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劳动力就业计划

2022-10-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就是由一项项的任务组成的,在我们完成一项任务后,势必要面临一项新的任务,而写好计划才能让我们在新的任务中从容不迫,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转移劳动力就业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转移劳动力就业计划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效应研究

内容提要: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导致了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于社会整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于具体某个局部可能存在一些负面效应。尽量减少负面效应的影响是加快转移就业过程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正面效应;负面效应

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由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二三产业或者本地非农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引起的城市和农村经济和社会状态发生的变化,被称为转移就业效应,这种变化对于社会整体效用来说是提高的,但是具体到某个方面,有正面效应,也可能出现负面效应,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力资本投资问题,就是要通过人力资本投资避免出现那些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效应,使得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在一个正常的轨道上行驶。

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走出农村转移到城镇和本地非农就业,对于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一定的条件,增加了农民的人均收入,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积累了一定的资金。转移后的就业市场对于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促使农村劳动力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主动习得一定的技能,将先进文化和理念带入农村,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观念差距。但是由于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多为农村中的优秀人才,所以导致农村人力资本的流失,若缺乏有力的补偿机制会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农村的“386199部队”现象,留守儿童和老人比例过高,农村人口整体人力资本存量下降等问题。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正面效应

(一)转移就业的收入增加效应

农村劳动力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农业部门转移到效率较高的二三产业就业,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城镇组织,都增加了转移主体的收入。尽管整体的城乡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但是事实上转移就业农民的收入是增加了。转移就业的工资水平较转移之前从事农业更高,这既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力,同时也是转移就业的一个结果。改革开放之前,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是依靠农业生产经营,主要是以粮食作物等实物形式为收入来源,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程变化,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业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推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据统计,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已经由1985年的13.2%增加到2006年的27.4%,农业经营性收入占比由1985年的73.2%下降到2006年的54%。虽然农业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但是转移就业的收入已经成为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有逐渐增加的趋势,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的扩大,转移就业收入将成为农村家庭总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据不完全统计,在有外出成员的农户家庭,户均外出务工的收入已经占到家庭收入的近四成,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而同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均年收入达到6471元,年均寄带回家现金3411元,由此推算2004年年初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约为12942亿元,年均寄带回家现金6822亿元。这种通过转移就业实现的资金资本的积累增强了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而且增加的收入还可以投入农业生产和农村非农产业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二)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效应

劳动力地区之间和产业行业之间的转移流动也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在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过程的投资,人力资本水平得到了提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利于促进城乡信息的交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外出就业、二三产业就业、工作中的培训和经验的积累,“干中学”的过程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在转移就业过程中,更好地了解了农村之外的城市生活、开阔了眼界,能够初步打破二元经济社会造成的落后观念,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品观、财富观、效率观、价值观、竞争观、人才观等现代观念,有利于二元经济中社会结构的转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不仅是收入的增加,资金的回流,由于特有的“两栖人”的特点,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流动还有人力资本的回流示范效应。现有转移就业的主体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转移后收入的增加、生活的变化,会影响到未转移的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投资观念,加强对自身或者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延长受教育年限或者主动接受更多的技能培训,也会增加健康投资或者进行迁移投资,从而使得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得以提升。正所谓“农民在流动中改造了自己,也在改造别人”。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是通过推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来实现的。由于历史原因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加快,我国城镇化的速度远低于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二三产业就业后,不但满足了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而且转移劳动力对基本生活的消费,带动了城镇交通运输、餐饮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城镇建设和发展,有助于加速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步伐。

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有显著的提高,由1949年的7.3%到1978年的17.9%上升为2008年的45.68%②,而城市化水平的变化伴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尽管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功不可没。对照钱纳里(1998)的研究结果,我国2008年的人均GDP为3300多美元,应该处于6、7阶段的52%一60%之间的城市化水平,而我国只有45.68%,若根据我国实际80%多的非农产业结构看,城市化率应该在60%以上,但是若根据60%左右的就业结构的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看,城市化率应该在50%左右。可见城市化水平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同步的,而落后于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因此,我国还应该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进一步的城市化水平。

根据2007年和2006年的城市化率和非农从业人员比重变-化,可以计算出2007年我国的城市化与非农从业人员偏离系数为0.40,说明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着城市化的进程,而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程。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高级化变化过程也是经济增长的过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通过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推动了经济增长。同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之后,形成农村土地规模相对扩大的效果,以及转移劳动力寄带回现金的经济支撑,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劳动力为代表的生产要素的自由的有限理性流动无疑已经提高了要素的生产效率,农村劳动力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生产效率较高的非农

部门就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到了认可。据世界银行统计,就业结构变革的进程为中国1978-1995年的经济增长提供了额外的推动力,而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解释16%的GDP增长。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过程中的负面效应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带来的个体收入增长效应、外溢的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效应、整体的经济增长效应显示应该大力推进该项工程的进行,然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也为移出地和移人地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方面,会出现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负面效应,应该更为关注这些负面效应,正确分析对待,并尽力制定一些政策措施来抵御这些负面效应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产生移出地的农业发展减缓的 负面效应

由于工业化对于劳动力的需求特点和人力资本水平导致的能力和素质差异,相对于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到城镇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水平。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资料统计,2006年11891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平均年龄为33.1岁,男性为65.8%,有74.6%的转移劳动力是初中以上的受教育程度,具体见表2所示:

正如上表中所示,年轻力壮受教育程度高的男性劳动力转移的规模比较大,而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是老人(50岁以上的农业劳动力占44.3%)、儿童(义务教育的力量不能使所有的孩子都读书上学,有些儿童过早成为农业劳动力)、妇女(因为孩子和老人要照顾,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女性转移就业的比例低于男性)以及人力资本水平较低(55.3%的农业劳动力是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可以想象,这样的劳动力结构肯定会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个结论与上面提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并不矛盾,确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转移者个体的收入,也促进了整个经济的发展,但是对于移出地来说,资源优化配置的属性使得转移就业的流动是理性的,但留给移出地的无疑是一种优质资本流出之后的荒凉与无奈。越来越大的收入差距和越来越宽松的户籍政策使得越来越多的转移劳动力选择留在城市,寄带现金数量和资金回流效应已经减弱。

对于移出地的负面作用更为直接的后果是土地荒芜现象,由于现有土地政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一般不会转让原有的土地,有家人的就简单维持,没有家人的甚至撂荒,尤其以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安徽、重庆、湖北等地最为严重,一些地区的撂荒率甚至达到20%,总体的撂荒水平也在5%一6%之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的土地撂荒的现实影响了我国的粮食生产,不利于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产生移入地的二元分割效应

如此之大规模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到城市劳动力市场,由于能力、技能、素质等人力资本水平的差异,他们只能进入到不稳定、工资水平较低、受尊重程度不高的二级劳动力市场,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进入非正规部门就业。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6年城镇就业人员的平均月收入为1713.86元,而同期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平均月收入为965.38元,后者仅为前者的一半多一点。如果按照小时工资计算,考虑转移劳动力的加班加点和工作时间的延长情况,则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工资水平就更低,仅为4.05元/小时,低于城市劳动力5.7元/小时的平均水平,且每一类岗位都要低。而且就是这种比较低的工资还经常被克扣、被拖欠,其他的劳动权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在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市场上处于边缘化的状态。

