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

2022-03-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重金属污染

土壤重金属污染与防治

摘要:为了了解当前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与防治的情况,我们以广西发生的污染事件来研究该过程的起因、影响以及解决措施,同时结合目前所运用的方法和原理来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土壤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防治

Key words: Soil remediation;Heavy metal pollution;Soil prevention and control

广西矿场资源丰富,在长期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致了土壤重金属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不仅污染了大面积的土壤资源,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居民中毒事件。本文通过一些发生在广西的污染事件来研究污染的原因、影响及治理措施,同时结合当前的治理措施和污染情况来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 广西发生的土壤重金属污染事件

1.1 环江事件

2001年6月,广西环江遭遇特大暴雨袭击,环江河上游的3家矿企尾矿库溃坝。洪水退后尾矿及废矿渣沉积于被淹没的两岸耕地上,造成了900多亩农田土壤酸度过大,铅、锌、硫、砷等元素含量超标。

在治理措施上,当地政府采取植物萃取、植物阻隔等方法进行治理,而物理法和化学法虽然见效快,但易引起“二次污染”并未使用。

1.2 大新县事件

广西大新县五山乡三合村的大新铅锌矿,在开采过程中,因为企业在废水,废渣的排放过程中没有妥善处理好,从而导致了工业产生的废水被排放到三和村的灌溉区,引起了当地耕作区被大面积污染。耕地主要污染物包括铅、锌、镉、汞等,而耕地土壤中镉含量严重超标,而当地居民也被查出了镉中毒。

当地政府对健康危害指标超标的居民进行了观察治疗。在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大新县政府也对当地居民开展了关于镉污染的危害以及痛风方面的教育活动。搬迁方面,當地政府有关部门已经落实了160亩的土壤,同时规划建设1600套住房用来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土地治理方面,已有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来治理已经被污染的土地。

2 土壤重金属污染起因及影响

2.1 起因

2.1.1 企业:无序发展,治理技术落后

目前广西许多企业存在不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同时许多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三废”排放量高、资源利用率低、治理技术落后,比如广西刁江沿岸农田被污染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对于选矿废水和尾砂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1]。

2.1.2 政府:监管不到位,制度缺失

在环保监管制度上,广西地区仍然存在土壤重金属污染方面的专项制度缺失问题和监管力度不严问题,对排污不合格企业问责也存在漏洞。同时,政府执法力度不足,对污染地区周围居民的救济制度缺失,例如,在大新县事件中的居民镉中毒问题,政府就存在许多的问题,但是政府的管理是污染防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2.1.3 公众:环保意识不强,参与性弱

一旦土壤受到了污染后,就会影响到农作物,进而影响到居民的生命安全。并且土壤重金属污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常常是在居民得病或者出现不良反应时才会发现。就目前形势而言,公众的环保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够,一旦其权益遭受侵害就“求助无门”,例如大新县事件中居民的维权意识和环保意识不足而引起的出现不良症状后才发现自己中毒了,因此在对于企业的排污监管方面,以及在政府综合治理的过程,都需要有公众的参与[2]。让更多居民认识到重金属污染的危害,加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实施公众监督、举报、管理、治理机制。

2.2 影响

土壤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隐匿性、难消逝性、不可逆性等特点,很容易经过食物链危害到居民的身体健康。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1)影响作物的生长,重金属会影响作物的生理性质和生长发育,影响作物的产量和品质;(2)影响人的健康安全,重金属首先会在食物中富集,然后通过食物链的作用影响到人的生命安全,比如:镉中毒会引发糖尿病,造成肺部损害甚至会引起癌变或者畸变等,汞中毒也会引起肾脏损害。

3 土壤重金属污染与防治现状

3.1 污染现状

3.1.1 广西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

农田土壤环境一方面受到了工业废水、废渣的污染,同时也受到了化肥、农药的污染,而在广西部分农田遭受的污染情况已经十分严峻。广西河池大环江沿岸稻田主要受到了Pb、Zn、As等的污染,这几种元素平均浓度均超出我国国家所规定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含量的标准[3]。

3.1.2 广西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

广西是我国著名的 “有色金属”之乡,矿场资源非常丰富,但是由于在开发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在排污过程中治理技术落后,同时企业无序发展,随意排放废弃物,造成了矿区严重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杨胜香[4]等通过对广西桂林平乐县锰矿区的土壤研究中发现,其周边的土壤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污染,而Mn、Cr、Cd元素已经超标了,而在一些局部地区也发现了被Pb,Zn污染的土地。而这也表明在许多矿区附近的土壤不仅污染严重,而且多为复合型污染。

3.2 目前主要的治理措施

在土壤治理方面,目前主要运用的方法分为三大类,包括有物理法、化学法以及生物法。物理法包括玻璃化、电动修复等,物理法的优点在于效果好,稳定,缺点是投资高,易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化学法主要包括有机络合,化学固定法等,它的优点在于操作简单,修复速度快,成本较低,缺点在于易引起二次污染。生物法包括植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它的优点在于成本低,易于后处理,缺点在于周期长,效率低[5]。而目前主要是运用生物法和化学法。

3.2.1 化学固化法

主要是运用一些化学固化剂的理化性质,加入土壤中经过一系列的化学反应,从而使一些处于游离态的金属离子变为稳定态,最终降低了重金属的迁移能力以及减轻对土壤和植物的危害,从而达到修复土壤的目的。

(1)沉淀。沉淀的主要作用是针对于土壤中存在的易迁移的以离子形式存在的重金属,通过加入固化剂,使得其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反应,进而生成沉淀物,以此来影响重金属在土壤中的迁移能力,其主要运用的机理是通过固化剂提高土壤的pH值,然后重金属元素开始发生沉淀,而其毒性也会开始慢慢的浸出,而石灰石又可以減少浸出量,最终起到了固定重金属的目的,阻止了污染范围被再次放大[6]。

(2)吸附。吸附作用是指根据不同情况的土壤环境,选择孔径结构适宜和表面结构符合的固化剂,把土壤中含有的重金属固定在吸附剂表面,主要是运用吸附剂对吸附质点的吸引作用。比如,沸石可以吸附Pb和Cd,柿丹宁可以吸附Au,Pd等元素,在一些特定的土壤环境中,铁锰氧化物能吸附、沉淀固定重金属[7]。

3.2.2 生物修复法

生物修复技术主要分为植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两种方法。其作用机理是依赖于土壤中各种生物的生命活动,比如植物根系的吸收以及微生物的代谢等一系列活动,来提取重金属或者降低金属元素的活性。此类方法较之化学法不易造成二次污染,成本和技术要求都比较低,但是需要耗费周期长,速度缓慢,同时还会受到气候,季节,生物种类等诸多因素影响。

(1)植物修复。植物修复是通过种植一种超富集植物,利用其根部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属并通过植物运输送到植物的上部,然后对植物进行处理,其内在机理可能包括回避、吸收排除、细胞壁防御、重金属胞内区域化、重金属与各种有机酸络合、酶适应、渗透调节等机制[8]。而这种方法对植物的要求比较高,通常一种植物是一种或两种重金属的超富集植物,例如李氏禾对铬、铜、镍等污染的土壤表现出较强的修复潜力,但是很多情况下,土壤都遭受多种重金属的复合污染,这对植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这个过程所需的时间太长。

(2)微生物修复。在微生物治理过程中,微生物会通过生物解毒形成抗体,以维持其在重金属污染的环境中生存,其机制主要是生物吸附以及胞外胞外沉淀、生物转化 、生物累积和外排作用[9]。而在这些作用的影响下使得重金属活性降低,生物有效性减弱,这种效应下会使得重金属毒性减弱,而另一种情况则是活性和有效性增强,有利于植物根系对其的吸收和转运。

4 总结

土壤重金属污染形势严峻,污染现状不容乐观,而且起因多为人为,但是土壤是我们重要的资源,土壤受到污染直接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而且目前对于土壤修复技术虽已经研究多年,但是大部分停留在实验室水平或田间小试阶段,并且也会因为成本和技术方面无法推广[10]。所以我们要防治一体化,同时进行,坚持统筹协调、促进立法体系化的原则对企业进行管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以及“公众参与”的原则,推进民众监督,社会宣传力度。一方面改进治理措施,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一起携手建设美丽的家园。

参考文献

[1]宋书巧,梁利芳,周永章,吴欢,周兴,张新英,广西刁江沿岸农田受矿山重金属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J].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通报,2003,22(2):153-155

[2]韩德培,陈汉光.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六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3]张新英,刘勇,吴浩东,韦金告.广西河池大环江板力村近岸农田重金属污染分析[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9(29),80-83

[4]韩德培,陈汉光.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六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5]杨胜香,李明顺,李艺等.广西平乐锰矿区土壤、植物重金属污染状况与生态恢复研究[J].矿业安全与环保,2006,33(1):21-23.

[6]黎大荣,韦杰,王英辉,韦朝帅,许道全,广西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概况分析[J].大众科技,2013,15(12),62-80.

