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职称论文

2022-03-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小编精心整理了《农业职称论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现阶段我国职称评价机制对于部分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在职称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对职称评聘管理模式进行探讨,成为当下一个热点问题。

第一篇:农业职称论文

农业科研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研究

摘要  分析了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的新形势下,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对推动农业科研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探讨了自主评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职称功能定位、评价标准、评审方法、聘用考核等“四大难题”,有针对性提出把好职称评审“四个关口”,合理搭建职称评审体系,保障职称自主评审科学高效运行,有效运用职称评审“指挥棒”激发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关键词   农业科研单位;职称;自主评审

A

职称是农业科研单位人事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代表着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学术水平、资历和贡献,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1]。职称工作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是因为它不仅有较强社会基础,而且具有特殊内涵和独特作用,尤其对农业科研单位有着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的重要作用[2]。2016年底,国家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要求,各省积极响应,安徽省于2017年赋予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等一批条件成熟、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拥有职称自主评审权后,农业科研单位必须充分认识自主评审的现实意义,接住、用活职称评审主导权,科学运用职称评审这一人才评价“指挥棒”,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农业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创业激情。鉴于此,笔者分析了农业科研单位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的现实意义,探讨了自主评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职称功能定位、评价标准、评审方法、聘用考核等“四大难题”,并对农业科研单位开展自主评审工作体系搭建提出了几点建议。

1农业科研单位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的现实意义

1.1自主评审是农业科研单位落实用人自主权的法宝

农业科研单位作为行政部门隶属的科研事业单位,其机构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等均由上级部门审批核定,院所对于编制、职称等资源缺乏调配权[3]。长期以来,农业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一直掌握在省直主管部门,农业科研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仅拥有在岗位核定职数内的职称推荐权,既不能参与职称评审过程,更不能主导职称标准制定。在评什么、怎样评上缺少话语权,没有决策权,导致评审结果与科研人员工作实际表现脱节;注重资历、注重奖项的评审导向,不利于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脱颖而出,农业科研单位用人自主权得不到彰显,利用职称引爆释放人才干事创业活力效果不明显。

1.2自主评审是农业科研单位开展人才分类评价的基石

在下放职称评审权改革之前,农业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是省直主管部门从全省行业内实际出发,制定的统一评价标准,为体现相对公平公正,必须准绳一致,采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模式。这一模式必然导致业绩评价标准细化、量化不够,能力衡量标准不精确、被淡化。农业科研单位肩负着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两大重任,其科研领域涉及范围广,涵盖农林牧副渔各业态;服务要求高,需要聚焦全省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推广。农业科研人员科研领域不同,职责任务各异,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标准很难体现差异化发展、个性化评价。分类标准未建立,分类评价更无从谈起。

1.3自主评审是农业科研单位破解“评聘脱节”的利器

资格评审是对农业科研人员过去业务工作的水平、贡献、影响力全面评价,是已有能力与水平的体现;职务聘任是对农业科研人员现有业务能力认可和未来水平预估,是人才的使用与管理[4]。评审主体非用人主体,用人主体恰恰没有评审权,这就会导致评审主体对于职称申报人员的评价难以深入工作一线了解观察,职称评定只能通过论文等显性业绩反映,久而久之形成了唯论文、唯资历等现象。而工作实绩突出的人才却因评审僵化导致评不上与其能力相称的职称,人才职业发展受限,用人单位也陷入尴尬。这种“评非所用”“评聘脱节”的问题,将人才评价和使用割裂开来,无法满足农业科研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2农业科研单位开展自主评审工作面临的难题

2.1职称功能定位问题

职称是考核评价科研人员的基本标准,对于激励科研人员职业发展,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农业科研单位职称的功能应该是对科研人员以往工作能力业绩的评价,是下一职业阶段的起点,而不能“一评定终身”,将职称等同于岗位职务。要把职称评价作为职务管理体系的一个环节,与岗位设置、聘期管理等有机结合,强化“职务”、淡化“资格”,彻底改变“重评价、轻聘任”现象。职称工作要与岗位设置结合起来,关口前移,谋定而后动,避免因人设岗,要根据学科、人才和团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和使用职称指标。职称工作要与聘期管理结合起来,注重职称与资源利益再分配脱钩。改变职称与各种福利待遇、项目资金、人才荣誉直接挂钩,改变“职称等于一切”这一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5]。科研人员评上职称后,不能一劳永逸,要创造良好科研环境,加强聘期考核,形成适当压力,讓职称晋升者花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

