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计论文

2022-03-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保险公司会计论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事业也随之发展。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是保险企业整体管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两者之间,内部控制是实施会计监督的重要基础。保险公司管理模式的逐步转变,功能也发生了变化,从内部会计核算到监督管理已成为部分保险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主要业务。在保险企业中,会计监督在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支持下,可以有效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第一篇:保险公司会计论文

财产保险公司会计财务核算方案探析

摘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在保险行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在2007年初,开始在我国的保险行业实行新会计准则。并要求保险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切换到管理过程层面。在此基础上,本文立足保险公司,对其会计核算和风险进行相关的探索。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会计;财务核算;方案

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是理论和实践中一直被关注的焦点。中国的保险行业国内业务恢复极快,通过30多年的发展,保险公司从1979年的1家迅速发展到2010年的146家,保费收入平均每年增长超过20%。本文对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风险进行分析,通过深入分析风险在金融管理产生的成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以帮助财产保险公司控制风险和研究财务管理,促进保险公司不断改善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保险行业在现代经济和社会中发挥“助推器”的“稳定器”的独特功能。

一、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我国企业会计的基本内容众多,主要包括收付和结算支付方式;资本增加或减少;债权和债务;处理费用的收入、支出;财务结果的检查和确认。作者在这里基于保险公司,结合其特点,选择一些主要内容和特点,分别描述了会计的相关知识。

1.保费收入的会计。作为保险公司,合同只有涉及一定的风险转移才可以作为保险合同。养老金和养老金的衍生产品,没有任何真正的保险风险转移和其他政策甚至不能作为保险合同。自2007年以来,我国保险公司需要根据部门的收入确认保险合同的内容。同时,保险合同的类型和性质不同,保费收入测量方法也不同。测试原理和确认保费收入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也是在2007年对保险公司新准则的一个新的要求。这个规定,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紧密结合,更真实的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此外,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开始引入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主要工具。测量模型早期在确保可靠性的前提下,强调相关性,给出更充分的本质,大大提高金融信息和相关水平。

2.对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允许在我国保险公司对外借贷。对保险公司来说,债务是由各种各样的储备组成。其中比例最大数量最大的债务为“精算储备”,同时它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直接反映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2007年前,我们的国家在保险储备制度方面并非完美无缺,表现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无法获得公众的信任。新准则发布以来,保险公司需要对“留出一个保护区”、“未决赔款准备金”、“长期健康保险负债”、“寿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公布。同时,为了更现实的反应由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当前的许多保险公司“引入充足性测试”的理念,使保费收入计算更精确的和真实。

3.关于投资回报的合计。对保险公司来说,主要的投资可以分为四类,相关的会计核算、保险公司现行的会计模式和投资回报特点,不仅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会计和投资收益,可以更清楚地反映了保险资金的投资盈亏。

4.关于会计成本的弊端。保险公司费用,主要包括保险费用,保险营销和间接佣金,以及保险赔偿。现在,我们国家保险公司在会计期间的费用方向,通常是“费用化”处理,成本恰好是计入当期损益。对此,作者认为,要建立科学、统一的测量方法和标准,为了使信息披露由保险公司更有可比性。

二、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会计核算风险点分析

1.资金风险

(1)“核保赔制度”不详细、不够系统。造成保险公司经常出现适应赔款,反向承销等现象;其次,保险资金运用的方式较为单一、狭窄的通道。基本在证券交易、银行存款等;此外,保险公司通常能取得集中形式的基金的管理,但存在这种现象的账户开设了分支机构,银行存款保险公司相对分散,并影响贷款。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对资金集中管理部门和分散的矛盾共存。同时保险公司和有业务关系的银行增加很多资本成本和财务费用,这种现象已经成为最优秀的保险公司的资本管理问题和风险。

(2)准备风险储备基金。风险保险公司,另一个点是储备基金是不够的。在日常经营的保险公司,通常是提前收取保险费,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履行其责任保险按照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实施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同时负责保险费等一般会计特定的“储备”,以防突然意外保险。但保险公司往往是不当或不足的,从而影响到未来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甚至是直接面对客户的合同要求。同时,保险公司无法展现真实的财务状况。

2.人员方面风险

(1)保险公司员工缺乏风险控制的意识。在保险公司,员工通常有一个特定的任务评估的压力。为了应对这些压力,从业者通常在完成第一年任务指标,甚至为了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完成任务,经常采取一些不当或非法手段,保险公司在销售的过程中将面临很多金融风险,如税收风险、监管风险、法律风险、违规风险等。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经常发现许多保险公司和公司高管处罚通知。进一步说明了保险公司员工缺乏风险管理意识的普遍性。

(2)财务报告的风险。保险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财务状况以及保险公司评价偿债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基础。保险公司潜在的重大事项在其日常操作,应披露其财务报告(例如损失等),让客户、监管机构和其他保险公司利益相关者及时知道。但许多保险公司往往采取一定的手段来掩饰。然而,一旦出现情况,在未来无法继续隐藏,保险公司的风险将是巨大的,会对金融稳定有一个显著的影响。

