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

2022-12-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

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育

摘 要:新时代网络强国的建设,需要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其中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为充分了解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现状,本文主要采用问卷的方式进行现状调查与分析,调查表明,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一個培养理念、二个培养途径、三个保障措施的对策,以此来培养新时代大学生的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力求为中国的网络强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

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网络公民社会亦逐渐兴起,但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的问题也日渐暴露出来,在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不乏许多黑客、网络骗子和造谣者等非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操作,如窃取他人信息、实施诈骗和散播谣言等。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公民意识教育[1],引发了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育重要性的舆论。在网络普及进程中还需要培养现代公民的责任意识,才能构建一个绿色安全和谐的网络世界。在互联网用户中,青年大学生占据了大部分,他们对虚拟网络的辨识力还有待提升,需要去明确自身的网络行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因此加强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教育,培养他们的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尤为必要,同时也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一、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现状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对深圳大学、肇庆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3所高校大学的544名在校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此问卷中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具体划分为自我保护意识、参与责任意识、言论责任意识、维护网络秩序责任意识、其他方面这五个维度,每个维度有4-5个问题,每个问题满分为3分。该问卷总分为72分,分值越高,网络公民责任意识越强。由调查结果可见,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大学生对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度普遍高,但网络自我控制能力较差

调查结果显示得分在0-4分、5-8分、9-12分的人数分别占了1.29%、42.10%、56.62%,从整体上来看,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比较好。近几年,在全国、各省、各高校比赛活动的推动下,新时代大学生掀起了关注网络信息保护的热潮。各高校的大学生每年都积极参加网络知识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等竞赛和实践活动。各省也重视大学生网络安全相关的各类竞赛,如陕西省举办的“网安启明星”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山东省举办的大学生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等。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暑期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很多高校团队进行大学生网络安全问题的调研。

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狭隘,仍需要加强。如大部分学生关注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但是忽略对网络自我控制能力的重视,针对“您大体上能够合理地控制自己的上网时间,不会耽误自己的正常生活活动”这个问题上,只有16.73%的人选择了“完全符合”,这说明大多数的大学生还不能很好地限制自己的上网时间,以至于沉迷“网游”而不能自拔,出现学生行为偏差的现象,因此大学生的网络自我控制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二)在参与责任意识方面,部分大学生参与兴致冷淡和发声意识薄弱

调查结果显示得分在0-5分、6-10分、11-15分的人数分别占了1.47%、64.40%、34.13%,结果显示大学生的参与责任意识薄弱。参与责任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参与兴致冷谈和发声意识薄弱。在参与兴致冷谈方面,如针对“您会利用网络参加公共事务或学校建设”这个问题上,回答“不太符合”“完全不符合”占18.2%。可见,新时代大学生的公民参与度不够高,网络公民参与活动对大学生的吸引力不够。在发声意识薄弱方面,如针对“您会经常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这个问题上,回答“不太符合”“完全不符合”占83.8%,可见,相当数量新时代大学生以“观望”为主,缺乏主动参与网络的意识,不太愿意发表自己个人的意见,但是社会的发展和建设需要更多新时代大学生予以行动式的参与,需要更多的“主动性”。

(三)在维护网络秩序责任意识方面,对维护网络秩序理解的深度不够、力度不大和责任感不强

调查结果显示得分在0-5、6-10分、11-15分的人数分别占了2.75%、66.06%、31.01%,反映出大学生维护网络秩序责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对维护网络秩序理解深度不够、力度不大和责任感不强。如在对维护网络秩序理解深度不够的方面,如“您崇拜能够随意破解密码、入侵网络系统的具备高超计算机技术的人”的问题中,选择“比较符合”或“完全符合”的人数超过了四分之一,折射出部分大学生对这类人有个人推崇膜拜现象,缺乏对维护网络秩序的理解。在对维护网络秩序方面,如“遇到网友对骂,您会进行劝阻”的问题,回答“比较符合”或“完全符合”仅为37.0%,再如“您周围有较多的同学为了完成作业(论文等)或者出于其他目的而进行网络抄袭”问题,回答“不符合”或“完全不符合”占26.1%,可见,部分大学生未将维护网络秩序的责任意识做到知行合一。在对维护网络秩序责任感不强的方面,如“对于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如垃圾邮件、黄色网站、虚假诈骗信息等),您会进行举报”,回答“不符合”或“完全不符合”占32.5%,这表明部分大学生在网络环境里未能主动担负重要的责任。

(四)部分高校教学环节缺乏网络责任意识的教育,且教育成果收效甚微

结果显示,在“在学校中,您曾经接受过关于网络责任意识这方面的教育”问题中,选择“完全符合”的人数仅占30.15%,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生对网络责任意识相关知识的渴望,也折射出学校在这方面的工作仍还没有做到位,缺乏网络责任意识的教育。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在“您足够了解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问题上,选择“不太符合”或“完全不符合”选项人数占了41.62%,反映出大学生在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可能会导致大学生做出网络违法行为,因此帮助大学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已迫在眉睫。

二、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现状存在的原因剖析

(一)对大学生网络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

在我国7亿多的网民里,大学生群体数量居首[2]。随着网络教育的兴起,新时代大学生使用网络时间越来越长,造成大学生网络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随之网络自我控制能力也下降[3]。针对这情况,大部分高校仍然缺乏有制度和有计划的教育管理体系。一方面表现在未实行学生上课和晚自习制度、收集上交入袋制度,同时教师未能严格执行课堂纪律的相关规定,从而削弱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意识。另一方面表现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开发力度不够,虽然高校能利用公众号和易班等平台发布各类新闻,但是未能加大导向内容网络覆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者也往往局限于传统的思想教育的模式。

