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也不断增强。在国家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潮下,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发展和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了科技发展的成果。但是在实际的建设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急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农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农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篇1:

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农民用水者协会与水价核定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需要健全管理运行机制与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以保证长久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管理运行,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推行基本水费包含基本水量的两部制水价模式。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农民用水者协会;两部制水价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安全饮用水对人的生命和健康至关重要。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1999年,全国共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300多万处,累计解决了2.16亿人的饮水困难。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饮水解困工作力度。2001-2005年的5年时间,我国共投入资金223亿元,解决了6 700万人的饮水问题。从2006年开始,我国开始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时期全国解决1.60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2006-2008年,中央投资188亿元,地方自筹配套资金195亿元,解决9 29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饮水安全工程既要建设好,确保工程质量,又要管理好,以使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健全运行管理机制与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是关键,本文建议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探索推行两部制水价,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现状和长效运行的需求出发,推荐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两部制水价是基本水费(容量水费)包含基本水量的模式。

1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结构

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政府积极引导、组织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进行水利建设和工程管护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非营利的民间社团组织。1992年首次从国外引进。农户参与管理用水在我国是一种新兴的尝试,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和运行采用农民用水者协会,其组织结构由农民用水者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用水小组和用水者协会会员组成。

1.1农民用水者代表大会农民用水者代表大会由单项工程受益的全体农民用水者代表参加并且定期召开,农民用水者代表由每个用水小组的用水户选举产生,一般每组1~2名。农民用水者代表大会对农民用水者协会的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决策、审议、监督、检查,是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该会章程行使职权。

1.2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首先由用水户提出申请,在此基础上,单项工程全面调查登记造册;其次以用水小组为单位酝酿、选举会员代表;再次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委会,执委会建议由3~5人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执委会是农民用水者代表大会在其闭会期间的常设执行机构,向农民用水者代表大会负责。

1.3用水小组用水小组是将受益区域内的用水户按村民小组边界等形式划分成的若干个用水小组。每个用水小组的用水者代表即是该组的管理员,负责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管理本组的用水设施和用水工作,向本组用水户收取水费,并负责本组的其他日常工作。每个小组的代表同时为该组的负责人。

1.4农民用水者协会会员农民用水者协会会员是指在该协会范围内的受益用水户户主,由用水户自愿申请加入,并经农民用水者协会批准。其主要权利和义务是:参加本组会议,有使用灌溉用水的权利和按时交纳水费的义务,并根据要求参加保护、维修协会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各地用水户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为使工作顺利进行,要确立“选点试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先行试点,开展工作。由于我国灌区管理中应用了农民用水者协会,并取得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广泛宣传,争取社会支持的同时,要健全制度。水利部门帮助制定《用水者协会章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协会运行有章可循,水利部门积极引导用水户参加、指导协会的选举成立,并给予500~1 000元的开办费,同时在维修养护时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在已建有灌区管理的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地方,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将当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纳入管理范畴,以节省费用。

2农村饮水安全的水价核定

200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均有推行两部制水价的明文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应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我国现行两部制水价的计价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基本水费(容量水费)不包含基本水量的两部制水价模式,这种模式多用于农业供水中。第二种是基本水费(容量水费)包含基本水量的两部制水价模式。即在基本水量范围内,无论用水多少,均按基本水量收取固定的基本水费,超过基本水量的部分再按计量水价和超过的用水量收取计量水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推行基本水费包含基本水量的两部制水价模式。

2.1水量的选取基本水量的选取应以基本安全水量为依据,根据2004年水利部、卫生部颁布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中关于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 L为安全;不低于20~40 L为基本安全的规定,建议各地取基本安全水量指标作为核定基本水价的基本水量。计量水价的供水量,应以用水户多年平均实际用水量为依据,建议采用最近3a各用水户的实测计量用水量之和,作为核定计量水价的年均计量供水量。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用供水计量点(用水户水表)的年设计供水量并适当考虑3~5a内预计实际供水量计算。

2.2水价核算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的规定,核算各项成本、费用,并分别计算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计价成本、费用。基本水价的计价成本、费用(元/年)=职工薪酬+管理费用+50%折旧费+50%修理费。计量水价的计价成本、费用(元/年)=直接材料+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水资源费+销售费用+财务费用-50%折旧费-50%修理费。

3结语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推行农民用水者协会与实行两部制水价的计费模式,对于确保已建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发挥广泛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参考文献

[1] 冯广志.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与灌区改革[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2,(12):1-5.