转移的农村劳动不仅就业上受到歧视,生活状态同样也不容乐观。衣食住行中,穿衣可以不讲究、吃饭可以简单对付、交通可以步行或乘公交或骑车,但住房是个大问题。凭借转移后只能维持生存的收入,在房价飞速飙升的城市中要想买房是不可能的,租房也只能是到偏远的城乡结合带租住简陋的房屋,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差,治安较乱,而且逐渐形成了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聚居区,或成为城中村,造成了城市中的二元分割状态,就连农村劳动力的子女也受到分割状态二元教育的影响,不能与城里孩子一样享受同等资源的受教育权利。

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内部二元分割的状态中,一方面是比较差的生活质量和艰苦条件,另外还承受着来自鄙视的屈辱,文化娱乐本身的匮乏和法制观念的淡漠,经常出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扰乱社会治安甚至违法事件。有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对城市就业的影响,是通过增加一级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增加二级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共同作用形成。总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为经济做出贡献的同时,确实为移人地增添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对城镇劳动力的就业状态和工资收入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城市原来的中低教育水平的劳动力,而且对于城市劳动力的工资影响大于就业率影响,城市劳动力会降低保留工资而不是放弃就业,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没有对城市中高收入阶层造成影响,说明转移就业活动将会使得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收入差距更大,会产生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城市二元分割现象。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导致差距扩大效应

尽管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对于经济增长有一定的贡献,但是同时和各种收入差距的扩大有一定的关系,在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各种收入差距关系上,学者们也有着不尽相同的研究结论。

1.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如前所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转移的个体有收入增加作用,这种效应同时会增加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尤其是原本贫穷的农村地区。富裕地区中转移的劳动力一般出自低收入家庭,而贫困地区的转移劳动力一般出自中上收入的家庭。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二三产业的就业,在乡镇企业或者城镇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工资收入。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6年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工资收入1375元/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00元,增长17%,对农村居民纯收入增加总量的贡献率为60%。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地区的收入差距扩大应该源自于各地区之间、各家庭之间、各劳动力之间所获工资性收入的差异。

2.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由于我国严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二三就业,对一级劳动力市场基本不产生影响(当然,可能会因为一些社会管理问题而产生管理岗位,会增加对一级市场劳动力的需求,工资会更高)。工资等薪酬是劳动力市场价格的体现,既然是价格,就会受到供给的影响,由于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分割状态的二级市场的劳动力供给,造成城市非技术工人的工资率下降,从而会扩大原有的一级与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差别,形成城镇组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

3.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我国每年新增的转移农村劳动力中,有一半在省外就业,这种跨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影响是复杂的。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对移入省做出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正如经济学家厉

以宁教授所言“没有广大农民工的南下和东进,沿海经济就不可能发展得如此之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经济发达的东部就业,极大地促进了东部地区经济的增长,相应地导致东西部地区差距的扩大。我国地区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扩大,随着人均GDP由1978年的381元上升到2007年的18394元,总体地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从0.12上升到0.21。由于农业更易受到自然变化等非人为因素的影响,农村的地区收入差距大于城镇的地区收入差距,且波动更为明显。城乡收入差距是总体地区收入差距形成和变动的主要原因。越是落后地区,其内部的地区差距越大,西部地区的内部收入差距最大。

4.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按照新古典增长理论的解释,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二三产业就业能够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和收入水平,同时降低或者抑制二三产业劳动力边际生产率和收入水平,如此循环缩小城乡差距,抑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而达到二元向一元的转化。然而我国的城乡差距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扩大同时在发生,学者的实证分析也证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没有缩小城乡差距,并没有实现理论预期的效果。我国劳动力大规模乡城流动与城乡差距同时扩大是个“理论悖论”。

不管是收入不均等程度的基尼系数还是城乡收入差距倍数都在显示,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趋势愈加明显,见图1所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08年的4764元,增长了36倍,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3元增加到15781元,增长了46倍。事实上,我国城乡差距可能比人们普遍接受的程度还要更大,目前的计算是按照统计局个人收入的概念,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较,并没有真实反映城乡之间实际收入或者实际福利水平的差别。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其所享受到的像公费医疗一样的实物性补贴,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城乡之间实际的收入比可能比三倍多要高。如果考虑非货币因素进行估算,我国城乡差距是世界上最高的。尽管形成这种实际城乡差距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实证研究和现实情况却显示,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滞后于城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日益扩大。

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收入差距之间有一个正向的反馈机制,收入差距既是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个重要拉力因素,同时也成为一个明显的结果,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发达地区转移就业,制造业不断向发达地区集聚,内陆地区和农村发展受阻,会产生更大的差距也就形成更大的转移就业的动力,如此循环往复,不积极面对加以限制会造成极端的收入差距。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经是一个势不可挡的大趋势,如果不能正确评价产生的负面效应并采取积极的对策解决出现的问题,会导致负面效应的影响大于正面效应的促进,甚至出现决策的失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无疑是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方面,能促进经济发展是不争的事实,目前的研究目的是让这种正面的优势更强,而负面效应减弱甚至消失。本文正是延续这样一种研究思路,发掘出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差距扩大等负面效应之间的中间变量——人力资本差距,剖析如何用人力资本投资来消除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

作者:李亚慧

第2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模式选择

随着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农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迫切性、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从个体的角度讲,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选择是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他们是在家专业务农,还是流向附近的小城镇或异地大中城市打工创业,主要还是取决于其自身的机会成本、比较利益、行为偏好等各种因素的合理抉择。但是,从一个地区的角度来讲,当地政府有必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通盘考虑统筹规划,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形成明确的目标导向,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从而在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和速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本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模式

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是工业化进程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二元经济研究的一个主体脉络。经典的二元经济模型认为,劳动力转移的途径比较简单。如刘易斯、弗景汉、拉尼斯等人认为,农村劳动力可以直接进入到城市的现代部门;托达罗模型则有所深入,认为农村劳动力先进入城市中的传统部门工作,然后有条件进入现代部门,当然也有可能永远留在传统部门,或做临时工作,或被完全闲置。我国理论界的研究基本承袭了经典二元经济模型的思路,但由于我国特殊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基本国情,学者们也普遍认为,在我国多层次、多形态的经济体中,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模式和途径应该是多样化的。有人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模式分为三种:一是在本地更换行业、职业;二是在地区之间流动;三是在异地其它行业就业。也有人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模式分为四种:一是离乡不离土(即自己在城市打工,土地由家中其他人或亲戚耕种);二是离土不离乡(即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土地出租或转让给别人经营);三是离土又离乡(即完全放弃了土地经营,在城市里经商和居住);四是农闲离乡,农忙回乡,亦工亦农。还有人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概括为另外四种模式,即农村内部产业化安置模式、基于产业转移的乡镇企业转移模式、小城镇模式和城市模式。笔者认为,可以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粗略地概括为两种主要模式,一是面向当地农村和小城镇的就地转移模式;二是面向大中城市和境外的异地转移模式,即通常所说的劳务输出。

二、两种转移模式的比较分析

1.从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看: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多发生在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当地第二、第三产业比较发达,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水平比较高。异地转移多发生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如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率明显高于苏南地区。而在苏北的盐城市内部,经济发展相对较差的北三县阜宁、滨海、响水,其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率也明显高于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东台、大丰等县市。

2.从转移就业的目的看:就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追求比单纯农业生产更高的经济收入;而异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除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收入外,他们还向往现代城市文明所带来的现代化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从转移就业的成本看:就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由于没有离开家乡,所以没有明显的成本增加;而异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则要付出相对较大的经济成本、精神成本和家庭感情成本。经济成本包括房租、生活必需的开支、往返交通费用等;精神成本包括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不公正的就业待遇等所带来的精神伤害和心理失落;家庭感情成本包括无法照料家庭成员而带来的“留守儿童”、“留守妻子”、“留守老人”等家庭生活问题等。