(二)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存在一定误区

近年来,我国高校不断去追求成为“双一流”大学,把更多精力和时间摆在学校和学科的排名,同时纷纷争夺科研获奖和增加论文发表,导致忽略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长远发展。“双一流”的高校更应该培养一流的优秀学生,让他们主动利用网络参与社会的建设、发表积极向上的言论和维护网络秩序,引导他们加强对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的认知和理解。高校对新时代学生的培养标准存在误区是导致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高校人才培养模式限制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

高校课程体系主要以各专业的主要科目为主,而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在内的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未能融入主干课程中,更多以课外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的形式开展。虽然有些课程或多或少涉及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的内容,但是与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工作脱节严重。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课程思政的建设,给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更多思路[4]。

(四)大学生对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的主体作用未能发挥

从调查结果可见,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的困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学认知层面的因素,另外一方面是大学生行为层面的因素。在认知方面,大学生对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理解不够深入,造成网络公民责任意识自我培养的动机不强。在行为方面,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自我培养的执行力和行动力不足。从学生个人方面,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身份、个人成长环境、性格品质等都是影响大学生对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的重要因素。

三、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的路径

(一)明确一个培养理念

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应该主要从自我保护意识、参与责任意识、言论责任意识和维护网络秩序责任意识四个方面的培养,同时针对高校全体大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让学生树立起自己是网络的参与者也是网络的建设者的意识,使学生具有较好的网络公民责任意识认知和行为。只有明确这样的一个培养理念,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教育的目标和结果不会造成偏差,以起到应有的成效。

(二)构建两条培养路径

构建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的两条路径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课外实践活动。

1.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途径方面。将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作用。在思想政治理論课教学中,多通过角色扮演、场景模拟等形式引导学生对网络公民责任意识认知[5]。如:通过角色扮演,还原社会缺乏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的现实情景,让学生扮演者讲述在整个扮演过程中的心得和体验,让其他学生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使到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入心入脑。通过情景创设,以网络上常见的问题作为切入点,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让学生清楚作为一位网络公民应该肩负相应的责任。在课堂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配合一些理论知识,让学生明确意识到自己作为网络参与者的责任。在理论知识基础上,讲授在网络中进行违法犯罪的行动的法律条文,令学生清楚其走上不法道路的后果,以起到警示作用。

2.在课外实践活动途径方面。将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融入课外实践活动。网络公民责任意识是一种具有体验性的人文精神,因此当新时代大学生拥有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就需要进行体验式实践。如鼓励大学生深入校园开展相关调研,高校和教师需要引导大学生参与网络公民责任意识行动,在实践中切实认识和理解。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互联网的各类信息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在疫情期间,网络上出现有许多网络谣言,甚至出现有损社会的正常秩序的言论,这就需要引导学生就这些问题进行调研,不但有助于培养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而且让他们成为谣言的粉碎者。通过大学生亲自调查和采访,让学生认识到网络公民责任意识无处不在。再如引导学生参加志愿服务,为乡村中学上一堂关于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的课程。同时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暑假“三下乡”实践活动,深入乡镇中学、社区。以结对共建单位等为载体,培养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

(三)加强三项保障措施

第一,加强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的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他们在网络管理上有优秀经验,面对网络中各种行为的不当进行管理,同时加强队伍人员自身素质,不以权谋私,做到公平公正,为和谐的网络世界贡献自己身为工作人员的一份力。另外,教师队伍人员定期给班级在校园网内开设网络知识普及专题教育,当使用校园网时,更要明白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举止所产生的影响。可利用校园网进行网络违法行为的模拟实践场所,对违规学生进行教育,更督促其去认清法律的底线,让网络成为学习利器,从而加强班级学生的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第二,坚持做好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的实践基地建设。学校内外的实践基地建设应让学生达到提高网络公民责任意识的目标,在实践基地里加强对网络知识的宣传,如设置专题宣传栏、开展讲座等等,让网络公民责任意识教育无处不在,逐渐印刻在学生的印象中。通过创业或就业基地、服务机构实训基地、校外实践训练基地等,丰富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的渠道。第三,依托高校易班平台创造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在线测评系统。为保证师生在课前课中课后获得相关教学与学习资源,创设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线上、线下两个途径,以实现网络互动、数据分析和在线培训的功能。

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一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任重道远,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者的协同努力,重视大学生网络公民责任意识培养,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新时代高素质人才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祖国和人民同行努力创造精彩人生[N].人民日报,2014-05-05(01).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统计报告[EB/OL].(2019-06-08)[2020-2-15].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902/P020190228510533388308.pdf.

[3]施芳芳,胡其云,王文俊.高职学生网络自我控制能力培养路径浅议: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黑河学院学报,2019(07):49-51.

[4]高德毅,宗爱东.课程思政:有效发挥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的必然选择[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7(01):31-34.

[5]阎占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讲出理论的温度[J].思想理论教育,2020(02):63-67.