[7]温国琴,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化学固化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7,37(04).248-249

[8]杨秀丽,王学杰,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化学治理和修复[J],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2(02),56-60.

[9]陈玉成.土壤污染的生物修复[J].环境科学动态,1999(2):7-11.

[10]陈亚刚,陈雪梅,张玉刚等.微生物抗重金属的生理机制[J].生物技术通报,2009(10):60-65

[11]张桃林.科学认识和防治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J],土壤(Soils),2015,47(3):435–439

收稿日期:2019-02-28

基金项目: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编号:2017JGA204);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工程立项项目(编号:2016B05)。

作者简介:冉浩学(1999-),男,汉族,本科,研究方向为环境污染控制。

作者:冉浩学 周朋 谢名淇 刘家利

第2篇: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

关键词:重金属;土壤修复;修复模式;修复技术

随着我们国家的工业化的加速,经济的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伴随着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其中重金属污染状况尤为严重,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在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选择修复技术时,首先需要确保修复效果能够满足未来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同时还需要考虑在技术的可行性、工期的要求、经济的适宜性,应选择相对成熟、能够降低或减少污染物毒性、迁移性的修复技术,在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一、我国重金属污染现状分析

随着我们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加快,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壤情况可以说是非常严重。在2005年4月与2013年12月这段时间,我国进行了初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的范围包括中国所有的耕地,还有一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与建设用地。此次调查面积总计约为630万平方公里。整体上来分析此次调查结果,从调查数据上可以发现我们国家的土壤环境问题非常严重,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的环境问题。根据公布的调查结果,全国的土壤超标率达到了16.1%。依照污染状况的轻重程度划分,重度污染点位所占的比例为1.1%、中度污染点位所占的比例为1.5%、轻度污染点位所占比例为2.3%、轻微污染点位所占比例比例最高达到了11.2%。按照污染状况的类型来划分,土壤的污染类型主要以无机为主,其次为有机类型次之,复合类型的污染所占比例最小。污染物超标类型占比最大的是无机类型污染物,超标点位数量占总数量82.8%。检出无机类型污染物中的污染因子镉(cd)、汞(Hg)、砷(As)、铜(cu)、铅(Pb)、铬(Cr)、锌(zn)、镍(Ni)8种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另0为7.0%、1.6%、2.7%、2.1%、1.5%、1.1%、0.9%、4.8%。在空间分布上,我国南方的土壤污染状况要比北方土壤污染状况要严重。东北老工业基地、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局部区域土壤的污染狀况尤为突出。在我国中南地区和西南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范围是较大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受到重金属铅、镉、砷等重金属污染的农用地已经超过了2000多万公顷,污染面积占到了我国总农用地面积的20%以上;同时工业污染造成的污染范围也达到了千万公顷级别。

二、修复模式

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目前主要的修复模式包括:原地异位处理、原位处理和异地处理/处置这三种模式。

原地异位处理指的是污染土壤挖掘后在原场地进行处置,处置过程均在原场地范围内。这种处置模式的优点是无须客土回填,避免了资源的浪费。能够快速清理污染源,并且切断暴露途径,可以避免土壤转运出厂引起的二次污染。

原位处理指的是不对地块内的污染土壤进行挖掘,在原污染污染区域直接进行土壤修复作业。这种修复模式避免了土壤开挖转运造成的二次污染,同时也避免了因清理污染土壤造成的环境风险。

异地处理/处置指的是将污染的土壤转运至其他场地或者修复工厂进行处置。与其他两种修复模式相比,这种模式能够快速清理污染源,缩短修复周期。但是同时因为污染土壤的转运,也容易造成二次污染。此种修复模式在实施过程中要对修复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在修复工程实施的策略的选择上,首先要对前期污染土壤的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等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然后再根据地块特征条件、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地块的修复目标、地块的修复范围、地块的清理时间、地块的清理风险、对客土的需求、运输的成本、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污染土壤堆置成本、污染土壤堆置过程中的风险、土壤修复的成本、土壤修复的时间、工程实施的风险、工程成本、工程实施时间这些方面进行综合比选之后确定修复模式。

三、修复技术

在确定了污染土壤的修复模式之后,再进行适宜的修复技术的比选。针对重金属污染土壤,现有多种可选修复技术,包括固化/稳定化、异位土壤淋洗、危废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植物修复等。

(一)固化/稳定化技术

固化稳定化技术是向污染土壤中添加固化稳定化药剂,通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作用将污染物固定在固化体中,目前常用的固化剂为水泥。固化/稳定化技术可以在原位进行也可在异位进行。经过几十年的研究,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土壤修复技术,已有大量的工程应用。美国环保局曾将稳定化技术称为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最佳技术之一。迄今为止,美国已有200多个超级基金项目涉及污染土壤的稳定化处理,同时因其成本较低、施工难度低、应用范围广泛等优点固化/稳定化技术在我国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技术特点:与其他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比较,固化稳定化修复成本低。并且该工艺在应用过程占地面积小,处理时间相对较短。固化/稳定化技术相对较为成熟,在我国已广泛应用。

技术局限性:由于固化/稳定化技术不能将重金属污染物去除,不能做到减量化,不能够降低污染物的总量,所以不适用于以总量为验收标准的情形。并且修复后土壤的利用或者处理方式会受到限制。固化/稳定化修复后土壤常见的利用方式主要为当作路基的材料进行利用或者是进行填埋覆盖。固化/稳定化后的土壤修复效果受硫酸盐、油等抑制物质影响。其效果难以预测长期表现,需要长期监测或维护。修复后的土壤体积可能增加并且修复后的土壤不能放置在地下水位之下,通常情况下固化/稳定化修复技术需要与阻隔填埋修复技术联用。土壤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如果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染土壤进入垃圾填埋场,则势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土壤淋洗

土壤的淋洗是指通过将污染物的土壤中剥离,污染物进入淋洗液,然后再对淋洗液进行后续处置。该技术根据实施地点的不同可分为原位和异位土壤淋洗。原位土壤浸出的过程通常是指注射或浸出溶液渗透到土壤污染区冲洗污染的土壤,然后提取浸提液或提取含有污染物的地下水,并进行异位处理地上去除污染物。异位土壤淋洗技术是指先将受污染的土壤挖掘、堆放在场地内,用水或浸出液冲洗去除污染物,再对浸出废水或含污染物的废液进行处理。经处理合格的土壤可以回填或运输到其他场地回用。

技术特点:土壤淋洗技术对于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较为适用,一般需添加洗涤剂。淋洗过程能够去除大部分重金属,做到污染物减量化。与固化/稳定化技术比较,因为能够去除重金属,处理后的土壤去向不受限制。同时应用淋洗技术,污染物去除彻底,时间快。

技术局限性:应用土壤淋洗技术土壤需具有高渗透能力。根据工程经验,淋洗修复技术在黏土修复中应用难度较大。淋洗修复实施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水,通常水土比会大于1:3,同时因为淋洗剂的添加也需要配套水处理设施。该技术适用于中高浓度污染的污染土壤,淋洗后的土壤一般需要其他修复技术进行联合处理。淋洗设备复杂,市场上现有的单套设备处理能力均较小,适用于小体量的污染土壤修复。

(三)危险废弃物处置

对于部分特殊地块,若普通的修复施工产生的经济成本和环境风险明显大于将污染土壤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置的情形下,可以考虑污染土壤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置。

技术特点: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适用于多种污染土壤,开挖出污染土壤可以直接委托第三方单位处置,操作简单、施工快速,处置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风险。

技术局限性: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单价过高,不适用大批量污染土壤处置,从经济适用性来说,成本较为昂贵。

(四)水泥窑协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是在生产水泥的同时,对污染土壤进行焚烧固化。

技术特点: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成熟,适用范围广,可用于重金属污染土壤和挥发性较差的有机物污染土壤修复,其优点是处置量较大,成本较低。

技术局限性:需协调水泥厂进行处置,含水量高热值低的土壤需要消耗较多的能量。另外根据部长信箱的回复,污染土壤外运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需要进行危废鉴定,流程较为复杂。如果污染物的含量比较高,根据相关的导则,污染土壤在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的掺加比例则可能会较低,整个处置周期相对较长。

(五)植物修复

植物修复主要是利用特定植物的吸收、转化来去除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从而实现土壤净化、生态效应恢复的治理技术。植物对污染土壤的修复主要通过三种途径进行,即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直接吸收污染物;植物根系分泌的酶降解有机物;根际与微生物联合吸收、降解和转化污染物。

技术特点:与目前常用的物理和化学的修复技术相比较,植物修复技术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无污染、不破坏土壤环境的特点。植物修复技术很容易就地处理污染物,而且易于操作。

技术局限性:在植物修复应用过程中,修复植物的选择需要有针对性,修复植物对环境具有选择性,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特定的植物才能够生长。修复植物修复过程容易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不利的气候条件将会对植物的生长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造成修复效果较差,修复周期较长。植物修复的修复深度取决于修复植物的根系深度,通常情况下修复深度一般小于1m,所以只能够修复表面的污染。如果污染深度过深则不能够利用植物来修复。同时修复植物的生长过程容易受到有害物质的影响,如果污染物浓度过高则可能会抑制修复植物的生长,所以通常情况下只能够修复低浓度污染土壤。