4.从转移就业的从业方式看:就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是亦工亦农,具有较强的兼业性;异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基本脱离农业生产,长期在外打工创业。

5.从转移就业的社会效应看:就地转移的区域半径不大,劳动力供求状况、工资收入等信息传播速度快,能够大大节约劳动力的转移时间和流动费用;就地转移吸纳能力强,可以吸纳较多的劳动力就业;就地转移通过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可以更快地将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将传统农民改造成新型农民,将传统农村改造成农村新社区,对改进农村产业结构、减轻大中城市的就业压力和过度城市化倾向,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就地转移也容易造成乡镇工业的分散化、小城镇建设的无序化,导致部分生产资源利用不合理以及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的产生。不过,这些问题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和管理也都是能够加以克服的。而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异地转移,符合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异地转移有利于推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推动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有利于促进城乡资源互补的一体化发展。同时,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提高了技能,积累了经验。但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大规模转移孕育了农民工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一群体的存在,使得一系列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体制问题更加复杂和突出。

三、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模式的选择

对不同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他们各自的具体情况可能千差万别,各有长短;但它们大多面临着共同的困境,如经济基础差、城镇化水平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大等等。所以,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模式的选择方面,也许有其一致性。根据上文的比较分析,结合盐城市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从近期看,盐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实模式应是异地转移为主,就地转移为辅;从中长期看,盐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模式应是就地转移为主,异地转移为辅。因为,就目前而言,盐城市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城镇化水平还都比较低,农民人均收入比较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非常大,而本地区二、三产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又非常有限。因此,当前的工作重点应是积极推动这些富余劳动力到苏南和其他一些发达地区打工就业,提高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的规模和速度。但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前提是,这些劳动力中的相当一部分还要能够回乡创业建功,为家乡的发展服务。如果一个地区具有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处于净输出状态,那么,这个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强劲的动力。所以,从中长期来看,农村劳动力还应以就地转移为主,异地转移为辅。事实上,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力巨大,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劲的发展势头。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苏北五市GDP的平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9年,苏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速也明显快于苏南和苏中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劳动力需求增大,收入水平逐年提高,非农产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也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盐城建设沿海特大城市战略目标的提出,盐城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只要牢牢把握好这个历史机遇,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在不久的将来,盐城市的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飞跃!到那时,大规模、高比例地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就业,不仅有可能成为现实,而且也有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作者:严 安

第3篇: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实证研究

摘 要: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事关国民经济健康顺利发展,同时也是确保我国城镇化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通过对河北省农村转移劳动力抽样调查的结果分析,发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二元体制、就业市场分割、就业歧视以及劳动者素质是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提高的原因。要想确保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必须让政府和企业共同发挥作用,转变就业理念,完善社保体系,发挥工会作用,健全工资增长机制等,从多角度入手来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

关键词: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政府责任

一、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现状分析

(一)实际调研样本情况

本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河北省各地区当地就业管理部门发放问卷,以邮寄的形式回收,共发放问卷2 500份,其中回收问卷2 143份,剔除了43份无效问卷,实际有效问卷2 100份,回收率和有效率分别为85.7%和84%。分析样本发现以下特点:

农村转移劳动力性别情况:农村转移劳动力男性占62.5%,女性占37.5%,这表明农村转移劳动力以男性为主,同时,女性比例有所上升,女性外出务工的机会越来越多。

农村转移劳动力年龄情况:16~17岁的农村劳动力基本为0,说明企业不接受未成年人就业,同时表明,受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更多农民选择让子女接受教育,而非外出务工。更多农村转移劳动力集中在25~45岁,占74.25%,而45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则更倾向于在家务农、帮助子女照看孩子等。

农村转移劳动力户籍构成:调查表明,由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河北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多倾向于在家或本地务工,而并不愿意外出打工,其中本地农业户口人数占54.3%,而本地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则占85%以上,外地人员并不很多,更多农民工选择就地就近转移。

农村转移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受过中等教育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占近八成,而小学和文盲比例则越来越少,更多集中在45岁以上的农民工,且从事建筑、搬运等体力劳动。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占11.55%,这部分则集中在科技含量高的民营企业工作,且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较好。

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情况:调查显示,有53%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没有接受过培训,高级技工少之又少,农民工看到的眼前利益更多,而不过多关注未来发展。接受培训一方面农民工要花钱,企业并不负担培训费用,另一方面培训要占时间,农民工更愿意用培训所占时间多挣点钱,而不考虑未来发展因素。

(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总体情况

依据个体就业质量十个成分对我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进行衡量,通过SPSS统计软件对问卷正式实施获得的被测试数据进行计算,可以得出各指标分数,例如收入保障因子得分各指标权重系数分别为:

M1=C1/(C1+C2+C3+C4);

M2=C2/(C1+C2+C3+C4);

M3=C3/(C1+C2+C3+C4);

M4=C4/(C1+C2+C3+C4)。

我们将具体项目因子荷载得分用S表示。

这样代表保障因子得分为F1=S1*M1+S2*M2+ S3*M3+S4*M4

同理,在上述步骤下可以计算出其他六项得分值,因此各因子得分如表1。

以各因子的解释能力为权重系数对因子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就业质量分数值为:

Q=(F1*19.406%+F2*8.118%+F3*7.979%+F4*6.848%+F5*5.978%+F6*5.877%+F7*4.348%)

根据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平均分值(MEAN)接近0,最大值(MAX)为1.702,最小值为(MIN)-2.032,标准差(SD)为0.615,因此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总体不高。

在所考察的指标上,就业质量得分低于平均分的有1 129人,占被试总数的53.8%;就业质量得分高于平均分的有971人,占被试总数的46.2%;就业质量得分在-0.172 2~-0.139 3的从业人员最多,其次是就业质量得分在0.025 1~0.058的从业人员,排在第三位的是得分在-0.238~-0.205以及0.058~0.091的从业人员,第四位和第五位分别是得分在0.124~0.157和

-0.05~-0.172、-0.139~-0.041、0.091~0.124的从业人员,详见图1。由此可见,排在前五位的人群中,得分低于就业质量平均得分的人数远远超过得分高于就业质量平均得分的人数。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的就业质量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

二、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提高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的决定因素

就业质量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来解决,只有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在根本上提高就业质量。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无论收入高低、劳动条件的改善还是劳动者社会地位的提高,首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在较低社会生产力水平下,较低的社会生产率不可能支持较高的劳动报酬,而生产技术水平和劳动者知识层次的有限性也难以为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提供条件[1]。总的看来,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问题的核心还是生产力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劳动者对就业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因此,要想提高河北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质量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的根本途径。

(二)城乡二元制体制和就业市场分割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公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分割、管理体制分割等致使就业质量在部门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户籍制度和地理环境分割是造成城乡分割的最主要原因。城乡分割造成劳动力市场分割,劳动力市场分割导致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竞争激烈,引起农村转移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地理环境分割导致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成本增加、就业信息匮乏、就业机会减少。就业身份障碍和就业信息障碍直接降低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参与就业的机会[2]。行业分割和单位分割导致工资差别进一步扩大,劳动力技能差别和农民非市民身份差异都可以通过工资差别来实现转化。在单位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下,较大地限制和约束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范围和就业深度,限制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行业选择,同时也抑制了农村转移劳动力收入的提高。

