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研究论文

2022-04-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保险公司的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將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研究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研究论文 篇1: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山东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 济南 250353

摘 要: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从分析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出发,对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目标进行了阐述,提出了构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必要性 原则 目标 模式选择

Our country countryside old-age insurance system’s pattern choice

Lin Lin Tao Chuanping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内在稳定器,甚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器。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因此,现阶段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1.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1 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养老形式严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口老龄化日渐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国际上普遍把60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看作达到人口老龄化。1999年,我国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的大关就已经突破,正式步入了老年型国家行列。据预测,到2030年,农村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17.39%。[1]再加上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仅靠传统养老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问题应运而生。

1.2 有利于启动农民消费需求,刺激内需增长。

中国经济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内需增长的刺激功不可没。在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市场前景尤为广阔。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民的收入有所增加,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所改善,但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亦随之增加,农民将有限的收入储蓄起来,用以购买“安全”,以防遭遇年老、疾病等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居民的即期消费。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稳定农民心理预期,激发农村潜在的购买力[2],从而促进中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1.3 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坚持以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如果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都无法得到保障,则无从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况且,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稳定是整个国家稳定的基础。目前,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已经不相适应,因此,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农村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制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和内在要求。

2.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与目标

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覆盖全民,实现公平、正义和共享。对于农民养老问题,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约束下,根据下述原则,提出中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战略目标。

2.1 因地制宜的原则。

农村养老保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运行规律相适应。从目前我国实际看,农村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不同地区在财政能力、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经济能力上差距悬殊。因此,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考虑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构建合理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既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又不超过政府经济支付能力的范围。

2.2 因人而异的原则。

所谓因人而异,就是针对不同的对象,按照其身份不同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阶层出现了很大变化。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大致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具有农民身份却又在城市务工的劳动者,第二类是乡镇企业职工,第三类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第四类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失地的农民。我们要针对各类农民的收入状况和生活风险差异,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险体系。

2.3 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筹资的原则。

农民的养老问题关键在于经济保障,资金的筹集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问题。温克勒在研究欧盟国家农民养老金的财政状况时曾指出:“没有一个社会保障机构能只依靠所缴费用来承担农民养老金的支出,它们都需要依赖政府补助和其它方式来补贴。”[3]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上由农民个人缴纳,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实际上是一种诱导性或鼓励性储蓄,这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现象[4]。农村养老保险的实行不仅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支持,还需要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缴费补贴。在个人缴费为主的基础上,集体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国家还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参保补贴和税收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扶持。只有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入、风险共担的投资机制,才有利于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2.4 循序渐进的原则。

社会保障公平要求任何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论其社会地位、职业、贫富等,均应被强制性地纳入社会保险范围[5]。然而有学者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6]。现阶段实行一种基于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现实情况,同时又便于未来与城市衔接或整合的农村养老模式是具有合理性的选择,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上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且发展极不平衡的基本国情。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目标为:以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突破口,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分地区地逐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创新,力争到2015年农村参保人口占农村应保人口的50%左右,争取在2025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实现基本生活保障的养老制度。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实现保障形势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样化、基金管理规范化、服务水平标准化等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7]。

3.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农村养老风险将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农村养老成为中国21世纪的战略难题,它将关系到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必须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上、制度上、管理体制上进行加强和完善。

3.1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近年来,我国农民群体发生分化,决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体制问题、基金来源问题、管理问题上应有所差异。对于不同层次、不同身份的农村劳动力养老保险,应该实行分层分类解决的办法。根据农村人口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将离土不离乡和离乡又离土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将不离乡不离土的农民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同时,在制度设计时,既要考虑农村养老保险本身的特殊性,也要为将来建设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体系打下基础。

3.2 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法可依。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需要依靠法律制度来支撑。通过立法的形势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只有1991年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其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我们要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框架,尽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依靠法制的力量,有力、持久、稳定地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和完善。

3.3 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和投资渠道。

充足的基金是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养老的费用除个人负担外,国家和地方财政都应该给予一定的支持。第一,加强国家财力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持。明确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增加财政补贴,完善财政拨款机制。第二,国家陆续取消的农业税的一部分可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使之转化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部分来源[8]。第三,提高城市化进程中的征地补偿费用,将土地征用费用用于建立并充实个人养老账户,使他们老有所养。同时,还可以通过发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国债,征收特种税(如遗产税、特殊消费品税等)等多种渠道来筹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

