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

2022-06-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

西南民族地区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摘 要】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其发展状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文结合西南民族地区特点,以广西为例,在分析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内部、外部两个层面综合分析了影响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因素,以此期望对西南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发展的顺利推动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大学英语;专业发展;影响因素

1.引言

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在教学生涯中,持续追求个人在教学知能、技巧与态度等方面进步与发展的努力及意愿,以提升教学品质、进而达到学校教育目标及个人成长。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受诸多因素影响。广西属于西南民族地区,其高校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当地的社会发展和教育水平息息相关。鉴于此,本文以广西为例,探讨其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为当地高校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困境“把脉寻症”,以期为广西以至西南民族地区的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参考。

2.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现状

就全国范围而言,我国教师专业发展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实施专业发展制度改革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但另一方面,教师专业发展却仍在发展意识、发展内容、发展方式、发展保障等方面存在问题。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一方面具有相似性,但另一方面也由于地域原因具有自身特点。

2.1专业发展的基础较为落后

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资源基础和外部环境都相对落后。广西是我国西南多民族地区,一直以来,其经济和教育水平相对落后,英语生源质量不高;英语教育在我国推行偏远地区普通话和民族语言“双语教学”的模式下显得地位不足,政府对英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近几年广西因地缘和国家战略原因,对东盟小语种的重视程度甚至要大于英语,高校英语教师专业发展得不到有力的外部环境支持。此外,相对闭塞的区域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资源和拓展机会不充足,专业发展的基础较为落后。

2.2专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广西是连接西南与华南的纽带,是我国唯一一个与东盟国家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份,也是我国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区域。在全国推进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广西凭借其民族特色、区位优势和改革的驱动,其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迎来历史性机遇,必将会在专业发展的“症结”上有所突破,得到更好发展。另一方面,广西对外语教育虽然依然是以英语教育为主,但东盟小语种教育逐渐遍地开花,给英语教育带来巨大挑战;随着外语生源、外语就业、周边省份高校的竞争,大学英语教师的压力也逐渐增大,英语教师职业信心也会因此受到影响,教师专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3.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因素是系统、庞杂、多方面的,本文结合广西区域特点,主要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对其进行分析。

3.1内部因素

3.1.1个人因素。

教师是专业发展的主体,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会受到其个人性格、教师知能水平、反思与学习能力、专业发展意识、科研兴趣和能力、职业精神等方面的综合影响。在横向的职业教学方面,英语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是专业发展的基础,在教学过程中,能够根据个人性格和外部环境从不同角度反思教学过程,明确自身不足,才能树立正确的学习方向和目标。在纵向的专业发展方面,意识决定行为方式,良好的专业发展意识是教师健康发展的指南,良好的反思意识、学习意识是专业发展的内部基础,而对科研的兴趣和能力则是促进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驱动力。此外,树立正确的职业信念也有利于英语教师在横向和纵向方面健康发展,是专业发展的保障。

3.1.2家庭因素。

本文认为,家庭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部动力,教师的个人状态与其家庭状态密切交织,对教师的思想和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本文将家庭因素视为影响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部因素。首先,家庭中,父母、子女、丈夫/妻子对教师个人从事职业的态度直接关系教师的职业自信,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保障;其次,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会一定程度缓解教师工作中的压力,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再次,家人的指导和规划有助于教师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形成专业发展意识,直接促进其专业发展。

3.2外部因素

对教师专业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除个人和家庭因素之外的环境因素统称为外部因素。外部因素较为庞杂,这里将其主要分为学校因素和包括地区和国家的社会因素。

3.2.1学校因素。

学校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学校的教育设施、英语专业地位、校园文化氛围、组织管理制度、学校整体教学和科研水平等都会对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产生影响。广西教育水平长期落后,学校基础教育设施和设备较差,英语的专业地位也日渐没落,英语相关科研机会较少,由此也造成了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落后的状况。另外,学校的校园文化氛围会从侧面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信和行为习惯,而组织管理制度和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则会直接关系教师培训、科研机会的多少,对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至关重要。

3.2.2社会因素。

首先,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会受到我国的教育政策、教师专业发展制度、教学改革等宏观法规制度和举措的影响。其次,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会受到广西地区教育政策、外语教学方针、英语教学现状、地区英语发展机遇、教学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影响。广西地处西南民族地区,英语教学发展相对落后,外语教学走上了由“独尊英语”变为以英语为主,东盟等小语种为辅的特色发展道路。虽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英语教学的地位,但广西的区域发展机遇总体上会增强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自信,也势必会产生更多的科研和培训学习机会。

4.结语

西南民族地区高校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有着其自身特点和规律,以广西为例,其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发展环境也相对落后;但同时,随着地区发展机遇的到来,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又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明确影响广西高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是促进其专业发展的前提。对此,需要进一步充分分析影响专业发展的内外部因素,从教师个人、家庭、学校、地区、国家等不同层面更全面深入地探寻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为广西高校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 梁会兰.高校教师教学专业发展的内涵、影响因素及实现路径[J].中国成人教育,2014,24:119-121.