三、财产保险公司会计财务核算方案探析

1.加强资金核算和控制。为了防范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强会计和控制基金。具体方法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保险公司应采取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即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它是法律特定的控制要点。主要是正确现金支付;现金结算和银行存款是适当和及时的。资本储存是安全的,记录是完整的;资本是否合规,真实与否,核算银行存款收据和付款是合法的和正确的,银行账户记录是清楚、真实和可靠的。第二,保险公司应

该做好一个工作的预算和结算资金。在事先预算的基础上,要做好结算工作。

2.加强预算控制。预算控制,实际上是基于公司的资源配置规划和它的决策目标,通过金融手段来量化,成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操作的指导标准。全面预算管理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形式,包括预算规划、预算、评估、监管、等。保险公司在特定的预算控制,可以参考每个分支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的特点,成本控制、预算控制等整体。基于保险公司发展计划,根据其长期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预算,并实现它的分支或分支机构,明确责任,树枝间的关系和自我评价、控制和调整。此外,保险公司的预算管理要以人为本,在预算的制定,在动员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确保决策的目标是高效、有序实施。分支或分支机构在面对预算目标时,可以参考公司预算目标和指导原则,充分考虑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经营范围,向总部提交完成任务指标或不能完成的原因。

3.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会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财务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会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财务风险。内部审计是一个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监督。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使用,为会计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各类业务数据,真正的信任。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人员的选择,应该给其完全独立,确保真正的、有效的内部审计结果。同时,内部审计工作应根据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模式的选择或相应的审计控制模型。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第一、合规审计。应当审查内部控制机制是否符合保险公司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已经上市的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是符合证券监管局和其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第二、系统(综合)审计。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应通过保险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从业者的保险公司不仅是内部审计的主体,它的对象。需要负责的工作来实现控制,其工作过程和结果将监督与约束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其他人员。内部审计工作是相当于保险公司部门链接,部门和岗位在公司通过内部审计,成为限制对方,有纵横交错连接,相互协调,共同作用的一个统一的整体。

四、结束语

财务管理是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也是保险公司管理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同时,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保险公司,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盈利能力,以充分发挥其社会稳定器。但是在现代经济社会,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建立,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一些保险公司抓住市场,争夺客户,通常只关注市场规模,忽视了盈利能力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分析财产保险公司会计财务会计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包 滢:浅谈新会计准则下的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J].现代商业.2009(15).

[2]侯旭华: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新企业会计准则[J].上海保险.2012(08).

作者:彭旭

第二篇:基于会计要素视角的保险公司会计个性探讨

【摘 要】 为了全面、准确理解保险会计的内涵,掌握其本质特征,研究保险公司会计问题,除了对一般会计理论体系要有充分了解外,还需把握保险行业会计的特殊性。文章针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会计要素探讨保险公司会计个性。

【关键词】 保险公司; 会计要素; 个性

一、保险公司资产个性

(一)存货所占比重较小

一般制造业主要从事产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其物质实体是有形的,因此,资产以经营性资产为主,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批发零售商业的购进商品等存货占了很大比重。而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出售的不是商品,而是一纸对投保人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予以赔偿或给付的信用承诺,这种信用承诺是无形的,因而资产中存货较少,存货主要表现为少量的物料用品。

(二)对投资具有较大的依赖性

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收与支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尤其是寿险业务,保险合同期限长,有的长达三四十年以上,闲置资金在公司积累的时间长,金额大,这种资金具有保值和增值的内在要求。如果资金不运用或者资金运用效益低,最终会导致入不敷出,保险赔付资金难以支付给被保险人,保险业务就难以经营。因此,保险资产中投资性资产占较大比重。目前,从资金的安全性和谨慎性出发,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以银行存款和各种债券投资为主,但由于市场利率较低,投资收益不够理想。2015年,备受关注的《保险法》迎来大修,国务院发布了《保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草案正式实施后,将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以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二、保险公司负债个性

(一)占比例最大的是各种责任准备金

对于一般制造业,其负债主要表现为借款和应付项目。对于保险业,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负债项目较一般会计重要,而负债主要是各种责任准备金。对于非寿险业务,保险年度和会计年度可能不一致,也就是说会计年度是1月1日至12月31日,但保险年度不一定是1月1日至12月31日,这就会出现保险年度跨越会计年度的现象。虽然保费在保单生效时已经作为保费收入入账,但在会计年度末由于保险责任尚未到期,保险公司应将不属于本年度的保费收入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形式提存出来,作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列示,同时作为费用在利润表列示,从当年收入中扣除,在下年度保险责任到期时再转回作为真正的保费收入,以承担跨年的保险责任。另外,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结案的赔款事先应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作为未来保险赔款的资金来源,以防止损益的大幅度波动。对于寿险业务,正常情况下,自然保费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但为了防止逆选择,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时采用均衡保费方式,即每期所收的保费是相等的,这就会出现在保险期限早期收取的保险费要高于风险成本,这多收的保费不能作为保费收入,而应该通过责任准备金的形式提存出来,长期积累,用以弥补晚期少收的保费。提取责任准备金是保险行业特有的,保险会计也因此被称为“异端会计”。据统计,责任准备金已占保险公司负债总额的80%甚至90%以上,特别是寿险业务更加明显。

