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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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理运输专项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道理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各地工信、交通运输、工商、质检、公安部门对本地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检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主要任务: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底)。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区、市)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每周汇总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省安委办,各省安委办汇总后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各省安委办要在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第2篇: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兽药监管和兽药打假工作,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特制定《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全程监管,提升兽药质量,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兽药市场;加大违禁药物查处力度,保证用药和畜产品安全;加大违反兽药GMP查处力度,规范兽药生产行为。

二、整治任务

(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产品;

2.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假劣兽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产品等假劣兽药);

3.兽药标签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

4.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经检测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产品;

5.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

6.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二)重点环节

1.生产环节

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各地要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本辖区内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对重点监控企业、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对执行兽药GMP不规范的,要监督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立案查处,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2.经营环节

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各地要将经营企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70%,对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要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与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当场收缴假劣兽药产品。发现非法企业产品时要启动追踪机制,收集证据,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对跨省作案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省份,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3.使用环节

加强兽药使用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动物养殖场(户)、兽医医疗机构和宠物医院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重点检查所使用兽药的合法性,发现假劣和违禁兽药要依法处理、收缴销毁。同时,积极指导用药单位建立用药记录制度,执行休药期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兽医局负责《整治方案》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承办省际间违法案件的协查、协办工作。

(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监管工作,参与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省级兽药监察所承担本辖区内兽药检测和协助兽药监管及案件查处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方案合理、可行。三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地在整治活动中要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各地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增强从业者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六要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构建兽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七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专项整治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为开展兽药整治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进行。

(二)建立报告制度。1.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统一要求(见附表“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季报表”),于每季度末后第5个工作日前,将前一季度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报我部兽医局(网址:yzc@ivdc.gov.cn);2.重大案件。各地发现兽药重大案件时,应立即报我部兽医局,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五、工作安排

(一)3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

(二)4月至12月,按照《整治方案》总体部署和细化方案开展整治活动。

(三)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各地分别将阶段性、年终总结材料及《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上报我部兽医局。

(四)我部兽医局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或交叉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单位:农业部;发布日期:2009年3月9日)

第3篇: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甘肃白银煤矿斜井跑车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公司机电运输事故发生,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结合公司及各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煤矿三大规程”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守公司“安全红线”。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及各种保护齐全可靠。加强皮带运输及辅助运输、斜井提升管理,强化夯实机电基础管理工作,突出现场管理重点。深化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煤矿机电安全保障体系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各矿机电安全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使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公司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司机电部公司安监局有关人员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基础资料

1、完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各类设备操作规程内容规范、

齐全。

2、设备技术档案健全,实行专人管理,变压器、主通风机、

主提升机、主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主要设备应做到一

台一档,内容齐全。

3、供电、运输、供排水等图纸内容详实。

4、设备必须制定检修计划;设备维护、检修台台到位,维

护检修记录详实、准确,程序规范。

5、钢丝绳和连接环的检查、检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

定,定期检查检验有详细的记录。

(二)、培训学习

1、各级专业技、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应及时按照国家规定

的培训、考核、复训时间要求,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持

证上岗。

2、各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

(三)、供电系统

1、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应符合《规程》第441条规定,主变运

行方式应可靠,主变容量应满足需要。

2、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主排水泵、压风机等主要设

备供电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2条规定。

3、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和局部通风机两回路供电及自动

切换符合要求。

4、井下供电系统的短路、过负荷、接地、无压释放和漏电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井上、下的防雷装置是否完善;煤电钻、井下照明信号装置的综合保护动作是否可靠。

5、电气设备能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防爆要求,有无淘汰落后的设备,做好升级改造计划。

6、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负荷《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接地装置不生锈、不松动、不埋压。

7、井下电缆选型、接头合格,动力电缆和控制、通信、照明等小电缆吊挂合格,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

(四)、提升运输系统

1、斜井提升系统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制动系统可靠完好;钢丝绳选型和使用及安全系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有制动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下人地点必须有语言提示。