责任编辑姜淑娟

作者:梁燕龙 陈诗韵 吴嘉杰

第2篇: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大学生由于网络责任意识的缺失,出现了“缺乏网络数据隐私意识而遭到侵犯;遭遇有害网络文化意识形态渗透,缺少甄别能力;涉嫌违法形式多样”等问题。究其原因有四:大学生网络责任认知不足,责任感严重缺失;价值观形成不稳固,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忽视学生网络责任意识培养,教育引导落实不到位;网络文化的多元化影响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的形成。而要提升并强化大学生的网络责任意识,就必须加强网络基础建构,创新教育工作模式;建构系统的教育机制;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创新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培养学生的网络责任意识。

关键词:信息时代;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对策

责任是一种担当。责任在不同的行业中范畴不同,如军人的责任是保家卫国,教师的责任是教书育人,但都体现着使命和信仰。而网络的普及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大学生应当树立健康向上的网络意识,应当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一种网络责任。而提升大学生的网络责任意识,既是强化高校教育教学建设,也是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需要,推进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全球化新型治网之道,网络也逐渐成为高校开展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重要阵地。[1]但是网络功能的互动性、全球性、无法估量的渗透力,助长了部分大学生盲从与非理性表达行为,不能保持高度责任意识与防范意识,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受到冲击。因此,加强网络责任意识对于大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为重要。

一、新时代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缺失的现状

(一)大学生网民缺乏网络数据隐私意识而遭到侵犯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由于互联网释放出的信息量越来越大,个人、集体、企业等数据信息都以各种形式存储于网络。随之而来公开披露或者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越来普遍,保护隐私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首先,大学生由于网络意识淡薄,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受骗后查找相关信息来源很难精准定位,学生的隐私遭受泄露,给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其次,盲目跟帖与转发,随意“乱喷”,导致大学生思维逻辑弱化,缺乏主观判断,长时间浸泡在网络空间难以自拔,上网成瘾等问题依旧存在,现有的举措远远不能适应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如何强化数据隐私保护意识是我们面临的巨大课题。

(二)遭遇有害网络文化意识形态渗透,缺少甄别能力

网络的发展促进网络文化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进步。网络作为文化发展的载体,良莠不齐、甚至有害的网络信息混入其中,扰乱了人们的话语沟通逻辑,通过网络虚拟化的人机互动,忽视现实中的面对面交流;恶意捏造歪曲历史人物,混淆视听,让人对微信、微博发布的信息缺乏理性判断,把信息只看作孤立、片面的东西,不考虑它的社会效果,严重扰乱网上舆论环境。[2]由于网络信息是点对点的传输,接受信息具有隱蔽性与便捷性,给网络文化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健康的网络文化意识受到冲击,给大学生思想道德行为建设敲响警钟。

(三)法制观念淡薄,涉嫌违法形式多样,

随着网络的大众化,少量大学生涉嫌通过网络违法犯罪的数量与日俱增,手段方式多样化,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首先,个别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和道德素养欠缺,通过社交平台恶意攻击诽谤,造成行为失范;利用网络病毒软件盗取微信、QQ、支付宝账户,侵犯他人隐私;有的学生利用考公务员、考研同学的盲从心理,通过QQ群兜售各种假复习资料贪财牟利。其次,大学生普法教育需求得不到满足,教师在讲授法律知识时,没有针对网络热点问题,使学生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缺乏敏锐性。

二、新时代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大学生网络责任认知不足,责任感严重缺失

作为网络的使用者、信息的传播者的新时代大学生群体,理应具备网络责任意识。然而,责任感的严重缺失,使得一部分大学生在无人监督的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更谈不上有什么责任意识。有的大学生不顾及家庭经济水平,通过各种渠道借款、借贷,购买最新款式的手机达到移动上网的目的;部分学生放弃课堂和书本学习,只求借助网络提升学术造诣;有的学生则投机取巧,通过网络进行抄袭、贩卖他人学术成果;部分学生由于性格内向,不善社交,而视网络为避风港。分析学生游戏成瘾、社交成瘾、网络犯罪等问题的成因,缺乏在网络环境下的自控能力和责任意识是导致大学生网络成瘾的因素之一,[3]其次,学校对学生缺少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在思想道德上尤其是网络责任意识方面缺少引导,导致思政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缺失。

(二)大学生价值观形成不稳固,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

网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形成具有引导作用,而在价值多元化下的背景下核心价值观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大学生在通过网络进行娱乐时,对网络媒体信息和娱乐八卦新闻以及不理性的评价缺乏判断力,易受网友的影响,从众心理依然占主导,面对网络上一些不健康网站和视频,缺少道德分辨力;由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消费观也在发生着变化,对购物网站(如淘宝网、京东网)进行的“节日狂欢购”,沉迷购物“捡便宜”,追求名牌衣物、化妆品等思维活跃,超前消费观念占主导,导致理想与现实落差较大;学校针对学生价值观、消费观、网络观养成缺乏教育引导,导致价值理性形成不稳固。

(三)忽视学生网络责任意识培养,教育引导落实不到位

校园网络文化宣传教育关系到大学生身心发展和责任意识的培养提升。学校建设网络平台投入的经费比重较小,侧重于学校管理层和举办的各类活动,注重智育忽视德育,对学生思想道德与责任意识的培养缺乏专项责任教育;对学生动态掌握不到位,有效的监管措施欠缺,由于学生在网络环境下防范意识、自律意识不强,易受不良信息侵扰,给网络诈骗分子可趁之机;教育教学方式上注重理论灌输,轻理论联系实际,缺乏网络法制宣传教育与视频案例相结合,一些大学生对于通过网络充当“枪手”行为不以为然,所做的事情违法与否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只要能赚钱就行,缺少大学生应有的网络责任意识。

(四)网络文化的多元化影响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的形成

处在网络时代的大学生,片面追求感官刺激,不仅网络责任意识淡薄,亲情友情也很淡漠,冷落疏远了身边的亲朋好友。学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应积极引导学生转变意识和观念,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是把“双刃剑”,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要认识虚拟化网络带来的危害。开放性的网络可以赋予我们话语权,与人们进行深度沟通,使个体选择趋于多元化;但部分学生在网络中从理性的自我表达演变为非理性的自我宣泄,恶搞传统文化,以至于在低俗网络文化中迷失自我。

