深度,提高我省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质量,特制定《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2 村庄布局规划的归属和作用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用于指导县(市、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应单独编制。 1.3 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1.4 指导思想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统筹、社会服务统筹、基础设施统筹”的指导思想。

1.4.1“因地制宜、宏观调控、统筹发展、规模适度”;

1 1.4.2 遵从农民意愿,适度集中。 1.5 规划原则

1.5.1 依托城镇,城乡统筹; 1.5.2 集约用地,提高效率; 1.5.3 规划引导,重点倾斜; 1.5.4 产业支撑,带动发展; 1.5.5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5.6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5.7 完善功能,改善环境; 1.5.8 尊重自然,保护历史。 1.6 编制依据

1.6.1 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1.6.2 城镇总体规划; 1.6.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6.4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6.5 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或专业规划;

1.6.6 《村镇规划标准》及其它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1.7 本编制要点的适用范围

本规划编制要点适用于我省各县(市、区)域范围内建制镇以下的农村地区的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1.8 本编制要点的解释权

本编制要点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2 2 村庄布局规划要点

2.1 村庄布局规划的作用

编制各县(市、区)域的村庄布局规划,主要用于指导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2.2规划层面划分

村庄布局规划一般分为总体层面和详规层面。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属于总体层面,与县(市、区)域体系规划保持一致;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则属于建设性详细规划层面。

2.2.1 总体层面: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1)、以县(市、区)域城镇体系体系规划为依据,落实县(市、区)域生产力布局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

(2)、以行政区划调整和“拆村并点、生态移民”规划为依据,提出村庄撤并、迁移标准,明确迁移和保留的村庄的名称、地点、人口及用地规模;落实并调整近远期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新型社区的空间布局;

(3)、重点解决各乡驻地、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和新型社区的布点和发展规模;分区拟定村庄的各项建设标准;

(4)、协调安排村庄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拟定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制定共建、共享方案;

(5)、提出区域空间管制规划要求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6)、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2.2.2 详规层面:村庄建设或整治规划

3 (1)、依据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对村庄聚居点进行综合布局规划或整治规划,落实聚居点的各项用地规划,

(2)、重点解决村庄各项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布局;引导村庄进行建设,促进村庄发展;

(3)、统筹安排村庄之间的共享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4)、对一般聚居点提出具体的建设、改造措施;对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房改造进行规划设计。 2.3 村庄具体载体

乡驻地、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新型社区。 依据城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乡驻地的位置和发展规模;

依据“拆村并点、生态移民”规划和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确定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新型社区的位置和规模。 2.4 村庄选址

村庄选址条件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选址的一般性规定。 规划新建的村庄不得在有自然灾害隐患的区段内选址。 2.5 村庄布局

村庄布局应因地制宜,尊重历史,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山林植被、河湖水系等自然条件,妥善保护、延续传统文化和历史遗存。 2.6 配建要求

2.6.1村庄聚居点应按照《村镇规划标准》配置村委会、支部活动室、科技服务点、文化活动室、医疗点、计生服务站、全民健身设施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市政公用设施;

4 2.6.2有条件设置小学、托幼、图书室、敬老院、农贸市场等设施的村庄聚居点,应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的要求进行区域统筹配置。

3 建设规模及用地指标

3.1 人口规模:

3.1.1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分配并复核村庄聚居点的人口规模;聚居点的人口规模控制由各县(市、区)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1.2确定聚居点的人口规模时应当考虑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居住习惯、就业途径、配套条件、耕作方式和耕作半径等因素的影响。

3.1.3应避免不切实际、盲目求大、过分集中而造成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不便;还要避免过于迁就现状,导致布局分散。 3.2 人均用地指标:

3.2.1依据各县(市、区)的村庄建设用地标准自行确定聚居点人均用地指标;

3.2.2新型社区、城郊型村庄聚居点以及从事

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较大的村庄聚居点,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可以取下限;山区、高原的村庄聚居点和一般聚居点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可以取上限。 3. 3 配套设施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按《村镇规划标准》和配套设施的规划规模进行用地控制。

4 住宅建筑规划设计要求

5 4.1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4.1.1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依据各县(市、区)的农房建设标准和当地村民的居住习惯自行确定;