(三)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歧视等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待遇歧视。包括工资歧视和就业环境、就业培训、就业保障等非工资歧视,也包括培训、失业及医疗保障等就业福利方面的歧视。农村转移劳动力与城镇职工相比,工资率低,整体收入分配不公平。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等差异是造成上述结果的主要原因,但同一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是不合理的[3]。二是就业权益歧视。农村转移劳动力身份归属悬置,同样情况下其权益更易受到伤害,如拖欠和克扣工资、工时过长、劳动条件差、基本人权问题受到损害等。从工作环境中职业安全的歧视,到付出劳动后得不到应有的报酬,再到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的歧视,不仅严重损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而且直接影响着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基本生活,并容易导致农民和市民的冲突激化[4]。

(四)农村转移劳动力自身素质是影响就业质量的关键因素

长期以来,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提升机会较少,成长空间有限。究其原因,一是受教育程度低,综合素质不高,就业和择业空间小,只能被动地选择就业质量低下的工作岗位。二是在岗培训机会少且实效差,限制其提升就业发展能力。所以,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自身素质成为当务之急。

三、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对策建议

(一)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政府应发挥的作用

1. 以扩大就业规模和兼顾就业质量。就业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来解决。在保持一定经济增长速度的前提下,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与促进就业、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相结合,鼓励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及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同时,发挥产业、财政、金融、税费、社保等政策的杠杆效应,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政府项目投资中完善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机制,在产业升级中促进就业,在发展绿色经济中探索推进“绿色就业”,从根本上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劳动者收入,改善就业质量的整体水平,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就业工作的重心应该逐步从侧重扩大就业规模向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并重转变[1]。既要通过扩大就业规模缓解就业压力,又要不断满足人民提升就业质量和生活水平的诉求,还要完善就业制度,实现充分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改善就业者的工作环境、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权益,实现体面就业,提高现有就业的质量。

2. 完善公平、平等的就业制度,保障农村转移劳动力个人权益。一是切实保障农村转移劳动力拥有公平、平等竞争权。公平、平等竞争是最基本的人权。农村转移劳动力身份的差异,导致个体在就业过程中存在歧视。不加歧视的就业权,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不加任何附属条件参与社会管理是公平、平等竞争权力最基本的内涵。此外,平等的居住权、受教育权、参与企业和社会的管理权等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同城镇居民平等。农村转移劳动力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必须建立统一开发的劳动力市场,让城乡居民以平等的身份参与企业和社会管理,消除身份上的差异。二是要遵循就业机会人人平等的原则。个体劳动者的岗位是由其个人能力和素质决定的,并不取决于身份、户口、年龄和性别。要消除身份歧视、学历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现象。三是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打破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市场分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一体化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设,使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能够自由实现就业,实现城乡劳动者比较充分就业。同时,加大社保卡推广进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制度。四是其他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消除企业所有制的歧视,平等地对待进入市场的任何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改革户籍制度,突破劳动力城乡流动的最大障碍。消除本地政府为了对本地居民实施就业保护而排斥外来就业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促进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

3. 引导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一是保留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集聚地,维护基于地缘连接的社会关系网络,同时加强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发展关系型社会资本。二是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自组织建设,如积极发展农村劳动力就业中介组织、就业服务组织和工会组织,增加组织型社会资本。三是加强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完善工会等代表职工利益的第三方组织,发挥第三方的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权益。

4. 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实现企业利润和劳动者收入同步增长。二是全面推行一体化、多层次、可衔接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各类劳动者养老保险全覆盖。三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同时补齐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短板。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统筹,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符合农村经济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抓紧研究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等问题。五是完善失业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公共就业服务均享。在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同时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发挥失业动态监测对企业岗位、用工情况、失业保险参保实施科学决策的参考作用,实现城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共享,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

5. 稳定就业岗位,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监管力度。继续大力督促各地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切实抓好重点地区、行业、企业、群体就业失业状况的动态监测。加强指导和调控,完善人力资源市场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和企业生产经营、减薪、裁员等情况,加大财政、税收、信贷等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运行成本,稳定就业岗位,防止企业出现大规模裁员。

加大《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和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方案,宏观掌握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加大对企业参保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承担起应付的社会保险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法定工作时间等劳动法规,加大对违反劳动法规的惩罚力度。

6. 发挥劳动力市场机制作用,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作用。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问题上强化政府的责任必须做到适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机制是政府无法替代的,政府责任的履行必须建立在维护和对微观组织的管理不至于降低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竞争性。要注意到,一是就业质量的改善不应影响到企业雇佣关系决策,二是确保企业是工资决策的基本单位,三是坚持“广覆盖、低水平”的社保政策,使社会保险能够覆盖每个劳动者,还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水平,确保劳动者的收入能够与经济发展同步。

(二)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就业质量企业应发挥的作用

1. 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增强劳动者主人翁意识。在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中,要关注农村转移劳动力权益保护,将此作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内容。在工会组织过程中,尽可能地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加入工会组织体系,实现农村转移劳动力权益真正保护,一方面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劳动者自发的不合法维权现象发生,维护社会稳定[5]。

2. 完善企业内部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素质。农村转移劳动力大多受教育程度偏低,人力资本投资缺乏,部分劳动者在就业中意识到自身职业技能缺乏的现实以及职业技能对就业质量的重要性,并有获得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的愿望。但现实情况是,目前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实施程度低,劳动者难以通过更广泛的渠道实现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持续提升,更多地靠边干边学和频繁跳槽的方式积累工作经验和劳动技巧,因而其职业空间和个人成长受到极大的限制。

在用工难的现实情况下,企业应从有利于长远发展考虑,建立科学的员工培训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的员工培训体系,着力于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素质,以满足企业自身发展和劳动者全面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人力资源的培训和晋升不论年龄、资历、学历、性别、户籍,只论业绩;另一方面要加大劳动者的技能培训、轮岗培训等,促进劳动者在企业内部的合理流动。同时,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激发劳动者对企业的忠诚度,以提高职位增加压力转成动力,激励劳动者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

3. 建立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健全福利制度。为获得稳定的人力资源,企业应根据利润、政府指导工资水平以及劳动力市场的价位,探索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企业利润和劳动者工资同步增长,从而降低企业人员的流动。除货币之外的劳动保障,还可以开发有弹性的福利制度,根据劳动者的贡献水平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进行奖励,通过外在激励和内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薪酬对于组织战略的支持功效。

4.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利益的基本保障。建立科学的劳动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村转移劳动力签署合同,杜绝劳动合同签署中的歧视现象,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合同行为,以免在以后的劳动争议中产生矛盾。订立劳动合同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来进行,不能“一刀切”,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不同的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达到科学的、人性的管理目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郑东亮.就业质量问题研究[M]//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科学研究所编.中国劳动科学研究报告集,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2.

[2]张一名,张建武,薛继亮.推动实现农民工高质量就业研究[M]//吴江主编.中国人力资源发展报告(2013),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17-129.

[3]冯虹,杨桂宏.户籍制度与农民工就业歧视辨析[J].人口与经济,2013,(2):86-91.

[4]张体魄.我国就业歧视研究进展述评[J].华东经济管理,2013,(2):149-152,171.