[2] 张殿德,张庆华.经济自立灌区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2.

[3] 张庆华,张殿德.农民用水者协会水价核算与水费计收研究[J].水利经济,2003,(7).

[4] 姜文来.水资源价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5] 倪红珍,王浩,阮本清,等.基于环境价值论的商品水定价[J].水利学报,2003,(10):101-107.

作者:张 波

农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篇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也不断增强。在国家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潮下,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发展和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了科技发展的成果。但是在实际的建设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急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本文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帮助改善农村饮水质量。

【关键词】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建设;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视不断提高, 国家不断加大力度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兴建,广大农民的饮水健康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农村水资源短缺和水资源污染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缓解。这些都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带来的好处。但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解决。我们应该全面看问题,尤其是应该找出工程的问题所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解决,为广大农民群众谋福祉。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选址不规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应该保证规范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首先不得不提的就是选址问题。关于工程的选址,应该通过详勘环节,充分了解当地的水文特征和地质特征,根据全面、真实的勘察资料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地点,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夯实基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选址不规范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选址过程和施工方案的确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勘察过程是草草了事,甚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随意更改施工地点的现象。由此,导致了很多工程在建设之后,其供水达不到饮用标准,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2.工程施工质量不过关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质量不过关,导致农村的用水安全得不到保证,也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资质达不到要求,导致施工环节中的很多操作和工序都达不到既定的标准,从而使工程建设质量大打折扣,饮水安全也得不到有效保证。其次,施工过程中的责任缺失也是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的重要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责任意识和责任制度,施工过程得不到约束,施工中的重要技术参数标准都达不到要求,从而无法保证农村饮水工程具有过硬的建设质量[1]。尤其是打井深度、输水管道管径、水质检测等这些直接关系到饮水安全的重要施工环节,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不合格现象,最终导致整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施工质量不过关,导致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

3.对饮水设施的可利用性欠考虑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中,对饮水设施的可利用性考虑不足也是重要问题所在。现阶段,由于管理水平不高,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也存在混乱的局面,尤其是多部门管理、多头申报等问题屡见不鲜。多头申报问题使得国家对工程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使得建设成本不断提高。但是在建设施工环节,施工质量却得不到有效保证,从而导致投资效益不佳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多部门参与,在无法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也导致很多闲置工程的出现,从而导致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2]。此外,供水设备管理存在弊端,责任分管机制缺失,水质安全得不到保证,甚至造成污染,从而使得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恶化。

4.资金不足的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现阶段,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也是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的重要原因。首先,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前期,对于详勘阶段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勘察工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资料收集不全面,对于后续施工产生了一系列不利的影响。其次,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工程材料、施工设备等保证施工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达不到设计标准,粗糙施工,严重制约了工程质量的提高。第三,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水质监测环节也形同虚设,无法保证饮水安全,背离了工程建设的根本目标。由此可见,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才能为工程质量提高提供最基本的前提和保证。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为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建成和运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是重要的手段,在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运行效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要想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首先应该对工程所有权加以明确,对每家每户的饮水安全都要具体落实,做到责权明确,调动农民的积极性[3]。此外,工程的维护工作也要具体落实,做好责任划分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护管理效果。其次要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其能够与工程实际要求相符合,尤其要杜绝管理流于形式的现象。另外,如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规模不大,可以统一安排给一个施工团队,这样能够有效避免管理失控的问题。 2.建立科学的水质检测体系

为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水质问题,建立科学的水质检测体系是十分可行的措施。首先,在选址阶段就应该做好水质检测,工程施工要避开污染源,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对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水质检测工作,保证工程建成后的水质符合饮用标准。第三,要做好工程建成后的水质检测工作,及时根据水质检测结果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饮用水源的安全性。

3.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投入

资金支持是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问题,首先要做好勘察结算工作,保证勘察阶段能够拥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确保勘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次,要保证工程施工阶段也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保证材料采购、设备引入等方面都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确保材料质量,确保施工质量。再次,要设立专门的工程维护资金,保证水质监测工作以及工程维护工作的順利开展,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4]。

结语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问题,提高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是保证农村用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应该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保证农村用水安全。此外,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问题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通过合理的控制管理措施优化工程建设,保证农村用水安全,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 黄涛,张乃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中国科技博览,2009,(20):298.

