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陈建华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高职生感恩教育研究
摘 要:以“陈建华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对两项奖学金的评审制度、受助学生的现实表现的比较,分析了两项奖学金在评审、实施过程中对高职学生感恩教育的激励作用和引导作用,增强高职生的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从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职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关键词:奖学金;高职生;感恩教育
作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唯一的高等院校,苏州信息职业技
术学院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生命线,一年一度的獎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表彰,正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日益浓厚,捐资助教、捐资助学势头良好。恒力集团作为吴江民营企业的排头兵,更是把对社会的贡献视为企业发展
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恒力集团始建于1994年,是全球最大的织造企业、全球最大的超亮光丝和工业丝生产基地,拥有世界单体产能最大的PAT工厂,企业名列“中国化纤行业竞争力排名第一”,产品品牌价值居行业前列。总裁陈建华先生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忘回馈社会,2009年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陈建华奖学金”,主要表彰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同时在学院会计专业实施订单培养式合作,每年吸收30名学生到集团就业,树立了校企合作的成功典范,充分体现了集团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企业理念。三年来,受助学生多达105名。
“陈建华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帮困助学和育人方面比较具有代表性,在出资方和校方的良好沟通和共同努力下,这两项奖学金在大学生资助和感恩教育方面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两项奖学金设立的目的,均在于帮助家境贫寒的优秀学子顺利完成学
业,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引导受助学生学会感恩,早日回馈社会,但由于出资方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实施方式略有差异,在对学生的培养方面也取得了不同的效果。
一、“陈建华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比较
1.申请条件的比较
“陈建华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思想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江苏大学生文明公约》《大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俭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院、系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在各项社会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德育考评为优。(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动手能力强,智育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20%。(3)能力测评分排名列本专业前30%。(4)身体好:坚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带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外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5)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获得专家、教师认可。(6)在科技活动中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完成并由相关学术部门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生活俭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等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在至少前15%。(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由县级以上民政局下发的贫困证明。
2.评审原则的比较
“陈建华奖学金”的评审原则:(1)“陈建华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2)评选中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3)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品德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兼顾成绩,以促进学生能够服务社会、奉献爱心。(4)奖励金额及标准:奖励名额35名/年,其中一等奖5名,奖学金每名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0名,奖学金每名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20名,奖学金每名2000元人民币。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原则:(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推荐,报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审核评
定。(3)评选中要注重学生的在校表现,优先考虑积极向上、勤劳刻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奖励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评审办法的比较
“陈建华奖学金”的评审办法:(1)“陈建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2)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陈建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成绩或成果证明,在系(部)评议、学生工作处评审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院审批。(3)获奖学金者名单及材料将抄送恒力集团有限公司。(4)学生获得“陈建华奖学金”后原则上是一年一申请,按学年发放。(5)每年十月份对申请“陈建华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由学生自评,班级同学评议,指导老师、学院(系)评议并写出鉴定,对符合获奖条件者给予年度奖励。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办法:(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当年省教育厅下发的实际指标,分配具体名额至院系,由院系组织学生实行等额评审。(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4)院系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开展评审工作。(5)院系组织学生填写《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签署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最后经学校校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上报省教育厅。