四、修复技术筛选

土壤修复技术的筛选过程必须要考虑多种要素,包括污染物的特性、浓度、分布及迁移转化等特征、场地地质水文条件、技术可获得性及可行性、修复费用、修复目标、时间周期及修复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等。在确定修复模式后,在选择适用的土壤修复技术。在选择具体的修复技术时,首先要保证修复修复效果能够满足土地未来的开发利用方式,其次修复技术还必须具有可行性,能够满足工期、成本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选择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毒性、迁移性的成熟技术。修复技术的筛选可以从以下九方面进行考虑:

(一)修复目的性

修复技术的筛选以实现保障人体健康、将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为最终目标。

(二)污染物针对性

对不同风险和不同污染情况的土壤分别对待;同种污染物在不同浓度下的适用修复技术可能不同,比如同样是重金属污染物,高浓度污染土壤可能不适宜应用固化/稳定化技术,而低浓度的污染土壤可能适宜应用。因此需要结合污染物浓度选择合适的修复技术。

(三)地块及地质水文条件针对性

在不同的地块情况及地质水文条件下,不同的修复技术的效果和效率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地块特殊的情况及地质水文条件,选择最为有效的修复技术。

(四)技術可获得性

修复技术应选择可以达到修复目标的最简化的途径或方法,方案选择、设计采用成熟可靠的修复技术,而不单纯追求技术的先进性,以确保修复的顺利完成。

(五)经济合理性

选择修复技术不能够仅仅考虑当前的修复成本,而是要根据地块的未来规划,考虑该区域的未来经济发展,考虑其长期的经济合理性。

(六)实施可行性

在选择修复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到我们国家修复行业的现状,同时还要考虑配套设施的处置能力,比如废水处置与废气处置设施的配套水平。

(七)修复时间合理性

为尽快完成污染土壤修复工作,降低修复过程中的潜在环境风险,适应地块开发再利用的需求,在选择修复技术时,同等条件下选择修复时间短的技术。

(八)周边环境影响

在修复施工过程中,控制二次污染,减少污染土壤的转移,减少废气、废水、扬尘、噪声等排放,尽量减小对周边居民、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九)公众接受

公众参与是修复施工中重要的一环,在修复过程中要避免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在技术筛选阶段,污染物针对性、场地及地质水文条件针对性由于其在技术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性,通常在修复与风险管控技术筛选过程中起到相对更为重要的作用。

五、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们国家正在面临非常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其中重金属污染尤为突出。重金属修复技术目前主要应用较多的包括固化/稳定化、异位土壤淋洗、危废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植物修复等。在选择修复技术是要分析多种要素,包括污染物的特性、浓度、分布及迁移转化等特征、场地地质水文条件、技术可获得性及可行性、修复费用、修复目标、时间周期及修复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等。在土壤修复过程中,需要根据污染土壤的具体特征,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修复技术,以保证修复效果。

作者:张振

第3篇: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思考

摘要:重金属污染一直以来都是环保界公认的治理难题,且现实严峻,对于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技术也亟待升级更新。本文通过列举经常使用的土壤修复技术,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供大家参考。

关键字: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措施;发展规划

土壤一直以来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工业、人类活动带来了重大的环境污染现象,也使土壤的污染情况随之加剧愈发严峻。如何快速、有效的对重金属污染场地实现技术修复,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今,正在使用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主要包含有:固化稳定化、化学土壤淋洗法、电修复法、植物修复法等。在这些修复技术中,物理化学修复法属于最成熟、最稳定的治理措施。生物修复法则属于最新出现的一种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提升。

一、土壤污染现状及污染治理目标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美丽生态环境的建设。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生产力也在不断加强,在这期间,农业增产和工业总产值的提升也给人们的环境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日趋严峻的环境污染成为制约我们向前发展的枷锁。到处可见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为了粮食增产喷洒过量的农药等现象是造成土壤污染问题恶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土壤的污染修复工作需要人类共同努力,将其作为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针对目前严峻的土壤污染情况国家极为重视,相继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条例,用来约束和限制污染源对环境及土壤的进一步影响,并做到防患于未然。

重点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属于土壤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要深入实际对这些企业、行业实行现场排查和监控,可以更好的查明土壤污染的具体原因,排查出环境污染的风险系数,为后续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土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企业需要实时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培训活动,保证完成基础信息的采集、地块坐标的校正、现场勘查以及入场采样等环境资源调查工作,加强监管的力度、更深层次的落实土壤环境污染单位的法定义务。有了环境治理的原则和目标,土壤的环境风险会得到全面管控,而且在控制污染的同时提升修复质量,使生态系统实现良性的、完整的循环再利用,未来的土壤环境质量会稳中向好得到有效治理[1]。

二、重金属污染场地中对土壤进行修复的应用技术

1、工程修复和农业改良

在农业生产中,要想降低土壤的重金属含量,可使用操控强、比较成熟的技术措施来达到目的,从而让重金属对土壤的危害降到最低,例如,经常使用的物料改良法、土壤氧化还原调节法等,都不失为还原土壤性能、分解土壤污染物的最佳手段。通过添加无机材料、有机物和还原物质,改良物料不能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现象,能够在一定时期内不同程度的固定土壤污染物抑制其危害性。酸性土壤进行改良的历史悠久,它存在费用较低、改良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方便可取的特点,而且,操作技术简单、效果明显,但是,这种方法不能够将土壤中的污染物彻底清除,如果想要达到满意的治理效果,还需要各方面具备相应的条件,具有一定的时效控制性。另外的有机改良剂通过有机物料的使用来达到对土壤的改良,如各种有机肥料、稻草秸秆、活性炭等,或者是实现与重金属之间的配合反应来满足土壤对重金属的稀释、消解。这种无机改良剂包括有铁锰氧化物、褐藻土、膨润剂、石灰石等。氧化还原技术可以通过水分管理来实现,如镉污染土壤则可以通过淹水、种稻的形式进行改良。

土壤修复中,使用深耕与翻土可以对污染较轻的土壤进行修复,客土与换土操作则一般用于重度土壤污染的区域。工程修复手段已经沿用较长的时间,优点是修复后的效果比较彻底且稳定,但相比来说工程量较大、投资高、破坏土地本身结构。土壤稀释法就是采用相对清洁干净的无污染土壤与原有的重污染土壤进行混合,或者是翻出深层土壤和上层土壤进行混合,整体降低污染物和重金属含量。不仅起到了降低土壤污染浓度的作用,而且,农作物的生长可免受污染物的危害;也可采用在有污染源的土壤上加盖一层清洁土壤,我们称之为覆土法,这种方式加入的覆盖土层要足够厚,以此杜绝土壤中的污染物被动植物吸收,防止二次污染的形成。覆土技术总体来说较为简单,操作技术和操作措施上不需要太多的技巧,但有一点需谨记,就是覆土法治理土壤污染时不能完全排除污染物的危害,只是简单的抑制了对生物链的一些影响,做法不彻底、不能免去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的进一步危害。

2、物理化学修复

土壤修复技术中的物理化学修复技术,具备修复手段众多的特点,主要有化学固定、电热修复、电动修复等方法组成。它通过化学、物理的作用反应达到对土壤重金属的修复和净化作用,是现如今使用频率较高的一项土壤修复技术。生活中还会遇到一些重污染土壤中会散发出种种异味,这时采取物理化学修复法就可以轻松的将这一现象解决复位,不仅降低了资金成本,也实现了土壤污染治理的良好效果。但此修复方法的利用对技术要求相对较高,不能实现大规模的治理。借助能促进土壤中污染物溶解或迁移的化学生物溶剂,通过物理化学的综合处理工艺,对污染土壤进行细节修复处理,将附着于土壤颗粒表面的重金属成功转移,后续在进行集中处理。修复使用过的废液进入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整套土壤修复系统可最大程度的实现对污染土壤的减量化综合处理。化学修复法的工艺流程有初级破碎筛分系统、脱水筛分系统、反浮选系统、水处理系统等,实际操作是根据污染土壤的具体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优化调整,达到最满意的修复效果。一般情况下,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很难被自然降解,只会以形态发生变化和迁移,因此,各种修复技术都需围绕这一核心要素来进行。考虑到污染土壤中重金属含量浓度、土壤性质、地理性质的不同,应采用不同的修复手段有针对性的去实施修复。