同时,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健全,在稳妥的前提下,我们可适当放宽农村养老基金的投资渠道。可以采取信托投资的方式,来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降低风险的同时,保证投资的回报率,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3.4 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与服务体系。

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不清晰等诸多问题。虽然国务院的机构改革把社会保障工作纳入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但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仍由当地民政部门独立管理,其不但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能力,而且集征缴、管理和使用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地方民政部门或政府贪污挪用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我们应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业务经办、基金运营、社会监督和管理社会化五个方面的关系,做到既相互分立,又密切配合,同时也相互制约,形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制的良性循环[9]。同时,要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服务社会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的作用。

3.5 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协调与衔接。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工业化、农村人口非农化的加快,现阶段我国农村存在着大量在农村和城镇之间双向移动的农民工或外出打工者,这就需要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增加相互协调和相互衔接的机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协调与衔接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农村社会保障的误区与政策取向[J].理论与实践,2003,(9)

[2] 林珊珊.浅析建立健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8)

[3] 林闽钢.我国农村养老实现方式的探索,中国农村经济[J].2003(3)

[4] 刘向红.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探析[J].经济师,2005(7)

[5] 郑功成.社会保险学——理念制度实践和思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9)

[6] 俞仁龙.浙江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可行性分析[J].嘉兴学院学报,2005,(4)

[7] 史锦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若干思路[J].开放导报,2007,(6)

[8] 陈志国.发展中国家农村养老保险构架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模式选择[J].改革,2005(1)

[9] 成志刚、王晓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困境与创新路经[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7(12)

作者:林 琳 陶传平

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研究论文 篇2:

浅谈中国保险投资的发展

【摘 要】保险公司的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將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关键词】保险投资;保险渠道;保险环境

保险投资指保险公司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其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进行合理运用,使其达到增值目的的过程,是保险资金运用的较好方式,资本市场已成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场所。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由资本金和保费收入构成,其中可用于保险投资的基本上是资本金、准备金和承保盈余三部分。

1 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1.1 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1.2 保险投资限制过多

我国长期以来保险投资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但由于金融市场的工具短缺、期限不合理,而且多是利率产品,在利率变动较为频繁和通货膨胀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不但资产的收益率较差,利率风险很难分散,连安全性也得不到保证,投资收益降低,形成较大的利差损。保险投资限制过多使保险费率居高不下,不仅增加被保险人的负担,而且容易导致保险人的费率恶性竞争。

1.3 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同业拆借和保监会同意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比例过大,证券投资基金的比重过小的投资结构, 投资结构不合理,也不利于保险资金分散投资风险和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而且使其加剧寿险公司的利率风险。虽然保险基金能进入国债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但受到交易品种、交易额、交易环节及市场本身发展程度的制约,难以进行现券交易,缺乏流动性,也制约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

1.4 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

2 保险经纪业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2.1 完善保险投资环境

一个良好的保险投资环境,应是投资工具多样化,交易规则则规范化,交易方式灵活化,投资监管有效化,从而使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有效和畅通。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哪国的保险投资好,则该国的保险业就发达,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就高,保险经营的稳定性也就高;反之,该国的保险业就会停滞。

2.2 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建立投资机制首先要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祛律规章之上,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再次要加强保险投资监管法规和制度的建设,尽快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保险投资的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法规,对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实行结构管理和比例管理。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

2.3 推进保险投资方式的多元化,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方向的限制

1.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2.允许保险公司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从事一级市场基金的发售和二级市场基金的买卖,逐步改善保险资产的投资结构,提高证券投资的比例,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3.由保险公司单独或与其它金融机构合作的形式共同发起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使保险资金以投资基金的形式直接进入证券市场。4.保险公司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成立专门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对保险基金的运用进行专业化管理。5.全面放开保险投资方式的限制。

2.4 拓宽保险投资的渠道

保险投资渠道的进一步开放能够促进各保险公司投资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一是在债券投资方面,可考虑批准保险公司投资于可转换债券,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范围;二是适当放开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渠道,允许将资产中的一定比例,投资于发达市场的固定收益证券,通过参与国际资本市场运作,提高资金收益,分散投资风险;三是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目前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票市场,实际成本很高,而且无法掌握主动权。因此,随着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才储备的不断加强,应尽快研究解决保险资金适时适度直接人市的问题。

2.5 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

要确保保险投资的决策的参考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回报率,这取决于保险公司员工的素质。首先要从管理入手,建设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我们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适当考虑吸纳管理团队部分参股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可以更好地吸收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同时,还可以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律,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 《中国保险》2002年第1至12期、2003年第1至11期。

