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论文

2022-03-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保险投资论文(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本文从中国的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现状出发,通过对最主要的保费收入,投资资金用于各项投资比例,投资资金所占保费比例,投资收益率等主要数据的对比,提出一系列中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并在最后给予几条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方案。

第一篇:保险投资论文

保险投资功能及我国保险产品创新发展

摘 要:本文对保险的投资功能展开探讨,对相关概念的进行定性研究,总结出我国保险产品创新发展的阻碍因素。本文对我国保险体系具有一定的完善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关键词:我国;保险投资;投资功能;产品创新;因素分析

一、保险的投资功能

保险除具有储蓄功能外,还具有保障功能。保险的保值增值包括两种收益方式,即纯承保保费收益和间接投资收益。纯承保保费是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的保费而缴纳给保险公司的那部分资金。从国际经验来看,由于利率风险或购买力风险的利损差等系统性风险的出现,而且由于保险的承诺特点,当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以保单为纽带建立起承诺关系,此时的保单是以当前签订时的通膨率为依据的,很大程度上会和未来的通膨率有所不同,这种通胀率的时间差异,使得纯承保保费会遭受货币贬值的威胁,即资产贬值风险。与之相对的保费和准备金也存在着资产清算风险,具体表现为:如果股市大熊市时,会出现保险公司大量出售股票,但是部分股票可能无法完成转让交易的尴尬局面。因而此收益的获得一般很少,并且大多数情况为负。所以,保险公司最主要的资本收益方式是间接投资收益。

保险的间接投资方式可概括为银行的储蓄性投资和投资于公司证劵、政府债券、房地产、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保单贷款和其他形式的、以保值增值为主的间接性投资。从银行的储蓄性投资角度来看,它具有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储蓄功能,而储蓄并不属于投资的范畴,它更为侧重货币的保值功用。当储蓄兑现时,储蓄者所得到的资金只有本金和利息之和。可见,储蓄的投资收益在利息的增值情况,如果利息的增值为正,并且足以抵消由于通货膨胀等市场因素所导致的货币贬值的程度,则我们可以说投资于银行的储蓄性投资为正投资,否则为负投资。

二、我国保险产品创新发展

我国自1980年恢复人保的保险业务和1981年恢复国债以来,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具体阻碍因素如下:其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育不成熟阻碍了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我国保险市场的发育不成熟体现在“资金规律较小,投机性过强”。只有在保险市场的发育成熟和体系健全的前提上,才能够谈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挖掘和培养。1980年以前,我国保险业的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断层导致了推销、营销等保险的专业人才的培养也出现了断层。“虽国家有意,但后劲不足”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使我国错过了保险的绝好发展时机。其二,产品的开发规律限制了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研究者认为,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取决于对其派生产品的开发。任何产品都是在发展成熟的条件下,才有时间和余力进行派生产品的开发,以充分挖掘保险产品的潜在市场价值,并以货币化的手段转化为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显然,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育不够成熟,保险产品的开发体系还不够完善,开发力度还不够,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我国特有的保险产品规律的形成,或者说,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保险产品规律的发展还不够明显。因此,由于产品开发的规律限制了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其三,我国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不完善导致金融浅化,并阻碍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金融保险机构对保险基金的再投资存在信用责任关系,保险的任务就是在更高经济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找到同等利率时最低风险的最优资本产品组合。我们要充分尊重这种保险准备金的信用责任,并适当建立和发展能提高我国相应风险管理水平的政策性措施,以促进我国金融资本市场的协调有序发展。

三、结束语

目前我国保险业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我国保险业应该处于安全需求的较低级层次。保险的主要功能包括储蓄功能和保障功能,储蓄功能是以银行储蓄的手段实现,保障功能的实质是保险的保费和准备金保值增值的过程。研究者提出了保险的纯承保保费收益和间接投资收益方式,即纯承保保费是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的保费而缴纳给保险公司的那部分资金,保险的间接投资方式可概括为银行的储蓄性投资和投资于公司证劵、政府债券、房地产、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保单贷款和其他形式的、以保值增值为主的间接性投资。研究者在提出这些概念的基础上,又详细阐述了我国保险产品的创新发展的阻碍因素。综上所述,相比发达国家的保险业,我国保险业仍存在很大的不足,要实现我国保险产品的创新发展必须克服我国保险市场的发育不成熟、产品的开发规律限制和我国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不完善导致金融浅化这些阻碍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行业差距,建立和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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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俊生,郭金龙. 试论保险产品交易模式的创新方向[J]. 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07:1-5.

作者:周旭

第二篇:保险投资与我国保险业制度创新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国际金融创新成了国际金融活动的主流。金融机构为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充分利用金融创新理论,更新经营管理理念,重新配置其资源,并改进资源配置方式。国际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创新中发展的。如网上保险、银行保险、保险风险证券化等,都是保险创新的成果。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认为,“创新是推动保险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保险创新是保险业在经营活动中依据客观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所进行的观念、技术或产品等方面的创造性变革,主要包括观念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组织创新等方面。

我国保险制度创新是指顺应现代保险金融化的发展潮流,改变传统保险经营理念,突破保险经营仅局限保险承保范畴的制度安排,实现保险保障与保险投资并举,构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保险业与金融市场协同发展的新的制度安排。高效的保险投资是保险制度创新的动因,也是保险制度创新的结果。

一、保险制度创新的背景与内涵

目前,国际保险业保险制度创新,是在国际经济、金融出现金融保险服务一体化趋势背景下的一场保险制度的变革。

金融和保险服务的一体化是指各自的产品及服务被相互采用,从而形成业务交叉与融合。近来年,一站式金融服务成为金融业的一种发展趋势。对客户来讲,通过一个金融服务机构获得所需的各种金融产品与服务,这的确是非常便捷。金融与保险一体化客观上是因为市场竞争激烈、金融管制放松、客户寻求成本更为低、更便捷的金融服务等多种原因。1999年,美国颁布《金融服务业现代法案》,使得在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上,银行、保险与证券的分业经营模式被打破。具有代表性的花旗与旅行者的合并案,已成为银行与保险公司间最大的并购。随着国际性金融、保险集团在不同市场发展以及金融管制的放松趋势下,金融与保险业也呈现全球化的趋势。全球化的趋势推动了保险业在保险制度、产品及服务上的完善与创新。

