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至上服务至诚

2022-09-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客户至上服务至诚

爱岗敬业服务至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爱岗敬业,服务至城 》。

我自入行以来,在储蓄岗位上度过了20个的春秋,为自已人生写下了一字字难忘的岁月;在这里学会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工作;学会了以豁达宽容的心境对待平凡的岗位,在这迎来送往声中领略到了服务的内涵,体会到了什么叫“以客户为中心”的真正意义;在管理上追求制度化,在服务上追求零距离,在时间上追求高效率,在理念上追求更满意。

一、真诚服务,提高质量

记得曾有一位学者说过:“不管你的工作是怎样的卑微,你都当付之以艺术家的精神,当之有十二分热忱。这样你就会从平庸卑微的境况中解脱出来,不再有劳碌辛苦的感觉,就能使你的工作成为乐趣,只有这样你才能真心实意地善待每一位客户。”这成了我工作中的智理名言。在代发工资加密磁盘的营销工作中,我所的代工户数为全省最多的网点,而且有一半是财政代发单位,工作量大,处理不好,将会影响整个财政代发工资的发放,为了不失去这些代工客户,我们就上门服务,安装程序,单位的财务人员都不会使用这套程序,还有部份是上了年纪的老同志,不懂得操作,嫌操作程序麻烦,我们就认真地演示,耐心地解释, 1

帮助他们将工资表做好,打印好操作流程及使用的安全性,并留下电话号码,有什么问题,随时与我们联系,为了保住这些代工单位,我们从签约到安装再到发放使用,整整跑了一个多月时间,有的单位楼层高又没有电梯,就这样一户一户的上楼下楼,一天下来也不知自已走了多少层,说了多少遍,到了晚上回到家,才感到,口也干了舌燥了,双腿已跑得抽筋了,第二天还要继续坚持着,就这样在我的热情引导下,78户的加密代发工资做下来了,许多单位同志都会说,你们建行的服务最好了,每当听到这些话语,我心中那种自豪感、成就感就油然而生,为我们是建行人感到自豪,为我们的服务得到认可感到莫大的满足。

二、走进市场,贴近客户

为了稳定和争取更多的客户,我们将三尺柜台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 在做好大堂服务的同时,坚持网点阵地营销和走出去营销相结合,经常利用工作之余走出去开展营销。在营销大客户林女士时,因她是一位非常有实力但对银行业务欠缺了解的潜力客户。在仔细斟酌理清思路后,通过熟人引荐,从与该客户认识拉家常开始,到为客户讲解银行的汇款结算方式等入手,逐步把银行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旭日升等业务品种相继介绍给客户。经过多次接触,使得林女士看到了我们的真情实意,最终该客户成为我们网点的忠实大户,林女士先后将100万元存入定期存款,同时还购买了旭日升、保险等理财产品60万元,更是通

过成功营销理财白金卡、网上银行和信用卡业务,将客户牢牢的绑定在我行,成为了我行的忠诚客户。

三、“五心”服务,提高业绩

我们用“热心” 、“专心” 、“细心”、 “诚心”、“耐心”的服务来提升网点竞争力,要求员工“办

一、看

二、顾三”:员工在快速办理前面客户的业务时,给第二位客户一个微笑或点头致意,同时用眼神关照第三个客户,使客户在等待的过程中,消除不耐烦情绪。在网点放臵复印机、老花镜、“钱袋”等,给客户提供便利、细心的服务,培养了一大批忠诚客户群。同时,强调为客户更好地实施差别化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加强员工情绪管理,开发情绪资本。定期开展员工谈话沟通,及时解决员工阶段性情绪问题,避免一时情绪激动与客户发生纠纷或冲突。设立耐心服务相关评比,让员工学会自我控制,以“不厌其烦”的服务态度赢得客户尊重。在全所员工的积极努力下,顺昌支行专柜在2010年上半年新增存款1578万元,理财产品销售4000多万元,保险销售400多万元,网银销售1189户,手机银行销售289户,借记卡销售1500多张,三方存管56户。特别是柜面代理营销保险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完成率居全区第一;三方存管完,网银的营销,理财产品都名前矛。

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成绩的背后总是蕴藏着艰辛的劳动,闪光的荣誉来自于默默

的奉献,人们常说建行人是上班最早,下班最迟的。常常看到别人已经挽着丈夫带着孩子在散步了,而我们还饿着肚子还没回家,不知孩子在哪,家人吃了没有,有谁不爱自己的小家?有哪一位妻子不爱自己的丈夫、有哪一位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为了建行这个“大家”,我们只能舍弃小家的利益和温馨,把全部精力倾注在工作上。在今年“6.18”特大暴雨引发的山洪造成顺昌交通中断、供水停止。。。。顺昌县成了一座“水中孤岛”灾情发生后,许多员工的家里受灾,但是我们的员工却发扬了“舍小家,顾大家”的无畏精神,坚守岗位,我们的员工林娟身怀六甲,听到支行进入防汛应急状态后,主动要求坚守岗位,挺着大肚子在大堂上疏导客户,许彩霞因家住较远,路上又遇山体滑波,几次由于路滑摔倒,但还是冒着危险赶到网点,因我行有一自助银行位于水南,水南桥上游有一艘铁沙船,形势十分危险,公安已下令封桥,而此时在城关的自助银行管理员林萍与池鹏程在罗付行长的带领下,冒着断桥的危险冲过水南桥,坚守在自助银行点外,随时将自助银行的资金撤离出来,渴了喝口水,饿了啃口面包,困了靠在椅子上小息一会儿,就这样长达12小时守护着ATM机,全所人员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网点,保护国家的资金不受损,保护建行的财产不受损,保护客户的利益不受损,洪水稍退罗付行长就带领我们慰问受灾的客户,带去急需的矿泉水及食物,帮助客户清理淤泥、搬迁物品为客户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洪水无情人有情,危难时刻见真情,我们主动向重灾区人民捐款捐物,

通过这次抗洪救灾的考验,树立了建行员工的“扶危济困”、“善建者行”的良好社会形象。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带领着网点的兄弟姐妹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耕耘着、收获着。2005年顺昌中意所被评为青年文明号岗,200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7年被评为分行先进集体,2008我被评为市分行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评为县级“巾帼建功标兵”,2009年初我被调整到支行专柜,专柜的工作对我来说又是一个新的挑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09年10月27日,专柜存款余额已达2.20亿元,当年新增6021万元,创出了有史以来是最好的业绩。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深深懂得,成绩不是终点,而是更高、更新的起点,是前进的鼓、是冲锋的号。就是有了这样的团队,有了这些可爱的员工,有了这些忠实的客户,相信我们顺昌支行未来的路会更加宽广大,充满希望。

谢谢大家!

