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渣土运输专项方案》,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各类工程渣土运输的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国最干净城市”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 整治重点和目标
以规范建筑渣土运输为重点,实施集中整治。通过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建筑渣土运输行为,严肃处理违章作业车辆,切实解决建筑渣土运输行业存在的无资质资格、证件不全、任意抛撒,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市场,使从业单位符合资质条件,运输车辆准运证件齐全,车容干净整洁,车体符合运输要求,车辆编号规范醒目,运输途中按规定线路行驶,无抛撒遗漏造成污染。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
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对辖区范围内的施工工地进行排查,对渣
土运输违章现象比较集中的地段摸清底数;通过对施工工地上门走访、发放宣传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对经常违章操作的工程方及车辆进行登记并做好相关取证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在前一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抽调城管执法、公安及交通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内容和分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针对建筑渣土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进行集中整治,认真解决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在管理和作业中市民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彻底杜绝建筑渣土运输中的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以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建筑渣土运输市场工作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中旬起)
表彰整治任务完成出色的工作部门和单位。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渣土运输扬尘防治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工作责任制,根据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与各相互配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执法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坚持标准,严肃法纪。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出的违法违纪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性质严重,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取消资质,清理出建筑渣土运输行业。对破坏市场秩序非法从事建筑渣土营运的黑车黑户,要加重处罚,没收非法作业工具,坚决予以打击。
(三)严肃纪律,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执法队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从事行政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违,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要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违法案件。要杜绝粗暴执法和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四)注意沟通,加强协调。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整治情况,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互通信息,加强配合。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工作力度,适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促进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县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开展县城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县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作业秩序,严厉打击散装建材、散装建材、装饰装潢、渣土运输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散装建材、散装建材、装饰装潢、渣土运输作业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等突出问题,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县城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规范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营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为目标,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整治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营运行为,切实解决施工车辆带泥运行、抛洒滴漏、偷倒乱倒、超载超速等违章违规行为,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更加有序、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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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建筑工地管理,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出道路须进行硬化,每个工地要设置和使用车辆冲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确保工程车辆轮胎不带泥上路。
(二)强化运输车辆管理,所有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车辆须安装使用密闭装置,落实净车作业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不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三)规范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许可管理,严格控制运输时限和运行线路,对不符合准运条件的企业,不得核发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准运证,不准施工擅自作业,确保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源头管理措施落实,不断规范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市场秩序。
(四)强化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严惩违反交通规则规定线路和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确保市区道路干净整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县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具体开展指导协调、信息反馈、整治组织、对外宣传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县城管局
1、负责全县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管理政策的制定、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处置的核准、散装建材、散装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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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作业的监控、运输违章的整治和作业污染的治理。
2、负责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准入条件、标识、标志的制定和实施。
3、建立和推行散装建材、装饰装潢垃圾、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信用等级评定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档案,抓好措施落实。
4、会同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市政、绿化、交通、水利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处置招标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实现统筹统运。
(二)县公安局
1、负责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企业车辆的办证及管理、驾驶员的整顿、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的整治。
2、负责对未采取密闭运输造成抛洒滴漏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车辆的查处;对强装强运垄断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运输市场、偷倒乱倒不服从管理及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的打击,为散装建材、散装建材、渣土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三)县建设局
1、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标化管理,对施工场地进出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安装和使用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工程施工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确保进出车辆轮胎不带泥上路。
2、负责建筑工地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施工工地达到“四有两不”标准,即有工地围挡、有硬化道路、有冲洗设施、有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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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运土方不超出后挡板。
3、负责混凝土运输车辆保洁运输,漏斗袋安装使用、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市政工程、道路开挖、管网施工等工程的施工监管、污染控制和治理。
5、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四有两不”措施,建立并推行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诚信档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不予批准在县城从事工程监理。
(四)县交通局
1、负责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企业车辆相关证照发放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2、根据城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记录名单,在核发散装建材、渣土运输营运证或年审年检时,依法给予处罚或不予核发或不予年审,直至吊销资格。