(二)保险负债具有较强的或有性

制造业负债有较大的确定性,金额是确定的;而保险负债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其结果必须通过未来保险赔付予以证实。保险业务涉及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所有其他行业所遇到的风险都会以保险合同形式转嫁给保险公司,所以,保险负债的计量不同程度受各种风险的影响。比如:寿险业务的期限较长,不确定的风险相对更大,往往要受利率风险的影响;而非寿险业务期限较短,金融市场相对稳定,利率变化幅度不大,利率风险较小,但也会产生其他类似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地理风险等。另外,保险负债还受到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管理风险的影响,如核保核赔能力、推销方法、利率信贷政策、销售额、资金运用效率、成本控制水平等。

(三)保险负债的计量建立在大数法则和精算方法的基础上

在集合大量同质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大数法则可以总结出风险的规律性,测定风险发生的损失概率和期望值,使得保险负债能够合理地进行计量。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需要运用特殊的精算方法和假设来对保险负债进行合理的评估。对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由于其涉及的保险合同期限较短,其提取可以采用未赚保费法;对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可以采用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链梯法、B-F法等[ 1 ];对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由于是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期限较长,未来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较大,其计量相对复杂,应考虑未来现金流、货币时间价值、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采用三因素法[ 2 ]。

三、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个性

(一)一级法人(即总公司)才会产生外来资本

对于一般制造业,一个企业可能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但对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采取“一级法人,分级管理,逐级核算”的体制,省级、地市级、县级保险公司都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有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并实行集团控股模式,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实行授权经营管理,因此,只有一级法人(即总公司)才有实收资本(或股本)等外来资本,基层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少,主要来源于上级拨入资金(即营运资本)。

(二)保险经营的高风险性要求单独设置一般风险准备金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对保户的负债,保险公司除了按照规定提足各项责任准备金之外,为了防范将来发生的巨灾风险,在向投资者(或股东)分配利润之前,还需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特大自然灾害等巨灾亏损。由于一般风险准备金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因此它不是负债,而是属于所有者权益,这也是其他行业没有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盈余公积不同,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和向投资者分红,必须专款专用。

四、保险公司收入个性

(一)保费收入的实质介于负债与收入之间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保费收入并非会计意义上真正的收入,保险公司向保户收取的保费不能全部作为收入,对未到期责任部分要通过责任准备金的形式提取,将来随时向保户支付,是对保户的一项负债。因此,保费收入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保险负债。收取保险费时保险服务尚待开始,此时为保险人的负债而非收入,承保后继续提供服务,保险费开始由负债转为收入。

(二)投资收益与保费收入“平起平坐”

对于一般制造业,在利润表上,销售收入是头号数字,投资收益是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但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是构成营业收入的主要项目,仅次于保费收入在第二位列示,这是由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所决定的。如前所述,保险公司资产对投资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在收入补偿与发生成本之间存在时间差,关键是如何将沉淀的责任准备金加以运用,产生增值,这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且,金融综合经营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未来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经营业绩,不仅仅是保费收入,还包括资金运用业绩。

五、保险公司费用个性

(一)保险成本存在两套体系

对于一般行业而言,成本发生在前,产品定价在后;而保险公司正好相反,保险业务属于远期交易,收入实现在即期,风险成本在远期。因为保险公司不可能等到将来发生保险事故后才决定保单售价,必须预先设定一个保单价格作为保单销售的依据,它是对未来发生保险事故的一种成本预测,因此,定价成本是一种预计成本亦即事前成本。同时,发生保险责任造成的赔付是事后成本亦即实际成本,因此保险会计成本核算存在两套不同的成本体系,即预计成本体系和实际成本体系。

(二)保险成本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

预计成本体系建立在经验数据的基础上,以现在对将来的期望值作为计算基础,它很大程度依靠经验统计,而这种统计数据有的来源于本公司,有的则来源于行业,这种公司外的信息来源对保单预计成本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保险实际成本以发生保险事故后所支出的保险赔付为核算基础,而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偶然性,是否发生、何时发生、发生的程度如何是不确定的,且在理赔过程中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有很强的专业性,完全依靠公司内部理赔人员不可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赔付证明,需要依靠社会各专业机构进行测定与评估。由此可见,无论是保险预计成本还是保险实际成本,并不完全取决于保险公司自身。

六、保险公司利润个性

(一)保险公司利润有较强的预计性

对于一般行业,利润是售价与成本相抵的结果。而对于保险公司,利润是预计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因此,预计性在保险公司利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突出表现是在计算保险公司利润时,提取的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作为成本费用扣除的,其精算结果的准确与否、责任准备金计量过高或过低,都将对保险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保险公司利润是一个精算概念。而保险精算涉及大量的估计和假设,其结果难免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保险精算师的职业道德、职业判断能力和客观独立性受到考验。某些保险公司有可能通过随意改变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来调整利润,比如:在赔付高的年份,通过减少准备金的提取数以确保利润,在赔付低的年份,通过增加准备金的提取数以稳定利润。