3、小绞车使用期限6个月以上必须采用混凝土固定,各种销、螺丝齐全,闸把调整位置正确,有防护板。压绳板牢固,无咬绳、爬绳现象。钢丝绳钩头符合要求,斜坡提升时加装保护绳

4、轨道的铺设符合要求。同一线路不允许有异型钢轨,道岔的型号不低于线路轨型号,扣见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接头偏差符合要求。

5、各矿要加快推广使用无极绳绞车,有坡度的巷道严禁使用

11.4小绞车,按集团公司要求井下尽快取消使用11.4小绞车。

6、无极绳绞车按照规定固定牢固,制动器灵敏可靠,声光信号齐全,钢丝绳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托压绳辊齐全有效,机尾轮有安全罩。

7、倾斜井巷挡车装置齐全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斜巷各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应装备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

8、胶带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保护符合《煤矿规程》要求,机头、机尾有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网或防护罩。皮带上运时安装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设置制动装置。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个矿进行自查自整,公司在各矿自查自整的基础上组织督导检查。

五、专项整治的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整

10月1号-10月15号各单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大小屏幕、横幅、标语、板报、简报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活动内容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活动气氛,使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认真细致的对全矿进行隐患排查,对照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措施组织整改。

第二阶段:公司检查整治阶段

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组于10月16日-10月30日对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并抽调组织各单位机电主要负责人对各矿进行隐患大排查,更深层次的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11月1日-15日各矿要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定的原则认真彻底的整改。11月16日-11月30日公司专项整治组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第三阶段:再检查及总结阶段

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组在12月1日-12月10日组织对所属矿井进行全面的再检查活动,重点跟踪所属矿存在的重点隐患,确保煤矿的机电、运输安全。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组于12月20日-12月30日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认真、成效显著的矿井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在专项整治中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不积极整改的矿井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公司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短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定期整改。

专项整治工作组要以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4篇: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 富东煤业有限公司

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公司煤业公司2011年安全工作安排》(晋中煤销煤业字【2011】32号文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公司煤业公司2011机电工作安排》(晋中煤销煤业字【2011】32号)文件精神,做好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公司各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煤矿机电管理,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突出现场管理重点。深化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煤矿机电安全保障体系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煤矿机电安全水平。

二、组织机构

l、为使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教地深入开展,公司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 1)领导组:

组 长:李 录

副 组 长:范中轶 杨海波 任 军 尹长征 闫明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机电部

2)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尹长征

副 组 长:李耀珍 尹宝明 陈玉生 吴佩云 杨世玉

成 员:机电科、运输区所有员工

2、职责划分 1)领导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实施方案,对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依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整治工作组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 2)办公室职责:

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各管理组专项整治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4)专项整治组职责:

专项整治组负责本矿机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认真细致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摸清现状找出问题,建立第一手资料。根据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使各单位的机电、运输系统均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配电设计规范》的要求。做好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总结、汇总。对查出的问题积极地按要求按时整改,对短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上报公司机电部。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进行全面彻底摸排和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机电安全管理人员配臵是否齐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资质,有无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安排。

3、煤矿供电要实现双电源入矿;地面主要通风机 、瓦斯抽放泵、提升人员的绞车、井下变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排水泵房要实现双回路供电;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的要求和局部通风机两回路供电。现有的供电容量能否满足现在或扩能改造后的要求,有无长远规划设计,长远规划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合理。

4、井下供电系统的短路、过负荷、接地、无压释放和漏电保护装臵是否齐全可靠;井上、下的防雷装臵是否完善;入井高压馈电线路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装臵;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臵的综合保护装臵动作可靠。

5、电气设备能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防爆要求,有无淘汰落后的设备,做好升级改造计划。

6、各矿井是否有完善的机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完善的停电撤人和恢复供电制度,严格落实了停送电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供电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开展应急预案联合演练工作。

