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总结

2022-09-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总结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各地工信、交通运输、工商、质检、公安部门对本地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检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主要任务: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底)。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区、市)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每周汇总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省安委办,各省安委办汇总后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各省安委办要在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第2篇:“授权执法”能否整治交通违法?

2016年3月24日,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大整治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或妨碍交警执行公务的,将依法查处,相关处罚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借鉴烟花爆竹管控经验

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白少康指出,此次整治全部警力都要压到街面,划分责任区,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者的肩头。

会议强调,整治将充分借鉴上海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做法,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自即日起开展集中整治,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

整治重点将聚焦多发的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呜号、涉牌违法、路口违法行为、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路面监控设备执法应用,这次整治将有序推进覆盖外环线以内主、次干道和支路1.8万套静态交通“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建设,以及按照不低于10套/条标准,完成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对重点道路漆划禁止停车黄色标线,完善道路隔离设施、交通指引标志、高速公路客货车分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3月30日上午,黄浦公安分局豫园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辖区巡逻。巡至福佑路时,民警发现一辆比亚迪SUV违法停靠在路边,就拿出随身携带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抄告,并拍照留证,随即将罚单贴在了副驾驶车窗上。这是上海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以来,“授权执法”巡逻民警开出的第一张违停罚单。

据了解,当日起,黄浦公安分局460余名巡逻民警开始在巡逻工作中行使查处违法停车的工作职能,以充分发挥派出所巡逻民警24小时陈兵街面的优势。赋予巡逻民警以贴单处罚违停车辆的权力,这在全市范围内尚属首创。

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

黄浦警方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也就是所谓的“授权执法”。

学校和医院周边的交通乱象

大家对于中小学校门前的堵车已经习以为常。

记者探访了几所学校,实地观察接送学生的车辆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巨大压力。下午3时半左右,位于华灵路的大华一小门口,路边的车辆竟然并排停泊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车道上,硬是把原本的双向单车道变成了马路当中的羊肠小道,正常通行车辆来到这里,纷纷踩刹车、按喇叭,相对而行的机动车时不时紧急变道抢行。马路上街沿上也横七竖八停放着自行车和电动车,把行人赶到马路上行走。一时间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挤在一块,险象环生,喇叭声、叫骂声、刹车声响作一团,甚至有车辆发生剐蹭。而违法停车的司机,有的坐在车中低头看着手机,有的则离开了车辆,到校门口接孩子去了,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

记者采访了几位接送学生的家长,家长最担心的安全问题有“两怕”:一是怕发生交通意外,二是怕孩子遇上坏人。所以,越是低年级学生接送率越高。

学生家长李女士对记者说:“自己每天都送小孩上学,前几天,学校门口的道路边划了一道黄线禁止停车。学校周边没有停车场,小孩现在上一年级,学校在一条弄堂的深处,以后接送小孩时停车怎么办?”

不少家长也提出,早晚高峰,接送学生上下学有着现实的需求。我们不是故意停车占道,有关部门为何不从实际出发,为接送孩子的车辆找个地方停车?或是想出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简单地划条黄线禁止停车。

“学校门口只有一条窄小的马路,校区没有停车设施与区域,交通一度成为老大难问题,很多家长送孩子都感到焦虑。”新普陀小学学生发展中心主任陈桂芳介绍道,为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从去年12月1日开始,学校组织家长志愿者一起参与每天早晨校园周边的护校工作。学校为家长统一定做了红色马甲、红色雨伞等等,学生下车后,直接交给志愿者,志愿者会带领学生到校门口。这样一来,家长送孩子上学不需要长时间停车,下午放学,根据自己的小孩班级等候在相应区域,不会都拥堵在校门口。在试行家长护校两个星期之后,校门口的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每个家长都能参与,每学期会轮到一次,只有亲身体验过,才会更好地理解与配合。”

上海各大医院也普遍存在停车难问题。医院门前违停、占道现象严重,经常造成拥堵的原因都大致相似:一是都在闹市区域,过境车辆本已相当可观,再加上就医车辆集中;二是医院内部的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就医车辆的停车需求;三是在管理上还存在着不足之处,造成就医车辆随意上下客和停车占道。

作为上海的三甲医院,华山医院的门急诊量一直居高不下,医院入口处的车辆经常排长队。一名私家车主抱怨道:“这附近停车位很难找,不停这里叫我怎么办?”另一名车主在医院四周转了两圈儿后,索性停在了医院周边的马路上。

目前,上海三甲医院停车需求与停车供给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相关专家建议对医院内部和周边的停车供给进行挖潜,医院内部要充分利用空地,增设地面、立体或地下等多种形式停车泊位,同时利用医院周边支路设置部分地面停车泊位。中心城区内大多数三甲医院与附近办公楼、商业用房、居住区等设施互相依附分布,可以利用它们之间停车需求及停车时差的分布,发挥区域整体停车效益,引导车辆利用周边设施暂停车辆,减少车辆沿街停放的现象。

记者发现,位于东安路的上海肿瘤医院,以前医院门口乱停车现象非常严重,去年交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医院门口每隔二三十米就安装一排电子警察,还在靠近医院的两条车道安装了隔离栏,隔离了入院车辆与过路车辆,停车乱象有了明显改观。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也是警方整治重点,3月28日上午,长宁区新渔路靠近平塘路的人行道上,聚集了四五十名身穿红色制服、戴着头盔的男子,每人或骑或靠在一辆电动车上,他们身上的制服和车后的箱子上都印有“某外卖”的标识。附近居民表示,每天这个时间他们都要来集合,并不宽的人行道和部分机动车道被挤得水泄不通,行人只能走上机动车道,“外卖小哥”们还因为要赶时间,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比较多。长宁交警闻讯赶到,并开展执法。

经长宁执法交警逐一检查,这些电动车大多无牌,部分有牌的也被放在储物箱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暂扣了26辆无牌电动车。同时,对非机动车违法停放的行为,也处以20元罚款。除了无牌上路,送餐电动车违停、抢行、逆行、随意变道等各类违法行为也很常见。对此,上海警方表示,将严厉打击查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严打妨害交警执法行为

3月26日和27日双休日两天,上海全市公安各警种近9000人次,压上一线路面执勤,主要工作任务是在相关路口维持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重点对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据统计,全市共处罚10类交通违法行为近4万起,其中机动车乱停车现场执法2.1万余起、机动车涉牌违法近600起、非机动车乱骑行和行人乱穿马路共3000余起。

随着执法越来越严格,执法难度也开始不断提升。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了多起抗拒执法行为:有人辱骂交警;有人倒地脱衣撒泼;还有人撞伤甚至逃逸拖拽交警。截至4月1日,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开展一周多来,全市已发生39起抗拒交警执法案件,51人受到依法处理。

3月30日14时15分许,两辆无牌电动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

4月1日上午9时,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七支队联合杨浦公安分局五角场镇派出所、交警五中队,在中原路、翔殷路路口对非法营运进行联合整治。一辆牌号为沪HZ12××蓝色比亚迪牌小型轿车,左转弯驶入翔殷路。交警示意停车检查。该车司机反而锁上车门,摇紧车窗拒绝检查,同时回头与坐在后排的女乘客进行交流,神色异常紧张,不断作出示意乘客删除手自行车(其中一辆为两名女子合骑)途经塔城路城中路口。执勤交警要求驾车的一男两女三人到路口西侧约200米处,依法开具相关单据,将两车查扣。但三人不服处罚,当场挥舞锁车的铁链条,阻碍交警执法。其间,一名女子趁机坐上被查扣的电瓶车,准备强行离开,被交警当场制止,另两人随即上前对交警拉扯推搡,将交警警哨、执法记录仪等打落在地。在反复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现场交警和协管员在试图控制三人时遭拳打脚踢,三名交警和三名协管员受轻微伤。目前,戴某等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嘉定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三名犯机内容的动作,同时慌乱地拿出自己的手机滑动页面。经验丰富的交警见状立刻意识到司机可能涉嫌网络专车非法营运,驾驶员的上述行为极有可能是在销毁证据,于是责令司机打开车门,司机在交警的喊话声中最终打开车门。司机下车后继续抗拒执法,不仅不肯交出车钥匙,还不停地对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进行辱骂。还用肘部和双脚猛力攻击交警,造成两名交警和一名协管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交警在对该车的检查中还在车内发现了36张淫秽光碟。受伤交警经医疗机构鉴定为轻微伤。目前,该司机因妨碍执行公务,被杨浦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将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全面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努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不容挑战,任何侵犯交警执法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执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3月29日,上海市市长杨雄表示,整治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结合整治实效准备修订《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目前全市有4000多名交警,最近全警上岗。但由于人力有限,要通过电子警察、行车记录仪等,把违法行为记录下来,作为严格管理的依据。