(二)保险公司利润实现有较强的滞后性

寿险业务的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绝大部分期限在三四十年以上,严格来说,在寿险保单保险责任尚未终止之前,其真实利润无法准确地计算。因此,对保险行业利润的考核仅限于一个会计年度或承保年度是不能真实充分地评价保险行业经营绩效的。只有在历史时期分析的基础上把握利润变动的周期规律,才能准确分析保险行业的承保业绩和利润趋势。

(三)保险公司利润有一定的射幸性

保险特别是财产保险业主要经营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风险,而灾害事故的发生存在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它脱离于整个经济系统之外,更多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故承保物质生产部门的利润或亏损的波动脱离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即使有大数法则在起作用,保险利润的高低也仍然有一定的射幸性。巨灾和重大责任对保险经营稳定起决定性作用,导致保险行业利润周期的振幅很大,远远超过其他行业的波动程度,有时一个巨灾的发生就使保险公司追求利润的不懈努力全部化为乌有,最后有可能因巨额亏损而导致破产。

【主要参考文献】

[1] 侯旭华.保险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展、困境与对策[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5(1):84-88.

[2] IASB.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 standards[M]. London:IASB Foundation Publication Department,2009:535-548.

作者:侯旭华

第三篇:保险公司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探究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事业也随之发展。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是保险企业整体管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两者之间,内部控制是实施会计监督的重要基础。保险公司管理模式的逐步转变,功能也发生了变化,从内部会计核算到监督管理已成为部分保险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主要业务。在保险企业中,会计监督在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支持下,可以有效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险公司;会计监督;财务决策支持系统

[DOI]10.13939/j.cnki.zgsc.2021.30.047

1 引言

當前,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着许多风险,除了保险欺诈的风险外,内部控制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内部控制问题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甚至影响我国金融环境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完善和普及,改进内部控制系统已成为保险公司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2 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的内涵概述

2.1 会计监督

会计控制是企业总体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监督和控制主要通过会计手段进行所涉及资金的经济交易和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会计信息系统包括以下部分:以会计为基础的会计和管理会计,其中包括工资会计、资本资产会计、产品会计、风险会计和销售会计等具体组成部分,其中包括对财务报表的分析。财务状况、预测和决定分析、资金管理分析和经济核算管理分析的内部,从数据处理的角度来看,会计活动对信息有一定的影响,是一个有组织的过程。数据处理和信息生成,可以分成多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处理任务,所有这些任务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并符合一个单一的目标,形成一整套一致的会计活动。会计师综合会计信息系统应包括一个会计系统、一个财务管理系统和一个财务决策支持系统。

2.2 内部控制

在保险企业中,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更好地保护资产,实现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保险企业必须建立的一种管理和控制制度。其目的是规范公司的各种会计实务,确保所有会计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消除公司经营中的潜在风险。

3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3.1 业务人员管理问题

业务人员的能力和资格水平决定了保险公司内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业务员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是雇用关系,而是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特质使企业更难管理销售人员。特别是,一些年龄较大、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代理人通常不太关心公司的形象,缺乏责任感。此外,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执行得不到保证,导致责任的模糊性。

3.2 承保与理赔环节出现的骗保问题

保险和理赔是保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风险防范的重点。特别是在信息时代,保险业务已经扩展到在线平台,为保险公司及其客户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但也为洗钱提供了机会和漏洞。一些保单持有人利用保险公司责任的漏洞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从保险公司获得大量赔偿。此外,一些业务员与客户合作,以获得欺诈性索赔。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保险业的形象和秩序,而且影响社会秩序。

3.3 管理职能缺失问题

在保险事业中,会计控制不仅限于对个别财务交易的监督,还包括对整个业务的控制和分析以及内部控制。因此,监督管理人员只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就不能胜任监督任务。它必须对社会的所有活动有一定程度了解,并能够以全面和高质量的方式发展其功能价值。然而,在一些保险公司,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学习能力薄弱,导致工作效率存在差距。还有一些人的道德水平很低,他们有时会偏袒他人。为了迅速增加市场份额,新成立的保险公司通常通过向投保人提供额外的非合同利益和增加佣金来获得市场份额。甚至有一些公司为了提高业绩,把销售任务交给所有的家庭工人,这使得所有的部门都处于销售的最前沿。参与财务管理的部门和人员的控制职能难以履行,监督的科学性得不到保证。

4 风险管理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

4.1 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在保险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时,要着重强化对各个不同环节与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不同阶段要进行及时的跟踪与管理。如此一来,一旦问题出现或存在风险发生的隐患即能快速反馈与处理,进而做好相关的处理工作。另外,会计监督工作也要与保险公司中的内部审计进行有效的结合,以审计对经济活动与资金管理的全面审查工作来实现更为有效的监督管理。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督要结合自身各项业务发生的流程特点,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相关监督制度确立,进而能够全过程、全方位的对公司运营提供监督与控制保障。