4.1.2农房规划设计中应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建农用机具停放场地、牲畜圈养设施及杂物堆放、凉晒场地。这些辅助面积不能计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4.2建筑形式

住宅建筑的形式应重视对传统建筑文化的继承与延续,塑造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和乡村风光相协调。 4.3建筑设计

村庄聚居点建筑层数大于或等于3层以及单跨跨度大于或等于6米的建筑,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确保村庄建筑的使用安全性。

5 道路规划建设标准

5.1过境公路

严格执行“三部一委”关于绿色通道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各级过境公路的建筑后退红线宽度,禁止夹道建设。 5.2村庄对外联系道路宽度

中心村聚居点的对外主要联系道路,路面宽度宜为6-10米;基层村聚居点的对外主要联系道路,路面宽度宜为4-7米;。 5.3村庄内部道路技术标准

6 中心村聚居点内部主要道路红线宽度宜为7-10米,次要道路红线宽度宜为4-6米,道路铺装率应达到60%以上;基层村聚居点的道路等级可适当降低;

道路线型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避免大挖大填,突出特色。 5.4建设时序

村庄聚居点道路建设应与管线的敷设同步实施。

6 管线工程设施规划

6.1区域共享管线系统

依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共建、共享的基础设施管线系统。

6.2村庄独立的管线系统

参照聚居点的用地布局规划,配置各类管线工程设施。以远期规划规模进行规划配置。 6.3指标及建设规模

依据各类工程规划设计《规范》,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当地的工程设施指标和建设规模

7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7.1区域共享的环境卫生设施

依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共享的环境卫生设施(如垃圾处理场)。

7 7.2村庄独立的环境卫生设施

参照聚居点的用地布局规划,拟定聚居点环境卫生设施的配置要求及配置标准。

8 防灾减灾规划建设

8.1区域防灾

依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细化区域防灾规划,确定防灾抗灾标准,落实区域防灾减灾规划。 8.2防洪

中心聚居点防洪设施按不低于20年一遇的标准进行规划,排涝设施按不低于3-5年的标准进行规划。位于山区的聚居点应设置截洪沟,位于洪淹区的聚居点应设置避灾场地。 8.3消防

聚居点应按消防规范要求留出消防通道,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有条件的聚居点应结合给水管网设置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没有集中供水设施的聚居点应设置消防水池,并配置消防器材。 8.4抗震

聚居点内的新建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现行的抗震设防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对现有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进行评估鉴定,提出抗震加固的措施和建议。 8.5防地质灾害

聚居点应远离滑坡、塌陷等危险隐患地,所有建设工程在设计建设前,

8 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地质勘测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估。 8.6避灾疏散

应将聚居点内的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规划作为灾难发生时的紧急避难场所,并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紧急疏散避难所的人均用地不小于0.5-1.0平方米。

9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建设

9.1保护对象

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各类建、构筑物、传统街巷,规划建设中必须进行严格的保护,均应按原貌保存和修缮;对现已破损的按原貌进行修缮和恢复。 9.2风貌协调

新建建筑物应进行严格的风貌控制,其体量、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风貌协调一致,继承和发扬地方传统建筑文化特色。 9.3文化传统保护

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非物质要素,如:民风民俗、传说、典故、音乐、技艺、饮食等传统文化应进行传承和延续。

10 规划主要成果要求

10.1 符合编制技术规定要求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9 符合四川省的村镇规划编制要求。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与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一致。 10.2 基本内容要求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应包括“三图一书两表”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10.2.1 规划图纸

(1) XX县(市、区)域村庄分布现状图 (2) XX县(市、区)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图

(3) XX县(市、区)域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10.2.1 规划说明书

《XX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说明书》 10.2.1 规划附表

(1).《XX县(市、区)域村庄规划建设标准一览表》

(2).《XX县(市、区)域村庄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10 附录:成果内容深度规定

1. 规划图纸

所有图纸都应以1:10000的测绘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出图比例可以按照表达方便的要求进行调整。

(1) XX县(市、区)域村庄分布现状图

准确标明县(市、区)域内各个乡界、村界;

准确标明各个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的位置、名称、行政区域人口与区划面积;

列表统计各个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的聚居点人口、聚居点的用地面积;

