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资源性管理论文

2022-04-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国有农业企业由于法律赋予其长期使用权而能对其使用的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实施控制,而计划经济形成的“资源无价也无账”的传统认识,又造成了这些资源性资产在账上无任何记录,只注重数量上的管理,不注重价值上的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企业资源性管理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业企业资源性管理论文 篇1:

基于社会网络的农业企业竞争力研究

摘 要:在市场化竞争越显激烈的环境下,农业企业面临资源不足、技术落后及产品质量低下等问题,能否获取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农业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社会网络是企业获取与利用资源的有效途径。本文基于资源基础理论,研究社会网络下农业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旨在为研究提升农业企业竞争力探寻新的理论视角和研究路径。

关键词:农业企业竞争力 网络结构 网络资源 网络动态能力

一、文献回顾

1.农业企业竞争力相关研究。农业企业竞争力是指农业企业依托产业特征与优势,联结内外资源以生产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农产品,形成独特、可持续的竞争能力,并持续占有市场、增加利润与发展的长效动力机制。具有规模制约性、系统复杂性、经营多元性、动态开放性、行业限制性的特征。目前关于农业企业竞争力的研究主要从产业环境与内部资源角度切入,牛若峰(2002)认为要培养农业企业的持久竞争力就必须与客户建立牢固的互忠关系,满足客户的要求,理解客户的价值。郑少红等(2009)基于波特竞争力要素对福建台资农业企业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从强化品牌和技术优势,实施差异化战略等方法提高农业企业竞争力。资源学派的代表则认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异质性资源或有效配置这些资源的核心能力。王红伟等(2003)认为,我国农业企业作为幼稚的企业,只有拥有各种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稀缺资源,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占有一席之地。李大胜等(2008)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其构成要素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市场能力、组织管理、组织创新和企业规模对其核心竞争力有直接影响。

2.社会网络相关研究。Wellman(1988) 将社会网络界定为个体间的社会关系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系统。Thorelli(1984)则把研究对象从个人扩大到组织。事实证明,社会网络理论企业同样也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度。社会网络的研究主要从网络结构和网络关系两个方面展开。包含强弱关系、社会资本、结构洞等几大经典理论。强关系与弱关系理论指出关系网络可以分为强关系网络和弱关系网络两种.,结点之间的关系如果是重复性、相对固定、持续性的就是强联结;反之则是弱联结,强弱联结发挥着截然不同的作用。结构洞是指社会网络中存在的关系稠密地带之间的关系稀疏地带。占据结构洞位置的企业存在信息优势、竞合优势及控制优势。Lea等(2006)研究发现,家族企业家可以通过弱关系和结构洞延伸社会网络,获得稀缺有价值的资源,推动家族企业的发展。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如信任、规范,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Putnam,1993)。社会网络具有捕获信息、促进合作、替代缺失以及获取资源等功能,对农业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3.社会网络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研究。有关社会网络与企业竞争力的研究主要围绕网络特征与企业资源获取、创新能力及竞争力的关系。朱晓霞(2011)发现企业家的网络关系支持与网络结构能够在资源获取和能力提升方面帮助企业成长。企业家与他人建立起人际关系的广度和质量对他们获得关键信息具有重要影响,这些信息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Ahuia(2000)则研究了网络结构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得出了不管是直接或者是间接关系网络都对企业的创新产出产生正相关的关系。之后,胡平、潘迪波、韦春北等学者分别从资源与能力方面研究了社会网络对农业企业竞争力的间接作用。由研究可知,社会网络主要通过影响企业资源与能力,从而影响企业竞争力。

二、理论模型构建

本研究将网络结构、网络资源、企业网络动态能力纳入同一个体系,探索社会网络视角下农业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社会网络具有获取资源、促进合作、优化环境等功能,网络成员之间通过互惠机制、协作机制以及学习机制获取并高效处理资源,由此响应市场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