二、对两项奖助学金的实施与调研分析
1.由评审原则的比较可以看出:公平、公开、公正是两项奖学金共有的评审原则
由“申请条件”相比“陈建华奖学金”评审原则中着重在于,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品德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
况,兼顾成绩,以促进学生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原则偏重学生的在校表现,优先考虑积极向上、勤劳刻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比两项奖学金的评审原则,“陈建华奖学金”更侧重受助者参加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对他人多奉献的原则。“国家励志奖学金”更侧重考查学生在校内的表现,鼓励和要求学生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素质。
2.两项奖学金的评审在执行程序上均遵循“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和出资方审核批准”的程序开展
从这些操作办法上保证了评审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和严谨。同时,两项奖学金都会对受助对象的学习成绩、品行等情况进行监督。
3.在实際执行过程中两项奖学金在评审结果确定后,举行颁奖典礼和获奖、座谈交流
颁奖典礼和交流座谈活动的开展,能够更加鲜明和直接地向受
奖助学生传达出资方设立奖助学金的意义和期望,能够更有效地
引导学生向既定目标发展。在交流和座谈过程中受助对象接触到许多与自己家庭情况相似,思想积极、乐观向上的同龄人,他们相互学习,相互鼓励,激励大家共同奋斗、共同进步,体现出了对受助学生的人文关怀。
三年来,在两项奖学金的实施过程中对获奖学生的调研与交
流中感触颇深。首先,高职生文字表达能力普遍较差,申请书水平的撰写有待提高。部分学生表达问题思路不清,应加强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其次,加强与引导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获奖学生中不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引导他们加强自我修养,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做一个知道感恩的人,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谢师长的教育之恩、感谢社会的帮助之恩。
三、两项奖助学金的实施对高职生感恩教育的启示
对于感恩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初的积极心理学研究,Harpham认为感恩者通常以亲社会倾向表达其感激之情,由感恩引起的亲社会倾向可建构并强化社会纽带与友谊。然而感恩并非与生俱来的,它需用教育来点拨和引导。高职院校作为高职生跨入社会重要的转折点,不仅应该教给学生专业技能,还应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感恩教育是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基
点,加强感恩教育,决不是简单地培养一种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恩意识,它更是一种责任意识、自尊意识和健全人格,是追求一种人生成熟的精神境界。
1.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教育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与施恩的人文教育
高职教育为社会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人才的质量直接影响
现代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大学生的感恩教育显得尤为
重要。同时,一些高职院校过于强调教育的功利性,将重点放在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上,忽略了教育的育人功能,使得如今感恩这一传统美德在高职生群体中正逐渐消失。因此,加强高职生的感恩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课题。
2.开展感恩教育,确立社会责任感
感恩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道德取向,是道德价值的源泉,是家庭、社会和谐的根基,感恩教育应在高校得到延伸和持续。有感恩意识我们就能体谅父母的辛苦和来自社会的关怀,体会大自然的
恩惠,增强人情味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人不至于只生活在单调而紧张的环境中。学会感恩的人,才会体会个体的成长离不开他人的帮助,离不开社会关怀,才会自觉服务社会,树立起维护社会形象的社会责任感。感恩教育可以让学生充分认识自我社会角色,确立社会责任感,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创造最大的社会价值。
(作者单位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阚雅晗
国家励志奖学金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没有出现补考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前20%,按排名顺序择优评选;且家庭经济困难,自强
评选必须在2013贵阳学
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进行评选。 不息、生活俭朴;
(4)学生同一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朝晖行动考核合格,公益劳动达十次以上(含十次);
二、国家助学金
4.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上学年补考科目不超过三门(含三门)、挂科不超过一门;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除2013级新生及专升本学生)必须在2013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进行评选。
(3)除新生和专升本学生外,朝晖行动考核合格,公益劳动达十次以上(含十次);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仔细填写。
一:基本标准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3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2-2013学年”,以此类推。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二、基本要求:
(一)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增加页数;
(二)表格所有填写应当字体正确、端正,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能写错别字,不得涂改,不能用涂改液、透明胶(粘撕)等;