三、信息时代下提升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的对策分析

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如何提升学校和学生网络责任的建设与引导,确保网络空间网格化、标准化管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进入21世纪以后,网络文化的多元化和信息的开放化已经成为国家传播和交流的重要方式。学生群体伴随着互联网一同成长,网络媒体对他们的思想观念、责任伦理、行为方式等方面都产生深刻影响,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意识培养同时,不可忽视网络对学生带来的多样化影响。

(一)加强网络基础建构,创新教育工作模式

网络作为公共空间资源,赋予每个人网络话语权和自由交流的空间,提升网络责任意识,是信息化发展的必须遵循的发展趋势。在校大学生群体网络责任思维易受外界不良信息影响,加强网络软硬件基础构建迫在眉睫。软件上,研发制约学生因法律意识和社会阅历缺乏的相关APP,硬件上,加强网络基础设备的研发投入,增加防火墙、入侵监测系统,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一道防御屏障,以保护用户资料的安全性。大学生在履行网络责任意识的过程当中,应当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网络责任意识,与破坏网络不正当行为作斗争。高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优势提升师资专业技能和教学策略,通过“讲课—观摩—分析—评价—反思”的方法,准确记录教学过程,从中加快课程,完善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的改革创新,从单一向整体转变,扩展政治思想工作视野,推动传统教学和现代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增加一专多能知识储备,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政治思想工作的科学化管理。互联网作为良好的沟通传播载体,既可以实时互动,又传播正能量,面对多元化信息,要有取之精华去其糟粕精神。结合大学生网络责任与政治教育发展特点,多层次、多角度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大学生网络责任感,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二)强化网络责任意识教育培养,建构系统的教育机制

无论科技如何进步发展,信息技术如何更新换代,终究是社会生产生活的工具。[4]随着网络信息体系的不断完善,信息化技术从单一型转变为复合型,更关注技术对人的思维逻辑和社会带来的影响。首先,丰富学生文化素养,通过网络技术优势探讨网络建构切入点,发挥自身优势,将宣传与教育两者结合起来打造独具特色的教育成果,促进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的形成。其次,高校各部门充分利用校园网加强网络宣传,热切关注社会焦点,用网络传播积极的正能量,引导大学生甄别网络与现实的能力,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第三,遵循教学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责任认知规律,根据新时代大学生思维特点,把“讲政治、懂网络、敢担当、善创新”作为对他人、集体和社会的重要标准,[5]把责任意识的培养融入教育全过程。

(三)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在全球化趋势之下,师生都在信息化环境中积极地掌握网络技术,强化法治思维,提升网络责任意识。学校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阵地”,面对网络上良莠不齐的信息,通过灌输传统的教育,来抵挡“电子海洛因”侵蚀,已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高校要充分利用好校园网优势,开展多样化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掌握必备的网络安防知识,营造健康的校园网络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御和强化校园网络监管机制,合情合理合法地进行甄别、分析及判斷,[6]严把网络“安全通道”质量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跟踪,将问题解决的时效,固定在可控范围之内,杜绝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利用信息技术的多域间资源、负载均衡等技术手段,创新网络监管机制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真正使校园网络得到净化,并为教学管理服务。定期增加网络知识与法制宣传,举办法律讲堂进校园活动,优化校园网络文化环境,建立健全校园网络管理,补足网络责任意识的缺失,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心灵深处筑起责任担当的堤坝,用优秀的网络文化武装头脑,提高网络责任意识。

(四)创新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学生网络责任感养成

信息技术的发展颠覆了传统知识的传播途径,获取的方式不再局限于书本或课堂,积极涉及形式多样的网络资源。高校教育者与管理者在教学与管理过程中,欠缺运用网络技术的手段,利用大数据对相关课程资源创新融合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不足。教师要善于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现代化网络技术,利用网络工具加强教学创新,多渠道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7]教师要主动适应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变革,线上加强网络课程开发,拓宽资料的搜集和教学理念的创新性融合,线下进行实际操作研究,构建新型网络课程研发平台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培养新时代新教师责任之道。改进教育方式,积极倡导学生网络伦理建设和网络责任意识培养,加强基础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学生网络责任感,提升学生的理论意识、政治意识,深层次挖掘教育资源,提高网络公信力,创新教育思维支撑新时代终身教育发展理念,构建起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与教育融合发展之路,推动网络安全和教育信息化迈上新台阶。

四、结束语

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的培养既是面向未来的责任,也是面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提升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的培养与担当能力,加强信息的识别能力二者不可或缺。健全网络法制体系,统筹各方信息督查力度,完善网络平台监管机制,弘扬时代主旋律,培养大学生网络责任修养,自觉抵制不良信息滋扰,积极运用网络媒体传播正能量,肩负起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责任。

参考文献:

[1]陈小花.网络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形成的影响及对策[J].教育探索,2013(2).

[2]王澜.网络传播社会责任意识缺位的原因及对策[J].新闻导刊,2006(3).

[3]谢晓东,邓英欣,蔡龙湖,张丽君,喻承甫,张卫.自我效能感在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与网络成瘾间的中介作用[J].校园心理,2017(1).

[4]肖云川.网络时代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探析[J].教育观察,2018(1).

[5]白晓丽.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提升策略研究[J].青少年学刊,2019(4).

[6]高萍美.论网络空间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培育形态[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3).