准确标明各级现状公路的名称、等级,据实标明各类市政工程设施的位置、规模、容量,反映各类主要工程管线的规格、等级和走向;

(2) XX县(市、区)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图

依据行政区划调整和“拆村并点、村庄迁移”规划,准确标明县(市、区)域内规划的乡界、村界;

依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标明经济分区和产业用地; 准确标明规划保留的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的位置、名称、规划的行政区域人口与区划面积;

列表统计各个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新型社区的规划聚居人口和规划的聚居点用地面积;

11 (3) XX县(市、区)域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

准确标明县(市、区)域内区域共享的中、小学位置、规模; 标明区域共享的医疗、长途汽车站、集市等社会服务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准确标明县(市、区)域内各级规划公路的名称、等级、标准; 据实标明规划的各类区域市政工程设施的位置、规模、容量; 反映规划的各类主要工程管线的规格、等级和走向;

标明县(市、区)域内区域共享的防洪设施、消防站等防灾减灾规划设施内容。

2. 规划说明书

《XX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说明书》

详细表述清楚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过程、规划依据、规划目的、规划内容(全部)。做到图文表述一致。

3. 规划附表

(1).《XX县(市、区)域村庄规划建设标准一览表》

(2).《XX县(市、区)域村庄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第7篇:村庄规划编制座谈会 2

葫芦峪村村庄规划编制

您好,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之中参加本村村庄规划编制的座谈会。通过本次座谈征求各位对村庄规划的意见,深化村庄规划,使其更加经济实用、科学合理。

1、请再次核实村庄信息

2、请对图03 村域规划图提出意见(村庄需新增的产业基地,各小村还需配建的公共设施内容)

请标出公共墓地的位置

3、请对图05村庄规划图 提出意见(图4为现状图): 1)村庄新建住宅的位置是否合理?请在图上标出位置)在2025年内新建住宅户数是否足够?(如未来需要将周边小村零散户集中安置于村中,则需新增安置

户数:) 圈出去年洪水时,河边哪些住户受灾了?

3)道路梳理是否可行?有无哪里还需要打通?请标出。

4)广场位置是否可行?

5)公共设施,还需要增加或减少什么?具体放哪里?多大建筑面积?

6)入口标志、公共厕所:位置可行吗?

7)市政设施:

给水:集中供水,水井位置是否可行?

污水处理:村庄污水设管线还是直接沿道路边沟?,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可行吗?

垃圾:设置多个垃圾箱还是分片垃圾收集池?(标出收集池位置 )

路灯:除主路、次路外,串户路需要设置路灯吗?

,集中沼气池的位置有无想法?

8)特色:村庄文化、村名传说、需保护的古树、古建筑位置或其他特色?旅游发展?

4、最后,对于村庄规划的意见还有哪些?

主要实施项目表

第8篇:浅议镇域村庄统筹规划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作用

摘要:村庄规划将成为村庄发展、建设事业的引领,而村庄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其所处的区域。本文通过论述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编制思路,探索一种村庄与区域、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方法,从而在村庄规划层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关键词:村庄规划;统筹;镇域

1引言

为有效推进村庄的有序建设,《城乡规划法》明确了村庄规划的法定地位,提出了村庄建设布局的规划内容要求,但村庄的发展不仅是一个建设问题,更涉及到产业引导、空间统筹等一系列需要从更大的空间区域进行思考的问题。2014年,针对村庄规划的编制,珠海市提出要以镇域村庄统筹规划为先导,强化各村庄规划在区域层面的统筹协调。本文以珠海市乾务镇为例,简要分析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内涵和意义。

2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及问题

2.1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

我国村庄规划的实践主要始于2005年开始的“新农村规划”,“新农村规划”强调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规划内容更侧重于基础设施和住宅单元的布局。

随着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村庄规划的实践,普遍侧重于建设规划的内容”。为更好地指导村庄的发展、建设,珠海市近年开展的村庄规划包含了发展定位、规划布局、建设项目等内容,兼顾了从总体规划到建设规划的层次。

