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中毒

2022-03-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重金属中毒

多种重金属中毒有“解药”

往事并不如烟。

94岁的丁光生先生清晰流畅地记得有关二巯丁二酸研发的所有重要年份、人物、数据、重大事件等。有一个年份值得记录:1991年。

1991年,二巯丁二酸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还是1991年,二巯丁二酸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批准作为小儿铅中毒的治疗药物,由美国强生制药公司生产,这是我国发明的新药首次被外国仿制。

抗击“瘟神”中诞生

对于很多80后、90后来说,“血吸虫病”“送瘟神”可能都是些比较陌生的词语,即使是对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也多是从毛泽东主席的诗作《送瘟神》和电影《枯木逢春》中有所耳闻。

血吸虫病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肠血吸虫病,主要由曼氏血吸虫和日本血吸虫引起;另一种是尿路血吸虫病,由埃及血吸虫引起。我国主要流行的是日本血吸虫病(由日本学者首先详细描述并因此命名)。

血吸虫病是个古老的疾病。20世纪70年代,科学家在湖北江陵和湖南长沙两地出土的西汉古尸中都发现了血吸虫卵,证明日本血吸虫病在我国流行历史至少有2 100年之久。

日本血吸虫病曾流行于我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云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和上海等12个省、市、自治区的400个县(市),钉螺孳生面积达148亿平方米,感染者1 200万人,受威胁人口达1亿多。血吸虫病多因急性期未被发现,未治疗或治疗不彻底,或多次少量重复感染等原因,逐渐发展成慢性。晚期患者极度消瘦,出现腹水、巨脾、腹壁静脉怒张等严重症状,患者因此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对血吸虫病的防治非常重视。1955年党中央发出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治血吸虫病的方针、政策与措施,着重指出消灭血吸虫病是一项政治任务。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1953年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临危受命,由梁猷毅、丁光生、谢毓元、池志强、施觉民、秦淑萍、仇为民、蔡聿彪等人组成科研攻关团队,丁光生为题目负责人,为克服防治血吸虫病中锑剂治疗所致锑中毒寻找“解药”,最终设计合成了一系列可与“锑”牢固结合的邻二巯基化合物,二巯丁二酸自此诞生。1957年正式对外公布。

“以身试药”赤子心

当时,治疗血吸虫病普遍用酒石酸锑钾(吐酒石),这种静脉注射用药有一定的肝脏、心脏毒性,特别是心脏毒性所表现出的严重心律紊乱、锑中毒阿-斯综合征可导致患者死亡。寻找锑剂中毒的解毒剂,成了燃眉之急!

科研人员尝试了数百种中药、西药,包括民间验方偏方,最后把重点聚焦在二巯丙醇(BAL)身上。二巯丙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发明的抗路易士毒气的解毒药。经过重新设计合成,反复试验研究,证明二巯丁二酸对酒石酸锑钾的解毒效力较二巯丙醇强10倍,也比当时前苏联发明的二巯丙磺酸钠(Unithiol)解毒剂效力强。

二巯丁二酸不溶于水,它的钠盐则可溶于水,便于制成静脉用药,用于急救时静脉推注(不宜静滴)。当时,医护人员下乡防治血吸虫病,每个人的药箱里都备有酒石酸锑钾和解救药二巯丁二酸钠两种药。

二巯丁二酸钠粉剂溶解后应立即使用,水溶液不稳定,不可久置,也不可加热。正常为无色或微红色,如呈土黄色或混浊,则不可使用。

二巯丁二酸钠为什么会产生神奇的解毒功效?因为二巯丁二酸分子中有两个活泼的巯基,与金属离子有较强的亲和力,使之形成无毒性的小分子络合物从尿中排出体外,它还能使结合在体内的某些酶或蛋白质分子上的金属离子脱开,使酶或蛋白质恢复其原有功能,从而发挥解毒作用。

科研人员也做过一巯丁二酸与二巯丁二酸的比较试验,前者只有一个巯基,解毒效果明显不如具有两个活泼巯基的二巯丁二酸。这就好比,用两只手捉贼比一只手捉贼更牢靠。

二巯丁二酸钠毒性较小,从血液中消失快,4小时排出约80%。虽然这些先后在鼠、兔、猫、狗等小动物试验中得到证实,但最后的临床毒性试验是在丁光生、梁猷毅两位科研人员自己身上完成的。那是1958年。

为了完成国家的科研任务,以身试药的勇气,即使今天听来仍然令人敬佩。

寻觅“广谱解毒药”

二巯丁二酸钠能够解“锑”中毒,那么对其他的重金属中毒有作用吗?20世纪60年代初和80年代,科研人员又相继做了进一步研究证实,二巯丁二酸钠是一种对多种重金属中毒有解毒作用的广谱解毒药,在工业、农业和生活中均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小白鼠急性中毒实验证明:

