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2022-11-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动物疫病及其防控对策

摘要:浅析了目前畜牧养殖中的动物疾病及其防控对策,为同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畜牧养殖;动物疾病;防控;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畜牧养殖业也迎来了飞速的发展,养殖业的规模、养殖的种类、养殖数量都在不断地增加,我国畜牧养殖业正处于一个稳步发展的阶段。畜牧养殖业的不断发展不仅仅是反映在养殖数量与规模的扩大上,更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但是,随着我国畜牧养殖业的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畜牧养殖动物的发病率也在不断上升,并且动物疫情暴发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这又为我国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带来了困难。因此,畜牧养殖业在发展的同时还必须将养殖动物疾病的防控视为一个重点研究课题。

1 常见疫病分析

在我国畜牧养殖业中最常见的动物疾病主要包括:传染病、普通病、寄生虫病三种。普通病主要包括的是内科、外科、产科等疾病,外科的疾病主要是指牲畜的蹄病及所受的外伤,而内科的疾病则呈现出多样化的临床表现。一般而言,动物的普通病在规范的治疗、科学的诊断基础上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痊愈,并不会影响动物的健康。牲畜的传染病主要是由微生物病原体导致的疾病,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引发传染病的微生物主要包括病毒、细菌、真菌。这种病的传播主要依靠的是病原体,也包括那些已经患病的牲畜,传染病的传播方式也十分广泛,它可以通过动物之间的饮水、空气、接触等方式进行传播,传播的速度非常快,这给动物疾病的预防带来了困难。寄生虫病主要是指在畜牧养殖过程中动物中最常见的一种疾病,主要包括蠕虫、原虫、节肢动物等。这些寄生虫寄生在动物的表面,以摄取动物所必需的营养物质为食。每种寄生虫的宿主不同,主要是通过宿主之间的密切接触来进行传播的。

3 防控措施

随着我国畜牧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在畜牧养殖过程中,如果一旦暴发疾病不仅会给养殖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阻碍。由于畜牧养殖的动物所处的环境不同,诱发各种动物疾病的原因也不同。例如:环境因素、人为因素都是造成畜牧养殖动物疾病爆发的主要诱因。针对不同的诱因可以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

3.1 加强对动物饲养过程的管理与规范

在畜牧养殖中,首先应该注意的是动物饲料的配制与管理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不仅关系到动物的日常饮食与健康成长,更对疾病的防控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例如:在动物饲料的配制中必须对饲料进行检测,做好消毒工作,以确保饲料食品的安全。

3.2 加强对动物的安全检疫工作

防疫工作是养殖业的重中之重。在乡镇,畜牧业的收入占农业的比重很大,而动物的健康成长又离不开动物疾病的检疫与防控。因此,必须加强对动物疾病防控技术的推广与宣传,例如:政策的投入、资金投入、科技的投入等。只有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形式,在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才能有效的防控畜牧养殖动物疾病的发生。

3.3 加强对突发疫情的处理工作

不论是环境因素还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畜牧养殖动物疾病的发生,一旦疫情暴发,需做好控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控制是很难实现的。因此,为了即使控制疫情,就必须严格配合相关的动物疫情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遵照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的指示,加强对疫情的防控。例如:对发生瘟疫的牲畜可以采取火化、填埋的方式处理。

总之,随着我国畜牧业的不断发展,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在畜牧养殖过程中,技术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在实践中寻求各种创新的方式减少动物疾病的爆发,为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李焯武

第2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应急指挥系统职责

全镇根据“政府总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镇动物防疫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协。

1、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调查,监测和上报工作,并制订防制措施及实施方案。

2、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镇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

3、监督指导疫点、疫区内感染疫病动物的扑杀,病死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等工作。

4、具体组织实施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受威胁区动物的饲养、经营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追踪、检疫和监督管理。

6、提出疫苗、消毒药品、检测试剂、消毒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运输工具等紧急物资储备方案。