从严整治之下,警力全线压上,交通拥堵确实会有所改观,但警力毕竟有限。怎样才能交警在与不在一个样,这是交管部门和每一个生活工作在上海这座城市中的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阮莹

作者:侯劲松

第3篇:湖北:结合本地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 集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湖北交警立足路面,紧盯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集中开展假牌套牌假证专项整治行动,酒驾、醉驾、拼车包车超员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加强执法力度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开展假牌套牌假证专项整治

2020年,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开展假牌套牌假证专项整治,全省共研判嫌疑车辆1292辆,查处假套牌违法行为221起,查获制售假牌假证窝点2个。

湖北钟祥市2019年“8.16”特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捣毁制假窝点2个,抓获嫌疑人31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行政拘留20人,排查出买卖假牌假证交易案件线索4000余,涉及湖南、广东、湖北等31个省、市、自治区。

2019年9月,湖北五峰警方从交警部门查扣的一套假机动车号牌及行车证入手,打掉一跨省制售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团伙。一举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作案用台式电脑5台,查获作案用打印机、塑封机等10余台,查获作案用手机10余部。同时查获嫌疑人伪造的各类国家机关证件半成品10000余份、成品100余本,同步冻结涉案资金近40万元。

2021年1月,荆州市企业一辆所属车辆从未出过省,但在广西梧州市有多起违法记录,荆州交警经过调查,确定广西梧州运行车辆为套牌车。湖北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跨省布控,与广西梧州警方协作,在24小时内核实并查获该异地套牌专项作业车和违法驾驶人李某林。

2021年3月,一辆“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为忽悠小区道闸,给车辆贴上自制“号牌”,随后因同一时间在黄冈、荆州两地出现而被缉查布控系统识别。驾驶人汤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将面临记12分,罚款5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车辆被套牌

被套牌后应该怎么办?

一、车主应该养成定期查詢、核对车辆违法信息的习惯,如果发现有疑问的记录,并确认机动车在记录时间没有出现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就要警惕自己的机动车可能被“套牌”了。

二、保管好自己车辆资料,确保不轻易外泄。在网上、微信朋友圈等晒爱车时最好给车牌打上马赛克。

三、保留一切可用证据。怀疑车辆被“套牌”后,车主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车辆位置的证据,如路桥隧费单据、有机动车号的停车收费单据、出入单位、社区的内部监控画面等资料线索,能够为自己举证澄清。及时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提供证据协助调查。

四、疑似车辆被套牌后应报警,机动车号牌被套用的车主可以持受理案件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涉嫌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向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发其他机动车牌证,一方面是避免自己继续承担被套牌的违法风险,另一方面也方便公安交管部门下一步通过路面查处、公路缉查布控系统查找发现套牌车辆。

开展酒驾、醉驾、拼车包车超员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月26日至3月1日,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小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4天时间,全省共查处酒驾醉驾1096起,7至9座小客车超员载客282起。

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本地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针对酒醉驾及超员违法规律,紧盯“四个重点”。

紧盯重点道路

紧盯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地铁站等客流集散地,开展拼车超员违法整治。紧盯酒店、宾馆周边道路及城乡结合部进出城通道,开展酒驾夜查整治。

紧盯重点时段

部署酒驾整治勤务向群众聚餐多发的晚8时~12时,部署超员整治勤务向群众拼车包车出行的“一早一晚”倾斜,有针对性地加大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

紧盯重点车辆

发挥公安大数据平台作用,将经常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地铁站附近反复出行的7~9座小客车,作为盘查重点,不断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及查处效能。

紧盯重点驾驶人

针对一年内有两次超员前科的驾驶人,组织民警、辅警、“一长两员”开展上门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防范超员违法。

“三位一体”全面打击“大三车”交通违法

为了确保武汉市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与减少交通事故,净化交通环境,武汉交警通过“三位一体”模式,针对“大三车”等重点车辆,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武汉交警利用依托重点车辆智慧监管系统,分析渣土车通行规律、交通违法情况,梳理出“渣土车多发违法行为”“违法多发路段时段”等信息,通过视频巡查与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以“百吨王”、超限超载30%以上的城市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砂石车、搅拌车)及其它重载运输车等货运车辆为重点,紧盯“百吨王”等易肇事肇祸车辆,严查货车违法超载超限、闯禁行、闯红灯等违法。同时,根据市民举报的货车闯红灯、逆行等重点违法行为线索,由直属大队配合辖区大队针对性进行打击。

夜间56个整治岗位全面开展路面整治

3月29日、30日夜间20时至次日6时,武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设置s6个整治岗位开展“大三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30日凌晨1时许,黄陂区交通大队民警在G318国道拦下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运载砂石,经过磅称重,该车实际载重107吨。原本限重31吨的货车,超限率为245%,严重超载。几分钟后,民警又拦下一辆货车进行检查。货车满载沙石料,经过磅称重,实际载重100.3吨。原本限重31吨的货车,超限率为224%。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于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货车,民警对两名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暂扣机动车的处罚。同时,黄陂区交通大队车管民警还将对两辆货车所属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整改,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视频巡查打击薄弱时段路段违法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各交通大队利用大数据的分析结果,在薄弱时段薄弱路段针对“大三车”等重点车辆闯红灯、闯禁行、放大号牌不清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天候视频巡查,利用路面巡逻警力,迅速进行打击。

3月29日21时2分,武昌区交通大队视频巡查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东湖路行驶,随后大队指挥室通过调度周边巡逻警力进行拦截。经现场查处,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

3月31日00时35分,江岸区交通大队视频巡查发现,解放大道堤边路口,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闯红灯。随后大队指挥室通过调度周边巡逻警力进行拦截。民警以“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根据举报违法线索针对打击重点违法

武汉交警根据市民举报的“大三车”等重点车辆的违法线索,通过对举报照片、视频进行分析研判,锁定涉事车辆,利用大数据分析车辆行驶轨迹,逐一针对打击。

3月20日,市民通过抖音账号发视频反映,一辆渣土车在双向六车道上跨双黄线,违规变道、逆行。市公安交管局直属队迅速组织警力对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当晚便依法将涉事渣土车暂扣,并对驾驶人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随后,直属大队会同东西湖区交通大队,深入该车所属企业,开展案情通报以及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推进会,检查公司营业执照、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及车辆基础信息等台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要求企业做好整改,加强监督教育,对涉事车辆进行封停。

武汉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对“大三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查处力度,采取全天候、全路段、多举措的方式,严查“大三车”等重点车辆闯红灯、闯禁行、超载超速、污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创新治理精准施策 破解城市“堵”局

2020年,武漢交警依托良性警民互动、微改造精准缓堵、区域交通组织优化、警医合力共治停车难等方式,对全市30处路段、80余个堵点开展精细化治理,优化提升区域通行能力,实现主干道通行效率提升,区域联通道路缓堵效果凸显,创新治理医院停车难,不断优化道路出行环境,增强市民出行获得感。

民有所呼 政有所应 集思广益治堵点

2月2日,武汉市洪山区一名居民在“城市留言板”上留言:“武珞路街道口不堵车了,早上上班节约了好多时间,旁边省妇幼医院车辆进出模式调整很到位,还方便市民进出医院,给交警点赞!”这一天是街道口交通优化措施正式实施后的第34天。

街道口片区因过境交通流量大、周边医院、商圈、学校集中,地铁施工等原因,拥堵程度在全市排名持续靠前而被称为“堵霸”。2020年9月,武汉交警面向社会征集街道口片区交通优化方案,广大市民纷纷建言献策,短短两个多月时间收集各类建议、优化方案300余条。

在充分采纳市民建议基础上,公安交管部门综合现场踏勘、流量分析等信息,对路口进行精细化改造,通过施划标线渠化岛、人车分离斑马线,加装右转及人行信号灯等方式,改善提升路口通行秩序,同时调整省妇幼医院的车辆进出流向,减少车辆排队对二环线主线通行的影响。

优化措施实施以来,街道口片区早晚高峰拥堵明显下降,其中街道口地下通道(西向东方向),下降幅度超过40%;武珞路地面层(西向东方向)和珞狮路地面层(北向南方向),分别下降31.1%和22.4%。