4.2 强化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监管评估体系构建

关于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框架内的内部控制,政策要求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指导文件进行体制监测。同时,适用的控制制度要求保险企业提交控制和评估,即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质量进行积极评价,并将结果报告给监管机构。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已逐步建立了有关的政策框架,以便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供政策指导和综合业务服务。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承保情况确定具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市场进行评估和处理。在这方面,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应确保项目的完整性。此外,一个有效的内部监督和评价控制制度需要设立有关的审计机构,履行审计和控制报告监控的职能。保险公司可根据其规模在不同级别设置保险审计机构,确保其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并直接向管理人员报告。与其他控制机构不同,合格的审计人员对于企业风险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应有科学的了解,能够保证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正确实施。

4.3 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风险预警系统

初步准备工作。保险公司应审查与资金管理有关的工作流程,并指出关键流程。风险评估过程。保险公司对于每一步的可能风险分析主要基于工作流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风险识别,借鉴以前的工作经验,以确定在某种程度上风险体系的基本内容。确定风险估值。保险公司应根据风险因素,判断和确定每个预警指标的标准值和合理范围,同时对每个风险指标进行量化,以便更有效地评估风险。风险应对过程。保险公司根据确定的风险因素及风险预警指标,分析企业的财务管理,查明差距,同时降低金融风险。此外,当财务管理风险预警系统发出信号时,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分析信号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到承保的实际情况,提出更有效和可行的措施。

4.4 加重财务管理违规处罚

加强对财务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是实现控制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当代的保险公司为确保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仍然需要改进其财务信息管理能力,以达到有效连接其内部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确保它们的业务和财务数据一致的目的。此外,为了实现目标,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内部员工风险防范的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开支和合理的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和批准。在这个制度下,财务经理必须发挥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敢于挑战非理性行为,诚实行事,拒绝非理性支出。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财务控制,并对公司的财务控制职能提出报告,应强调财务人员的作用。科学地制订指导计划,改进工作目标,利用现有数据,建立问责制和工作场所问责制。在发生严重违规行为时,企业负责人必须行使否决权,不得留有任何回旋余地。

4.5 建立稽查制度,强化检查与考核

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监管人员的权利和责任。监督责任人必须检查各种业务程序的遵守情况,并加强部门间、机构间管理人员的评价。为了提高监测的有效性,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法:其一,定期进行风险自我监测和反馈。例如,可以在所有渠道和所有服务的参与下,每季度对公司的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其二,不定期的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的。例如,在关键部门和关键环节进行了不定期的检查;其三,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具体的检查。例如,对关键操作进行抽样检查,所有检查都必须在样本上保存记录,以便以后进行修订。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发现问题,有必要及时纠正,指定负责人,并将纠正结果书面通知管理层。

4.6 改进核保制度

规模、利润、风险和管理都需要加强,从业务战略的角度来看,除了加强上述联系外,还应强调对公司的评价。评价目前活动的指标不够明确,应由管理部门根据活动的类型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随后的业务评价还应以指标为基准,改进和完善担保制度,增加主管当局的灵活性,同时评价担保工作人员的业绩。分包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精神,保险公司也必须加紧努力发展这类人员。

5 结论

综上所述,保险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能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保险公司将不可避免地从市场上消失。为此保险机构应充分利用风险管理的优势,积极学习先进的管理和控制概念,建立更全面的管理制度,以实现可持续和有效的发展。保险部门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阶段,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险意识的提高和保险行业竞争的迅速加剧,保险公司必须实事求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受国际经济内部市场发展的影响,保险部门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相应的问题,内部风险管理控制系统的优化是目前保险公司主要关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保险业务在市场上有效地履行公司的职能。

参考文献:

[1]李玉英,陶四海,赵力.风险管理下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1(13):44-45.

[2]徐淑萍.基于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下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7(2):75.

[3]劉明浩,杨云鹏.基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研究[J].经贸实践,2016(1):106-107.

[4]陈宁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再造[D].北京:清华大学,2015.

[5]陈文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6]冯正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问题研究[J].财政监督,2018(24):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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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燕.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风险控制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25):130-131.

[9]王丹莉.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及其应对策略探析[J].时代金融,2018(21):269,273.

[作者简介]韩金昌(1982—),男,汉族,山东济南人,本科,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保险公司财务内控管理。

作者:韩金昌

第四篇: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的思考探讨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快,我国保险行业更加规范,对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要求也是愈加增高,对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而言,会计核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断提升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水平,不仅可以有效规避财务风险,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的增强,为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质的飞跃,保险行业管理也是越来越规范,要求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水平达到更高的水准。我国的保险公司的数量是比较多的,但因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时间不长,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管理还不完善,规范性较低,存在着不小的市场风险和财务隐患。会计核算部门在保险公司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与公司的财务风险息息相关,因此,保险公司需要重点关注会计核算的相关问题,为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会计核算的特点