[7]王自华,许文婷,翟世川,魏进平.浅析网络时代大学生责任教育[J].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作者简介:张浩(1987—),男,汉族,河南省漯河市人,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学校教育与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语言。

(责任编辑:董惠安)

作者:张浩

第3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现状与拓展

[摘 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来自宣传部门、网信部门、高校、社科界的研究者们开展了理论和实践探索,相关研究虽偏重于宣传和经验介绍,但在推进主体、实施对象、建设阵地、问题对策等方面已形成相当成果,两个层面搭建了认识框架。然而,责任制研究仍较不成熟,甚至在基础概念上也只简单沿用了政策话语,亟待学术拓展。对标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责任制研究需要丰富理论体系、强化理论与现实的互动观照,如此,才能在实践中避免责任制的空转,切实发挥意识形态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拓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必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2015年中央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以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下文简称“责任制”)实践不断深化。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这指出未来工作的重点是“落实”,也暗示了当前实施仍不尽如人意,为此有必要回顾梳理责任制实施的相关研究,一来可以查找问题,吸取经验,推进责任制的落实完善;二来可以承前启后,拓展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研究空间。

一、对责任制的共性研究:内涵、原因、价值以及普遍困境

党委(党组)覆盖到哪里,责任制就得落实到哪里。目前对责任制的研究可以划分为共性研究与特性研究两个大的方面。共性研究包括内涵界定、原因分析、价值揭示以及实施中的普遍问题的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论题范围及其正当性、必要性、可行性。特性研究则是因循实施阵地不同而做的深入细致的、具有特性的部分。学界之外,中央到地方相关操作部门也有相当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基本都以习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文件为基本理论依据。

(一)责任制概念及内涵研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涵是什么,是研究的基础和前提。但从公开文献中竟没有专门对此概念的学术界定,基本都沿用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尽管这个规定涉及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原则及责任范围,但缺乏明确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并不是一个规范概念,作为研究基础尚不够有力。

因此本文尝试界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专门制定的、依托现行的党政和科层体系、通过岗位(职位)责任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强化和管理的一项制度。责任制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各级党委(党组)为基本组织主体,以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为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将相关党政机关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的执行范畴;通过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按分工范围承担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的方式,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层层落实与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实现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和党组织宣传工作职责的强化,保持主流意识形态的稳固。

(二)责任制实施原因研究

首先,实施责任制的最重要原因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视。责任制溯源于习总书记“8·19”讲话中所強调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办法》“标志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始全面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被认为是党的意识形态历史上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1]。张博认为,习近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行了创新,积极构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体系[2]。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构成了责任制研究的具象。

其次,采取责任制这一手段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是因为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习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住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还需要我们一代一代共产党人继续作出回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要放到这个大背景下来认识。”[3]基于此,研究集中从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两个角度进行了深入阐释:

首先,历史维度上,通过研读习总书记过于意识形态的8篇重要讲话及其历史价值进行细化阐释。秦宣指出总书记的“8·19”讲话本身就是从政权兴亡的历史规律高度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一个政权的瓦解往往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政治动荡、政权更迭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但思想演化是个长期过程。思想防线被攻破了,其他防线就很难守住。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错误”,因此全党负责也是历史的必然:“从历史经验看,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基本要求上必须正确处理好全党动手和部分负责的关系,着力构建全党动手的大宣传格局。”[4]张树华认为,“苏共高层思想理论的蜕变是导致苏共解体的关键,苏共在意识形态工作上失去灵魂、主动权、话语权导致了这种蜕变。”[5]朱继东进一步聚焦责任制:“通过责任制来抓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多年来的事实表明,领导干部有没有责任心、能不能真正负起责任是决定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也是越来越多领域建立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原因。”[6]

其次,现实维度上,主要总结了国际背景和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经验教训。韩庆祥提纲挈领指出:“当今世情的一个方面,就是西方对我国的意识形态渗透;当今国情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思想分化’;当今社情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出现了某种利益分化、社会分化和阶层分化。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加强意识形态建设。”[7]

从国际背景看,实施责任制是应对国际范围内西强东弱的长期态势的需要。金民卿认为,苏东剧变后,西方把和平演变的重点集中指向中国,意识形态渗透通过文明冲突、价值观之争、学术观点之争的方式表现出来[8]。当下,习总书记指出:“落后就要挨打,贫穷就要挨饿,失语就要挨骂。经过几代人不懈奋斗,前两个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挨骂’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9]吸取苏联工作教训,就要实施责任制,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才能逐步扭转挨骂局面。

从国内背景看,实施责任制是基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训和薄弱的现状。朱继东指出,十八大前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轻视、忽视甚至漠视,促使严峻现实和众多挑战摆在了我们面前。十八大后习近平针对以前的错误思想、认识、做法等坚决进行拨乱反正,责任制是党的意识形态历史上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10]。黄明理认为:“国内向度上,经济体制改革催生了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大学生群体对信仰问题表现出困惑,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严重缺位,高校对主流意识形态形式重视、实质轻视。”[11]方坤指出,宣传工作的本质就是意识形态工作,但“意识形态”在实际政治话语中出现的频次相对较低,我们党内很长时间以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思想文化工作等概念指代,十八大前,宣传工作又集中在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意识形态工作在政策文本和实际行动中均较少强调。当下以《办法》为标志的责任制,实质是对宣传工作本质的回归,是对长期以来我国宣传“弱压力型体制”导致的基层意识形态治理困境的回应,即通过将意识形态责任从宣传部门扩展到全党来确保意识形态的安全,是对党管宣传原则的再次强调[12]。

从科技挑战看,实施责任制是基于互联网阵地处于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的客观需要。习总书记强调:“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问题值得高度重视。网络已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13]而责任制通过全党动手、明确责任、细化阵地,才能形成意识形态安全所需要的工作格局。马兵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是适应信息网络化发展的新形势,系统推进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大环节,能维护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14]。

(三)责任制实施价值研究

责任制的价值首先体现在《办法》所强调的目的中。即“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因此,责任制有利于保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这一直接作用、确保“两个巩固”的远期作用。