7、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8、财政所负责筹集、划拨紧急防疫储备金,并做好应急工作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9、派出所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0、卫生院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防疫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11、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普及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意识。

二、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1、兽医站的兽医专业人员负责做好全镇范围内的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疫病监测及信息收集和每两个月一次的免疫抗体检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控制”.2、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同时报告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三、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封锁、扑杀

疫情确认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区进行封锁。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突发疫情处理预备队,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强制扑杀、紧急免疫、严格消毒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强制性措施。

1、疫点内采取的措施

(1)、扑杀并销毁所有的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2)、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源。

2、疫区内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人员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3)、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4)、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5)、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3、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

(1)、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2)、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3)、按有关规定做好交通运输车辆的检查、消毒工作。

(二)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镇防疫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三)处理记录

镇防疫办公室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四)非疫区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所采取的措施必须在镇动物防疫办公室的监督下实施。

第3篇: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一 总 则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时,及时、迅速、高效、有效地处理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确保我乡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甘肃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xxx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x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

2、工作原则

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综合性防控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

二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1、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指挥机构由乡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设在乡党政办。

总指挥:xxx 乡党委书记

副指挥:xxx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 1和扑灭的技术方案;划定疫点、疫区、受危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疫点内禽类的扑杀和禽类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农技站:负责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技术攻关的投入,做好防控技术储备。 派出所: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做好疫区封锁和加强扑杀工作。

惠民办: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财政所:负责在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的购置、扑杀、监测、消毒处理等经费的安排,并加强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卫生院:负责监测重大动物疫病在人群中发生情况,做好人群的预防工作。 办公室:负责全乡重大动物疫病的报告、收集、汇总、分析和疫情通报工作;组织起草、修改、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有关规章、办法、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三 预警和报告制度

1、重大动物疫病分级

根据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动物疫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 3(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细菌、结合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州或其中一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6)国家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Ⅲ级)动物疫情: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州内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州内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 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州内5个以上县市发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州内5个以上县市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爆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

(6)州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Ⅳ级)动物疫情: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疫情在州内1个县市发生。

(2)

二、三类动物疫情在州内1个县市暴发流行。

- 5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标准,进行确认并上报卫生部。

2、启动预案

根据专家现场临床诊断实验室化验结果为阳性、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立即对疫点实行封锁,怀疑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对密切接触人员实行隔离。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省指挥部确认为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病例,发生Ⅰ级、Ⅱ级疫情时,积极配合国家指挥部、省指挥部和州指挥部开展疫情扑灭工作;发生Ⅲ、Ⅳ级疫情时,由县人民政府启动县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3、 基本原则

(1)坚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的原则。

(2)坚持“早、快、严”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5)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

五 控制措施

1、隔 离

1.1、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动物防疫人员对易感动物进行检查后,当事人根据检查结果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人员的监督指导下,采取隔离措施,将患有疫病或疑似疫病的禽与健康动物隔离开来。

1.2、隔离措施要求

(1)隔离场所的选择:隔离场所应选择不易散布病原体,方便

- 7止染疫、疑似染疫、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点,禁止非疫点的禽类进入疫点;停止禽类及其产品经营活动。 疫区: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禽类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对疑似染疫的禽类进行隔离,初步诊断后进行扑杀;饲养的禽类必须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停止禽类及其产品的经营活动。 受威胁区:当地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禽类进行疫情普查,并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建立免疫保护带;确定人员监测疫情;禁止从疫区购进易感染禽类及其产品。

2.5、封锁令的解除

疫点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的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彻底消毒。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再出现染疫动物,经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由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扑杀

初步诊断为重大动物疫病时,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立即对疫点内所有的染疫离及同群禽进行扑杀并按规定分类登记造册。

4、无害处理

- 9 6紧急免疫

6.1、在全面查清疫情的前提下,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进行强制性的紧急免疫接种,做到不漏户、户不漏禽,建立免疫保护区。

6.2、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免疫接种。

6.3、登记免疫接种的禽群及养殖场(户),建立免疫档案。 6.