7、加强矿井供电管理,不能满足双回路供电的矿井要限期达到

双回路供电要求。

8、各矿运输系统的轨道铺设是否符合要求。

9、各矿的提升运输安全装备及运行保护是否运行可靠。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方式按照区队自查自整,公司组织全面排查整治,二级联动分类治理的方式。

五、专项整治的步骤 第一步骤:自查自整

机电专业每月在机电例会上布臵下月的整治内容,区、科根据安排的内容认真细致的对全矿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照查出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措施组织整改。整治总结报告,每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组。 第二步骤:公司检查整治阶段

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组每月16日在全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行督导检查,更深层次的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检查结果将作为月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三步骤:再检查及总结阶段

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组要组织对所属矿井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跟踪所属矿存在的重点隐患,确保煤矿的机电、运输安全。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认真、成效显著的矿井和个人要表扬。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在专项整治中措施不力、存在

重大隐患不积极整改的矿井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2、明确职责,认真负责。各单位要对照公司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组人员要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加强对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短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定期整改。

3、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要以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2011年4月16日

附:煤业公司下发的各月份矿井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一、 五月份整治内容

1、 专项整治方案及组织

1)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并明确相关的职责。

2)配足配齐专项整治工作人员,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3)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4)专项整治方案中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5)专项整治方案中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

2、供电保护 高压供电设备:

1)井下高压供电设备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2)地面高压供电设备具有短路、过负荷和接地保护。

低压馈电线路:

井下所有变电所、移动变电站和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路,应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

低压控制设备:

1)井下低压控制开关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臵和远程控制装臵。重点检查各开关整定计算是否合理。

2)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的综合保护装臵。井下照明必须使用设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装臵。保护装臵灵敏可靠,各种保护试验周期符合要求,记录规范。

3、接地保护

1)在中央主、副水仓必须设臵主接地系统。

2)在各机电硐室、高压配电设备、移动变电站、高压接线盒、三台及以上集中摆放的低压电器设备和综合保护装臵处必须设臵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接。

3)井下电压在36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有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4)移动变电站和各类馈电开关,必须设臵规范的漏电试验接地系统。

5)所有相应地点的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导线等大小规格安装地点、方式符合规范,接地电阻值大小符合规定要求。

4、防雷电装臵

1)入矿电源线路终端杆必须装设防雷电装臵。

2)经由地面架空线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臵,

3)每年对防雷电装臵进行耐压试验,必须有耐压试验记录。耐压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

二、六月份整治内容

1、有专项整治方案及组织

2、入矿双电源

1)矿井要有两回路入矿电源线路,每一回路线路都能单独担负起全矿井的全部负荷。

2)线路上不能分接任何其他负荷。

3)要求两回路线路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带电备用。

3、矿内双回路 地面双回路:

1)主扇风机、立井提升人员的绞车、瓦斯抽放泵房和压风机房等要有两回路直接由变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2)线路要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3)线路上不能分接任何负荷。 入井电源:

1)由地面入井至井下中央变电所的供电线路不能少于两回路,当任何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起井下全部负荷。 2)入井线路要求来自地面变电所不同的母线段。 3)线路上不能分接任何负荷。 井下双回路:

1)主排水泵、采区变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的排水泵房要求有两回路供电线路。

2)线路要来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掘进供电:

1)井下掘进局部通风机供电要求实现“三专两闭锁”。 2)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三、 七月份整治内容

1、有专项整治方案及组织

2、防爆管理

1)有防爆电气管理办法,并成立防爆检查专业小组。

2)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投入使用前签发合格证。

3)在用的设备要杜绝失爆。每矿至少抽查10台以上设备。对照失爆判定标准逐一落实。对高瓦斯矿井增加检查台数和检查频率。 4)矿井禁止使用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出设备几工艺目录(第

一、

二、三批)》的设备和工艺。

3、机电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资料。 1)机电管理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固定场所悬挂的各项管理制度。 3)有关图纸资料、记录等。

四、八月份整治内容

1、有专项整治方案及组织。

2、供电安全管理。

1)有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制度有纪录、有考核。

2)有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机构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3、停送电管理