1.网络结构与农业企业竞争力。网络的结构描述了网络内主体间的联结模式,企业通过联结获得特定资源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来赢取竞争优势。企业所在网络的强度、规模及中心程度都会对绩效的影响。农业企业网络规模是指网络中与企业产生联系的个体与组织的数量。已有研究表明企业联系的组织越多,越有可能获取价值信息与资源。网络强度是指网络成员之间在单位时间内的接触频率,Tsai等學者研究证明网络关系越强,交流越方便,企业获取资源的能力与效率越高。只有加强与网络成员的信任互惠关系,才能够持续稳定的获得这些关键性资源。网络中心性反映了企业在网络中所处的地位及重要程度。处在网络核心位置的主体拥有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Uzzi,1997)。农业龙头企业处在产业链中心位置,在网络资源获取和利用中起枢纽作用,是网络资源的中心。

2.网络资源与农业企业竞争力。不同于传统资源,网络资源突破了企业边界并嵌入于企业间的规范和过程中,通过关系资产、知识共享、互补资源和有效治理打造竞争优势。网络环境不仅蕴含了丰富的物质、资金、信息等资源要素,由于企业网络形成资源的特殊特征,企业网络本身及其形成的战略关系也是一种资源,可以创造难以模仿和替代的资源,这些网络资源是网络内成员互动的结果,因此不为单个成员所有,而是由网络成员共同享有。农业企业从网络中获取土地、资金等资源需要遵守互惠信任原则,但仅依靠获取和积累网络与企业中现有的资源还无法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组织在群体活动中的集体学习行为,比如企业指导农户生产技术行为,有利于知识的传播,这对于企业获取隐性知识并提高创新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有重要的作用。

3.企业网络动态能力与农业企业竞争力。资源是影响竞争力最基本的因素,但单靠资源无法获维持持续竞争优势,企业只有不断整合、建立和重构内外资源以适应环境变化,才能保持市场优势,这种改变资源与能力的能力就是企业的动态能力,动态能力是一种特殊的优势资源,能为企业带来独特的竞争优势。吴结兵(2006)结合动态能力与群体企业网络,认为群体企业网络动态能力既需要企业间的互动才能体现,又依赖于个体企业层面的资源获取、配置和整合活动,因此,农业企业既要加强与其他行为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技术共享活动。同时竞争力优势的保持离不开企业自身能力的提升,农业企业目前大多处于产学研合作研发状态,自主研发能力不足,只有提高核心能力,在合作中处于优势地位,才能真正实现拥有竞争优势。

三、结语

社会网络是影响农业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从结构、资源与能力三个方面影响企业资源的获取与利用,这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本文构建了网络结构、网络资源、企业网络动态能力与企业竞争力的理论模型,并对其影响机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这对利用社会网络研究企业竞争力及农业企业战略的选择具有一定的理论与指导意义。本研究还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之处,社会网络三维度下的具体变量有待确定。同时,理论模型中各变量之间的作用关系还需要得到实证研究的验证,这也将是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黄良食. 福建台资农业企业竞争力研究[D].福建农林大学,2008.

[2]王志丹. 农业企业竞争力评价[D].中国农业科学院,2006.

[3]李大胜,李胜文.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构成要素的实证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8.

作者简介:木玲俐(1991.03—)女,汉,浙江省温州市人,硕士。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作者:木玲俐

农业企业资源性管理论文 篇2:

国有农业企业农用地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 国有农业企业由于法律赋予其长期使用权而能对其使用的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实施控制,而计划经济形成的“资源无价也无账”的传统认识,又造成了这些资源性资产在账上无任何记录,只注重数量上的管理,不注重价值上的管理。本文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及带来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将农业企业农用地作为资源性资产进行价值管理,提出了初始计量的方法,以及它的后续支出、折旧、处置、减值准备及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账务处理。

[关键词] 国有农业企业 农用地 会计

[中图分类]F303.4[文献标识码]A[

一、本文研究的背景

近年来,国有农业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被周边乡村集体、农民个人以及其他单位挤占,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规,依法确认国有农业企业土地使用权,并在土地登记发证基础上制定土地资源资产核算办法,对其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作出会计规范,将其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对其进行价值管理。在法律规范下,从会计制度层面上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举措,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作为国有农业企业投资主体,对其资本保全的必然要求。资源性资产流失与会计学上的资产流失形式不同,主要表现在国有资源性资产长期被无价使用,资源资产未有效配置,造成国有资源性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因此,本文将与农业企业密切相关的土地资源性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解决国有土地资源性资产长期被无价使用,资源资产未被有效配置,造成国有资源性资产的闲置和浪费的问题,从资源资产属性角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土地所有权真正在经济上得以实现。