3、生物修复方法

采用生物进行污染土壤治理,是近年来新兴的一项修复技术,主要使用植物、微生物对土壤中的污染物进行消减,简化或降低重金属毒性。植物修复对成本技术要求较低操作也简便,但对植物的生物量和耐受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且受土壤和气候的影响较大,总体来说还是处于发展中的一项技术。在土壤修复技术中,植物修复是目前最为可行的一种修复方法, 其中包含有植物富集、植物固定、植物挥发、植物降解、植物转化、植物刺激等。它主要利用植物的天然特性,经过提取、转移、吸收、分解、转换或者固定土壤中的有机无机污染物等形式,将污染场地中的土壤彻底修复。植物富基生物修复技术主要是利用重金属超富集植物,从污染土壤中吸收大量的重金属,再将这些重金属运输到植物富集部位。收获部位后,通过各种化学、微生物、热处理等方法,减少相应的植物体积,降低人工操作成本;植物固定这项技术是利用特殊的植物,通过枝叶的分解物和根系分泌物來固定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物,从而达到隔断污染物进入人类食物链和水体的目的;植物挥发的技术原理也是通过植物将土壤中的污染物进行吸收后转化为气态,植物可以吸收土壤中的有害物质,通过植物器官的运行形成挥发性分子释放到大气中;植物降解实际上是根据植物根部的微生物系统,将土壤中的污染物降解成无毒的有机分子,减少对生物的危害,促进生态环境的良好运转;植物转化实际上相当于一个有害物质过滤器,有些植物可以吸收土壤中的有害物质,然后通过植物的根部或其它植物器官,将有害物质代谢转化为毒性较小的状态,实际上是植物过滤;通过化解土壤中含有的刺激性物质,如氨基酸、酶、糖等成分,促进微生物的活性和生化反应,从而更快的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这就是植物刺激修复法[2]。

三、落实土壤修复技术的主要措施

1、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落实到位

坚持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大事来抓,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与重点企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业务承担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2、逐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要建立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和其它相关部门建立起互联、互帮的工作协调机制,使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多方携手共同参与,合力进行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才可以实现长效化与常态化[3]。

3、建立健全地块信息共享台帐

将各种土地资源、建设用地、耕种用地等信息实现共享机制,利用互联网信息推送的各种地块基本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土地共享,保障地块土壤的安全有序利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深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上报,方便进行合理合规的风险防范预防措施。协调农业部门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安全利用和管控工作,建立起耕地土壤类别分类清单和土壤环境监测点,基本实现用地信息互联互通。

4、做好防止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多方面、多层次、多媒体的宣传土壤污染防治内容,向社会与公众全面宣传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使广大民众了解环境污染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对子孙后代造成的影响。良好的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使宣传工作产生了极大的效果,在取得良好工作实效的同时,推进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

做好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发挥好对土壤污染企业的监管工作,管控好污染源头的治理工作,实施好土壤污染的修复治理工作,使土壤环境朝着清洁、安全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浩天.异位土壤淋洗技术修复污染场地的分析——某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设计[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1,2(09):95-96+98.

[2]顾维,高连东.我国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重金屬修复技术综述[J].世界有色金属,2020(23):200-201.

[3]徐波,罗文娟.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选择研究[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9,37(07):97-99.

作者:左小永

第4篇:浅析流域重金属污染之法律应对

[摘 要]我国涉重金属产业多呈流域集中分布,导致重金属污染防治已成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短板”。虽然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但流域重金属的污染防治仍存在专门性立法空白、专项治理的法律长效机制缺乏和常规执法机制不足等问题,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亟需我们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原则和规范法律机制。

[关键词]重金属污染;流域;法律应对

人类文明发祥于流域,也成就了流域文明。然而不同流域的生产力布局或者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了流域不同的污染特征。就涉重金属产业而言,国外方面,日本四大公害病中的三大事件与重金属污染有关,其中发生于流域范围内就有两件,即富山县神通川流域镉污染事件和新潟县阿贺野川流域的甲基汞污染事件。国内方面,湖南以传统产业为代表的各种矿区或资源型城市依湘江而建,导致了湘江流域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的重灾区,并爆发了辰溪砷中毒、双峰铬污染、浏阳镉污染等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①珠三角、长三角等以高新产业为代表的IT产业多呈流域分布,因大量生产印刷线路板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给当地河流、土壤和近海造成了严重重金属污染。②不难看出,涉重金属产业多呈流域集中分布,加之发展方式粗放、环保历史欠账,导致重金属污染防治已成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短板”,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研究亟需应对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流域重金属污染的法律监管现状

虽然国家层面有《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地方有水污染防治条例,也出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与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的环境标准,这似乎表明流域重金属污染的法律体系框架已初步建立,但現状不容乐观。

(一)专门性立法空白

这集中体现在分散立法、附属立法,专门性立法空白等方面,导致了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难以对症下药,现实中诸多问题的解决无法可依。以现有法律尚未明确涉重金属项目的审批权为例,因流域涉重金属产业的投资额一般比较大,一些地方领导往往只注重项目的引进和扶持企业生产的发展,而忽视重金属环境污染的监管及治理,导致污染事故屡次发生,已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最大软肋。

(二)专项治理的法律长效机制缺乏

近年来,特别是《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重金属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的污染物第一次被纳入总量控制目标。不难看出,重金属污染的治理耗资巨大,监管和资金投入将成为前述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的最大障碍。这种“行政监管+拨款”的治理模式,难以体现法律的长效机制。以我国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史上重大进步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例,湖南省设置了以省长为组长的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但其调整的时间只有五至十年,调整范围涉及到湖南省内湘江流域90%的范围,尚有仅10%的流域范围因在湖南省辖区之外而鞭长莫及。以淮河流域和太湖流域污染治理的沉重教训为例,投入巨大的专项执法往往总体收效甚微,这迫使我们探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保因素的长效法律设计问题。[1]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环境健康事件高发,并不是由于现在的环境事故大量增加,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及由此带来的破坏性后果开始显现;重金属污染可能需要经过几年、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积累和迁移转化才能最终显现危害后果,当前的问题是30年发展所形成的污染负荷不断增长和积累的结果,一些因污染导致的疾病到了集中高发时期。[2]所以,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专项治理如何避免淮河流域和太湖流域的前车之鉴,遵循重金属污染的客观规律,其中建立健全法律调整的长效机制乃关键所在。

(三)常规执法机制不足

三十多年来,我国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但学界对其“无大错也无大用”颇有微词,就流域重金属污染的常规监管而言,主要表现为:

一是沟通协调机制不足。众所周知,沟通偏重于信息交流,协调则偏重于行为上的同步与和谐。以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密切相关的环境健康为例,按照《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的规定,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作为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牵头部门,虽然联合制定了《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但多为原则、抽象的规定,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只是在地方各级政府设置临时机构,这种临时性的方式也只能是一时的权益之计。③

二是执法手段单一。目前仍以控制——命令型执法方式为主,具有“从上而下”改造公众的行政色彩,往往忽略行政相对人的积极参与,较少考虑环保经济的市场因素,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虽然有关部门对此有所认识,也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终因缺乏为公众、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参与、交流和博弈的机会,而表现为执法与民众的疏离。

三是损害救济难。因流域地域广阔、涉重金属产业密集,大多情况下甚至连污染的责任主体都难明确。面对重大重金属环境污染案件时,一般只对污染企业进行关停并转,而对民众利益的维护难以考虑周全。就受害者的损害救济而言,往往因地方保护主义、司法救济不力、社会化救济不完善,甚至会导致“企业污染——百姓受害——政府买单”等恶性循环。虽然暂时控制了“事端”、平息了“事态”,但“事未了”。[3]

二、原因分析

从某种意义而言,流域重金属污染与其他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历史必然性,甚至“合理性”。在工业化道路不可避免和全球化已经普遍延伸的情形下,后发国家要想做到独立、自主发展而完全不受环境问题困扰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常常以一定程度的环境问题为代价)积累经济、技术条件,环境法治也无从开展。[4]这种基于“代价经济”、“代价社会”的发展模式,[5]同样导致了我国对流域重金属污染的法律监管起步晚、预防手段相对薄弱、救济手段明显不足、且带有强烈的应急特点,现仍处于初始与探索阶段,故缺乏整体应对性。

从宏观角度分析,“环境上的利益只是国家所应追求利益中的一环”,[6]任何环境思考都应结合国情,顾及社会经济条件、科学技术水平等基本问题,这也是“我国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还远未实现‘解耦’、环保压力仍然存在重大挑战”的原因。[7]如果我们对此不认识,不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稳妥地终结这种过度牺牲国家、社会和公民生存和发展的模式,势必导致社会利益冲突加剧,我国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将难以为继。

从微观角度分析,流域重金属污染问题还是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利益相关者间互动与博弈的过程。其中政府充当管制者兼被监督者,企业既是被管制者又是被监督者,公众等则为监督者。但这些角色扮演需要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才能持久。在政府对污染企业的管制中,我国“监管者监管之法”相对完备,问题症结在于执法不力。而执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有关部门没有受到有力的社会监督。而社会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于“监管监管者之法”缺失。[8]所以,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不管是对企业监督,还是对政府监督都面临法律保障不足的困境,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难以充分、有效地行使。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国流域重金属污染之法律应对不足,其根源还在于监管失灵、企业行为失范和公众参与失权。