2.2村庄规划编制存在地问题

2.2.1缺乏对村域范围的统筹。从地理空间上来看,村庄是农村地理环境中的基本聚落单元,一般由村庄建设区和村域构成,村庄建设区是村民的生活集聚地,也是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开展范围:村域一方面是村庄的行政管辖范围,另一方面也是村民经济活动的开展范围和可达范围。传统村庄规划侧重于村庄建设区的空间布局,无法全面分析村庄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2.2.2缺乏区域层面的定位考量。乡村区域发展具有多样性更需要需要从区域的角度来审视村庄的发展。对于农业村,经济作物的引入、观光农业的运营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而发展的规模性和风险性既需要从区域角度进行判断,更需要村庄间的联动合作:对于城郊村,服务业的活动高度依赖于周边城镇化或工业化的发展。

2.2.3缺乏与城市规划的协调。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管理制度上的二元化安排,使村庄和城镇在空间发展上具有显著的差异。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建成区往往逐渐将村庄建设用地包围,却无法实现融合,形成“城中村”,成为城市建成区中的“异类”。在当前土地制度下,虽然“城中村”的形成不可避免,但是如果在村庄规划阶段能够充分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或许可以使“城中村”成为未来城市建成区中的社区单元。

3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思路

3.1城乡发展的统筹观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而改革长久失衡、脱节的城乡关系更是重中之重。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缺乏有效互动,使乡村的自身发展难以从城市的爆炸式扩张中获益,而城市的要素流动也缺乏面向乡村的方向和途径,从而在结构层面产生一系列城乡矛盾。理顺城乡发展关系必须立足区域,将村庄视为区域发展的单元,从区域整体发展的角度协调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空间关系。

3.2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思路

镇域村庄统筹规划通过综合分析镇域村庄的区位条件、资源等基础因素,挖掘发展潜力,结合城市规划布局,明确村居发展定位,并着重从发展方向、产业、设施等多个方面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具体村庄规划的编制,以实现城乡之间、各村庄之间的统筹发展。

4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实践――以珠海市乾务镇为例

4.1乾务镇概况

乾务镇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西南部,距离珠海市中心城区46公里,共有16个行政村、2个社区。乾务镇以工业为主导,形成了

二、

一、三的产业结构。村庄经济以第一产业为主,临近镇区和园区的村庄发展有一定规模的生活配套产业。

4.2发展方向的统筹

发展方向是对村庄长远发展的战略引导。从镇域来看,村庄可以看做点状分布的功能节点,村庄的发展方向应与区域的城镇化形成协调一致的步伐。

规划首先根据上位城市规划明确乾务镇域未来的功能布局,在此框架下,结合各个村庄的区位和发展条件,划分为城镇化型、城镇化兼顾农业化型、农业化型三类村庄。发展方向的确定可以使村庄在发展中有所侧重,与城镇化形成同步,分享城镇化带来的红利。

比如,确定为城镇化型的村庄在未来的发展中,应紧跟区域城镇化的发展路径,适时引导村庄产业逐步由传统农业向第三产业、观光农业转型,避免因所处区域城镇化建设伴随的土地“农转非”活动造成村庄生产力的突变式丧失。

4.3产业发展的统筹

相对于城镇来说,村庄产业的发展规模较小,且由村民主导,受市场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规划更强调对特色产业的引导。重点针对各村的功能区位、发展方向、资源特点,提出各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引导。一方面,希望通过特色产业的引导提升村庄产业的发展层次,符合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提出村际产业的统筹重点,希望各村能凸显特色,实现空间上的错位?l展,集聚规模,实现同类型产业的抱团发展。

以镇区周边的乾东村、乾北村、乾西村三村为例,三村是“乾务飘色”民俗文化的传承地,均组织有各自的“飘色”表演队,在文化的传承、利用上也有各自的计划。规划从镇域角度出发,提出三村应整合“飘色”的文化资源,共建文化基础设施,从而壮大“飘色”文化的资源厚度,形成合力,更好地拓展“飘色”文化的传承广度和挖掘深度,以形成地域文化品牌和旅游节点,才能融入区域旅游发展链条。

4.4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合理性主要通过可达性、共享性体现,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即是通过分析区域设施的可达性和村庄设施的共享性,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同时也避免村庄在设施布局方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在区域设施可达性方面,本规划分析了小学、初中、医院、市场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范围,并通过比较服务范围和村庄建设用地的重叠程度,一方面从服务村庄的角度,提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的建议,另一方面引导新村建设向更能接受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的区域布局。