保险制度包括保险业运作的基本原则,如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损害赔偿原则、近因原则等;险种设计、保险合同的制定、产品定价、展业、承保、理赔、投资、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的共同做法。20世纪后期,国际保险业在经济、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中,进行了保险制度的重大变革,完成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整合,保险金融化、证券化成为基本发展趋势。目前,国际保险业在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高度融合的新的平台上运作,实现了保险经营的一次“质”的飞跃。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保险业在运作中存在很多缺陷,有很多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作法。特别是在保险投资问题上,与现代国际保险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我国保险经营长期“一条腿”走路的制度安排,制约了我国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影响了我国保险业健康、持续发展。未来的国际竞争要求我们遵循同一个游戏规则。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只有及早地融入世界,熟悉国际游戏规则,才能在日益严酷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进行制度创新,构建全新的保险经营平台,实现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二、保险制度创新的环境

国外成熟和发达的市场经济的经验表明,保险制度创新是建立在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基础上的。因此,进行保险制度安排的重大变革,需要逐步完善我国保险制度创新所需要的企业基础和市场环境。根据我国的现状,首先,建立现代化的保险企业制度。要解决好保险企业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及其经营状况的基本评价指标、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竞争原则、税收政策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其次,完善保险经营的市场环境,尤其是保险投资环境。重点是完善保险投资所必须的政策法规环境和资本市场环境。完善的资本市场环境,是实现我国保险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险创新的平台。

首先,要改革和完善政策法规环境。目前,我国《保险法》对保险投资的规定十分严格。从表面上来看,这些规定似乎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问题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体制模式和发展模式都处于转型期、经济增长率和经济变量波动率相对都很高的国家中,这样一种规定有可能将保险公司置于巨大的负债风险之中。然而,如果只是简单地改变或放松保险投资的监管规定,在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很不成熟、投资性很强,保险公司投资人才匮乏的情况上,又有可能使保险公司面临重大的资产风险。因此,只有积极稳妥进行政策法规的改革。

其次,逐步完善资本市场。要解决保险业投资的两难问题,满足保险业的强投资需求,必须将保险投资问题提到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具体来说,应当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同时强化保险公司适应能力,实现保险投资的多元化。第一,政府调整对资本市场的政策。从总体上看,要重点发展包括寿险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第二,逐步扩大寿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业务范围,放开投资业务和允许其直接经营证券业。对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应区别对待,逐步有计划地放宽寿险公司的投资业务范围。第三,逐步放宽投资政策,允许国内保险公司选择海外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这不仅有利于加强内资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而且可以进一步扩大其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程度。

目前,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受到严格的分工范围的限制,保险企业的经营模式单一,缺乏创新的基础。鉴于此,对于国际上出现的金融业务一体化的趋势,我们要谨慎地对待,既不可视而不见,又不可盲目追随,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一体化,为保险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我国保险制度创新的基础

实现保险业与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是我国现阶段保险制度创新的基本目标。保险投资是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衔接的纽带,是我国保险制度创新的基础。

国际保险业发展的趋势表明,现代保险越来越离不开保险投资,保险投资是保险业的重要利润来源,是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正是由于保险投资这条纽带,保险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缔结了不解之缘。

首先,保险公司是金融市场上一个正在不断成长的重要参与者。它们承保各种不同的企业和家庭风险,从而推动其参与经济与金融活动。在盈利性的驱动下,它们也已成为全球广阔金融市场上日趋重要的投资者和金融媒介。它们给资本市场带来了创新的保险方式,为金融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并在新金融工具的开发进程中搭起了银行与保险产品间的桥梁。保险与再保险公司拓宽了金融工具的范畴,提高了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性,并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和规避风险创造了新的机会。与此同时,它们还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及其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保险业参与资本市场有着深厚的经济背景。回顾上个世纪的90年代,我们可以看到,费率疲软与低债券收益的环境刺激着创新,从而促使保险与资本市场之间出现了某种对接。保险公司在这一时期致力于将其庞大的投资组合与融资渠道进行多元化。例如,在信贷衍生市场上他们正成为日益重要的参与者,帮助银行对其信贷风险暴露头寸进行套期与多元配置。在融资方面,美国人寿保险公司已经发行了融资安排(FAs)与担保投资契约(GICs),这一发行量很快上升到大约400~500亿美金的规模(J.P Morgan,2001)。对市场参与者的调查表明,这些基金一般都投向与FA/GIC有相近到期期限的高收益证券,以便得到正向的收益。但在2001年,信贷与股权市场的恶化及与“9·11”相伴而来的大量索赔严重影响了保险人的利润,并引发了一些能力较弱、较低等级的机构倒闭。由此,在保险需求增加过程中,对新活动中风险的日益重视,对保险费率的稳定这些考虑导致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重新评估他们的资本市场活动。

其次,金融市场为保险业摆脱困境提供了必要的市场环境,为保险资金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有效运作提供了空间,为保险业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共发展,最终达到利益共享创造了条件。保险业介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一方面表现为保险资金介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保险资金介入货币市场,即保险资金存入银行可以商谈利率,允许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使保险资金进入消费信贷领域和房地产按揭业务,允许保险资金投向有长期稳定回报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允许保险资金涉足风险投资领域等;保险资金介入资本市场,即允许保险公司单独或者与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组建独立的保险基金进入股市,或者支持保险资金从目前间接进入股市转为直接进入股市。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有三大拉动作用。一是保险产品更趋向投资型;二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发生变化;三是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由互助型向股份制转变。

我国保险业、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其困境迫使它们进行整合。保险投资同样是我国保险业与资本市场整合的重要纽带。