2020年,武汉交警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布邮箱地址、媒体反馈等多渠道收集民情民意,对市民反映集中的堵点面向社会征集交通优化方案,共收集市民、专家建议2万余条,形成交通优化方案700余套,实施后根据运行效果持续优化调整,形成全民参与、良性互动、不断优化的良好氛围,实现了通行效率提升、交通节点缓堵的效果。

“动静”结合综合施策绣花功夫破“堵”局

近年来,武汉市新城区迅猛发展,居住和就业岗位分布集中也带来了交通出行的高度集中,交通走廊疏解能力不足、高峰时段潮汐现象明显,区域联通道路常常成为“堵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武汉交警对动态、静态交通进行全方位优化,多管齐下挖掘道路潜力,提升治理效能。

杨桥湖大道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双向4车道,是连接光谷与藏龙岛、栗庙片区的唯一主干路,承担到达和过境交通。藏龙岛片区常住人口20万,有一百多家中小学、高校、企业、居民小区等,出行主要方式为自驾。早晚高峰时段,过境交通流量急剧攀升,达到3万台次,远远超过杨桥湖大道设计通行能力,交通拥堵现象明显。

为了缓解拥堵,武汉交警对沿线多个路口进行系统“精细化改造”:通过设置“借道左转”、禁止调头、调整信号配时等方式提升主干道通行效率;通过规范慢行交通减少人车交织冲突;通过设置路侧限时停车、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严管违停,净化出行环境,减少违停造堵。

系列交通组织优化措施实施以来,交通节点通行效率提升,缓堵效果明显,早晚高峰时段交通拥堵下降11%左右。

警医合力 创新管理 共治停车难题

1月31日8时40分,市民姚先生乘坐出租车到中南医院复诊,他看到医院入口处一些私家车正在排队进入停车场,出租车赵师傅从树有一块“出租车专用通道”标牌的专用通道直接进了医院,一路畅通开到综合楼门口停下,离姚先生预约的9时就诊时间还有10多分钟。这个通道叫“医的专用通道”,是2020年11月武汉交警联合中南医院推出的停车治理新举措。

为解决大医院车位配比不足,“停车难”引发道路拥堵问题,武汉交警创新治理模式,与大型医院合作设置“医的专用通道”,优化医院内部交通动线,专用通道覆盖核心就诊区,实现即停即走,内部循环高效畅通。医院门前和专用通道的出入口处都有交警负责疏导指挥,保障通道的畅通,进行停车分类引导。车辆入口和出口分离,出入互不干扰,也给来就诊的市民带来极大方便。

中南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交管部门联合医院设置“医的专用通道”以来,实现快速停车和出车,通行效率大大提升,以往因为车辆进医院排长队的情况也明显改善,不少市民都反映,感觉来看病比原来方便多了,停车或者直接打车都很便利。医院附近道路拥堵现象明显缓解、擦碰事故也减少了。

2021年,武汉交警继续聚焦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医圈、商圈、进出城通道等重要交通节点,不断创新治理模式、优化交通组织,缓堵保畅,打造更加精细、精致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更安全更畅通。

5个小动作 拥堵延时指数下降5%

2020年,武汉交警为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经过科学分析研判,不断在符合条件的路口路段设置新型交通组织措施,路口交通拥堵或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380多万,年均增长速度高达13%左右的情况下,拥堵延时指数反而下降S%以上,交通违法现象减少20%以上。

借道左转

江岸区张先生:“后湖的借道左转启用后,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以前高峰期要等三个灯,现在最多两个就过去了。”武汉交警在全市15个路口设置了借道左转,实施后路口左转平均通行效率提高8%。

驾驶人在选择左转车道时,应优先选择常规左转车道,如果左转车道排队较长,可选择驶入借道左转车道,要驶入借道内左转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电子屏指示灯来决定是否驶入“借道”。当电子屏指示灯亮绿灯,文字提示“允许借道”时,车辆才能进入借道左转车道排队等候。借道进入该车道以后,驾驶人行驶到前方停止线的地方停车等候,等待路口的左转灯亮绿灯时才可以左转。当遇到借道左转车道内存在未清空的车辆时,迎面行驶的驾驶人需注意避让。

左转待驶区

硚口区胡女士:“待驶区是真的合理利用了路口的空间,像武胜路一个左转的绿灯可以多走6、7台车,路口通行效率提高不少。”武汉交警在全市105个路口设置了左转待驶区,实施后路口左转平均通行效率提高10%。

在左转弯的车道前增加了数米长的白色虚线框,直接连到了马路中央,这些白色虚框线就是设置的“左转待驶区”。设置“左转待驶区”缩短了左转车辆通过路口的距离,提高左转车辆通行效率。驾驶人应根据路口设置标牌提示“直行绿灯亮时左转进入待驶区”通行,在同方向直行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可进入待驶区等候,待左转绿灯亮时方可通过路口。

可变车道

江汉区徐先生:“可变车道合理根据车流量分配了车道,非常科学,现在从青年路进淮海路快了不少。”武汉交警在全市25个路口设置了可变车道,实施后路口平均通行效率提高18%。

根据路口车流量特点,将临近左转车道的最左侧直行车道转换成为可变车道,并在车道上方设置了LED可变信息屏。车道会根据车流量的变化在直行和左转之间切换,以最大限度提高路口通行效率。驾驶人应提前观察,按行径方向提前進入所需车道。

定向车道

武昌区陈先生:“定向车道实施后,环线上畅通了很多,加塞少了,明显感觉事故也少了。”武汉交警在全市设置了15条定向车道,实施后路段平均通行效率提高10%,事故率减少15%。

为提高车辆汇入快速路通行效率,减少交织,避免拥堵,在高架、桥隧快速路入口设置定向车道。在定向车道右侧设置自实线,并在定向车道路段安装电子抓拍设备,定向车道外的车辆不得压越实线驶入定向车道,武汉交警将以“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潮汐车道

东湖高新区李女士:“至从珞瑜东路实施了潮汐车道,我每天早上可以多睡10分钟,开车过去快了好多,非常人性,非常合理。”

武汉交警利用大数据对武汉市具有潮汐现象的路段,进行深入和精细化的挖掘分析,设置潮汐车道。潮汐车道设置利用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拉链车”,在早晚高峰改变该路口道路设置及通行方式仅仅需要7分钟。珞喻东路森林公园至三环线潮汐车道设置以来,该路段早高峰通行时间由原来的lS分钟缩短至7分钟左右。

第4篇:在全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同志们:

刚才,秦县长就我县关于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违法违规用地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开展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同时,在国家不断加强和深化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情况下,各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了比较明显的下降。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在各乡(镇)仍然未能得到根本遏制,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的严重性仍然认识不足。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势必严重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

局。 近日,国土资源部约谈9个城市的市长,面对面地提出批评和警告,实际上就是一次行政告诫,是正式问责前的预警,是对这9个城市进行“黄牌警告”。全市第八次卫片检查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比例达69.2%,是国家15号令规定15%红线的4倍多。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形势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行政执法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涉及到经济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对我县的负面影响将是全方位的。一是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种形式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仅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和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往往还人为地制造或激化矛盾,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大量的信访案件,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损害了封丘的对外形象。特别在当前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政策,如果因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问题,对我们争取资金、申报项目造成影响,甚至面临被国家实施土地限批的严厉措施,这个责任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难以承担的。二是将面临严格的行政问责。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已经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处分办法》规定,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是将严重阻碍“两保一高”目标的实现。郭庚茂省长对土地管理提出要实现“两保一高”,如果我们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一大堆,怎样能够保护耕地,怎样保障粮食安全,更不要说土地的高效利用了。这方面是显而易见的。

二、坚决贯彻落实郭省长指示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好这次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动

严格土地管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国家治理违法占地行为的决心是不容置疑的,态度是坚决果断的,力度也是逐渐增大。对于这次卫片执法检查的整改查处工作,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12月1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这次国土资源部的约谈和卫片执法检查结果,郭省长在听取了专项汇报后,立即作了四点重要指示,综合徐部长和郭省长的讲话精神,大家要认真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引导干部转好思想弯子。各级领导干部对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定要有充分的理解。对于这项法规制度,不要以为说说而已,而要充分认识到这方面政策的严肃性,认识到国家贯彻实施这些政策的决心和力度,从思想上、工作上真正适应这些政策的要求。要认识到乱占耕地是违法行为,后果非常严重,不仅要负行政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思想上一定要把这个弯转过来。二是要坚决查处到位。要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严格清理,严肃查处,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凡是能立案的都要立案查处,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行为定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处罚执行要落实到位、处分处理要落实到位。三是要下决心扭转被动局面。必须硬起手来抓工作,下决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违法乱占土地违法建设问题要抓紧全面清查。这方面决不能手软,如果对违法行为太放任,最后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不能让少数人违规违法影响全县的依法依规用地大局。要采取大动作,营造浓厚氛围,给人以强烈的信号,切实把问题解决好。四是要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要严格执行“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用地政策,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科学发展。产业集聚发展是城市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产业的发展必须有载体、有土地,在进行城镇体系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必须把产业集聚区规划好。同时,要总结这几年的经验教训,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制止乱占耕地的问题,包括强化各级领导履行监管的责任,强化各级领导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各级领导严格管理的措施。过去有些问题已经发生了,就要把它处理好。土地规划修编后再出现问题,再违法违规乱用土地,肯定是说不过去的。国土资源系统也要抓好六级巡查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将违法用地行为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苗头。