[2] 赵秀珍.陇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13,(6):46-47,52.

[3] 李淑玲,胡仲.沈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问题及解决对策[J].东北水利水电,2010,28(8):24-26.

[4] 盛小燕.榆林市农村饮水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11):205-206.

作者:刘强

农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篇3:

基于水价改革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研究

摘 要:以重庆市江津区为例,针对现行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种供水模式,提出了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的建议。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供水和乡镇集中供水,需要财政补贴时可以参照其实际对农村居民供水量(水费总额)进行;单村供水工程“试点按全成本水价征收水费,财政资金补助农户基本用水量的差价”方式。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政府转变职能,通过购买服务,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饮工程管理,政府部门对效果进行考核,逐步培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造血能力、培养农村居民的节水意识,从而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的长效运行。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改革;长效运行机制

Key words: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projects; Water price reform; Long-lasting operation mechanism

農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精准扶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1]。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相对分散、工程维护管理难度大、农民承受力低等因素,工程供水效益低下,缺乏自我造血能力。

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的瓶颈。农村居民作为工程的主要服务对象,收入水平不高,水价承受能力低,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很难从水费中全额提取。而农村饮水工程又是典型的民生工程,对农村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巨大,一旦工程因维修经费缺乏造成无法及时维修,将导致工程不能正常供水,引起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民生问题[2]。因此,必须深入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工程“建得好、用得久”,真正做到为人民谋福利。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模式

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模式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乡镇集中供水和以中心村或自然村为单元的单村供水工程[3]。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和乡镇集中供水由于用水户相对集中,规模效益明显,通常由专业自来水公司管理,延伸管网供水与城镇居民用水同网、同质、同价,水费收缴和管网维护均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实行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管理;也有部分各种规模的农村饮水工程由当地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管理机构通常由业务科室、乡镇水利站等管理;以中心村或自然村为单元的单村供水工程通常由村集体或当地用水协会管理。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和乡镇集中供水运行管理相对成熟、规范,虽维修养护经费需求大,但保障效率高,经费落实情况较好。而单村供水工程规模小、共享率低,运行管理较为薄弱,虽养护需求相对较小,但因量大面广,维修养护成本高,维修养护经费保障率低,落实情况相对较差[4]。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征收现状

2.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征收原则 农村饮水合理水价定义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征收的水费能够维持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培养农村居民的节水意识;不增加农民负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典型的准公益性工程,其水价制定以合理回收供水成本、满足后期运营维护为主[5]。成本水价是水价下限,无论是政府定价还是经营者自主定价,成本水价都是制定其价格的基础和依据。目前生活用水水价承受能力普遍采用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水费支出系数来确定[6]。已有的研究发现当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3%以下时,居民用水浪费严重;当比例为3%~5%时,居民开始注意节约用水;当比例达到5%~10%时,居民重视节约用水;当比例超过10%时,居民珍惜水资源,并寻求水的循环使用[7]。合理的水价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用水户的节水意识,从而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8]。胡欢等研究认为水费占家庭年收入的 4%~6% 时,居民认为水价合理或者基本合理,水价基本能接受,愿意缴纳。当水价过高时,超出了居民的承受能力,会增加居民的生活负担,违背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益的性质[9]。

我国水价主要包括3个部分: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10,11]。农村供水工程水价主要考虑供水成本、费用,基本上不考虑利润。供水成本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水资源费、电费、材料费、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水质检测费等,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从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构成可以看出,水资源状况、工程、社会、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水价核定[12]。如果水价水平低于供水成本将导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工程难以正常运行,同时不利于节约用水;而若提高水价,则会增加农民负担[13]。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利于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培养农村居民的节水意识[14]。

2.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征收实践 合理的水价是保障供水工程正常管护,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孔珂等按照生存水量和生活水量构成的 2 级阶梯水价模式,对山东临清某农村水厂进行了实例测算,证明具有积极的实施价值[15]。陈伟等研究了宜昌市点军区实施两部制计价模式和季节性水价机制,对单村供水工程以村为单位,组建用水协会,实施用水协会管理模式,设立水费财政专户,统一收取水费,专人管理水费,初步实现了“以水养水”的目的[16]。基本水量是决定两部水价制度是否科学、合理的一项非常重要指标,基本水量定得太高,不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基本水量定得太低,又不利于引导用水户使用工程供水,同时也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张永宏等研究认为甘肃省清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区基本水量每户( 按5人计) 每月为2m3,以此收取基本水费[17]。