二、国有农业企业农用地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企业农用地会计处理不适用于无形资产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基于这种法律环境的考虑,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土地使用权纳入无形资产范畴,由《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予以规范。但是,无形资产是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并规定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结转相关土地使用权时,应将其账面价值一次性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但是,现实情况是,国有农业企业使用的农用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的,其使用是没有期限的,不存在将其成本在使用期限内摊销或结转的问题,因而不适用于无形资产准则。假如我们将农用地计入“无形资产”的话,那就将面临在一定期限内摊销的问题。假设每亩农用地的入账价值为4万元,按50年的期限摊销,则每亩每年摊销800元;而目前情况是:从事大田种植的农业企业每亩的年均纯收益还不足800元(在不考虑土地价值摊销的前提下)也就是说,如果农用地按无形资产入账并进行摊销,以粮食种植和销售为主要业务的国有农业企业根本不可能盈利。

(二)农业企业农用地不适用于固定资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都涉及到土地,但都仅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表述中提到了土地,并规定: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制度讲解》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中也提到土地,并指出:土地,主要是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可见,《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所提到的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一般指已估价入账的建设用地或拟改变土地用途的农用地,对其评估一般是出于实施多元化投入、合资合作或租赁转让、确认企业增加资产总量的需要,实际上并不能涵盖国有农业企业通过行政划拨取得的与农业活动相关的土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种养业的农用地,而且大多为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即农田水利用地等。综上所述,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现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对国有农业企业通过行政划拨取得的农用地的会计规范出现了真空地带。

三、农业企业农用地会计处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自然资源的产权观念尚未形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我国把土地当成自然资源而未作为资产,只注重实物管理,不注重其价值管理,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资源无价也无账”的传统认识,造成国有农业企业的农用地在帐上无任何记录,这就难以形成自然资源的产权观念,就不可能注重其产权管理。由于土地资源未被作为资产,这就导致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经常出现分配和流转无序、非法交易盛行、争抢纠纷不断等现象。由于一些地方对出现的争抢纠纷常与行政力量和地区利益联系在一起,致使其难以得到有效的调解和裁决,使土地利用效率过低。国有农业企业长期依靠国家拨款,所创造的部分价值被无偿占用,土地资源的耗费得不到充分的补偿,从而导致其质量下降。

(二)三权混淆,产权界定不清

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但在具体运作上,土地资源的所有权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界限不清,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混淆,中央与地方全民与集体的所有权界限不明晰。由于受到有关利益机制的驱动,导致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的矛盾比较尖锐,特别是行政职能经常代替所有者的职能、经营权代替所有权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国家既代表土地资源的所有者,又代表国家对其进行行政管理,同时又直接管理一些大型企业,充当着土地资源使用者的角色,造成了用行政管理职能代管所有者职能的局面。二是中央与地方在土地资源所有权的关系上也存在着界限不清和职责不明的问题。土地虽然属于国家,但总是属于所在地政府管辖之下,地方政府也是一级权力机关,他也可以对土地实行所有权。三是使用土地资源的各农业企业,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分,形成了事实上的既是所有者又是占用者和使用者的局面,而且重使用权,轻所有权。

(三)土地所有权职能履行不充分

长期以来,由于对谁是土地资源的人格化代表,谁代表土地资源所有者(国家),应当运用什么样的规则来管理国有土地资源的关键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农业企业的管理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对农业企业无限期无偿占用土地资源、对土地资源滚利经营不善、损失浪费等问题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导致土地资源经济效益分配上的不合理和土地资源的白白流失与浪费。

(四)土地资源缺乏经营机制

土地资源在运行机制上,没有引入价值规律进行产业经营,使土地资源的消耗得不到价值补偿,不能运用价格杠杆促使其合理、节约地利用。在过去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中,将国有农业企业使用的通过行政划拨取得的农用地理论上不承认有价,占用上不实行有偿,实际上建立了一套自管、自拨、自用的管理体制,使得农业企业的农用地的经济价值无法正确评估,无法对土地资源进行核算。