按照郭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以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批先用、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用地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对于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是警钟、是信号、是机遇。首先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次我们河南被约谈了郑州、洛阳两个城市。看看郑州、洛阳怎么做了,郑州市市长讲,亲爹亲娘违法占地也要拆除。其次也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号。这次集中整治给我们传递了一个强力信号,就是违法占地决不能掉以轻心。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把所有的问题处理掉。第三,给我们一次机遇。要抓住这次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机会,把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到位。郭省长的通篇讲话,没有讲因为扩内需,就要违法占用耕地。省长不知道怎么发展?关键是不能碰到红线,决不能超15%的红线。所以,现在我们把违法问题都处理好,一方面对发展有利,另一方面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各乡(镇)要准确把握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和政策界限。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要痛下决心,硬起手腕,采取果断措施,进一步纠正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管理秩序,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各乡(镇)要采取严格有效的具体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掀起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高潮。我主要强调六点:

一是整治目标要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亲自上阵,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包干制度,包干干部保证做到“一包整治到位,二包安全稳定”。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必须:

1、确保本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15%。

2、确保本辖区内不出现被国家、省确定为违法用地典型案例的情况。同时,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出现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查处导致社会不稳定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是整治方案要具体。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对所有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进一步摸清底数;要对各种类型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分析归纳,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划清时间界限,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切忌一刀切。要确定具体的方法步骤,鼓励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确保12月30日前,将所有违法违规用地全部拆除到位、复耕到位、没收到位、处罚到位、移送到位、责任人处理到位。

三是责任分工要落实。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集中整治行动负总责。国土资源、监察、发展改革、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信访、商务局、工业局、工商管理、统计、电视台、电力、自来水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四是方式方法要科学。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抓好“三个结合”:要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督导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坚持拉网式清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以拉网式清查为主;要坚持案件查处与整改规范相结合,以整改规范为主。

五是查处手段要过硬。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必须采取特殊手段,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强制拆除一批严重违法、性质恶劣的违法建筑,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公检法、监察部门对国土资源建设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不得推诿、搪塞,要坚决把违法用地的势头遏制住。 六是督促检查要抓紧。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整改工作中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到位,行动不迅速,工作不扎实,没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委、县政府将启动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进行严格责任追究,从严从重处理。各乡(镇)务必于2008年12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努力把严格监管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制订整治方案,扎实推进整治行动,严格进行督促检查。政府主要领导要全面掌握情况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要营造舆论声势。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用生动形象的事例、贴近群众的载体,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对经济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让群众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做到自觉地、正确地按政策和法规办事。要公开曝光一批重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保持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三)要做到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好查处违法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把矛盾化解好,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群体性赴省、市,甚至进京上访事件。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在做出涉及用地问题的决策之前,都要认真考虑一下自己所肩负的责任,认清当前所处形势,切实增强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要认真推广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强化六级巡查制度,做到违法违规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完善土地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联系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真正做到常抓不懈。

同志们,土地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依法依规保护和利用好土地资源,关系到我县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严格土地执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把这次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第5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 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

(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对2015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明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治违工作。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城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违”行为,动员“两违”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两违”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两违”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两违”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具体的分类整治办法,由镇国土、住建部门拟制,镇“两违”整治领导组研究确定。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改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两违”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五、工作步骤

整治“两违”行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发布《****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镇纪委、派出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会议动员、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使“两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清理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并分清类别、界定性质、认定身份、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后汇总再交给主管部门。 4.加强常态巡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 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2015年7月15日后新发生“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15年7月15日以前动工,现仍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两违”行为从严查处。对存量的“两违”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两违”违法主体自行整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两违”行为的,应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整改;其他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整改。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拆除前应向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安全指导;无能力自拆的,可向镇申请助拆。各村(社区)建立拆违指导组,对于自拆住户,指导组派员到场指导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两违”违法主体,依法实施整治。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阻挠公务或执法的,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点整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先行拆除: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的; (3)占用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 (4)存在安全隐患的; (5)群众反映强烈的;

(6)已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还未拆除的; (7)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 (8)其他应拆除的情形。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规范建房行为,加大土地和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无新增“两违”现象。 2.结合整治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设长效机制,使我镇用地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六、责任分工

(一)镇治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集体土地上“两违”行为整治工作,查处率达100%;农村治违办对全镇集体土地上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场镇治违办负责对场镇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负责统计全镇有关“两违”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治理“两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二)各村(社区):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整治职责,控制“两违”行为的主体责任,负责“两违”动态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发现“两违”行为,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为止。对“两违”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承担巡查、控管责任,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配合镇治违办开展“两违”查处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动中涉及群众劝导及维稳工作。负责对“两违”行为摸底清理登记工作,以(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村入户,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逐户逐宗调查,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并汇总报送镇治违办备案。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定时向镇治违办报告“两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将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村(社区)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两违”行为安全监督管理。

(三)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起草或审定镇党委、镇政府与相关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四)镇纪委:负责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的处理办法;及时查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做好整治“两违”工作监督检查,严格追究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责任;派纪检监察人员对镇治违办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镇治违办已建立的工作责任机制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予以督查。

(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进一步整治“两违”工作宣传报道,对“两违”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开辟集中整治“两违”宣传专栏;督促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停止“两违”建房户使用网络审批。

(六)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积极配合治违办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七)镇群工办:负责与市、县信访部门衔接,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八)派出所:负责抽调人员充实“两违”整治公安专案组警力;负责治违办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整治“两违”行为中妨碍公务、妨碍社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九)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土地违法用地执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镇集体土地和国有存量土地上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指导城镇建成区外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十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出现新增违法建筑,指导城镇规划区外村(社区)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公共通道和违法搭建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十二)镇水管站:负责实施河道整治和水务执法工作,查处河道两边行洪保护范围内的“两违”行为;指导相关村(社区)河道管理工作。

(十三)镇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检查工作。

(十四)镇安办、交通办:负责“两违”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建“两违”的建筑设备予以依法查封(扣押)。负责查处公路两侧控制区及道路桥梁下的“两违”行为。

(十五)工商所:负责查处利用“两违”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的行动。

(十六)镇农林站:负责制止和处罚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和违法进行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行为。

(十七)消防四中队:负责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影响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建设行为。

(十八)镇社事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做好涉及“两违”行为特困家庭审核、认定和救济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九)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办〔2007〕72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两违”行为整治工作,不得为“两违”项目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中涉及违规使用水、电、气、通讯等行为。 (二十)金融机构:严把贷款发放关,杜绝向“两违”项目发放贷款。

七、保障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镇治理“两违”工作。领导组下设“两违”工作办公室(简称镇治违办)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镇抽(选)调干部职工和聘用协管人员充实镇治违办。镇治违办下设执法队、内勤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监督组、司法专案和治安保障组、综合执法办案组。在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由镇财政预算安排。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一)实行目标管理。从2015年7月15日起,镇政府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凡抽调人员中有不认真履职,不遵守纪律、不能完成“两违”治理工作任务等情况的,由镇治违办进行全镇通报。

(二)严格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对家属区乱搭乱建处理不力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和妨碍执法的,违建户家属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配合查处工作的,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镇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三)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综合办公室、镇纪委、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两违”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性质和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对涉及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第6篇:乡镇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总结

