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1

一、整治目的

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开展景区、县城及旅游小城镇、旅游道路综合整治,进行旅游城镇河道和涉旅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旅游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

二、整治内容

(一)景区综合整治。由旅游局牵头,建设、环保、卫生、安监、消防、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配合,开展景区综合整治。

1、景区环境面貌。整治、拆除与景观环境不协调、有碍景区整体形象的违章建筑,整治景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等现象。

2、景区卫生环境。加强景区保洁工作,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以景区内厕所卫生为重点,完善卫生设施,做到全日保洁,实现干净整洁的目标。

3、景区游览秩序。查处景区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行为,整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围追兜售、以次充好等损害游客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4、景区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推行景区规范化服务,统一景区员工着装,统一挂牌上岗,统一服务标准。

5、景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索道、漂流等特种旅游项目的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建立景区安全防范机制,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程序清晰,应急措施有效可行。对景区内的餐饮业环境及卫生进行检查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二)城区综合整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旅游、环保、工商、交通、公安、卫生、物价、质监、药监等部门配合,开展城区综合整治工作。

1、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区公厕的改造和建设,完善卫生保洁制度。加强城区各类摊点管理,取缔主街道两侧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和清理城区户外广告、店牌广告、跨街横幅。街道两旁设置垃圾箱,实现城区整洁、卫生、舒适的目标。

2、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开辟特色餐饮一条街、步行商业街、旅游小商品市场一条街或夜市等旅游服务基础设施。

3、城区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城区各宾馆饭店等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堵绝发生食物中毒,保证游客食品安全。

4、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加强对车站、主要街道各类交通车辆的管理,着重整治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现象,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安全畅通。加快对出租车的更新与改造。

(三)公路沿线整治。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运管、路政、公安交警、国土、环保、石油、旅游等部门配合,开展公路沿线的综合整治工作。

重点改善全州旅游线路的交通环境,对境内旅游车辆的保畅保通、各加油站点内的公厕建设、旅游广告及景点景区指示牌的设置等进行综合整治。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公路两旁的垃圾打扫、清运。

(四)县城及旅游小城镇河道卫生综合整治。由水务水电局牵头,建设、环保、国土、卫生部门配合。开展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主要整治城区河道内乱采、乱挖、乱堆、乱放和向河道倾倒垃圾,污染水源,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实现河道整洁、卫生、无污染的目标。

(五)旅游秩序整治和涉旅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由旅游局牵头,工商、物价、卫生、质监、药监部门配合。

1、旅行社。以旅行社内部管理、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车辆管理等为重点开展市场规范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2、星级饭店。积极推行星级饭店访查制度,督促星级饭店宾馆更新硬件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整治不按星级要求和规范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的行为。

3、餐馆、土特产品商店。整治随意哄抬物价、出售低劣产品、提供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导游从业人员。清理、整顿导游队伍,规范导游行为。重点整顿无证人员从事导游工作、导游服务不规范、索要回扣等违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

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扎实安排部暑,明确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市、本部门的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州旅游局。

(二)集中整治和县市自查阶段: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县市和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集中时间分别开展整治活动,“五.一”黄金周前集中全面自查,州上在黄金周期间组织旅游市场整治检查。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巩固提高阶段:集中整治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各牵头部门要在5月至9月每月进行一次旅游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查,巩固整治成果,并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州旅游局。活动结束后,州上适时组织检查验收,进行评比奖罚。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严格实行城区、景区门店、单位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硬化、包亮化、包不乱设滩点),并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员。

(二)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分工,细化分解部门工作目标,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沟通,部门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旅游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旅游环境整治联动机制,做到旅游环境整治情况信息上报、互通。要按照职责权限,采取集中行动、分头执法、工作协商、信息共享等多种协作方式,联手治理旅游环境,不断深化旅游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共同构建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

(四)统筹协调,务求实效。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确保旅游环境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五)加强督查,促进工作。

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州上将组织州直有关部门和州、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督查视察组,对各县市的工作进行督查和视察。督查视察情况将作为奖罚的重要依据。

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

为全面整治旅游主干公路沿线环境,大力提升景区形象,圆满举办好首届森林休闲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环境整治与形象提升结合、长效管理与务实推进并举的原则,以沿线乡镇为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大力推进我区旅游主干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改善景区主干道路沿线村镇面貌和环境卫生水平,大力提升国家风景名胜区形象。

二、整治范围

景区旅游主干公路沿线,即:森林公园门口至太平乡红岭桥路段(包括省店公路森林公园入口至店前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旅游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区农办、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和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并根据本方案编制工程预算,制订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于7月2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内容

(一)清理各类垃圾杂物。包括道路沿线、村头地角、港道沟渠、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空闲地、绿化带等可视范围的暴露垃圾、积存垃圾、水面和水底垃圾、建筑垃圾、广告垃圾、过时标语,以及沿线村民占道设置的各类围园篱笆,随意堆放的沙石、木料、柴草、粪肥等。