2.2职称评价标准问题

评价标准要分类。农业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分为基础创新、科技服务、科研管理3类,3类人才互为补充,缺一不可。要有效激励各类人才在农业科研战线发挥各自作用,需要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在制定分类标准时要着眼高,落脚实,突出不同类别科研人员各自特点,各有侧重,精准施策。评价指标要科学[6]。职称评价指标应当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而不是舍本逐末,只注重学历、论文、科研项目等容易量化的指标,忽视职称评审对科研人员真实水平的评价。评审标准不分类、不科学,容易导致科研人员“短视现象”,产生唯指标心态,甚至为尽快晋升职称,只盯着评审条件开展工作,从而忽视自身实际能力的锤炼和提高。注重发表 SCI 论文的篇数,而忽视了发表高影响因子的 SCI 论文;注重实验室工作,而忽视了田间地头的实践工作[7-8]。

2.3职称评审方法問题

农业科研单位科研领域涉及农林牧副渔,专业高度细分,如何评审专家不分专业随机抽取,就会导致一些评审领域无业内专家,出现外行评内行现象。非业内专家大多只注重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显性指标,必然导致评审的概念化和形式化。评审办法单一,绝大多数采取以审阅材料为主的办法。评审工作拘泥于申报材料,即使参评人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业绩都较好,也可能因为显性指标材料准备过于简单而难以通过评审。此外,评审过程中人为因素较大,由于评委都是临时抽调组织,对自主评审标准不熟悉,个人业绩偏好不同,对评审标准把握尺度不一,很难做到全面客观,评审结果往往会出现偏差。

2.4职称聘用考核问题

农业科研单位普遍存在职称评审与聘用考核头重脚轻现象,职称聘用管理不到位,岗位职责不明确,考核体系未建立,考核管理流于形式。在考核指标设定上,未能因岗而异设定岗位职责,细化考核指标;在考核管理执行上,未能强化岗位聘任管理和任期考核,激活聘用机制,形成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的良好环境;在考核压力传导上,科研人员缺少明确的目标、方向、要求,感受的压力和动力不够,干多干好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考核体系未建立,导致一些农业科研人员将职称视为终身待遇,等同于工资福利,一旦职称到手,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创新动力和工作积极性。

3农业科研单位开展自主评审工作体系搭建

3.1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把好审核推荐关

农业科研单位拥有职称自主评审权后,要主动围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需求,根据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建设需要,从学科发展、产业要求和团队建设出发,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加强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建立职称与岗位联动机制。要谋篇布局,下好“先手棋”,从职称推荐入手将职称评审与职务管理有机结合。目标先行,制定职称推荐方案,设置职称竞聘岗位数,确立各岗位聘期任务和具体考核指标。坚持群众路线,职称推荐方案要广泛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建议,召开职工大会表决,民主决策。强化申报人员现任专技职务考核,把政治思想、责任担当作为职称推荐关口,以个人述职、群众评议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推荐。

3.2分类设定评价内容,把好职称标准关

职称评审不仅是人才评价机制,也是一种用人导向,职称评审每每出台新政策,都会引起科研人员积极响应。强化科学评价,从农业行业属性和自身岗位需求出发,分类别制定职称评审标准,实行省内标准、行业标准和单位标准三结合,注重考查科研人员的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强化分类评价,对基础创新人才,着重评价科研前沿领域理论水平、科技创新和协同攻关能力;对科技服务人才,着重评价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服务三农本领;对科研管理人员,着重评价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对单位管理水平的推动。强化内涵评价,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把学术、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作为考量的要点。要遵循农业科研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个人最具代表性业绩为评价对象,突破形式的约束、数量的要求,鼓励科研人员克服浮躁,协同创新[9]。

3.3丰富职称评审方式,把好评审过程关

在评审专家组成上,扩大专家库成员数量,坚持同行专家评审,通过纪检监察机构派员监督,实行随机、分类从专家库里抽取同行评委,增强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性。在评审方式上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考核认定、代表论文送审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在召开评审会时,实行评委会主任例外制。评委会主任不参与具体评审,而是负责组织专家学习标准、解读标准并密切关注评审动态,密切把控各评审专家的政策把握尺度,确保标准一致,宽紧一致。特殊人才应一人一策,通过专家推荐和评审答辩等形式,对其创新能力和代表性业绩进行评判,从而评审出有能力、有潜力、有水平的科研人才,使水平与职称更相称,评审结果与实际能力更相符,更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3.4加强岗位聘用管理,把好聘后考核关

农业科研单位要将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加强聘后管理,建立与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制度相衔接的聘任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用

人机制,促进农业科研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坚持以用为本。深入分析专业属性、科研确定评审与聘用的衔接关系,根据职称评审结果合理使用科研人才,实现职称评审与人才聘用、晋升等用人制度衔接,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加强岗位管理。因岗而异设置岗位职责,科学确定各岗位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综合运用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双重手段,强化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注重压力传导。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的依据。考核以聘期内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为主,考核结果作为下一个聘期的晋升、续聘、低聘和退出依据,形成岗位动态管理模式,有效传导工作压力,保持科研活力动力。

参考文献

[1]王良群,王丰林,杨伟,等.关于科研单位职称评定制度的几点思考[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2,12(6):81.