三、建议与对策

(一)健全法律体系的对策

根据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法律现状,立法部门亟需综合评估现有法律、法规的实施效能,针对当前流域重金属污染所暴露出来的突出矛盾,集思广益提出完善经济与社会、环境与健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总体方案,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行政法规;或者在制定和修改流域管理(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内容,突出保障人体健康的可行性举措。相对于法律的制定程序而言,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相对简易、周期短,可以通过行政法规来对一些有争议、欠成熟的监管体制机制、管理基本制度进行尝试,待积累经验后再制定法律。与此同时,针对现有环境标准与保障人体健康的目标不匹配、不衔接等特点,地方省级人民政府需要充分利用地方标准制定权,因地制宜建立地方环境标准体系,为地方流域性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二)完善流域重金属污染的法律原则

首先,采取统一管理。水污染防治应当尊重流域特性、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流域综合控制体制和法律制度,是世界多国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在经历了淮河流域、太湖流域污染之痛后应当吸取的教训。[9]流域重金属污染控制属于水污染控制的特殊形式,也需要統一管理。这既是对流域自然属性的认识与尊重,体现了监管中生态观念的提升,又能提高监管效率和促进信息充分交流,有利于重金属污染的流域监管决策效果内部化,使各种监管工具易于合理掌握与调度。

其次,坚持风险预防。在环境损害的不确定性被解决之前,可采取行动能以较小的经济代价取得较高的环境效益。鉴于流域重金属污染监管特点,政府、企业应当树立风险意识,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群防群控,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从“各炒一盘菜”,走向“共办一桌席”。此外,风险预防原则还应贯穿于重金属污染的流域监管全过程,以确保环境污染和破坏能控制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积累社会物质财富以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

第三,解决问题要循序渐进。重金属污染后几乎不易降解,要长期解决重金属污染的健康风险,必须对污染的河流和土地进行治理,而修复被污染土地被证明在任何地方都非常困难。④对此,我们既要持之以恒地开展流域重金属的防治工作,又要避免出现另一个极端,即提高流域涉重金属产业的环境准入和市场运行门槛,采用硬着陆的形式彻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模式,甚至推行零污染排放标准,短期内势必会造成国内失业问题和政府财政保障产生严重的影响,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的相对和谐、稳定。所以,流域重金属的防治工作需要循序渐进,切忌急功近利。

(三)规范法律机制的对策

首先,完善政府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既决定了政府的环保义务,又赋予了政府管理、决策、协调和改善环境质量的权力。现实中因一些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责任不到位,甚至不履行环保责任也是环境质量恶化的根源。建议因地方环境质量不达标或者环境监管部门没有实际履行自己的职责而造成流域重金属污染的,可以“暂停该环境监管部门的某项监管职权”,直到环境质量达标为止;因本辖区环境质量不达标,并经“污染转移”而造成邻近辖区流域重金属污染的,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等。⑤

其次,规范企业经营机制。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社会积累了物质利益财富,但因行为失范也会导致流域重金属污染。所以,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更需要有效规制企业的经营行为。一方面,建议完善企业环境法律责任。例如,企业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重金属污染物处理设备,拒报或者谎报重金属排放申报事项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以提高政府环境监管效率。另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还需培育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不但需要企业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主动公开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而且更需要政府、公众与企业之间结成一种互动与制衡的关系。

再次,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直到本世纪初期,随着公众环保意识日益提高,我们才认识到社会团体、行业组织、NGO、NPO等多主体参与推动环境政策的重要性。针对公众参与“失权”的问题症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的关键在于从实体与程序上进行法律赋权。

最后,完善损害救济机制。根据环境侵害理论以及流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特点,国家应当建立诉讼机制和非诉讼机制在内的多元化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着力解决环境侵权诉讼“立案难”、“执行难”等司法顽症。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协调或者仲裁等非诉讼途径解决流域重金属污染侵害纠纷。此外,政府部门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支持非政府力量参与,创建环境责任保险、环境赔偿公共基金和环保公积金制度,以满足建立健全环境侵害社会风险共担机制的需求。

[注释]

①参见史卫燕等:《湘江受重金属污染触目惊心 锰渣随时可能入长江》,载《经济参考报》:2012-08-29。

②参见自然之友等:《2010年IT品牌供应链重金属污染调研》,见杨东平主编:《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1)》,第213-21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③参见吕忠梅:《环境健康题难何解》,载《中国改革》,2010(6)。

④参见杨传敏:《中国重金属健康风险亟待寻找解决方案》,见杨东平主编:《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1)》,第112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⑤参见吴志红:《行政公产视野下的政府环境法律责任初论》,载《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9)。

[参考文献]

[1]常纪文.环境法前沿问题——历史梳理与发展探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10。转载于李艳.太湖治污16年功败垂成关停排污企业收效甚微[N].新京报,2007-6-11.

[2]郄建荣.环境与健康事件频发震惊社会[A].中国环境发展报告( 2010)[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57.

[3]吕忠梅.环境法学研究的转身——以环境与健康法律问题调查为例[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7).

[4]巩固:环境伦理学的法学批判——对中国环境法学研究路径的思考[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8:265.

[5]常纪文:环境法前沿问题——历史梳理与发展探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前言。

[6]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9.

[7]温宗国.当代中国的环境政策:形成、特点与趋势[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43.

[8]吕忠梅.监管环境监管者:立法缺失及制度构建[M].法商研究,2009(5).

[9]吕忠梅,《水污染的流域控制立法研究》,法商研究,2005(5 ).

[作者简介]赵翔(1973—),男,贵州黎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博士生,贵阳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环境法基础理论。

作者:赵翔

第5篇:湖泊沉积物重金属污染研究

摘要:湖泊的生态环境状况与人类生存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主要通过介绍东湖和太湖湖泊沉积物重金属污染阐释我国现在湖泊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

关键词:湖泊污染; 地球化学; 重金属

文献标识码:A

Heavy Metal Contamination of Lake Sediments

Zhang Yan1, Kang Zhiwen2

(1. Etuoke Banne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 Erdos 016100;

2. Erdos City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Inner Mongolia 017000)

Lacustrine environment has relation to Living Environment of Human Beings and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pollution of heavy metals of lake sediments, which is from Dong Lake and Tai Lake for instance.

Key words:

lake pollution; geochemistry; heavy metals



引言

湖泊是重要的多功能地表水资源,具有灌溉、防洪、航运、养殖等功能,对调节气候、维持生态平衡有着重要的生态功能[1]。底泥作为湖泊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泊水体环境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一方面,底泥可以吸附水体中的污染物,降低水质污染程度,一旦条件发生变化,污染物会重新释放出来,影响上覆水体的水质;另一方面,底泥又是底栖生物的主要生活场所和食物来源,其中的污染物质可直接或间接地对水生生物产生致毒致害作用,并通过生物富集、食物链放大等过程进一步影响陆地生物和人类[2,3]。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湖泊底泥的污染已严重妨碍了湖泊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弄清底泥污染机理对恢复湖泊生态环境有重要意义。

重金属污染问题是我国水环境研究人员最早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由于底泥在水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多数学者在研究水相中的重金属污染状况时,同时也会对水体底泥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同步采样分析。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大学者对我国不同地理区域的湖泊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了较广泛的研究,研究所涉及的重金属元素包括Fe、Mn、Hg、Cd、Zn、Cu、Cr、As、Ni、Se、Co、Ni等,积累了丰富的数据[4]。

1 武汉东湖湖泊污染地球化学特征

该湖湖域面积约32km2,汇水面积达128km2, 平均水深2.21m。湖区南部分布低山残丘,东、西部为岗状平原,西北部有水道与长江相通。是一个集旅游休闲、蓄水、供水、水产养殖及水上运动等多功能的中型浅水湖泊。

经过胡瑞春和刘光强2003年对东湖的检测研究表明:在湖泊底积淤泥中主要污染元素的平均含量均高于国标(GB15618-95)土壤自然背景值。一般最高值均在其两倍以上,其中Hg最高含量达2.04μg/g。As、Cd、Pb的平均含量分别为11.3μg/g、0.24μg/g、40.4μg/g,说明湖底泥中蕴含着丰富的重金属污染元素,构成了对湖泊水体的污染。P、N、S在湖泊底泥中高含量分布,其最大值分别达2969μg/g、0.45%、5800μg/g,则显示了湖泊的富营养化污染的严重性。湖泊的水温为28度左右,pH值均大于7.0,属偏碱性水体。电导率和盐度偏高,表明湖水溶解的矿物质元素相对较多矿化度偏高。而主要污染元素As、Cu、Pb、Zn、P的平均含量分别为2.0μg/g、2.17μg/g、0.38μg/g、4.26μg/g、0.072μg/g,均大于GB3838-88所规定的限值,尤其是Hg和Cd的平均含量分别高达53ng/g、0.09μg/g,超出标准数倍至数十倍,表明湖水受到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