[5]国福丽.就业质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来自中小企业的证据[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曹华青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Quality of Employment of Rural Labor Transfer

——Based on Empirical Analysis of Hebei Province

Shi Yonghui, Xing Mingqiang, Wang Feng

(Research Institute,Hebei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Shijiazhuang 050051, China)

Key words: Rural labor transfer; Quality of employment; Governmental responsibility

作者:石永会 邢明强 王峰

第4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为了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批量转移和有序流动,推进大板桥街道小康建设。通过普及就业意识,培养就业能力,提供就业扶持,完善就业服务,结合昆明新机场的建设,为广大农村青年创业和就业搭建一个广阔的平台。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责任明确,高度重视农民外出务工工作。

在认真分析劳务输出在当前促进农民增收中所占的分额,阐明劳务输出对改善农村生活状况所起的作用,把劳务输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思路,把握重点,推动农民外出务工工作开展。

动员和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对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牵涉面广,头绪繁杂。因此,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劳动牵头,撑握各社区、居民小组劳动力人员基本情况。

二是在就业观念更新上加大力度。下大力气转变农村青年保守、落后和消极封闭的思想观念。针对这一情况,街道社会事务办组织,深入社区开展咨询活动,印制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通过咨询、宣传活动来激发农民外出务工的热情和愿望。

三是在农民工培训上加大力度。帮助农民,特别是青年,提高职业技能是解决农村青年外出务工的治本之策。目前农民一般都有文化层次低、职业技能弱、就业竞争力差等方面的不足,街道下大力气抓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还积极依托劳动、就业部门的培训机构,加强对农民,特别是初高中毕业回来的而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青年进行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以此来提高农民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劳务输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通过街道社会事务办、人才中介公司与云南机场集团对接,输出街道农村劳动力,达到失地不失业的目的。

第5篇: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镇(处)人社中心、各行政村:

为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及时了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的农民工的变化趋势,不断完善就业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工作,是实施《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也是对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科学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依据。经研究,在XX市12个镇(处)人社中心范围内选出典型行政村作为重点监测试点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

行政试点村。在农村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地区,选定有一定转移就业工作基础,软硬件条件较好的行政试点村。详情请见附表。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监测行政试点村名单》(附件1)

二、监测内容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根据省厅就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监测相关行政村就近就业、村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返乡创业等转移就业数量的增减变化、分布情况及就业创业情况进行监测并出具分析报告。详情请见附表。

1.《重点监测行政试点村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表》(附件2) 2.《重点监测行政试点村新增转移就业及返乡农民工情况表》(附件3) 3.《重点监测镇(处)农民工创业及带动就业情况表》(附件4)

三、监测时间

以上监测内容实行季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前5天开展统计调查,每季度结束后5天内(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上报数据。第一次监测从2015年1月份开始实行。

根据省厅及黄冈市局要求,在坚持季报基础上,适时布置开展部分或全部监测内容的旬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就业局局长牵头,就业股、失业股配合,具体工作由就业局信息中心督办。各镇(处)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工作,各行政试点村、各人社中心具体负责执行。请各人社中心将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会议后上报市就业局信息中心。

(二)实行专人专报。对行政试点村监测内容实行专人专报制度。 五:工作考核

此次参与动态监测的行政试点村,按相关上报报表情况内容进行审核,按标准拨付工作经费。

XX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5年1月

第6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报告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报告 ***县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掌握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县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以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调研的通知”活动为契机,成立专题调研组,采取走访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和农民

工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

***县辖10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00个行政村居,65万人口,总面积1051平方公里。共有农业人口17.5万户,农业人口53.2万人,其中:具有劳动能力35.3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54%。农村劳动力实际就业人数为34.72万人,就业率为98.3%,平均每个家庭有1.98个从业人员。

1、性别结构。农村劳动力总数为35.32万人,其中女性16.25万人。

2、年龄结构。按劳动力年龄看,16-25岁占27%,26-40岁占38%,41-50岁占22%,51-60岁占13%。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占65%,41岁以上劳动力占35%。

3、文化结构。小学文化程度11.3万人,占32%;初中文化程度18万人,占51%;高中学历5.7万人,占16%;大专以上学历0.35万人,占1%。

4、产业和行业分布及从业状况。从事农林牧渔业14.8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2%;从事商贸物流运输业1.1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1%;从事农产品加工业2.55万人,占农村劳动总力数的7.2%;从事文化旅游服务业1.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8%;从事建筑市政行业6.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9.7%;从事制造加工业7.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1.6%;其他行业及未就业5651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

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情况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耕地对劳动力需求逐渐减少,目前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相对于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过剩情况严重,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庞大,据调查统计截至目前为16.6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7.15%。。

1、性别结构。农村富余劳动力总数为16.65万人,其中女性7.42万人。

2、年龄结构。农村富余劳动力按年龄看,16-25岁占25%,26-40岁占36%,41-50岁占30%,51-60岁占9%。农村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占62%,41岁以上富余劳动力占38%。

3、文化结构。小学文化程度3.5万人,占21%;初中文化程度8.7万人,占53%;高中学历4.2万人,占25%;大专以上学历0.17万人,占1%。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和培训状况。

我县农村劳动力就业以本地为主,就近就地实现就业23.16万人,占就业劳动力人数的66%。农民以季节性务工为主,多为兼业,平时在工厂做工,或从事非农自营,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属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亦工亦农型劳动力。绝大多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主要从事建筑业、制造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商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中,我县始终坚

持政府组织与社会中介机构转移并重、扩大输转规模与提高输转质量并重的原则。调研发现,千方百计组织农民工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就业,促使农民增收,已成为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共识。随着我县社会保障平台的健全完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程度和服务机制的普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向县外输出转移就业的方式上更加合理有序。据统计,农村劳动力向县外转移就业依靠亲戚熟人介绍或自发转移的占转移总数的29.95%,通过政府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组织输出的人数占转移总数的70.05%。

***县长期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了人才、劳动力、毕业生就业三大市场的贯通,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指导思想多渠道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推动城乡统筹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

动”、“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月”等大型活动,同时每月10日、25日定期组织召开招聘会,活动场次多,声势大,影响广,效果好。特别是在“春风行动”中,相继举办了近10余场次专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招聘活动,共有110余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岗位8600个,约有1万余人参加招聘活动,8000余名人员达成了就业意向。

县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在结合县内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意向的基础上,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与企业用工需求相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农村劳动力中已参加过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的人员有13217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7.2%,占劳动力总数的3.7%;有各类培训意愿的人员264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4%,培训意愿主要集中在汽车驾驶、电工、电焊工、计算机、挖掘机、装载机驾驶等工种。

近年来,***县农村职业教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建立了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职业、成人教育体系,为促进新农村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依托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在10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教学点,选派优秀的专业教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到教学点授课,送教下乡,通过半脱产及农闲时集中学习、农忙时减少学习时间等灵活多样教学组织形式,深入村庄田间地头、种植场、养殖场,指导学员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民继续教育网络。目前共送教下乡500余次,培训学员3200多人,培育发展养殖、种植等专业户200多家。 在构建培训体系,建设培训基地的过程中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县内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民办培训机构的作用,健全申报、考察、评审、公示等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行业特色,择优认定一批培

训质量高、就业效果明显的培训基地。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各类定点培训基地,根据已有优势工种,大力开展特色培训,相对集中培训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工种,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农民工收入分配状况。

农民工群体的工作时间偏长。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为9.6小时,只有五分之一的人每天工作时间在八小时以内,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的人达到36.4%,有43.8%的人每天工作时间为8到10个小时,25%的人工作时间是10到12个小时,每天工作12到14个小时的占7.8%,工作时间达到14个小时以上的占3.6%。

据调查问卷统计,有43.6%的农民工愿意加班,原因分别是“挣更多的钱”、“可以工作得更好”以及“把工作当乐趣”。68.9%的农村劳动力在过去三年中获得休假和休息的时间没有改变,加班情况非常普遍,有近半数的农民工不了解带