[2] 《保险研究》2003年第1至12期、

[3] 《国际金融报》(2000年03月08日第5版 )

[4] 朱捷. 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未来 .《人民论坛》 (2000年第六期)

作者:宋 婧

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研究论文 篇3:

构建重庆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研究

摘要:技术创新是重庆摩托车产业延长生命周期、提升整体竞争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成功关键因素。本文结合金融系统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以重庆摩托车产业为研究对象,对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体系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技术创新 金融支持体系 重庆摩托车产业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增长要由资金和资源拉动型逐步转向创新、知识和技术拉动型,就必须处理好金融支持与技术创新的关系。金融已成为影响技术创新的内在因素,成为一个重要的“组织者”。同样地,在重庆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建立功能完备、高效的金融支持系统是一个关键环节。

1 金融系统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

金融系统安排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金融系统的筹融资、增值性、价格发现、降低交易成本、信息揭示和传递、资源配置功能等方面。

1.1筹融资功能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筹融资牵涉大量筹资企业与拥有剩余资源的大量经济主体,如果在这两者之间签订并切实履行双边合约,需付出巨额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直接阻碍筹融资。以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为代表的金融安排则可以最大限度地扩大筹融资规模,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满足技术创新对大量资金的要求。因此,利用金融安排可以有效地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融通外部资金,弥补内源性融资的局限,优化资源配置,有利地促进技术创新。

1.2增值性功能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在技术创新活动中,金融系统的增值性功能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促使资源从无效配置或低效率配置状态转变为高效率状态。通过将风险投资基金、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引入技术创新过程,不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并且还可以引入技术创新主体自身没有能力引入的资源;二是具有强大风险管理能力和丰富风险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的介入,有利于提高技术创新这种高风险、高收益项目开发的成功率。三是金融系统本身所具有的项目选择能力、营利模式设计能力、供给能力,将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价值创造能力,从而提高经济社会中技术创新机会的实现概率。

1.3价格发现功能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技术市场中的技术价格不是规定或创造出来的,真实的技术价格是在金融机构参与技术创新过程中通过竞价自然形成的,是技术创新的买卖双方的多次信息交流与博弈的结果。这种发现的技术价格通过金融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向外界相关各经济主体传递,从而使这一发现的技术价格成为一种现实价格。这样就为技术创新相关主体之间契约的达成奠定了重要基础,推动了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

1.4降低交易成本功能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由于金融系统的存在,技术创新筹资者只需接受金融中介而不是每一个投资者的监督。这一“代理监督”安排避免了重复监督,节约了监督成本,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同时,金融中介以证券组合的方式进行投资,可以更好地规避投资中的非系统风险,从而更好地保证了向资金所有者支付投资回报的承诺。

1.5信息揭示和传递功能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金融中介可以利用自身出色的专业评估技巧开展评估活动,为它的所有成员提供全面、准确、低廉的投资信息服务,避免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重复,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加快技术创新的发展。

1.6资源配置功能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金融具有分配社会资源的功能。金融系统的存在,使许多潜在的投资者能更有效地对技术创新所有权或债权进行分析和竞争,促使技术创新寻找到那些能够使其产生最高价值或效益的买者,从而使技术创新相关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化。

2 构建和完善重庆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的政策建议

重庆作为我国的“摩托车之都”,产量虽大,但技术创新能力较低。技术创新能力的低下归根结底还是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实践充分证明,一个产业的技术创新,直接有赖于发达健全的金融支持体系,没有金融的驱动,就没有新技术的持续开发与推广应用。因此,重庆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就有赖于建立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而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需要从政府、银行、市场等多个方面共同推进。

2.1发挥政府作用

2.1.1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制度,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的信用担保制度是发达国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效果较为明显的金融扶持制度,是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在信用担保制度的构建中扮演重要角色,以循序渐进地完善信用担保机制。首先,政府要大力支持建立良好的信用担保机构,以解决摩托车技术创新初期企业的融资压力,从而降低政府出资的压力并能够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资金;其次,帮助企业与信用担保机构建立起长期关系,加强沟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职能,减少银行的信用评估成本和风险:再次,建立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政府财政出资专门设立企业贷款的担保基金,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此外,有关部门要搭建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为摩托车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记录,提高企业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增强对自身的风险约束;成立独立的企业信用咨询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多视角的信用信息资源,保证信用状况更加透明,降低信息成本和风险测定成本。最后,政府应特别要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企业的惩处力度,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