主要污染元素在湖泊环境体系中的地球化学行为污染元素在湖泊环境体系中的地球化学行为主要表现为污染元素在进入湖泊后的空间分布特征以及迁移、扩散和富集规律。污染元素Hg、Cd、As、Pb在湖水中的含量变化总体上由近岸到湖心呈现由高到低的变化趋势。其原因是,在水质呈中偏碱性条件下,当有机质含量高时,水中金属离子极易被吸附或络合能力较大的悬浮物所吸附而沉淀于底泥中。在湖泊底泥中从近岸到湖心,污染元素Hg、Cd、As、Pb的含量由低到高。出现这种含量变化特征的原因,一方面是底泥中所含的有机质和活动的矿化剂元素的分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污染元素的分布。二是由于底泥中的粘土和Fe、Al、Mn的氧化物、氢氧化物在一定的pH、Eh条件下对金属离子的吸附沉淀作用所致。

污染源的调查是研究评价湖泊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析、确定污染类型,污染源的组成以及治理污染的基础。据对湖区周围居民生活密集区和厂区的入湖排污口淤泥采样分析,Hg、Cd、Ag、As、Cu、Pb的最高含量分别达2.32μg/g、1.12μg/g、3.14μg/g、16.0μg/g、224.4μg/g、77.7μg/g,P、N、S的最高含量分别达5476μg/g、0.87%、1.02%,说明受污湖泊除富营养化污染外,还受到湖区周边污染物入湖排放所带来的重金属污染的叠加[5]。

对东湖重金属污染来源分析可知,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人类的生产生活排放的废水废气废物。2006年刘振东等人应用主成份分析原理确定出武汉市东湖沉积物中重金属污染源的主要类型如下:郭郑湖沉积物的污染源主成份分为三类:第一污染源占为湖区周围武汉钢铁公司、青山热电厂等的工业燃煤尘埃第二污染源占为交通尾气、生活污水和雨水片流第三污染源占为电镀、印刷、垃圾焚烧、皮革、制药等行业的工业污水塘林湖的污染源分为三类,第一污染源占为湖区周围的武汉钢铁公司等生产性煤燃烧的粉尘,第二污染源为水产养殖投饵,生活污水,医院污水和周围土壤的淋溶作用,第三污染源占为废旧电池、报章杂志、农用物资农膜等[6]。

2 太湖湖泊沉积物重金属污染研究

太湖处于我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流域面积30 500 km2,地形以平原为主,占流域面积的75%,丘陵山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西南部。太湖流域经济发达,20世纪20~30年代是民族工业发展的“黄金时代”,其中纺织、丝织等轻纺工业占85%,重工业占15%,造纸、玻璃、制革等行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7]。70年代末期以来,太湖流域经济快速发展,煤、石油等燃料的消耗量增加,皮革、电镀、造纸、印染、黑色金属冶炼、化工等工业污水及生活废水通过河道进入太湖[8],湖泊富营养化及重金属污染日益加重,污染元素在底泥中不断积累。

太湖沉积物重金属污染与流域经济发展一致,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末期,为乡镇工业快速发展的时期,大量的工业废水以及煤、石油等燃料的燃烧废气、粉尘通过河道及降水进入太湖,导致沉积物中重金属污染加重。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废水、废气处理措施的实施,进入太湖的重金属含量减少,底泥重金属污染趋势相对变缓。铅污染既来自于污水,又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大气沉降。一方面,汽车及太湖上航船使用的含链烃铅汽油燃烧排放出的大量含铅废物通过沉降进入水体,由于铅比重大,很快沉降并富集于沉积物中,成为水体环境中铅污染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铅污染来自工、农业污染,燃煤[9]、电镀工业,生产合成橡胶和聚氯乙烯工厂所用添加剂中含有大量的铅,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有机磷和杀虫剂都可造成铅污染。90年代以来沉积物中铅含量趋于平稳,与无铅汽油的使用及工业采取的废水、废气处理措施有关。

汞的污染源较复杂,造纸、医院、化工、电镀等行业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汞,燃煤及农业生产大量使用的含汞农药都可造成汞污染。而且,汞具有生物累积效应,在生物(微生物、藻类、水草、螺蚌等)的作用下富集,生物累积作用也是造成沉积岩芯中汞污染历史较长,表层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钙为非污染元素,易受湖水矿化度的影响,底泥中钙高含量与太湖流域降水减少[10],湖水矿化度增加,钙部分沉淀有关,钙含量与沉积物粒度所反映的流域降水量变化一致。

通过刘恩峰等人研究结果可以得出:沉积物中重金属元素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前主要为自然沉积;70年代末期以来铝、铁、镁、钠、钾、钛及微量元素钴、钒、铬、铍、钡、锶、铜等随粒度的增加逐渐减少,而铅、砷、锌、汞、镍、锰含量逐渐增加,为底泥重金属污染元素。相对于其它污染元素而言,汞污染开始于40年代,与太湖流域早期工业发展及生物积累效应有关,沉积物中汞的含量较高,为最主要的重金属污染元素。砷污染开始于30年代,与太湖流域纺织与印染业有关。70代末期以来随着重金属污染的加重,沉积物磁化率明显上升。70年代末期以前,总有机碳、总氮含量稳定,以自然循环为主;70年代末期以来,底泥中总有机碳、总氮含量逐渐增加,色素含量升高,富营养化硅藻出现,湖泊富营养化程度逐渐加重。

底泥中总磷在40年代以前含量较低,变化趋势与总氮一致,与水生植物利用有关;40年代以来,总磷含量逐渐增加,主要是有机磷的贡献;由于铁磷及有机磷的释放,沉积物表层总磷含量下降,湖泊水体总磷含量上升,湖泊富营养化加重。沉积物元素含量及测年资料所反映的底泥污染历史与经济发展相吻合,表明太湖沉积物虽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扰动,但仍能较好的反映湖泊污染历史[11]。

3 小结

通过对东湖和太湖湖泊沉积物重金属的分析我们看一下中国湖泊底泥重金属污染情况。

中国湖泊底泥重金属污染程度非常不均匀,基本上靠近工矿企业和人类活动频繁区的湖泊底泥重金属污染比较严重,远离人类居住和经济活动区的湖泊底泥尚未受到重金属污染,保持比较洁净的水体环境。滇池、太湖、松花湖这3个湖的底泥污染比较严重,尤其是滇池。南京的玄武湖虽属于风景区,应该属于污染较轻的湖泊,但其位于市内繁华区,湖泊底泥中金属的污染也相对较严重。山东荣城湾的月湖、云南的洱海、黑龙江的镜泊湖都远离城市,底泥中的重金属含量分布符合自然规律,溶解氧含量较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比较强,是少受污染的湖泊。在湖泊底泥重金属中,Cd、Hg、N3种重金属的污染比较严重,平均值均超过全国土壤质量标准II级,其次是Cu、Zn、Pb的污染也较严重,污染程度最轻的是Cr、As,基本未构成污染没有超出全国土壤质量标准I级。在湖泊底泥中重金属出现频次的统计中,Cu、Pb出现的频次是最高的,湖泊底泥中基本都会出现Cu、Pb的污染,其次是Cd>Cr>Zn>Hg>Ni>As,As出现的频次最少,尚未对湖泊底泥构成重金属污染。由于所搜集数据的局限性,有些数据距现在已近10年,经过10多年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湖泊底泥中重金属沉积情况也会有所变化,对于远离城市环境的湖泊影响不大,而对于靠近城市和人类活动频繁地区的湖泊则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通过实验性研究来更新数据对于从整体上来评价中国湖泊底泥重金属污染程度是很必要的[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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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滑丽萍,华珞等,中国湖泊底泥的重金属污染评价研究,土壤,2006,38(4):366-373.

收稿日期:2011-03-10

作者:张燕 康志文

第6篇:水体重金属污染与修复研究论述

【摘 要】水体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水关乎人们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工业生产所形成的废水及日常生活污水等间接或直接的进入了水体体系中,使得水体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水体污染主要有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和微生物污染,就目前我国水体重金属污染情况来看,水体重金属污染是一个比较严重的污染问题。

【关键词】水体;重金属;污染;修复

1.水体重金属的污染现状

水体重金属的污染问题已成为一个困扰人类已久的重大问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已成为当前的研究热点。据统计,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水体达80%以上,尤其是长江、黄河、辽河等流域的重金属水体污染最为严重。重金属污染物进入水体的形式有多種,最为常见的生活污水随着时间的累积,水体中的重金属含量不断增加;工业所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直接进入到水体环境,严重影响了水体环境;一般情况下,当水体在铅锌矿区发生重金属污染时,水体中重金属的污染程度为铅>汞>锌。在水体中,沉积物和悬浮物是水体重金属的主要寄存地,水体悬浮物中重金属污染物的含量远远大于沉积物。目前,我国的工业区分布广泛,水体重金属污染十分严峻,虽然我国加强了排污处理,但仍有一些企业为了减少开支,直接将污水排进河流等,直接加剧了水体重金属的污染。因此,对目前水体重金属污染加剧的现象,国家应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