四、国有农业企业农用地会计处理存在问题产生的影响

(一) 导致事实上的土地产权关系不清

国有农业企业(主要是农垦企业)使用的土地,主要是国家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予以配置,国有农业企业无偿、无限期的使用,使国家作为土地资产的所有者的权益难以实现。就财产性质而言,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企业自己的财产或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财产,国有农业企业作为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处分和独立支配土地资产,因而国家和农业企业在有关土地上的权利、利益和责任很不明确,所以形成事实上的土地产权关系不清,这也是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不适应的。

(二)导致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流失严重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使我国土地资源长期被无价使用,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资源无价无账”的局面,造成国有土地资源流失严重。土地资源资产是国有农业企业最大的国有资产,据测算,国有农业企业土地资源资产价值起码为其现有账内国有资产价值的5~10倍。我国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在现代化进程中,人多地少和耕地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农业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被周边乡村集体、农民个人以及其他单位挤占,每年减少百万亩以上耕地,流失速度惊人。有资料报道,全国建设用地大约有4~5%处于闲置状态,40%利用效率低,其年流失量约为人民币800亿元,仅此一项就比非国有资源性资产流失量高出1.6倍,流失极其严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规,没有依法确认国有农业企业土地使用权,并在土地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制定土地资源性资产的核算办法,对其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做出会计规范,将其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只注重土地资源的数量管理而不注重其价值管理,从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三) 导致国有土地资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由于长期以来对土地资源只注重数量的管理,而没有对其进行价值的会计核算,不能分析土地资源的价值构成和有效组合,从而使人们不知道珍惜和保护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极低。我国的资源性资产利用效率整体偏低,尤其是农业企业的土地资源未被有效使用,闲置和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对国有农业企业农用地进行价值量的核算,运用会计的手段对其进行管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模式,建立新型的适应21世纪农业经济发展需求的资源价值观,使土地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最有效的组合,以达到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的目的。

五、规范国有农业企业农用地会计处理的建议

(一)将国有农业企业农用地确认为土地资源性资产

关于农业企业资源性资产的定义,就目前研究进展情况来看,尚没有比较权威的说法。理论界比较公认的定义为:与农业活动所涉及的具有稀缺性、非生物性和不可移动性的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可包括土地资源性资产、农田水利资源性资产、其他农业资源性资产等。《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因此,国有农业企业,如农场对土地实际控制,体现在依法确认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据以获取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指出:在确定资产的存在时,所有权不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国有农业企业通过行政划拨的土地完全满足土地资源性资产的条件,可以将其确认为土地资源性资产。

(二)将国有农业企业农用地确认为土地资源性资产的初始计量

对于资源性资产的计量,会计理论界有很大部分人主张从资源性资产的特点出发,结合我国国情,遵循相关法规,对其进行计量。如对于资源性资产中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的法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交易,因而,土地使用权存在市场价格;而法律规定不准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而土地不存在市场价格。但是,应如何确定农业企业通过行政划拨取得的农用地的初始计量的入账价格呢?基于资源性资产的理论,土地资源性资产入账后将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产列示。因此,在确定土地资源资产入账价格时,就应考虑到因国家建设(如国家建设高速公路)的需要,农业企业使用的土地经批准可能被“征用”,此时必须将其从资产负债表中注销,并将其处置而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为收益或费用。农业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被征用时,可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将其作为初始计量的入账价格,既具有可实用性、可操作性,又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此外,初始计量不包括土地开发成本,主要是考虑历史上国有农业企业的土地开发费用已作为基建支出予以核销;新开发土地发生的费用可在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所得到的转让收益或土地被征用得到的补偿收入中列支。

(三)将国有农业企业农用地确认为土地资源性资产的其它问题

1.土地资源性资产的后续支出。与资源性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因对低产田改造提高了土地的肥力,使其单位面积产量有实质性提高,或者因水库的扩建增大库容量而改善了农业的水利条件、增加了旱涝保收的农田面积,则应将这些后续支出资本化,增加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土地资源性资产的折旧。“所谓资源性折补是指为了维持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功能恒定而进行的价值、技术等方式的补偿”。对于农业企业资源性资产中的土地资源资产,从其特性上看,虽然具有质量的可变性,但从其可永续利用的自然属性看,通常具有无限的使用期,且只要利用得当,可以使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功能恒定”;从有关法律规定看,国有农业企业的农用地,其使用也不存在期限。因此,土地资源资产可不计提折旧。