首先,责任制从根本上健全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方坤认为,“宣传责任”到“意识形态责任”话语的转换去除了意识形态工作长期的遮掩、阻碍,使这项工作成为全党和各级党政机关共同努力的一项常规化的重要政治任务,可以克服长期以来宣传系统运行中“弱压力体制”带来的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领导多头指挥、上下一体化、宣传权力内卷化、宣传部门地位边缘化、各党政机关宣传工作选择性执行、聚焦内部而难以回应基层需求的问题[15],确保党对宣传的管理权。陈弟华认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可以实现包容多样与抵制错误的统一,达到巩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目的[16]。李超民和陆慧认为,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就是掌握意识形态管理权的重点[17]。洪明星认为,应对国内外意识形态多重挑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就可以充分依靠人民力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管理权[18]。

其次,责任制有助于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梁伟锋认为:“要搞好意识形态建设,从根本上说需要进行制度化建设,制度化的一个根本路径就是建立机制。”[19]沈传亮认为,中央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关制度,是通过制度化力量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20]。

最后,责任制有助于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实现“两个巩固”。乔山峰认为,责任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旗帜鲜明反对错误观点,不断弘扬正能量,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21]。李满春认为责任制通过明确任务,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凝聚人心;既积极主动阐释好中国道路、中国特色,又有效维护我国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22]。

(四)责任制实施中的共性难题研究

责任制是一套普遍运行的框架,“通过构建任务下派、责任传递和对上负责的运行机制,形成责任分解和层层落实的负责机制”[23]。 这种运作过程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对此,学界的研究集中在厘清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责任考核评估三方面:

第一,如何厘清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这一制度运行的首要问题?慎海雄分析了责任主体在履行六个方面的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包括导向和方向、主流思想舆论、网上舆论工作、宣传文化阵地、复杂敏感问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24]。吴江、杨继培按照责任制实施的流程,对八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即明确组织领导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制度建设、重视理论武装工作、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提升舆情处置能力、维护网络安全和支持队伍建设[25]。裴志辉侧重分析了实践操作中制定指南(目标方向、操作流程、警示承诺、反馈上报、归档立卷)与下发清单(主体责任、督办重点、检查通报、分析研判、亮点展示)所需要注意的问题,简单有效地为基层干部捋清了工作头绪[26]。

第二,如何解决责任传递不畅、落实不严的问题?本课题组的另一项研究在调研江苏五百多名各级干部后发现,承担主要意识形态责任的中上层干部反而不如基层干部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呈现一定程度的空转②。李磊发现基层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与己无关”“无关痛痒”“无能为力”三种不良心态,影响了工作开展[27]。林建华在北京昌平区调研后认为,基层干部群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的认识不够到位,年轻一代和精英群体中存在疏离党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倾向,基层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小众引导大众的现象和特点。他认为这是由两大矛盾导致的:改革開放以来长期存在的硬实力建设与以意识形态为核心内容的软实力建设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国家发展的巨大成就与人民美好生活新诉求尚无法充分满足之间的矛盾[28]。方坤认为宣传系统本身的权力配置问题导致了落实落差,即宣传工作在县委工作中处于次要地位,宣传部在县级政治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29]。

为解决落实难题,《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规划》都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中央和省委都已经把责任制纳入巡视安排,贵州省委已经开展了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巡视,下一步将实现全省覆盖[30]。朱继东强调,要进一步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旗帜鲜明抵制、批驳错误思潮,推动更多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敢于亮剑[31]。胡建华认为,要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32]。

第三,如何解决考核评估办法不够细化量化的问题?湖南省强化了考评体系的可操作性、权威性和导向性,将党委和意识形态阵地摆在最首要的位置,将意识形态工作细化为七个部分,设立了各部分的正面激励和负面清单制度[33]。厦门市湖里区通过突出“共性+个性”增强考核的针对性,突出“亮点+难点”增强考核的有效性,突出“查责+问责”增强考核的约束性[34]。长春市将常态化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专题督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着重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查和情况调度,对于领域内重点单位部门进行督促检查[35]。

二、对责任制的特性研究:聚焦新闻舆论、高校、社科、互联网阵地

《办法》规定各党委(党组)承担“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的责任,这就要求要对责任制进行“量体裁衣”式的研究。责任制要有效落实必须因循各个阵地的意识形态呈现特点做出相应调整。首先,习总书记强调“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人在哪里新闻舆论工作就应该在哪里”。毛泽东同志也指出,“文化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占领”。意识形态阵地“不占即丢、不守即失、不新即丢、不先即失”[36]。其次,意识形态工作规律要求,“只有根据工作对象的意识结构和情感结构,对工作主体的素质和方法进行优化选择,才能卓有成效地实现思想工作的功能”[37]。研究学者们根据《办法》所列举的八个方面的主阵地,主要从新闻舆论、高校、社科、互联网这几大阵地开展研究,其中高校是重中之重。

(一)新闻出版阵地的责任制

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要有强大的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必须建立在公信力基础上。互联网、大数据、全球化、市场化等潮流又给媒体的引导力和公信力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形势下,如何平衡好公信力与引导力是新闻工作的重点,也是责任制在该阵地中所需要适配好的关键点与难点。对此,研究者们的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把握新闻舆论工作创新发展总方向,有效落实责任制。慎海雄认为,要巩固党的宣传思想舆论阵地,唯一的出路就是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扬长补短,在融合发展中创造新优势、赢得新空间[38]。杨六华认为新闻舆论战线必须深入实施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39]现实中“学习强国”APP通过打造主流意识形态信息集成平台、改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形式、坚持分众化传播的方式实现了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创新[40]。