[2] 金萍,杨文君,李生荣,等.农业科研单位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几点思考[J].青海农林科技,2015(4):53-56.

[3] 曹红亮,高峰,李林峰.上海建设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初探[J].上海农业学报,2013,29(6):126-129.

[4] 耿玮,杜琼,蒋永清,等.省级农业科研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模式实践与探讨: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为例[J].农业科技管理,2018,37(2):74-78.

[5] 谢晶,黄梅.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问题和改革路径[J].中国人事科学,2018(Z1):22-30.

[6] 黄慧,董学华.浅谈职称评聘工作及职称制度改革[J].安徽农业科学,2005,33(9):1767-1768,1770.

[7] 李 珂.科研人员职称评定机制反思[J].中国高校科技,2012(3):38-39.

[8] 马志远.对农业科研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1997(8):35-36.

[9] 王永霞,陈国平,吴云良,等.新形势下农业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修订研究:以江苏省农业科研系列为例[J].农业科技管理,2016,35(4):78-80,93.

作者:欧亚峰

第二篇:农业科技人才职称制度建设研究

摘 要:农业科技人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通过职称建设可以对之实施有效管理。从现行职称建设模式入手,分析农业职称发展中存在的评审终身制,程序不合理,标准不统一,人才观念滞后等问题,并提出详尽的建设对策。

关键词:农业;职称建设;科技人才;激励

文献标识码:A

1 现行职称建设模式分析

1.1 评聘结合模式

评聘结合模式是指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进行评审时,同时进行职务的聘任。是以国家行政部门为主体,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聘任。其合理性体现在可以做到能力与级别相符,符合管理中的能级原理。但这种模式也存在许多缺陷:首先,国家主导的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多变性存在不相容,致使用人单位或长期处于高职缺编状态,或长期处于高职人满为患状态。其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成长的规律与用人单位科学设岗的基本要求不相容,因此这种模式在前几年尚可以推行,但近几年矛盾越来越突出,社会组织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决定了组织成员上升空间的狭小,制约了人才的成长和晋升。第三,由于评聘结合决定了“评”与“聘”的紧密关系,必然使职称评聘的标准在“评”的公正性和“聘”的适用性之间进行争夺和摇摆,由于“评”的环节的组织主体是国家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地方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没有更多的话语权,致使评聘结合实际上是以评代聘。

1.2 评聘分开模式

从2005年起国家人事部及相关部门出台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要实行评聘分开,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不再受结构比例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但聘用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岗位职数确定。这种模式避免了评聘结合模式的多种缺陷,兼顾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要求和用人单位组织结构设置的实际情况,因此受到双方的欢迎。

这种模式可简单总结为“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指导”。其突出特点为:“评”解决能力认定问题,“聘”解决单位使用问题,二者互不相干。即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全交给个人,把专业资格评审权交给社会,把聘任权交给单位。

由于过分强调用人单位的自由聘任权,这种模式也存在不足,即用人单位既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可以全然不顾来自社会的公正评价。在目前人才市场效率不高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模式,一些单位的领导就会以个人的好恶,来决定聘谁不聘谁,以及高聘还是低聘,造成个别单位不正之风的蔓延。因此在评聘分开的同时,须强化来自上级人事部门的监管,提高社會评价的地位和约束力。

1.3 先评后聘模式

这种模式从时间上分开了“评”和“聘”的环节,且强调先评后聘。这种做法,基本杜绝了用人单位的低职高聘行为,既保证了职称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又使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灵活度,可以根据自身的环境特点和发展导向决定人员的聘用。

2 农业职称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要求人力资源在各行业间有效配置,农业职称建设显然不适应现代形势的要求,存在多方面问题。

(1)职称终身制,缺乏动态管理措施。职称一旦评定,就不存在降级和撤销,没有退出机制,导致员工高枕无忧,业绩和表现不再是员工的关注重点,使得职称激励失效,直接影响组织整体绩效。尤其是高职称员工极易出现职业生涯的高原现象,更高职称奋斗目标的丧失,使得他们表现出职业倦怠,因为他们处于核心职位,具有较强影响力,很容易影响整个组织的氛围。

