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档托管

2022-08-0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户档托管

户档托管30问

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30问

问:什么是户档托管?

答: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如学校托管有困难,其户档可集中委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

问:户档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哪些?

答: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问:户档托管享受哪些服务?

答:免费保管户口、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免费网上查询个人户档信息,咨询托管事宜;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为预备党员办理党员转正手续;为毕业生办理考研、出境、出国、婚育等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问:如何申请办理户档托管?

答:申请人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登陆: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

(http://),在“户档托管”栏目下载该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用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问:户档托管什么时候办理?

答: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如因故错过委托办理和现场办理时间,可继续向学校申请,填好《户档托管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当年5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两个时间段内到省就业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问:已申请过户档托管,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托管费用全部交至我中心方为有效。

问:户档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什么身份?

答: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托管期间均按毕业生身份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问: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性质是什么?

答:托管在我中心的户口为武汉市常住集体户口。

问:就业中心能否办理各类保险、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

答:因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故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但毕业生可自行办理商业保险。

问:怎样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港澳通行证?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到我中心借出户口,然后到相应公安部门办理。

问:怎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即可办理。

问:党员如何把党组织关系转入?

答:托管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抬头为:中总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交到我中心,交纳党费,并领取《流动党员证》。

问: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答:预备党员需要提交三份材料:

1、个人转正申请书;

2、思想汇报材料;

3、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生源地街道、村党组织出具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表现的证明,特别要证明是否参加过法轮功,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齐全后提前一月交就业中心党总支审核(材料不得邮寄,可委托他人递交),需按总支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开会转正,届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不按规定时间到会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问: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出?

答:凭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接收证明及《流动党员证》即可办理。

问: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答:未婚证明分为两种:(1)武昌区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从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武昌区民政局办理;(2)我中心出具的未婚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初婚未育证明?

答:需提供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实际所居住街道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需携带《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一式四份(我中心提供)、流动人员与单位或居委会签订《计生合同》一式三份(我中心提供)、一寸照片三张、孕检证明书或透环单原件,在我中心盖章后到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

问:如何办理结婚证?

答: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后,携带双方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三张至武昌区民政局办理。

问: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答:(1)《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我中心领取或在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组织机构”→“区计生委”下载;(2)双方婚育证明。托管方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出具(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4)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两张;(5)双方户口原件(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所属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

凭以上材料至我中心签字盖章后到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参加优生优育及避孕节育培训班,领取《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培训证》和有关宣传资料,最后至户籍所属居委会及街道计生科审核并办理《生育服务证》。

问:如何申请二孩?

答:需携带以下材料在我中心申请后至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1)男女双方户口(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申请书(黑钢笔书写);(4)双方证明(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所居住街道出具:结婚情况、生育情况及再婚情况);(5)离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6)夫妻及子女合影照四张。

问:本人在外地无法回武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该怎么办?

答:可由人代办,需要出具毕业生本人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办理身份证时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必须要毕业生本人方可办理。

问:户档已经托管超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办理,会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答: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在我中心托管满两年后,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我中心即视为其继续托管。根据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人·月,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的第25个月。

问:《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原件或者学校开具的托管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问:户口从就业中心借出后遗失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以及本人写出的遗失证明,先在我中心盖章,然后至相应派出所补办。

问:如果到就业中心报到前《报到证》就已经遗失该怎么办?

答:自学生毕业起两年内可以补办《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补办申请,并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毕业生原就读学校就业部门核实后,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报告;毕业生携带学校报告和报纸即可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中心)办理。

问:如果想将户口挂靠在武汉城区的亲友家如何办理移出手续呢?

答:需要亲友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接收证明,与武汉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问:买房后,如何将户口迁往房产名下?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房产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房产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结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往对方家?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对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对方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单位只接收档案,并不接收户口与组织关系该怎么办呢?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就可以迁出档案。

问:将户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答:户档迁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迁回原籍: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2、考取研究生以及专升本:凭《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3、迁往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迁往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需其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可乘50

3、8

11、7

23、317路公汽到石建村站下,进洪达巷约行1000米即到;或乘7

10、312 路到荷花村站下;或乘57

6、58

6、729路公汽到黄家湾站下,进洪达巷约行1500米即到)。

邮编:430070。

联系方式:

总机:027-87678400

直拨:

1.毕业生户档托管;87677720 87677721

2.党员托管手续办理;87677725

3.普通高报到证;87677752 87677759

4.成人高校报到证及毕业生入户;87677765

5.学历认证;87677743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第2篇:2013年户档托管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统一安排,在我校定于5月14日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综合楼二楼大厅办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管对象