3.土地资源性资产的处置。土地资源性资产报废、毁损,或由于国家建设需要被征用时,应将其从资产负债表中注销,并将处置收入,包括企业获取的征地补偿费等补偿收入(在补偿成为应收款项的期间)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作为损失获利的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将与划出土地资源资产对应的土地资源资本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续支出已资本化的农用地在被征用时,其资本化价值应体现在据以计算该农用地征用补偿费平均年产值的相应增加值上。

4 .土地资源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问题。考虑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以及我国法律关于“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不准买卖土地等有关规定,资源性资产中的土地资源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5.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会计科目及账目处理。资源性资产的核算必须适应土地资源资产的特殊性,揭示土地资源资产与土地资源资本清晰的对应关系。为此,拟增设“资源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折旧”、“资源性资本”三个一级科目,分别核算各类资源性资产的原价、折旧和土地资源资产的资本来源。同时,在“资源性资产”科目下设置“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其他农业资源资产”等三个二级科目,分别核算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其他农业资源资产的原价;在“资源性资本”科目下设置“土地资源资本”二级科目,专项核算土地资源资产入账价值形成的国家权益,以明晰土地资源资产的国有产权。

土地资源资产初始计量入账时借记“资源性资产——土地资源资产”科目,贷记“资源性资本——土地资源资本”科目;土地资源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时,借记“资源性资产——土地资源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同时,借记“资本公积——国有土地处置转入”科目,贷记“土地资源资本”科目。土地资源资产处置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源性资产——土地资源资产”科目,同时借记“资源性资本——土地资源资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以上的科目设计和账务处理,“土地资源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包括了土地资源资产的的价值和养殖水面、养殖滩涂作为土地资源资产属性入账的价值,与作为其资本来源的“土地资源资本”科目,是对应、恒等的关系;“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和“其他农业资源资产”,其所核算的开发、建设成本所对应的资本来源,则仍然在企业原有的所有者权益科目核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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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治钦,杨秋林.农用地核算相关问题的探讨[M].中国农业会计, 2004 (11).

[10]段井田,刘焕贵.农垦企业实施新会计制度的几个问题 [M].中国农业会计,2004 (11).

[11]贺旭玲,王德春.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M].中国农业会计,2004 (5).

[12]税小华.农业生物资产价值核算办法探讨[M].中国农业会计,2003 (10).

[13]方启玲.农用地计量入账问题的探讨[M].中国农业会计,2006 (1).

(责任编辑/刘惠音)

作者:陈凤霞

农业企业资源性管理论文 篇3: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档案资源管理主客体研究

【摘 要】乡村档案是我国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最真实、全面、权威的历史记录。文章基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分析乡村档案资源管理主体(各级档案机构、农业企业、农业院校及农业研究学者、农户)与客体(精准扶贫档案、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农业科研档案、村级档案),旨在完善乡村档案资源管理体制,促进乡村档案工作科学化与规范化,为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助推乡村经济、文化、生态多元化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档案资源管理;主体;客体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其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城乡一体化与全面小康生活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赋予了乡村档案资源管理新的意义,一方面,乡村档案资源将成为揭示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性变革,破除城乡二元发展格局,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以及解决“三农”问题的权威记录与真实反映;另一方面,乡村档案资源科学与有效地开发将为乡村经济发展、文化保护与传承、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提供翔实的信息资源,大大地提高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率。乡村档案资源有效的管理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做好乡村档案资源管理的前提是必须明确乡村档案资源建设主客体问题。

1 乡村档案资源管理主体

由于乡村档案资源存有多元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其乡村档案资源管理主体也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主要囊括各级档案机构、农业企业、农业院校及农业研究学者、农户等。