张艳、晏俊波等研究认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作为一项准公益性质的工程,制定水价时既要考虑工程成本,也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做到合理负担,保本微利,持续发展[18-20]。目前我国农村水费收入并不能弥补完全成本定价中的工程水价,但是大幅提升水价,将会使农民使用自来水的意愿降低,增加对浅层地下水的使用量。目前阶段,提高农村生活用水的价格并不合适,会造成对于作为公共物品的浅层地下水的使用量,因此为了保护资源环境,农村水价不应大幅提高,而应该考虑用水安全,以低水价鼓励农民使用自来水[21]。

3 重庆市江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情况

江津区位于重庆市西南部,面积3218km2,常住人口138.7万,地形南高北低,北部和中部以丘陵、低山为主,南部临近贵州以山区为主。根据2018年8月区政府修订的《江津区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名录》,区水利局行业主管的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有111处,总供水规模5.5万m3/日,供水人口46.4万人(其中千吨万人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07处,供水人口38.8万人);另外区城市管理局行业主管的镇级水厂24处,总供水规模为9.16万m3/天,通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扩网解决农村人口30万人,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饮用水全覆盖。

由于江津区农村地域分布广且大部分是山区,居民居住分散,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面积广、地点分散、管护成本高、管网漏失率大、盈利性较低,难以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成本高,依靠征收的水费很难维持工程的良性运行。为此,根据《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由各镇街统筹安排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然而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资金实际需求量较大,仅靠财政补贴仍无法弥补工程本身造血能力不足的困境,导致部分饮水工程设施设备、管网维修因缺乏资金保障而运行困难。调查发现:重庆市江津区存在管护问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3个。主要问题是:水费收取率低、维修管护资金不足、输供水管线长导致泵站部分电机线路老化、管网老化(部分)破损等无法及时维修。

江津区存在管护问题的43个农村供水工程(表1),其中27个由当地村(社区)委会负责管理,占比62.79%,16个由自来水公司(厂)管理,占比37.21%。根据年收缴水费总额统计,年收缴水费额度1万元及以下的12个,占比27.91%;年收缴水费额度介于1万~5万元之间的6个,占比13.95%;年收缴水费额度大于5万小于等于10万元的6个,占比13.95%;年收缴水费额度大于10万小于等于30万的10个,占比23.26%;年收缴水费额度30万元及以上的9个,占比20.93%。年收缴水费额度低于10万元的24个,占比55.81%,收缴的水费额的总计59.64万元,占比5.30%。

4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

江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包括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乡镇集中供水和以中心村或自然村为单元的单村供水工程3种(表2)。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供水与城镇居民用水同网、同质、同价,水费收缴和管网维护均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实行市场化运行、规模化效益明显,运行状况良好。乡镇集中供水大多由公司管理,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基本能维持正常运行,少数存在维修经费短缺问题。以中心村或自然村为单元的单村供水工程通常大多由村委会管理,因量大面广,维修养护成本高,维修养护经费保障率低,维修养护不到位,存在较多问题。针对江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现状,为其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4.1 明确职责,分类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的构建包括政府、企业和用水户3方,政府投资兴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目的是保证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农村居民需要在可以承受的(价格)范围内用上安全的饮用水,企业参与运营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在明确各方目的的基础上,为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能够长久的发挥效益,最佳的模式是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企业来管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政府部门发挥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农村居民在享受便利的同时逐渐转变观念,接受水是商品的属性,参与供水设施的维护并节约用水。

针对江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同供水类型运行现状,在管理模式上应分别对待,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供水工程由城镇自来水公司统一运行管理,相对比较专业,运行情况也较好,因此政府可以鼓励城镇自来水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向周边农村延伸供水管线,根据向农村延伸供水管线铺设长度、供水人口、供水水量等因素,政府给予补贴。乡镇集中供水也存在一定的盈利空间,目前也大都由企业负责运行管理,基本能够实现正常运转,这种模式也需要政府财政补贴。以中心村或自然村为单元的单村供水工程,大多由村委会管理,水费收缴率低,总额度少,无法满足工程良好运行,存在较多问题,需要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企业参与管理,并逐步向专业化管理转变。