薪年假,超出法定劳动天数和时间的现象比较突出,个别企业依然存在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县农民工的平均年收入根据行业的不同分别为:商贸物流运输业平均年收入28736元;建筑市政行业平均年收入27960元;制造加工业平均年收入18300元;文化旅游服务业平均年收入16100元;农产品加工业平均年收入9700元。工资构成多为基本底薪和计件工资组成。同岗位与城镇职工收入比在忽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的情况下基本相同。91.6%的企业加班加点工资发放及时,无拖欠克扣现象。根据我县实际调查统计,县内外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1—6月份比去年同期降低14.5%。

3、农民工劳动管理状况。 农村劳动力普遍学历、技能偏低,多从事技术含量不高的建筑、装卸、产品加工、保安、服务员、保姆、园林绿化等

工种。

职业安全卫生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民工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也是他们就业后最担心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相继发布和实施多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标准等,对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一些地方这些规定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在对女农民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上,84.7%的企业能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有效保护女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得合法权益,在消除性别歧视和同工同酬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农民工用工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有60%以上与用人单位不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有关,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巩固和维护劳动关系是已成为当务之急。据调查,目前我县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1.3%,平均劳动合同期限为1.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平均为2—4个月,在

合同试用期内80.6%的用工单位能严格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农民工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为每年150—180起左右,占争议总数的54.8%,引发的主要原因多为企业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不同酬、不同权;企业变相提高劳动等额,超时工作不付加班费;享受基本社会保障权益难以落实等。随着我国目前越来越注重加强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力度,95%以上的农民工劳动争议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4、社会保障状况。 据调查统计,目前农村劳动力全面享受五项基本社会保障的权益难以落实。主要表现在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多数企业不愿给农民工投保。二是由于城乡两种保险制度难于对接,导致农民工不愿参保。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工没有自愿参保的意识。养老、失业、工伤参保率分别为61%、57.8%和73%,有半数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没有参加医疗

和生育保险。

5、农民工享受公共服务状况。

部分农民工输入地政府对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尚未形成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共同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中间转学、中途回家等情况频发,不同地区使用的教材不同,教学内容难易程度和教学进度不同等,造成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一定困难。

相当一部分城市还没有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免疫、特定传染病免费治疗纳入到本区域事业发展规划中,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地方尚未建立专项经费,经费投入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医院和正规诊所一般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在一些农民工聚居的城乡结合部,正规卫生机构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同时,正规医疗机构和医院的高额医疗费用,也使农民工难以承受。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经验做法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转移就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和推行措施。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强化相关部门和实施单位的责任。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转移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实处。

2、制定法规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近几年我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政策,进一步取消农民工在城市就业面临门槛高、工资低、受歧视等不公平待遇。在农民工就业准入上,取消了职业工种限制、总量限制、季节限制、性别限制等。

在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权益保障、医疗养老就业保险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能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劳动保障权、同工同酬权等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市场服务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国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理解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为更好的落实相关政策、优化就业环境创造良好舆论导向。

3、集中解决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严格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抓好现行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二是建立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效机制,确保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除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外,还应加大处罚力度。三是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有效遏制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社

会保障部门和企业要依法确保受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医治和赔偿。四是积极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组织保障。五是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让农民工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4、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

第一、努力开拓就业渠道。按照“开发省内、巩固烟台、开拓上海、发展省外”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渠道。加强与县外的务工地的市场协作,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巩固老的用工基地,发展新的用工单位。

第二、围绕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建立了以就业促培训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就业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以定向、订单培训为主要形式,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让农民参加培训后能真正解决就业问题。

第三、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要面向农村、贴近农民。加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的建设,将农村就业工作的触角延伸至农村,逐步形成了县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为龙头,乡镇保障平台为纽带,村联络员为基础的农村就业工作服务体系。 第

四、实施就业援助工程。确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劳务输出为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重点。帮助贫困地区最需要援助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引导他们实现非农产业就业。

二、新生代农民工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情况 新生代农民工:指1978年及以后出生,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村青年,其受教育程度、职业期望、物质与精神的享受要求都远远高于老一代农民工,融入城市为其主要的生活目标,但制度壁垒与文化差异使融入过程异常艰辛。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在我县农民工中16岁~33岁的占到了54%,有19.07万人,其中女性大约8.7万人,他们已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流。新生代农民工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受城市文化影响较大,但他们成长于乡村社会,这就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身份的双重边缘化。 在加工制造业、安保和物流运输业等方面,几乎都是新生代男性农民工。在玩具加工业、电子产品组装业、纺织制衣业、食品加工业等企业里,新生代女农民工占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不仅是第

二、三产业的生力军、主力军,而且他们的愿望与我国当前的现代化发展蓝图相适应,符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律,他们填补了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失的职业岗位,完成和实现了社会职能。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维权和社会融入基本情况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不容乐观。调查结果显示,71.3%表示超过8小时,其中近三成每天工作超过11个小时。

此外,工资增长缓慢,拖欠工资、无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不规范、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依然严重,有28.7%与本地职工做着同样的工作却没有获得同等报酬;有55.1%没有社会保障等职工福利,分别有18.6%和34.1%认为用人单位没有给予新生代农民工与本地职工同等的培训机会和晋升机会。

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较之老一代农民工均有所提高,但是与市民相比仍有一定的距离,加上城市用工制度存在一定不合理性,使他们很难跻身于职业声望较高的位置,新生代农民工普遍从事较低层的工作,月收入水平多居于1800~2500元之间。

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在居住状况方面和传统农民工相比较有了一些改善。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标准、工作欲求,甚至人生态度等,也与传统农民工有很大的区别,促使他们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有更大的需求。但在二元社会体制尚未打

破的今天,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也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着一些共同的社会问题,他们仍然不会被城市彻底接纳。他们的居住地仍然在城市的角落,主要分布在郊区或者城中村,居住条件和城市居民有着天壤之别。

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社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比传统农民工有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比传统农民工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现出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如何制定可行的政策,帮助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带动就业,给予更多的政治参与和社会活动机会,通过深化改革,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下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会的措施和建议 第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增强企业为农民工参保的强制力,提高参保率。以《社会保险法》的施行为契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配套政策,使转移接续手续更加便捷和便利。加强政府监管,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增强用人单位的责任感。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充分认识短期利益与中长期保障之间的关系,提高农民工参保的自觉性。 第

二、 构建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议在继续强化经济政策对就业拉动作用的基础上,确立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完善培训补贴等政策,加快构建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体系,促进企业用工需求与培训内容有效衔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农民工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

业化技能对自身竞争力提升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参加学习和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学习的能力。 第

三、进一步营造关爱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建议大力褒扬新生代农民工在创造财富、保证城市正常运行和群众生活中所作出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贡献,广泛宣传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以诚实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追求,引导全社会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们的劳动、理解他们的艰辛,努力消除内心歧视、社会偏见和心理隔阂,真正把全社会所倡导的人文关怀转化为关心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行动。 var para_count=1

二0一一年八月六日

第7篇:加快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加快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 ——XXXX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快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为了全面做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XXXX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地促进农牧民增收。

一、XXXX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基本情况

XXXX总人口 7.14 万人,其中农村牧区人口 4.41 万人,占全旗总人口的 62 %,农村牧区劳动力资源 2.19 万人,占农牧区人口的50%。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农牧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将与日俱增,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相当繁重。近年来,我旗通过龙头带、民营安、个人创、往外输、政府推的举措,推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全面、协调、稳定发展。同时,加强了对旗、苏木镇、村三级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中长期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发展规划”,开发适合农牧区劳动力的就业服务项目,在旗就业服务局建立了旗就业服务大厅,在呼和浩特市、北京市等劳务输出人员比较多的地区,建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2003—2006年,全旗