在村庄设施共享性方面,特别针对村庄建设区接壤的村庄,规划分析了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运动场地等村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和服务范围,从空间上对设施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价,提出优化布局的方向和措施。一方面,最大限度的发挥设施的服务效能,另一方面,尽可能避免各村单独规划建设造成的设施重复建设。

4.5市政工程的统筹

重点考虑各村庄规划的市政管线系统与区域市政管网的衔接。其中,在污水处理方面,由于镇域尚未形成系统的污水管网,规划根据镇域污水系统的建设现状和未来建设时序,近远期相结合,对各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提出指引。从管网和设施布局上体现多村共享,减少投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单个村庄规划在市政规划方面的合理性。

结语: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编制,可以更有序地指引村庄规划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进行编制,有利于实现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衔接;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当前制度体系下,城乡二元结构将长期存在,城乡协调机制的缺失可能导致规划层面的统筹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第9篇: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建设厅二○○六年五月(试 行)

目录:

1、总则;

2、规划原则;

3、规划内容;

4、成果要求;

5、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6、规划的实施;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0.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1.0.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上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0.4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中确定予以保留或城乡规划确定为村镇建设用地且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在根据村民意愿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5 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0.6 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 1 目录和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1.0.7 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注释:

[1] 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是各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村庄实际情况,以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而制定的整治项目清单。凡符合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各地政府应给予技术、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2]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是按照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组织编制的专题规划,其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

2 规划原则

2.0.1 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并鼓励村民对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2.0.2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 2.0.3 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人畜分离。配置村庄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重点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 2.0.4 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 2 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2.0.5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点用耕地;履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供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同时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 2.0.6 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并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2.0.7 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 规划内容

3.0.1 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0.2 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 3.0.3 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民活动场所即可。

3.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块。

3 3.0.4 整治村庄道路

1.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 2.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 3.0.5 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 2.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 3.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3.0.6 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 (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0.7 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 4.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地震、风灾、火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 3.0.8 塑造村庄风貌

1.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 2.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 3.0.9 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并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 4 设。

3.制定合理的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4 成果要求

4.0.0 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包括“一书”(规划说明书)、“一表”(项目一览表)和“三图”(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1.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1 规划说明书

4.1.0 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其主要章节包括: 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 2.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 4.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5.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6.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 7.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完善。 9.公用工程设施的配套与完善。 10.塑造村庄风貌规划。 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 B:规划成果示例

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 4•2 项目一览表

5 4.2.0 项目一览表

项目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 1.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 2.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 3.资金来源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 4.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三清五改五有”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 《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二、项目一览表》) 4•3 成果图纸

4.3.0 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和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l:500-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 4.3.1 建设现状平面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2 整治规划平面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工程设施、仓储、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等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新增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6 4.3.3 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标明需整治的各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震、防风灾、防火、防滑坡、防泥石流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5.0.1 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 5.0.2 县 (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负责村庄整治具体项目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5.0.3 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还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

5.0.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流程参见《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6 规划的实施

6.0.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0.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末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停止任何建设的审批。

6.0.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 6.0.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 6.0.5 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7

附件A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8

粤建规字„2006‟74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村庄整治工作是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开展村庄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人居环境,是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的必由之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和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05‟174号),现

9 就全省村庄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村庄整治工作的原则

开展村庄整治,要以编制村庄规划为龙头,以配套建设农村交通、文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为重点,以治理农村“脏乱差”为关键环节,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在推进村庄整治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农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支持。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依靠村民自治组织,组织动员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投资。政府主要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在技术、资金和物质上予以支持。同时,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村庄整治工作。

二是规划先行、分步实施。要遵循“先规划后整治”的工作方针,按照规划分步推进整治工作。山区和东西两翼的自然村,要按照《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的要求编制简明适用的村庄整治规划;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镇边缘地区的村庄,规划的编制应结合实际,其内容可增多,深度可加深。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可将城镇规划覆盖到村庄,统一布局,综合安排。

三是突出重点、明确底线。要从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入手。当前要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村庄开展 10 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等“五改”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要切实做到“五不”: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破坏优秀传统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这是村庄整治的底线,不得突破。