2013年,蔡源乡“无违建”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三改一拆”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最佳“美丽蔡源”的目标,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拆、改、建相结合,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行动安排,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周密谋划,保障各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蔡源乡创建“无违建”乡镇创建活动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蔡源乡“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要求,强宣传、抓进度、保质量,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我乡采用了宣传车、横幅、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政务微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多层面、全方位查违控违禁违政策宣传,同时在各行政村和乡属各单位设立查违举报电话和乡查违举报电话,村级组织巡查队、民兵等监督全乡查违控违禁违工作,使查违控违禁违工作规范顺利开展,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执法,责任到人 我乡将查违控违禁违工作纳入乡对村年度考核和村集体建设项目挂钩,强化巡查责任和问责于人的制度,使各行政村逐步成为“无违建”村。各有关行政村严格遵照和执行查违政策,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确保查违控违禁违工作走向长效。各行政村责任组开展的查违工作中去,每天开展查违效能督查一次,并把督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公开通报,对于查违谎报、漏报、瞒报查违信息和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四)突出重点,全力整改

一是我乡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中来;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新违建零发生作为“无违建”底线;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新建住房审核审批,从源头管控;四是对农户自住的违法建筑,分阶段分类别限期整改,将拆除的空间还绿于民,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到、感受到变化,享受到实惠;五是违法建筑整治过程中,各行政村坚持上门说服,耐心引导,争取自拆,积极帮拆,拒不整改的上报乡镇防违控违办,由乡镇组织力量强制拆除,确保违建整治到位。

(五)建立网格,明确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为基本原则,由乡查违办主任负总责,乡查违办以网格化形式管理查违工作,共设九个网格。现与派出所、土地管理所、林业工作站等乡属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结合各部门人员数量和原有工作区域划分等情况,把全乡1234户农民,科学划分成9个网格。一个网格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每一网格内可再划分若干小组,一般以传统村民小组为一小组。同时,组建网格化监督服务团队,团队一般由10-12人组成,由住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民警、村两委干部、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等组成。每支网格化服务团队设立队长一名;联络员一名,负责日常联系;监督员一名,负责本自然片查违工作;队员若干名。网格内每一小组要推选出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正副组长各一名。

(六)创新管控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在2013年全乡对农村违建进行了全面普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我乡成立了由6-7人组成的拆违队,加强对我乡违建的整治和巡查,完善巡查发现、即时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为达到“乱象不反潮,违建不反弹”工作目标,针对拆违工作建立“回头看”机制。三是建立微信沟通联系平台,使违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叫停拆除,把查处的违法建筑状况及拆除处理后的状况及时公布,公开接受监督,避免人情关系干扰和处理不公,并在拆除后定期组织人员回头看。

(七)强化村容村貌综合整治

结合“四边三化”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影响整体环境或者有碍交通的辅房、店铺、危旧房、简易棚等。大力整治非法占地、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行为,着力消除视觉污染,确保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对本村范围内不属于村民个人的违法建筑,除涉及民生和公益事业外,在创建期内予以拆除和整改到位。

(八)坚持新违建零发生

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巡查发现的新违法建筑,要积极处理并主动要求村级防违控违办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自拆方式积极整改,切实做到“新违建零发生”。

(九)认真规范,做好台账

乡镇和个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无违建乡镇”创建的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登记统计工作,完成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积极撰写工作信息等相关材料。台账要求做到内容齐全、真实、装订规范,方便查看,确保考核验收过关。

我乡将以创建“无违建”乡镇工作为契机,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建设内容,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制止为主的方法,继续加强引导,加大力度,加强科学有效的管控,完善各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后续控违禁违,理旧堵新,疏堵结合,突解发展瓶劲,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蔡源”。全面深入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日常巡查、及时报告、有效处置的综合机制。集中精力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新违建零发生为抓手,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进一步创新防违控违拆违体制机制,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全乡面貌,为争创“无违建”乡镇打下良好基础。 2013年,市场物价水平总体保持相对平稳,物价涨幅温和可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6%,1-12月cpi同比涨幅分别为:2.0%、3.2%、2.1%、2.4%、2.1%、2.7%、2.7%、2.6%、3.1%、3.2%、3.0%和2.5%,全年物价走势基本平稳,只有4个月的同比涨幅达到了3%以上;2013年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1.9%,1-12月ppi同比涨幅分别为:-1.6%、-1.6%、-1.9%、-2.6%、-2.9%、-2.7%、-2.3%、-1.6%、-1.3%、-1.5%、-1.4%和-1.4%,全年同比涨幅全部为负。2013年初确定的物价预期目标是cpi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显而易见,全年物价总水平调控任务顺利完成。

一、2013年我县市场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回顾

根据市发改委统一规定,从2013年5月份开始启用了新的定期价格监测表,监测品种规格作了较大调整,监测商品数从原来的40种增加到了50种,增加了服务价格类,特别是成品粮和农药的规格变化较大,因此,有些监测品种数据不具可比性,也无法与上年比较,特此说明。下面根据我县价格监测数据进行分类分析(详见附表):

(一)成品粮类

2013年,国家继续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我省早籼谷(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10元。从我县成品粮市场销售价格来看,总体较平稳,没有出现大的波动,特别是下半年价格更趋平稳,每500克价差最多只有5分钱。12月份价格为:优质晚籼米2.20元/500克,普通粳米2.40元/500克、优质粳米2.70元/500克、高清面粉2.10元/500克、脱胚玉米粉2.50元/500克。

(二)副食品类

2013年对副食品市场影响较大的一件事就是h7n9禽流感,但主要体现在肉禽蛋交易量和出场价格上,对终端市场销售价格影响不是特别大。 据监测,禽流感初期,生猪出场价格略有下降,每50公斤下降了10-20元,交易量略有下降,到了后期随着人们对禽流感认识的改变,生猪销量反而呈上升趋势。从猪肉销售价格来看,全年总体较平稳,新鲜瘦肉12-15元/500克,新鲜肋条肉10-14元/500克,没有出现暴涨暴跌现象。猪肉价格走势呈二头高中间低,主要原因是夏季正处猪肉消费淡季,二头节假日也比较多,价格随供求因素影响出现变动。 禽流感期间鸡蛋出场价格每500克下降了0.6-0.8元,零售价每500克下降了0.5元,交易量只有往常的

一、二成;影响最大的是活禽,交易量锐减,甚至是有价无市,后根据全省统一规定关闭了一段时间的交易,但市场销售价格没什么变化,如活鸡除2月份受节日因素影响创年内最高价12元/500克外,一直都稳定在9元/500克。

2013年牛肉价格再创历史新高,并且持续高位运行。2月份春节期间从上年的最高价35元/500克,涨到了38元/500克,春节过后价格未降反涨,4月份涨到历史最高价40元/500克,其后一直保持高位运行。据业内人士介绍,货源紧缺和销售旺盛是支撑牛肉价格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相比较而言,水产类商品剔除春节因素影响,价格相对较平稳;蔬菜分不同品种价格波动幅度也不同,时令蔬菜受气候、淡旺季供求因素影响,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大,如青菜年内最高价3.50元/500克,最低价1.20元/500克,价格相差近二倍,黄瓜年内最高价4元/500克,最低价只有1元/500克,价格相差好几倍,而土豆、萝卜等波动幅度较小,价差一般在0.5-1元/500克。

(三)建筑材料类

建筑钢材价格上半年震荡下行,代表规格的圆钢、螺纹钢、线材价格,分别从年初的每吨4117元、3950元、3733元,跌到6月份的年内最低价3667元、3567元、3500元,跌幅分别为12.27%、10.74%、6.66%;7月份出现一波止跌反弹行情,至8月份又开始新一轮的下跌行情,9月份继续下跌,10月份企稳回升,11月份出现小高点,但到12月中下旬又盘整下行,12月份价格为3817元、3833元、3650元,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水泥价格一季度较平稳,二季度进入传统销售旺季,价格呈上升趋势,三季度小幅震荡,四季度强势走高。32.5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销售价格

2、3月份最低价为390元/吨,12月份涨到了510元/吨,创历史新高,每吨上涨了120元,涨幅达30.77%,比上年同期的420元/吨上涨了21.43%。

据业内人士分析,推动近期水泥市场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原料价格上升,出厂价格上涨。近年来,水泥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加快,水泥生产的主要原料熟料的产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供应趋紧,其价格上扬,推动水泥出厂价格上涨。二是市场需求的拉动作用。虽然水泥的产能总体上过剩,但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增长,特别是下半年部分重点工程赶工,加快了项目建设速度,市场需求量增加,价格乘势上涨。三是大气治理工作局部影响了现有水泥产业布局和产量供应,对水泥价格上涨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四是季节性因素助推水泥价格上涨。下半年南方雨水较少,在建工程的持续施工稳定了水泥的市场需求,为水泥价格的上涨提供了基础。