顺昌支行专柜陈雪萍

第2篇:至诚 至成

至诚

至成

松柏不会因为几次雨雪的侵袭而背弃它对大地常青的诺言。

江河不会因为几次干旱的肆虐而违背它对大海永恒的约定。

山川不会因为一点龟裂的伤痕而收回它对草木坚守的承诺。

它们尚且如此,作为"天、地、人"三才之首的人,又该如何呢?

是的,诚信是这个世界拥有的最珍贵的品格,它给了世界一个稳定的依赖,给了人心一方安稳的净土。

诚信是立业之本。在当今三聚氰胺,瘦肉精,塑化剂接踵而至的时候,哪家企业能够信守对顾客负责的诺言,它便赢了一半。在阿里巴巴公司爆发诚信危机,内在诚信体系崩溃之时,我们期盼的是一个真正能够一诺千金,一诺千万金的企业站出来,让消费者真正放心,让承诺称得上是铁打的承诺!只是这样的企业,才能真正顶起祖国的脊梁!只是这样的企业,才能真正地成就一批有诚有信的企业家,而非钻营牟利的不法分子。

诚信是为人之道。在"吾日三省吾身"之时,言而有信是必审必省的一项,可见其重要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人的第一步,就是"修身",而"修身"的第一步,当推言而有信了。古人常为对老友的一句承诺而跋涉千里;孔子的弟子们为了他的遗愿耗时耗力;就连水泊梁山的绿林好汉,江湖大盗聚集之处,当头的就两个字:"信"和"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了一句诺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这才是中国人对诚信的最好阐释!

诚信是科学研究的根基。科学研究的第一要素不是精密的仪器,不是成熟的理论,更不是实验室得到的经费,而是存在于科学工作者脑中的对科学、对真理的承诺,如同医务工作者从医前的宣誓,这个承诺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同那些伪学术、假科学相比,布鲁诺坚持日心说,被教会关押,迫害长达八年!但也无法改变他对科学和真理的忠诚。如果每个科研工作者都对自己的誓言恪守,诚信地做每次的研究,不弄虚作假,这样才能创造一个真正高效的科研环境,为祖国做出更具震撼力的贡献!

诚信是„„

我们许诺,所以我们遵从,我们约定,我们信赖,让我们怀着互诚互信的心态去面对每一件小事,我们必将成功!

因为至诚,所以至成。

诚信之惑

汩汩的小溪汇流成海,那是团结在召唤。累累的果实压弯了枝头,那是谦逊的教导。古往今来,多少贤人先哲则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宣告诚信的魅力。

然而,你诚信了吗?

若面对由你垫资支付的500万巨额彩票,你会如何选择呢?是义无反顾、绝对诚信地交给彩民,还是理直气壮要求两家平分,抑或是独吞巨款,逍遥此生?调查之中,后两种选择竟成为主流。

究竟是什么造成了当今社会如此严重的诚信危机呢?在我看来,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和高尚信仰的缺失是罪魁祸首。

当市场经济的大潮汹涌澎湃而来,我们所怀念的那个时代就一去不复返了。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似乎"金钱是万能的"成了绝对真理,每个人为了金钱从早奔波到晚,从青年奔波到老年。所谓"诚信",似乎与利益成了反比关系。若垫资支付的彩票中了5000元,相信很多人会把奖金还给彩民;若中了5万元,这个人数就会大大减少;50万,500万呢?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在金钱面前,欲望将诚信压缩,将贪婪放大,从而衍生了可怕的诚信危机。

另一方面,高尚信仰的缺失也对诚信危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高尚的信仰如灯塔,可以照亮我们的心,指引前程。如若没有,就会在漫漫长夜中迷失方向。诚信作为古往今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让我们知道该走向何处。如今,这盏明灯渐渐暗淡,甚至在有的人心中熄灭,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别人的诚信为自己谋利。

今年52岁的陶彩芬大姐是淮安市一名普通市民,每天清晨她走街串巷,卖豆腐供儿子上大学,维持生计。一天,她拾到一个装有1700元现金的皮包。在辗转找到失主后,失主竟说包里本有8100元现金,要求陶大姐赔偿不见了的钱。这件事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同陶大姐一样不明白,为啥做了诚信的好事却还沦落到现在这个下场呢?失主这样的行为,不仅会使依旧保有诚信的人们寒心,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整个社会的诚信危机。

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不相信诚信的理由。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个人都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用心去维护诚信。我们,应当在诚信的灯光指引下,大步向前,走回过去那个纯粹而诚信的时代。这不是时代的倒退,而是心灵的升华。

我诚信,我无悔。

平凡的幸福

每当火车飞驰伴随着汽笛声从他身边而过时,我想,那就是他的幸福。但他却用生命去守望着,他每天劳作在这山谷巨石中,享受这大自然的安抚;他挥手,向飞驰而过的列车致意,等待他的是那悠远的长鸣。

这就是他想要的幸福与满足,一种简单而平凡的心灵慰藉。 其实,幸福只是一种心态。你感受到幸福,生活便幸福无比,你感受到痛苦,生活便痛苦不堪。一个人不论高尚还是低俗,只要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那他在这世界上就是无比幸福的,这样的一个人必将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

我们的生命到底要如何去经营,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同生活方式。你所羡慕的人,并不一定有你快乐和幸福。可能他还在羡慕你在纷繁忙碌的尘世中,能得到那份充实和宁静。其实,平淡的生活有她特有的舒畅和美,她需要用心去品味,需要你发现在这平淡的生活中的满足,你才能听到那“汽笛长鸣”下的喜悦。