[2] 杨海燕,李硕豪.回顾与前瞻:我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问题研究十年[J].中国大学教学,2015(4):81-86.

[3] 覃英.反思性教学对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D].广西师范大学,2009,04,01.

[4] 孔彩芳.广西区在职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自我反思的探讨[D].广西师范大学,2004,04,01.

作者简介:

杨姗姗(1985-),女,河南舞钢人,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大学英语的教学与研究。

作者:杨姗姗

第2篇:西南石油大学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专业介绍

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地质学、应用地球物理学、工程地质勘察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与基本技能,能在资源勘查(以油气资源勘查为主)、工程勘察、管理等单位从事各类资源勘查与评价、管理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监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

工程数学、构造地质学、沉积岩沉积相、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基础、油藏地质学、电工与电子技术、弹性波动力学、电磁场论、信号分析、地震勘探、非地震物探、地震数字处理方法、测井方法原理、测井解释与数字处理、工程物探、工程地质勘察等。

继续深造方向

本专业设有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博士点和硕士点。学生毕业后可在校继续深造攻读本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也可攻读校内外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方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

就业情况

毕业生主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单位就业,也可在与其它矿产资源勘查和工程勘查有关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从事研究、生产和管理工作。主要从事各类资源勘查与评价、工程勘查、设计与施工、技术监理、经营管理、科技开发、应用研究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近10年学生一次性就业率95%以上。

学制

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第3篇: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

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

聘任方: ____________大学(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根据_________大学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任务的需要,_________大学聘任_________为______职务,具体聘任单位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本岗位聘期为___年。聘任期满,视聘任双方需要,决定是否签订继续聘任合同。 本次聘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注:本条内容由学校授权聘任所在具体单位,结合所在单位聘任学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务求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

一、乙方在聘期内该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科研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学科建设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完成岗位任务所必须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

3.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4.乙方在聘期内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的有关规定,享受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津贴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律师365

2.聘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所聘岗位上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所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条 考核(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受聘具体所在学院或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的工作计划。学院或单位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2.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甲方在三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乙方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办法另定),决定是否续聘事宜。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发布解聘文件。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任方及受聘方各持一份,具体聘任学院或单位留存一份;本合同于受聘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_____________大学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具体聘任学院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文档来源:律师365(http:///) 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第4篇: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

聘任方: ____________大学(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根据_________大学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任务的需要,_________大学聘任_________为______职务,具体聘任单位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本岗位聘期为___年。聘任期满,视聘任双方需要,决定是否签订继续聘任合同。

本次聘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注:本条内容由学校授权聘任所在具体单位,结合所在单位聘任学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务求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

一、乙方在聘期内该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科研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学科建设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完成岗位任务所必须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

3.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4.乙方在聘期内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的有关规定,享受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津贴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所聘岗位上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所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条 考核(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受聘具体所在学院或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的工作计划。学院或单位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2.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甲方在三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乙方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办法另定),决定是否续聘事宜。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发布解聘文件。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任方及受聘方各持一份,具体聘任学院或单位留存一份;本合同于受聘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大学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具体聘任学院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5篇:电子科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 通知

校人通知„2010‟33号

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经2010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 技术职务 聘任 办法 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0年4月7日印发

附件

电子科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健全聘任组织机构,规范聘任程序,进一步强化学术评价,建立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包括教师系列、其他系列(含工程类、教育管理研究类、图书资料类、档案类、出版类、会计类、统计类、审计类和卫生类),其中教师系列职务分为教学科研系列、教学系列和科研系列。

教学科研系列是教学科研并重的职务系列,设臵教授、副教授职务。其职责是从事教学工作,同时承担科学研究任务。

教学系列是以教学为主的职务系列,设臵教授、副教授职务。其主要职责是从事教学工作。长期(不少于五年)从事普通教育课程[大面积公共基础课程(含实验)、大面积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含实验)]教学,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并在教学改革与研究以及教学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可申报教学系列。

科研系列是以科学研究为主的职务系列,设臵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其主要职责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科研人员和其他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科研人员可申报科研系列。

第二章聘任组织

第三条学校设“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以下简称“院级聘任小组”)和“学科评审组”二级聘任组织。