停送电管理制度必须合理,有可操作性。严格按照《机电管理制度》执行。

五、九月份整治内容

1、有专项整治方案及组织

2、调度绞车、钢丝绳

1)小绞车使用期限6个月以上必须采用混凝土固定,各种销、螺丝齐全。

2)闸把调整位臵正确,有防护板。压绳板牢固,无咬绳、爬绳现象。

3)钢丝绳钩头符合要求,并加装保护绳和桃心环。

4)矿车连接用三联环、插销符合要求。 5)绞车必须做到挂牌管理

6)提升用钢丝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验收证书。

7)升降人员的钢丝绳每6各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起12个月检验一次,以后每6个月检验一次,备有资料 所有钢丝绳、罐道绳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3、轨道、道岔的铺设。 1)轨道的铺设符合要求。 2)同一线路不允许有异型钢轨。 3)道岔的型号不低于线路轨型号。 4)扣见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 5)接头偏差符合要求。

六、十月份整治内容

1、有专项整治方案及组织。

2、提升安全装臵的运行保护。

1)提升机每年必须进行测试一次,并有测试报告。

2)提升机必须有检修计划和检修记录。 3)防止过速、过卷装臵齐全。 4)深度指示器保护装臵齐全。 5)松绳保护符合要求。

6)过卷、过速、限速装臵和减速功能保护装臵齐全。 7)井口公示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 8)提升机信号与提升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

3、辅助运输

1)架空乘人装臵必须有制动器和保护装臵,下人地点必须有语言提示和自动停车装臵

2)斜井(巷)挡车装臵符合《规程》第370条规定。 3)斜井(巷)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必须使用声光报警装臵,并有“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醒目标志。

4)巷道有足够的照明和转动灵活的地滚。 5)绞车司机必须必须持证上岗。

七、十一月份整治内容

1、有专项整治方案及组织

2、胶带输送机的管理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2)皮带机保护符合《规程》第373~375要求. 3)机头、机尾有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网或防护罩。

4)皮带上运时安装防逆转装臵和制动装臵;下运时设臵制动装臵。

八、十二月份整治内容

机电安全大检查,总结专项整治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

第5篇: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我公司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公司安全、平稳、高效的发展,根据公司2012年整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煤矿三大规程”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公司领导安全工作安排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动我公司机电运输工作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严禁非煤矿许用机电产品入井使用,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各种保护齐全可靠;加强皮带运输及提升管理,坚持走安全、高效、稳定、发展的道路。

二、成立组织

长: 副组长:

员:

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64039972

三、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四、活动目标

2、基础资料管理规范:设备资料齐全,检修、维护记录齐全,大型固定设备资料详细,供电、运输、供排水等图纸内容详实。

3、

4、

5、吸取:”3.29”事故教训。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宣传自查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公司办公室***牵头,通过大小屏幕、横幅、标语、板报、简报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活动内容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活动气氛,使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3月6日至4月30日)

1、所有设备要保证技术资料、检修、维护记录及相关资料齐全,按照维修保养制度要求落实定期检查、维修制度,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2、大型重要设备要资料详细,做到各种记录详细到位。

3、每周

二、五学习日,各部门组织机电运输相关人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细则》,提高职工对本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 (每月

6、

16、26日)

1、机电科牵头组织利用正常的机电专项检查活动日,对我公司现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按照“四个必须”工

作法进行落实整改。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机电运输基础管理,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图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等。

2、抓好机电运输专业各工种操作工安全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落实制度,贯彻规程,结合公司活动的有关要求,切实达到制度标准化、操作规范化。

3、完善机电设备检修制度,将日常检修和预防性检修相结合,做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工作,要保证足够的检修时间,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4、继续完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设备台账管理。