(2)重视资格评审而轻视职务聘任。虽然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取得资格与聘任职务已有了明确的区分和界定,但仍然有人认为资格就是职务,评上资格就应该聘任职务,聘了职务就兑现各种待遇,兑现了待遇就为长期聘任加了保险,不犯大错就不能解聘降聘,基本形成一评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局面。

(3)职称分类体系不健全,设置不合理。在具体职称申报时,出现了从事农业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纷纷改评高级农艺师现象。由于农业系列技术职务分类有欠缺,农业经济专业没有正高级技术职务,而同是农业系统的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等专业都设有正高级技术职务。因此,造成农业经济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心不稳,不能安心从事本专业的工作,整天在找项目、找成果、找论文去“挂名”造假,影响十分恶劣。

(4)人才观念陈旧,职称交易和福利化严重。“福利职称观”、“学历、资历职称观”根深蒂固。长期以来,职称渐渐被用来作为晋升工资的依据,并与提高各种待遇不适当地联系起来,于是托关系,找门子,职称评定时人情味十足。出现了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等种种不诚信、不正当的行为。在有些单位中,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中的“论资排辈”、“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对年龄偏大、而业绩水平一般的人员,不少单位往往降低标准迁就照顾,助长了少数专业技术人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倾向,2

(5)评价办法单一,评审程序形式化。在评审过程中,一律采用评委看材料、听介绍、投票表决的形式。一般情况下,仅凭手中的资料,难以全面了解、准确判断,再加上讦委看材料采用分工制,谁看的材料由谁介绍,介绍人的意见有很大的主导性,其他评委主要是根据介绍人的意见,结合单位考核结论以及专业组的意见进行判断,极易出现片面性和盲从性。目前的评审方式,是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这种办法虽能保证评委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也给了评委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利。

(6)评审标准、条件笼统,缺乏量化和硬化。按农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审的条件有四个:学历、资历、水平、业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农业专业分类多,又没有制定细化的评审条件,造成十多个专业套用一样的标准,因此条例上的评审条件“水平”和“业绩”两部分的很多条款都流于形式,难以掌握。“学历”、“资历”自然成为评审的主要条件,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评审中的论资排辈。

3 深化农业职称改革的对策

农业职称建设应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坚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坚持为农业发展服务,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坚持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职称管理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个人申请、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职称工作体制,努力营造公正评价、合理使用和充分调动农业技术人才积极性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实现农业人才的全面发展。

(1)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扩大评价范围,打破人才身份和所有制限制,只要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和考取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将原来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向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靠拢。增设农业经济正高级技术职务,稳定农业经济技术人员队伍。

(2)改革单一评价方式。根据评审对象的不同,农业高级技术职务分别实行资格评审、考评结合和直接认定的办法。对于全日制农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任农业中级职务5年的、硕士研究生任农业中级职务4年的、博士研究生任农业中级职务2年的晋升对象,由评审专家评议表决。对于不具备农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破格晋升的及非农专业毕业的晋升对象,先进行业务知识测试,成绩合格者再由专家进行评审表决。对于研究涉农专业的博士后,可由单位考核申请,省级人事职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直接认定。

(3)量化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细化、量化农业试行条例中的评审标准,将评价指标量化赋分,加大定量评审的分量。对人的评价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要切合实际,定性要公平公正。

(4)改进评审组织的管理。打破行政单位、地域限制,广泛遴选道德水平高尚、农业业务技术水平娴熟、农业科研推广应用能力强、熟悉职称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农业职称评审专家库。真正让社会和农业行业内人士来评价农业技术人才,以达到社会和农业行业内来认可农业技术人才。

(5)强化聘任制度,继续破除终身制。1986年提出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实践证明,推行聘任制度和破除终身制度的改革思路是正确的。使职称工作走出“重评轻管”的怪圈,必须在这“三个管理”上下功夫。聘任管理要重点抓好按聘约进行管理;考核管理要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进行量化考核,重视对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挂起钩来;对职称基础性工作的管理,主要是严格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增强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6)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结合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要适时改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办法。实现单位聘用与职务聘任的合一。要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解聘、续聘的依据,真正形成能上能下、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灵活规范的聘任聘用相统一的机制。(7)逐步推行农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对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推行注册登记制度。首先对高级职务资格进行定期复审。凡已取得农业高级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一定的工作量,有新的科研成果、论文,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分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暂缓登记,并给予一定延长期。

(8)加强农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依托农业普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技培训中心等,建立继续教育网络体系,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分值,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