二巯丁二酸钠对铅、银、砷、镉、钴、汞、镍、铂、锌等化合物中毒能明显减少死亡数。

对铝、钡、铍、铋、铬、镁、锰、硒、锡、铊、钨等化合物中毒死亡未见减少。

对铁则反增加毒性。

对原子核分裂产物锶90、钷147有促进排泄的作用。

肝豆状核变性,又称Wilson病(铜代谢障碍),是一种遗传性疾病。过去,国内外一直采用青霉胺治疗,研究证实二巯丁二酸钠对肝豆状核变性有驱铜及减轻症状的效果。上海仁济医院和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在临床应用2 000余例都取得了良好疗效。

路易士剂(氯化双氯乙烯基胂,常用作催泪毒气)中毒,二巯丙醇主要用于局部皮肤、眼睛染毒后的消毒与治疗,可配成3%~5%的油膏局部使用;二巯丁二酸钠口服胶囊,给药方便、稳定性好,治疗路易士毒气全身吸收中毒效果好;二巯丙磺酸钠注射液可用于全身中毒、重度昏迷患者的急救。

除多种重金属中毒外,二巯丁二酸钠对毒蕈(毒蘑菇)中毒、农药“毒鼠强”中毒等,都有较好的解毒作用。

——1992年6月18日,河南省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发生了一起砒霜中毒案,788名学生中毒。求救电话转到上海,经过紧急协调,解毒药二巯丁二酸钠快速发往郑州,使全部中毒者获得解救。

——2001年2月7日,海南省有80余人因误服“毒鼠强”发生中毒,又是二巯丁二酸钠发挥了解救作用。

……

“老药不老”,二巯丁二酸钠一直守护着人们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①袁鸿昌.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成就与经验.中华流行病学杂志,1999,1(20) ②丁光生,梁猷毅,施觉民等.二巯基丁二酸钠对多种金属中毒的解毒作用.中华医学杂志,1965,51(5):304-307)

作者:侍茹

第2篇:五彩水杯易致重金属中毒范文

五彩水杯易致重金属中毒五颜六色的杯子很吸引人,但最好别用。因为在那些鲜艳的颜料里藏着巨大的隐患,尤其内壁涂有釉,当杯子盛入开水或者酸、碱性偏高的饮料时,这些颜料中的铅等有毒重金属元素就容易溶解在液体中,人们饮进带化学物质的液体,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金属材质的杯子,如不锈钢等,价格较陶瓷杯子要贵。搪瓷杯构成中含有的金属元素通常状况下比较稳定,但在酸性环境下,有可能溶出,用于喝咖啡、橙汁等酸性饮料并不安全。

第3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防范中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防范中毒.txt不要放弃自己! -------(妈妈曾经这样对我说,转身出门的一刹那,我泪流满面,却不想让任何人看见!) 看到这一句 小编也心有感触,想起当初离家前往几千里外的地方的时候,妈妈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是身为男儿,必须创出一片天,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防范中毒窒息事故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1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刻吸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强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工作、严密防范中毒窒息事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地下矿山通风是保证向井下连续输送必要数量的新鲜空气、稀释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为矿工创造安全舒适工作环境的根本措施。矿井实行机械通风、合理设置通风构筑物、正确布置局部通风机及风筒是控制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的前提。加强通风系统维护与运行管理是杜绝中毒窒息事故的保证。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以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08)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在通风安全管理、预防中毒窒息事故等方面取得很大成效,促进了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是,由于部分地下矿山企业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中毒窒息以及因盲目施救导致死亡人数增加的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地下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工作,把加强机械通风作为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地下矿山企业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深入分析本地区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对策措施,建立有效机制。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尤其要严肃查处中毒窒息事故,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落实通风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通风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地下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通风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直接负责。要实行通风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指标,将通风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并定期检查考核。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通风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通风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通风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地下矿山企业必须设立通风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矿日常通风安全管理以及通风检测、粉尘测定工作。要按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测风、测尘仪表和气体测定分析仪器。从事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矿井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和挡风墙等)操作及维护,以及从事井下防尘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切实加强机械通风工作。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要通风机,建立和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正常生产情况下,主要通风机应连续运转。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立即向调度室和主管矿长报告,并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实施相应停风应对措施。每台主要通风机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应设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装置。要有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分钟内使矿井风流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采用多级机站通风系统的矿山,主通风系统的每台通风机都应满足反风要求,以保证整个系统可以反风。主要通风机或通风系统反风,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主要通风机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每班都应对通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有自动监控和测试的主要通风机,每两周应进行一次自控系统的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停产整改,补充完善有关设备设施、工程及管理制度,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加强建设项目通风安全管理工作。采用坑探的地质勘探企业,必须编制勘探期间通风安全设计,按设计要求安装局部通风机,严禁采用扩散通风方式和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实行机械通风,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基建时期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确保井下作业场所获得足够的新鲜风量,在矿井通风系统形成前严禁投入生产。