院级聘任小组在指标数内提出教学科研系列副教授拟聘人员名单,向学科评审组推荐其他高级职务候选人。院级聘任小组由五至九人组成,设组长一人。

—3—

学科评审组分为教学科研系列(工学)、教学科研系列(理学)、教学科研系列(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系列、科研系列和其他系列评审组。学科评审组对需要复议的人员进行复议并作出决议;听取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的答辩。审议教学科研系列副教授拟聘人员名单,在指标数内提出其他高级职务拟聘人员名单。学科评审组由七至十五人组成,设正副组长各一人。

学校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聘办”),职聘办设在人事处。

第四条学科评审组成员由校长办公会确定。院级聘任小组成员由各单位确定,报职聘办备案。聘任组织成员每年调整一次。

第三章聘任程序

第五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

一、正高级职务聘任程序

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教授会议评议,院级聘任小组推荐,公示,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学科评审组评审,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聘任。

二、教学科研系列副教授聘任程序

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教授会议评议,院级聘任小组评审,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聘任。

三、其他副高级职务聘任程序

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教授会议评议,院级聘任小组推荐,公示,学科评审组评审,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聘任。

第四章决议规则

第六条 各级聘任组织在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指标数内进行推荐、评审。

—4—

第七条 在推荐、评审评委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实行回避制度。

第八条 各级聘任组织及教授会议作出决议时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出席会议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未出席会议的成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投或补投票。

二、推荐候选人时决议规则:

(一)只投一轮票;

(二)得票数达到出席会议人数二分之一的方为通过。投票通过的人数超过指标数,则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确定通过人数。

三、评审候选人时决议规则:

(一)每一轮投票,得票数达到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的方为通过,得票数在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之间的进入下一轮投票;

(二)投票通过的人数超过指标数,则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确定通过人数。当出现并列导致无法在指标数内确定通过名单时,对相应的并列者再次投票;

(三)投票最多不超过三轮。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已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5—

第6篇: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

(教学、教研、科研、思政、实验等教辅系列 样本)

甲方(聘任方) 名称:同济大学

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乙方(受聘方)

姓名: 工号: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同济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任期考核及续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同济大学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任务的需要,甲方聘任乙方为 职务,岗位聘任单位为 学院,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聘任期限

1.聘任期限自二零一 年 月 日起至二零一 年 月 日。 2.自二零一 年 月 日起至乙方退休(正高且岗位任期符合长期条件者 )。

聘任期满,视聘任双方需要,决定是否续签聘任协议。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本条内容由甲方授权岗位聘任单位,结合其聘任学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务求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

一.乙方在任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1

二.乙方在任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按照“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要求”签订以下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教学,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研究生等):

2.科研任务(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研究、专利授权、成果奖励等):

3.学科建设、国际交流任务(98

5、21

14.人才培养任务(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培养研究生等):

5.公共服务任务(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招生宣传、校友工作,学生工作、志愿者活动等):

工程建设,人才团队、教学团队建设,国际学术交流、留学生招生、双语教学、推动双学位项目等):

5.参加在职培训(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本岗位工作目标、任务与相关协议,对乙方进行考核等各项管理。

二.甲方义务

2 为乙方提供完成岗位任务所必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三.乙方权利

乙方享有据相关规定提供的工作和生活等条件待遇。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任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所聘岗位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所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任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岗位职务学术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称。

第四条 考核(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岗位聘任单位落实)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岗位聘任单位的学术评价组织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的工作计划。岗位聘任单位根据学术评价组织的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考核是任期考核的基础,考核结果决定任期考核结果及本协议的变更。

2.任期结束后,根据聘任协议及相关协议,甲方对乙方进行任期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定),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低聘、解聘等事宜。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任期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任协议有关条款的内容。

2.任期内,乙方提出岗位变动书面申请,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如甲方未同意乙方转岗,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协议。

3 3.任期内,如甲乙双方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则本协议同时终止。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岗位聘任单位留存一份。

2.除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办理;若甲方无相关规章制度,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同济大学(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部门审批流转单 岗位聘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7篇: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2年修订)

华南工人„2012‟28号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

(2012年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对《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1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2年修订)》,现予以印发,自2012年5月16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2012年修订)

2.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2012

年修订)》的说明

3.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期刊分类办法

4.华南理工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条件的规定

华 南 理 工 大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

(2012年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合理配臵和有效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流动有序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申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对任现职期间剽窃他人学术论文或成果、伪造科研数据、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已有规定不能申报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未明确规定的,取消发生问题当年及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第三条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2012年修订)》为学校最低申报条件要求,各学院和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可结合学院和相关部门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要求,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第四条 申报者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本人现从事岗位一致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

第五条 对于某方面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不完全受申报条件限制,由所在单位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程序申报。

第六条 学校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参加外单位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学校不予聘任。

第二章

评审范围和评审分类

第七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

(一)符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教管理系列和教辅系列等在职人员(其中新机制人员、在站博士后只评审资格);