3、负责交通工程施工工地管理确保达到“四有两不”标准, 即有工地围挡、有硬化道路、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运土方不超出后挡板。
4、负责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企业运输经营资质审查与规范管理。
5、负责对未经许可从事散装建材、渣土运输经营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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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规划局。负责在规划批后管理中督促施工单位办理散装建材、渣土处置相关手续。
(六)县环保局。负责施工噪声查处工作。
(七)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水利局、林业局。负责各自承担的拆迁、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及污染控制和作业监管,确保达到“四有两不”,即有工地围挡、有硬化道路、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运土方不超过后挡板。
(八)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政府各部门履职和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参与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人员查处工作。
五、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从2011年9月1日至9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20日)。
一是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县城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底数,掌握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作业的突出问题、症结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拟定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做好相关法律政策梳理、汇总,制定出台散装建材、渣土整治通告,修定完善散装建材、渣土管理办法和规费征收办法。
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县城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通告。
起草新闻宣传提纲和编印材料,做好专项整治期间新闻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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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媒体向社会发布政府通告,宣传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四是组织召开各相关执法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9月25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对照县政府关于整治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对散装建材、渣土处置核准、工地现场管理、硬件设施配备、运输车辆密闭、相关内部制度的健全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期间,县整治工作小组将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促进自查自纠措施扎实开展。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县城管、公安、建设等部门将集中力量,对各类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从严查处。对违法违章情节严重,属于施工单位的,县建设部门列入不诚信守法单位,对其市场准入实施限制措施;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公安、交通、城管部门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建筑垃圾准运资格,清除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县城所有工地进行系统性梳理和复查,巩固整治成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 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落实重点地区、路段和部位监管人员,实行长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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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表彰阶段(10月下旬)。县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整治过程突出的人和事进行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和管理机制。各部门互为关口、形成链条、环环相扣;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审批中心散装建材、渣土处置窗口提出申请,承运单位携带车辆密封审验运输证明(公安局审验)、工地道路硬化、清洗设备安装、标化工地达标证明(县建设局审验)到县城管部门提出现场勘察验收,按章缴纳规费,办理散装建材、渣土运输准运证。并签订安全、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书。
(二)建立运输企业及车辆准入机制。对进入县城散装建材、渣土运输市场的企业及车辆实施有条件的准入。
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企业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相关规定;
2、有工商营业执照,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3、自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低于50辆;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并经质监、城管部门审验合格;
4、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和监测等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散装建材、渣土运输车辆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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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必须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营运证、车辆行驶证。
2、车辆必须安装全密闭运输装置。
3、车辆驾驶室两侧车门按规定喷印所属承运企业名称、标志及编号,车身颜色相对统一。
(三)建立运输企业作业保证金机制。为强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的责任,对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作业实施高额保证金制度,各承运单位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作业许可前,必须签订环境卫生协议,向城管部门缴纳环境污染处置保证金,强化企业依法经营,防止恶意竞争和不法营运,规范散装建材、渣土运输市场。
(四)建立散装建材、渣土车净车出场机制。施工工程做到“七不开工”: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符合要求不开工,硬化条件不达标不开工,清洗设施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责任保证书不开工,相关保证金未缴纳不开工。
(五)建立有奖举报机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和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管理,县城管局举报电话: 县建设局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具体奖励办法由县城管局负责制定。
(六)建立综合执法联动机制。由县城管局牵头,商调县公安交巡警、建设工程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精干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综合执法,坚持县城联动,强化责任,重点抓好对县城范围内违规运输散装建材、渣土、偷倒乱倒等违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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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依法严格处罚,加强巡查,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制,县交通、公安、城管、建设等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阶段性工作情况,针对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性研究制定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办法,不断完善整治措施。
附件:散装建材、渣土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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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扬尘污染,保障城市道路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县城建成区各类建筑工程渣土运输车的管理,努力实现县城“清洁、秩序、美丽、文明”的工作目标,不断巩固提升省级园林县城、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XX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以规范建筑渣土、沙石(固体废物)运输为重点,实施专项集中整治。按照“全覆盖、无盲区、全方位、无缝隙”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运输资质、无准运证、无密闭苫盖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为,严肃处理违章作业车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处罚,配合GPS安装运行工作,规范渣土运输市场,使从业单位符合资质条件,运输车辆准运证齐全,运输途中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无抛撒、遗漏现象;按规定将建筑垃圾倾倒至建筑垃圾处理厂。通过专项整治,力争达到“渣土运输标准化、运输监控全程化、处置消纳规范化”,防止和减少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从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责任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从施工工地入手,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雇佣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公司的车辆。对施工工地及出入口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每天应调取工地监控及时检查是否有违规运输的渣土、沙石(固体废物)等车辆,重点检查车辆未平装和加盖就实施运输的情况。积极督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路面硬化和车辆保洁工作,组织渣土、沙石(固体废物)运输车辆按规定清运。县城管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交警、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依法、依规对渣土车辆进行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和抛洒滴漏的行为,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加强在建交通工地渣土运输的监管。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检查从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杜绝无证驾驶和无牌照车辆、报废车辆从事运输活动;负责运输时间、路线的管理,协助城管执法大队对违反渣土运输规定的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对建筑工地渣土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本辖区内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督和管理,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认真排查,对建筑渣土运输违法行为集中地段摸清底数,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对各建筑施工工地上门走访,多形式、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发动,打一场有准备、见成效的专项治理“攻坚战”。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至11月30日)。