1.1 各级档案机构

乡村档案资源是我国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最真实的历史记录,见证和反映了乡村历史变革、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辉煌面貌。乡村档案资源管理是档案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是服务党和国家乡村建设事业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与服务性。扎实做好乡村档案资源管理工作,主动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是档案机构的职责任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机构在乡村档案资源建设具有专业的软件与硬件等优势,为乡村档案资源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2017年11月23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公布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是推进乡村战略部署的助推剂,再一次明确了档案机构在乡村档案资源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办法》第五条指出“村级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发挥主要监督指导作用,重视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1.2 农业企业

农业企业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指的是从事农作物栽培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狭义的概念仅指种植业,或从事农作物栽培的企业,目前广义的含义更为大众所接受。众知,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旨在解决“三农”问题即“农民、农业、农村”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缩短农村与城市贫富差距,力争实现共同富裕。农业企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解决“三农”问题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在乡村经济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企业在从事农作物选育、栽培、林业灌溉、开发、科研、畜牧业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将会产生大量的纸质、电子、图片等多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源。例如:农作物栽培过程中产生的栽培计划、图纸、检测数据、实验报告等档案资源,真实地反映与还原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整个过程,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与参考价值。农业企业收集并保存这些档案资源具有两点优势:其一,该档案资源产生于本单位,则本单位对其生产过程更为熟悉,有助于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其二,便于本单位及外来专业人员最大化地利用资源。因此,农业企业作为农业档案资源建设主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1.3 农业院校及农业研究学者

乡村振兴战略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农业科技的创新。农业科技创新将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专业的技术与人力资源,着力培育适宜于区域性种植的优质新品种和栽培新技术,提升农田利用率、水利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以及促进农业垃圾分类与资源化高效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旨在解决农民、农业、农村根本性问题[2]。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档案资源不能只拘泥于传统乡村事务类档案资源的管理,更要着眼于农业科技、科研类档案资源的建设,保存农业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的各类历史记录。农业院校是农业专家学者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聚集地,承载着优质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与技术资源。近年来,农业院校对农业科研档案资源的建设逐步趋于规范化,部分农业科研专家学者也初步收藏保存自己在农业科研领域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源,例如个人自传、手稿、日记、著作、证书、奖杯、图纸、年度考核、教学业务、科研成果等多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3]。

1.4 农户

农户即农民,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人民,是农村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乡村档案资源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农户的参与,农户是乡村档案资源的参与者、传播者与保管者。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文化传承活动、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文本式、图片式、声像式等多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源,例如承载着劳动人民丰富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非遗传承人(含农户)则是非遗档案资源管理的重要人选,原因有二:其一,非遗传承人肩负着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非遗传承人因传承技艺、传承活动的需要,也保存着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和非遗实物,丰富的非遗档案资料有助于传承人各项传承活动的顺利进行。其二,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比如苗侗医药的研制方法、传统美食的烹饪方法等,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管理有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4]。此外,农户(尤其指钻研于农业生产的劳动人民)亦可建立家庭档案,收藏与保管自己从事农业生产独特的技术、心得、家族歷史变迁等全方位记录,为乡村振兴提供信息服务。乡村档案资源管理主体职责如图1所示。

2 乡村档案资源管理客体

乡村档案资源管理的主体与客体构成了整个乡村档案管理活动,主体泛指人,即乡村档案资源管理的监督人及执行人;客体即为物,指从事乡村事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档案资源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乡村事务类档案资料,而是更注重乡村经济建设、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现代化建设等具有国家层面价值的档案资源,记录和反映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与成效的辉煌面貌。概括地说,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档案资源管理客体可由精准扶贫档案、土地确权档案、农业科研档案、村级档案4个部分组成。

2.1 精准扶贫档案

精准扶贫工作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农村与城镇“二元化社会”差距的有效举措,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精粹。精准扶贫档案是乡村档案资源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核心资源。2016年9月,为了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为了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国各地立足于《精准扶贫管理办法》,纷纷出台了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法规。例如:四川省档案局制定了《四川省精准扶贫管理办法》《四川省精准扶贫文件归档材料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贵州省扶贫办、省档案局印发《贵州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等。精准扶贫档案可分为四大类别:一是综合类,综合类之下的二级类目分为规划计划、监督管理、组织保障、决策部署、政策法规、其他6个类目;二是精准识别类,精准识别类仅为贫困村(户)的识别,主要概括为精准贫困村(户)在识别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三是精准施策类,是指在贫困村与贫困户扶持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四是精准脱贫类,贫困县区与贫困村(户)退出所形成的纸质、电子、影像、实物等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