4、免疫后,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7紧急监测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物实施紧急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待疫情解除后,转入正常监测程度。

8疫源分析与追踪调查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采取就地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9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对重大动物疫病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稳定城乡居民的消费心理,保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同时,正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的恐慌心理,造成

- 11任。

3、在控制和扑灭疫情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不服乡指挥部调度的,或不履行保障职责的,或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它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八 有关说明

1、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做出的规定。

2、实施本预案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性措施,涉及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脱。

3、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防控技术要求,按照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的标准,防控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执行。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13 -

第4篇:XX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预防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的报告、确认

(一)疫情的报告

1、凡在XX镇辖区内发现动物重大疫病或疑似感染动物重大疫病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防控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小时内向区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报告。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不明原因猝死畜禽、有传染病症状的应及时向镇畜牧站报告。畜牧站在接到或了解情况后,应立即派兽医2人以上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对怀疑是动物重大疫病的,应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或区动物疫控中心。

3、任何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疫情的确认

1、动物重大疫病例确认

对疑似或确认动物重大疫病病例实行专报管理,凡辖区内报告的疑似,临床诊断病例,须经治疗小组会诊后报告。

2、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确认

镇畜牧兽医站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出2名兽医或检疫员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动物重大疫病临床诊断指标的,诊断为临床疑似动物重大疫病的要立即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区动物疫控中心到现场诊断。对现场诊断怀疑为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的,镇畜牧兽医站应及时采集病料送区动物疫控中心进行确诊。

二、应急指挥系统和部分分工

(一)应急指挥系统

1、镇成立动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提名镇长李吉渊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张知春、镇党政办主任谭江华、镇派出所苟永林、镇财政所刘楠、镇畜牧站罗堂林,各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全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畜牧站办公室。

2、镇成立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处理预备队,由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工、村书记、主任组成,具体职责是:当发生动物重大疫病疫情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畜牧站、村级疫情报告员、防疫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疫情调查,组织开展紧急预防接种,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具体防治工作。当发生疑似或确诊动物重大疫病病例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畜牧兽医站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疫情调查诊断,处理具体防治工作。

(二)部门分工

动物重大疫病应急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村(居)委会负责疑似动物重大疫病疫情调查,疫情调查报告,组织搞好动物重大疫病疫区动物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2、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制定动物重大疫病处理方案,疫情监测、检测、预测、预报、疫源追踪,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扑杀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3、镇财政所:负责安排落实防治经费。

4、镇派出所:协助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

5、镇文广站:负责正确舆论导向。

三、预防措施

(一)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措施

1、加强餐馆、饭店、食堂、农村宴席等公共餐饮的肉食品原料和卫生监督管理,严防病、死动物肉进入餐桌。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病(死)动物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不要宰杀、加工、销售、食用病(死)动物。一旦发现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措施

1、免疫、消毒、药物预防:当受到外部疫情威胁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同时定期消毒,规模养殖场和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饮水、饲料添加抗生素药物预防工作。

2、检疫: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严格执行引种检疫申报制度。

3、监测: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对种畜禽场,畜禽交易市场和高风险区域的动物,实施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

四、疫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疑似或确认动物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措施

1、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感染来源。

2、对病例家庭及其畜圈、禽舍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3、按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和实验检测。

(二)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四早”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理,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并按照疫点、疫区、受威胁区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组织专门的防疫和治疗队伍,建立健全紧急物资储备,包括药品、防护用品、器械及动物重大疫病疫苗、消毒设备等为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资金保障: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应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扑杀畜禽给予一定补偿。

3、技术保障:畜牧兽医站成立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小组,由包片兽医、各村防疫员组成,负责疫情测报、现场诊断,提出科学的应急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技术方案。

4、法律责任:

村主任、畜牧部门应对未及时弄清疫源,判断失误或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不科学所造成损失负责。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对未履职尽责所造成损失负责。应急预备队员不按应急方案履职尽责的要视其情节及造成损失的多少给予法律、经济、行政的处理处罚。饲养户、经营者或其它单位和个人阻碍应急工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经济和刑事责任。

第5篇:辽宁省2009年国庆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附件:

辽宁省2009年国庆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2009年国庆期间我省疫情稳定,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 应急工作原则

根据《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市、县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组织机构

省畜牧兽医局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付景武

副组长:李作义

成员:李玉文、吴耀明、邵传明、孙永祥、曹东

2.2应急工作专家组

2.2.1诊断专家组

组长:邵传明

副组长:崔玉军、葛宝伟

成员:姜新、段亚良、何欣、杨本勇、魏澍

2.2.2监督专家组

组长:曹东

副组长:于本良、王金华

成员:华泽军、吴继阳、尚学东、赵晓彤、曹庆焱

2.2.3 保障专家组

组长:孙永祥

副组长:李惠兰、冷东

成员:李永洲、郝禹、李凤元、杨志、赵刚

2.3组建应急预备队

预备队成员以《关于重新组建辽宁省省本级防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的通知》(辽防指办〔2009〕2号)公布为准。

3. 应急值守

省畜牧兽医局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急值班制度。 总值班:付景武、李作义

值班管理:李玉文、吴耀明

3.1疫情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

024-88420057

3.2疫情报告值班电话管理负责人

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邵传明

3.3疫情诊断值班电话

024-88420057

3.4疫情诊断值班电话管理负责人

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葛宝伟

4.应急响应

按照《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采取

分级响应措施。必要时,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提高响应级别。

4.1疫情信息报告

国庆期间,要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工作,除按照《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报告外,要同时报告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4.2疫情诊断

经市、县现场诊断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按《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样品进行实验室诊断,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由省现场诊断专家组进行诊断的,省诊断专家组派出2名或2名以上专家进行现场诊断。

4.3应急处置

判定为疑似或确诊为重大动物疫情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扑杀、无害化处理、封锁、消毒、紧急免疫等应急措施。疫情严重或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派省专家组和预备队指导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保障

5.1 人员保障

省专家组、预备队成员在国庆期间离沈工作需要向本组或预备队领导请假,专家组组长、预备队队长离沈工作要向主管局长请假。

5.2 通讯保障

所有专家组、预备队成员在国庆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时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5.3 交通保障

国庆期间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要分别保证有2台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用车,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省草原监理站、省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省畜牧业经济管理站、省畜牧科学院、省畜产品安全检测站分别保证1台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用车24小时待命。

5.4 物资保障

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要储备适量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和消毒器、消毒药、防护服、扑杀器等,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储备适量的诊断试剂、采样器材等。

第6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禽流感)是指已被国家列入的动物一类传染病和已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列入的a类传染病。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病。禽流感(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

为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够及时、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原则

坚持以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和免疫、消毒、监测、检疫为主。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部门职责

(一)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发生疫情时,由政府立即组织民兵武装、公安、财政、畜牧、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学技术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灭病原则,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调配合,采取紧急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尽快扑灭疫情。

(二) 某某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财政、公安、民兵武装、交通、工商、卫生、畜牧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指挥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疫情的诊断、收集、疫情报告、分析疫情发展态势、确定疫情等级、提出启动和停止预案的建议等工作,代表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落实《预案》,并监督实施。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本文来自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根据国务院、全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总指挥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畜牧兽医站:

(1)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和疫情的监测、调查、核实、上报,分析疫情发展态势,并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诊断疫病,确认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设,并参与组织实施;

(3)对设点内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消毒等实施监督和指导;

(4)组织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疫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实施监督与管理;

(6)负责紧急防疫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组织、贮备和调配;

(7)负责测算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消毒、紧急免疫接种、补贴等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计划;

(8)组织扑疫人员的法制、技术培训,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9)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对疫点、疫区内的畜禽依法防疫和扑疫;

