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质量标准标准

2022-10-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煤矿机电质量标准标准

浅谈如何搞好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摘要:煤矿井下战线长、机电设备设施的种类多,要想管理好、使用好、保养好、维护好机电设备设施,必须依靠行之有效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基于此,文章首先分析了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现状,并提出了一些有效措施,旨在促进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关键词: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现状;措施

引言

当前,矿井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如何搞好煤矿的机电管理工作,是摆在机电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难题。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只有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追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我国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一直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功效,导致我国煤矿机电事故频发。因此,当前全行业应大力推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1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现状

《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所要求的一整套的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包括设备与指标、机电安全、机电管理、文明生产等,每一条都是經验性的高度总结和”科技兴安”的基本要求,作为煤矿机电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该深入学习,认真思索,以求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做好机电工作。

目前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一个分管单位自主建设与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问题。基层单位管技人员对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检查总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负担,又要从事生产管理,又要应付每月的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忙不过来。其实是没有摆正质量标准化和生产之间的关系,没有把质量标准化和生产进行有效地融合。安全也是效益,不出机电事故,影响生产的时间少了,产量、效益也就自然上去了。所以对待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不能搞形式主义,上下级首先要在认识上有所提高,检查要精细,问题要整改。

2搞好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措施

2.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煤矿企业要在具有高效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出适应本矿实际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规章制度及建设标准,例如,制定机电设备选型采购制度、机电设备入井检验制度、机电设备使用跟踪制度、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机电设备安装标准、机电设备使用操作标准、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卫生标准、机电设备各类保护标准以及机电设备使用及检修记录标准等,并严格予以执行,强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机制,强化检查监督,强化责任惩处,发挥出制度的强大作用。

2.2注重班组建设

班组是企业的基层组织,班组成员在作业中能否坚持标准是煤矿企业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最坚实的基础。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要做到:第一,树立安全意识。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明确安全教育在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性,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第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班前提示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小结安全制度,规范班前会制度,完善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班组安全互保(联保)等管理制度,着重落实现场安全交接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第四,加强现场管理。企业的一切生产任务都是依靠班组完成,因此,在么偶狂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把班组的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现场,搞好现场安全管理,把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即人、机、料、法、环等有机地结合起来;第五,做好检查工作。班组要经常性地进行自查互查、专项检查等,对生产现场各类隐患进行及时查处和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以促进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时效性的提升。

2.3注意抓好一些重点工程

要想搞好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应当注重对机电设计、设备选型等重点环节的控制与管理,从源头上确保标准化。例如,对机电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对于井下大型带式输送机的安装,相关人员应进行严格检查与监督,职能部门要在早期就明确安装质量技术要求,并做好过程管理,保证在其投入运行之前各项保护齐全完好,运行正常、可靠。对采掘机电的设计,要做到及时、正确,供电整定合理,保护可靠有效。此外,煤矿企业在用电管理方面要强化节电意识,尽量避峰就谷,实行定额管理。另外,企业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特别是井下电气设备各类保护要齐全可靠,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出现甩保护使用现象。对重大机电事故隐患的排查,制度要完善,责权要分明,要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一起进行,坚持至少一个月检查一次,排查出的隐患分级上报,定负责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职能部门要追踪落实,防止出现只查不改的局面。

2.4全面提升机电人员的整体素质

随着矿井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煤矿需要一批年轻化、专业化、实操性强的机电人才,才能把机电标准化搞得有声有色。因此,煤矿企业应提高福利待遇,把懂专业技术、能吃苦的年轻机电爱好者引入到机电队伍当中,并加强专业技术和现场实操演练的培训,来进一步提升机电人员的自身素质。另外,企业还可以每月开展一次技能比武活动,并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优秀的进行表彰,对参与者给予鼓励奖,努力营造积极学技能、钻技术的氛围,从而提升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另外,企业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通过职工培训中心集中培训、队干部班前班后教育、队组内部培训教育和员工自我教育等多种途径进行培训。还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公示各类安全信息和安全技术知识,用广播宣传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文化走廊通报安全事故案例和自救互救知识。为了加强培训效果,企业可以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通过讲解和现场模拟,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人心。

2.5制定机电标准化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推进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化建设工作,管理人员还应创新标准化工作思路、改进标准化工作方法,制定机电标准化考核办法,将标准化考核项目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班组、个人,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挂钩、与职工的工资挂钩,来提高员工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另外,相关部门还需要编制企业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并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作为安全绩效工资的主要内容,其比例占到安全绩效工资的80%。该办法的实行,可以把员工的收入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头上有压力。充分发挥奖惩激励机制,将各职能部门的奖金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挂钩、基层队组员工的安全绩效工资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挂钩。通过严格的考核,让员工在标准化工作中得到实惠。同时,企业还要加大标准化奖励分配的差距,严格奖惩,充分利用经济杠杆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调动广大员工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

结束语

总而言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是煤矿的生命工程,其对于矿井的安全生产,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煤矿企业应当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从而构建起扎实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稳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真正达到安全型矿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杜建池.完善煤矿机电管理工作的思路与建议[J].科技与创新,2017,(11):57.

[2]任立东.我国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现状研究[J].煤炭与化工,2016,39(02):145-147.

[3]欧阳攀奎,黄光辉.有关煤矿机电管理标准化建设和事故预防管理研究[J].河南科技,2014,(24):188.

作者:刘波

第2篇:自动化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标准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自动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处于网络信息时代,煤矿机电设备的发展速度也随之变快,呈现出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特征。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工作中运用不同类型的自动化技术,能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煤矿生产系统,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同时,缩减了井下作业人员的数量,保证了矿井生产作业的安全。简要阐述了常见的煤矿机电设备自动化技术,分析了自动化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的具体应用,从而有效提升自动化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应用的总体水平。

【关键词】自动化技术;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

1.常见的煤矿机电设备自动化技术

1.1电子信息技术概述

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的过程中,可以合理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比如常见的电力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等,凸显出相关电子器件的灵敏性和感应能力,使煤矿机电设备更加便于操控。以煤矿生产大功率设备为例,将微电子技术应用到掘进机、提升机和开采运输设备中,能够完成准确搜集、检测和处理相关信息的任务,保证了大功率设备的运行安全。

1.2机电一体化技术分析

受到煤矿机电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等发展的影响,可以将机电一体化技术运用到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工作中,能够对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的安全情况加以监控,一旦发觉有关设备发生故障,可以及时报警,由相关人员科学处理,以保证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行安全。

1.3控制技术的说明

将计算机网络与控制技術应用到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工作中,不仅能够实现对煤矿机电设备中驱动装置、控制装置和生产器械的自动化管控,还能够提升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行安全。

2.煤矿机电设备自动化发展的必要性

工业经济的发展在新时期逐渐转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煤矿的需求不断增加,传统煤矿开采技术已经与现代飞速发展社会对资源能源的需求形成矛盾。传统煤炭作业过程中,煤矿的开采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开采事故、人员伤亡等。根据实际的发展可以知道自动化技术具备的先进性和智能性能够提升作业效率同时还可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也能够促进煤矿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煤矿自动化技术的运用优势有:①自动化技术的运用,可以从提升开采效率出发来优化开发技术,促进开发环节的整体发展;②自动化技术的运用,能够实现机械设备的自动化监控管理与劳动力投入,相应的减少投入成本,增加资源的使用,同时也维护企业的发展;③减少伤亡事故的出现,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即使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救援从而减少伤害。因此可以看出自动化技术的运用具有非常丰富的意义。