无独有偶,在北京有一位修钢笔的老人,在寸土寸金的王府井,有一间产权属于自己的铺面,但生意惨淡,每月收入仅2000多元。有人劝他:“你把铺面租出去,每月租金就有5000多元,自己省心省力,为什么非要自己经营呢?”老人说:“我也不是傻子,这一点明白账我能不知道吗?可我如今干的事,不仅是经营生意,也是在经营我自己。每月我少了3000元收入,并不影响我的生活质量,我若闲下来没事干或干我不喜欢的事,我就受不了。我这儿是全北京唯一专修钢笔的铺面了,喜欢钢笔的北京人差不多都知道我,我能为那么多的人服务.这不比我一个月多挣几千元更重要吗?我活了70多岁,知道我最需要啥。”

由此可见,幸福真的不需要太多的什么,幸福是一种感觉,当你能了解你生命中想要的是什么,幸福即会随之而来。能活出生活的真正滋味,能享受人生的真正乐趣,能领悟生活的真正意义,能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进而才能够苦得其所,乐在其中。

守望,属于我们的幸福离我们很近,尽管我们的门外就是繁华,尽管我们身边就是喧嚣,但我们还是会固守心中那片宁静,去满足自己最真实的愿望,享受最简单的幸福。在满足自己的同时,也奉献给别人快乐,这是一种坚定的平凡中的守望。

民族的脊梁

我们读到了一个平凡的故事,再次感受到了伟大来自平凡。 一位漆工做了一件好事:在一次为人漆船的过程中,不声不响地将船上漏洞补好了。而这一平凡的举动,最终却救了几个年轻人的生命。

这样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最美司机”吴斌的事迹震撼杭城、感动中国的时候,他的姐姐说了这样一段话:吴斌一生很平凡,他只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让人们记住了他。

船主与漆工的故事,让我们领悟到深刻的人生道理。

首先,莫以善小而不为。漆工是在做生意。从一般意义上讲,船主委托漆船,我保质保量,按时漆好,就完成了任务。船上的漏洞是在漆船的过程中发现的,并不在交易合约内。漆工悄悄把它补好,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其次,责任比金钱更重要。漆工进行的是有偿服务。发现漏洞,补没问题,提出加钱也顺理成章。但漆工想到的不是金钱,而是社会责任。修复船的隐患同样是他的职责。

漆工的行为让我们肃然起敬。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孩子们平安归来,心头阴霾烟消云散。送一大笔钱表达感激之情是船主最原始也是最真诚的方法。漆工却用两句平淡的话婉言谢绝:“工钱已经给过了”,船的漏洞“那是顺便补的。”

两句平淡的话,揭示了漆工在平时的工作中,一贯低调助人为乐,不分分内分外,不计报酬,视信誉、责任为生命,高大形象跃然纸上。

船主与漆工的故事,也深刻批判了金钱至上主义。救人生命,拒收一大笔钱,可见漆工的义利观符合当今时代精神,对金钱拜物教是有力鞭挞。

鲁迅说过:“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船主与漆工的故事告诉我们,今天社会真正富有的人,不是富可敌国的富豪,不是沟壑难填的贪官,不是只会数钱的富二代,而是漆工。正是千千万万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漆工”,成就了今天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他们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独居大山,为保安全二十年。逢车敬礼,日日独行四十里。让我们向这位高尚的灵魂予以最高的敬礼。

的确,有些人在我们凡人眼里显得很平庸,但是他们高尚的品格,却日日夜夜的支撑着我们这个世界,世界因他们而骄傲,他们理应得到大山深处列车的赞礼,君子以厚德载物!

或许我们曾经彷徨,或许我们曾经困惑,但是先贤们高尚的灵魂宛如灯塔一般照耀着我们前行的路:孔子云:“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使我们明白了什么是“三达德”.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使我们明白了什么是“博爱”.庄子云:“众人重利,廉士重名,贤人尚志,圣人贵精。”使我们明白了什么是“价值”.老子云:“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使我们明白了什么是“胜利”.

我中华泱泱五千年,能人奇士数不胜数,或许有很多能工巧技早已失传,或许有很多珍宝文物也已流失。但是先贤们的精神却从未就此断绝。老计正是继承了我中华五千年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以君子的厚德承载了这巍巍大山,以及这巍巍大山上的每一条铁路。

这又让我想起了白芳礼老人。为了让贫困的孩子们能够安心上学,白方礼老人凭着一辆脚踏车,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先后捐款35万元,资助了300多个大学生的学费与生活费。他为学生们送去的每一分钱,都是用自己的双腿一脚高一脚低那么踩出来的,是他每日不分早晚,栉风沐雨,用淌下的一滴滴汗水积攒出来的,来之不易,来之艰辛!照常理,像他这样的古稀老人不仅无须再为别人做什么,倒是完全应该接受别人的关心和照顾。可他没有,不仅丝毫没有,而是把自己仅有的能为别人闪耀的一截残烛全部点燃,并且燃烧得如此明亮,如此辉煌。

大爱无疆,厚德载物。

文化是需要积淀的,中华的摇篮中已走出了无数条铮铮铁骨。他们中很多很多都未尝轰轰烈烈过。但是他们却将自己的高尚德行贯彻始终,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一辈子。

平凡之中显高贵,持久之中见博大。

在中国,又有多少如同老计一般的具有厚德的灵魂在默默地付出?雷锋传人郭明义、康巴铁汉才哇、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 他们是整个中华的脊梁,他们的厚德必将承载整个世界。 向那些英雄们敬礼!

生于此岸,心无岸

洪荒宇宙之中,岁月长河之上,我们就降生在这一时代,不偏不倚,不快不慢,诞生在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有林立高楼,灯红酒绿;我们停靠的这个海岸,有冷漠喧嚣,名利冲突„„

于是我们埋怨此岸的风景,一心想跋涉到看似富饶的彼岸。恰如历史学家汤因比,他选择出生在公元一世纪的中国新疆,去感受众多文化交织迸发的绚烂景象。但正如狄更斯所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每个时代都有其两面性,所以面对身处的时代要积极地投入其中,纵使身处喧嚣,只要在心中修篱种菊,也如身处净土。

还记得大唐时代的玄奘,那时只有烽火狼烟,锦书雁帛,交通不便,但他乘危远迈,策杖孤征,穿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心怀"宁可西行求生,绝不东还求生"的信念,最终达到印度,取经返回大唐。从此,让更多人在佛经中虔诚地洗涤尽自我的灵魂。玄奘没有生于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但他凭借心中的信念,到达了心中的圣地。因此,环境的束缚并不重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适应时代,尽自己所能为脚下的土地植树种花,涵养灵魂的源泉。

