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方案1

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确保我州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年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相关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把握旅游市场发展规律,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强化信息管理手段,加大社会监督;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进一步强化旅游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优化我州旅游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以东部五县一沟为重点,推广至重点旅游线,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涉旅安全”、“涉旅宗教场所”、“旅行社违规经营”、“旅游购物点”、“驾导服务”、“星级饭店市场”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市场规范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涉旅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旅游交通道路:交通部门组织对全州主要旅游线路路况进行安全排查,在主要旅游道路的危险路段增设波形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识。

2、旅游客运企业和旅游驾驶员: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企业资质审查,搞好交通法律、法规的培训;落实对旅游车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状况的日常检查制度;督促旅游客运公司认真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执行派车单制度,严格执行日行400公里以上或40座以上大客配双驾的规定;加强路检,严厉查处无证、无牌车辆的非法旅游客运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车匪路霸;从严查处旅游车辆驾驶员擅自更改团队行程,增加购物点和游览点,以及带故、套团和超时运营等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旅行社团队运作: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安全教育,强化对旅行社招徕和运作团队活动的监督,督促旅行社设计推出符合安全运行的旅游线路和项目,按规定制作团队运行计划,制定和执行团队安全预案;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证、无牌车辆运输团队,不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等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导游人员不执行团队运行计划,擅自增加旅游项目和购物安排,导致不安全运行隐患的违规行为。

4、旅游景区及旅游公共场所:建设、文化、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所辖景区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做好游览道路整治,完善游览安全设施和危险警示标识;安办、质监、公安(消防)部门、景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景区索道、电梯、锅炉、消防等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宾馆饭店、旅游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卫生部门要抓好热点线路和景区旅游医疗急救点建设,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卫生防疫执法检查。

制度建设:

1、州交通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安全线路设计规范、旅游线路行车安全规范、制定完善的旅游交通安全预案。

2、州建设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景区安全及服务规范。

3、州卫生局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海螺沟、康定、塔公、八美、丹巴西环线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方案》。

(略)

(三)旅行社违规经营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州旅游局牵头,州工商局配合,严格旅行社门市部“四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门市部业务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旅行社对所属门市部实行挂靠、承包经营,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违规行为,防止门市部异化为独立的旅行社。

(四)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清理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规划管理: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旅游接待水平和发展状况,做好旅游购物场所的规划布局,把好市场准入关。

2、旅游商品经营:工商、物价、旅游等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行动、各司其职,重点查处购物商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导购物等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及旅游区(点)以诱诈游客钱财为目的的“看病抓药”、“烧香拜佛”等欺客宰客行为。

3、团队运作: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诚信的旅游购物商店作为团队购物场所,签订长期合同,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间佣金收取机制,严厉打击私拿私收回扣的违规行为。

制度建设:

州工商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购物场所管理及服务规范。

(五)驾导服务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从业资格:交通、旅游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认真组织驾导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把好入口关。实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全面提升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2、执业行为:旅游、交通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大对驾导人员执业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非法从事驾导活动,严厉查处驾导人员未经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行为;严厉查处驾导人员相互勾结,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游览项目,超计划超时安排购物,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私收回扣,讲解掺杂低级、庸俗、迷信内容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借故中止驾导服务,不随团讲解等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的行为。

(六)星级饭店及民居接待行业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标准宣传:旅游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旅游局的部署,组织全州旅游人员和星级饭店认真学习国家旅游饭店星级新标准,提高全州星级饭店的星级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全州民居接待行业的扶持、指导和监管力度,完善系统、特色、优质的旅游接待网络。

2、评定复核:按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廉洁高效”的原则,科学、严谨、规范地组织好旅游星级饭店和民居接待点的评定工作。加强年度复核工作,严格执行复核警告和通报制度,对投诉较多、服务质量严重下降,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整改仍不达标的饭店,坚决予以降星或摘星处理。对服务质量差、欺客宰客、接待设施设备落后的民居接待点要坚决予以整改和取缔。

(3)违规查处:重点查处非星级饭店在店内外悬挂星级标志,在店内客用品、宣传品和户外广告牌上印制星级符号,冒用星级称谓,或通过新闻媒体订房中心、网络、广告公司及其他单位将本店宣传为星级,相当于星级宾馆饭店,向消费团队和个人、其他旅游经营单位寄送谎称本店为星级、相当星级、达到星级硬件标准宣传资料,以及低星级饭店以各种方式冒充高星级饭店等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的意见》(川府发〔〕39号)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切实发挥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各相关部门的业务和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效应,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同时强化行政监察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标本兼治,加快我州旅游标准化、法制化建设步伐