5、全矿供电系统合理,运行方式符合公司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加强电器设备现场管理,杜绝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6、“三大保护”方面要加强供电系统定值管理,要求定值准确、配合时限合理,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大面积停电现象。 第四阶段:总结奖惩(5月1日--5月5日)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检查考核情况记录的同时,组织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要求限期解决。对活动期间的好坏典型进行通报,拿出奖惩意见,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实研究后实施。

六、具体要求

1、公司综合治理办公室、机电运输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

以赴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指导、督促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反馈信息,注意发现典型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各部门负责人要按公司的要求,组织好部门的职工会议,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使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此次活动,搞好机电运输专项整治。

2、机电科每天必须安排专人下井对各区域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井下变电所和各配电点、溜子、皮带机头、斜坡提升等地点要重点检查,彻底治理,不留后患,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3、机电运输活动办公室要及时地对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确保活动有成绩,见实效。

4、公司各级领导要深入现场一线认真排查隐患,把此项活动与质量标准化验收、安全结构工资有效结合起来。把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与查其它隐患结合起来。以创“五优”矿井为目标,通过严查细管增强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消除机电运输方面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公司机电运输的安全运行。

********公司 *年*月*日

第6篇: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运输作业秩序,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及扬尘现象,维护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

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二、工作内容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三、工作步骤

1、摸底检查阶段(**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14年1月1日-**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第7篇: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安全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分公司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11年7月25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排查整治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涛

副组长:孙茂德、孙大学

成 员:李军昌、房世川及各处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处,由王德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分公司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三、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25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立即排查、立即整改,各阶段互相衔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隐患排查阶段 各处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要按照分公司实

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各处室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分公司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

各处室要对前期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整改质量,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交通部、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客运汽车站、从业人员在运输生产中存在的“GPS使用不当”、“三品查验不到位”、“长途车辆和旅游车辆管控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隐患和“超员超载”、“超速”、“站外上下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不使用安全带”、“危化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交通违法

行为进行整治。

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检查

1、机务处、安全处要分别负责检查分公司营运车辆和

驾乘人员人员是否达到经营条件要求。

2、汽车站、自营车队、生产运行处、监控室要严格“双班驾驶员”、“夜班禁发”、“途中休息”、“连续驾驶时间”、“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等强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监控室负责GPS监控平台的正常使用,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落实监控处置制度;负责每天发班前将GPS脱线车辆名单交车站报班人员;夜间值班领导负责协助监控值班人员加强“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措施的落实。

4、安全处、财务处负责安全经费的列支是否达到比例要求;

5、安全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是否与承包经营者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对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人员签到制度是否建立。 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停运整顿。 强化营运车辆检查。 机务处、保卫处要对营运车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座椅、车门、雨刷、安全锤、消防器材配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进站经营。 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停车、停班,收缴线路牌、营运证。

强化汽车站安全检查。 汽车站、机务处、保卫处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专业与管理人员

配备是否符合站级要求;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危险品查堵制度是否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是否得到落实;驾驶员随车携带证件检查、即时驾驶证明检查和酒精检测制度是否落实;人车联检制度是否落实;防漏油、防漏气、防漏液、防易燃易爆品进站上车的“四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到位;报班员对GPS脱线车辆严禁报班。 快递人员负责做好托运行包的安检,乘务员、驾驶员负责做好行车途中行包及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的安检;保卫处负责做好进站车辆、人员的安检工作;负责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并做好登记,安检人员签字确认。 强化从业人员检查。 汽车站、安全处要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即时驾驶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营运驾驶员的准驾资格是否与驾驶车辆一致;是否按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否

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承包车主和营运驾驶员是否与原始登记相符,是否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没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突出过程管控。

各处室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例会过程、班前教育会过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会过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人车联检过程、“三品”检查过程、GPS监控过程、消防演练过程、值班巡查过程等安全管理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流程规范、科学有效。加强对营运车辆的途中管控,及时纠正“超