2.1.2制定有效的金融支持政策有效的政策支持是构建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必要条件。对技术创新企业的制度设计即使比较完善,也可能会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这更需要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实施弥补市场失灵的相关政策。在依靠正常金融渠道融资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成为重庆摩托车产业在技术创新中融通资金的鼓励者、具体运作的推动者和协调者。政府应该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摩托车企业的技术创新,通过窗口指导、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充分调动社会闲置资本参与到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中,以满足摩托车企业在技术创新的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比如,重庆市政府可通过财政拨款方式设立专项的摩托车产业发展基金。同时以政府资金加上政策的引导,支持重庆市摩托车整车和有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2.1.3大力发展重庆证券市场,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间接融资目前是重庆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筹资的主要渠道,但不能仅限于此。证券市场应成为这类企业融资的又一选择。培育针对技术创新的资本市场,加强证券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对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全过程支持作用,特别是建立完善创业板市场,大力推进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强化对摩托车技术创新企业的金融支持功能,是优化重庆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的重要任务。

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发挥创业板市场的融资功能,设立重庆的

第二板股票市场,为具有摩托车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同时加强对创业板市场的建设与监督,维持证券市场的安全性以降低风险。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包括:第一,降低入市标准,放宽对申请企业经营历史和盈利记录的要求条件。第二,建立严格的风险监控体系,为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融资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监管环境。利用金融市场的较严格的监管体系,对摩托车技术创新项目形成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率。第三,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的信息化和国际化建设,采用先进的交易手段,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和保证交易透明度,为摩托车企业技术创新融资提供便利条件。

2.2开发专门为摩托车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金融产品我国现有商业银行对企业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大企业或大项目上,而对于摩托车企业中大部分规模偏小的技术创新项目无太大兴趣。针对这种情况,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应考虑开发专门为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产品,通过开发金融机构内部小规模的金融体系,对摩托车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缺口进行弥补。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或者是依靠向金融机构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等,用于对需要扶持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发放免息和低息贷款。商业性银行应充分发挥自身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此外,中央银行可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科技贷款的标准、利率浮动范围和管理模式,切实增强金融机构发放科技贷款的积极性;应采取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对摩托车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试验、应用推广项目提供贷款。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不能够成为技术创新企业融资的主体,政策性金融的规模及经营范围要适度,更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2.3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

2.3.1充分利用保险机构的保险功能,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要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风险投资中的防险止损功能。在摩托车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风险的分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问题。如果保险机构能够推出适合的保险产品,无疑会提高资金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进而激发整个摩托车产业链上各企业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热情,为整个摩托车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奠定基础。当然,在保险体系的设计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为技术创新企业提供信用支持和资金帮助,也要考虑保险额度的适当,以防止技术创新企业的道德风险。此外,国家应鼓励发展以项目评估、财务与法律咨询为主要内容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为风险投资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降低和回避投资风险,激发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2.3.2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拓宽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的直接融资渠道从国外经验来看,许多小企业都是通过创业投资市场获得资金,最后发展成长为大企业的。通过风险投资形式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支持关键是要规避所谓的“上帝变野狗”现象。这就要求培育有利于产业技术创新活动发展的资本市场,确保风险投资基金的适时退出,加大对成长型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直接金融支持。

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发挥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启动和保障作用;制定创业投资企业配套制度,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保障体系;鼓励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自主创新风险投资企业,推动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拓宽创业投资的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有利于创业资本流动的退出机制,可以设置一套回购机制,使政府以其投资预算承诺其他投资者定期或定价回购;另外,还可以从政策上给予创业投资优惠和扶持并积极改善创业投资的外部环境,创造一个有利于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投资生产和发育的良好环境。

3 结束语

尽管本文就建立健全重庆摩托车产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但金融支持体系作为一个系统,在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与融合、系统资源的整体规划与合理配置方面还有待做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杨栩.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系统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124—126.

[2]胡宇辰.产业集群支持体系[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98—100.

[3]赵薇薇.赵国杰.我国企业和政府对产业集群发展作用之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6(4):140—142.

[4]毕克斯.王晓红.孙金花WTO框架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研究[M].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311—315

[5]郑艳.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管理现代化2001(5):53—55.

[6]杨小苹为中小企业发展构建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J].上海金融2002(2):18

作者:刘军跃 白 静 杨晓蕊 余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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