3.自动化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的具体应用

3.1总体设计分析基于光纤传感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状态监测系统中发挥出的良好作用,此次研究设计出包含了矿用光纤振动传感器装置、应光纤光栅解调仪设备、添加尾纤保护的光纤温度传感器等的监控系统。系统的信号采集原理如图1所示。

设计信号采集功能模块时,需要明确步骤,具体如下:登录→开始采集→信号处理→波形呈现→超限报警→数据保存→停止→重新采集/结束,并且此功能模块涵盖了相关参数的设定、报警的查看、历史信息查看等不同功能。将光纤传感器装置设定在相关机电设备上,达到迅速采集相关数据信息、FFT(快速傅立叶)变换的目的,以自动获取相应的频率信号、频域振幅、速度、加速度和位移等数值。依据相关标准振动烈度的评定等级表、系统测定的振动速度均方根值,能够判定相关机电设备出现振动异常与否,有关故障安全隐患能否被及时发现,同时进行报警处理。在此环节中,判定振动异常时应该参考小型、中型、刚性支撑和挠性支撑等大型钻机之间的差别。

基于发挥出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状态监测作用的目的,科学设计光纤光栅解调仪非常重要。设计传感器时,利用相关光纤布拉格光纤调节功能模块,相应的衍射光栅色散原件需要借助高分辨率透射全息体相位光栅,达到记录全息光栅数据的目的。得到功能模块的支持,摄像环节中的体相位光栅产生的全息原件经济成本非常低。

2.2光纤振动传感器装置的科学设计

对于光纤振动传感器装置来说,将其运用到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状态监测系统中,体现出了良好的功效。振动传感器结构模型如图2所示,其中,k1,k2,c,m依次代表的是光纤的弹性系数、支撑杆的弹性系数、介质阻尼系数和重块的质量。

通过上述计算与分析,从中不难看出,科学运用光纤振动传感器的灵敏度,能够达到一定的针对性,将科学比重的黏稠度阻尼材料作为首选,进而确保振动的情况下产生的形变量很大。设计该系统的时候,光纤振动传感器的具体标定步骤是:测试相应信号与灵敏度→测试相应的谐振频率→添加阻尼测试频率特性曲线→确定传感器实际的标定标准,进而明确系统应用的光纤振动传感器技术参数:相应动态范围是55dB,最大加速度为4g,相应分辨率为25mg,频率响应4~350Hz。根据以上测试和分析可知,此次设计与研究的系统在运用的过程当中能够多次针对故障机电设备进行科学预警,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为此,科学设计光纤振动传感器装置可谓十分关键。

结语

经过分析可知,系统分析和思考自动化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中的有效应用十分重要,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与实践价值。借助先进的自动化技术,能够使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测工作的效率变得更高,有效保证了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真正实现了煤矿自动化开采、挖掘。实施煤矿作业时,采用自动化监控的方式能够避免煤矿生产中发生更多的安全事故,提高了煤矿产能。

参考文献:

[1]赵若云.自动化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方面的应用[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6(16):148.

作者:高立增

第3篇:浅谈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

【摘 要】质量是安全的基础,把住了质量关,安全也就有了保障。质量标准化就是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在内的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是煤炭企业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以与时俱进的态度,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巩固提高、积极进取,煤矿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才能健康发展,为煤炭企业的做大做强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煤矿;质量;标准化

随着技术革命的日益加快,以及由此带来的挑战和变化,煤炭企业解决质量标准化问题的方法和手段也会不断变化,作为一个煤矿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抓好质量标准化建设。

一、推进管理思想的现代化,用“我要质量”的态度搞好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

思想认识的高低、管理理念的新旧,直接关系到煤炭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成败和命运。许多血的教訓说明:煤矿只有现代化的安检设备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还必须有操作者的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为此,煤炭企业必须站在安全生产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质量标准教育,使之不断提高对质量标准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新的观念和理念抓好这一工作。为此,要通过各种形式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标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尤其是提高各级管理干部的认识:要高度认识质量标准问题,切实把质量标准化建设看成是煤矿生存发展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进而自觉地学习并运用之。要通过煤矿各种事故的分析教育,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违规作业就是在付出生命的代价,按标准工作就是在延长自己的生命,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是煤矿职工人生安全的“保护伞”,切切实实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

二、抓好煤矿质量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适应煤矿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需要。

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关键是人才,尤其煤炭企业缺乏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的人才,致使基础工作相当薄弱。具体表现在检验监督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不足,质量标准落实,专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知识和技能等等。因此,煤矿企业要抓住关键,高度重视对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办短期培训班、进修学习、高校代培、引进人才等途径和手段,培训现有的质量管理者,培养质量管理专门人才;同时,应把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知识和有关内容列入职工培训计划,进行全员培训;从长远出发建立健全煤炭企业内部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培训中心,进行专业人员培训;并通过举办电视讲座、广播讲座、板报、专栏等形式,在员工中广泛普及质量管理知识,通过深入持久的培训和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企业现代化质量标准管理的专业队伍,解决制约煤炭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人才缺乏症,真正从根本上夯实基础,突破关键。

三、必须坚持巩固与创新相结合,促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了抓好新形势下的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必须革故鼎新,坚决改革一些旧的不合时宜的东西,大胆创新,制定能够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要求的新标准。国有煤矿质量标准化的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创建适合自己需要的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则。要踏踏实实地从基础抓起,突出不同阶段的不同重点,做到纲举目张,有针对性地抓好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煤炭企业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改革过程中,既不能因循守旧,一成不变;也不能以偏概全,彻底否定。要用“扬弃”的方法,兴利除弊,在巩固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基础上创新,实现传统质量标准化管理与现代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互相补充,取长补短,全面发展。只有把现代质量标准化建设与传统的质量管理经验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抓得动,搞得好,做得实,才有旺盛的生命力。

搞好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炭企业实现“安全第一”,提高工程和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质量标准化明确规定企业内部各科(区)、部、室、队组及各岗位、工种的工作要求和要达到的工作标准,使企业内部总的质量目标分解为一个个具体的指标,层层细化,落实到人。明确了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力,做到了质量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能够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实行严格的质量标准责任制,做到赏罚分明,才能从各个方面有力地保证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的实现,从各方面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可使员工按规程作业,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标准,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为企业优质生产、安全生产提供基本保证。

四、努力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为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安全是煤炭企业永恒的主题,是煤炭企业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制度建设,严格现场管理,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大小三防”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提升机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管理体系,真正做到“人员无失误、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责任无盲点”,有效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开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新局面。

一是要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安全上,要实现“零事故、零超限、无着火、无火灾、无顶板事故”的奋斗目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基础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为企业提速增量提供坚强的保障,为企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煤矿企业必须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新格局。特别是积极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生产一线,深入到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查找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只要领导带头,就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就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突出重点,严防死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各类煤矿重特大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煤矿企业要始终将“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巷道降阻,提高采掘头面供风量,保证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从源头上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继续开展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化矿井”建设活动,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技术措施,及时消除高温火点和隐蔽火源,确保安全回采;高度重视防治冲击地压工作,认真落实“主动预防、培训教育、预测预报、措施解危、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六位一体防治措施,保证各项防冲措施执行到位。

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各级煤矿企业必须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真正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作者:梁志雄

第4篇: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Ⅰ固定设备 1通用部分

1.1

紧固件

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1.1.2

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3

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1.1.4

稳定与稳定孔应吻合,不松旷. 1.1.5

铆钉必须紧固,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1.1.6

键不得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20%,大于键全长的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1.2