(四)服务价格类

列入监测范围的城市公交、居民生活用水、景点门票价格全年无变化。液化气价格上半年呈震荡走势,瓶装(14.5±0.5kg)价格在108-117元/瓶之间波动,6月8日降到年内最低价108元/瓶,7月12日开始,呈直线上升态势,并且出现了历史罕见的连续10次上涨,12月11日涨到年内最高价131元/瓶,接近2012年3月份的历史最高价132元/瓶,每瓶上涨了23元,涨幅达21.30%。不过到了年末价格稍有回落,12月24日降到了129元/瓶。

下半年液化气价格持续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进口液化气价格连续上涨,国内进口气数量减少,对国内液化气价格形成支撑;二是随着天气转冷,国内液化气市场逐步进入消费需求旺季,需求量增加;三是随着国内深加工企业开工率回升,对原料气的需求量增加,带动民用液化气价格上升。

(五)农业生产资料类

2013年受国内外经济疲软的大环境影响,加之我国化肥行业产能过剩,全国化肥市场行情需求稳中有降、价格呈前高后低走势。以代表品种尿素为例,由于国际尿素价格大幅下跌,出口价格相对较低,拉低了国内价格。我县市场尿素价格一季度维持在2.33元/公斤,二至三季度价格出现持续下滑,10月份跌到年内最低价1.81元/公斤,跌幅为22.32%,与上年最高价2.59元/公斤相比,跌去了30%以上。2013年全年平均价为2.05元/公斤,比上年的2.36元/公斤下降了13.14%。 由于从5月份开始,农药的监测品种规格全部发生变化,监测数据没有连续性,但从监测情况看,全年农药、农膜价格非常平稳。据经营单位介绍,农药进货价格也会略有变动,但是由于农药、农膜的销量不大,因此销售价格一般保持相对平稳。

仔猪价格上半年高于下半年,全年波动幅度小于上年。

1、2月份养殖户补栏较集中,仔猪价格为年内高点22元/公斤,10-11月为年内低点17元/公斤,12月份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全年平均价19.58元/公斤比上年的20.50元/公斤下降4.49%。

二、2014年物价走势预测。

据有关专家分析,从我国物价运行的周期看,2013年物价已经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的初期,2014年将是物价上涨周期的第二年。根据经验,物价高点往往在上涨的第二年出现,同时考虑到当前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一系列推动物价上升的压力,因此预计2014年cpi同比涨幅可能相比2013年略有扩大:一是预计经济增速维持回升态势,需求扩张对物价产生上拉作用;二是水电气等资源品的阶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短期内对居民端价格有小幅上升影响;三是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成本、居民实际收入的提高需求及人口红利减弱等因素将使劳动力成本继续上升,进而传导至最终消费价格,或直接推高服务价格;最后,土地价格的反弹可能持续,房地产价格上涨预期仍存,租房、装修等居住类价格有一定上升压力。

但专家同时表示,2014年物价大幅上涨概率也较低,这是因为:2014年经济增速大幅回升的可能性不大;未来市场流动性大幅宽松的可能性不大,短期物价水平不具有大幅上涨的货币条件;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仍有震荡下行的可能,输入性通缩担忧犹存,尤其是工业领域通缩压力仍存;在市场需求恢复、供给略有下降的情况下,2014年猪肉价格可能温和回升,但由于当前生猪存栏量仍保持在高位,供应仍然充分,肉价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

因此,预计2014年我国物价将温和上涨,cpi初步估计为3%左右。 2013年,蔡源乡“无违建”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三改一拆”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最佳“美丽蔡源”的目标,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拆、改、建相结合,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行动安排,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周密谋划,保障各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蔡源乡创建“无违建”乡镇创建活动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蔡源乡“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要求,强宣传、抓进度、保质量,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我乡采用了宣传车、横幅、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政务微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多层面、全方位查违控违禁违政策宣传,同时在各行政村和乡属各单位设立查违举报电话和乡查违举报电话,村级组织巡查队、民兵等监督全乡查违控违禁违工作,使查违控违禁违工作规范顺利开展,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执法,责任到人

我乡将查违控违禁违工作纳入乡对村年度考核和村集体建设项目挂钩,强化巡查责任和问责于人的制度,使各行政村逐步成为“无违建”村。各有关行政村严格遵照和执行查违政策,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确保查违控违禁违工作走向长效。各行政村责任组开展的查违工作中去,每天开展查违效能督查一次,并把督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公开通报,对于查违谎报、漏报、瞒报查违信息和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四)突出重点,全力整改

一是我乡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中来;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新违建零发生作为“无违建”底线;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新建住房审核审批,从源头管控;四是对农户自住的违法建筑,分阶段分类别限期整改,将拆除的空间还绿于民,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到、感受到变化,享受到实惠;五是违法建筑整治过程中,各行政村坚持上门说服,耐心引导,争取自拆,积极帮拆,拒不整改的上报乡镇防违控违办,由乡镇组织力量强制拆除,确保违建整治到位。

(五)建立网格,明确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为基本原则,由乡查违办主任负总责,乡查违办以网格化形式管理查违工作,共设九个网格。现与派出所、土地管理所、林业工作站等乡属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结合各部门人员数量和原有工作区域划分等情况,把全乡1234户农民,科学划分成9个网格。一个网格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每一网格内可再划分若干小组,一般以传统村民小组为一小组。同时,组建网格化监督服务团队,团队一般由10-12人组成,由住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民警、村两委干部、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等组成。每支网格化服务团队设立队长一名;联络员一名,负责日常联系;监督员一名,负责本自然片查违工作;队员若干名。网格内每一小组要推选出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正副组长各一名。

(六)创新管控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在2013年全乡对农村违建进行了全面普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我乡成立了由6-7人组成的拆违队,加强对我乡违建的整治和巡查,完善巡查发现、即时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为达到“乱象不反潮,违建不反弹”工作目标,针对拆违工作建立“回头看”机制。三是建立微信沟通联系平台,使违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叫停拆除,把查处的违法建筑状况及拆除处理后的状况及时公布,公开接受监督,避免人情关系干扰和处理不公,并在拆除后定期组织人员回头看。

(七)强化村容村貌综合整治

结合“四边三化”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影响整体环境或者有碍交通的辅房、店铺、危旧房、简易棚等。大力整治非法占地、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行为,着力消除视觉污染,确保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对本村范围内不属于村民个人的违法建筑,除涉及民生和公益事业外,在创建期内予以拆除和整改到位。

(八)坚持新违建零发生

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巡查发现的新违法建筑,要积极处理并主动要求村级防违控违办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自拆方式积极整改,切实做到“新违建零发生”。

(九)认真规范,做好台账 乡镇和个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无违建乡镇”创建的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登记统计工作,完成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积极撰写工作信息等相关材料。台账要求做到内容齐全、真实、装订规范,方便查看,确保考核验收过关。

我乡将以创建“无违建”乡镇工作为契机,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建设内容,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制止为主的方法,继续加强引导,加大力度,加强科学有效的管控,完善各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后续控违禁违,理旧堵新,疏堵结合,突解发展瓶劲,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蔡源”。全面深入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日常巡查、及时报告、有效处置的综合机制。集中精力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新违建零发生为抓手,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进一步创新防违控违拆违体制机制,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全乡面貌,为争创“无违建”乡镇打下良好基础。

一、2013年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工业总产值:1-12月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15.0546亿元,同比增长21.36%,完成年度计划的100.96%;其中2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实现产值180.9152亿元,同比增长21.62%。

工业增加值:1-12月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28.4亿元,同比增长22.4%。 工业投资:1-12月我县完成工业投资18.13亿元,同比增长18.9%;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2.77亿元,同比增长44.8%。

平台建设:1-12月份全县工业可供开发用地1500亩,实际出让工业用地785亩。

外贸进出口:1-12月份实现出口13230万美元,同比增长19.09%;进口1856万美元,同比增长14.87%;进出口总额15086万美元,同比增长18.55%。

节能降耗:截至1—3季度,我县单位gdp能耗下降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7%。预计到年底可以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月份我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9亿元,同比增长16.7%。

利用外资:1-12月份我县合同利用外资137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00万美元,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考核任务的250%和228.5%。 获得荣誉:荣获“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称号。