第二,强化政治导向,细化责任制。闫军认为加强新闻出版影视作品内容审查工作是关键,需要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签约制度、及时备案报告、建立三级审查和考核培训制度[41]。陈栋提出责任制当前需要着力于克服市场、资本惯性可能产生的阻碍,严把导向管理的政治关卡[42]。栗航、冯小云认为要建立基层融媒体平台作为责任制工作的基层阵地,开拓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巩固意识形态领导权[43]。

(二)高校阵地的责任制

高校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主流意识形态与各种社会思潮在此交锋,繁复多元,而学生们社会地位尚未锚定、思想认识尚处于不确定期,意识形态容易摇摆。同时,“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后继有人”[44]。这给高校责任制的落实提出了极高要求,学界的研究集中在现状研判、制度落实、差异性三方面:

第一,高校阵地责任制面临巨大挑战,但运行机制尚不畅。周义梅、旭成、覃事太认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社会热点事件交替传导、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激烈、意识形态阵地管控风险频出、涉校舆情发酵为公共舆情事件五大风险[45]。郑永廷、林伯海认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还面临市场经济下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价值观的挑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面临被个人主义、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等肢解、遮蔽的挑战[46]。 “一部分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47]更为严重的是,宋德孝调研发现,今日中国大学生深受西方流行文化的影响且并不清楚自己在消费流行文化的过程中受到深层的意识形态渗透,即使部分人可以粗略感受这一点,也并没有实质性的反思與反抗[48]。但是,李国祥调研发现当前高校责任制实施还存在很大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到位,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不到位,思想政治教育课的价值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不到位[49]。

第二,高校需从四方面推进责任制落实。一是要敢做敢抓。王锁明认为当前存在工作中思想认识偏差、好人主义作祟等落实不力的现象,需要提高思想认识、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措施落地、形成责任协同、提升政策水平和实施监督问责[50]。二是要厘定责任。阮博认为需要加强责任划分的制度化:增强主体的价值认同、制定立体化的责任清单体系、构建清晰的责任分工格局、将考核督查嵌入责任管理全过程[51]。田贵华认为要构建好责任体系,需要实现纵向责任的分层、模糊责任的理清和责任形态的创新[52]。三是要提升能力。曹和修、王培振认为要提高话语体系创新能力、意识形态研判能力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能力[53]。四是要搞好队伍建设。房广顺、司书岩认为高校党委必须担负起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体责任[54]。王迪钊认为要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列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在学位点申报、学科建设和教学评估中包含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55]。

第三,不同地域、层次高校的责任制实施具有差异性。一是欠发达地区高校责任制研究。韩卉认为西部地区高校压力重大、任务繁重、环境困难,要想贯彻好责任制尤其需要解决西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堵住敌对势力意识形态渗透口、健全意识形态阵地和管理体系[56]。二是边疆地区高校责任制落实研究。杨富认为西藏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受到西方反华势力和藏独势力、西方价值观与宗教渗透的影响,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始终是西藏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57]。张秀玲认为新疆高校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内外反华力量、“双泛”思想、“三股势力”与“两面人”的挑战,责任制落实需要特别加强对校园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规范管理、提升意识形态反渗透的能力[58]。三是民办高校的责任制专门研究。冯来兴认为,民办高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较弱,部分民办高校投资主体过分注重效益,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根源[59]。

(三)社科理论阵地的责任制

社科陣地指的是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部队院校、科研院所、党政部门的研究机构这五路大军,鉴于高校的极端重要性,已在上文中单列讨论,此处不再涉及。“具有理论自觉的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往往是一个国家主导意识形态的倡导者、开拓者、引领者和坚定的支持者。能否培养一批具有理论自觉、立场坚定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是国家意识形态生产的关键”[60]。但是,“实际工作中,在有的领域中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61]。针对这些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早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就做出要求:“不能把探索性的学术问题等同于严肃的政治问题,也不能把严肃的政治问题等同于探索性的学术问题。不能一说学术问题可以研究,就不顾场合口无遮拦乱说一气,也不能为了沽名钓誉而标新立异。”为更好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指导地位,为增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四个意识”、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而服务,迫切需要在该领域将责任制落实到人,刹住歪风邪气。对此,学界已经开展了初步研究,但成果仍旧过于稀少,只能摘录零星观点:

王政武认为,市场化导向根源上导致了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已经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领域,必须坚持政治家办刊理念,构建以意识形态性为核心的学术期刊评价机制[62]。李向葵认为党校落实好责任制工作需要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使命,在学习、担当、宣讲、宣传和资政五个方面做出贡献[63]。林秒认为基层党校落实好责任制需要知责、明责和履责,即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队”、“生产队”和“护卫队”,切实履行好基层党校意识形态工作职责[64]。邓国军还针对性提出,党校要优化理论教育和宣讲课堂阵地管理、强化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阵地管理、细化报刊和著作教材出版阵地管理[65]。

(四)互联网阵地的责任制

政治工作过不了网络关就过不了时代关,“互联网是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66]。然而,“互联网本身具有开放性、匿名性、交互性等特点,这使西方自由主义及其变种能够以‘多元文化’为借口通行无阻”[67]。面对网络主体长期缺少责任约束的局面,国家颁布了《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安全法》等,补上了这一漏洞。当前,各界就该问题的代表性研究观点如下:

互联网带来了意识形态新问题。李艳艳提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状况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一是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舆论场的引导力存在弱化现象;二是由突发社会事件上升为意识形态;三是网络意识形态论争的形式日趋复杂多样论,争的频率加大;四是网络意识形态论争对于民众心理的影响更加深刻;五是网络意识形态论争存在向政治事件转化的新动向。”[68]杨静娴、刘路路认为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建设存在功能不全、推广量低、信息量少、互动性差的问题。[69]

