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纠纷解决制度研究论文提纲

2022-11-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论文题目:我国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构建

摘要:当前的中国,已经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向着全新的方向发展。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行政机关面临的纠纷也愈加多元化和复杂化,传统的“压制型行政”显然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越来越受到关注。在行政纠纷发生后,调解作为一种柔和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这种纠纷解决机制在域外行政法领域已被广泛运用,但是我国行政法对调解的规定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体制,立法的缺位还有待填补。文章探讨的是行政纠纷先行调解机制的构建,先行调解即在行政纠纷发生后,将调解程序作为第一顺位的选择,在第三方居中主持下,通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之间的有效沟通,柔和的化解矛盾。这既体现了法治政府的包容性,又可以分流案件,节约司法资源。文章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立足于实践,通过对大量的相关社会现象的资料收集,并结合我国行政法理念历史发展轨迹及先行调解在中外法律中运用的比较,最终证实论点的正当性。相比于立法现有的行政纠纷调解机制,先行调解除了具有非诉讼调解方式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时间的前置性,调解机构的多样性,调解方式的灵活性等优越特征,更能满足高效化解多元化纠纷的需求。柔性执法理论、自我规制理论、合作治理理论等当前行政法领域的几种主流观点,也为先行调解在行政法领域的适用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从实践状况来看,我国的行政法体系在调解方面的立法不够完善,还存在许多问题:法律规范过于笼统,下位法缺少立法标杆,致使立法混乱;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不到位,法律体系出现断层;对调解适用时间的有关规范的内容过于局限等。这也在立法层面表明了先行调解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先行调解还有利于弥补我国法院调审合一模式的缺陷,并且能够迎合案件数量增加,类型多样化的趋势。当前,大量的调解试点的成功运行,也为该制度的可行性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先行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利用得好则事半功倍,但是也要防范容易由这种制度引发的弊端,所以,对于该制度的调解程序,调解人员,适用范围,调解方式等相关事项,需要进行必要的限制。对调解结果的监督、执行,对诉调对接的完善等内容也要建立相关的制度加以规制。先行调解制度引入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有其重要意义,在民主、法治的理念下,调解解决纠纷更能减少行政摩擦,节约司法成本,实现高效行政。我国应尽快建立起中国特色的行政纠纷先行调解机制,使一直被运用在实践中的行政纠纷调解有法可依,加快民主行政的步伐。

关键词:行政纠纷;先行调解;法治政府;制度完善

学科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结构框架

一、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概述

(一)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概念

(二)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特征

(三)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理论依据

二、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必要性与优越性

(一)行政纠纷适用先行调解制度的必要性

(二)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优越性

三、先行调解在我国行政领域的实践状况及分析

(一)我国对行政调解的现行立法状况

(二)现行调解制度的缺陷

(三)实践中行政纠纷先行调解的适用情况

四、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构建

(一)域外行政调解制度对我国制度构建的启发

(二)对行政纠纷先行调解制度的必要限制

(三)对先行调解制度的立法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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