二、2013年特色亮点工作

1.结合关停淘汰落后,积极推进“腾笼换鸟”。

工业经济领域关停淘汰落后工作事关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事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一是积极引导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产业、传统生产工艺,提高企业现代化水平。通过防尘除尘、污水处理、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设备改造等先进技术手段,大力推广清洁生产运行和管理机制,督促传统企业加快产业调整。二是加强淘汰落后。编制完成并通过发布了遂昌县“十二五”关停淘汰落后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加快“四换三名”工作的同时,坚持实施关停淘汰落后,配合环保部门全面开展造纸、化工、电镀行业整治。二季度以来我县累计关停鑫星活性炭化学炭生产线,恒安造纸竹浆造纸生产线和广源墙材粘土砖生产线,为“十二五”力争圆满完成关停淘汰落后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积极推行新技术、新工艺,努力实现“机器换人”。

一是千方百计加大技改投入。充分发挥技术改造的作用,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企业的生产过程,改进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产品研制、技术开发能力。加快对我县优势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围绕发展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上项目,提高投入产出比。二是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引导优势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更重视开展广泛的横向科技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搞好产、学、研,不断提高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三是逐步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鼓励发展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对原有一些企业着重做好在一些企业尤其是县内骨干企业在不改变产品、行业的前提下,对部分工序进行全面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既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又实现了“机器换人”的目的。

3.切实抓好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逐步实现“空间换地”。 一是全面开展调查研究,联合国土、园区等部门,动态掌握工业企业闲置用地的基本情况,为强化节约集约工业用地提供重要依据。二是认真落实以“亩产轮英雄”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如每亩工业用地达到一定税收标准的土地使用税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另外,企业新上厂房建设超过三层以上的建筑面积,按照企业建安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技术改造土建补助,对

一、二层面积的则不予补助,鼓励企业向空间要土地。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近几年来通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65计划,将以往散落在农村或小城镇的撤并学校、农村会堂等设施都逐步加以利用,引进许多来料加工企业,盘活存量土地几百亩。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年初与我局安全监管企业逐一签定安全责任书。多次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并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顺利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针对今年全国民爆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现状,加强对我县民爆企业的安全监管。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企业开展宣传、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确保我局安全监管企业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5.推动两化融合,着力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

一是打造全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遂昌模式”,实现“电商换市”。以我县成为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为契机,充分发挥县网店协会、浙江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领路人作用,引导企业深度应用电子商务,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全力推进“两化融合”。坚持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主导行业、重点领域“两化”融合为重点,推进“两化”融合的新模式和新路径。结合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深入推进我县主导行业信息化。以凯恩特材mes项目实施为契机,重点围绕我县金属制品、造纸等产业,深度实施工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方案。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和开发共性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和两化融合支撑体系。 6.积极做好屠宰场迁建协调工作。

屠宰场迁建已列入2013年县委县政府十件实事,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局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负责科长召开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迁建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迁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地考察遂昌兴飞屠宰场,及时跟进迁建工作进度,与相关单位协调手续对接问题。目前,兴飞屠宰点土地指标省厅已经下批,现在在走正常土地出让流程。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正在征地中。 7.认真做好信访化解维稳工作。

今年1—11月份我局共收到信访件20件,办结20件,办结率100%;接待来访群众50批次323人。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办理程序,着力解决重大信访问题。一是全力做好天一堂职工安置补偿相关工作。完成了在职及退休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工作。58位职工安置补偿工作已有48人签署了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金,同时为在职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移交了相关档案。目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10位职工主要是溪边路二弄7号承租户和部分在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间退休的职工。二是妥善解决了凯恩特材公司杨德松等64位原解除合同职工要求增发门诊医疗费问题。三是全力做好利化公司、凯恩集团退休职工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同时做好经贸系统的党建工作及老干部工作。

三、2014年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工业发展稳定性较弱。2014年世界经济形势仍不明朗,中国的经济仍不确定,预计外需持续萎缩与内需增势放缓相互叠加,有效需求不足与产能过剩矛盾仍将持续。而我县工业企业结构较单一,且自主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导致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主动性和稳定性不强,预计明年我县工业经济以稳中求进为主,将会保持低速增长。

2.企业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形势严峻。2014年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工业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企业利润率低,外贸形势不确定,企业经营仍将较困难。同时2013年以来企业融资难度的增加,以及部分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及互保牵连影响,一些企业陷入困境,部分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预计2014年这种现象一时难以改变,给我县工业经济发展造成影响。

3.缺少大项目引进,制造业投资后劲不足。我县的工业投入主要依靠大项目的拉动,而2014年大项目已基本完工,上亿元的投资几乎没有。而且新开工项目少,特别是新引资的制造业可落地成熟项目少,已出让的工业用地由于各种原因仍有部分项目未开工建设。加上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企业主投资意愿持续下降,导致明年制造业投资后劲不足。

4.结构性矛盾突出,出口形势难有较大起色。我县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偏少,且出口产品结构从十一五初来基本无变化,多年来都是靠龙头企业拉动,缺少有出口后劲的企业。且2014年国际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市场需求不稳,企业出口风险加大,出口产品价格不确定,预计出口形势难有较大起色。

四、2014年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有效投入,提升工业发展后劲。工业投入是实现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明年重点加大工业投入,以项目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降低投资成本,提高企业对工业投入的积极性。把银企对接合作工作抓早、抓实、抓好,积极引导信贷资金重点投向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领域,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不断上升;加大技术改造占工业投资的比重。

2.抓好招商引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结合当前低丘缓坡试点和山海共建产业园的契机,把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有效结合,创新招商思路、落实培育举措、优化服务质量。要坚持高品质招商,围绕产业规划和金属制品这一优势产业,突出选大引强,实施“外引内育”战略,促进产业链的延伸拉长,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招商机制,继续完善入园门槛,以提升项目质量,促进项目产出。

3.推进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向深度推进。要推进政企学三方联动,加快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荣成公司印花轧辊等高档金属制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产业集群中的区域名牌。制订必要的鼓励扶持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的步伐,推进产品升级、技术升级、研发升级、营销升级和品牌升级,开发出更多的市场适销对路、能填补空白的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抓好特种纸的创新发展,注重研发一批新的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特别是能替代进口特种纸;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自主研发,加快一些新产品如茶多酚、锂电池、空气动力电池、紫杉醇、装备机械等的产业化步伐,加大对风能、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等新能源的支持力度。

4.推进节能降耗,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根据市场优胜劣汰法则,自然淘汰能源消耗大、产值和增加值贡献低的企业。鼓励成长性强的企业加快产、学、研合作步伐,加快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换代,提升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积极创建清洁生产企业和绿色企业。继续抓好对重点用能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能耗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加大全社会节能宣传,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做好能管员业务培训工作。严格市场准入门槛,做好能源评估工作,加大对节能示范企业的奖励扶持力度。

5.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涉企办事明显提速。继续开展“执行力进企业”活动,努力构建为企业融资服务、用工服务、效能监督等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范围。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和优化扶持工业发展的政策。完善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和局干部联系拟上规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的培育扶持,全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做好企业人才工作,制定《遂昌县经济商务局2014年企业管理人才实施方案》,紧紧抓住吸引、培养、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调研工作,为后期人才工作培育做好基础工作。继续做好人才培训工作,适时组织一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走出去参加培训,以及积极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

6.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服务企业发展。坚持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主导行业、重点领域“两化”融合为重点,推进“两化”融合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一是深入推进我县主导行业信息化。以凯恩特材mes项目实施为契机,重点围绕我县金属制品、造纸等产业,深度实施工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方案。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和开发共性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和两化融合支撑体系。

7.拓宽渠道,加强内贸与外贸协调发展。坚持内需与外需并重,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道路。一是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搬迁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二是努力扩大外贸出口。狠抓外贸主体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挖掘新的外贸增长点;加强出口产品培育,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并重,引导企业走出去建立产品销售网络,同时积极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

第7篇:东阳市违法建设及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城乡建设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的蔓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东阳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两违"的专项整治,全面制止"两违"行为,不断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促进土地和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思路

全面清查全市各类"两违"行为,对尚未处理结束的"两违"行为,分步、分类限期依法予以清理和整治;对新增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最终建立健全"两违"的科学监管机制、快速处置机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原则

在整治活动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下五条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即本次整治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

(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本次整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工作。

(三)尊重历史、分类处理的原则。鉴于"两违"行为种类多、情况复杂,因此,在查处过程中必须对不同时期的各类"两违"行为,实事求是的调查清楚,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四)坚持整治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的原则。要将整治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和执法成本取得最好的整治效果。

(五)权责相一致的原则。在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确定为责任主体的同时,市政府将赋予其一定的权限。

四、工作安排

按照先试点后全面铺开的原则进行整治,城市规划区范围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其他镇乡街道范围(含南市街道)由市国土局牵头负责。时间初步安排为2011年1月底前启动,计划分五步走:

一是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底前)。召开"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农历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拆违集中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违"行为,进行集中强制拆除,营造声势。

二是调查摸底试点阶段(计划用3-5个月左右时间)。先在镇乡和街道中分别选择一至二个小区(村)进行整治试点。然后,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两违"专项整治具体问题处理意见。同时,各镇乡街道要对"两违"行为组织开展全面的调查、

摸底和取证工作。对专项整治通告发布后,继续新建抢建的,一律在第一时间强制拆除,坚决刹住不正之风。

三是自查自纠阶段(计划用3个月左右时间)。在适时召开全市性的动员大会后,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各镇乡、街道要根据"两违"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督促自行纠正"两违"行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在具体处理过程中,采取公示公开、集中办理、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处理过程中市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实施一站式服务。

四是依法执行阶段(计划用1-2个月左右时间)。对于不接受处理的"两违"行为,市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执行。依法执行工作,由市级联系领导挂帅参与,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以村(居)为单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两违"行为,依法进行集中强制拆除。

五是总结巩固阶段。对各镇乡、街道的"两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完善"两违"防控、查处和考核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尽快使违章建房预防和查处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正常化轨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两违"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掌握政策,依法处置。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析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在整治行动中,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属地参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紧密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制止不力的,或放任纵容的,给国家集体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督查,健全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查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并将"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市政府对镇乡街道及部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8篇:乡镇2015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镇2015集中整治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我镇按照《**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5]**号)文件精神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433”发展战略,深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按照“突出重点、打罚并举、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和“发现苗头严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响恶劣坚决拆”的工作要求,依法严肃整治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控新治旧,保持高压态势,努力促进土地管理规范有序,建设行为合法合规、城市环境持续

改善。

二、整治目标

按照“清理过去,管住当前,规范今后”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建(构)筑物集中拆除一批、打击查处一批、分类处置一批,做到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打击、重处罚,并通过整章建制,强化长效化管理,逐步建立依法有序建设、合理节约用地的良好秩序,树立广大干部群众合法用地、合规建设意识。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协调联动、务实高效原则。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依法查处、拆除违法建设,做到整治工作步调一致、联合行动、扎实有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原则。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立案,严肃查处,重拳整治,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打击有力。

(三)坚持分类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要全面调查摸底,分类建立建档,对新增违法建筑要做到坚决拆除;对影响较大的重点违法建设要先期组

织集中拆除;对历年违法建筑要依据有关法规分类进行处理,确保整治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做到目标明确、有序高效。同时要在根治源头、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健全完善监管巡查网络,强化管理,提高水平。

(四)坚持教育引导、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做到教育在前、引导在先,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教育督促违法建设者自拆,党员干部更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拆违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集中整治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鼓励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并及时受理、及时处理。

四、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以城区规划区及S**线、**公路、**公路和**大道沿线为重点,全面开展辖区内各级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辖区河流河道、镇规划区及川坝地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凡违反城乡规划、土地、公路、河道、林地、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等法律法规,未经依法审批,擅自进行违规违法建设的行为,具体包括:

1.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

地、林地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3.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滞洪区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4.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进行建设,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对已存在的建(构)筑物擅自进行改建、扩建、重建的行为;

5.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6.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但已经超过规定的期限仍未拆除的建(构)筑物;

7.违反市容市貌有关法规规定,私自搭建的棚、亭、摊等简易设施;

8.未批先建、批少占多和非法交易、闲置浪费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五、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长、党委副书记**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站所及单位人员为成员的**镇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推进措施,并负责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及上报下达等相关工作。

镇土管所:负责配合县国土局依法查处整治各种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政策的抢种、抢建行为,以及乱占滥用土地、非法交易土地行为;配合做好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牵头协调解决村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用地等问题。

镇纪检监察室:负责依法查处在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渎职、失职行为,对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镇农综站: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对超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镇文化站:牵头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法律政策和工作情况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派出所: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人的责任。

司法所:配合做好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宣传工作,负责案件查处中的人民调解,并参与督查追责组相关工作。

综治办:负责受理有关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整治工作的

信访事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各村(居)委:是各辖区范围内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巡查管控和查处整治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做好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的相关工作。

六、方式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15年3月15日开始,到6月20日结束,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方式,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15日至3月20日)。一是组织部署。召开全镇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各村(社区)抓紧研究本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和人员安排,扎实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宣传发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制定相关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大力宣传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务必使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掀起整治工作舆论声势。要将宣传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对整治过程跟踪报道,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3月24日至4月23日)。一是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开展各自整治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摸底调查工作,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违

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性质认定,要在优先抓好重点区域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排查和深入调查,查明违法建设的位置、面积、结构、历史成因、经营性质和责任人,分区域、分类别树立并登记造册(二份),切实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情况摸清楚,将违法性质定准确。二是在2015年4月12日前,各村(社区)要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基本情况档案报送镇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台账,为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提供详实的调查数据。三是在摸底调查的同时,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好下去范围内违法行为自查自拆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上门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者的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政策、分析形势、讲清道理、晓以利害,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辖区内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帮助违法当事人解决当前实际问题,为自觉拆违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依法处理阶段(2015年5月3日至6月18日)。一是由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一是总结工作,各村(社区)及时收集整理数据资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效和经验做法,及时向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材料。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由各村(社区)负责制定各自日常监管制度,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突出区域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三是建立长效建立日常巡查、部门联动、过错追究等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控制“红线”,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整治措施

(一)处置方法

1.在规定时间之前(具体时间以通告为准)主动申报接受处理的,且经县住建局认定符合城市规划及县国土资源局认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房,收取有关税费并进行处罚后,补办有关手续。

2.不主动申报和不接受处理。但经县住建局认定符合城市规划及县国土资源局认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的未办理建设及用地手续的建房,从重处罚并依法拆除。

3.对于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依法拆除。

4.对非法占用、买卖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和个人,在清查阶段未及时收回或退回的,涉及党员、干部的由镇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非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并处罚款。

5.对于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的私搭乱建简易设施,必须限期拆除。

6.对于在河道内乱搭乱建或者堤防上违法建筑,必须限期拆除。

(二)处置原则

1.执法机关对违法建设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做好政策解释和当事人思想工作,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或者委托执法机关代为拆除。

2.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也不委托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或者改正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不按照要求拆除或者改正的,除拆除、没收违法收入或者没收实物外,依法从重处以罚款。违法建设的罚款,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4.违法建设的拆除要与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相结合,拆除一处整治一处,确保拆除后市容市貌整齐、干净、有序,与周边建筑和环境协调融合。

5.各相关部门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查处时,要依据本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结合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保障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同时,各村(社区)要迅速成立

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根据实际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全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示范引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讲清说透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侵权性,宣传查处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分阶段分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工作效率,确保取得实效。对新发现违法建设要做到“早发现、早拆除,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既有违法建设,全面清理认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坚持动员自行拆除和采取行政措施并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特事特办,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凡属违法建设的,在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或强制拆除时一律不予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四)敢于动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要把违法建设清理整治作为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依法开展清理整治,情节轻微的责令限

期拆除;对拒不执行的,采取综合措施坚决强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严格的工作督查、考核、监察、问责机制,对推诿扯皮、消极怠工、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严格实行绩效问责,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五)突出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整治工作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指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要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1:**镇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详细情况登记表 附件3: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详细情况汇总表

第9篇:台江县教育系统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台江县第一中学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责任书

“两违”整治工作,事关台江发展大计,时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大事,既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又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为发挥基层组织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的优势,确保我县教育系统的用地行为和建筑活动尽快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现教育系统就整治“两违”专项工作有关内容,与学校签订本责任书。

1、教职工要带头搞好宣传,使“两违”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让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户了解到这是机遇,为学校处理“两违”纠纷减轻压力,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2、学校教师带头自查纠的同时,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引导家人和亲戚申报,自觉接受处理,确保“两违”纠纷减轻压力,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3、监督本辖区内的“两违”行为,发现一宗,制止一起,上报一案,确保无新的“两违”行为发生。

4、积极配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户、不漏项,保质保量完成。

5、不出具虚假证明,不存在瞒报、漏报现象,教职工转让、出租宅基地后,再申请新宅基地的,要及时上报。

6、不得唆使、煽动群众寻滋事,聚众抗法,干扰整治秩序,破坏整治环境。

7、深入群众,掌握“两违”整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整治活动部出现大震荡。

8、教职工要服从县教育局、所在乡镇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不设障碍,不撂摊子。

9、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权谋私的,将视不同情节和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司法责任。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王安刚教职工签字: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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