四是统筹建设、协调共进。第一,加强规划统筹。强化规划对农村房屋以及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治理、沼气工程等设施建设的统筹,避免零敲碎打。第二,加强项目统筹。要统筹村庄整治中所涉及的各有关部门的项目建设,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协调共进。第三,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五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鉴于我省区域差异较大的现实,我们对于村庄整治工作不设全省统一的标准。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模式和突破口来推进工作,尤其要注重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同时,必须充分认识村庄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量力而行搞建设,先易后难地开展整治工作。防止片面追求政绩,违背农民意愿,搞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和政绩工程。

二、村庄整治的各阶段目标

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的各阶段目标是:2006年为启动阶段,各 11 地对村庄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生态文明村康居工程试点,积累经验。2007年到2010年为攻坚阶段,全省完成40%的村庄规划编制,30%的村庄整治。2011年到2015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全省完成90%的村庄规划编制,70%的村庄整治。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开展村庄整治的各阶段目标,于2006年7月15日前报告省建设厅。

三、村庄整治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各市、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以“五改”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50户以上自然村特别是中心村的村庄整治工作重点和任务。

“五改”的主要内容是:

——改路。按照规划逐步推进村道、巷道硬底化,为主要村道安装路灯,实施简单绿化。结合村道、巷道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即雨水排放明渠化、生活污水排放暗管化。

——改水。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形式,如集中供水、分户设置水箱等,使更多的农户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改房。加快对农村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的改造。新房、新村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进行。未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原则上应暂缓农房建设审批。要做到两个分离,即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 12 (人畜分离)、居住区与工业区分离。

——改厕。结合改房,推进家庭卫生厕所的建设。对于未普及家庭卫生厕所的村庄,应当根据村庄的人口规模建设一个或以上规模适中的卫生公厕。落实公厕的保洁,避免公厕成为污染源。

——改灶。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清洁能源,如沼气、太阳能等,逐步减少柴炉灶的使用。沼气工程的选址和建设要符合村庄规划。

在上述“五改”的基础上,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到“三清五有”或当地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和任务。

“三清五有”的主要内容是:

——清理垃圾。清除村道、田边、活动场地、房前屋后的垃圾,做到垃圾定点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实现一定时段的保洁。

——清理河塘。清理污水塘、臭水沟,以及受污染的河道,截住排放至河涌、池塘的污水。利用河塘的自净功能,逐步净化河涌、池塘的水体。

——清理乱堆放。引导村民把杂物堆放到房屋、庭院里的杂物间或村集体指定的地点。对于各种线路(如供电、电话、有线电视等),有条件的要按照规范进行铺设。

——有村庄规划。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并达到《广东省村庄 13 整治规划编制指引》的基本要求。已编制村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的,不必再编制村庄整治规划。

——有文体活动场地(室)。包括篮球场、羽毛球场、娱乐小空地、文化室等,规模较小的村庄有其中之一即可。

——有一片成荫绿地。如小公园、小绿荫地等,绿化、美化环境,并为村民乘凉、休憩提供方便。

——有垃圾收集池(站)。根据垃圾量及选址情况,垃圾收集池(站)可建成密封分类式或敞开分类式。要有专人管理或村民轮值,保持垃圾收集池(站)周边的卫生,避免成为新的污染源。

——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经过整治的村庄,都要对污水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处理后再排放。污水处理简易设施的建设应根据村集体的经济能力进行,推广建设“三级处理池+生物池”。

四、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一)按照“省管到县,市管到镇,县管到村”的要求,建立村庄整治工作分级责任制。省负责提出全省村庄整治的原则、目标和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直接面向县;地级以上市负责提出本地区村庄整治的实施意见、阶段性目标以及政策措施;县(市、区)是村庄整治组织工作的主导力量,负责制定村庄整治的具体 14 实施方案,统筹组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负责村庄整治具体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各市、县要明确负责村镇建设工作的部门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四有”,即有分管领导、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村庄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通过资金补助和技术指导,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关于“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切实帮助农村搞好建设规划”的要求,各市、县规划建设部门要争取当地财政给予村庄规划工作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区分轻重缓急,做出计划,稳步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省建设厅将给予各县(市、区)一定的规划资金补助和技术指导。