(二)国(境)外引进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985工程”高校调入人员。

第八条 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教管理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图书档案出版系列和中小幼教师系列等。

(一)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和高教管理系列等由我校评审;

(二)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图书档案出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小幼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委托广东省或广州市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资格后向学校申请聘任。

第三章

评审指标

第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根据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高聘岗位设臵数确定,评审指标由学校下达至各学院或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各学院或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评审组向学校推荐的人选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数。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教师聘任制改革原则,依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臵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高聘岗位设臵时以教师为主,重点考虑重点学科、急需发展学科及主要承担本科生公共课程和基础课程的教师。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岗位设臵要求;

(二)专业技术队伍总体状况和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结构; (三)学科建设:重点考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

(四)队伍建设:重点考虑急需补充研究生导师的学科(特别是博士生导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匮乏的学科;

(五)基地建设:重点考虑以学校为第一依托单位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六)基础和公共教学:向取得高水平教学成果和教学标志性成果的教学团队倾斜。

第四章 评审机构

第十一条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学校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和学校国内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下设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

第十二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组成,任期5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是学校评审工作的最高机构,对学校评审工作中的特殊问题作出决策,负责全校评审与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聘任名单。

第十三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代表组成,任期5年。负责对各专业技术系列和学院评审机构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个人师德、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社会公益工作和完成聘期任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四条 学校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学校国内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授代表组成,任期2年。分别负责对国(境)外引进人才和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985工程”高校调入人员进行评审,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推荐聘任人选。 第十五条 分别成立学校教学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和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组长由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代表组成,任期2年。分别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和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

第十六条 成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代表组成,任期2年,负责对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或学校相应评审机构推荐人选。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部分党政负责人、人事组织秘书、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任期2年,负责对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审核,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工作小组组长可列席专家小组会议,但仅限于解释专家提出的有关疑问,且不参加投票。

第十七条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由人事处、纪监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学院人员组成。

学校视情况成立其他相关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或相关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八条 申报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交代表作参加匿名通信评审。申报正高者提交代表作论文3篇(一式3份),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组织3位校外专家评审;申报副高者提交代表作论文2篇(一式2份),由所在学院或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组织2位校外专家评审。申报正高者需2份代表作通信评审结果为“基本达到”或“已达到”,申报副高者需1份代表作通信评审结果为“已达到”或2份“基本达到”方能进入评审程序。

第十九条 各单位推荐人选向学校申报前,其材料须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公示5天。公示前应将公示时间、地点和对象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

第二十条 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条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完全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提交学校复查,在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代表作通信评审。各单位不得向学校资格审查小组提交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者代表作通信评审结果返回后,各学院和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评审工作小组应在评审会前向申报者反馈评审结果,并在评审会上宣读评审结果。评审会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进行答辩。

第二十一条 各学院和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评审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到会人数须达到全体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会议和评审结果方为有效。表决时,每位专家同意的人选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其得票数须达到应出席全体人员数一半以上(含一半)。各学院和各相关专业技术系列只能在指标内向学校推荐,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公示5天。学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到会人数须达到全体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会议和评审结果方为有效。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推荐的人选得票数须达到应出席全体人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第二十三条 评审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选名单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5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公示结果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推荐的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任名单。

第六章

纪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成员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本人应予回避。

第二十七条 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成员及组织评审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评审规定和评审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借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评审对象;

(二)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讨论和表决情况,不得泄露匿名通信评审专家名单;

(三)不得接受个人对评审情况的查询;

(四)不得以帮助评审对象为名,与评审对象达成任何交易; (五)党政领导担任各级评审机构成员时,在评审中应以成员身份行使评审权利和履行评审义务,不得以领导名义干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六)各级评审机构成员因故未出席评审会时,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补投票;

(七)不得违反学校规定的其他评审纪律。

第二十八条 申报者不得威胁、打击报复、诬陷各级评审机构成员和组织评审工作人员。

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确认属违反上述评审纪律者,学校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处理;学校未明确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撤销评审成员资格或评审工作资格、取消申报资格等各类处分。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申报者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所在单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提出申诉或投诉,逾期申诉或投诉的、不签署真实姓名或未提供具体事实根据的,不予受理。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作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申诉或投诉情况的调查了解,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汇报,并执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的处理决议。

第三十条 所在单位接到申诉或投诉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公室接到申诉或投诉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上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领导小组。

第三十一条 对于学院评审结果,若学院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半以上(含一半)联名要求复议,学院评审机构应予以复议,并以复议结果为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2年5月16日起执行,学校其他相关评审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 人事 专业技术职务 规定 印发 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8份)

上一篇:二手车如何购买保险下一篇:客房部领班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