(三)切记不得更改表格样式,不要动表格线条,不要更改原表原有字体的位子、大小、粗细,不要更改页边距;凡改动原表格任何一处均视为不合格,须重做。
(四)严格参照标准,请各院相关老师至始至终亲自参与,完成后每一份均要认真核对;
(五)基本信息要和电子表核查,已经发现有学生纸质上的学号、专业与电子表的对不上;
(六)表中4处签名和日期均必须手写,其他地方的填写均可打印也可手写,(若打印,加上去的字体可根据自身需要定大小,但不可更改原表原有字体的位子、大小、粗细)。
(七)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均一式两份,按上交电子表顺序单独整理存放。
三、具体细节标准
(一)表头
(1)(2012-2013学年)
(2)“学校” 写全称;
(3)“院系”统一写全称,注意以往已经出现有的学院的全称不一致;
(4)“学号”统一是14位数,注意以往已经出现有的同学电子表的学号和纸质
上的学号不一致;
(二)基本情况
(5)“姓名”两个字的中间不能有空号,注意以往已经出现名字和申请人签名、电子稿名字不一致;
(6)“性别”男、女;
(7)“出生年月”正确写法例“1990年5月”,错误写法例“1990年5月20日”、 “1990.5.20”等;
(8)“政治面貌”必须四选一: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不要出现“团员”写法;
(9)“民族” 一栏填写要出现“族”字,注意已经出现有的同学;
(10)“入学时间”正确写法例“2010年9月”,错误写法例“2010年09月5日”、“2010年8月”、“2010.9”;
(11)“专业”正确写法例“电子应用”,错误写法例“电子应用专业”等不要出现专业二字;
(12)“学制”正确写法例“三年”,错误写法例“3”、“三”等;
(13)“联系电话”一律为11位数字的手机号,不得出现座机电话;
(14)“身份证号”务必填写正确;
(三)学习情况
(15)“成绩排名”填写阿拉伯数字,可以是专业排名,也可以是班级排名;
(16)“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全部选择在“是”框里打钩,注意已经出现有的同学没选择;
(17)“必修课程”为一学年内的课程,不能计算2年及以上的所有课程;
(18)“排名”和上面15项的排名要一致;
(四)家庭经济情况
(19)“家庭户籍”二选一打钩,注意已经出现有的同学没选择;
(20)“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收入”“人均收入”三者数据要相吻合,但不要出现小数点位数,注意以往已经出现有的同学数据不符;
(21)“收入来源”一般写“务农”、“打工”,不能出现“经商”等字眼,注意已经出现有的同学写错;
(22)“家庭住址”详细具体;
(23)“邮政编码”统一为6位数,应和家庭住址相吻合;
(五)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24)“大学获奖情况”一类中“日期”一栏不具体到日,正确写法例“2010年10月”、“2010-2011学年”,错误写法例“2010.10”、“10-11年”等;注意只写2012年8月-2013年7月间获得的奖项,不在此时间段的奖项不要写入。
(25)“奖项名称”一栏只填写一项奖的名称(奖多的写不下 就不写)。切记奖项名称不要打引号。切记不要出现“获”“荣获”等字眼,仅仅是奖项名称,注意已经出现有的同学写了。
(26)“颁奖单位”切记一定要以盖章上红印子字样为准。注意已经出现有的同学写错;
(六)申请理由
(27)1.“申请理由”主要写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家庭情况等方面;
2.只能写成一段;
3.首行空两个字,切记;
4.不能出现称呼“如尊敬的„”,结尾不能出现“此致敬礼、敬礼、谢谢”等字样;
5.字数必须保持170—220之间,切记;
6.“签名”一定要手签;
7.“年 月 日”统一写“2013年月日” 一定要手签;
(七)推荐理由
(28)1.主要写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家庭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2.只能写成一段;
3.首行空两个字,切记;
4.不能出现称呼“如尊敬的„”,结尾不能出现“此致敬礼、敬礼、谢谢”等字样;
5.字数必须保持80—120之间,手写。切记;
6. “签名”一定要手签;
7.“年 月 日”统一写“2013年月日” 一定要手签;
(八)院系意见
1. 首行空两个字,切记;
2. 不能出现称呼“如尊敬的„”,结尾不能出现“此致敬礼、敬礼、谢谢”等字样;
3. 字数必须保持15字以上,手写。切记;
4. “签名”一定要手签;“盖章”为学院行政章;
5. “年 月 日”统一写“2013年月日”一定要手签;
(九)学校意见
1.“„„公示五个工作日„„”,一定要手签(各学院统一写上“五”);
2.“年 月 日”统一写“2013年月日”, 一定要手签(各学院统一写上去)。
常见错误:
1.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家庭月收入计算有误;
2.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获奖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中学号不一致;
3.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获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中专业不一致的;
4.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获奖情况日期填写格式有误;
5.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家庭户籍有两个√未打;
6.获奖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中名字有误;
7.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格式有误和字数不够;
8.实行排名未填;
9.获奖情况时间不符;
10.推荐理由与院系字迹不一致;
11.院系名称不一致;
12.申请理由格式不对—有称呼;
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4号)执行。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注册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今年起增加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具体要求是:同一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且参评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40%的学生,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标准,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正式在学籍的二年级以上的全体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认定)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努力学习,刻录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6、家庭经济困难,属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送审材料
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ⅱ、学生家庭经困难认定申请表;
ⅲ、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除签名、日期,推荐意见、院系意见手写其余均
打印,照片用电子照片,不可贴照片)
ⅳ、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
盖教务处公章),
ⅴ、学生所在班级上一学年本专业同学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校需同时