(9)强化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科学合理的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是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没有合理、明确的岗位和岗位职责,就难以选拔上岗人员,难以对上岗人员进行考核,因而势必弱化竞争机制。要破除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陋习,就要坚持以事定岗,合理设职,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要求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遵循下列原则:一是因事设岗的原则,岗位数量和层次的设置应依据工作任务的繁简难易程度确定;二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只设较少的岗位,较低层次的崗位就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决不能设较多较高的岗位;三是重点导向的原则,岗位职数和职级的设置对单位有特殊作用,急难险重的关键岗位或需要特别加强的薄弱环节,应给予适当倾斜,以稳定队伍;四是最优、最佳原则,即根据工作的特点,使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的结构保持最优状态,该设置的岗位即使暂无人选也可设置,促使专业技术人员朝这一岗位奋斗、创造条件上岗,并为吸引社会优秀人才提供竞争机会;五是适时调整的原则,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选择最合适的系列与专业最高不得突破规定的结构比例或职数的限额,依据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变化及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必要的调整。

(10)注重创新,树立人才社会化的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资源属于全社会的财富,必须彻底打破人才部门和单位所有的观点,真正实现把职称评审权交给社会,把职称申报权交给个人,把职务聘任权交给单位,使人才资源为社会共享,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作者:高百宁

第三篇: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探讨

摘要: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现阶段我国职称评价机制对于部分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在职称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对职称评聘管理模式进行探讨,成为当下一个热点问题。据此,本文首先从外语、计算机、论文等不再是职称评审必备条件、职称评聘开始逐步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职称评聘的监管制度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个方面对职称评聘管理模式现状进行了简述;其次立足于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核心评价标准、针对不同领域制定不同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方法三个维度对当前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最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职称评聘进行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实行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的下放、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管理模式

0引言

随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我国职称工作进入新一轮深化改革阶段,如何更好地处理评聘关系问题是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当前,职称制度改革大背景下,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有了清晰的改革方向,要综合考虑品德、能力、贡献,系统的对人才进行评定,逐走出传统职称评定中主要根据论文、学历、资历、计算机、外语等硬性指标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新指标的建立,有助于通过系统考虑工作,实现职称评聘管理模式的统筹兼顾。

1职称评聘管理模式现状简述

1.1论文、计算机等硬指标逐步淡化

长久以来凭借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以及论文数量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备受争议。针对这一现象,当前多地区已开始着手改革。一是部分地区开始对工作中实践、操作能力要求更高,而对科研要求较低的岗位在职称评价中淡化或取消对于论文、英语要求;二是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一些地区开始积极探索引入新指标代替论文、外语和计算机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如更偏重于实际研究成果的传新性和影响性,以避免因对论文数量要求而引起的论文质量低下。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在职称评聘管理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吉林省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不强制对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设定标准;内蒙古针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基层技术型和实践型岗位,职称评聘管理中注重对工作过程中业绩进行审查,不强制对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设定标准。

1.2开始逐步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

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逐渐成为职称改革的一个导向,通过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逐步突出用人部门和单位的自主评价,鼓励单位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针对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人才评价,传统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社部門,通过对相关工作的备案实现对职称评聘的管理。据了解当前江西省内14家企业、37家院校和医院、5家科研机构下放职称评审自主权,全日制本科高校教师职称全部实行自主评审。实践证明,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基于自身需求导向,其职称评聘标准与传统的评聘标准相比更加科学和符合单位实际情况,同时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实现了政府为主导的职称评聘管理职能的转变。

1.3职称评聘的监管制度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职称评聘的监管制度在不同地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标准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投诉较多、争议较大以及复核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局面。凸显出当前政府监管不明确、单位不自律、社会监督失位,对职称评聘过程中的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一是下放职称评审权后事中、事后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不够明晰。二是用人单位对评聘界限、评聘规则具体工作中依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做出决定的权力交代不清。三是未做到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进行及时的监管,对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不合理情况,未能进行公示并做严肃处理。

2当前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

2.1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职称评价标准

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应坚持对重品德、重创新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和激励导向。一是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应用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新兴产业技术人才破除传统模式中的论文、资历标准,依据实际情况强化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业绩贡献评价导向。通过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破除应用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新兴产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聘中因资历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要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建立以专业技术品德、能力和对业绩贡献为核心的专业职称评价衡量标准和体系,坚持对品德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关键性指导作用。三是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通过评价注重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地设置专业职称评审项目中的学术论文和相关科研成果的评价条件,对专业职称外语和对计算机专业应用技术能力水平不作统一的要求,突出对业绩和贡献的评价,增加专业职称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横向研究课题等相关评价内容和指标的等级和权重,破除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传统做法。

2.2针对不同领域制定不同职称评价标准

当前职称制度改革要针对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不同社会层次的专业和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职称评价的标准。职称人员在评聘制度的管理过程中要实现“干什么、评什么”。通过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针对不同领域制定不同职称评价标准。鼓励中小学教师到课上和讲台、医生到科室和临床、工程师人员到实验室和技师到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火热的基层生产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都能评得上。