(10)制定扑灭紧急疫情的实施计划,为政府组织扑疫提供依据。

2、财政所:

负责安排防疫资金预算,强化资金管理,并根据扑灭紧急疫情的需要,及时拔付资金。

3、武装部:

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救助,协助公安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4、派出所:

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戒严,采取强制处理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5、工商所:

根据疫区封锁的规定关闭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 的交易市场。

6、民政: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7、卫生:

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监测接触病源人员的检查诊断及发病人群的治疗工作。

8、村委会:

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和各部门做好防治禽流感知识的宣传,一旦出现疫情,应积极协助做好防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9、其它部门:

严格按照国务院、上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的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为扑灭紧急疫情提供方便和支持。

三、应急措施

(一)疫情发生后,镇指挥部要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并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对扑疫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制定扑疫工作方案;组织人员、物资、资金,采取强有力的技术措施,组织扑疫,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职责。

(二)疫情的扑灭程序:

1、报告疫情

一级疫情在6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二级疫情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三级疫情按照疫情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2、疫情的调查和确认

(1)牲畜口蹄疫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禽流感疫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2)调查内容:疫情发生的地点、范围、并畜禽头(只)数及同群畜禽头(只)数、发病原因。

3、安排和部署

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制定扑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安排和部署扑疫工作。

4、封锁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对疫区下达封锁令,实行全面封锁,关闭疫区的屠宰场(点)、活畜交易市场,严禁易感动物进出。

5、消毒

按照消毒规范,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实施强制消毒,杀灭病源。

6、紧急预防接种

对受威胁区及相邻地区按照由外到内、由远到近的顺序,对易感动物实行紧急免疫接种,防止疫情的扩散。

7、处理病禽及同群畜禽

对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坚决扑杀,并按照gb16548-1996标准(即:《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对扑杀的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登记造册,签字后分别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备查;对病禽扑杀、无害化处理拍照、摄像、资料存档。

8、解除封锁。

疫区最后一头病畜禽扑杀处理后,口蹄疫须经14天的封锁消毒,禽流感须经21天的封锁,没有新的病畜禽出现,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核实后,由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下达解除封锁令,方能解除封锁。

9、扑灭紧急疫情的总结。

紧急疫情扑灭工作完成后,要对扑疫措施、责任落实,物资、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效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指挥部。

四、其它事项:

(一) 资金保障

镇财政部门每年应根据当地情况安排动物疫病防治资金,用于物资购置、扑杀动物补助、疫情监控和处理等。

(二)凡镇境内从事动物饲养、经营、进出口贸易、屠宰、加工、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预案。

第7篇:宜城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工作汇报

襄阳市指挥部: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鄂应急办电[2012]8号)文件精神,我市立即对201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以求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灭动物重大疫情,确保在发生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公共卫生安全。

一、2011年工作的总体评价

1、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我市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主要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2011年我市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完善。截止目前全市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主要应急预案有6个,包括《宜城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宜城市牲畜口蹄疫疫情应急预案》、《宜城市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宜城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应急预案》、《宜城市鸡新城疫疫情应急预案》。由于市级的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工作需要动用的部门、人员、物资、场地较多、在我市的动物防疫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挤出6万元用于全程的应急演练工作,2011年我市开展了一次禽流感疫情的应急演练。

2、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2005年我市成立了以市长组长、副市长2名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畜牧兽医局等19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此后我市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全面组织领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时设立了预防控制、应急处理、后勤保障、市场监管、疫情信息报告、专家组、纪律监察等若干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局,由局动物疫病防控科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制定具体防治措施,部署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每年春秋两季都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会议,部署春秋防疫、消毒灭源工作等。

3、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机制建设工作

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是我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的领导、组织、协调机构。我市的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建设工作是在市政府、市指挥部、市畜牧兽医局领导的直接指挥下开展的,目前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二是突发动物疫情扑灭、三是按计划组织开展疫情和免疫效果监测。三项工作中包括有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应急物资准备、疫情排查、监测、预警、报告,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等多项工作任务。