所谓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主要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保险行业财务管理问题的相关章程。目前在我国,保险行业还处于发展的阶段,主要呈现出两大特点:第一,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相似度高,既大幅提升了针对保险合同的分配以及审核等程序的规范性,还有效推动了管理理念的优化升级,与现代管理理念紧密结合,促进保险行业的会计制度更加满足配比原则,同时与权责发生制愈加相符,提高了运行的透明度,且更加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会计核算的可信度;第二,会计准则使会计核算的复杂性更加明显。保险行业是比较复杂的,既要求充分运用行业专业术语,同时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某些问题,从而增大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风险,造成保险领域的会计准则更加复杂。

三、保险行业的会计核算组成

(一)核算保费收入

对保险行业的会计核算来说,保费收入的会计核算是其最主要的部分,而确认保险合同是会计处理与核算保费收入环节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内容中存在风险报酬转移的部分时,保险合同才可以获得确认。诸如退休金、养老金等保险产品,由于它们没有出现实际的风险报酬转移的问题,因此均无法进行保险合同确认。政府出台的关于保险行业的规章阐明,保险公司要严格以保险合同的实际内容为依据确认保费收入,并进行科学分类,与此同时,保险合同在性质、类型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确认以及计量收入的方式也出现较大的不同。保险行业的会计准则规定,要依据权责发生制来确认以及计量保费收入,此条规定促进保费收入的确认以及保险合同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而公司的经营实情、财务信息等因此愈加真实可靠。除此之外,公允价值成为了保险行业的会计计量工具主體,不仅促进了会计核算的可靠度的提升,还保证了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保险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增强。

(二)计提准备金

我国出台的保险行业政策规定,禁止保险公司对外举债。所以,保险公司的负债要由计提准备金的形式来予以体现。在保险公司的准备金里,通常情况下,精算准备金占据最大一部分的位置,且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而言,此项内容也是重要的事项之一,不仅可以直观的展示出保险公司的偿债能力,还可以表明公司的盈利能力。然而,保险行业的准备金制度还不够完善,有较多的不足之处,造成保险公司的社会公众信任度较低。我国政府制定的会计准则对诸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等保险公司准备金内容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所以,在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整体中,计提准备金的会计核算使其中一项很关键的部分。

(三)核算投资收益

在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里,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同样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投资具有以下四个种类:首先,依据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同时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其次,保险公司的可持有至到期投资;再次,应收账款以及贷款;最后,能够予以售出的金融资产。在会计准则中,上述投资都涵盖在金融资产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当严格以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会计处理以及计算投资收益,这样既能够提高公司收益计量的准确性,与此同时,还可以将资金投资的浮盈真实的呈现出来。

(四)会计处理及计算公司费用

保险行业的公司费用的具体内容不仅包括保险赔偿款和保险营销费用,还涵盖了保险间接费用等。现阶段,保险行业基本是根据费用化处理方式来对会计期间的支出进行会计核算,当发生公司费用时,可计入当期损益。在保险领域,会计处理和核算公司费用可以大幅提升经营成本计算的准确性,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强化公司控制财务风险的力度和效果。

四、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的不足之处

我国的保险公司尚处于发展的阶段,,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与财务会计管理有关的问题,给保险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要尽最大努力减小会计核算风险,从而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真实,并为其的清晰度提供保障,为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重要的积极作用。

(一)保险风险缺乏明确性

对保险合同来说,其中的保险风险是非常重要的,保险风险对合同的可行性具有很大的直接影响,同时决定了保险合同的实用性。然而,我国颁布的保险行业的新会计准则中没有针对保险风险进行明晰说明,特别是在保险合同中占比较重的保险风险,导致合同发生了混乱的问题,没有办法准确分解保险合同,从而增加了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难度。

(二)不满足会计原则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保险公司为获取保单而花费的成本,保险费用里包含的附加费用,例如手续费、劳动报酬、体检费等,要计入保险公司的当期损益。然而,通过上述保险业务来进行会计处理以及计算成本费用的方式,与会计核算原则相违背,不仅形成了核算信息准确度低的不良局面,还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三)再保风险机制缺乏严谨性

我国出台的新会计准则阐明,保险公司中的业务应当由独立的核算体系来负责,然而对关于再保险风险的相关问题没有准确给出规定,因此会计准则机制严重缺乏严谨性,最终形成了广泛应用再保险业务的现象。在原保险方和再保险方完成相关协议的作用下,再保险一方的保险风险就可以顺利转化为再保险,即为财物保险。通过财物保险,保险买方与再保险方都能够获得经济收益,从而使得保险行业更加重视财物保险,,继而出现了广泛运用财物保险的局面。可是,对会计准则而言,其本身是没有能力进行风险转变的,作为金融投资的一种工具,给保险公司形成了虚假收益的现象,大幅降低了财务报表的真实度。

五、提高保险公司会计核算水平的有效策略

(一)强化资金核算及控制力度

随着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剧烈,保险公司的市场风险与财务隐患持续增大,所以保险公司必须要坚持强化资金核算与控制的力度,由此使保险公司可以有足够的能力防范风险。第一,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能够运用两条线并存的方式开展工作,在银行存款系统、现金控制系统的帮助下实现资金管理。站在保险公司角度,其需要对资金收支情况开展定期清查核算,认真统计银行存款、现金的结算实情,同时严格记录二者的存储以及变动的情况;第二,要求严谨完成资金预结算工作。保险公司要在完成资金预算后再进行使用,且还应该及时结算已使用的资金。