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武汉市户口的学生不需办理托管手续。

二、户口性质

凡在就业中心托管的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

三、托管办法

(一)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省就业中心到学校现场受理毕业生的申请,收取有关材料(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和费用。

2、个人办理: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如因故错过现场办理时间,可继续向学校申请,填好《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当年5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两个时间段内带上相关材料和费用到省就业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二)党员组织关系办理

已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请到综合楼二楼大厅办理党组织关系手续,然后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相关材料交省就业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申请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需一次性交纳手续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60元;

2、免费保管户档两年,托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应及时将档案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指定的人才交流机构,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不能确定就业时间的托管毕业生,超期两年继续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托管费10元。

(四)相关服务

省就业中心为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直接、快速、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同时在省就业中心托管两年之内若需办理改派可直接去省就业中心,无需来学校。

四、其它事宜

今年办理户档托管的同学需带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户档托管可以代办,代办委托人需向受托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交辅导员备案。

请各学院及时向学生传达通知精神,组织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三年五月三日

第3篇:户档托管部办事指南

(户档托管30个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户档托管?

答: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如学校托管有困难,其户档可集中委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

问:户档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哪些?

答: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暂时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问:户档托管享受哪些服务?

答:免费保管户口、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免费网上查询个人户档信息,咨询托管事宜;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为预备党员办理党员转正手续;为毕业生办理考研、出境、出国、婚育等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问:如何申请办理户档托管?

答:申请人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登陆: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组织机构”→“区计生委”下载;(2)双方婚育证明。托管方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出具(原件及三份复印件);(3)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4)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两张;(5)双方户口原件(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借出户口,到所属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

凭以上材料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后,到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参加优生优育及避孕节育培训班,领取《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培训证》和有关宣传资料,最后至户籍所属居委会及街道计生科审核并办理《生育服务证》。本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明,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问:如何申请二孩?

答:需携带以下材料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后至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1)男女双方户口(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借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申请书(黑钢笔书写);(4)双方证明(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所居住街道出具:结婚情况、生育情况及再婚情况);(5)离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6)夫妻及子女合影照四张。

问:本人在外地无法回武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该怎么办?

答:可由人代办,需要出具毕业生本人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办理身份证时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必须要毕业生本人方可办理。 问:户档已经托管超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办理,会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答: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满两年后,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即视为其继续托管。根据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人·月,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的第25个月。 问:《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原件或者毕业学校开具的托管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问:户口从就业中心借出后遗失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本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携带报纸、《毕业证》复印件以及本人写出的遗失证明,先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然后至相应派出所补办。

问:如果想将户口挂靠在武汉城区的亲友家如何办理移出手续呢?

答:需要亲友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接收证明,与武汉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问:买房后,如何将户口迁往房产名下?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房产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房产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结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往对方家?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对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对方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单位只接收档案,并不接收户口与组织关系该怎么办呢?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就可以迁出档案。 问:将户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答:户档迁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迁回原籍: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2、考取研究生以及专升本:凭《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3、迁往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迁往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需其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第4篇: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户档托管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户档托管工作和人事代理的

通知

各学院及2014届毕业生:

为保障我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规范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毕业生申请户口档案托管工作(以下简称“户档托管” )安排如下:

一、户档托管对象

凡2014年毕业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申请户档托管:

1.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2. 出境、出国的;

3. 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

4. 毕业生就业单位不能解决户档或暂不能接收户档需办理户档托管或人事代理的(须单位出具不接收户口档案的书面证明,或就业协议的“档案接收”为空白)。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届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户档转入生源地。

三、户档托管机构的选择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有资质办理户档托管机构主要有:

1.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毕办”)

办理就业手续简便(办理报到证、转递户档“一站式”服务,无须回学校申办)、视同暂缓派遣(毕业后两年以内可以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等优点。

适合离校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以及暂不就业拟升学、正处于试聘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以及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托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需一次性交纳手续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60元。免费保管户档两年,托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应及时将档案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指定的人才交流机构,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不能确定就业时间的托管毕业生,超期两年继续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托管费10元。

2.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

市人才具有人事代理权,无论是否在武汉市内就业,均可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

适合以下情况的毕业生办理托管:已经就业但单位不解决档案、出国、自主创业、待就业,且本人希望将户口档案保留在武汉、计划在武汉长期发展的毕业生。以下几种情况市人才不予托管:(1)武汉市户口(2)户籍不在学校(3)已经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4)在武汉有亲朋好友可挂靠户口(5)用人单位可以接收户口。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于2013年4月在我校设立了中南大分市场,办理托管的毕业生档案将存放在中南大分市场,毕业后相应手续在分市场可以在本校分市场办理。毕业生签订一年的人事代理协议,需支付档案管理费120元/年,办理户口托管的还需支付户口保管费35元/年。