(三)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各市、县、镇都要抓好村庄整治的试点,先易后难,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试点的选择着重考虑:第一,村干部有威信,有号召力,有为村民办事的热情,或有具备一定技术特长、热心村集体事业的返村能人;第二,村民 15 有改善村容村貌的迫切要求;第三,村集体有一定经济基础,较容易在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各市、县确定试点后,请及时将试点名单及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省建设厅。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继续开展生态文明村康居工程试点工作。

(四)多途径筹集村庄整治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采取“一个为主,五个一点”的做法,落实村庄整治资金投入。即以村民劳动、出资为主;政府财政补助一点;政府各部门对口帮扶一点;企事业单位赞助一点;本村外出经商者资助一点;其他途径解决一点。

(五)建立村庄整治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规划统筹机制。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村庄规划来统筹各项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二是建立管理维护制度。要转变“重建轻管”的思想,及时协助村庄制订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六)广泛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市、县要 16 切实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以及村干部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讲座、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村庄整治一线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管理素质、专业水准,并将省、市、县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贯彻到村庄整治的实际工作中。省建设厅将与有关高校合作,每年对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进行轮训。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乡镇

管理

意见

抄报:省委,省政府,建设部

抄送:省委农办,省精神文明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省扶贫办。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6年6月8日印发

(共印120份〃电子版)

17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基本符合 粤建规字[2006]66号,珠海规划局网站版本)

目录:

1、总则;

2、规划原则;

3、规划内容;

4、成果要求;

5、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6、规划的实施。

1 总则[返回目录] 1. 0. 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一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 0. 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各市、县近期的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是结合当地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村庄开展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等“五改”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

1. 0. 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上层次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 0. 4 中心村及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 0. 5 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 0. 6 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2 规划原则[返回目录] 2 .0. 1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但应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揽代替。应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和监督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村庄整治规划过程中所有成果应当及时公开,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和利益。 2 .0.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求,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

2. 0. 3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两个分离”,即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人畜分

18 离)、居住区与工业区分离。配置必要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 2. 0. 4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2. 0. 5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占用耕地。鼓励建设联排式、公寓式住宅。厉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倡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 2. 0. 6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切实做好村庄整治不同项目的统筹。 2. 0. 7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 规划内容[返回目录] 3. 0. l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 0. 2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 3. 0. 3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 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 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

民活动场所即可。

3. 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 块。

3. 0. 4整治村庄道路

1. 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 2. 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 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 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 3. 0. 5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 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 2. 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 3. 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19 3. 0 .6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 0. 7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 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 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 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 4. 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 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风灾、火灾、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 3. 0. 8塑造村庄风貌

1. 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 2. 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 提出池塘、溪流的保护措施。

4. 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 3. 0. 9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 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 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议。 3. 制定合理地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4 成果要求[返回目录] 4. 0. 0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应达到“三个一”,即包括一本简要的规划说明书、一张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和一套规划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图、整治规划图、设施管线综合图三张图)。

各地可根据现状特点、经济发展、设施水平、风俗村貌等实际,对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要求进行适当的扩展。

1. 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 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 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 1规划说明书

4. 1. 0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 其主要章节包括: 1. 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 2. 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 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也可列为规划说明书的附件)。 4. 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20 5. 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6. 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 7. 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 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的配置与完善。 9. 塑造村庄风貌规划。 10.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 4. 2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4. 2. 0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

1. 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 2. 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 3. 资金来源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 4. 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五改”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二、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4. 3 成果图纸

4. 3. 0 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图、整治规划图和设施管线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1:500一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 4. 3. 1 建设现状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 3. 2 整治规划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生产建筑、仓储用地等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需整治的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及饮水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及池塘、河流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 3. 3 设施管线综合图

标明现状和需整治的客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 21 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风灾、防火、防震、防滑坡、防泥石流7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返回目录] 5. 0.1 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

5. 0. 2 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村庄整治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村庄整治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负责村庄整治的具体组织及实施工作。 5. 0. 3 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 5. 0. 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协调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流程参见《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6 规划的实施[返回目录] 6. 0. 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 0. 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未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暂停各项建设的审批。

6. 0. 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 6. 0. 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 6. 0. 5 兴建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附件A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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