四、我国保险制度创新目标

随着国际金融保险服务一体化的推进,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的日益融合,成为当今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它为我国保险业摆脱困境提供了必要的宏观环境,同时也为资本市场的完善提供了契机。资产收益率低、“利差损”问题使中国保险业将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困境;市场结构不完善、功能存在缺陷使资本市场发展陷入泥潭。为摆脱这一困境,需营造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整合的基础环境,制定符合国情的制度安排,使中国保险市场深度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与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以达到利益共享,并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最终摆脱各自的困境。

首先,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也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保险业的竞争使得保险经营利润空间日趋窄小,保险投资利润成为维持保险生存发展的基础。根据新修改的《保险法》,保险资金主要运用于资本市场中。现阶段中国的资本市场还不规范,不完善,但是资本市场只有在发展中才能得到规范和完善。中国保险业不能坐等资本市场规范和完善以后再发展,必须与资本市场同步发展、规范和完善。保险业急需的资金运用人才只有在发展中才能不断吸收引进和培养提高。

其次,保险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中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中国资本市场的完善、规范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理性的机构投资者,需要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保险业就是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主要的资金来源。同时,中国金融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并不影响保险业在资本市场上发挥作用。随着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其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和地位会越来越大。

吴小平指出,保险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已经不是需要研究的理论问题,而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实际上,中国保监会正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和调研,正在探寻新的制度安排,积极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的进程。

五、推动保险制度创新的举措

实现保险可持续发展,需要高效的资金营运,高效的保险投资必须在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系上,进行专业化资金营运管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经营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构建全新的保险经营平台,探索并建立高效的保险投资运作管理体系,是当前重大的保险制度创新。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在2003年保险发展论坛上指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并不一定等于资金投资收益的提高。积极探索合适的保险投资的组织管理体系,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是保险业进一步进入资本市场,提高投资收益率,防范风险的内部条件。吴小平进一步解释道,由于保险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所管理的都是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资金,而不像一般资产管理公司那样吸收社会各界的自由资金,所以这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被认定为保险相关企业,保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并不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可以认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现阶段我国保险投资的组织管理体系的新的制度安排。

当然,在现有体制下,要充分释放我国保险业所蕴涵的巨大创新能量,还应该注重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1)创新与WTO规则;(2)创新与市场关系;(3)创新与运作条件关系;(4)创新与监管关系。因为保险创新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创新扩大市场来获取更多的新资源,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得到保险市场的认同,因此,善于研究分析市场需求是保险创新的关键。其次,保险创新究竟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具备相应的运行条件和制度条件。缺乏一定的客观条件或者监管制度的保证,都难以充分发挥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特别是,保险创新一般在提高保险效率的同时也带来风险,加大了监管难度。而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的保险创新与原有监管体制有着更为直接的冲突。因此,尽快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体系,既是控制保险创新风险的需要,也是推动保险创新发展的需要。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梅雪松

第三篇:浅析我国保险投资渠道

[摘 要] 本文从中国的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现状出发,通过对最主要的保费收入,投资资金用于各项投资比例,投资资金所占保费比例,投资收益率等主要数据的对比,提出一系列中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并在最后给予几条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方案。

[关键词] 保险投资 数据对比 建议与方案

一、问题提出

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在扣除责任准备金以外的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于法律允许的渠道进行盈利的模式。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保险投资,作为保险公司运作模式的重要一环,已经变成了现代保险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由于我国金融体制的不完善,投资渠道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以及探讨的问题。其中我国的保险投资是否处于一个较为合理的投资比例,是个很重要的且急需确定的问题。

二、我国保险投资现状

1.在保费增长基础下保险投资金额的发展

保险投资资金,与其息息相关的是保险保费的收入。以近年数据为例。2007年中国保险业全行业总计实现保费收入7035.8亿元,同比增长25%。2008年,在面对两场特大自然灾害和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我国保险在逆境中前进。2008年截至11月底,全国实现保费收入9150.5亿元,同比增长42%。2009年,全年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2010年1-4月这都为可用的保险投资资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总体而言,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保险投资资金的规模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而稳步前进的。例如,2007年全年投资资金达到202056853.8万元。2008年为224652161.1万元。2009年,达到268974323.95万元。2010年1-4月,保险投资资金已经达到282421856.74万元,比2009年的1-4月的220258335.04万元同比增长28.223%。

2.保险法修改带来的改变

(1)原保险法

1995年我国颁布的保险法规定保险投资资金要用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证券投资组合,国债回购等项目。比较同期的国外相关保险投资渠道,相对而言有些过于单一。过去保险公司大量投放于国债,容易积累较大的利率风险。且央行调整利率,影响了投资收益。银行存款方面的投资比率虽然呈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不过在总量上依旧不容忽视,仍作为保险公司的重要投资手段之一。

(2)新保险法

2009年,新保险法得到人大通过。其中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形式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显而易见,新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并且,对保险监管进行了适时调整。

投资不动产,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对于原来的投资渠道而言。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所以不动产是将来几十年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投资项目。保险公司可以藉此扩大投资盈利渠道,优化保险投资结构。

另外,保险法还规定了诸如股权投资、抵押贷款、保单放贷等业务更有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的投资渠道。

三、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所存在问题

1.保险投资渠道仍旧偏于单一,投资比例不合适

新保险法的通过为保险业的资金投资方向增加了多元化的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投资渠道的丰富性上,仍旧有所欠缺。受到政策的限制,这种投资渠道的贫乏短期内尚无法得到根本的扭转。几种常规的投资方式仍旧是各保险公司投资比例份额巨大的主要方式。主观上,为了控制风险,各保险公司也会倾向于比较成熟的投资体系或渠道,特别是实力不是太强,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有充分的资金来源进行投资,并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的实现收益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主要目标。尽管近几年投资于基金、金融债券的比重在逐年上升,但整体还是以银行存款为主,占可用资金总额的将近1/3,而银行存款对资金并非一个有效的运用渠道。大量投放于国债,也是保险公司的主要选择之一。但过分依赖国债的投资则容易导致积累巨大的利率风险,一旦利率不稳或经常性变动,则后果十分严重。以2009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的保投资渠道为例,债券投资和银行存款分别占到了总投资的50.2%和31%。而股票含股权投资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仅仅占到了9.8%和6.8%。其他投资占到了2.2%