联轴器

1.2.1

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表1-1-1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类型 外形尺寸 端面间隙 两轴同轴度

径向位移 倾斜% 弹性圆柱销式

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 ≤0.5 <1.2 齿轮式 ≤250 4~7 ≤0.20 <1.2 >250~500 7~12 ≤0.2

5 >500~900 12~18 ≤0.30

蛇型弹簧式 ≤200 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 ≤0.10 <1.2 >200~400 ≤0.20

>400~700 ≤0.30

>700~1350 ≤0.50

1.2.2

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2.3

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应不超过原齿厚的20%.键和螺栓不松动. 1.2.4

蛇型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厚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的10%. 1.3

轴和轴承 1.3.1

1.3.1.1

轴不得有表面裂纹,无严重腐蚀和损伤,内部裂纹按探伤记录检查无扩张. 1.3.1.2

轴的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0.2%,如轴的挠度较大达不到此要求时,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

滑动轴承

1.3.2.1

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粘合牢固,无脱离现象,合金层无裂纹,无剥落,如有轻微裂纹和剥落,但面积不超过1.5cm2,且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2

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1-1-2的规定:

表1-1-2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 mm 轴径直径 最大磨损间隙

50~80 0.30 >50~120 0.35 >120~180 0.40 >180~250 0.50 >250~315 0.55 >315~400 0.65 >400~500 0.75 1.3.2.3

轴径与下轴瓦中部应有90°~120°的接触面,沿轴向接触范围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80%. 1.3.2.4

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油. 1.3.3

滚动轴承

1.3.3.1

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

1.3.3.2

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 1.3.4

轴承温度应符合表1-1-3的规定:

表1-1-3 轴承温度

轴承类型 允许最高温度 滑动轴承 合金瓦 <65 铜

瓦 <75 滚动轴承 <75 1.3.5

轴在轴承上(包括减速器)的振幅不超过表1-1-4的规定:

表1-1-4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转速(r/min) <1000 <750 <600 <500 允许振幅(mm) 0.13 0.16 0.20 0.25 1.4

传动装置

1.4.1

主、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a.平皮带轮为2mm;

b.三角皮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为1.5mm,当中心距大于500mm时为2mm. 1.4.2

两皮带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1‰.

1.4.3

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皮带无破裂.运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出皮带轮边沿. 1.4.4

三角皮带的型号与轮槽相符,条数不缺,长度一致,无破裂、剥层.运行中不打滑.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1.5

减速器和齿轮

1.5.1

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结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油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1/2.油压正常. 1.5.2

轴的水平度不大于0.2%.轴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1.5.3

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轮缘、辐条无裂纹。齿轮无断齿,个别齿断角宽度不超过全齿宽的15%. 1.5.4

齿面接触斑点的分布,应符合表1-1-5的规定: 表1-1-5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

齿轮类型 接触斑点分布 精度等级 渐开线圆

圆柱齿轮 按齿高不小于(%) 按齿长不小于(%) 50 (40) 70 45 (35) 60 40 (30) 50 30 40 圆弧齿轮

(跑合后) 按齿高不小于(%) 按齿长不小于(%) 55 50 45 40

90 85 80 75

注:括号内数值,用于轴向重合度>0.8的斜齿轮

1.5.5

齿面无裂纹,剥落面积累计不超过齿面的25%,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1.5.6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5.7

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5%,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1.6

“五不漏”的规定 1.6.1

不漏油

静止结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动结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传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1.6.2

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结合面不漏风.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3

不漏水

静止结合面不见水,运动结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6.4

不漏气

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结合面不漏汽;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2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5

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7

电气设备

电动机,开关箱(柜),起动控制设备,接地装置,电器,电缆及配线等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

安全防护

1.8.1 机电设备和机房(峒室)内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安设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

1.8.2 放火措施

a机房(峒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b机房(峒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1.9

涂饰

1.9.1

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1.9.2

设备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紫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区分。

1.9.3

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1.10

基础

1.10.1 机座与混凝土不得相互脱离。

1.10.2 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1.10.3 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 1.11

记录资料

1.11.1 各种设备的机房(峒室)都应备有下列记录: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记录; d事故和故障记录。

1.11.2 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完好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

设备环境

1.12.1 设备无积尘、无油垢。

1.12.2 机房(峒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放地点,安放排列整齐。

1.12.3 机房(峒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1.13

照明

照明装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足够亮度。

2 主要提升机

(含滚筒直径2m以下提人绞车和滚筒直径2m及以上提升人员、物料的提升机) 2.1

滚筒及驱动轮

2.1.1 缠绕式提升机滚筒和摩擦式提升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部不应小于5mm。驱动轮摩擦衬垫固定良好,绳槽磨损程度不应超过70mm,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1.2 双滚筒提升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灵活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2.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

4、38

5、386条的规定。

2.1.4 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试验记录。

2.1.5 对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的钢丝绳张力应定期进行测定和调整。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2

深度指示器

2.2.1 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指示准确。有失效保护。

2.2.2 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呢感的3/4;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围,应不小于250°、不大于350°。

2.3

仪表

各种仪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1年。 2.4

信号和通讯

2.4.1 信号系统应声光俱备,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

41、350、3

58、3

59、360等条文的规定。

2.4.2 司机台附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联系的专用直通电话。 2.5

制动系统

2.5.1 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5.2 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重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1.5mm,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1.5mm,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1mm。

2.5.3 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磨损不超限;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小于5mm,闸衬磨损余后不小于3 mm。施闸时每一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不过热,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2.5.4 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锤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容许全行程的3/4。

2.5.5 松闸后的闸瓦间隙:平移式不大于2 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初不大于2.5 mm,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0.5 2.5.6 mm,盘形闸不大于20 mm. 2.5.7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

7、39

8、399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401条要求进行试验。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5.8 油压系统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机后15min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100 mm,风压系统不漏风,停机后15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10%。

2.5.9 液压站的压力应稳定,其振摆值和残压,不得超过表1-2-1的规定:

设计最大压力Pmax ≤8 >8--16 指示区间 ≤0.8Pmax >0.8Pmax ≤0.8Pmax >0.8Pmax 压力振摆值 ±0.2 ±0.4 ±0.3 ±0.6 残

压 ≤0.5 ≤1.0 2.6

安全保护装置

提升机除必须具备《煤矿安全规程》第392条、第393条规定的保护装置外,还应具备下列保护:

a制动系统的油压(风压)不足不能开车的闭锁; b换向器闭锁;

c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保护; d高压换向器的栅栏门闭锁;

e容器接近停车位置,速度低于2m/s的后备保护(报警、并使保险闸动作) f箕斗提升系统应设顺利通过卸载位置的保护(声光显示或制动)。

这些保护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试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半年。

2.7

天轮及导向轮

2.7.1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和幅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重变形。 2.7.2 有衬垫的天轮和导向轮,衬垫固定应牢靠,槽底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2.7.3 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超过表1-2-2的规定:

表1-2-2天轮及导向轮的圆跳动 mm 直径 允许最大 径向圆跳动 允许最大端面圆跳动

一般天轮及导向轮 多绳提升导向轮 >5000 6 10 5 >3000-5000 4 8 4 ≤3000 4 6 3

2.8

微拖装置

2.8.1 气囊离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轮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1mm,气囊未老化变质,无裂纹. 2.8.2 压气系统不漏气,各种气阀动作灵活可靠.