把握源头,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弊端,抓紧制定旅游线路行车安全规范等针对旅游重点环线的跨行业规范制度,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州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环境管理和安全标准;组织制定旅游餐馆、旅游购物点、旅游商品生产厂家、农家乐、民居接待点等州级地方标准,提高旅游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关口前移。认真落实《省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大力加强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推进诚信经营和服务

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风评议,全面实施优质服务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道德教育,发挥旅游协会作用,组织企业制订诚信公约,建立诚信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搞好行业自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以游客满意为中心,在主要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企业中开展旅游服务竞赛活动,推出“旅游服务温馨工程”,开展“六心服务”(让游客吃得舒心、住得安心、行得放心、游得欢心、购得称心、玩得开心)、“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和“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活动,树立健康、文明、安全、诚信的旅游新形象。

(四)充分发挥游客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

加快主要旅游线路和景区旅游咨询投诉点建设,定期组织对游客消费情况的专题调查,广泛收集入州游客的建议意见,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员参与市场明查暗访的组织工作,完善监督员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充分发挥电视台、《日报》等新闻煤体的宣传作用,开辟旅游专栏、专题节目,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正面报道,开展旅游消费知识介绍,引导游客理性消费,鼓励游客实施消费维权,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坚持旅游公告制度,向社会公众全州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复核年检结果等管理信息,公布旅游企业的质量记录和处罚情况,公布旅游交通和气象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旅游环境、人人关注旅游服务质量、人人关心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旅游市场新的管理办法

尽快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市场,促进旅行社做大做强的意见》,重点放开旅行社出州设门市部的限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大旅行社来州合资或独资组建旅行社,积极引进国内外旅游管理公司和旅游管理人才。

四、工作安排

(一)年10月以前,各县、各部门要总结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州、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二)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全州旅行社违规经营专项清理整治及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清理整治、组织开展驾导服务专项整治和涉旅宗教场所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星级饭店和民居接待点专项整治。

(三)年1月—5月组织开展出境游专项整治和涉旅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要在年6月前完成以上各项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州旅游局),年度整治工作总结应于年6月底前提交州旅游综治办汇总后,报州政府。

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方案2

一、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标本兼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以城乡农村为重点,全面抓好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取有力措施,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契机,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重点抓好:

一是食品生产的种养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重点推进粮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和优势区域农产品的标准化,创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力争大型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是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负责。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查无证生产、无照经营。把食品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产品、每个生产环节。

三是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扩大食品监测范围,督促大中型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强化食品退市管理;健全举报投诉网络,在上述食品经营场所普遍建立12315投诉举报站;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引导绿色生产,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四是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对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药品市场。要实现对药品监管环节的全覆盖,强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突出问题的整治。

一是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继续按照省市局的部署治理“一药多名”现象,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加强日常监管。对药品GSP认证进行跟踪检查。针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品种加大抽验力度,发现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立即采取措施,严格依法查处。

二是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的使用。要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防止和减少药害事故的发生。一方面,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检查各地落实监测工作情况。加大对严重不良反应的警示、宣传力度。另一方面,配合卫生部门,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

三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保障”四落实,实现科学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整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始终如一地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措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真正将其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力量上有所侧重,主要领导要多关心支持,分管领导要身体力行,坚持靠上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的整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各个环节的力量,形成推动整规工作的合力。各职能部门要采取部门联合整治与分头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切实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整规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以创新的办法来组织好当前的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摸清现状,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要不断研究当前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创新的办法来开展当前的整治工作。要专人负责,强化力量,把整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要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要按照“找的准、打的狠、管的住”的要求,重拳出击,绝不姑息,始终保持对违法分子的高压态势。绝不能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食品药品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各部门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主动开展工作,又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对因哪个部门工作不到位,拖拉推诿,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创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结合法规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的开展,宣传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重点活动、工作成绩以及有关方面的内容,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整治工作作用的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创造食品药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季报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我县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市场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督查等办法,对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定期督查。实行季调度,各部门要在季后次月10日前将前段开展工作情况书面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后上报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不利、消极应付的部门,将建议上级部门予以通报。

上一篇:环保局治理环境污染方案下一篇:五一安全检查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