由此以看出,我国保险投资项目确实过多的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债券两个项目上,比例往往在80%以上。这种投资组合抗风险能力较弱。

按照现在市场的状态来看,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情,需达到的比例为银行存款10%-15%,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30-35%,证券投资基金25%-30%,股票及权益投资20%-25%。这个比例相对较为理想。但我国目前离这一比例相对而言还有着一定的差距。我国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之外的领域投资比较低,而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的总量过高。

2.投资收益率的偏低

虽然近二十年我国保险公司保险资产,保费收入,以及保险投资资金的规模与日俱增,

但是同时投资收益率呈现一直偏低的状态应值得引起注意。2001年为4.3%,2002年为3.14%,2003年为2.68%,2004年为2.86%,2005年为3.6%。2006年为4.86%,2007年为12.17%(由于保险资金80%来源于投资,此年大规模上涨),2008年大规模缩减,仅有1.91% 。2009年的收益率又回升至6.41% 。

国外统计数据显示,只有当收益率大于7%的时候,保险投资才能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轨道。上述可知,除了07年以外,其余年份均低于此数据。

投资收益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了投资的效益,决定了投资的质量,所以其是衡量一个投资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解决我国保险行业的整体收益率偏低问题,实乃刻不容缓。

3.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性较高,安全性较低

抗风险能力弱主要是由投资组合的构成引起的。由于过分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一旦利率发生较大浮动,就会造成资产收益以及自身价值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如2007—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的保险投资收益率就发生了较大的波动。抗风险能力显然不足,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得不到十分可靠的保证。

其次,金融衍生品开发及运用的缺乏,为投资带来了更多的风险性,也限制了保险资金在其他渠道的运营。众所周知,衍生品为资产等提供了为数不少的手段规避风险,如套期保值,期权期货的运用。然而目前国内的衍生品发展与国外相比,还是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目前国内衍生品的运用仅仅包括最简单的债券远期、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外汇远期、人民币外汇掉期等业务,缺乏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权、外汇期权、信用违约互换等场外衍生产品以及期货、期权等场内衍生产品。金融衍生品的不普及和不足造成了在规避风险时,保险投资缺失了一个重要的手段。

四、有效的应对对策与措施

结合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经济发展以及保险业发展的水平,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与解决方法。

1.丰富投资渠道

要积极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丰富债券结构,进一步完善债券、股票和基金投资政策,逐步开展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

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还有保险资金青睐的企业债和公司债,以及无担保企业债。

不动产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比较符合保险资金追求长期、价值稳健投资的特点。放开该渠道能够发挥保险的资本融通功能,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优化保险业自身的产业结构有着相当大的帮助。

贷款也是手段之一。因为寿险的周期长,保险公司因此会拥有较多的可投资资金。中小企业由于信用问题,往往无法从银行获得足够的贷款。所以,在保证安全性和收益率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提供贷款,也是一种拓宽投资渠道的方法,能有效提高收益率,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成长。

2.合理运用衍生品工具,规避风险

投资外国债券时,则使用货币远期合同套期保值,在最大的范围内减小损失的可能。衍生品的使用,可以相应的规避一些风险,使保险投资在安全性上得到更多的保证。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为保险产品创新提供了新的载体。保险衍生产品作为传统保险的补充,在很多地方都得到了应用,倍受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视。近年来保险市场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发展迅速,保险风险证券化,依托于证券,创新产品层出不穷,成为保险业新的风险管理工具。据统计,2006年全球发行巨灾债券超过25亿美元,目前全球未到期的巨灾债券总额已经超过120亿美元。

3.管理机构加强监管,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强调盈利性

我国保险业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初期,监管仍旧比较薄弱,所以监管部门不得不着重强调安全性原则,严把投资渠道,以保证保险经营的安全、稳健。但是,随着保险业务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有些条件已经不再适用。且随着保险业内激烈的竞争,保险业投资方式及结构的弊端日益显现。因此,保险监管机构要重新权衡利弊,根据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发展状态,一步步放宽投资渠道,提高收益性高的投资方式的比例及对盈利性的要求。保监会应做好这方面的调研,确定出可行的方案及措施。

投资收益率不高或者不稳定,主要问题还是来源于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不足。导致投资过于集中,没有达到分散的效果。如2008年为金融危机开始蔓延,我国固定的投资方式受到波及,未能有效的降低其影响。2009年上半年,保监会实行了控制风险的措施,使得资金运用收益率有所提高。

五、总结

我国保险业总体来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经历了一个快速的成长期。各方面的数据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保险投资作为保险业的中流砥柱,同时也取得了较大的飞跃。不论从投资数量上还是投资质量上。然而,从当前的情况分析中得到,这里依然或多或少的存在些许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险业的发展,是我国保险业下一阶段发展所必须面对以及亟待解决的。我国保险业依然有着较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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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郑庆寰 杨绪彪 王惠:借鉴国外经验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J]. 商业研究,2004

[7]秦振球 俞自由:保险公司投资比例问题研究[J].财经研究,2003

[8]孙璐:我国保险资金最优投资比例问题研究[D] 浙江大学,2009

[9]王明明:保险投资路更宽.中国金融家[J].2009年第11期

[10]郑庆寰 杨绪彪 王惠:借鉴国外经验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J].商业研究,2005

作者:赵郑然

第四篇:保险外汇投资探路

去年公布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吹响了百亿美元进军海外资本市场的隆隆号角

从某种意义上看,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产投资海外债券市场等同于隐性的QDII

以保险外汇资金为起点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是培养保险机构资产全球配置能力的现实选择