2.3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方法

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应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方法,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需求,在职称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多样化的职称评价方法,在实际过程中应遵循定性职称评价与定量支撑评价相结合、特殊人才职称评价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单独标准,进而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实现在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不同领域的部门做到多层次、多维度和立体性考查,增强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的建议

3.1职称评聘进行分类评价

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应做到分类评价。应在职称制度改革背景下,進一步提升职称与个人工作领域和业务内容的适用性。在个人工作领域和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将职称评价与个人工作领域相适应、职称评价与业务内容相适应和职称评价与社会服务相适应科学划分类别,制定侧重不同的评价标准。同时,建立职称的评审指标和代表作用评价制度,从“单一固定评价指标”制度修改为“适应性指标”,可从其工作的内容、工作管理业绩、特殊情况和事件、工作管理绩效、专利、研究报告等不同的成果中,任选最能体现其能力和水平的优秀人员作为本次职称资格评审的主要评价内容。

3.2职称和岗位实行聘期制

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应做到职称告别“终身制”,通过职称和岗位实行聘期制实现用人“能上也能下”。由此可以进一步地强化单位和职称的“能上能下”。在职称的实际操作中,职称和个人适用岗位的聘任均严格实行职称聘期制,期满后对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单位和其个人按照适用岗位的需要、同时参考个人想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办理劳动合同;对于在单位内部的考核中成绩不达标的现象,单位可根据其个人与岗位的适用条件差异情况,低聘岗位适用等级人员直至按照规定解除其聘用。通过这一职称评聘制度的设计,有利于维护和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避免一劳永逸的实行职称评聘终身制度所引发的工作惰性,进一步地激发机关事业创新时代劳动主体的活力。

3.3加强职称评审权的下放

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应进一步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民营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建立应用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新兴产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单独标准,以保证与单位发展相契合,但同时应注意,要杜绝“放而不管”,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加强监管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人力社保部门应在民营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加强监管。在组织制定本事业单位的聘任程序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时,人力社保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对其进行科学指导和对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评聘程序和制度的合规合理。在组织开展本单位聘任程序评议工作时,需对本单位进行评议前的公示和聘任前的公示,广泛地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在组织完成本单位聘任程序验收工作时,人力社保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对其聘任审核程序和制度审核结果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本单位聘任程序和结果的真实有效。

3.4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

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应结合新形势,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以进一步提升职称评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而言,一是要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推广智能监管,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途径的运用,逐步在实践过程中探索与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相适应的“互联网+监管”模式。二是应由主管部门建立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健全公众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的举报途径和监督手段,充分发挥群众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4结论

本文在深入分析评聘现状于改革内容的基础上,给出了职称评聘进行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实行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的下放、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的建议,对于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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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尧.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变革透视——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谈起[J].高校教育管理.2018,(03).

[3]姚荣.论我国公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公法规制[J].高校教育管理.2017,(04).

[4]钱晨烨.现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障碍和建议探析[J].人才资源开发,2017,(18).

[5]杨新春,吴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视域下的学术道德失范探析[J].职教论坛,2014,(32).

[6]肖鹏燕.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5,(09).

[7]温丙帅,孙建波.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权利保障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

作者:孟丹丹

第四篇:在云南省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将于今年全面实施,下面,我代表省教育厅讲3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中央部署和我省实际情况,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两厅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启动了我省改革的准备工作,现在改革实施方案顺利获得批准,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推动改革工作。

第一,深刻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建国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的综合素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针对现行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与教师队伍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中央决定率先在中小学领域开展职称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亲切关怀。通过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并将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使他们首次拥有了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这是对现行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的突破和创新,是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重大举措,既符合中小学办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也符合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发展动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吸引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幼儿园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培养造就中小学领域的教育教学专家,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第二,准确理解逐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为了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2009年,国务院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首先选择在潍坊、松原、宝鸡三市开展试点,经过两年的实践,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得到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拥护。2011年,在总结经验、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试点,各省市在两部指导下顺利完成了扩大试点工作,为全面改革探索了路子,验证了全面推开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15年,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又体现了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高度负责和深切关怀。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做好我省改革工作。

第三,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2012年我省通过认真遴选,确定了大理、玉溪、临沧为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区,经过3年实践,3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基本入轨。2015年,两厅拟定了全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过渡办法、岗位设置办法、评审条件、评审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按期报国家审批。2016年,实施方案获得批准,全省除试点地区外,各地接下来将面临人员过渡、岗位设置、申报推荐、评审聘任等诸多环节,涉及100个县区、46万余名教师,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再加上各县区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教师队伍状况有差异,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也会各有不同。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改革相关各项工作,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改革,做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成效。

