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游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旅游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压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努力实现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对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的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旅游景区景点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集中排查整治,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

(一)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督促博物馆、图书馆、文博古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度。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排查治理火灾隐患,防止因雷电、大风、雨水或潮湿造成短路等导致的火灾事故。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类警示指示标志齐全完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要认真排查治理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

(二)特种设备方面。要督促星级宾馆、旅游景区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度。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旅游方面。要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全市旅游景区的旅游车辆、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览和展演设施、旅游餐饮、涉水项目等开展综合检查和安全监管。重点对东太行、七步沟、古武当山、京娘湖、东山文博园等景区内各项游乐设施、涉水项目、游客聚集场所、住宿场所、旅游包车、餐饮场所等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和安全监管,指导旅游景区(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适时对景点采取限流、关闭等措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实施步骤

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自即日起到2021年7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

1、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的目标、内容、标准和具体措施。

2、各单位要制定安全工作督导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点企业名单和检查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

1、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开展督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重点企业要进行“全覆盖”执法监督检查。各单位每月形成检查情况报告,与当月“三年行动”推进台账和“一表三清单”一同报送局市场科。

3、各单位要对执法检查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销号。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风险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4、各单位要围绕整治内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1日)。

1、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纳入“一表三清单”,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7月31日前报局市场科。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落实。文化旅游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单位、本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坚持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整治、清单化建档。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逐级签字背书,单位领导、检查人员、企业法人都要层层画押,“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有档可查、有迹可循。

各单位的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台账和“一表三清单”,经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局市场科备案。对行动期间“问题隐患”“制度措施”等关键项目持续零报告、少报告的单位,按照“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整改是渎职”,列入“突出问题”清单,逐级上报市安委办。

(二)落实主体责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执法检查和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减少督查检查为由限制执法、放松执法,既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业整顿、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

(四)强化督导问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巡查考核和督导检要内容。综合运用明查暗访、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2021年4月22日前报局市场科,7月31日前上报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同时,请于每月24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月报表报局市场科。局市场科将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旅游安全整治工作方案2

为全面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全县旅游行业管理,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全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全市旅游安全、秩序管理和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引导与规范结合、准入与退出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和“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全面规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深入,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正规有序。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6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解决影响我县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使我县旅游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旅行社、导游员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增加旅游项目的行为;旅行社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部门或个人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责任单位:县旅委)

(二)漂流、涉水旅游项目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县内涉水旅游景区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无有资质单位培训的救生员,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安全警示标识不规范,漂流船只、漂流水域、安全设备不达标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社会宾(旅)馆、旅游购物场所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社会宾(旅)馆超范围经营;旅游购物场所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强买强卖,以高额回扣揽客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制止价格虚高;整治景区(点)、宾(旅)馆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国家定价标准,擅自调整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解决景区(点)质、量、价不符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物价局)

(五)旅游运输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经核准发放营(准)运证(牌)的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问题,清除危及客运安全的报废运营车辆,以及“病车”、“超载车”;重点打击在工商城、长途客运站、宾馆、景点(特别是景区)等附近非法营运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特别是7座以下非法营运车辆。(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六)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针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城区主要路街、旅游景区(点)开展整治,严厉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合铜黄高速公路路口追客拉客行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三轮车宰客骗客、随意停放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七)特种设备安全和旅游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电梯、索道、滑索、锅炉、游乐设施、景区换乘车辆和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特种旅游项目、涉旅企业的各项标准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全县宾馆、饭店、农家乐经营单位、小饮食店食品安全大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药监局)

(九)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组织对网吧、歌舞文化娱乐场所的执法检查,规范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十)社会不文明现象专项整治。围绕“创先争优”,加强思想政治、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礼貌待客;在各行各业开展岗位练兵,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典型作用,完善激励机制;纠正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随意横穿马路、不遵守公共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提升全民素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日前)。

召开全县专项整治动员会,各牵头责任部门根据本方案具体要求,明确专人,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任务,根据实际制定部门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组织领导与工作方案于9月8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旅委)。

(二)全面整治阶段(9月5日—10月31日)。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定期上报整治实施情况,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三)巩固总结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未整治到位的问题,再整改再整治,同时总结成功经验,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旅游市场长效化管理机制。

五、组织保障

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的县旅游安全、秩序管理和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由以下单位组成:县政府办、管委会、县文明办、发改委、旅委、公安局、公路局、文广新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规划局、交运局、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体育局、安监局、法制办、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物价局、编办、地税局、县委县政府督查组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英敏(兼),副主任余鸣、汪伟,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2个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牵头主抓单位,细化整治方案,按照三个阶段的要求,尽快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治措施。各职能部门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服务质量和提升员工素质等工作,还要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县委、政府督查组和“两办”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将“旅游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督查工作的重点,进行全程督办和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在电视台、政府网站、手机报等媒体开展宣传专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宣传,既宣传整治的进度、成效和经验,又要曝光“害群之马”、负面典型和工作不力地方和个人。要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不断增强“人人都是形象、事事关系发展”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在各行各业开展“满意在岗位满意在”系列比评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典型作用,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各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

(四)健全长效机制。县旅委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旅游市场“标准化、法制化、制度化”的服务和监管体系,形成旅游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权责清晰、落实有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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