3 一般绞车

3.1

滚筒

3.1.1 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3.1.2 双滚筒绞车的离合器和定位装置要灵活有效,齿轮和衬套润滑良好。 3.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

4、38

5、386条规定。

3.1.4 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 3.2

深度指示器

3.2.1 深度只是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只是准确。 3.2.2 有断轴断销保护。 3.3

仪表

绞车上使用的各种仪表要定期校验。 3.4

信号

信号系统要声光俱备,准确可靠。 3.5

制动系统

3.5.1 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可靠,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3.5.2 闸轮无严重磨损,闸衬或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闸木磨损后固定螺丝的顶端距闸木的曲面不小于5 mm。

3.5.3 制动时闸瓦与闸轮接触良好,不过热,噪音和震动不超过规定。 3.5.4 施闸受柄与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3/4。

3.5.5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

7、39

8、399条规定,并按第401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3.5.6 油压系统不漏油,风压系统不漏风。 3.6

安全保护装置

绞车应具有下列4项安全保护装置,并要进行定期整改试验,保证灵敏有效。 (1)

防止过卷和过放;

(2)

保险闸手动或脚踏开关; (3)

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4)

减速警铃。 3.7

天轮、导向轮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辐条不得有开焊、裂纹、松脱或明显变形。底部磨损量不超过钢丝绳的直径。润滑良好,转动,游动灵活。

4主要扇风机

4.1

机体

4.1.1 机体防腐性能良好,无明显变形、裂纹、剥落等缺陷。 4.1.2 机壳结合面及轴穿过机壳处,密封严密,不漏风。 4.1.3 轴流式通风机

4.1.3.1

叶轮、轮毂、导叶完整齐全,无裂纹。叶片、导叶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3.2

叶轮保持平衡,可停在任何位置。

4.1.3.3

叶片安装角度一致,用样板检查,误差不大于±1°。 4.1.4 离心式通风机

4.1.4.1

叶轮铆钉不松动,焊缝无裂纹,拉杆紧固牢靠。

4.1.4.2

叶轮与进风口的配合符合厂家规定。如无规定应符合下述要求:

a搭接式:搭接长度不小于叶轮直径的1/100;径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3‰; b对接式:轴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5‰。

4.1.4.3

叶轮应保持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4.4

叶轮应保持平衡,可以停在任何位置。 4.2

反风装置、风门

4.2.1 反风门及其它风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不漏风。 4.2.2 风门绞车应能随时启动,运转灵活。

4.2.3 钢丝绳固定牢靠,涂油防锈,断丝数每捻距内不超过25%。 4.2.4 导绳轮转动灵活。 4.3

仪表

有水柱计及轴承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 4.4

运转与出力

4.4.1 运转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4.4.2 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在符合设计规定的风量、风压的情况下,风机效率不低于设计效率的90%。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4.5

设备环境

4.5.1 主扇房不得用火炉取暖,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4.5.2 风道、风门无杂物。 4.6

记录资料

有通风系统图、反风系统图和电气系统图。

5水泵

5.1

泵体和管路 5.1.1 泵体无裂纹。

5.1.2 泵体与管路不漏水,防腐良好;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水垢厚度不得超过管内径的2.5%。

5.1.3 吸水管管径不小于水泵吸水口径,主要水泵如吸水管管径大于水泵吸水口径时,应加偏心异径短管接头,偏心部分在下。

5.1.4 水泵轴向窜量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规定,部分多级泵参见表1-5-1。单级泵轴向窜量不大于0.5 mm。

5.1.5 盘根不过热,漏水不成线。

5.1.6 真空表、压力表指示正确,每年校验一次。

水泵型号 平衡盘组装后

正常轴向窜量 允许最大轴向窜量 80D30 1-2.0 3.5 100D45 2-3.0 5.0 150D30 2-3.5 6.0 200D43 2-4.0 6.0 200D65 3-5.0 7.0 250D40 4-6.0 8.0 12GD200 3-5.0 8.0 5.2

闸板阀、逆止阀、底阀 5.2.1 齐全、完整、不漏水。 5.2.2 闸阀操作灵活,动作可靠。

5.2.3 吸水井(坑)无杂物,底阀不淤埋和堵塞。不漏水,自灌满引水起5min后能启动水泵。无底阀水泵的引水装置应能在5min内灌满水启动水泵。 5.3

运转与出力

5.3.1 运转正常,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5.3.2 水泵主闸阀应能全部敞开。 5.3.3 电动机温度正常。

5.3.4 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排水系统效率不低于50%, 5.3.5 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5.3.6 吸水高度不超过水泵设计允许值。 5.4

资料

泵房内有排水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6空气压缩机

6.1

机体

6.1.1 气缸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气。

6.1.2 排气温度:单缸不超过190℃,双缸不超过160℃。 6.1.3 阀室无积垢和炭化油渣。

6.1.4 阀片无裂纹,与阀座配合严密,弹簧压力均匀。气阀用水试验,阀座和阀片保持原运转状态,盛水持续3min,渗水不超过5滴为合格。 6.1.5 活塞与气缸余隙一般不得大于表1-6-1的规定,或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6.1.6 十字头滑板运转时无异响,滑板与滑道间隙不超过生产厂设计规定的两倍,参见表1-6-1。

表1-6-1目前煤矿使用较多的几种空压机主要间隙mm 空气压缩机型号 一级气缸余隙 一级气缸余隙 十字头滑板顶间隙

内 外 内 外

1-10/8 1.5-3.0 1.5-3.0 1.5-3.0 1.5-3.0 0.12-0.25 1-20/8 1.7-3.0 1.7-3.0 2.0-4.0 2.0-4.0

1-40/8 3.0-5.0 3.0-5.0 3.0-5.0 3.0-5.0 0.21-0.143 1-100/8 2.5-4.0 2.5-4.0 2.0-3.0 2.0-3.0 0.15-0.42 4L-20/8 1.2-2.2 2.0-3.0 1.2-2.2 2.0-3.0 0.15-0.25 L5.5-40/8 1.8-2.6 2.6-3.2 1.3-1.9 2.2-2.8 0.250-0.345 5L-40/8 2.5-3.5 2.5-3.5 2.0-5.0 2.0-5.0 0.21-0.34 L8-60/7 1.5-2.5 2.0-3.0 1.5-2.5 2.0-3.0 0.142-0.260 7L-100/8 3.0-5.0 3.0-5.0 2.5-4.5 2.5-4.5 0.140-0.627 6.2

冷却系统 6.2.1 水泵符合完好标准 6.2.2 冷却系统不漏水

6.2.3 冷却水压力不超过0.25MP 6.2.4 冷却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进水温度不超过35℃. 6.2.5 中间冷却器及汽缸水套要定期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1.5mm. 6.2.6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不得有裂纹,冷却水管无堵塞、无漏水。后冷却器排气温度不超过60℃。 6.3

润滑系统

6.3.1 气缸润滑必须使用压缩机油,其闪点不低于215℃,并经过化验,有化验合格证。

6.3.2 有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60℃;无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70℃。

6.3.3 曲轴箱一般应使用机油润滑,如果曲轴箱的油能进入气缸 6.3.4 的,必须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3.5 气缸以外部位的润滑,泵供油时油压为0.1-0.3MP。润滑油必须经过过滤,过滤装置应完好。

6.4

安全装置与仪表

6.4.1 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整,灵活可靠,每年校验一次。

6.4.2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风包必须装有安全阀。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其动作压力不超过使用压力的10%,每年校验一次。

6.4.3 在风包主排气管路上应安装释压阀,动作灵活可靠,动作压力要高于工作压力的0.2-0.3MP. 6.4.4 压力调节器灵敏可靠. 6.4.5 水冷式空气压缩机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灵敏可靠。