提供全班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以上送审的原始材料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返还原送审学校归档保存五年。
二、国家助学金
1.评选标准
国家助学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5号)执行。从2010年秋季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5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各校平时应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动态管理。
2、各高校在组织评选国家助学金时,应有以下评选原始材料:
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二级院(系)的评选报告、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举报处理等。 以上原始材料,由各学校妥善保管五年,以备上级部门查验。
3. 报送材料
学校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的文件(通知)、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名额分配等
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阅后退回学校归档保存。
时间节点:网上申请时间:(10月19—10月25日)
院系评审阶段:(10月25—10月30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材料上交内容及时间:(以下材料需要每个学生一套材料) 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始材料)
ⅱ、学生家庭经困难认定申请表; (原始材料)
ⅲ、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除签名、日期,推荐意见、院系意见手写其余均
打印,照片用电子照片,不可贴照片)
ⅳ、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
盖教务处公章),
ⅴ、学生所在班级上一学年本专业同学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校需同时
提供全班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ⅵ、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国家助学金上交材料:
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请表
家庭情况调查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注:学生填写的银行卡必须是建行卡,若有以前发的商业银行的现在停止用了,都换用建
行卡。
以上材料均于2011年11月4日前交给张凡。
其中电子及打印稿字体要求:
标题:宋体三号
内容:宋体小四
文字性材料间距为1.5个字符
根据电子化办公的要求,为简化奖学金报送材料,现将申报材料作为如下规定,请大家按下面的要求报送: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需报送材料包括:
(1)
《(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网上导出,一式2份)
(2)《(2013—201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网上导出)一式1份
(3)
申请学生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使用统一模板,交电子版,请以姓名-学号-班级命名,系部汇总打包发送邮件) (4)
申请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份 2. 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报送材料包括:
(1)
《(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网上导出)一式2份
(2)
《2013-201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网上打印)1份
(3)
申请学生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使用统一模板,交电子版,请以姓名-学号-班级命名,系部汇总打包发送邮件)
(4)
《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要申请国家贷款,交复印件)
3.国家助学金需报送材料包括:
(1)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 (2)
《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要申请国家贷款,交复印件)
(3)
《2014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1份
所需材料:
1、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电子稿、A4纸质稿);
2、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稿、A4纸质稿);
3、本人株洲工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或个人株洲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班级受助人员个人银行账户统计表(电子稿、A4纸质稿);
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晚上7:30-9:30由班长统一收齐交至13栋302。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电子稿的格式必须为电子表格,不能为文档形式。
2、请不要随意改动材料表格内容,否则材料无效。
3、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申请理由必须包括:贫困情况(体现重点)、上学年平均分、班级排名。(字数要求120—180字)。
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理由必须体现家庭贫困情况重点,不要写与其无关的话。(字数要求:80-120字)。
备注: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机械工程学院2013
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个人银行账户统计表已上传至班长团支书群共享。
机械工程学院
2012年10月23日
1. 学生个人风采照片;
2. 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学院、专业、班级、姓名、政治面貌、籍贯、联系电话。
3. 选择2011年所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08级、09级、10级2011年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并以第三人称书写学生优秀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题目自定,但切记用《****事迹材料》等雷同题目。 内容包括:思想、学习、工作上的表现及获奖情况等。 4. 格式及字数要求:标题 三号 宋体 正文 小四 宋体;字数2000-3000。
6. 照片不要放到word文档里。
7. 上交日期,3月26日(下周一) (包括电子和纸质材料) 其中纸质材料要辅导员签字。
【不许摘抄和上网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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