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县城管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渣土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进行整治。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GPS、必须平装苫盖,严禁车轮带泥上路、抛撒遗漏、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以及“黑车”运营。彻底杜绝建筑渣土运输中的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渣土车辆的管理逐步转向常态化,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建筑渣土、沙石(固体废物)运输车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渣土、沙石(固体废物)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执法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管控的严峻形势,严格要求渣土、沙石(固体废物)运输车辆出场冲洗、密闭运输,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严厉查处;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扎扎实实把渣土、沙石(固体废物)运输车辆整治工作作为长期性、常态化管理任务来抓。
(三)坚持标准,严肃法纪。
对专项整治工作查出的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破坏市场秩序非法从事建筑渣土运营的“黑车、黑户”要加重处罚,没收非法作业工具,坚决予以打击。
(四)严肃纪律,文明执法。
执法队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执法全过程要进行记录,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违,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违法案件,要杜绝粗暴执法和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平台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事例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抗拒执法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要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予以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跟踪报道,形成高压治理的工作态势。
附件:XX县2020年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县2020年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XX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XX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XX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XX县政府办副主任
XX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局长安海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东井集镇镇长
XX
要家庄乡乡长
XX
XX镇镇长
XX
XX乡副乡长
XX
XX乡乡长
XX
XX镇镇长
XX
XX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住建局主任科员XX同志兼任。办公室设立工作专班,主要成员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副局长XX、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XX、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XX、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XX、县环境执法大队大队长XX。主要负责县城区建筑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和粉末建筑材料等建筑渣土收集、清运、倾倒和处置的规范管理;负责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运输和管理,及时处理其污染街道行为;负责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报送以及分阶段、全的工作总结等
渣土外运保洁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居住环境,我项目特制定以下渣土外运保洁措施。
1、严格按照汉中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
2、运输车辆做到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3、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项目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4、根据国家防治扬尘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在渣土外运工作进行的同时, 不给周围已形成的环境造成影响,我方将在运输过程中作好清扫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配备专门小工及时清扫道路。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现场出入口专门设置洗车台,并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工作,对每辆运土车须经打扫车轮、车厢后方可放行。
5、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值班、组织路口交通。
年月日
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施工现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决定在全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7月10日。
二、整治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检查的方式。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方建设主体安全责任,并签字确认。
(二)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招用经过密闭改装符合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渣土。
(三)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检查。
(四)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驶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装载的渣土一律不得高出车辆挡板。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即日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专项大检查,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各项要求,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防范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处罚警示到位。
(三)严肃纪律,从严执法。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凡是发现企业贯彻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予以扣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于7月12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安监站。联系人:陆健;电话传真:85063225;邮箱:lujian387@163.com。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XXX。
该工程施工产生的余泥渣土需外运,为了防止余泥渣土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超载、撒漏污染严重、随意倾倒等现象,保持城市道路和环境卫生,创造整洁优美、秩序良好的市容环境,现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余泥渣土的运输和排放符合相关要求。
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到市(或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部门办理《余泥渣土排放证》和《散体物料准运证》,并雇请有资质的散体物料运输公司。工地派专人负责核验车辆的准运证和散体物料运输专用标志,检查车辆的装载量,符合要求的车辆才准许驶出工地。 严格实施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规定,即无有效证件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工地;车轮车身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包括从纳泥场返回时),车厢封闭不严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超载车辆不得驶出工地。
所有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封闭式围挡作业,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标识;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在工地遮挡墙3至5米内实行硬底化,并设置冲洗和除去车身余土设施;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密封式加盖装置,严格禁止运载易飞扬物品和液体的机动车辆污染道路等。
建立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保洁员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环境保洁工作。每个工地根据工程规模实际配备不少于2名保洁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收集、清运及清扫保洁工作,并将工地保洁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在施工现场公布。 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运输单位无证排放、无证运输等现象的发生。有违章行为的必须从速整改,没有办理《余泥渣土排放证》和《散体物料准运证》的必须立即补办;要坚决辞退无准运证、无牌无证车辆,并雇请有资质的散体物料运输公司负责余泥渣土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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