6.4.6 安放测量排气温度的温度计,其套管插入排气管内的深度不小于管径的1/3,或按厂家规定。气缸排气口应装有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 6.5

风包、滤风器与室内管路

6.5.1 空气压缩机的进出风管和风包每年清扫一次,每天运转时间短的可适当延长。

6.5.2 风包要有人孔和放水阀。

6.5.3 滤风器要定期清扫,间隔期不大于三个月。金属网滤风器清扫后,应涂粘性油,粘度为3.3-4.0°E,不许用挥发性油代替. 6.5.4 油浴式滤风器应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6

运转与出力

6.6.1 空气压缩机的盘车装置应与电气启动装置闭锁。 6.6.2 运转无异响及异常振动。

6.6.3 排气量每年要测定一次在额定压力下,不低于设计值的90%。 6.6.4 有压风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0 | 评论

分享到:

第5篇: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年产6万t及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2)年产6万t及以下煤帮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没有备用电源;

(3)主要通风机高低压电源不是引自同一母线,主要通风机装置没有可靠的双电源供电;

(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二、基本要求

1、设备与指标

设备与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合格;

(2)设备综合完好率、防爆率、电缆吊挂合格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达到规定要求。

2、 煤矿机械

煤矿机械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2)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置。

3、煤矿电气

煤矿电气应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线路;

(2)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电气无失爆;

(3)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的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和安全规程》要求;

(4)电气设备完好、继电保护设置齐全可靠;

(5)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使用规范。

4、机电基础管理

机电基础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

(3)按规定进行设备技术性能测试,在用设备性能可靠;

(4)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文明生产

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现场设备摆放规范、标识齐全、机房、硐室卫生清洁;

(2)作业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评分方法

按表6-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

BA= ×D B-C

式中A——本项折合分数;

B——本项标准分数;

C——缺项标准分数;

D——本项检查实得分数。

第6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新增及变动部分试题二

一、新增部分(每空1分,共70分)

1.立井(斜井)绞车提升系统通信、信号装置完善,主副井绞车房有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应装设防撞梁、防过卷、过放和缓冲托罐装置,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应使用变频、直流等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

2.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不应人货混乘,超速运人;上、下人和装、卸载处应装设视频监视装置;专用于原煤运输的输送机宜采用无人值守综合智能控制方式。

3.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有沿线停车装置,装卸载处应设视频监视装置;应有钢丝绳芯及接头状态监测装备;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应安设与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4.主通风系统正压计、负压计、全压计等检测仪器仪表齐全可靠;每月应倒机、检查1次;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5.压风系统各种保险装置、温度控制、吸气口、油质、风包及管路出口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水冷压风机水质符合要求;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油质符合规定,应装设断油保护。

6.主排水系统应设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置;排水设施、水泵联合试运转、水仓清理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地面供热、降温系统:热风炉应装设防火门、栅栏、CO检测装置、烟雾保护、温度保护。

1 8.采煤设备:有机载瓦斯报警断电装置并灵敏可靠;截齿、喷雾装置、冷却系统应符合规定,内外喷雾有效;采煤机应具备遥控控制功能;采煤机宜采用先进的启动控制装置。

9.刮板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应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各种电气保护应齐全可靠。

10.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应有防灭火器材;连接运输系统应具有连锁、闭锁控制装置,全线应有通信和信号装置。

11.地面供电系统:矿井供电线路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变压器运行方式应可靠,主变压器容量应满足要求;高压配电系统应装设选择性的接地保护。

12.井下供电系统: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等供电地点均应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场实际;应按期进行继电保护核算、调校、整定和试验;应实行停送电审批和票证制度;电力调度室、变电所应有停送电记录;井下变电所及高压配电点应设有电话。

13.管理机构:应配有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和机电管理科室,各生产区队应有机电管理人员,责任、分工明确。

14.设备技术性能测试:大型固定设备更新改造有设计,并有合格的验收测试结果和联合验收手续,操作规程及保护试验规定应与更新改造后的设备相符。

15.专业化培训:各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应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考核、复训时间要求,接受相应有资质的

2 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变动部分(每空1分,共30分)

1.在使用矿灯完好率100%,使用合格的双光源矿灯。矿井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常用矿灯人数的10%以上。

2.主提升系统:立井井口及各水平各种操车设施与提升信号连锁;下人地点应设声光信号、语音提示和自动停车装置,卸煤口及终点下人处应设防止人员坠入及进入机尾的安全设施和保护。

3.采煤设备工作面每隔15m及变电站、乳化液泵站、各转载点应有扩音通信装置。

4.掘进机蜂鸣器、照明、急停开关应完整齐全,内外喷雾应有效。

5.带式输送机与电动机应软连接,液力偶合器应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应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6.地面供电系统: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应符合要求,无功补偿应合理可靠;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应符合要求,应有供电系统图。

7.井下供电系统:高压开关应安装欠压释放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中央变电所有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真空高压隔爆开关还应装设过电压保护,有通信功能;采掘工作面供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及规定地面的风电、瓦斯电闭锁应灵敏可靠,按要求进行试验,并有试验记录;电动机控制开关应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保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

3 动机不运行或检修时应断开隔离开关;动力电缆和各种信号、监控监测电缆应使用阻燃电缆、电缆接头及接线方式和工艺应符合要求。

8.设备综合管理:设备技术档案健全、采用计算机并实行专人管理。

9.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电气无失爆。

第7篇: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检查标准汇编

第一章 采掘技术

第十九条 煤矿必须有至少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通行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井筒梯子行人畅通,严禁沿梯子敷设的管线。

第二十条 煤矿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因煤层赋存条件限制(如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鸡窝煤、急倾斜煤层等)确实不能采用壁式采煤方法和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的,必须按规定报请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对0.6米及以下的极薄煤层,地质构造复杂、开采难度大、安全没有把握的煤层,受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威胁严重煤层,开采深度超上下限的煤层,经专家论证现有技术条件难以保障安全的,禁止开采。

开采深度超过600米及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落实专家论证开采意见。

采用放顶煤开采技术的煤矿严格按照《山东省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报批和验收。

煤矿采煤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护,新掘巷道采用喷浆、锚喷、锚网等主动支护形式,不得采用木支护形式,原有不符合要求的巷道要限期整改。掘进工作面应实现机械装载。

改变采煤方法,应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编制方案措施,煤矿批准后报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矿井必须有用经纬仪测量填绘的、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立面)图(除联合布置的煤层外,必须分层绘制),并在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有关图纸上标明本井田范围内的各类保安煤柱、与相邻矿井重叠开采关系,并经全面调查核实(提供被调查人姓名、调查时间、内容等书面材料),标明历年开采的采空区、报废巷道及古井、古空的分布情况等。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旬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相关图纸,与相邻矿井进行图纸交换。严禁提供虚假图纸、资料。

第二十二条 矿井技术改造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区设计、特殊开采设计、开采极薄煤层、采用放顶煤开采技术和开采深度超过600米及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等必须按管理权限审批。

煤矿生产布局符合省煤炭局《关于切实抓好煤矿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的意见》有关规定要求。

技术改造矿井建设手续完善,具有经过批准的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变更设计要及时报批。完善煤矿技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监督手续,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有关人员资质要符合规定,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六落实”, 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擅自变更设计、严禁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或利用技改系统组织生产;严禁技改矿井超时限试运转;工程质量要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 正常生产煤矿原则上应在一个水平生产,近距离煤层应尽量采用联合布置开采方式,减少生产水平。上、下组煤配采的煤矿和多水平开拓煤矿上、下水平交替期间、薄煤层开采及残采的煤矿,可允许两个水平同时生产。两个水平同时生产的煤矿应按隶属关