所以面对生活节奏快的今天,我们要在日常工作后为自己冲一杯净心之茶,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面对道德缺失,人情冷漠的现状,更要坚守内心本真,尽自己所能为世界点亮一丝光。

生于此岸,认真走好每一步,尽管岁月的跫音落在了此岸,灵魂却尽情地游荡,去感受过去的淳朴,揣摩未来的发展。著名作家熊召政便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独自行走在黄山的雨夜中,他不感到寂寞,因为黄山的每一山、每一水、每一木都是等待了他千年的酒友,陪他把酒言欢,与他在崇山峻岭间完成了一次心灵的对话,让他领略了千年间时光留下的箴言。

恰如居里夫人所说的:"我以为,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趣而且有用的生活。"生活在这个钢筋水泥筑成的年代,我们也依旧寻得自我的价值,同时也能在心灵清净中闻宫商角徵羽,行仁义礼智信,我无法赶上李白的春夜桃李夜宴,也不想到未来的土星上居住,我需要的是好好爱护脚下的土地,欣赏此岸的风景,然后让心灵携取古今的有益的思想,细描未来的美妙,且歌且行,足矣!

第3篇:信之至诚

浩浩天穹,萦绕真善美,茫茫坤地,承载信纯诚!华夏上下五千年,斗转星移亘古未变的,是行之至诚,人之守信!

真实守信是为人之基,处事之本。

古语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一个没有诚信积淀的社会注定沉闷而令人窒息,一个没有真信精神的民族,注定落后而将退伍!人若失信,众不与其和;家若无信,必将自毀,而一国之君如若失信于民,其将覆于人民奋起的汪洋中。古之夏桀商纣周幽王,因失信而失国,近之陈毅,恩来,小平因真信而誉满世间。一个人没有了最起码的信誉,便没有了与他人深交的基础,进而做任何事情也不会有人相应。由此看来,每一个胸怀鲲鹏之志的人,在为人处事时都需要以诚为本,真心待人,只有这样方可聚沙成塔,集万民于一伍,切莫自诩自傲,虚与委蛇,导致众叛亲离,四面楚歌!

真实守信是孝悌爱人,忠君爱国的行为之源。

自古以来,“孝悌和亲”一直被推崇为我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核心观念对长辈真心孝敬,侪辈友好相处,晚辈恭敬慈爱,只有这样心心相一才能举家和睦。唐代名相魏征曾有言:竭诚则吴越为一体,傲物则骨肉为行路。如果双方能竭诚相待,结怨再深的仇家也可以结尾同盟,而如果傲视他人,心怀二心,再亲密的人最后也会分开。“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在你真心实意伸出双手的时候,想必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拒绝你伸出的手,同时,你将得到对方回报的微笑。

孝敬父母,是人世间最感人的情意,但这只是为小家而做出的小孝,而忠君爱国,则被古人称为人间大孝。《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提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与事君,终于立身。”所以相对于爱家与爱妻子儿女而言,爱国应该是至真至诚的又一升华了。古代先贤,一直将忠君爱国称之为真气节。林则徐一笔挥就“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以誓死捍卫国家;周恩来年轻时意气风发,立下“为新中国之崛起”而读书的志向,写下“面壁十年图破壁,难酬蹈海亦英雄”。相信当意如“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誓不休”的时候,你我都会为这种誓死忠君的感人事迹而动容,都会这种单纯真挚的爱国之情而撼泪!华夏五千年的曲折史,同时也演绎着五千年建国、卫国的奋斗史,文治国、武安邦,而这所有一切都需以对国家至真至诚的热爱为前提,忠君爱国,犹如矗立于民族精神之林的丰碑,惊天地,泣鬼神!

真信一直是中华民族所推崇赞颂的品德,是自古以来无数“度白雪而方洁”之士共同孕育成的精神最高境界。无论是林逋“梅妻鹤子”的佳话,还是苏轼“一蓑烟雨任平生”的领悟,至真至诚的内蕴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而正因如此,中国千年的文化史才如此光彩夺目,引人敬仰。

然而,在世纪之交,我们不得不引起重视的是,真心待人的品德正严重缺失。

近观当下,随着经济浪潮的肆意翻滚,一些人对小名小利开始了不择手段,进而在历史的精神流域翻腾起一场前所未有的思想浊潮。仔细观察,某些团体组织中,克己奉公成了假模假样,坚守真理成了执拗死板,真诚待人成了单纯幼稚;一张张冰冷单调的笑脸下掩藏着巨大的居心叵测;一颗颗薄情寡义的内心被冠上所谓“成熟”的帽子,曾经那样优秀高尚的品德被人们以“不实用”“过时了”······的借口所抛弃,一位位坚守贞操的自洁之士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内容,社会被这种思潮扼杀,那么就让我们冲开这层枷锁,坦诚真心地来与他人交往,揭开那令人窒息让人做作的虚伪面纱,用真心实意与他人交流,坦露我们真实的一面,让微笑似阳光随时随地地闪现在我们的脸庞,以此来照耀在别人心里,温暖整个世界。

如果,现在的你还是不相信纯真的美好,那么就请仔细端详一下你家可爱的孩子吧!孩童是人世间真善美最集中的体现。每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都是一个上帝塑造的纯真,因此,最天真无邪的微笑属于她们,最粉嫩红润的脸庞属于她们,最清丽明亮的眼眸属于她们······多么的天真,多么的美好,是最贴近自然的,也是最真实的童趣。

仰望历史星空,秦皇汉武,用至真挥洒出一幅幅壮丽山河;唐宗宋祖,成吉思汗,用至诚谱写出一曲曲英雄的凯歌······广博寰宇间,一个声音在回荡——信至真,人至纯!