3. 湖北省人才中心(以下简称“省人才”)

省人才具有人事代理权,自2012年起,与武汉市内签约的毕业生,既可以在省人才托管档案也可以在省人才托管户口。但未与武汉市内单位签约的毕业生,选择托管省人才的,只能托管档案,不能在武汉市内落户。

省人才适合在武汉市内就业的毕业生托管。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特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推出就业服务卡。持卡人不仅可以享受由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提供的人事代理和就业后续服务,更可享受一卡在手,终身免缴档案管理费的优惠政策。就业服务卡办理费用为100。办理户口托管两年内免费,超出两年的需支付户口保管费35元/年。

4. 户档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当地人事或教育部门)

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具有在当地就业办理手续简便的特点,适合打算在生源地就业的同学,或拟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同学。

户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毕业后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不需回学校办理手续。毕业后两年以内在生源地以外就业的,一般需回校办理就业手续。

四、托管流程

(一)申请托管到省毕办

1. 填写申请表。毕业生填写《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一式三份,需贴一寸彩色照片,学生、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存一份。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见附件)。

2. 网上就业去向登记。登陆就业网,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毕业去向分类。

3. 到所在学院初审。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必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自行解决户档的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如就业协议档案接收栏目为空白的可以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定向生不能办理户档托管。学院审核后留存两份申请表。

4. 学院审核将《申请表》盖章后返还一份给毕业生,并根据申请表审核网上就业去向登记。

5. 学院保存一份申请表,另一份与就业证明材料一起集中交就业指导中心。

6. 办理报到手续。省毕办来校集中办理托管报到手续(报到时间: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错过集中办理时间的须自行前往省毕办报到。

(二)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1. 填写申请表。毕业生从学校就业网下载《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户档托管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存一份。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5月22号、23号,毕业生凭申请表和就业协议书到文潭楼1楼集中办理托管手续,缴费155元。

3. 网上就业去向登记。登陆就业网,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毕业去向分类。

4. 到所在学院初审。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必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自行解决户档的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如就业协议档案接收栏目为空白的可以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定向生不能办理户档托管。学院审核后留存两份申请表。

5. 学院审核。将《申请表》盖章后返还一份给毕业生,并根据申请表审核网上就业去向登记。

6. 学院保存一份申请表,另一份与就业证明材料装订,集中交就业指导中心。

7. 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到武汉人才市场中南大分市场办理报到手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体育中心北通道102室),市人才户口托管年限最长为3年,超过3年的须迁出。

(三)申请托管在省人才中心

1. 毕业生填写《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存一份)

2. 网上就业去向登记。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并填写就业去向登记。

3. 到所在学院初审。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必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自行解决户档的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如就业协议档案接收栏目为空白的可以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定向生不能办理户档托管。学院审核后留存两份申请表。

4. 学院审核。将《申请表》盖章后返还一份给毕业生,并根据申请表审核

网上就业去向登记。

5. 学院保存一份申请表,另一份与就业证明材料装订,集中交就业指导中心。

6. 办理报到手续。省人才来校集中办理托管报到手续(报到时间:2014年6月底,具体时间待定)。错过集中办理时间的须自行前往省人才报到。

(四)回生源地

1. 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户档转回回生源地登记表》(一式三份,学生、学院、学校各一份)

2. 到就业网登记就业去向。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毕业去向分类填报。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家庭所在地具体地址,一般为家庭户口本地址。

3. 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两份登记表,分别与就业证明材料装订,一份留学院,一份集中交就业中心。

4. 毕业后到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报到。

五、学院相关工作事项

1. 通知需要办理户档托管的毕业生办理托管手续并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所有需要办理托管的毕业生必须在5月28日前办理,否则将影响毕业生的正常毕业手续。

2. 审核学生托管申请表,并盖章。

3. 在网上审核学生就业去向登记。 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必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自行解决户档的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定向生不能办理户档托管。

4. 收取两份登记表,与就业证明材料装订(出国、就业证明材料),一份留存学院,另一份集中交就业中心。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4年4月28日

第5篇: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办法及申请表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户口档案托管办法

一、托管对象

申请户档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暂不就业拟升学的以及正处于试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二、如何申请

1、申请人从“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edu.cn)”或“湖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一体化平台/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或http://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查询。

3、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

4、本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四、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党员必须登录网站点击“户档托管”→“党员生活”专栏,参加党员活动。

五、法律责任

在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或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约定事宜。

六、如何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

收函、考研录取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办理户档迁移手续。

就业指导中心

2012-5-17

第6篇:《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麻烦多

学弟学妹毕业 千万别把户口档案托管到《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十足大骗子,本人血泪史啊,直接托管到武汉市或者湖北省的人才交流中心就好了,等到以后调档调户时才知道后悔就晚了,,, 看本文绿色部分,

打个电话过去咨询一些事情简直是黄太爷啊,

上当方知后悔啊,

问:什么是户档托管?