最近,保监会出台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据了解,目前中国保险外汇资金规模有100多亿美元,三家海外上市的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集资约60亿美元。平安是首家获准进行海外投资的保险公司。2005年1月10日,中国平安首获境外投资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给予其17.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 按照去年的年报显示,中国人寿可投资境外的保险外汇投资额度最高可达24.2 亿美元(约188.7亿港元),占全部保险外汇投资资产的四分之一,为单个公司最大投资规模。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中心周莉珠研究员认为,《实施细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的操作规范,与去年8月出台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相配套,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这对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者规范发展、领先一步培养资产全球配置能力创造了极为难得的契机。而从发展的眼光看,以保险外汇资金为起点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是培养保险机构资产全球配置能力的现实选择。国际经验表明,资产全球配置能力是保险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新兴国家在融入国际资本市场的进程中,保险公司的资产结构都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例如,日本保险公司的国外证券比例从1978年起步时的2%上升到1997年的10%,其中1989年最高时曾达到16%。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行业境外投资的起航意义还在于为中国其他境外资金投资进行探索。

闸门开启

目前,快速膨胀的保险外汇资金在海外市场投资的主要方式是外币存款。国家外管局今年对境内50家保险经营机构外汇资金状况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截至去年底,在这50家机构全部外汇资金中,活期存款余额占29.8%,定期存款占70.1%,而只有个别机构仍持有早期购买的境外外币债券。但由于外币的银行利率极低,仅以存款方式投资必然招致损失。

最近几年,随着保险行业的急速扩张,保险公司的本、外币资产大幅度增加。

根据保监会的统计,用于各类投资的保险资金总额为4524.89亿元,同比增长36.39%。其中国债投资1692.76亿元,增长30.44%;用于银行存款的保险资金总额为4999.11亿元,同比激增53.17%。保险行业资产总额达10359.04亿元,同比增长36.55%。

而根据外管局统计,中国保险业现有外汇资金在2004年年初就已接近80亿美元。加上去年6月24日平安保险集团上市筹集的近20亿美元资金,保险业外汇资金规模约100亿美元。“从全球来看,我们最大的客户群是保险公司。中国的保险市场正在快速成长,他们在国际上融资及投资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和其他企业而言,如何实现外汇资产增值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瑞银集团(UBS)债券及利率衍生产品事业中国地区主管金纪湘说:“投资债券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金纪湘说:“这是一个充满潜力的行业。外汇资金部分看起来比人民币保险资金少很多,但增长很快,其中一个原因是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中国保险公司筹划海外上市。”

据了解,除了保险公司上市筹集的外汇资金以外,我国保险业的外汇资金还包括此前境外股东参股的资金,以及财产险公司外汇业务的保费收入。

保险业能不能持续发展取决于能否取得持续的资本支持。 从2003年开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和平安保险三家公司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已经达到了60亿美元。

已经IPO的保险公司进一步融资也将壮大外汇资金规模。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海外股市再融资完全市场化,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再融资的便利,即可以通过上市公司进行多次融资。例如中保国际2003年在全球成功发行10年期债券1.75亿美元,用于解决其在内地公司太平人寿扩张的资本需要。

来自于寿险保险公司外汇业务部分带来的保费收入将是另一个外汇资金来源。2002年外管局联合保监会出台《保险公司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放开境内居民投保外汇保险业务,目前中保康联保险公司已经开始销售针对出国留学生的外汇保险。另据了解,平安人寿也开展了这项业务。

而这些外汇资金的相当一部分仍然滞留在海外市场。原中国人寿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宪章透露,去年年初考虑到有关部门正准备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制定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到海外投资的相关政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所有这些资金一直留在海外。“到目前为止,扣除上市前后的一些费用支出,我们大约还有250亿港元的外汇在外面。”王宪章说。

泰康人寿总裁刘经纶表示,虽然目前该公司来自于外资股东的外汇资金数额不大,外汇资金运用压力也很小,但他们更关注今后展开外汇业务之后外汇资金的投资渠道。

如何为这些资金寻找投资的出口已是刻不容缓。

实际上,国外保险公司保费的保值、增值主要是通过投资证券市场来实现的,主要选择债券及利率产品、股票等投资工具。通常来说,海外保险公司对债券及利率产品的投资占到总资产的65%~70%,对股票的投资占20%~30%。在操作上,寿险和财险、意外险公司有较大不同。寿险公司对流动性要求较低,更看重投资回报率。因此,对股票产品的投资较多;在选择债券及利率产品时,也更偏好收益率较好的公司债券和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寿险公司投资组合的平均信用等级现在为BBB级,以前为A级,发生这种改变的主要原因就是A级的证券很难满足寿险公司对股本回报的要求。财险、意外险公司对流动性的要求非常高。因此,其股票投资略少;在选择债券及利率产品时,更偏好久期在2~3年的国债、机构债和市政债券。国外保险公司都很注意对外国资产的投资,以分散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

以美国保险公司为例,在选择外国资产时,它们的首选是以美元计价的证券;如果投资了以外币计价的证券,它们普遍会使用衍生工具(如货币掉期)来控制汇率风险。但是,由于美国监管机构对衍生工具的使用规定非常严格,公司只能进行简单衍生产品的操作,很多收益率较高、可以更好地帮助公司分散风险的结构性产品不能被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美国保险公司的投资造成了局限性影响。此外,目前美国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影响了保险公司对房屋抵押贷款证券的投资;正在酝酿的新规定将更加细化,认为房屋抵押贷款与相同信用等级公司债券具有可比性,相信新规定实施后,由于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可以提供更高的收益率,保险公司将加大对房屋抵押贷款证券的投资,适当减少对公司债券的投资。

去年8月18日,在经过了近一年的酝酿之后,保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终于正式公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吹响了百亿美元进军海外资本市场的隆隆号角。

此前,国内保险外汇资金运用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国内外币投资工具少,保险外汇资金难以得到充分有效运用。目前,保险外汇资金除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他投资渠道。二是近年来由于境内外币存款利率不断下调,保险外汇资金运用收益率不断降低,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这一消息随即得到了海外投资者的热烈欢迎。8月19日,海外上市的三大保险巨头——中国人寿(2628.HK)、中国平安(2318.HK)与中国财险(2328.HK)的股价全线上扬,分别收高4.88%、1.94%和3.85%,中国人寿的成交量比近三个月平均水平提高了一倍,达到6087万股。