二、立足实际,抓住关键,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是在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4个方面做出政策调整和制度完善。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准确理解“五项基本原则”和“四项主要内容”,牢牢把握住依靠教师、充分发挥教师主体作用这一关键环节,充分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才能真正“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第一,立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就是要更加充分地发挥教师职称评聘在推进教师职业发展、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方面的政策杠杆作用。各州市、县市区要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方案》的精神,建立健全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对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要认真梳理,按照对应关系,办理好过渡手续。要以评聘正高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新增副高级教师为契机,建立健全教师培养支持体系。尤其要按照培养造就教育家的要求,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的标准条件,提高评聘工作的质量水平,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群众公认、在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选拔出来。除普通中小学外,要特别关心幼儿园、特殊教育等学校教师的成长;除基础骨干课程外,要特别注重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培养,使他们真正成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坚力量。

第二,宽严适度,突出实绩导向,不断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与评价机制。发挥好教师职称评聘在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是改革工作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条件,我省从符合本地教育发展实际的角度,拟定了细化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并在试点地区使用了3年,其间不断修订完善,现已基本成熟。各州市、县市区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注重师德表现、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改进、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的“四个注重”要求,将教书育人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切实改变过去在职称评聘中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工作,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在评聘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让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得到充分展示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在组织评审过程中,要选好评审专家,规范评审程序,增加评审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广大教师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切实落实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改革工作的重要目标,是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鼓励教师长期扎根办学条件艰苦的教育教学岗位,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将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作为一项重要举措,特别提出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评聘原来就不要求外语成绩,今后也不要求。另外,2014年省委1号文出台后,我省就及时进行了相关政策调整:一是乡镇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二是取消了原来评聘高级职称必须提交论文的要求。我省新的评审条件中,还明确了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教师可优先申报推荐。这些改革措施,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乡村教师的关心和重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认真遵循,严格落实,除了继落实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要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规定,还要综合考虑村小和教学点的实际,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评审标准,切实落实向乡村教师倾斜的政策要求。

第四,统筹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现职称制度与岗位设置等各项改革的配套衔接。要将职称制度改革放在统筹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中去谋划、去实施,做好与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等各项改革的配套衔接,尤其要做好职称制度改革与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的有效衔接。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坚持聘任制和岗位管理的改革方向,我省自2012年就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不再搞评聘分开,各地也不得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有的县区实行过“评聘分开”政策,可能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对那些取得任职资格,但未作相应聘任的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进行妥善处理解决。改革过程中,还要做好教师职称晋升评价与绩效考核评价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研究完善教师考核的有效办法,使职称晋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协调、相统一。我们要把好事做好,就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复杂性,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避免出现新的矛盾与问题,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各州市、县市区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稳妥实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第一,要学习到位,深刻领会改革工作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这次改革,是对实施了30年之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重要变革和制度创新,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吃透政策精神,掌握具体操作办法。各州市、县市区要精心设计,周密部署,把思想和行动自觉地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深化改革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上来。

第二,要组织到位,建立健全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州市、县市区要抓紧完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不断完善有利于推进工作、提高效率的改革工作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级教育部门作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联系教育教学业务,熟悉教育教学专家和一线教师的优势,充分掌握本地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更加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第三,要落实到位,保证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各州市、县市区要根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次会议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教师队伍状况,认真培训好相关工作人员,层层抓好落实工作,根据改革后新的职称制度体系,做好人员过渡、岗位设置、组织评审、岗位聘用等一系列环节,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要宣传到位,营造改革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改革涉及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全面改革的宣传解读,将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深入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改革实施工作的跟踪和信息沟通,注意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提高政治敏锐性,做好各种矛盾的化解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第五篇: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分析

摘要:因为历史与现实的发展因素,现阶段我国的职称评价机制对于部分的行业人才培养与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负面效应,所以在职称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对职称评聘管理模式展开探索,也成为现今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主要从外语、计算机等不再是职称评审必备条件,职称评聘凸显人主体主导作用等方面展开阐述,其次立足于品德、能力等核心评价标准以及方式上,探索出多元的评价方式对现今的支撑制度改革内容梳理与分析。

关键词: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管理模式

前言:

随着我国对职称制度改革的发展,促使职称工作进入到了新一轮的改革发展阶段,怎样更好的实现对评聘关系问题的处理,是改革的核心问题所在。处在职称制度改革背景发展之下,职称评聘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更加清晰的画面,需要综合的对人才的品德、能力以及贡献进行分析,从而做出系统化的评定,走出传统评定工作中依据论文、学历以及资历等硬性指标下的支撑评聘管理模式。