第4篇:至诚之心犹如千金美文摘抄

年少的时候,在离我住处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小小的裁缝铺。那时,裁缝铺的老板娘只有30多岁,是一个放在人堆里一点都不会引人注意的人。裁缝铺空间狭窄,但是爱干净的老板娘却把这小小的屋子收拾得窗明几净,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舒适感。有一次,我拿着一件外套去裁缝铺换扣子,刚一进屋,就看见老板娘和一个老人争执。老人拿着一条裤子,有些着急地说道:“姑娘,你就把这条裤子的裤脚弄一下就行,一会儿就能干完的活。”

老板娘的脸色不太好,但还是笑眯眯地对老人解释着:“大娘,不是我不愿意接您这个活,的确是因为我今天不太舒服,眼神也差,手艺也不如平时,就算接下这个活,也不可能做好,只能马马虎虎糊弄一下而已。所以,您还是换一家吧。”

老人听完之后,摇了摇头:“孩子,我又不求你把这裤子弄得多漂亮,你随便弄一下就行,大娘不怪你。”老板娘说:“您是我的老主顾了,您看重的不就是我的手艺吗?我随便给您弄一下也行,也不耽误我赚钱,但是我做人做事有一个原则,如果不能把事情做好,就坚决不做,这钱我也坚决不赚。诚心诚意为顾客着想,这样才对得起自己干的事儿,对得起你们的信任。”

说着,老板娘拿起裤子,笑呵呵地放回老人的手里。老板娘的话,让站在一旁的我心里掀起了一阵阵波澜,尤其是她那至诚淳朴的想法让我很是震撼。

在离开的路上,我和老人闲聊了起来,老人对裁缝店的老板娘赞不绝口,我有些好奇地问道:“她都不接您的生意,您怎么还把她夸得像一朵花似的?”老人嘴一撇,冲我说道:“傻孩子,这才是最难得的好生意人呢!我看见她给别人做了很多活了,每一次不管钱多钱少,她做得都非常尽心,难得呀!”

有些话,有些道理,就如同美酒一样,只有经过时间的流逝,才能显出馥郁的芳香。在随后的几年里,我才渐渐品味出当初那位老人那些话里的滋味。裁缝铺的老板娘确实和别人不太一样,后来我去过那里很多次,不管多调皮的孩子去做衣服,她都能耐着性子给孩子量尺寸,哪怕是孩子把蛋糕扔到她的头发上,她也只是简单清理一下之后,就继续忙活起来,反倒是让孩子的家长过意不去……

总之,当需要耐心的时候,她有耐心;应该辛苦的时候,她扛得住辛苦;当自己状态不好时,她舍得不赚这个钱。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她发自心底的真诚。

很多年后,当我再次回到家里,听母亲说,那家小裁缝铺如今红火得不得了。我正好有一件衣服需要修改,便去了那家小裁缝铺。然而,屋子里早已挤满了人,我等了很久也没能等到。最后,我拿着衣服走出了门,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透过窗口,我看见正在忙碌的老板娘,阳光洒在她的身上,闪耀出一种温和而明亮的光芒。

至诚之心,犹如千金,拥有至诚之心的人,如同千两黄金一样贵重。每一个拿出至诚之心做人做事的人,都必将得到命运的奖赏。

第5篇:至诚中学科技小组活动方案

至诚中学班级科技创新小组组建方案

为全面提升学生的科学素质,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应用工具的能力,让学生在活动中充分体验学习、创造、动手、动脑的乐趣,办好我校科技特色学校,现成立班级科技创新活动小组。

一:各班由班主任推荐一名科技副班长。班主任在(3月5日)前把推荐表交到各年级组长处。

科技副班长的主要职责:⑴负责本班的科技创新活动小组的建立。⑵定期参加学校的科技创新培,并向本班科技创新小组传达培训内容以及布置的作品。⑶每周收集组内作品上交教科室刘旭老师处。

二:活动时间:下午课外活动时间。

三:活动地点:本班教室。

至诚中学科技创新小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第6篇:国际贸易实务课件习题答案(至诚版)

第二部分

交易洽商丶签订合同

A厂商2月17日用航空信发盘,限2月25日复到有效,又于17日下午电报撤回。该通知2月18日到达B公司处,B公司于19日收到发盘,考虑到发盘价格十分有利,B立即电报接受,事后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争议,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合同并未成立。

按《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在发盘到达收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即可。

我方向美方发盘,限10日回复到,9日美方电报接受,电讯延误,我方11日才收到接受电报,收到时我方获悉价格上涨,应如何处理?

答案:按照《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传递延误而在超过发盘有效期后到达发盘人的接受是有效的,合同在接受送达发盘人时成立。

除非发盘人立即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其发盘因逾期接受而失效。由于此时货价上涨,若按原价成交对我方不利,我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因接受逾期到达,原发盘已经失效,合同不能成立。

某公司出口罐头,据合同规定共200箱,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出货时装运了200箱,每箱20罐,每罐200克。买方拒绝收货,并主张撤销合同,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案:买方的行为是有道理的。

因为这属于根本性违约,但是这种行为可能会被看作逃税,从而给买方带来麻烦。

第三部分

交易洽商的主要内容

1997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条件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约人民币2534.5万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行生产。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 合同还规定:

(1)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交第一批货物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

(2)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若质量不符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不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此合同条款有何缺陷?可能会发生什么问题?

答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外商利用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进行诈骗的案例。

铸件表面“光洁”是一个十分含糊的概念,没有具体标准和程度;“不得有裂纹、气孔等铸造缺陷”存在的隐患更大,极易使卖方陷入被动。 对方的实际目标是25万反保证金。

这类合同的特点:价格诱人,工艺简单;技术标准含糊,并设有陷阱;预收保证金等后逃之夭夭,或者反咬一口;被欺诈对象多为合同管理不严、缺乏外贸经验、急功近利的中小企业。

韩国KM公司向我BR土畜产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但在订制合同时,由于山东胶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货源基地,所以BR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品质条款打上了“山东大蒜。”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货源紧张。BR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最终按时交货。但KM公司来电称,

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BR公司作出选择,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否则将撤消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试问,KM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评述此案。

KM公司的要求合理。

在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有一种是凭产地名称买卖,产地名称代表着商品的品质。不同产地的同种货物品质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KM公司要求提供山东大蒜的要求是合理的。

其实,遇到上述情况,BR公司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及时通知买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我出口生丝,商品净重100公吨,双方约定回潮率15%,经检验实际回潮率17% 问:应与国外客户以多少公吨结算?

计算公式:公量= 商品净重(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答: = 100(1+0.15)/(1 +0.17) =98.29公吨

应与国外客户以98.29公吨结算

已知钢板每平方米的理论重量为(千克)厚度(毫米),当厚度—— 0.2毫米,重量1.57千克/平方米 0.25毫米,重量1.963千克/平方米 0.3毫米,重量2.355千克/平方米

现在厚度为0.25毫米钢板500张,每张长1000毫米,宽500毫米,求总重量?