1 系经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批准,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原则上一个生产水平的大中型煤矿不得布置三个及以上采区、四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经批准二个生产水平同时生产的,不得布置四个及以上采区、五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二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二个回采工作面和四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小型煤矿一个采区内只准布置一个采煤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经批准二个生产水平同时生产的,最多布置三个采区、三个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

煤矿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省局批复文件为准)和有关部门审核的采掘头、面个数组织生产,严禁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采掘头面个数超过规定;严禁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经济指标或超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隐瞒实际产量或隐瞒实际采掘地点。推广煤炭产量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矿井煤炭产量。

第二十四条 煤矿要加大采掘机械化装备工作,按照省、市煤炭管理部门要求,制定采掘工作面机械化装备规划,落实采掘工作面机械化装备措施。主采中厚煤层的矿井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主采薄煤层的矿井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50%以上;矿井掘进装载机械化达到95%以上,其中大中型矿井综掘机械化程度达到50%以上。30万吨及以上煤矿至少装备一个机采工作面、一个综掘工作面;其他煤矿实现炮采机装、掘进装载机械化,采面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实现机械化运输。

第二十五条 煤矿在用巷道净断面必须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

矿井主要巷道(包括井底车场、运输和回风大巷,水平间的暗斜井或主要上下山,主要石门)的净高不得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高度从轨面量起,无轨道时,从底板量起)。严禁不够标准高度的巷道连续长度超过10米。

煤矿主要行人斜巷要设置便于行人的台阶,垂深超过50米(或倾斜长度超过300米、坡度较大的)要设置人车、架空乘人装置或机械助力设备,长距离、大垂深人员机械运输符合规定。井下所有巷道要设置水沟,主要巷道配备水沟盖板,不得存有污泥积水,达到工业卫生标准。

煤矿井下应设置路标,注明巷道名称及避灾路线。(交叉口、转弯处、巷道适当位置等)。 第二十六条 煤矿必须有按规定批准、传达贯彻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规程内容要能指导采掘作业。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使用“端头、超前、前探、连锁”四种特殊支护。

使用滚筒式采煤机时,采煤机上装有停止工作面刮板运输机运行的闭锁装置,工作面倾角大于15度时,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使用综合掘进机时,掘进机上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回路控制开关,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在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第二十七条 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并制定与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制;开采冲击地压煤层,要有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下煤层对照图,标明地质构造、回采情况和煤柱位置;要建立冲击地压防治档案;要进行冲击地压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和征兆等基本知识及防治措施。

第二十八条 没有发生冲击地压的矿井(或煤层)在出现冲击地压征兆时,应进

2 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预测,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危措施。

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专门设计,设计中对煤层开采顺序、巷道布置、工作面数量、推进方向等进行规定。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要编制设计说明书。说明书中除了一般采掘工程设计的内容外,应包括地质条件、开采条件、冲击地压危险程度、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等。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有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

在冲击地压煤层中的采掘工作面,当临近大型地质构造或采空区、通过其它应力集中区、回收煤柱、石门揭穿冲击地压煤层时要制定专门措施。

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地区、构造应力区、集中应力区开采和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条 煤矿要按照规定制定适合本矿井的定编定员标准,并严格按照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年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以上的煤矿不得超过100人;年核定生产能力30-90万吨(含90万吨)的煤矿不得超过85人;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不得超过60人。要实行“限员挂牌”制,在井口、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现场要设牌板,真实标明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要严格正规循环作业,合理组织生产。采掘一线逐步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禁同一区域多单位违反程序作业,多头指挥。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

第三十条 生产矿井不准将采掘作业、巷道维修工程进行外包施工;煤矿改制期间或改制后未明确矿井产权关系、及时变更有关证照。

第二章 机电提运

第三十一条 矿井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井下运输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和排水、压风管路系统图等图纸。

第三十二条 煤矿必须具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两回路电源。两回路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严禁矿井双回路电源线路存在分接负荷。严禁主供电线路任何形式“T”接。

第三十三条 井上、下供电必须分开,井上调度室、主通风机房、主压风机房,井下水平中央变电所(配电室)、主排水泵房、采区变电所、下山采区排水泵房,提升人员的绞车等主要设备房供电线路必须具备出自不同变压器、母线段的双回路。

第三十四条 地面变电所要使用永久性建筑,室内整洁卫生,无杂物、油垢,地板要硬化;灭火器材齐全,安全防护、供电安全保护设施齐全可靠,设备、电缆放置、敷设整齐,室内外电缆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齐全;各种设备记录及管理制度齐全。

第三十五条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等保护和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机电硐室必须用不可燃材料砌筑。四小线(通信、信号、控制、照明)必须电缆化。

井下使用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完好率要求,严禁出现电气失爆现象。属于煤矿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必须有安全标志(“MA”标志)。严禁使用国家局规定的煤矿禁止使用

3 设备及工艺,淘汰煤矿老、旧、杂设备或落后工艺。

第三十六条 煤矿应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和设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各生产水平、生产采区必须形成完善可靠的排水系统,其水仓、排水设备、供电方式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矿井应具备联合排水试验记录、排水记录、水泵检查记录、水泵性能测试报告等。 受水威胁严重矿井建立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

第三十七条 煤矿必须有完善可靠的通信系统,保持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炸药库、水泵房、上下山把勾处,绞车房,变电所等)、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通信畅通。煤矿通讯、压风、防尘供水“三条线”安装、使用和管理要符合国家安监总局文件规定。

煤矿必须按规定制定机电设备定期检修测试计划,并严格落实,严禁设备疲劳运转。要按规定安排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推行设备、设施检测检修日历化管理。严禁挤占设备检修时间进行生产作业。

第三十八条 煤矿主提升设备必须使用矿用提升绞车,(按规定进行技术性能测定;更换主提升设备有设计、批准文件),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负力提升及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必须有电气制动,且能自动投入或脚踏投入。

第三十九条 立、斜井井口房(包括工人把钩、推车地点)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进行封闭管理,井口房内底板要浆底硬化,保持井口房清洁、管线工具整齐;设有信号室,各种通讯信号装置放置整齐;设置工人候车室,有人员排队入井栏杆。井口房冬季要有可靠的供暖、保暖设施。

主要提升机房要使用永久性建筑,室内整洁卫生,无杂物、油垢,地板要硬化;灭火器材齐全,安全防护、各类安全保护设施齐全可靠,设备、电缆放置、敷设整齐,室内外电缆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齐全;设备运行记录及各种管理制度齐全;机房内设置采暖、降温设施。

主要提升装置应具备:钢丝绳检查纪录、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纪录、司机交接班纪录、事故纪录、制动系统图和操作规程等。

第四十条 立井升降人员的提升容器(包括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防坠器,并按规定进行防坠试验(罐笼、防坠器、楔形连接装置具有“MA”标志)。矿井应保证有效过卷、过放距离,按规定安设可靠的缓冲装置;提升速度超过每秒3米的必须装备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第四十一条 斜井(巷)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或架空乘人装置。人车必须有“MA”标志,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并按规定进行试验。井上下各车场、斜巷运输必须按规定设置挡车设施和跑车防护设施,并做到灵敏可靠;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有制动器;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十二条 运输巷道要按技术规范要求选用标准轨型,主要巷道消灭临时道岔。轨道敷设质量要符合规定。