(二)整治沿线各类管线。包括供电、电信、联通、移动、有线电视等各类线路。做到能入地的尽量入地,暂时无条件入地的要统一规范,防止各类管线乱吊乱挂。

(三)拆除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和违章搭建。对沿线集镇、村庄可视范围有碍观瞻的旱厕、木棚、临路猪栏、粪窖、村民擅自搭建的杂物间、厨房等违章搭建一律予以无条件拆除。对村民的破旧住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能修缮的修缮,无维修价值或多年闲置的空心房,应积极动员村民自行拆除,村民自行拆除的按发办[]42号文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四)强化集镇治理。包括规范设置街道指示牌、门牌号码;规范制作商业牌匾、店招、广告牌匾;合理划分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加强市场管理,严禁占道为市和出店经营等。加强街道两侧人行道整治,做到路面平整、美观;集镇内空场地原则上不绿化即硬化。对确需清理整治而又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可适当建设具有艺术美感和浓厚文化气息、彰显地方特色的文化墙。加快镇、太平乡两集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

(五)完善道路指示标志。包括拆除破旧标牌、规范制作统一的道路通行标志、安全警示标志、交通标线和村庄景点指示标志以及主要路口的标线、标志。

(六)对道路沿线建筑物实施装饰美化工程。一是对沿线紧临道路的房屋统一进行外墙粉刷。除已贴瓷砖或近两年已粉刷的房屋外,原则上面向公路的第一排房屋的正面和侧面应统一粉刷,属砖墙的还需进行水泥打底粉刷,粉刷的颜色和风格要统一。二是进行屋顶改造。村镇的高层建筑和紧邻公路的现浇、平顶房均应进行平改坡(已做琉璃瓦顶的除外)。新建坡顶建议采用彩钢瓦结构,彩钢瓦顶应设通风窗,并进行效果设计。彩钢瓦坡顶的颜色由区旅游局和城建局商定后提出,坡墙坡度一般为45°,尖顶坡度为60°。墙面粉刷统一为白色,墙裙按瓦灰色仿花岗岩块石设计,裙高为1.2m。面向公路的砖瓦房等要统一进行屋脊和瓦头改造。三是将公路沿线的围墙建设成文化墙。墙高统一为2.5m;墙面底色为白色,墙面图案由各乡镇因地制宜自定;墙檐采用红色琉璃瓦建设成弧形(弧形效果建议参照新建县文化路的文化墙)。

(七)建设道路沿线绿化带。村庄绿化做到见缝插绿,提倡房前屋后种果树,村庄周围种大树。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规划,对擅自开垦道路排水沟以内及沟沿外一米之内的土地种植的农作物,一律予以铲除,清理出的空地全部用于道路绿化或硬化。

(八)沿线港道治理。港道治理应充分保持其原生态,在有利于生态恢复和优化生态结构的前提下,对港道杂草、垃圾、余土、乱石等进行清理,并适当种植一些水生植物如菖蒲、芦苇等。

五、明确职责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属地乡镇政府为本次环境整治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环境整治各项工程的实施。具体责任为:招贤镇负责省店公路森林公园入口至扬子橡塑厂段约5.8公里沿线整治,镇负责省店公路杨子橡塑厂至店前及蛟万公路店前至分界殿段约4.9公里沿线整治,太平乡负责蛟万公路分界殿至红岭桥段约3.5公里及太洗公路合水桥至头段1公里沿线整治。

区直有关部门承担环境整治的指导和督查责任。区农办综合牵头,并负责环境整治和“穿衣戴帽”工程的指导和督查;区林业局负责沿线绿化的指导和督查;区水务局负责沿线港道治理的指导和督查。

集中整治期间,区环卫部门要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及时清运;区执法分局要积极支持乡镇的拆违行动,确保及时拆除;区财政局、监察局、城建局、旅游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等单位都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切实履行本单位在此次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六、确保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30日前)

一是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各项整治工作。

二是组建队伍。区直有关部门、沿线乡镇、村要组建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事项。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

1.清理垃圾、杂物(7月15日前)。

2.整治各类管线(7月31日前)。

3.拆除违章搭建(7月15日前)。

4.强化集镇治理(8月10日前,其中垃圾中转站建设可延至9月10日)。

5.房屋装饰美化(8月31日前)。

6.道路绿化工程(9月10日前)。

7.港道治理(8月31日前)。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日-9月25日)

一是逐项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在细节上增进环境美感。

二是强化环境管理,完善管理机制。

七、工程验收

(一)“穿衣戴帽”、街道两侧硬化等工程由区农办负责验收。

1.“穿衣戴帽”有关项目计价参考标准为:

①墙面水泥打底:14元/㎡

②墙面刷乳胶漆(两遍):9元/㎡

③彩钢瓦屋顶:100元/㎡

④做屋脊:12元/m

⑤做瓦头:1元/个

2.街道两侧硬化工程:统一厚度标准为10cm以上,计价参考标准为25元/㎡。

(二)水系治理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验收。

(三)沿线绿化工程由区林业局负责验收。

八、经费保障

此次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所需经费由区、乡(镇)两级分级负担,其中:区财政承担70%,乡镇承担30%,区财政部门要确保有关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拨付,同时,积极整合农、林、水等各方面资金,在保证原有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尽可能将资金集中投入到旅游主干公路沿线环境整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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