(二)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的基础

保险公司应当以我国政府颁布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为依据,大力建设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基础,并不断进行完善。第一,积极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机制,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坚持对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优化升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仅指会计核算制度和凭证管理制度,还要健全员工责任制度等,从而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促进工作效率的有效增强,为管理会计人员提供有力支撑;第二,公司内部所有会计人员都要进行紧密配合,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业务能力,重点关注掌握保险会计业务的工作人员。保险公司会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积极进行道德建设,禁止进行违规操作。

(三)对成本费用核算模式进行创新

市场经济的飞速进步推动了保险业务的范围不断扩大,随之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内容逐渐增加,同时财务会计信息也有了大幅度增多。近年来,市场竞争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保险公司要全面掌握并充分运用相关信息资源,从而为保险管理奠定基础。保险公司对成本费用进行会计核算需要涉及诸多内容,同时信息极多,因而会计核算更加困难,且财务管理具有非常高的复杂性,所以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创新会计财务信息系统,为有效促进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四)强化会计核算内审力度

在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中,内部审计可以有效管控会计核算工作,因此保险公司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内部审计作用的全面发挥,为规避财务风险提供有利条件。第一,对保险公司而言,需要提高合规审计质量。所谓合规审计,主要是指在内部审计的作用下,对各项制度实现严格审查,从而查看其有无与国家法规、保险监督机构的章程之间存在不符之处;第二,高质量完成系统性审计。系统系审计指的是全面审计公司内部经营的所有环节,不仅涵盖了经营和投资,还包括财务以及融资等环节。

(五)积极培养专业人才

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培养专业的从业人员,从而为会计核算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好的效益提供保障。第一,对基层单位来说,需要储备承担录入业务的专业人员,准确完成会计凭证的编制工作,同时负责基础维护会计系统的工作,还要處理一定程度的税务以及资产业务;第二,培养公司集团中心的会计专业型人才,此类会计人员不仅要维护会计系统并不断进行优化,同时负责公允价值的确认基础工作,承担减值准备计提等业务的责任,此外,还要开展生成会计报表的工作,做好重大事项的控制工作;第三,培养管理财务核心业务、负责控制风险的专业人员。

六、结语

综上所述,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会计准则的巨大推动作用,但我国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还存在着较多的不足之处,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与优化升级。所以,保险公司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仅要加强资金的核算与控制,还要充分利用创新成本费用核算模式、加强内部审计等策略,从而促进保险公司会计核算水平的大幅增强,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为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作者:朱磊

第五篇:浅谈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摘 要: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为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经济社会全局提供了战略机遇。保险业要发展离不开充足的资本和有效的经营,也需要不断吸引投资者和客户。规范、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不仅能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为监管当局提供评价基础,更能为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创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然而现实中上市保险公司造假事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不透明严重影响到各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利益。因而,从我国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现状、成因等角度对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分析,提出切实改善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我国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关键词: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对策

一、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内涵

(一)基本概念

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向信息需求者公布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者现金流量等信息的过程。我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是完整、准确和及时。广义的信息披露既包括公司的信息披露,也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主办券商等主体的信息披露。狭义的信息披露仅指挂牌公司通过公告书、公开转让说明书、持续披露的年报、半年报、临时报告等向信息需求者发布的信息。

(二)保险业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保险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及其他内容,具体包含:

1.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公估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表外业务的说明,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再保险安排情况,企业合并、分立说明,以及财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

3.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审计意见中存在的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保险公司还应当就此作出说明。

4.其他内容:偿付能力、敏感性分析等。

二、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不够充分完整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信息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通常只停留在会计报表的3张主表,过分强调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披露随意性较强。事实上对报表使用者而言,制定出经济决策既需要财务信息作为依据,也需要非财务信息的支持,有些情况下,非财务信息甚至比财务信息更为重要。非财务信息中包含了预测性信息(如市场份额预测、现金流预测、销售预测、利润预测等)、保险业发展景气指数、有关保险产品的信息(如保单条款、费率、功能、销售渠道等)、与客户关系信息等(如 13 个月保单继续率、退保率、赔付率等),这些都是对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的决策信息,但在上市保险公司年报中却几乎找不到这些信息。

(二)披露可靠性较低

从报表层面来看,上市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删繁就简”或“报喜不报忧”的情况。2011—2014 年,财政部连续4年组织驻各地财政检查专员办事处对部分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等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从对会计信息检查结果来看,被查的保险公司虽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因违规经营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突出。其中,在 2011 年的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中,上市保险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以没有真实业务背景的票据报销费用及没有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存在推迟确认保费收入及提前确认手续费支出等问题;中国太保广东分公司存在少计其他收入、成本费用核算不实、表外列支职工工资支出、将直销业务作为保险中介业务以套取代理手续费等多项财务问题,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值得商榷。