答: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如学校托管有困难,其户档可集中委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

问:户档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哪些?

答: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问:户档托管享受哪些服务?

答:免费保管户口、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免费网上查询个人户档信息,咨询托管事宜;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为预备党员办理党员转正手续;为毕业生办理考研、出境、出国、婚育等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问:如何申请办理户档托管?

答:申请人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登陆: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在“户档托管”栏目下载该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

(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用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问:户档托管什么时候办理?

答: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如因故错过委托办理和现场办理时间,可继续向学校申请,填好《户档托管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当年5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两个时间段内到省就业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问:已申请过户档托管,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托管费用全部交至我中心方为有效。

问:户档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什么身份?

答: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托管期间均按毕业生身份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问: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性质是什么?

答:托管在我中心的户口为武汉市常住集体户口。

问:就业中心能否办理各类保险、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

答:因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故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但毕业生可自行办理商业保险。

所有刚毕业的学弟学妹们这一条很重要,如果以后涉及到户口档案的调动,转正定级就业中心是办不了的,还要你转出来,在转

到武汉或者湖北人才交流中心(要交很多钱的)再办理,所以本人建议直接一次托管到武汉或者湖北人才交流中心 ,别托管到

问:怎样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港澳通行证?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到我中心借出户口,然后到相应公安部门办理。

问:怎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即可办理。

问:党员如何把党组织关系转入?

答:托管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交到我中心,交纳党费,并领取《流动党员证》。

问: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答:预备党员需要提交三份材料:

1、个人转正申请书;

2、思想汇报材料;

3、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生源地街道、村党组织出具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表现的证明,特别要证明是否参加过法轮功,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齐全后提前一月交就业中心党总支审核(材料不得邮寄,可委托他人递交),需按总支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开会转正,届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不按规定时间到会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问: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出?

答:凭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接收证明及《流动党员证》即可办理。

问: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答:未婚证明分为两种:(1)武昌区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从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武昌区民政局办理;(2)我中心出具的未婚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初婚未育证明?

答:需提供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实际所居住街道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需携带《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一式四份(我中心提供)、流动人员与单位或居委会签订《计生合同》一式三份(我中心提供)、一寸照片三张、孕检证明书或透环单原件,在我中心盖章后到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

问:如何办理结婚证?

答: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后,携带双方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三张至武昌区民政局办理。

问: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答:(1)《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我中心领取或在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组织机构”→“区计生委”下载;(2)双方婚育证明。托管方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出具(原件及三份复印件);(3)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4)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两张;(5)双方户口原件(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所属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 凭以上材料至我中心签字盖章后到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参加优生优育及避孕节育培训班,领取《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培训证》和有关宣传资料,最后至户籍所属居委会及街道计生科审核并办理《生育服务证》。

问:如何申请二孩?

答:需携带以下材料在我中心申请后至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1)男女双方户口(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申请书(黑钢笔书写);(4)双方证明(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所居住街道出具:结婚情况、生育情况及再婚情况);(5)离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6)夫妻及子女合影照四张。

问:本人在外地无法回武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该怎么办?

答:可由人代办,需要出具毕业生本人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办理身份证时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必须要毕业生本人方可办理。

问:户档已经托管超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办理,会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答: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在我中心托管满两年后,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我中心即视为其继续托管。根据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人·月,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的第25个月。

问:《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原件或者学校开具的托管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问:户口从就业中心借出后遗失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以及本人写出的遗失证明,先在我中心盖章,然后至相应派出所补办。

问:如果到就业中心报到前《报到证》就已经遗失该怎么办?

答:自学生毕业起两年内可以补办《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补办申请,并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毕业生原就读学校就业部门核实后,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报告;毕业生携带学校报告和报纸即可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中心)办理。

问:如果想将户口挂靠在武汉城区的亲友家如何办理移出手续呢?

答:需要亲友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接收证明,与武汉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问:买房后,如何将户口迁往房产名下?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房产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房产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结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往对方家?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对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对方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单位只接收档案,并不接收户口与组织关系该怎么办呢?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就可以迁出档案。

问:将户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答:户档迁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迁回原籍: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2、考取研究生以及专升本:凭《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3、迁往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迁往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需其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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