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农民越级上访的原因及对策

2022-09-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近年来, 个别乡镇农民结伙越级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 减少并组建杜绝这种现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凝聚力, 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农民上访的特点及发生矛盾的焦点

从人数上看, 已经由以前的个别人、少数人发展到现在的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结伙越级上访, 意在制造声势。从形式上看, 结伙上访者或者打着横幅, 乘坐汽车, 深入都市前往上级党政机关, 或者冲击人大会场, 非要立即讨个说法, 蓄意扩大影响。从越级上访多发区域情况看, 处于城乡结合部的近郊, 富裕乡村发案率较高, 而地处偏远的贫困村相对而言就几乎不存在结伙越级上访的情况。

根据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上访案件的调查材料, 上访者反映的问题概括起来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围绕国家、集体或私企征用土地, 索要土地补偿费问题;二是针对村企租赁、转让造成资产流失产生疑虑;三是反映村干部公款吃喝、旅游为政不廉;四是少数涉及个人利益的事的, 如第二次土地发包没分到耕地, 非农户口及退伍兵得不到安置等正当申诉。仅就农民结伙上访反映最多、情况最激烈的还是村委会干部的经济问题, 这也是上访村民与当地村干部的矛盾焦点。

二、越级上访事件产生的原因

尽管各级党委和政府千方百计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但此类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而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毋庸讳言, 当前在有些地方的党群、干群关系仍然是比较紧张的。长期以来, 廉政建设不佳, 地方村民与当地乡村干部抵触情绪较大, 多数群众对出现结伙越级上访事件给予同情或心理支持, 甚至鼓动不明真相的人去积极参与, 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值得我们是思索的,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村务不公开导致农民上访。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加强, 各级人大和政协机关通过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以及政府工作的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 执行村务公开只是在最近几年才开始起步, 然而村务公开的进展还是不平衡的, 搞得好一点的, 那里就稳定有序, 搞得差一些的, 或者说单纯为了应付检查走过场的, 那里群众的积怨就大, 他们总是认为村里的一笔账是糊涂账, 从而埋下村民上访的种子, 寻找时机要向上级部门讨个说法。

2. 法律观念淡薄促成农民上访。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颁布实施十几年了, 但有些地方在贯彻实施方面仍然做得不够, 对一些关系到全村经济发展, 群众生活的大事, 不是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 然后由村委会、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而是由个人拍板决定, 甚至还有暗箱操作的嫌疑。突出表现在乡镇或其他集体资产在企业转让过程中, 造成资产流失。应该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因地制宜地实行承兑、租赁、转让等都是可取的, 关键是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 还村民一个明白。即使企业亏损了, 群众也会理解和谅解的。反之, 便会促使村民疑窦丛生, 通过上访告状发泄不满情绪。

3. 利益驱动诱发农民上访。

近几年, 由于长春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发展较快, 开发区内动迁户因土地、住宅和地上温室、大棚等建筑物面积较大, 所以补偿数额也相对增加, 一般农户少则十几万, 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就连工薪族也生羡慕之意。过去曾被征占土地的农民因当时补偿安置数额较小而悔之不及, 虽然时过境迁, 但仍以补偿费没完全到位为由进行索要, 索要不成便越级上访。另外一些农民认为补偿低, 将来又没了土地, 断了生活来源而越级上访。

4. 执法不严、处罚偏轻加剧了村民结伙上访。

众所周知, 在六七十年代, 一名党员干部犯了错误, 受到的处分几乎全乡都知道, 就连在今天看来不足为怪的男女关系问题, 一旦在党员干部身上出现, 也会受到撤职查办的处理。至于因贪污浪费退赔坐牢那更是必然结果。然而, 在商品经济日益活跃的今天, 很多事情似乎是见怪不怪了, 犯了错误的不以为然, 周围的人们也漠然处之。为了招商, 洽谈项目, 外出考察, 招待费、差旅费是高了些, 这是正常的, 可以理解的, 但是动辄一年十几万、二十几万, 一个村年招待费用几乎与一个乡镇持平, 这就让人费解了。村民因而指责干部大吃大喝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只有上访告状, 才去调查处理, 这也说明监督部门在实际管理中也存在着“民不举官不究”和重查处, 轻防范的倾向。

5. 管理体制不顺, 导致农民上访。

人民公社时期, 对农村社会的管理主要通过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实施。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既是集体经济组织, 又是农村社会管理的行政组织。实行生产经营承包制以后, 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都已解体, 代之以村长委员会和村长小组。一方面, 村长委员会和村长小组没有生产大队时期所具有的经济职能, 对村长的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另一方面, 依照宪法规定, 村长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 没有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所具有的行政管理职能。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 村长委员会管理社会事务的功能还很弱。这就是乡镇政权乃至有关职能部门失去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基层依托, 遂造成各种社会问题的蔓延, 各村上乡数矛盾, 乡镇个别干部再推诿扯皮, 使本可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 却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如此, 便自然会导致那些要求解决问题的人踏上那艰难的上访之路。

三、解决农民越级上访的对策

基于上述问题与成因, 在当前要切实有效地治理农民结伙上访问题, 应采取以下对策。

1. 积极推行政务特别是财务公开。

建立健全经济的和社会的各项管理制度, 并去认真执行。乡镇政务机关是农村社会管理的中枢, 党委纪检和政府监察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 监督执行以及化解矛盾, 解决纠纷, 优化农村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 保持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监督和引导, 使农村的社会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2. 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方针。

一方面全面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 切实转变党的作风, 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为群众办事, 办实事, 取信于民。另一方面, 要从严处理各种违法乱纪和消极腐败案件。认真惩处以权谋私、官僚主义、行贿受贿、欺压群众等损害人民利益和危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行为。

3. 抓好市长公开电话的反馈工作。

对向市长、区长投诉的公开电话, 一要严格保密, 二要认真调查处理, 不拖不压, 迅速及时地解决。矛盾化解了, 问题在基层解决了, 可能出现的越级上访事件也就少了。

4. 继续加强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

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 努力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 对那些人云亦云, 道听途说, 跟着起哄的错误上访者要进行教育, 对颠倒是非, 有意诬陷的严肃处理, 轻者要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费, 并向本人公开道歉, 重者实施拘役或劳教, 以此惩戒他人。

总之, 农民越级上访问题是“三农”问题之一, 我们要认真对待, 予以解决。它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 关乎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凝聚力, 关乎社会的稳定。

摘要:当前一段时期内, 农民越级上访问题时有发生, 如果处理不好“三农”之一的农民问题, 就可能关乎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凝聚力, 关系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 本文从分析农民上访的特点及发生矛盾的焦点入手, 分析了越级上访事件产生的原因, 并探讨了在当前要切实有效地治理农民结伙上访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农民,上访,“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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