(三)决策无关信息披露多相关性不足

目前,我国上市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性不足,对没有必要过多披露的决策无关信息披露太多,而对于应该重点披露的信息却是蜻蜓点水、点到为止,如此避重就轻,导致年报内容庞杂繁冗,但有价值的信息较少。主要表现在一些表外非财务信息方面,比如保险公司对公司的发展历史、所获荣誉、社会责任等大书特书,相比之下,许多信息使用者关心的信息如偿付能力信息、内部控制情况信息等却只有寥寥数语,甚至完全空白,对于公司前瞻性信息的披露则多为空话套话,数年不变,陈旧滞后,毫无价值。

(四)关键信息披露不够

目前保险公司对于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产品、万能保险等新型投资保险产品实行的是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的办法。具体操作情况是:保险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投资机构为投资账户单独设置资金账户投资,并保证所投资金没有和保险公司管理的其他险种资金或其他资金相混合,处于单独运作状态,并且各投资账户也是单独运作的;保险公司独立核算这些账户资金的财务状况及投资损益情况,并且,保险公司不向投保人保证投资的收益情况,即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万能保险除外,其可以向投保人保证一定收益率,风险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承担)。可见这些新型投资保险产品的运作需要比普通保险对透明度的要求更高,也对其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从上市保险公司披露情况来看,很难找到有关独立账户信息的只言片语,也找不到关于投资项目的损益变动情况等任何相关信息,这就很难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尤其是这些新型投资保险产品投保人对决策有用的信息需求。

三、完善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制定一套专门针对保险企业的详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美国 FASB 自 1982 年发布专门针对保险企业的一般公认准则第 60 号财务会计准则《保险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以来,大大推动了保险会计的发展。虽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和第 26 号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该准则,在《应用指南》中也有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规范要求,但对会计报表附注的说明事项基本上还是参考商业银行的披露要求,远没有形成自己的一套完整的从核算到计量到信息披露的体系。如果能由财政部牵头,会计准则委员会及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整合国外先进经验与国内具体情况,为保险公司制定出台一套完整的准则,则势必能更加规范我国保险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使得保险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该披露制度要充分考虑保险业的行业特殊性和保险公司在实践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更加贴近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与其他行业混为一谈,一味去迎合其他行业的行业标准。

(二)增加对独立账户的披露内容的规范

随着投资型保险产品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由于保险公司对这些新型保险产品(如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产品、万能保险、年金合同、变额寿险合同等)所收取的保费实行独立管理,以满足保监会制定的规范中对投资对象、经营策略、成本归集、收益分配方面的特别规定,但仍不足以满足保单持有人的需要。因此,应当完善独立账户披露内容的准则和规范,单独披露独立账户相关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将有利于保单持有人正确评估其保单权益,合理做出投资决策。

(三)规范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目前我国上市保险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非常不规范,详略失当,随意性强,主要原因在于规则的缺失。因此,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应明确写进相应的规范中。例如,增加市场份额预测、销售预测、现金流预测和利润预测等预测性信息,保单条款、功能、费率、销售渠道等保险产品信息,保单继续率、退保率、赔付率等与客户关系信息,以及风险控制执行情况信息的披露。同时,还要细化偿付能力信息的披露规范,比如必须披露实际资产、实际负债、实际偿付能力等信息;当实际偿付能力不高或实际提存数与法定提存数存在较大差异时,应该将形成该差异的原因以及用于提高偿付能力的措施披露出来。对于各项准备金的提取而言,仅披露采用的精算假设也远远不够,因为精算假设都是估计值,但其细微调整将会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也有必要对这些精算假设做出敏感性分析并予以披露。

(四)完善行政监管体制

我国上市保险公司的行政监管机构为保监会、证监会和财政部,呈现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效率低下等诸多负面影响。因此,要想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形成有效的监管格局,必须要理顺体制。应该加强上述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共享的情报网和基本信息数据库已应用于许多政府行政机构,在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中推行已完全有可能。信息共享情报网主要收集各级监管部门的内部信息以及社会监督的信息补充,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保险行业监管信息情报网,使监管部门能随时地、全面地掌握各类监管信息;基本信息数据库则主要收集各保险公司基本情况和提交给各监管部门的报告、文件、报表等资料,以及各年度重大事件及其发展处理情况等所有有关保险公司的信息,为监管部门做出相应决策提供资料支持。通过这“一网一库”的保险业信息共享合作平台,既能增加信息收集的广度及深度,又能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减少监管成本,达到整体提高监管效率的目的。不同行政监管部门之间要紧密加强交流合作,理清各自的权责范围,避免出现权责不对等、权力交叠和监管漏洞等现象,减少监管的摩擦成本,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整体效率。

(五)提高保险公司自身的内控水平

改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时就上市保险公司内部监督制度及处罚制度进行调整,真正落实内部控制部门的独立性要求和权威性建设,并逐步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中要披露其内部控制情况,管理层要在该报告中披露对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效率的评价,并对其有效性做出讨论,且该讨论必须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包含重大缺陷。管理层对内部风险控制的评价报告应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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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 莉]

作者: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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