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途中站点行包检查,坚决杜绝“三品”上车。

五、相关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分公司整治活

动方案要求和本部门实际,结合暑期天气热、雨水多的天气特点,针对本部门的环境、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强化现场,落实责任。安全处自即日起要组织安全管理队伍,分组分片到基层、到一线、到现场,全力组织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车主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逐车逐人,一个不漏,并建立台账,做好现场记录及检查人签字,做到谁检查、谁保证、谁负责。 严管重处,督查到位。分公司将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送清凉、话安全、保平安活动结合起来,集团及分公司督导检查小组将同时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处室部门要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教育到位,对于车辆、人员不达标的要立即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经检查达标后方可参加运营。 总结经验,信息畅通。各处室部门要认真贯彻整治活动的各项要求,既要确保

整治活动的数量,又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效果和质量,确保信息畅通。

第8篇: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小庄矿业公司文件

陕西彬长小庄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施工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小庄煤矿机电运输专业化管理,提高机电运输管理水平,减少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小庄煤矿实际,制定小庄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成立机构

组长:马忙利

副组长:谢冬季

成员:范炜郭建理冯喜存高泉胜李彬

曹保民梁彦安姬根圣石磊刘昌国

白英君张涛钟寄云

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部,姬根圣兼办公室主任,刘昌国任专干,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事务及其协调工作。

二、 活动时间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三、活动目标

㈠完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各类设备操作规程内容规范、齐全。 ㈡基础资料管理规范:设备资料齐全,检修、维护记录齐全,大

型固定设备履历详细,供电、运输、供排水等图纸内容翔实,有日、周、月度等强检要求及月度、季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并能按时实施完成。

㈢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各类检修、维护人员配

置到位,职责明确,具有岗位工种要求的达到“应知应会”技能素质要求。

㈣设备维护检修台台到位,维护检修记录详实、准确,程序规范;

在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㈤活动结束时,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实质性的一级。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㈠ 4月1日至4月30日宣传自查阶段

本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小庄煤矿综合部负责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活动气氛,使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制定小庄煤矿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4月15日前报送集团公司活动办公室。

3、对以往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统计,分析造成事故原因,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并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及人员技能要求、培训计划;

4、对矿建生产系统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等进行一次地毯

式大检查,对存在的管理、运行、检修、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以书面形式于4月30日前报送集团公司活动办公室。

(二)5月1日至6月10日为具体实施阶段

本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完善工业广场各类警示标志,严格施工现场车辆管理,

要求所有进出工业广场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注意各类警示标志,并且做到减速慢行。

2、所有设备要保证技术资料、检修、维护记录及相关资料齐

全,按照维修保养制度要求落实定期检查、维修制度,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3、大型重要设备要履历详细,做到各种记录详细到位。

4、组织机电运输全体职工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学习《陕西彬

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提高职工对本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5、重点加强对小庄煤矿10KV临时变电所、中煤二十九处和

中煤五建三处施工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

(三)、6月10日至6月15日为落实整改阶段

本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机电部牵头组织对小庄煤矿现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尽快落实整改。

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机电运输基础管理,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图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等。

1、抓好机电运输专业各工种操作工安全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落实制度,贯彻规程,结合集团公司活动的有关要求,切实达到制度标准化、操作规范化。

2、完善机电设备检修制度,将日常检修和预防性检修相结合,做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工作,要保证足够的检修时间,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3、继续完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设备台账管理。

4、全矿供电系统合理,运行方式符合公司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加强电器设备现场管理,杜绝电器失爆,完善供电的。

5、“三大保护”,加强供电系统定值管理工作,要求定值准确、配合时限合理,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大面积停电现象。

6、运输管理按照公司下发辅助运系统改造会战中的要求标准执行。

(四)、6月15日至6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活动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于6月20日前对本次活动进行验收总结,验收结果书面上报集团公司活动小组。活动期间,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此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本次活动顺利的开展。

五、 考核与奖惩

(一)活动期间,凡出现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查结果报领导小组。

(二)活动结束后,根据验收结果,对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适当奖罚。

(三)活动奖惩由质量标准化基金兑现。

陕西彬长小庄矿业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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