机车的闸、照明、警铃(笛)、连接装置、撒沙装置、防爆电气齐全有效。列车制动距离符合要求,且每年试验一次,有测定报告。

矿井提升运输用钢丝绳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第四十三条 矿井带式输送机选用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

4 使用阻燃输送带。两条以上输送机实现电气闭锁。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等各种安全保护、安全防护装置。

第四十四条 所有煤矿必须装备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 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主通风机房、井上下主要变电所、主要空气压缩机房等机电硐室和主要带式输送机实行自动化控制;井下主要运输系统要实现调度工业电视监视;矿井水平大巷、主要运输巷道及运输距离超过100m或坡度变化超过5‰的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巷道等,必须消灭人力推车。

第三章 “一通三防”

第四十五条 煤矿必须具备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并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采区和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四十六条 矿井必须使用安装在地面的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按规定进行风机性能测定。更换主要通风机有设计、批准文件。

矿井反风设施可靠,每季度巡检一次,每年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并有反风演习报告。 第四十七条 主要通风机房要使用永久性建筑,室内整洁卫生,无杂物、油垢,地板要硬化;防灭火器材齐全,安全防护、供电安全保护设施齐全可靠,设备、电缆放置、敷设整齐,室内外电缆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齐全;设备运行记录及各种管理制度齐全;通风机要安设降噪设施;值班室内设置采暖、降温设施。

第四十八条 生产水平和采区应当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道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和无风、微风作业。矿井、采区和各用风地点通风设施必须齐全可靠。

矿井必须具备风量计算、月度风量分配计划、通风旬月报表、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及主要通风机运转纪录、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维修校验纪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配齐测风仪表,完善测风记录,必须按期测报矿井、采区等各用风地点实际风量。

巷道贯通必须具有安全措施和巷道贯通通知书。

第四十九条 井下要按规定的质量标准设置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做到安全可靠,满足通风安全需要,并实行建档管理,定期检查。采空区、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密闭、栅栏及警标,定期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

第五十条 矿井必须设置通防机构(有人员、有制度),并配备 “一通三防”专职技术人员,认真落实通防管理各项规定。

第五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能自动切换的“双风机、双电源” ,安设符合《规程》要求,每半年升井检修一次,每日进行一次自动切换试验;局部通风机不得任意停开,并按规定装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要强制井下使用阻燃风筒,并按规定由资质单位做好阻燃鉴定。

第五十二条 巷道断面要满足通风、行人安全要求,一般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

第五十三条 矿井必须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2007)要求装备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并取得新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标志)。

煤矿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规定的要求安设相应类型的传感器;对系统进行定期调校和断电闭锁装置功能测试(不具备调校、检修能力的煤矿,必须与煤矿安全测控仪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订非正常情况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5 各级监控中心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每班至少各有1名操作、维修人员, 操作、维修人员要经市煤炭局培训持证上岗,不得兼职。

煤矿要向上级监控中心实时上传数据,确保系统和网络正常运行。煤矿每月应对系统运行和各矿井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将情况报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及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能够实行超限断电的甲烷传感器(有超限报警并且超限信号能够传输到调度室报警)。

第五十四条 矿井按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生产矿井提供2009省局批复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并按规定报批。矿井新揭露煤层必须有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

第五十五条 煤矿必须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总工程师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严禁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

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满足生产头面班班都有专职瓦检员需要,)和光学瓦斯检测仪器、便携仪,瓦斯检测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校验、鉴定。矿井要坚持使用瓦斯智能巡检系统。

矿井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和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年底前核定能力30万吨及以上煤矿达到示范矿井标准。对瓦斯赋存情况在地质“三书”中进行预测预报。

第五十六条 煤矿必须建立完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及设施,水源可靠(必须用静压水源,不准用淋水及动压水源),防尘水水质必须经过化验检测,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灌装水炮泥的设施(水针等)。采掘工作面应实施湿式打眼和短壁注水工艺,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采煤工作面使用快速注水工艺。采煤机、掘进机作业时使用内外喷雾装置。

煤矿必须健全防尘制度。进回风巷道按规定健全巷道冲刷、洒水、喷雾降尘系统,严禁存有积尘。

开采有煤尘爆炸性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全市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上的煤矿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隔爆棚要全部使用水槽棚。其余煤矿40L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主要隔爆棚的布置方式必须采用集中式。当隔爆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使用直径4~8mm的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度,弯勾长度为25mm。挂钩上端与棚架之间应采用固结方式,防止挂钩晃动。主要隔爆棚的水量不得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的水量不得少于200L/m2;分散式水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的空间体积计算,不小于1.2 L/m2。要经常保持水槽和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第五十七条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健全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的制度、措施和设施,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并按设计组织生产,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薄煤层除外),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煤矿井上下各主要机房、硐室等要害场所必须配齐防灭火设施及器材;矿井消防系统健全,井下消防材料库存放的消防物资齐全。

6 第五十八条 煤矿必须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齐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粉尘防治、噪声防治、有毒有害气体防治、高温防治等;为在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受职业危害因素威胁的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尘口罩等);对新入矿工人和在职、离职有害作业岗位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五十九条 矿井必须具有规范的通风系统图、防尘、防火注浆、井下避灾路线图、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布置图和接线图等通防图纸。

第四章 地测防治水

第六十条 矿井必须具有规范的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排水系统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图纸。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煤矿防治水规定》,规范地测防治水记录台帐、预测预报和采空区与老空区积水、周边矿井积水、挡水墙、防水闸门的档案管理,落实积水区、防水设施的定期观察、分析、管理责任人

第六十一条 煤矿必须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作业,严禁超层越界开采。相邻矿井之间、矿井与老窑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煤柱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禁擅自开采破坏。

第六十二条 矿井要按有关规定编制、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和采区、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水文地质台帐、预报的编制要符合市煤炭局《关于规范煤矿水文地质台帐预报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的通知》(枣煤字[2007]78号)要求。

第六十三条 提高开采上限的煤矿必须有省煤炭局批准文件(各矿井开采上限已在矿井设计中确定或已按相关规定批复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必须按提高开采上限要求报山东省煤炭局审查批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开采上限开采。

第六十四条煤矿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要求的各项防治水措施(《煤矿防治水规定》、省煤炭局《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十项特别规定》和《枣庄市煤矿防治水监督管理规定》等)。

第六十五条 煤矿必须设置防治水机构并配备防治水专职技术人员,完善防治水措施,配齐防治水设备,矿井必须配备不少于2套完好的探放水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六十六条 矿井必须制定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种水文地质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及时填绘、内容真实全面,公示技术预测结果,保证职工清楚水情、水患,掌握防范措施。

第六十七条 矿井定期分析水情水害(有制度保证、并有至少两个季度的书面材料),建立地面积水体巡查制度(有踏勘记录和签字)。

煤矿必须及时提供水害预报、透老空预报。

第六十八条 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治水工程计划,做到组织、物资、资金和人员“四落实”。

受水害威胁矿井,必须编制防治水设计和措施,按规定批准后实施。对老窑、采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含水层、钻孔及地面塌陷积水坑、塘坝、水库、河流等,必须做好水情水害分析。对井上下存在的各种积水区,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范围、积水标高,并在相关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警戒线、探水线和积水线。编制的探放水设计符合本矿实际,并严格按批准的探放水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和措施施工。