(五)强化通风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地下矿山企业要根据井下生产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要建立主要通风设备设施技术文件、通风系统图、日常检查维修记录以及通风系统和设备设施检测检验、隐患排查治理、通风管理安全措施投入、特殊工种培训考核等记录档案资料。通风管理基础资料不完善的,要立即停建、停产整改,补充完善后方可恢复建设、生产。

(六)加大通风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地下矿山企业要对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运转及维护保养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检测情况,炸药库、机电硐室通风情况,通风构筑物的建筑和维护情况,采空区、废弃巷道密闭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和整改期限。发现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大通风安全投入。地下矿山企业必须安排通风安全工程、通风设备设施更新和技措专项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应当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技术力量进行通风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装备,提高通风系统的科技含量。

三、严防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一)加强废弃矿井的安全管理。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废弃矿井、采空区等有关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建立档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地下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属的资源枯竭矿井、废弃井巷等实施闭坑、封堵;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关闭标准对关闭矿井进行验收,确保关闭到位。对关闭和废弃矿井井筒要封闭、填实,平整工业场地,四周设置明显的永久性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废弃矿井和矿洞。

(二)加强采掘工作面和独头巷道、采空区通风安全管理。地下矿山企业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严禁采用扩散通风的方式。局部通风机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杜绝漏风,降低阻力,严禁使用非阻燃材料的风筒。人员进入掘进工作面、采场进行作业前,必须用仪器进行检测,确保风量和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通风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并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部通风机应连续运转。暂时或永久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的采场、独头上山、天井及独头巷道,应及时用栅栏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若需要重新进入,应先进行通风和空气成分分析,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采场回采完毕后,要将所有与采空区相通、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及时密闭。

(三)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爆破作业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爆破说明书和作业规程。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按爆破说明书和作业规程进行爆破作业。起爆前应认真检查爆破作业地点的情况,确认作业通道和撤离路线安全畅通、爆破后能有效通风、现场其他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爆破后必须先开动局部通风机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经检测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前,要由技术人员认真检查作业面有无盲炮、支护是否破坏等情况。井下炸药库应有独立的回风道。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等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

(四)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地下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并要有足够可靠的消防用水;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要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风硐及暖风道,井下电机硐室、机修硐室、变压器室、变电所、电机车库、炸药库和油库等均应采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硐室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井下各种油类必须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装油的铁桶必须有严密的封盖;井下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应及时处理。井下动力线、照明线、变压器、电动设备等电器设备以及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新。新建矿井井下严禁使用木质支护材料,生产矿井要逐步淘汰木质支护。严禁在井下吸烟,严禁在井下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采暖。在井下进行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企业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四、强化应急管理,严防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一)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地下矿山企业要制定停电、反风、中毒窒息、火灾事故等情况下的应急救援预案,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要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建立健全井下应急救援通讯联络系统,井口和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并经常检查维护,及时更新。

(二)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和现场应急演练。地下矿山企业要对所有下井人员进行专门的预防中毒窒息和火灾事故知识培训,使下井人员了解通风安全管理基本知识,了解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分布及防范措施,熟悉所在作业场所的逃生路线、基本救生逃生方法、事故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现场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施救制度。地下矿山企业要建立完善并强制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施救程序以及施救奖惩制度。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时,要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有关区域人员要迅速撤离;在救援队伍到达前,抢救人员要按照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救援;进入危险区域必须佩戴防毒面具、自救器等防护用品,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测空气质量、保持危险区域局部通风机正常开启;严禁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盲目施救。对不佩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等防护用品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以及违章指挥盲目进行施救的要从严进行处罚,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制止盲目施救,没有造成事故伤亡人数增加的人员要给予奖励。

(四)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各类矿山企业都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救援队伍签定救援协议。同时,要加强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先进的、专用的、特殊的救援装备。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有力、有效施救。

五、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监管

(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履行“三同时”审查时,要依法依规对矿井机械通风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情况严格审查。凡新建地下矿山初步设计中没有设计机械通风系统的,掘进工作面以及无贯穿风流的回采工作面没有局部通风设计的,没有要求制定炮烟中毒窒息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律不得通过安全专篇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没有按初步设计安装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设备设施,或者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的,现场没有配备通风检测仪器仪表以及自救器等防护用品的,通风效果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均不予通过验收。未通过“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运行。对未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的地下矿山企业不得颁发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严格现场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查清辖区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的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完善通风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制定检查计划,突出检查重点,科学作出安排。要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通风管理机构、通风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机械通风系统的建立、运行和管理情况,通风检测仪器和自救器的配备情况及检测记录,通风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隐患整改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和职工应急演练及培训记录情况,发生中毒窒息事故的地下矿山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情况等。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薄弱环节、重大隐患等要重点跟踪,进行专项和定期督查。

(三)严格行政执法。对地下矿山企业通风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检测记录不完善,检测仪器和自救器配备不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未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严肃调查处理每一起中毒窒息事故,对通风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章指挥施救,以及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有关责任人,要严厉追究责任。要监督指导地下矿山企业认真分析每起中毒窒息事故的技术和管理原因,及时修订相关作业规程和工作制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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