2.水体重金属污染的危害

水体中重金属污染物的存在将严重影响整个生态体系的平衡与发展,生物生长需要微量的重金属元素,但当重金属大量积累排入到水体环境后,就会长期的存在于水环境中,对水体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重金属浓度超过水体生物的承受能力时,重金属就会影响水体生态系统平衡,从而引起极大的危害。当水体重金属浓度超过植物体所需的阈值时,即使浓度很小,也会对水体中植物的酶活性产生不良影响,并且重金属还将长期存在于植物体中。当水生动物摄入水体植物后,重金属就会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体中,而动物体内的重金属又不易被降解吸收,最后会长期的存在于动物体内,最终通过食物链进入到人体,危及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水体重金属污染修复措施

3.1化学处理法

在多种处理法当中,化学沉淀法的应用最为广泛,其是将适量的化学药剂加入废水当中,对水体中的可溶性物质进行溶解,在化学反应作用下,降解较难溶解的物质以及微溶物质,进而实现水体中重金属污染物的有效去除。化学沉淀法具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化学法,另一种是氧化还原沉淀法,在应用过程中,这两种方法无需复杂的设备以及较高的操作技术,取得的处理效果较为理想,对强度较高的重金属污染也有良好的效果,然而在处理过程中,化学沉淀法的成本较高,选择性较小,处理时占地面积较广,同时,由于水体中污泥处理不彻底,较易引发二次污染。(1)氧化还原沉淀法。在处理水体中重金属污染时,氧化还原法较为常用,主要是将一定含量的化学药剂投放于废水当中,在氧化还原反应作用下实现重金属离子污染物的转化,去除其毒性成分,进而使之转化为较为安全的物质后再进行合理排放。应用氧化还原法时,主要是将Cr6+还原为cr3+这种安全物质,然后才可进行水体的排放。在工业领域当中,在进行废水排放时,部分企业会采用铁屑或锌粉进行铬金属元素的去除,然而处理后废水中会留有部分废渣,存在二次污染问题,因此,此方法的应用受到了一定限制。(2)电化学法。电化学技术也可用于进行水体中重金属物质的处理,在直流电的作用下,电化学反应的阴极与阳极之间会产生作用而导致重金属离子发生迁移现象,进而实现废水的净化。电化学方法的应用效果较佳,具有较为温和的反应条件,与环境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副反应少且选择性较强,在工作领域以及环保领域的废水排放与处理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应用电化学法时,在电还原技术的作用下,重金属离子会出现方向性位移现象,进而可以实现重金属的二次回收与再利用,极大的提高了资源的重复利用率,环境保护效果也较为理想。而电沉积技术在处理重金属废水时,可以将惰性电极作为阴极而产生电解反解,使重金属离向阴极迁移,其表面会发生分解与沉积作用,可以将纯度较好的重金属集中到一起进行收集。过去,此技术应用的是二维电极,目前已发展为三维电极,在电流运行过程中,密度更高,也更加高效,且产生的能耗也相对较低。

3.2物理化学法

常用的物理化学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离子交换法,另一种是膜分离法。(1)离子交换法。此技术是利用树脂交换基因实现与水中重金属的选择性交换,进而对水体中的重金属离子进行净化。此技术较为成熟,重金属去除率相对较高。然而树脂极易被污染而出现氧化反应,再生能力较强,应用时需耗费大量的资金成本。在进行重金属浓度较高的废水处理时,成本过高,同时,水体中的重金属残留缺乏稳定性,基于此,此种方法在浓度较低的重金属水体污染治理过程中应用较广。(2)膜分离的法。此技术需利用特殊的膜而实现废水的分离,由于外界能量存在差异,以这一能量差为动力可以实现废水中重金属的有效净化。然而在处理过程中,膜存在被堵塞的情况,同时治理费用较高,膜的使用期限较短,因此,此方法未得到良好的推广与应用。

3.3生物法

生物法是处理水体重金属污染物最为常见的方法,其主要包括微生物法、植物修复法和生物絮凝法等。生物法是一种较为生态环保的方法,是生物利用生物自身的新陈代谢将水体中的重金属物质富集,但是该方法却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不同种类的重金属被不同植物进行选择性的富集,其所富集得程度也有所不同。生物法处理重金属污染水体需要的时间较长,治理效果较慢,但是该治理方法只适用于范围较小的水体治理,对污染程度较低,流动性较小的水体具有较好的修复效果。此外,还可通过生物凝絮、吸附的方法进行水体重金属的处理。生物吸附的概念最早由Ruchhoft提出,从生物吸附概念提出到现在,涌现出了大量的生物吸附材料,研究者们对生物吸附机理进行了深入研究。

4.结束语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加快,伴随着经济飞速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也变得日益严重,其中水体重金属污染是对人类影响较大的污染物。水体重金属污染严重危害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因此,如何治理水体重金属污染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本文论述了水体重金属的污染现状、危害以及治理方法和策略。在治理水体重金属污染中化学沉淀法、氧化还原法、理化吸附法等传统的水体重金属处理方法虽然能一定的处理效果,但其所需费用较高、操作不便、容易产生二次污染等缺点。生物法作为一种治理水体重金属污染的新方法被广泛关注,是近年来生态环保领域研究的热点,生物法的治理效率高、操作简便、成本低、且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原位修复等优点,是其他修复方法与技术无法比拟的。因此,利用生物法治理水体重金属污染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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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洪伟

第7篇:重金属污染

作者:吕钱

摘要:自然界中存在着许多种重金属,比如锌、镉等,这些重金属也存在于人体内,然而如果人体摄入量过多就会对我们的身体产生危害,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不仅如此,它也会污染环境,导致各种环境问题。然而,随着我们对自然的开发与改造,大量的重金属被开采同时它们也进入土壤,水体等危害环境和人们的健康,本论文针对重金属污染现状,结合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查阅大量资料,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字:重金属污染,现状,问题,治理

(一)重金属:对什么是重金属目前尚无严格的定义,化学上跟据金属的密度把金属分成重金属和轻金属,常把密度大于4.5g/cm3的金属称为重金属。 如:金、银、铜、铅、锌、镍、钴、铬、汞、镉等大约45种。从环境污染方面所说的重金属是指:汞、镉、铅、铬 以及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对人体毒害最大的有5种:铅、汞、铬、砷、 镉。这些重金属在水中不能被分解,人饮用后毒性放大,与水中的其他毒素结合生成毒性更大的有机物或无机物。重金属有毒非金属物质:砷、氟、氰等。

(二)重金属对人体的伤害:

汞 食入后直接沉入肝脏,对大脑视力神经破坏极大。天然水每升水中含0.01毫克,就会强烈中毒。含有微量的汞饮用水,长期食用会引起蓄积性中毒。 铬 会造成四肢麻木,精神异常。

砷 会使皮肤色素沉着,导致异常角质化。镉 导致高血压,引起心脑血管疾病;破坏骨钙,引起肾功能失调。

铅 是重金属污染中毒性较大的一种,一旦进入人体很难排除。直接伤害人的脑细胞,特别是胎儿的神经板,可造成先天大脑沟回浅,智力低下;对老年人造成痴呆、脑死亡等。

钴 能对皮肤有放射性损伤。

钒 人的心、肺,导致胆固醇代谢异常。

锑 与砷能使银手饰变成砖红色,对皮肤有放射性损伤。

铊 会使人得多发性神经炎。

锰 超量时会使人甲状腺机能亢进。

锡 与铅是古代巨毒药“鸩”中的重要成分,入腹后凝固成块,坠人至死 锌 过量时会得 锌热病。

铁是在人体内对氧化有催化作用,但铁过量时会损伤细胞的基本成分,如脂眆酸、蛋白质、核酸等;导致其他微量元素失衡,特别是钙、镁的需求量.