1000×500=500,000平方毫米 1平方米=1,000,000平方毫米 500,000平方毫米=0.5平方米 1.963×0.5×500=490.75千克 总重量为490.75千克

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驴肉到日本。合同规定,该批货物装1500箱,每箱净重16.6千克。如按规定装货,则总重量应为24.9吨。当货物运抵日本港口后,日本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千克而是20千克,即每箱多装了3.4千克。

因此该批货物实际装了30吨,白送5.1吨驴肉给客户。此外,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还认为我方少报重量有帮助客户逃税的嫌疑,向我方提出意见。经我方解释,才未予深究。但多装5.1吨驴肉,不再退还,也不补付货款。本案说明了什么问题?

答案: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关一般对货物进口都实行严格的监管,如进口商申报进口货物的数量与到货数量不符,进口商必然受到询查,如属到货数量超过报关数量,就有走私舞弊之嫌,海关不仅可以扣留或没收货物,还可追究进口商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由于我方的失误,不仅给自己造成损失还给进口商带来麻烦。

2/15日签合同,FOB每公吨USD100,100M/T ±5%溢短装,5月装船时,此时价格上涨至USD110,问:我们给对方装货多少比较有利?

如果价格跌至USD95,我们供货多少?

某公司定购钢板400M/T,有6英尺、8英尺、10英尺、12英尺四种规格各100M/T,并附每种数量可增减5%的溢短装条款,由卖方决定。今卖方交货为:6英尺,70M/T;8英尺,80M/T;10英尺,60M/T;12英尺,210M/T,总量末超过420M/T的溢短装上限的规定。问:出口商按实际装运数量出具的跟单汇票,进口商是否有权拒收拒付?

答案:国际贸易中,一般对溢短装条款解释为不但总量受其约束,所列每种具体规格和数量亦受其约束。案例中虽然总量符合要求,但卖方所交每种具体规格的钢板均与5%的约定相差甚大,其中12英尺钢板超装运110%,这是违反合同的。所以买方对于其所开票据完全有理由拒收拒付。

某年我出口公司出口到加拿大一批货物,计值80万美元。合同规定用塑料袋包装,每件要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唛头。但我某公司实际交货改用其他包装代替,并仍使用只有英文的唛头,国外商人为了适应当地市场的销售要求,不得不雇人重新更换包装和唛头,后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理亏只好认赔。

试对此案作出评析。

答案:从本案来看卖方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条件履行交货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

我公司的错误有:

1.擅自更换包装材料,虽然对货物本身的质量未造成影响,但不一定符合他国法律,也给客户留下不好的印象;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唛头,由于加拿大部分地区属于法语区,为此,销售产品除英文外常还要求加注法文。

总之,为了顺利出口,必须了解和适应不同国家规定的特殊要求,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002年世界杯期间,日本一进口商为了促销运动饮料,向中国出口商订购T恤衫,要求以红色为底色,并印制“韩日世界杯”字样,此外不需印制任何标识。合同规定2002年5月20日为最后装运期,我方组织生产后于5月25日将货物按质按量装运出港,并备齐所有单据向银行议付货款。

然而货到时由于日本队止步于16强,日方估计到可能的积压损失,以单证不符为由拒绝赎单,在多次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我方只能将货物运回以在国内销售减少损失,但是在货物途径海关时,海关认为由于“韩日世界杯”字样及英文标识的知识产权为国际足联所持有,而我方外贸公司不能出具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权证明文件,因此海关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扣留并销毁了这一批T恤衫。 请分析海关的处理是否正确。

答案:海关处置正确。

这实际上是一个定牌中性包装问题,在国际贸易中对于中性包装,尤其是定牌中性包装,在按照买方的要求注明有关商标、牌号外,还应注明以后因此而产生的侵权行为或知识产权纠纷,由买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三部分 交易洽商的主要内容---价格术语及价格条款

A公司每月从香港进口相同数量的电子元件,与香港的B公司订立合同,有关内容如下:

数量:10件

装运:空运,从5月开始,每月2.5万个

单价:每100个5000港元,FOB香港卖方办公室,由卖方办公室至机场的运费由买方支付。

试分析合同按《2000通则》的解释,内容有何不妥之处?

答:FOB只适用于水运方式,本题中规定的是空运方式,应该用FCA(由卖方办公室至机场的运费应由卖方支付 )。

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大连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A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原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于是,B公司向A公司提起索赔。但A公司认为,货物装船前经检验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也就是越过船舷之后才发生的,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其后果应由买方承担,因此,A公司拒绝赔偿。试问,A公司的申辩是否有理?此争议应如何处理? 并请说明理由。

答案: 本案中卖方A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风险已转移给买方B公司为由而拒绝赔偿是没有道理的。理由是,虽然货物品质发生变化,导致买方损失的情况是发生在运输途中,即越过船舷之后,但损失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就说明致损的原因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

这属于卖方履约中的过失,应构成违约。而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FOB的风险转移的解释,如果途中由于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本案所说的情况显然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所以卖方A公司拒赔是没有道理的。

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

答案: 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005年3月4日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一商业机构B签订出口大米1000公吨的合同。该合同规定:规格为水分最高20%,杂质最高为1%, FOB中国某港口,麻袋装,买方须于2005年11月派船只接运货物。

但B公司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其一直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当大米运到目的地后,买方B发现大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买方B据此向卖方A提出索赔20%货款的损失赔偿。当A接到对方的索赔后,不仅拒赔,而且要求对方B支付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它费用。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问:A要求B支付延误时期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能够成立,因为按FOB条件,由买方指定船只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买方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应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本案中,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造成逾期提货,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应当对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负责。

我国山东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与韩国某进口公司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交的单据不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

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从交货方式上来看,CIF 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港,买方仍有权拒收单据并拒付货款。还需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

因此,本案中,买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卖方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全套单据,买方可以拒收货物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

本案涉及到CIF合同的性质,即CIF术语达成的合同对买卖双方承担风险的划分。按《2000年通则》的规定,采用CIF术语,买卖双方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划分货物风险,凡货物在装船后发生的风险,应当由买方负责。CIF合同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合同,特点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按合同要求将货物装船并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即使货物已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因此在本案中,我方不应同意对方的要求,应由对方持我方转让的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0天远期信用证。

