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事件处理通报

2023-07-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违规事件处理通报

四川遂宁违规事件通报的报告

甘州区卫生局

关于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卫生局:

近期四川遂宁中心医院违规收费事件,在社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接到《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违规收费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迅速安排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吸取同胞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狠抓医疗质量安全,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努力达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工作要求。经自查,我县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等现象。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紧密联系专业人员队伍现状,强化教育和培训,完善制度,坚强督查,严肃纪律,卫生局组织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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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杜绝加价行为。二是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每月底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三是减少降低自费药、新特药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四是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不断完善医疗手费监管

卫生局成立了收费价格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医院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卫生局指派督查员协同物价部门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同时卫生局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卫生局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我局联合临泽县司法局成立了临泽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发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南,明确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及时调解县属医疗机构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纠纷,协助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医疗纠纷

的调解工作。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

1、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待加强;

2、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形式单一,内容不丰富,群众对药品价格及收费项目及标准好不清楚;

3、部分医疗单位对于收费方面没有严格的控制措施,加之医药价格变动频繁,不利于监管。

六、整改措施

1、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增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时间对广大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医改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广大职工对医改政策的知晓率。

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完善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

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严禁重复记费、提高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各医疗单位进一步做好药品价格公开,并按规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内容,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

4、进一步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通过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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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第2篇:违规吸烟处理通报

关于李双生、刘集红、杜波、杜满等员工

违规吸烟的处理通报

公司全体员工:

2015年3月14日下午二点半左右,公司综合部部长徐应捷在巡查过程中当场查出员工李双生、刘集红二人在乙烯基甲醚车间配电室吸烟。2015年4月20日徐部长再次巡查中查出员工杜波、杜满二人在丙烯醛车间控制室吸烟。上述两期违规吸烟发生于《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考核规定》下发之后,此四人无视公司严格管理规定,顶凤上、逆风行,影响恶劣。根据公司《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考核规定》,为严肃厂规厂纪,同时消除隐患,不因吸烟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公司生产、安全部门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一、分别给予上述四人每人罚款100元处罚。

二、给予上述四人所属车间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违规现象将给予所属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三、通过此次通报,公司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杜绝违章;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特此通报!

2015年4月21日

第3篇: 违纪违规处理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重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购置小汽车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宁纪发〔2002〕14号)和《关于严格配车规定严肃购车纪律的通知》(宁纪字〔2004〕3号)两个文件,就配车标准、备案制度、纪律规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县大部分乡镇、单位都能严格遵照执行,但县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三单位违规违纪配购小汽车,严重违反了购置小汽车的有关规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三单位购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未经财政部门评估批准,擅自将单位的桑塔纳小汽车出售,违反了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拍卖出让的有关规定。其后又没有按县纪委的购车备案意见,未经过政府采购中心,于200x年x月xx日,私自超标准购回6缸猎豹越野小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cfa2030a,排气量2.972l,购车总支出25.5万元),并将购回车辆的户籍挂在县外企业单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其购买车辆所有支出均未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帐,严重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

县交通局在未办理小车购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政府采购中心,于200x年x月xx日超标准购回6缸猎豹越野小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cfa2030ap,排气量2.972l,购车总支出23.43万元。现尚未办理上户手续)。

县林业局在未办理小汽车购买备案手续、未经过政府采购中心的情况下,于200x年x月xx日严重超标准购回帕杰罗速跑警车一辆(车型号为bj2025,排气量3.0l,购车总支出32.5556万元)。

二、处理结果

针对以上三个单位配购小汽车存在的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三个单位违规违纪购车错误行为进行处理。决定对三个单位违纪购买的车辆依法依纪予以收缴,并对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等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责成县林业局、县国土局限期纠错,在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县纪委、监察局。

三、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引以为戒,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二)我县作为国定贫困县,又连续两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重创,财政十分紧缺,为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自觉坚持治奢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各自的工作,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执行党纪法规方面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及时堵塞管理服务中的漏洞,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政府新形象。

(三)今后凡需配购小汽车和采购大宗办公用品的乡镇和部门,必须履行备案手续,严格控制标准,认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办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此类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快从重查处。