4.2 创新以水价改革为核心的供水管理模式 为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够保持长效运行,正常发挥民生工程利民惠民的作用,多地均出台政策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给予资金补助,江津区拟计划每年投入1000万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但是如何把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还需要不断的创新实践。如果采用以往的做法,财政资金划归地方水利部门或镇街,供水单位(水厂或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管护资金,对资金审核单位来说工作量相当繁重,对调动供水单位、用水户的积极性方面并不明显,供水单位觉得是在替政府做事,财政补贴的理所应当,用水户仍然置身事外,觉得农村人饮工程就是政府的事,他们只管用水。为此,结合江津区的实际情况,建议创新以水价改革为核心的供水管理模式,具体措施如下(表3 )。

根据不同的供水模式,对于目前能保持正常运行的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供水和乡镇集中供水,在维持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鼓励其加强自身专业化建设,对于与政府存在建管协议的(如政府出资建设向农村延伸的管网,建好交给企业管理,要求其保证农村供水一定时期),按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根据其向农村供水的实际供水量和实收水费的额度,按其实收水费额度给予企业一定补偿,前提是政府主管部门对供水企业设置达标条件,要求其水质、管理等达标后申请补偿。

对于单村供水工程,其规模小、共享率低,水费征收较为困难,仅靠水费征收难以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行,并且数量比较多,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为破解单村供水工程运行难题,多地均进行了积极探索,基本方式是由地方财政补贴运行管护经费不足部分,使其能够保持正常运转。然而一味的财政输血并非解决单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的根本措施,只有在输血的同时培养工程自身的造血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不专业、管护不到位等一些列问题。针对江津区单村供水工程,建议“试点按全成本水价征收水费,财政资金补助农户基本用水量的差价”的方式,逐步培养单村供水工程的造血能力。例如可以以现行年征收水费总额低于5万元存在管护问题的供水工程为试点,区发改委、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牵头测算各农村供水工程的全成本水价(包括生产成本、运行成本等),同时核算农村居民的人均基本用水量,在基本用水量范围内,供水单位按照“优惠水价”征收居民水费,差价部分由财政补贴,超出基本用水量的水价,由供水单位按照全成本水价收取水费。例如,某供水工程全成本水价为4元/t,核算的居民基本用水量为2t/人/月,现行实际水费收缴标准为2元/t。在基本用水量范围内,供水单位向居民按照2元/t的优惠水价征收,与全成本水价4元/t的2元差价,由财政按月(季度)补贴企业(同时要求供水企业水质、管理等达标后发放水费补贴);居民用水量超出基本用水量的,供水企业按照全成本水价4元/t的标准向用水户收取,财政不补贴。

5 结论与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准公益性项目,本身盈利能力较弱或根本无法盈利,运行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资金不足,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就可以邀请专业的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护,政府职能部门制定标准进行监管,从而实现工程的长效运行。目前,多地均出台了政策,由地方财政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进行补贴,但是并不是简单的财政出点钱就能把问题解决的,财政在输血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农村人饮工程的造血能力。本文以重庆市江津区为例,针对现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种供水模式,建议财政补贴的时候均围绕水价改革进行。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供水和乡镇集中供水,需要对其补贴时可以参照其实际对农村供水的量(实际征收农村用水户水费总额)进行。这样既可以鼓励供水企业继续推行向农村扩网,提供专业化的管理服务,也可以按实际对农村供水的贡献(实际用水量)进行补贴,将原來繁琐的审批管理流程简化为可定量的政府购买服务。

而对于单村供水工程,建议“试点按全成本水价征收水费,财政资金补助农户基本用水量的差价”的方式,逐步培养单村供水工程的造血能力。上述方式具有如下优点:(1)不增加农民负担,基本用水量在现行基础上不加价。(2)培养农民的节水意识,财政只补贴基本用水量范围内的水价,超出部分按照全成本水价增收,培养农村居民的节水意识。(3)利于企业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提高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供水企业征收水费的积极性,一是在基本水价范围内,收的水费多,财政补的资金就多,超出基本用水量范围内,又可以全成本水价增收,企业有利可图。(4)给农村居民的用水补贴由暗补变明补,补助的水费看得见摸得着。财政资金直接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农民觉得工程是国家出钱维修,维修费用不够透明,因此缺乏主人公意识;直接补贴农村居民用水水费,让农村居民知晓每用1吨水,国家都要补助一部分钱,利于培养农村居民的主人公意识,利于农村人饮工程设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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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慧晴)

作者:张军红 代春瑶 权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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