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答案:

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吸取的教训:

1)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2)象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3)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果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答案:

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CIF本身的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两点:

一、合同在CIF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货日期”.这与CIF价格术语所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悖,按CIF是装运港交货,货物超越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岂不是要卖方承担超越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二、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贷款。而该合同竟规定“如货运船不能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这实际上成了货到付款。

由此看来,该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已与CIF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尽管名义上是按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同性质。

A国B公司按照CIF术语方式与C国D公司签约成交,合同规定装运期为10月10日—26日,因码头装货速度加快,于10月18日装货完毕,B公司也按合同规定履行完了出口结关手续,轮船于10月20日起航,10月22日收到D公司急电,因货轮经过某两国冲突区,意外遭炮击沉没,货物灭失,要求B公司赔偿全部损失,试分析此案例。

答案:

该交易签订的合同条款是CIF,已经比较明确;B公司不用直接给D公司赔偿损失。 因为按照CIF条款规定,货物越过发运港口岸船舷即完成风险转移,但卖方需要为买方投保;该案例中B公司应该已经投保,D公司可凭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不过,这里还有另外一个问题,B公司投保险种中不知是否加投战争险,如没有,且双方合同中也无明显约定必须加投战争险的话,则只能由D公司自己承担损失。

2005年,某进出口公司按CFR术语与法国一进口商签订一批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即期付款交单。货物于1月8日(周三)上午装船完毕,业务员因当天工作比较忙忘记向买方发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9日上班时才想起并发装船通知。法商收到我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获悉装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保。法商立即来电称:“由于你方晚发装船通知,以至我方无法完成投保,因货轮已罹难,货物损失应由你方负担并赔偿我方利润及费用损失8000美元。”不久我方通过托收银行寄去的全套货运单证被退回。 法商的要求合理么?我方该不该赔偿?

答案:要求合理,装船方应立即通知买方,我方应承担责任,赔偿其损失。(个人答案)

有一份CFR合同,A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这500辆中有40辆是卖给某国的B公司的,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发。航行途中遇到恶劣气候,有50辆卡车被冲入海中。事后A公司在调查过发动机及底盘号后,宣布出售给B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因货物已越过舷,A公司不再承担责任,而B公司认为,A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 请判别孰是孰非?为什么?

答案:A公司不必承担责任,CFR为象征性交货,越过船舷风险无关,若B公司有投保,则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自行承担。(个人答案)

我国江苏某食品公司公司在某年3月与越南金兰市某签订了购买2350公吨咖啡豆的合同,交货条件是FCA金兰每公吨870美元,约定提货地为卖方所在地。合同中规定,由买方在签约后的20天内预付货款金额的25%作为定金,而剩余款项则由买方在收到货物之后汇付给卖方。合同签订后两星期内,买方如约支付了25%的定金。当年5月7日,买方指派越南的一家货代公司到卖方所在地提货,此时,卖方已装箱完毕并放置在其临时敞蓬仓库中,买方要求卖方帮助装货,卖方认为货物已交买方照管,拒绝帮助装货。两日后买方再次到卖方所在地提货,但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致使堆放货物的仓库进水,300吨咖啡豆受水浸泡损坏。由于货物部分受损,买方以未收到全部约定的货物为由,仅同意支付40%的货款,拒绝汇付剩余的35%的货款。于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经过协商未果,因此,买方于当年7月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南方某分会提出申诉。试问: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卖方的交货义务是否完成?买卖双方孰是孰非?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定?

答案:

本案例主要涉及到FCA术语中风险转移地点的问题。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在FCA术语下,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本案例中卖方公司应负责在其所在地将货物装车后交付给买方公司指定的运输代理人,才算完成交货义务。

某公司计算H产品的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50万。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10万。当时外汇牌价USD1=CNY6.3。 请问:这种产品值不值得出口?

答:换汇成本 = 出口总成本/出口外币净收入 = 50/10 = CNY5 / 1USD 因为外汇牌价USD1= CNY6.3 6.3-5=1.3元

所以该产品值得出口,但换回成本也不低。

某公司出口A商品一批,出厂价¥ 12.96元/个,商品流通费用¥0.91元/个,这种货物出口后的净收入$2元/个。共出口50000个(1美元=6,3人民币)。 问该商品是盈还是亏?盈亏率是多少?

答:出口总成本=(12.96+0.91)×50000=¥693500元

出口外汇净收入=2×50000=$100000美元 =100000×6.3=¥630000元

盈亏率 :(630000 - 693500)/693500 × 100%= -9.16% 亏损: -9.16% 第三部分 交易洽商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运输

例如:某公司运往某地中药材,重量5M/T。体积17.5㎥。箱装、包装各一半。根据运费表的规定:按体积计算(M),基本运价 51HKD/㎥; 按重量,基本运费HKD60/M/T.燃油附加费30%。

求:运往某地中药材的运费?

以上例题算法不同,结果会出现三种: 第一种:完全按箱计算“M”

(51+51X30%)× 17.5 = HKD1160.25 第二种:完全按包计算“W” (60+60X30%) × 5 = HKD390 第三种:按实际要求计算

W/2 (60+60X30%) × 2.5 = HKD195 M/2 (51+51X30%) × 8.75 = HKD580.13 195 + 580.13 = HKD775.13 通常做法,箱装按体积计算,包装按重量收费。

有一批货物共100箱,自广州转运至纽约,船公司已签发了“装船清洁提单”,但货到目的港,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①5箱欠交; ②1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已散失50%; ③1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有短少。试问上述三种情况应属船方还是托运人的责任?为什么?

答案:按照提单条款,一般只规定承运人只对外表良好负责,同时承运人保证船舶的适航状态以及安全谨慎接受、装载、运输货物。所以:

①因为签发的是清洁提单,提单上写明100箱,现只交了95箱,所以承运人赔偿欠交的5箱。

②因为签发的是清洁提单,所以承运人必须负责货物外表良好, 因此10箱包装破损,散失50% 须由承运人应赔偿。 ③由托运人自己负责赔偿。

第三部分 交易洽商的主要内容---国际运输保险 有一艘载货海轮,在舱面上载有1000台拖拉机,在航程中遇到恶劣气候,海浪已将450台拖拉机卷入大海中,从而海轮在巨浪中出现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海轮随时有翻船沉没的危险。船长在危急关头,下令将其余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水中,从而求得了船身在风浪中保持平衡。试问,按照上述情况,前一个450台和后一个550台的损失,在海损中是否都属于共同海损?为什么?