(三)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指由密度在5以上的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因人类活动导致环境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加,超出正常范围,并导致环境质量恶化。

(四)重金属污染的主要特点:重金属污染与其他有机化合物的污染不同。不少有机化合物可以通过自然界本身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净化,使使有害性降低或解除。而重金属具有富集性,很难在环境中降解。如今中国由于在重金属的开采、冶炼、加工过程中,造成不少重金属如铅、汞、镉、钴等进入大气、水、土壤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如随废 重金属水银水排出的重金属,即使浓度小,也可在藻类和底泥中积累,被鱼和贝类体表吸附,产生食物链浓缩,从而造成公害。水体中金属有利或有害不仅取决于金属的种类、理化性质,而且还取决于金属的浓度及存在的价态和形态,即使有益的金属元素浓度超过某一数值也会有剧烈的毒性,使动植物中毒,甚至死亡。金属有机化合物(如有机汞、有机铅、有机砷、有机锡等)比相应的金属无机化合物毒性要强得多;可溶态的金属又比颗粒态金属的毒性要大;六价 铬 比三价铬毒性要大等。

重金属在人体内能和蛋白质及各种酶发生强烈的相互作用,使它们失去活性,也可能在人体的某些器官中富集,如果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度,会造成人体急性中毒、亚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对人体会造成很大的危害,例如,日本发生的水俣病(汞污染)和 骨痛病(镉污染,等公害病,都是由重金属污染引起的。 重金属在大气、水体、土壤、生物体中广泛分布,而底泥往往是重金属的储存库和最后的归宿。当环境变化时,底泥中的重金属形态将发生转化并释放造成污染。重金属不能被生物降解,但具有生物累积性,可以直接威胁高等生物包括人类,有关专家指出,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已受污染土壤没有治理价值,只能调整种植品种来加以回避。

(五)污染分类:

a)铅污染,主要毒性效应是贫血症,神经失调和肾损伤,以上海儿童和老人;b)镉污染:镉 能够取代骨中钙,使骨骼严重软化,骨头寸断,会引起胃脏功能失调,干扰人体和 生物体内 锌的酶系统,导致高血压症上升。易受害的人群是矿业工作者、免疫力低下人群。

c)汞污染:血液中的金属 汞 进入脑组织后,逐渐在脑组织中积累,达到一定的量时就会对脑组织造成损害,另外一部分汞离子转移到肾脏。进入水体的无机汞离子可转变为毒性更大的有机汞,由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全身中毒;

d)砷污染:砷 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如摄入量超过排泄量,砷 就会在人体的肝、肾、肺、子宫、胎盘、骨骼、肌肉等部位蓄积,与细胞中的酶系统结合,

使酶的生物作用受到抑制失去活性;

e)铬污染:可致腹部不适及腹泻等中毒症状,引起过敏性皮炎或湿疹,呼吸进入,对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引起咽炎、支气管炎等。水污染严重地区居民,经常接触或过量摄入者,易得鼻炎、结核病、腹泻、支气管炎、皮炎等。f)铜污染; g)镍污染;

h)锌污染;

(六)案例分析:

2008年,相继发生了贵州独山县、湖南辰溪县、广西河池、云南阳宗海、河南大沙河等5起 砷 污染事件

2009年6月,湖南娄底双峰县发生违法转移含铬废渣引起 铬 污染事件; 7月,浏阳爆发某化工厂引起的恶性 镉 污染事件;

8月,陕西凤翔县发生铅排放导致大量儿童血铅含量严重超标;

昆明东川区发生200余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

湖南武冈精炼锰加工厂超标排铅,造成附近1300多名儿童中铅毒;

9月,福建上杭华强电池生产过程中排放含铅的烟尘和废水导致逾百名儿童血铅超标;

10月,河南济源因 铅 冶炼企业造成1000余名儿童血铅超标;

12月,山东临沂境内含砷污水再次下排,致使整个南 涑 河流域及其下游的江苏邳州水体 砷 超标;

广东清远44名儿童被检出 血铅超标;

据环境保护部统计,2009年环保部接报的12起重金属、类金属污染事件,致使4035人血铅超标,182 镉 超标。

2010年1月,江苏大丰51名儿童被查出血铅超标。

3月,四川隆昌县 渔 箭镇部分村民血铅检测结果异常

3月,湖南郴州嘉禾污染企业造成儿童铅中毒

6月,湖北崇阳30人被查出血铅超标,其中有16名儿童。

7月,福建紫金矿业含铜酸性废水渗漏,造成江大面积恶性污染。

7月,云南大理鹤庆39名儿童血铅超标

12月,安徽怀宁因附近电源厂污染导致100余名儿童血铅超标

2011年3月,浙江德清县因当地电池企业污染导致300余人血铅超标 3月,浙江台州上陶村因蓄电池排放废水废气造成100余名村民血铅超标 5月,广东紫金县因电池企业污染导致130余人血铅超标;

上面陈述,无一不是因重金属污染,无一不对人造成严重影响,值得我们深思,同时也说明重金属污染时常发生。

分析:环保专家认为,对于污染风险评估,美国要求如果百万人中有一人可能致癌,土地必须修复;荷兰则要求,若10万人中有一人可能致癌就得修复。中国如今正在进行的土壤修复试验是参照欧洲和美国的技术标准,但与中国实际存在着巨大差距。

当前,化工污染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存在着多种治理难题亟待化解。

第一,土壤污染重,修复成本大。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杨积德算了一本账,苏州化工厂600多亩,按60%的受污染面积进行治理,每亩666平方米,如挖5米深,即3330立方米,每立方米1.9吨,如每吨土修复需1000元左右,治理要20亿元。如按3米深进行治理,也要10多亿元。修复方法包括火烧、淋洗等,如进行生物修复时间需达数十年。

第二,缺乏相关法律与国家技术标准。杨积德说,如今,中国尚未出台《土壤修复法》,缺乏土壤修复技术标准。一块地如何才算修复好了,这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否则可能带来二次污染。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修复时间长。当前,各地土壤修复的主管部门不尽相同。苏州设在土地部门、无锡设在建设部门,牵扯 发改委、规划、土地、建设、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协调困难。

(七)应对措施:如此多的事件让我们痛心,我们应该加强防范意识,努力

做到这样的事件不会再发生。首先,从思想上重视了解重金属对人类及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只有保护好生存环境,才能保护人类自己;从行为上,要从个人做起,配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环境保护的规定,企业要加强管理,并且做好监督管理机制,使措施落到实处,不能只以人为本,还要考虑动植物及环境所能承受的压力,这样,人类才有立足之地。总之,只要以保护环境为出发点,重金属污染问题就能降到最低点。

(A)对于土壤污染,控制与消除土壤污染源,是防止污染的根本措施。土壤对污染物所具有的净化能力相当于一定的处理能力。控制土壤污染源,即控制进入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数量与速度,通过其自然净化作用而不致引起土壤污染。 具体措施如下:

1)控制与消除工业“三废”排放

2)加强土壤污灌区的监测与管理

3)合理施用化肥与农药。

4)增加土壤容量与提高土壤净化能力

5)建立监测系统网络,定期对辖区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检查,建立系统的档案资料,要规定优先检测的土壤污染物与检测标准方法。

(B)对于水污染:

1)化学法:化学沉淀、电解、离子交换等。

2)物理法:膜分离、活性碳和硅胶吸附等。

3)生物法:生物絮凝、生物吸附、植物整治等方法

(C)对于大气污染:

1)加强大气监控;

2)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3)多植树,加强大气净化效率;

4)运用高科技,加强治理;

(D)政策上

1)制定了环境保护法;

2)制定了各项规划要加强落实,具体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制定办法,严格考核;(3)突出重点,从严惩治;(4)源头防范,严格准入;(5)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小结:上面已经具体的分析了重金属污染,介绍了其分类,主要特征,同时也具体的给了例子,我想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显而易见,同时也时时刻刻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那么我们社会、政府、企业以及我们每一个人就要采取行动,政府要加强监督,基于必要的法律约束;社会要充分发挥其舆论监督能力,给非法企业压力;企业应加强自我约束能力,做到为他人着想,把他人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利益放在第二;我们个人应该注意每个细节。重金属污染危害你我他,同时也危害环境,为了更好的明天,要共同努力防护,同时,研发处理技术也至关重要。悲剧已经给我们敲响警钟,不要然悲剧重演。

第8篇:重金属污染事件

东北网5月19日讯记者18日从哈市环保局获悉,哈市环保、发改委、工信委、监察等9部门联合开展的今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此次行动将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实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

据悉,对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哈市环保局将加强该类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实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重金属整治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实行“双否决”,即:一律否决各种环保荣誉称号(包括生态建设示范区等),一律否决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考核,并对该地区实施涉重金属行业区域限批。

2010年底,媒体曝出武汉污染土地上建起经适房的消息,土壤重金属污染走到了与公众前所未有的近距离。开发商称项目建设时已对污染土壤进行了修复治理,然而潜在的二次污染风险仍让住户担忧。城区大量化工企业搬迁后,如何开发遗留下的污染场地,是武汉要面对的考验,也是全国性的难题。

2011年初,农历春节刚过,《新世纪》周刊披露,学者抽样调查显示中国多地市场上约10%大米镉超标,由此一场“镉米风波”迅即席卷了全国各地。公众的恐慌排除后,对农产品安全的关注仍然有增无减。重金属镉正通过农产品产地的污染土壤侵入稻米竟是不争的事实。

2011年8月份,云南省曲靖市发生一起非法倾倒剧毒工业废料铬渣致污事件,经过环境应急处置,曲靖称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水体污染。然而,数十万吨铬渣仍然堆放在珠江上游的南盘江畔,无害化处置的技术和资金问题依然存在,新一轮的铬渣整治风暴,难料会否再度折戟。

2012年春节前夕,广西龙江河出现重金属镉含量超标,经过应急处置,镉污染未对下游城市饮用水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然而有专家指出,应急处置可使水质达标,但重金属已沉积在河流底泥中,或需考虑后续的生态修复,否则将有可能再次污染水体。这样的担忧并非没有根据,中国有色金属之乡所在的湘江流域,日前正在进行底泥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而除了治理成本,水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还存在技术难题,目前只能尽量减少搅动河底底泥,避免重金属重新回到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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