《办法》意味着大量存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保险外汇资金终于解禁,除同业拆借、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和银行存款外,将可以投资到境外的债券市场。对于已经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三家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更是利好消息。 而且,固定利率的投资产品通常在保险公司构建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外汇资金充沛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当然会选择固定利率更高的债券投资。但是各地的债券收益率状况又各不同,比如前不久发行的200亿元港币债券,年利率比同期国内债券低100~150个BP,吸引力自然会减少。这对保险公司分析各地风险状况、搭配债券期限结构和利率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

“保险资产投资海外,为境内保险公司走出国门投资海外迈出了重要一步。我们预期随着投资经验的积累,中央批准保险公司投资海外股票市场并实现真正的QDII是水到渠成之事。三大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也有望得到更大改善。”国泰君安(香港)保险业分析师戴祖祥说。

尽管到目前为止并未公布保险业外汇资产的投资收益率情况,但在现有投资渠道不畅的背景下,业界预测其年收益率可能仅略高于国内同期美元存款利率。投资海外,成为保监会盘活百亿美元保险外汇资产的一步棋。

“保险外汇境外投资的范围还留有余地。”保险权威人士明确表示,“投资范围放开是个逐步的过程。包括衍生工具,在进行长期投资时就显得很重要。现在刚开始,不要急于马上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适度放开投资范围,允许保险机构选择更多的投资工具。在符合投资比例和信用评级规定的范围内,允许投资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政府担保债券(如MBS)、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上市的股票、结构性存款等投资品种,为市场主体进行产品创新提供了空间,鼓励保险机构在拓展资产配置有效边界的同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

目前我国资本项目的管制还比较严格,保险资金大规模开展境外投资的条件尚不成熟。《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利于保险机构在现有的政策规范下,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积累投资管理经验,从而增强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周莉珠认为,保险机构要把握机遇,着力培养核心竞争力。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渠道的实质性放开,意味着保险机构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政策条件已经成熟,也具备了规范发展所必需的规则。保险机构要在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中尽快成长起来,还必须在内控制度、专业人才、技术系统等方面做积极主动的调整,并在创新投资管理模式和运作载体方面做进一步的探索,把握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培养资产全球配置的能力。

更为重要的是,此项政策是即将推出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的一部分,为其在海外进行资本运作“投石问路”。

外资觊觎

在这一过程当中,越来越多的中、外资金融中介机构都在密切关注着快速和国际接轨的中国保险业。以社保基金和商业保险公司为首的QDII试点将有望创造出更多的中国保险业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合作机会,这些机会在中、外资金融中介看来,又将是一顿享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大餐。

多位保险公司的投资人士认为,境外投资放开,债券类产品应该为首选的投资品种,例如外国国债和高评级企业债等,而股票等权益性产品,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同时放开的可能性较小。

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样的开放顺序也是可以接受的。

“无论是从公司的盈利性角度来说,还是资产的匹配来说,投资债券市场会显得尤为重要。”金纪湘强调。

金纪湘说,在资产负债管理以及开展债券业务方面,投行都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债券业务又包括海外发债和买卖债券。他认为,目前海外市场上评级较高的国债、企业债以及一些结构性产品,都可以作为保险外汇资金投资的对象。

在国外,债券品种十分丰富,这为保险公司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提供了便利。长久以来,债券投资一直受到国外保险公司的“垂青”。统计显示,债券投资已经在英国寿险公司的资产配置策略中占据越来越高的比例,其绝对数额非常大,美国寿险公司的情况也类似。

同时,据了解,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共有两万多种,交易规模也非常可观,外资银行大多开办了衍生产品业务,而中资金融机构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少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少数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市场空缺巨大。

金纪湘显然也注意到了国内债券衍生品市场的空白和投资人对衍生产品的陌生。

他认为,“与发展了十几年的股票市场相比,中国的债券市场一直没有什么大的发展。”但他坚信未来几年必将是中国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的时期,与此相适应的避险产品需求也将越来越大。

这正是以瑞银集团为代表的外资团队在中国市场的切入点之一,“在中国外汇存款只占很小的部分,真正大头是人民币存款。但我们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回避了和内地商业银行的直接竞争。与内地商业银行相比,我们有成熟的市场经验和技术力量,可以在高端业务上发挥优势。”金纪湘称。

他详细介绍了如何借用金融衍生品进行债券投资的具体过程:对债券的投资可以是现汇债券,也可以是衍生产品,这要根据投资人对回报和风险的承受能力来确定。“保险公司都会有一定的目标。比如资金如何投资,要多少年的期限,流动性需要多大,最后的收益是多少,等等。我们会根据他们的要求去做。”

金纪湘举例说,如果保险公司要做一个10年期的投资,瑞银会在原则框架下把这个投资运用金融衍生品“分割”成为几个条块,把风险对冲掉。当然,这需要对具体案例进行精心设计。

海外市场对于保险公司的吸引力显而易见,举例说,当前美国的10年期政府债券利率是5%,较中国的同类债券略高,即便是中国在境外发行的外币债券利率也比境内高。固定利率的投资产品通常在保险公司构建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外汇资金充沛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当然会选择固定利率更高的债券投资。

对投资收益依赖程度较高的保险业渴望通过海外资金运用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

对于外汇资产投资海外债券市场,保险公司的期望值很高。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期待着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政策尽快出台,并且希望投资比例最好能够达到可运作资金的10%~20%。

QDII能否捷足先登

从某种意义上看,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产投资海外债券市场等同于隐性的QDII。

QDII是境内机构投资者赴海外投资资格认定制度,也是在中国境内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境内投资者往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的出路之一。面对QDII,目前包括社保基金、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中介机构都在摩拳擦掌。

在去年6月28日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揭牌仪式上,几乎所有境内的证券、基金公司都到场,多家金融中介机构负责人向中国人寿表达在QDII方面合作的意向。