一、现今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以品德、能力与业绩为职称评价标准

在对职称评聘管理的过程中,要始终的坚持重品德、重创新能力以及重业绩的评价与激励导向。首先,在职称评聘的过程中,针对于实际情况对一些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型人才以及新兴产业技术人才,要打破传统的模式中重论文、资历的标准,根据实际的情况不断强化在职称评聘管理中破除业绩贡献评价导向。打破在评聘工作开展中因为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緊缺型人才以及新兴产业技术人才的资历不足,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其次,在职称评聘管理中需要建立起以专业技术品德、能力以及对于业绩的核心贡献等,作为职称评聘的衡量标准与体系,始终坚持品德在评聘工作管理中的作用,从而发挥出关键性的指导作用。最后,还要在评聘过程中重视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对专业职称评审项目中的学术论文与科研产业成果条件合理的设置,不对专业职称外语、计算机等技术能力做统一的要求,重点突出业绩与贡献的评价,破除传统评聘管理过程中的“唯学历”“唯资历”等做法。

(二)针对不同领域使用不同

现今职称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于不同领域、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的社会层次中专业与技术人才,从而具有针对性的制定出不同的职称评价标准,需要在评价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实现“干什么”、“评什么”。在职称评价管理过程中使用不同领域的不同职称评价标准,不断的鼓励教学在课上、工程师到实验室、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等,能够深入的扎根在一线工作中,让更多的优秀人士能够评上职称。

(三)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方法

在职称评聘管理的过程中使用创新性的职称评价方式,对多种的评价方法进行探索,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开展原则,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与单位工作开展的需求,在职称评聘工作的开展中积极的开展多样化的职称评定方式,始终坚持在评聘工作中断的定量与支撑评价相结合、特殊人才职称评价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单独标准,从而在评聘工作的开展中,针对于不同层次的人才、不同领域中的部门等,能够实现多层次与多维度的考察研究,从而提升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在开展中的公平性与科学性。

二、职称制度改革下的支撑评聘管理建议

(一)分类评价职称评聘

在职称制度改革之下的工作开展中,需要对支撑评聘管理工作进行分类评价,需要在职称制度改革的背景之下,不断的提升职称与个人在工作以及业务领域中的实用性。在个人工作与业务领域中,能够将职称评价工作与个人工作领域相适应、与业务内容相适应等展开科学的划分工作,从而制定出不同的衡量标准。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起职称评审的指标与代表使用的评价制度,将原有的单一性固定指标转变为现今的实用性指标,可以从工作开展的内容、管理业绩以及工作管理绩效等不同的成果中,选择出最具有能力与水平的优秀人员,作为职称评定审查工作中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职称与岗位实行聘期制

在开展职称制度改革时,应该将职称告别“终身制”,在职称与岗位中实行聘期制,可以不断地强化单位与职称中的灵活性工作原则。在职称工作的开展中,职称以及个人的适用岗位中的聘任工作开展,都需要使用到严格的聘期制,当聘任期满对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单位与个人,能够在岗位的需求上,以及个人想法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针对于用人单位内部的不达标情况,单位可以根据个人以及岗位的适用条件差异,对一些岗位的适用等级人员采用低聘的方式,直到按照规定解除聘用。

(三)加强职称评审权的下放

在职称评审改革制度的发展中,将评审权下放能够不断的创新民营企业的职称评价方式改革,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中,评聘管理对于建立高层次专业人才、急需紧缺技术人才等单独标准起到促进作用,保障其与单位之间能够紧密的发展,但同时也要注意到,要杜绝出现“放而不管”的情况,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并不是放任不管。人力社保部门在民营企业的职称评定工作开展中要加强监督,事业单位在组织与制定相关的聘任程序审核管理办法时,需要人力社保部门对其进行科学的指导与严格的审核把关,保障制定出的评聘程序与制度符合规则。在组织单位开展聘任程序的评议工作时,还需要自觉的接受人民与社会的监督,在完成单位组织的聘任程序相关验收工作时,则需要人力社保管理部门的先关负责人能够对聘任的审核程序与审核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与验收,从而保障单位在工作开展中程序与结果的合理有效。

结语:

本文主要针对于评聘工作在改革内容的基础上,给出了一系列的模式发展建议,对于现今职称制度改革之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开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建立起新的职称评聘指标,可以在系统化的基础之上实现对工作的考虑,从而实现职称评聘工作管理模式的统筹兼顾发展,促使我国的职称评聘工作开展能够更加的多元化、科学化,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孟丹丹.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20,41(27 ):77-78.

[2]孙彦玲,孙锐.制度有效性视角下职称制度改革探讨[J].中国科技论坛,2019,(03 ):167-177.

作者: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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