2.2 农村土地确权档案

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全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声像等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对土地确权工作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与参考价值。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解决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关键点,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核心策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在服务国家乡村战略实施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有助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避免土地越权产生纠纷,推动了农村现代化建设。2014年11月21日,农业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布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第八条明确指出:“承包地确权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和特殊管理类,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综合管理类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政策性文件、统计报表等有关土地承包确权事务性文件;确权登记类主要涉及农户有关的土地确权申请、身份信息、确权归属、权证审核发放等内容,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卷”进行整理;纠纷调处类主要为纠纷调解仲裁形成的相关资料;特殊载体类指照片、声像、电子数据等多媒体形式的文件资料。

2.3 农业科研档案

农业科研档案指农业专家在农业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农业知识、科学技术等科研成果,农业科研档案可分为两大类,即农业科研成果档案和农业专家档案。农业科研档案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民收入增收、农业科技人才引入等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保障,大大地提升了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效率。农业科研成果档案主要是在农业科研项目中形成的档案,且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编目,即“一项一卷”,其内容主要包括农业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实验方案、道具、设计图纸、实验数据等有关农业科研项目活动中形成的多种载体资料。农业专家泛指在农业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士,农业专业技术特长,能解决乡村振兴发展中随时出现的问题,解决农民的实际需求的农业专家学者、教师均可作为建档对象;农业专家档案可按农、林、牧、渔大类进行建档,然后按油菜、水稻、玉米、生猪、红薯、大豆、畜禽、畜牧等品种具体分类,内容主要包括自传、著作、专业技术、证书、科研成果等有关农业专家的文字、图片、声像资料。农业科研档案是推动农业科技现代化的重要信息资源,亦是乡村档案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聚焦点[5]。

2.4 村级档案

为了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使其适应新形势农村工作,2017年11月,国家檔案局、民政局及农业部制定了《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居委会、村集体经营组织等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村级档案工作可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最基本的村务信息资源,有助于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和谐等系列工程顺利进行。村级档案类别主要包括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音像、实物等类别,文书大类中还包含有党群组织工作文件材料、村务管理文件材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文件材料等小类;基建项目类别主要为项目申请、建议书、审核意见、图纸等有关基建项目的文件材料;设施设备类主要包含设施设备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书、报废申请与批复等设施设备管理相关文件材料;会计类则含有会计原始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会计工作文件资料;音像、实物类主要有本村委会各种产品、奖状、奖杯、锦旗、会议视频、语音等与村级组织事务相关的各种音像、实物材料。乡村档案资源管理客体范围见表1。

3 结语

乡村档案资源的高效管理有助于提高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效率,其前提条件则是必须对乡村档案资源管理的主体与客体进行梳理与分析,完善乡村档案资源管理体系。本文将乡村档案管理主体分为各级档案机构、农业企业、农业院校及农业研究学者、农户等;客体分为精准扶贫档案、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农村科研档案、村级档案等。该划分存在一定的科学性与适用性,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叉性,主要表现为乡村档案资源客体本身,其本质属性及内涵外延存有交叉性。笔者才学浅疏,实属抛砖引玉,文章存有众多不足之处,望后之学者予以批评指正。

参 考 文 献

[1]倪丽娟.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村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战略思考[J].档案学研究,2018(3):39-43.

[2]郭秀萍,刘元寿,胡新元,等.新时期优化农业科研档案资源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19(1):37-41.

[3]陈玉峰.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农业专家档案资源建设研究[J].黑龙江档案,2018(5):47-48.

[4]王云庆,樊树娟.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主体和客体[J].齐鲁艺苑,2013(4):9-11.

[5]四川档案局馆室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探索村级档案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四川省村级档案工作调研报告(摘要)[J].四川档案,2018(5):26-27.

[6]祁天娇.新时代村级档案管理研究——基于40年来我国村级档案管理的回顾与展望[J].浙江档案,2018(7):20-23.

作者: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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