第8篇:雪坪煤矿机电标准化总结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 工作总结

二零一三年六月九日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

机电管理是煤矿生产的重头戏,质量达标是安全生产的保障,是煤矿提高水平、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只有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并保持一定的标准,使公司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才能够适应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我公司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机电科同全矿各部门通力协作、从严要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质量标准化为基础,强化隐患排查和落实处理措施,始终坚持以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来衡量工作成效。现将机电近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如下:

1、 开展了春季供电安全大检查。结合相关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矿 业公司下发《关于开展2013春季用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和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的开展此项工作,有效的提高了本矿变配电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责任心,进一步夯实了本矿供电的安全工作,在

4、5月份对公司管辖的10KV高压线路、380KV低压线路行了清扫、预试、消缺,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为我公司安全用电提供了保障。

2、开展采煤机、掘进机等主要采掘设备完好会战活动。为了保证我公司正常生产,提高我公司采煤队、掘进队对主要采掘设备的管理水平,保证主要采掘设备安全高效运行,公司在第二季度开展了主要采掘设备完好会战活动。对采煤机、综掘机、 刮板机、液压支架、乳化液泵站等主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给予解决,需要的配件、备用件进行全面统计、做计划、下发;对地面检修的主要机电设备提高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对不合格、不完善的设备坚决不允许下井。此次活动规范主要采掘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一系列措施,从源头上降低主要采掘设备的事故率,明显减少设备事故带来的影响,提高了区队对主要采掘设备的管理标准。

3、完成机电设备年检工作。在去年11月初至今年5月底,我公司对主要设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修工作,其中对主水泵、主皮带、主扇、主压风机进行了检修,主井绞车进行了安装调试,变电所申请增容两台1250KVA的变压器,进一步提高了我公司的供电能力。五部皮带完成改造,原800mm皮带更换为1000mm皮带。提高了我公司煤炭运输能力。

4、加强、规范设备管理。如完善电缆管线、设备管理等各类标志牌的张贴。标准化验收和机电检查紧密结合、相辅相成。进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降低设备失爆率,提高井下安全系数。设备失爆率有了很大程度下降,较大程度地扼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安全理念教育。将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人。为了提高每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管理办法和措施的落实,机电部协同安监部门对综采维修电工、井下电钳工、电焊工、特种设备操作等工种进行上岗培训,有效的提升机电操作工的技术水平。

6、前期工作中尚存在的不足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看到了我们存在的不足: 1.认识不足。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缺乏积极性和长期性,对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就是夯实煤矿企业基础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 2.煤矿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基础资料等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特殊工种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煤矿安全隐患整改不力。 3.机电培训工作仍不到位。尽管各单位的机电培训工作每年都在进行,但是由于员工学习意识不高、培训内容有时针对性不强,理论实际不易结合,造成部分员工学习积极性不高,培训工作落实 不到实处。

7、 下半年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算:

1)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特点,积极探索和总结机电管理的新经验、新方法,在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上争取再上一台阶。

2) 以机电专项整治和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为契机,以“三个零”事故活动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机电“双基”建设工作。 3) 加强机电队伍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机电工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懂管理、会操作的机电队伍。

4) 以生产衔接为主线,严格按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做好各工作面的机电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100

4、1005综采工作面和5106掘进工作面的设备安装标准化工作。

5) 继续完善地面大型固定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维护检修和检测工作,重点抓好副斜井提升机调试验收工程,争取7月份前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抓好主扇风机电控系统改造,以及主皮带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改造工作。

8、今后的机电质量标准化措施

要抓好质量达标工作,必须先做好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标准落实工作,要通过加强培训,使每个员工熟悉其所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标准、工作标准及硐室标准化标准。在管理方面要通过落实各种检查和奖惩制度,强化监督检查,逐步消除不合格不规范行为及现象,使各项工作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1、首先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地明确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加强设备管理能力和电力监管力度。减少配件非正常投入和丢失浪费等问题,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坚持“调查研究到一线、服务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的工作思路。站在公司的发展高度,组织、解决好生产环节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降低机电设备故障影响时间,提高原煤产量。进一步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

3、对机电管理维护人员的培训采取多样化的方式,从理论到实践,讲实效,努力提升我公司机电标准化管理、维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4、对机电标准化各项工作认真调研、细致安排,注重落实。

5、积极使用新科技、新技术,有创新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区队。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我公司的原煤生产及后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设备保障。

机电科

2013年6月9日

第9篇: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

工作总结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 1业公司下发《关于开展2011春季用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和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有布臵、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的开展此项工作,有效的提高了本矿变配电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责任心,进一步夯实了本矿供电的安全工作,在1-3月份对公司管辖的6KV高压线路、380KV低压线路行了清扫、预试、消缺,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对矿业公司检查出的10条问题五天内全部处理到位,为我公司安全用电提供了保障。

4、开展向王村煤矿学习活动。通过到王村煤矿实地学习,依据我公司发66号文件要求,学习推广王村煤矿的先进经验,学先进、找差距、上水平,加快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争取早日建成百万吨标准化现代矿井,对今后的机电管理工作了具体安排,制定了奋斗目标、阶段重点工作,在学习期间结合每旬旬检,依照机电考核表,每月组织三次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在学习中不断完善我公司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及供水施救系统。通过提升机电管理理念、细化机电管理措施、强化机电检修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我公司机电标准化工作管理水平。

5、完成机电设备年检工作。在今年7月底至八月初,我公司对主要设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修工作,其中对主绞进行了三天检修,副绞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护测试,竖井变电所两个班更换低压柜,高压室用两天时间安装五防及后台保护装臵,进一步提高了我公司的供电安全。井下煤柱集运安装双90皮带,四采轨上延长双75皮带,提高我公司的运煤运输能力。

6、在第三季度开展了机电运输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治理活动。依据矿业公司([2011] 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在第三季度开展机电运输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治理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处理井下所有电缆冷补头;完成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功能的校验工作;完成井下大面积停电演练初步方案编制;完善矿井主辅接地

- 3升绞车、变压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予以更换。要把好设备的进入关和维修关,保证按标准要求使用和维修设备,坚决杜绝伪劣机电产品、无煤安标志产品、非防爆产品在煤矿的滥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源。

3、积极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特别是创造条件使用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避免采用低设备投入、大量投入人员、点多面广、效率低下的人海战术,应走出恶性循环圈,采用先进工艺流程。

4、加强细节管理。对长期存在的死角为题及日常检查中忽略的地方及长期以来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要参照有经验的单位的制度,借鉴其好的典范,制定符合自己单位实际的标准、制度。

5、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制度。制度是一种约束机制,是指导职工如何开展工作的尺度,只有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才能保障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企业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因此,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必须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等,实行安全工作人人管理,让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要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6、设备管理做到“五好”: ① 选好设备

根据设备选择的原则,尽量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设备。 ② 用好设备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合理充分地利用设备。 ③ 修好设备

严格按设备的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及时恢复设备的技术性能,并尽量缩

- 5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我公司的原煤生产及后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设备保障。

五、

三、四季度各机电专业标准化要求

各采掘工作面及系统保持机电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精品工程”达到规划要求。

1、杜绝机电重大直接责任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对采区的电缆、水管、风管等进行规范,重点抓好巷道交叉点的电缆过桥、管路过桥等细节管理,做好机电硐室和管线悬挂的精品实施工作;

3、抓好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4、保证矿井供电安全,坚决杜绝失爆现象;

5、采掘工作面机电管理达到标准化要求;

6、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项记录必须认真实时填写,专人管理。

7、优化、规范采区排水系统,做好防大水准备,搞好采区排水工作。

机电科 2011-8-18

- 7 -

上一篇:商业洽谈邀请函模板下一篇: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