市场人士担心,保险资金先行出海,相当于给国内的资金开了一个合法的外流渠道,而在投资海内外资本市场巨大的收益差别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向这个渠道,从而迫使其一步一步扩大,最终推动QDII制度出台。

对此,保监会人士认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用的是自有外汇资金,不存在QDII的人民币兑换、公募资金、集合投资等特征,与QDII没有必然的关联。

不过,目前保险公司外汇资产的“初航”确实是作为QDII的“先锋”。此阶段的特点是带有“特许”性质的QDII,此时虽然部分资金“挡板”已经取消,但放开的口子不大。这一阶段两地资金的流动并不取决于两地股价的差异,而是由资金口子开多大来决定,总体来说,对A股市场具体定价影响不大。

但更重要的是, QDII 带来的是对未来 A 股和国际接轨的一种心理预期,虽然并不能简单地说“接轨”就意味着价格趋同,但它无疑将成为 A 股走势的长期压力。而当 QDII 进展到内地资金可以大量流出的时候,其时的市场格局变化才应该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因为那才是纯粹意义上的 QDII 。

“保险业的外汇资金也是内地企业资金的一部分,一旦这部分资金正式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则实际上标志着QDII的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表示。

当然,“对于一个有投资意愿的保险公司而言,它必须明确:第一,目的是什么。你需要什么样的回报,流动性对你有多重要、回报对你有多重要。第二,对市场的看法和期限。市场是向上走还是向下走?要关注市场的波动性,这对投资很多产品特别是衍生产品是非常重要的。第三,你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多大。”金纪湘警告道。

作者:袁 元

第五篇:保险投资组合策略研究

摘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迅速扩展,保值增值机率与风险同步并行,加强保险基金投资策略与风险管理研究意义重大。合理的保险基金投资策略是实现其保值增值的关键,保持保险负债与资产投资匹配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发达国家保险基金投资的成功经验证明,投资组合中运用指数化投资是保险基金投资的明智选择。

关键词: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投资组合;指数化投资

一、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与投资风险评析

由于保险经营对象的特殊性、经营资产的负债性、保险基金的返还性以及影响范围的社会性,都决定着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至关重要,这是保证保险偿付能力的基础。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有实际赔付率、投资收益率、营业费用率、业务增长率、赋税率和红利分配率,而其中投资收益率的影响程度日益显著。这是因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地位更为突出,投资型、万能型、分红型的保险品种作为金融创新产品符合民众需求增长很快,而这些产品比传统保险产品更注重投资收益。我国从2001年推出投资类产品,而今这些险种已占据主要地位,至2005年人身保险产品中传统型普通寿险继续呈下降趋势,而隐含投资收益的险种大幅增长,尤其是万能寿险。(见表一)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06年》数据整理,第36页

可见,现时代的投保群体不仅关注保险保障功能,而且还热切期望分享保险专业公司的投资收益,而现时我国保险投资收益并不理想。(见表二)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编制

从中可以看出,2001年-2006年的投资收益率在2.6%-5.8%区间波动。专家指出,3%的投资收益率是当前我国保险资金的保命线,通常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要达到7%才能够得到良性发展。

其实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实际效益一方面受制于投资环境,另一方面还受制于业务品种结构以及承保质量,尤其是寿险业务需长期投资,其面临的投资风险又自然与经营风险相连。这些风险可概括为:精算风险(实际死亡率、伤残率、费用率偏离预定比例,保单中自愿退保、不丧失现金价值、保单质押贷款选择权的行使,这些都会导致寿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不确定),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通胀风险、汇率风险,实施再筹资、再投资发生的市场价值变化,也会导致资产与负债不匹配),信用风险(投资对象信用问题),流动性风险(投资不能及时变现),业务操作风险(结算风险和技术风险)等。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年-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资金风险41%。上述数字表明,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注1)

由此可见,要真正实现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目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保险专业投资机构必须在资本市场寻找到风险适度的获利工具,并合理配置成投资组合,以有效规避各类风险。目前,我国的保险基金投资总体上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的成功经验,在逐步完善的资本市场中积极寻找有效的投资技术,最大限度规避风险,满足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

二、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的策略选择

(一)保险基金投资的国际经验

1、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保险公司主要是依靠投资组合来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弥补经营亏损取得经营利润的。发达国家的保险业早在上一世纪70年代后期,投资业务与保险业务就形成并重格局成为两大主导业务,而且投资收益逐渐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见表三)

1975-1992年六国保险公司综合盈利率构成状况

单位:% (表三)

资料来源:王绪谨,海外保险投资方式研究,金融研究,1998,5

2、建立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险公司最主要的风险集中于资产与负债在数量、期限和结构等方面的不匹配。因此资产负债管理(Asset and Liability Management ALM)越来越受到国际保险界的重视,并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投资风险的管理之中,尤其成为寿险公司投资管理工作的核心。美国法定寿险会计规则将寿险公司的资产划分为认许资产和不认许资产,认许资产指在资产负债表上计列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以及能迅速变现的投资资产,诸如债券、股票、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和不动产,还有可摊回的再保险赔款、再保险佣金和费用等;不认许资产主要指流动性差,其价值全部或部分不能在法定资产负债表上计列的资产,诸如办公设备、家具、汽车、一定期限以上无担保应收的保费以及公司雇员的贷款和预支款等。负债则分为对投保人的负债和对保单持有人的盈余。美国保险监管局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确定就是依据法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认许资产与负债的差额来衡量的(注2)。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负债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寿险公司的投资策略。

3、运用信用评级机制约束保险投资。发达国家对保险公司实施信用评级取得成效,信用评级是一种外在监督约束力。如果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缺陷,就必然会影响其评级等级,从而降低其市场上的公众形象,影响其未来发展前景。全球50家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已正式评级的有35家,另外实行公开信息评级的有12家。

4、优化保险资金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事实证明要取得理想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内部就必须建立完备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形成协调有效的投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考核监控系统,并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策略,对保险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和风险控制。

