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制度民事诉讼论文提纲

2022-11-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论文题目: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研究

摘要:在司法改革以前答辩任意主义是我国在答辩制度上一直奉行的答辩制度,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答辩任意主义已经不能够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因此亟需出现一种的新的答辩理论制度(答辩失权制度)来解决当前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在现如今的司法现状中被告往往会不提交答辩状或者延迟提交答辩状,但是这种行为不会影响到法院审理该案件的进度,这就是所谓的答辩任意主义的表现形式,因此,被告总是表现为不积极进行答辩,被告利用该行为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诉讼行为。而答辩失权制度的建立则可以进一步的解决当前实行答辩任意主义带来的各种弊端,如果被告不积极地进行答辩,他则将面临的是自己败诉的不利后果。随着2001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举证时限制度的规定以及2012年颁布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对有关答辩制度的修改,虽然并没有真正的提及答辩失权制度,但是颁布了类似的法律,对以后答辩失权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虽然在当今世界上两大法系中的国家都基本上都建立了答辩失权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致使两大法系国家在具体问题上对答辩失权制度的规定有所差异,在关于我国是否该引进答辩失权制度上在学术界存在争议,本人将立足我国国情以及司法现状对我国是否该引进答辩失权制度进行分析各种优弊,为我国的答辩失权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答辩失权;任意主义;法官释明制度;简易判决制度;证据失权制度

学科专业:诉讼法学

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1章 答辩失权制度的概述

1.1 答辩的概念

1.2 答辩的性质

1.2.1 义务说

1.2.2 权利说

1.2.3 新权利说

1.3 答辩失权的概念

第2章 两大法系国家答辩失权制度的比较分析

2.1 英美法系下的答辩失权制度

2.1.1 英国的答辩失权制度

2.1.2 美国的答辩失权制度

2.2 大陆法系下的答辩失权制度

2.2.1 德国的答辩失权制度

2.2.2 日本的答辩失权制度

2.3 两大法系国家答辩失权制度的比较及其对我们的启迪

2.3.1 两大法系国家答辩失权制度的比较分析

2.3.1.1 两大法系国家答辩失权制度的相同点

2.3.1.2 两大法系国家答辩失权制度的不同点

2.3.2 两大法系国家答辩失权制度差异之原因分析

2.3.2.1 诉讼模式的不同

2.3.2.2 价值观念的影响

第3章 答辩失权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3.1 我国答辩失权制度缺失的现状

3.1.1 我国的立法现状

3.1.2 答辩任意主义的弊端

3.2 司法实践中的困惑

3.3 我国答辩失权制度缺失的原因分析

3.3.1 立法上的障碍

3.3.2 诉讼文化的影响

3.3.3 性质绝对化认知

3.3.4 能力限制

第4章 我国答辩失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1 理论上的争议

4.1.1 否定说

4.1.2 肯定说

4.1.3 谨慎引入说

4.2 我国构建答辩失权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4.2.1 答辩失权制度是实现司法公正的要求

4.2.2 答辩失权制度是提高诉讼效率的要求

4.2.3 答辩失权制度是民事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的要求

4.3 我国构建答辩失权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4.3.1 前提条件-诉讼模式的转变

4.3.2 中国诉讼文化的包容性(可容纳程度)

第5章 我国答辩失权制度的构建

5.1 我国答辩失权制度的诉讼模式选择

5.2 具体制度的构建(具体流程如图表 1)

5.2.1 答辩内容

5.2.2 答辩方式

5.2.3 答辩期限

5.2.4 答辩后果

5.2.5 例外情形

5.3 建立答辩失权制度的配套制度

5.3.1 完善的审前准备程序

5.3.2 法官释明(阐明)制度

5.3.3 证据失权制度

5.3.4 简易判决制度

5.3.5 缺席判决制度

5.3.6 民事经济制裁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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