答案:前一个450台和后一个550台拖拉机,虽然同样都是损失了,但从海损的性质来区分,前者属于单独海损,而后者属于共同海损。

头一个450台拖拉机是被海浪卷入海中的,显然不是人为的、有意识行为的结果,因此这450台的损失没有具备共同海损所要求的条件,只能视作单独海损。

但对后一个55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于确有危及货、船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是由于船长为了挽救货、船的共同安全,采取了人为的合理措施而造成的结果,而且这种牺牲是具有非常性质的因此这550台拖拉机的损失应列为共同海损。

有一载货的海轮,在航行中,不幸触礁,船身撞穿一个大洞,随即海水大量涌入,不仅使一部分货物遭到严重的水渍损失,而且船舶由于海水大量涌入,随时有沉没的危险,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立即下令将船舶驶上附近的浅滩,采取有意搁浅而避免船舶下沉的危险。试问在上述事故中,出现的下列三种情况,即(1)因触礁,船身撞穿一个大洞;(2)因船身撞穿而货物发生水渍损失;(3)因有意搁浅而造成的损失。试问上述三种情况分别应属于何种性质的海损?为什么?

答案:对于第一种情况,由于船舶触礁而使船身穿一个大洞,这种损失不是人为地有意识行为的结果。因此,它不能构成共同海损,而只能列入单独海损;

对于第二种情况,因同样的理由,即货物所发生的水渍也不是人为的结果,因此,这种损失也不属于共同海损,只能列入单独海损;

唯独第三种情况,由于船长为了避免船舶沉没,采取了合理的、有意搁浅的措施,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的支出,应属于共同海损的范围,其损失应由各关系人按比例共同分摊。

出口某商品,CFR London USD 220 per M/T,投保加一成,投保一切险,费率为8‰ 求:(1)CIF London每公吨价?

(2)投保金额?

(3)保险费?

(1) CIF London 每公吨价?

CIF= 220 /1 — 1.1 × 0.008 = USD 221.95 (含加成因素的的对外报价) (2)保险金额= CIF × 投保加成

= 221.95 × 1.1 = USD244.15 (货物一旦损失,按此价赔偿)

(3)保险费=保险金额 × 保险费率

= 244.15 × 0.008 = USD 1.95 (每公吨的保险费) 关键要注意:保险费千万不能用CIF乘保险费率,CIF要扩大一成再乘保险费率。

第三部分 交易洽商的主要内容---国际货款的支付

A交给B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作为向B订货的预付款,B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C,以偿还原先欠C的借款。C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银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票。C随即向A追索,A以B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B。在此情况下C再向B追索,B以汇票是A开立为由推委不理。C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A、B与银行三方。你认为法院将如何依法判决?理由何在?

答案:法院应判A向C清偿被拒付的汇票票款、自到期日或提示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C进行追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A与B的纠纷则另案处理。 理由:(1)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因此只要C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就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款,并且此项权利并不受其前手B的权利缺陷(向A交付的货物质次)的影响;

(2)C在遭到主债务人(承兑银行)退票后,即有权向其前手A、B进行追索。同样由于票据特性,A不能以抗辩B的理由抗辩C。

我某外贸公司向日本商人以 D /P 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 D /P 见票后 60 天付款条件,并通过他指定的 A 银行代收货款则可接受。请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

答案:D/P60天比D/P即期有60天长的付款期限,而且是以日商指定的代收行代收,这样日商可利用自身与代收行的关系,争取到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可以取得与D/A的同等条件,实际上可获得融资的好处。

我某公司以CIF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的签订日期为6月2日。到6月28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了不可撤消即期L/C,金额为80万日元,证中规定装船期为7月份,偿付行为美国的花旗银行。我中国银行收证后于7月2日通知出口公司。7月10日我方获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濒临破产倒闭。在此情况下,我方因如何处理?

答案:由于两个业务行,开证行(东京银行)、偿付行(花旗银行)都是资信很高的银行,我方可以办理出口手续,将货物出口。

理由: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因此,我方应在7月份按时发货并认真制作单据,交单议付,由议付银行向东京银行寄单,向花旗银行索偿。

日本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消的自由议付L/C,出口地为上海,证中规定单证相符后,议付行可向日本银行的纽约分行索偿。上海一家银行议付了该笔单据,并在L/C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同时向其纽约分行索汇,顺利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行提出单据有不符点,要求退款。议付行经落实,确定不符点成立,但此时从受益人处得知,开证申请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货提走。议付行可否以此为理由拒绝退款?

答案:不能拒绝退款。 理由:(1)L/C业务是纯单据业务,单证不符不能付款,银行仅处理单据,不问货物真实情况。(2)尽管开证申请人将货物提走,但开证行并未将单据交给开证人。

所以,议付行应向受益人追索所垫付的货款,退款给开证行。

第三部分 交易洽商的主要内容---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出口某种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家进行。仲裁裁决始终局性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甲方所交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于是双方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败诉。事后,甲方因乙方不执行裁决向本国法庭提出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乙方不服。问: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为什么?

答案:一方不可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因为,仲裁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排除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的效力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乙方败诉,应按裁决的内容执行。

A公司委托B公司进口机器一台,合同规定索赔期限为货到目的港后30天。货到目的港卸船后,B公司立即将货物转给至A公司,因A公司厂房尚未建好,机器无法安装试车。半年后厂房完工,机器安装完毕进行试车,A公司发现机器不能正常运转。经过商检机构检验证明,该机器是旧货,于是A公司要求B公司对外索赔,但外商拒绝赔偿,A公司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问我们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答案:应吸取的主要教训如下:

⑴进口方应及时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鉴定,对货物与合同不符应该在索赔期限内提出。

⑵机械设备的进口,索赔期限的规定应该合理,不能太短,以保证进口方能对设备进行充分的检验。

⑶此类合同一般应明确质量保证期限。

⑷要加强企业管理及企业相互间的协调工作,使进口的货物能得到及时、充分地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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