累计转移农牧区劳动力9036人,其中就地转移 2267人,异地转移 6769 人,人均打工年收入5300元,仅打工一项农牧民人均增收 440 元,占农牧民纯收入的12 %,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成为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二、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尽管我旗在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㈠、思想观念陈旧。目前,我旗相当一部分农牧民以农为本的小生产观念和故土难离的旧思想依然存在,恋土守土意识比较浓厚。

㈡、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性较差。由于受土地制度、进城就业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农牧区劳动力外出务工主要是“候鸟式”流动,即平时在外务工,农忙时则回到农村,未真正演变为“迁徙式”就业。

㈢、技术性、智力型转移就业虽有所增加,但是以“苦力型”为主的基本格局还没有根本性转变。从文化程度看,农牧民工流动就业人群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高达80%,高中文化程度占1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5%。农牧民工总体文化水平偏低。从技能培训看,接受技能培训的占28%,未接受过任何培训的仍占七成以上。

三、XXXX加快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对策

农牧区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切实加快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发展步伐。

㈠、围绕一个中心、营造两个氛围,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 XXXX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围绕“农牧民增收”这个中心,努力营造两个氛围:一是良好的政策支撑氛围。进一步改善农牧民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对农牧民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机制,积极推进就业、保障、教育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使农牧区劳动力进城进企就业具有与城市居民同等身份。为促进和引导农牧民转移二是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报道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性,转变农村牧区劳动力的就业观念,形成全社会关注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氛围,让转移就业成为广大农牧民无风险、无投资而增收的现实途径。

㈡、构建三大体系,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水平。

1、加强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以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效率,提高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旗、镇、村、社四级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广泛收集就业信息,逐步建立起“信息灵敏、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旗联网”的信息网络服务系统。XXXX目前已在全旗4个苏木镇和81个嘎查村分别设立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站,配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96人,

全面加强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

2、加强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建设。按照“农民培训、政府买单”的方针,坚持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带培训的方法,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实效性、职业性和技能性,以旗就业培训中心为依托,采取就业培训与社会培训、企业培训、基地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提高农牧区劳动力的就业素质和劳动技能,使其能够实现长期稳定的就业。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订单培训和企业出岗位、部门负责培训的“1+1”培训,注重加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指导和择业教育,鼓励城乡劳动力勤于学习,努力掌握新技能。2003—2006年,旗就业局培训中心共转移培训农牧民2951人,培训后就业2267人。

㈢、拓展五大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

1、拓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带来的就业空间。以基地建设为突破口,通过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养殖业、畜牧业等,同时通过各种途径支持其加快发展,从而以点带面、分类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促使全旗劳动力转移形成“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专业社和专业村的格局。

2、拓展工业企业、城镇建设的就业空间。继续依靠龙头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来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引导和扶持这些企业上项目、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不断增加就业岗位。同时要鼓励农牧区种养加大户、经营业主就近就地使用农牧区富

余劳动力。要依靠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转移劳动力,向农牧民打开城门,努力使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农牧民由长年性外出打工转变成稳定性居民。

3、拓展第三产业的就业空间。按照第三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动员和支持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开展农产品流通业等活动,鼓励农牧区劳动力自主创业,使农牧民变为商人、企业家。

4、拓展劳务输出的就业空间。继续采取“走出去考察、请进来洽谈”的方式,外引内联,巩固和扩大劳务输出基地。加强与国家正规劳务输出机构的联系,积极向国外输出农牧区劳动力,扩大输出范围。加大市场调节就业的力度,鼓励非政府劳务输出行为,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服务制度,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农牧民走向市场、实现自我的大胆尝试,是解决温饱后农牧民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和向往。因此,我们要坚持“两手抓”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一手抓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另一手抓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一条腿走向城市转移,另一条腿走本地向非农产业化转移农牧区劳动力的道路,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建设,实现XXXX农牧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第8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讲课提纲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

(讲课提纲)

一、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概念

农村富余劳动力有两种表现形式:①长年性的富余。即农村长年富余的劳动力;②季节性的富余。即农业劳动力在农闲季节有富余劳动时间。农村劳动力的过剩是劳动资源的浪费,既影响农民致富,也影响社会安定。因此,要广开生产门路,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充分利用。

1.农村劳动力:按常住概念统计。是指全年经常在家或者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和虽然外出劳动6个月以上,但经济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其收入主要带回家中,也要计算在内。整半劳动力是指调查户农村人口中的整半劳动力总和。包括参加乡、村、组各级合作组织办的企业、联户企业、家庭经营的整半劳动力数,以及国家向调查村调用的建勤民工;也包括由集体经济支付工资或补贴的乡、村脱产管理干部,由乡村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收入交合作经济组织或带回农村家庭的合同工、临时工、亦工亦农人员,以及其他外出人员。

整劳动力是指男性18周岁到50周岁、女性18周岁到45周岁,能经常参加劳动的人。在劳动年龄之内,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应算作劳动力。

半劳动力是指男性16周岁到17周岁、51周岁到60周岁;女性16周岁到17周岁、46周岁到55周岁,同时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在

劳动年龄以外,但能经常参加劳动,能顶上半个劳动力的人,也统计在半劳动力中,但不包括12岁以下未上学的少年儿童。在劳动年龄以内,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应算为劳动力。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是指农村劳动力已发生地域转移或向非农行业转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从业时间在全年6个月以上。包括外出务工、就地就近转移和创业三部分。

3.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口:农村富余劳动力是指农村户籍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目前无业,或虽已就业但年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的人员。

4.外出务工:是指农村劳动力到乡外(不回家居住)从事非农产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连续从业时间在季度1个月、半年3个月、全年6个月以上。

5.就地就近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在乡内(回家居住)由农林牧渔业转移到非农产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从业时间在全年6个月以上。

6.创业:是指农村劳动力办理工商登记,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活动。

7.返乡创业:是指外出农民工携带资金、技术、信息等返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工商登记,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活动。

8.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村劳动力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的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零

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

9.有组织输出:是指农村劳动力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提供就业信息或直接输送到企业,或者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后直接输送到企业的人数。

10.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教育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培训或者职业教育资质,具体从事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

1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专项资金中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补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金额,包括就业专项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但不包括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

12.劳务品牌:是指在全国和全省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从业人员在一万人以上的行业或者职业工种。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新疆特别是对伊宁县的意义更为重大

1、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

2、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

3、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

4、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5、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迫切需要。

6、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实现的目标

1、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减少农民必须促进农民到城市和二三产业就业,使之成为产业工人和新市民。

2、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的劳务收入每年递增10%。

3、十有目标:

( 1.)进城有工作

(2)上岗有培训

(3)劳动有合同 (4)工资有保障 (5)生产有安全

(6)参保有办法 (7)住宿有改善 (8)维权有渠道 (9)生活有文化 (10)发展有目标

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

1、免费职业培训政策。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发( 2011)6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45号),调整了培训补贴标准。

(1)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 35号).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调增幅度不超过25%(含2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不做调整,具体职业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物价、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未列入职业培训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范围的职业(工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定后列入补贴范围。

(2)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按两学期1 8 0 0元/人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所需经费从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州、市根据实际确定。

(3)在新疆注册的各类企业与新招用新疆籍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根据培训职业(工种),

每人按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5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足部分从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州、市根据实际确定。

(4)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照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5)对少数民族劳动者参加就业日常汉语和就业岗位汉语言培训的,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不超过150元/人给予常用汉语言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州、市根据实际确定。

2、转移就业“以奖代补”政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09】123号文规定:

一成功转移到本县(市)以外县(市)和疆内其他地州市就业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按每人1 0元给予奖励; 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按每人2 0元给予奖励; 6介月以上1年以内的,按每人3 0元给予奖励; 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4 0元给予奖励。

一成功转移到内地就业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按每人2 0元给予奖励; 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按每人4 0元给予奖励;

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按每人6 0元给予奖励; 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8 0元给予奖励。

一成功转移到国外就业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按每人6 0元给予奖励; 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按每人9 0元给予奖励; 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2 0元给予奖励。

3、职业介绍补贴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介补贴办法》的通知(新劳社字[2009] 20号),职业中介机构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和用工信息等就业服务的,按照其介绍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人数及以下标准,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1)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在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补贴:

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1年以下劳动合同的,按每人8 0元给予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2年以下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2 0元给予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 6 0元给予补贴。

被评定为“A”级或“AA”级及以上等级的职业中介机构,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属“A"级的,再增加30元;属“AA”级及以上等级的,再增加5 0元。

4、社保政策。根据《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 2009)11号)规定:在新疆注册的企业以及在新疆承揽生产经营

和工程项目的企业招用新员工,其招用新疆籍员工不得少于50%,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对从事灵活就业、家庭服务业等实现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养老保险补贴。

5、土地政策。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形式

1、转移就业的形式

(1)有组织转移

(2)职业介绍及劳务派遣等

(3)劳务经纪人带领

(4)群众自发

2、转移就业的渠道

(1)区外转移

(2)区内跨地区转移

(3)就地就近转移

(4)季节性转移

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战略举措

1、重点地区及重点人群

(1)伊宁县人多地少、少数民族集中的乡镇。

(2)农村两后生

(3)农牧区妇女

2、提升素质,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季节性向长期性转变,培养产业工人、致富能手、能工巧匠、文化的传播者。发挥农村劳动力、企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建设二批符合新疆长远发展目标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1)语言培训

(2)技能培训

( 3)思想提高

(4)创业培训

3、加大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实现新突破

(1)制定转移就业五年目标计划,分类实施、分类组织、分类指导。

(2)政府有组织转移就业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抓手。 (3)继续发挥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劳务经纪人的服务管理。

(4)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服务。 (5)按照“勤劳、智慧、诚实、守信”,打造新疆劳务品牌。 (6)抓好示范县建设,发挥引领作用。 (7)加强创业指导,扶持农民创业。

(8)把春风行动切实办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的温暖行动。

(9)加大企业与县市、乡镇“点对点”、“直通车”式劳务对接。 (10)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各地、各县市年度目

标考核体系,对转移就业工作实行全区督查,建立通报制度。。督查内容: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基本公共服务,日常工作。

第9篇:深化实施扶贫开发 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平川职业技术学校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人事劳务办和扶贫办的工作部署,以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为目标,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培训的工作力度,将农民工培训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

我校本着实事求是、杜绝走过场的原则,在劳动力转移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使我区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界定扶贫专以培训对象的基础上,按照择贫而招、质量提高、维权周到、转移增效的要求,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呈现出良好势头,成效明显。

一、培训概况

我校“两后生”培训是2007年开始的,截止今年培训人数达220人。今年,我校开设了计算机培训、SIYB培训、保安保洁等培训专业。目前我们共有使用资金64.5万元,为了使用好这笔款项,我们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将每一分钱都用在该用的方面,不该花的不乱花一分,该花的钱也坚决不能省。将资金用在刀刃上。对今年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免学费、书费、资料费及培训耗材费等费用。真正做到了从培训到就业不需要向学校交任何费用。让该资金充分发挥补助作用。切实落实了“两后生”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让学员充分获得享受到党和国家的

1 温暖,许多学员通过培训不但学有所获,而且学有所用。培训全过程因为实行了规范科学的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切实为我区农民工摆脱贫困,实现脱贫,增加收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为了做好劳动力转移和“两后生”培训工作,我校领导及时与区人事劳务办和区扶贫办联系,开会研究部署了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参训人员条件、教学安排、资金支持等事项。并强调落实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

区人事劳务办和区扶贫办也分别多次到基地指导检查工作,拉开了我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序幕。

2、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深入动员,提高基层对培训工作的认识

通过媒体和散发招生简章的方式继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宣传力度。在组织培训过程中,我们注重宣传发动,借助各种宣传媒介,提高广大农民对培训工作的认识。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重点宣传在外务工成功和回报家乡的典型事迹。自下而上地总结树立和推广一批从就业向创业发展,自主外出创业带动群体转移,靠技能转移致富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走出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强政策保障体制建设,创新培训机制

2 首先在各乡镇实施土地流转政策上,本着“依法、自愿”的原则,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坚持在土地承包期内,在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政策下,促进土地合理流转。使他们卸掉思想包袱,树立起走出去的信心。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订单培训,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推行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新机制,逐步形成培训、考核、就业一条龙,实现培训与输出的良性互动。

4、周密筹划,灵活教学,保证培训工作见实效

农民培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考虑到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受众地接受能力以及培训以后的农民就业的诸多因素。学校教务处从教师队伍中挑选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负责具体教学任务,实行长班和短班相结合、技能和职业道德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方式,重点推行校企联合培训方式、学校与中介组织联合培训方式、学校与行政部门联合培训方式来开展培训。通过探索培训方式,使农民工培训工作更加灵活多样,适应市场,贴近农民,有利于转移就业。

5、拓宽劳务转移渠道,强化服务保障管理机制

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必须充分认识区情,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本地优势,用新思想、新举措、新方法进行组织和领导,这样才能拓展就业空间,增加农民收入。我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开拓劳务市场。

3 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积极做好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工作,对参加培训的每个学员建一份档案,派专人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刚刚兴起,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认识,没有引起重视,需要在实践中边探索、边认识、边改进。主要问题有:

1、培训的质量存在问题。农民文化水平低,业务技能缺乏,法律意识薄弱,这些与就业岗位所要求的劳动力素质、劳动者技能存在现实矛盾。

2、师资培训不强。我校存在管理人员多于授课人员,本身不具备高素质的专业技能型教师队伍,师资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工种类型多、专业技能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需要,不能有效的开展农民工培训。

3、培训经费不足。我校的办学经费均由地方财政全额拨给,下拨的办学经费很少,必要的培训设施不齐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培训的开展。

4、与职业技能鉴定脱节。职业技能鉴定是为了提高受鉴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后便于择业上岗就业。劳动力转移培训也是为了提高受培训人员的上岗就业能力。如果这两者结合起来产生择业就业合力,对学员是非常有利的,但目前还未做到。

四、2010年工作打算

4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利措施,力所能及地解决上述问题,保证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顺利进行,力争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求全体办学人员特别是校长,必须提高认识 ,增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农广校办学的新起点来抓,把转移培训放在重要位置,纳入我校的办学目标考核管理。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支思想过硬、技术高超、经验丰富、技能精湛的师资队伍,是开展好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可靠保证。因此,我们要设法提高专职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培训水平。定期开展师资培训,使我校的教师逐渐成为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体。

3、做好培训服务工作。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多头绪、多环节的工作,在哪个环节上出现误差都会影响培训质量和效果。因此,我们明年要做好培训服务工作,做好培训信息服务、培训效果评价、培训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就业指导等各项工作。

总之,通过我校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使劳动力转移工作和“两后生”培训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培训出一大批吃苦耐劳、文明守法、技术精湛的农民工劳务品牌,形成巨大的优质劳动力“品牌效应”,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农村劳动力的竞争能力。

平川职业技术学校 200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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