第4篇:关于***打架事件的处理通报

2016年3月24日晚,公司员工***因私人原因与公司员工**发生争执,并用脚踢了**,后来被其他同事劝开。

***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厂规厂纪,同时给其他同事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及全体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事件作出如下处理:

1、鉴于***打架情节较轻,公司做出通报批评;

2、***在4月5日前将书面检讨递交给部门领导;

3、***需要在两个部门领导的见证下公开向**道歉。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团结友爱,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某某公司 2016年4月2日

第5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违规收费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

违规收费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07-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期,媒体报道了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遂宁中心医院)违规收费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该事件暴露出遂宁中心医院在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

患者代某,男,56岁,于2010年12月14日在遂宁中心医院经胃镜活检病理诊断为“食管溃疡,未见癌细胞”。3日后患者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行胃镜检查诊断为“食管癌”,未行病理检查。2010年12月21日,遂宁中心医院在未完善术前讨论情况下,对患者实施了食管下段病变切除术,术中未行冰冻切片病理检查,术后病理诊断为“食管慢性溃疡,未见癌”。术后第二天,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入ICU治疗。2011年1月29日,患者因多系统器官衰竭死亡。住院费用总计332,233.44元。

据调查,遂宁中心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医疗质量管理松懈。轻信外院诊断意见,将“反流性食管炎合并溃疡”诊断为“食管癌”,选择错误术式;术中未行冰冻病理检查,还因损伤脾动脉导致患者脾脏切除。二是存在过度治疗与不合理用药现象。术前过度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后不合理联合用药,部分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和给药途径欠合理。三是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在特级护理费、血糖试纸费、动态血压监测等项目上,存在分解计费、重复计费现象,总金额达14,110.50元,另有价值4,892.6元未使用的药品清退不及时。

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主要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给予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医疗和财务的副院长免职处分,分管医保的副院长行政记过处分,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胸心外科副主任、ICU主任和护士长免职处理;给予主管医师暂停执业半年的处罚。

二、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医疗管理 遂宁中心医院发生的违规收费事件,反映出该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诊疗规范和常规执行不严,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淡化,漠视患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廉洁行医的理念,主动规范自身行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狠抓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完善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特别要完善术前诊断、术前准备和术前讨论,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手术方式;要按照规定进行病理检查,手术过程中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注意保护相邻重要脏器,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损害;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抓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三)加强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加强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使用药物和医疗器械,作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落实处方点评和不合理处方公示制度,开展药物和医疗器械使用评价,严格控制抗生素、贵重药品和高值耗材的使用,纠正不合理使用药物和医疗器械的行为;要运用制度和技术等手段,切实加强医院统方管理,切断不法企业及其代理人实施商业贿赂的链条。

(四)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和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记费、提高标准等乱收费行为;要全面推行院务公开,按规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内容,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要针对医疗服务收费的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防止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收费和运行管理的监督,对于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五)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保险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相关制度,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互信,引导患者合理预期;要加强投诉管理,及时处理并答复患者投诉,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对于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医疗纠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大力宣传医务人员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卫生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医学知识水平,增进医患双方的理解,增强医疗风险意识。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第6篇:新农合违规处罚通报

关于五兴白龙村卫生室新农合违规处罚通报

各村卫生室:

2014年11月29日,县合疗办考核组对五兴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进行了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我院领导高度重视,12月1日,院长何超依照县合疗办反馈意见,带领合疗科及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负责人,对五兴、白龙、溢水、六陵等村卫生室新农合及药品三统一工作再次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于12月4日召开医院合疗、药品三统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五兴、白龙村卫生室新农合违规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新农合门诊统筹资料不规范。接诊患者时未即时开处方,存在补处方及超前开处方行为,补偿登记表患者签字不实等。

2、未严格执行专用处方制度。存在私自印制处方行为。

二、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管理,切实维护新农合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执行政策的规范性,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违规处罚规定》和《定点村卫生室服务协议》,经研究决定,给予五兴村卫生室1000元、白龙村卫生室500元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以观后效。同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五兴、白龙村卫生室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对照新农合工作要求,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规范、提高上狠下功夫,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各村卫生室要以此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做好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工作认识,规范操作,完善资料,切实用好新农合基金,更好的为村民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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