4、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情况2011年我市在组织成员单位干

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同时,还多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专业的法律法规,提高我市应急管理知识水平和动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的熟悉程度。

二是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培训情况2011年市指挥部召开了四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会议,用会议加培训的形式对各镇办事处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累计培训100余人次;专门培训应急预备队一次,29人。发放培训资料5000余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光盘50张,使我市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得到普及。

5、应急物资、队伍建设工作

我市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保障主要由以下两方面构成: 一是应急预备队。市镇两级建有11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备队计248人,其中市级领导组41人、应急预备队29人,镇级防控预备队178人。2005年至今虽有部分应急预备队成员进行调整,但总的人数未变动,能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二是防控物资储备。市级有超过10万元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其中有消毒液、火碱、防护服、扑杀器材、消毒器具等,每个镇至少也储备有1万元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但由于防控物资多为医疗卫生产品,有效期短,需要每年更换20%的储备物资,由于经费原因很难保证。据统计2011年我市共储备有34余万元的防控物资,能有效保障重大动物疫情扑灭使用。

6、突发动物疫情应对情况

截至目前,今年我市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1、强化基层防疫体系建设。目前,全市有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1个、派驻镇办事处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组(防检组)10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10个,三级防控网络共有防控人员264人。其中县级50人,乡镇兽医站20人,村级防疫员176人,其他18人。各镇办事处防检组均配备有专用冰箱冷柜,部分配有电脑、打印机,全市所有防疫员都配备冷藏包和注射器等防疫工作的基本装备。基层防疫体系的完善为宜城市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使动物疫病得以消灭在萌芽状态,也是宜城市近几年均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原因之一。

2、加强对规模化饲养场(户)的监测。为保证免疫工作质量,市动物疫控中心严格按照各项检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对规模化饲养场(户)的监测,对涉及监测的规模化场户,均亲自深入现场采样,确保检测样品真实可靠。对检测监测结果及时分析汇总,发现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反馈,令其补免,确保免疫工作效果和质量。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2011年春、秋防期间,我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组织督查组对全市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4次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市,

促进整改,夯实防控工作的基础。

4、加强疫情管理,实行全年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我市加强了疫情普查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管理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可疑病畜。同时对数据报表按照省、襄阳市要求进行了细化,坚持实行平时周报,集中免疫期间日报的工作程序,节假日期间不休息,设专人值守,保证随时掌握防疫情况,为及时指导防疫工作提供依据。

5、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文件、会议、专题学习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学习掌握应急工作的程序、方式、方法等基本要求,提高处理突发动物疫情的能力,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

二是大力开展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宣教工作全市10个镇办事处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乡村、养殖场户宣传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共计印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宣传资料10000份,并现场回答讲解群众关心的问题40余条,开展政风行风广播评议活动,提高公众动物疫情应急综合素质。

6、应急值班,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制定有24小时的值班制度设有专人值班、专门的电话、每日值班记录等,保证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候能及时向指挥部领导

反馈处臵,定期汇总值班信息评估疫情报告等,并做一些其他的随机工作。

三、存在不足

1基层业务人员年龄偏大,专业技术知识底子薄,难以满足科学化防控管理工作的需要,亟待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从而保障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防疫保护体系。防疫人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涉及的多种重大动物疫病均为人畜共患病,一旦不慎感染将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并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防疫人员个人防护装备也不健全,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时候缺乏必要的防护、消毒装备,尤其是胶鞋、手套、防护服等人身安全防护装备,建议通过财政预算给予酌情解决,从而保障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思路

1、进一步科学地完善应急预案;

2、增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

3、加大重大疫情应急培训力度,计划分两次组织市镇二级培训,预计参加培训人员可达200人次。

4、积极争取开展一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以进一步提高细化应急防控操作规程和应急指挥能力。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上一篇:南师初体验下一篇:表达感谢朋友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