如前所述,国际经验表明保险基金往往采用投资组合策略。通常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表现为市场多种金融工具的灵活配置,主要目标是为获得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的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投资工具规避风险。对于系统性风险则可以采用指数化投资组合方式来加以控制,即把具有广泛市场代表性的股票指数作为市场组合的替代品,或者采用复制跟踪市场指数的策略,以某一市场指数所包含的成分股作为投资对象,以成分股市值所占的比重作为投资比例,以期获得该市场的基准回报率。美国和加拿大的保险基金都采用了指数化投资,并取得了成功。指数化投资运营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是指数化投资的主要优势恰好满足保险基金的运用原则。须知任何投资都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而保险基金的保障功能决定了其投资原则的安排顺序是: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即在保证投资基金安全的基础上,保持必要的流通性,提高基金的收益率。而指数化投资策略具有的主要优势恰好与之吻合。

(二)我国保险基金投资的策略选择

国际经验证明,保险资金投资效益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应引起保险界的高度关注。我国保险界要改变以往只注重保险市场份额的扩展,只考核保费收入指标,而忽略保险业务构成以及保险投资收益增长的现象。从长远趋势观察,保险资金有效运营是保证保险业务良性循环的根基。而保险投资组合策略是保险资金取得稳定收益的科学方式,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的真谛就是充分运用各种具有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资产进行多元化投资组合,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现时投资组合的资产类型主要有债券、股票、贷款、不动产和实业投资。

基于保险投资的特殊性质,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排序十分鲜明,保险投资组合务必要把握好。其一,保险投资属于风险规避型的投资,对投资风险损失敏感,保值应是保险资金第一考虑的要素。因此绩效优、成长性好、具有稳定收益的品种是保险投资的首选,而今政策对投资已增长100%的蓝筹股取消了限制,并准许保险直接参与金融业的同业拆借,这无疑更有利于保险投资组合的配置;其二,保险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保单持有人行使选择权的随时可能性,使得保险投资还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便应对及时兑现赔付需要。因此保险投资组合中银行存款、债券、股票、贷款和不动产、实业投资要保持一定比例合理配置,而投资渠道的放宽为保险投资组合的配比提供了必备条件;其三,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承诺是保险投资收益率的最低要求,而要提供保险优质的服务以及显示公司的竞争实力,则需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保险投资组合策略要考虑将不同收益率、到期日、流动性和风险度的投资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并进行有效管理。保险投资组合管理的内涵,由资产配置、主要资产类型的权重调整以及在各资产类型内选择合适品种三类活动构成。

实施保险投资组合管理必须采用的技术原则。首先是规模匹配原则,即保持投资规模与负债规模的匹配。这种匹配需充分考虑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和经济形势波动性所导致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异情况,以便保持动态平衡。我国以前的保险资金管理是按单个品种逐一规定投资比例,现调整为对单一主体投资比例的控制。这一调整为保险机构自主决定配置投资结构和比例提供了灵活性。保险投资主体可发挥主动性,充分利用市场时机,优化投资组合,保持资产与负债规模匹配。第二为结构匹配原则,即根据业务类别,保持长、短期负债分别对应于长、短期投资,外汇业务则需选用相同的币种投资规避外汇风险。要保持寿险的投资期限和负债偿还期一定程度的匹配关系,还需要依据资产平均到期日和负债平均到期日的比率决定投资。以前我国长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都难以找到相匹配的投资品种,国内20-30年长期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供给缺乏。而今开放了境外投资渠道,全行业的保险公司不论中外性质、不分规模大小投资权力一致,均可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到美国、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成熟资本市场投资,可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选择长期固定收益品种,弥补国内短缺,改善资产负债的匹配状况。必要时还可涉足成熟市场的股票、股权和证债化产品,拓展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的空间。第三为综合平衡原则,即力求使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达到综合平衡,以便能在可接受风险程度上获取收益的最大化。保险投资在不同市场、货币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全球化的配置,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多样化的投资选择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币种的分散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适量运用也有利于降低汇兑损失,对冲汇率风险,保持流动性。

我国保险投资正逐步根据自身业务的性质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在规避非系统性风险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我国的保险总资产2005年为15526亿元,而到2007年6月增长到25334亿元,保险资产管理的余额也从2005年的14315.8亿元增长到2007年6月的23074亿元。投资配置也不断调整,2005年末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比例达52.3%,银行存款占37.13%,权益投资为1223亿元,占8.98%。而到了2007年6月底,保险投资股票、基金的资金达到4492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比例19.47%(注4)。保监会在年初还专门研究保险投资政策,鼓励加大公用建设、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为人寿保险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2007年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新试点,目前已在京沪高速铁路项目首期投资100亿元,总额100亿元的“泰康开泰铁路融资计划”已发行。此外还试点“债权投资计划”,有选择地试点股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证券化方式。境外投资新办法出台后,海外投资将正式启航。凡此种种说明我国保险投资在规避非系统性风险方面已掌握了一定经验,投资收益呈不断上升态势。

与此同时,运用指数化投资规避系统性风险也已提上议事日程。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保险界也准备尝试运用股指期货规避投资风险。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即将推出为保险基金指数化投资的安全性创造了条件。现在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已基本完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适时推出股指期货。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重大影响,它将改变我国股票市场长期以来的单边市状态,市场将迎来一种全新的交易格局。

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为规避保险基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提供重要条件。由于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能够完善市场定价功能,随着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保险基金可以将股指期货空头与指数基金多头相配合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结构,构造一个合理的收益组合,从而有利于化解我国股市多年来单边运行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了对冲风险的途径,保险基金投资指数基金,可以通过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进行风险转移,把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在浮动范围内。另外股指期货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有利于保险基金迅速改变其资产结构,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保险投资机构在实施资产配置、主要资产类型的权重调整以及在各资产类型内选择合适品种的活动中,要定期总结、考量投资收益和潜在风险。虽然我国现时还未对保险公司实行评级,但我们也可尝试请国际著名的评级机构定期评级,以使保险投资更有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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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Zvi Bodie,Robert C.Merton.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0

(责任编辑:周智立)

作者:陆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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