责任制实施有待提升。成绩方面,马兵认为,当前“一是建立了专人专责的工作责任制;二是明确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三是网络立法,把网络安全升级为法律责任”[70]。不足的方面,一是组织力量不足。蔡志强认为“单纯依靠组织力量净化网络意识形态环境,本身就是一件具有极强不确定性的事情。如何在完善的法治框架内形成有效的交互沟通形式,避免简单的思想和舆论强制,可能是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需要面对的基本问题”[71]。二是制度建设不足。杨斌认为,“制度规范层面,网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如管理主体、追责方式、权力边界);制度实践层面,一些地方网络领域责任制工作未能有效落实,管理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行业自律、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发挥得不充分。”[72]

协调各方力量促进责任制实施。一是多元主体推进。杨嵘均认为,“网络虚拟社群的舆论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一方面构成了侵蚀,一方面起到了保障,必须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自身建设方面、网络空间意见领袖以及网络虚拟社群参与主体等三个角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协同治理,发挥网络虚拟社群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积极功能。”[73]二是机制优化。赵惜群、黄蓉认为要从领导监管、预警反馈、信息疏滤、内容“保鲜”等层面构建维护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机制的框架体系,并分析机制运行的条件、策略和保障[74]。除此之外,各地也通过设立公安(网监)和宣传(舆情工作室)等网管部门的方式推动落实。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评析

当前,各界的研究已不自觉地形成了一个松散的体系,对责任制的推进主体、实施对象、推进阵地、问题对策的研究已经展开。但该体系内在完善程度与中央的任务要求尚有一定的不足,与实践部门的迫切需要尚有一定的差距,与形成一套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相匹配的理论系统尚有很大距离。

(一)理论亟待形成体系,强化方法论

学界对责任制的研究高度与中央要求始终存在一定的差距,研究各部分也相对孤立,亟待体系性整合。党中央极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责任制纳入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因为责任制实质上体现为信仰、操作上体现为重大制度。但许多学者仅将其视为一项普通制度、措施,既没有体认到意识形态的信仰特征也没有认识到责任制作为一项制度的特殊性,更没有投入相当的学术关注。截至2019年11月,在知网上以“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搜索可以得到10413项结果,而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题搜索却仅有192项。并且,既有的较少研究成果中,研究面和纵深远不够,学界大多孤立地讨论各阵地的实践,并未将阵地特点与责任制工作明确联系出来。意识形态工作历史以来长期面临“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矛盾,责任制的推行体现了党加强理想信念建设的坚定决心与对意识形态治理“时度效”做出的创新探索,对责任制的研究必须要在思想上落实这两点。

责任制理论研究需要强化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既有研究中,许多学者是从“文化理论”“话语权”进行意识形态的哲学批判的,这容易将具象的实践工作模糊成形而上的空谈。唐正东认为,“我们以前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过多地偏重于对其哲学意识形态之批判理论的研究,而对他在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展开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则以其未使用这一概念为由而弱化了相关的研究。这不仅使我们在面对国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理论时显得信心不足,而且也影响到了我们在当代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研究上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坚持。”[75]唯物主义方法论上的弱化还可能倒向“去意识形态化”,丧失了政治、经济等向度的意识形态立场,很容易与“去政治化”联系起来,最终滑向“去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问题的实质是实现阶级统治所必需的思想支配权问题……不能用非意識形态化的方式讨论意识形态问题,否则,不是不着边际,就是蓄意误导。”[76]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弱化可能会致使研究或沦为学术产品,或加剧意识形态的混乱,强化研究的意识形态性、实践性刻不容缓。另外,衡量意识形态理论的先进与否关键在于是否适合自身新发展,移植先进的意识形态不可能更不容许,只有牢牢扎根国情、世情理论才有生命力、实践力。

(二)研究亟待指向实践,提出可操作建议

当前研究提出的许多对策建议缺少针对性,对问题的揭示增量不多。这固然由于意识形态研究较敏感、调研障碍、研究阻力大,同时学者更倾向于政策文件的阐释,习惯将实践问题与自己熟悉的理论对接,形成一套比较自洽的逻辑。然而,“评价一套理论体系在学术上的高下,除了理论上的自洽,最终还是要看其在社会实践中效果的好坏。如果能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并能正确指导实践活动,这样的研究和成果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学术,这样的理论才真正具有学术价值”[77]。因此,意识形态的研究也需要进一步“扎实”,况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领域极为广泛,的确需要一大批有储备的学者深入调研,将使这项事关党和国家颜色的大事取得切实的进展。

(三)研究亟待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找准落点

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本身就是一定意识形态的产物。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需要全体公众的参与,需要主流意识形态的巩固和发展,就要求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发挥“形成、动员、指导、组织、证明”[78]功能。但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构建的我国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制度框架中,意识形态工作及其责任制是放在文化建设部分的,与其他制度、领域的关系还不够明确,权力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各项工作才能照章依次开展。

其他各项制度及改革各领域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如果没有其他各项制度在完善和运行中体现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意识形态就会失去根基。要强调治理体现现代化“坚持马克思在意识形态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就必然要求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的现代化。韩庆祥建议“设立统筹意识形态工作全局的专门机构,负责意识形态战略的规划设计、协同调整、组织实施及必要监管等事宜”[79],莫纪宏提出的“稳步推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法治化”[80],目的都在于实现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同构、统一推进。因此如何将意识形态工作和责任制合理嵌入整个治理体系是学界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同时,意识形态工作和治理体系的嵌合应该跳出科层制结构。当前的一系列制度建构都是基于科层制的,这固然能为意识形态工作塑造一系列基本框架,但难以有效应对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非理性因素,在科层制运行到一定程度还会阻塞信息沟通、反噬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既要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又不能进行简单地嫁接,如何以超越科层制的方式构建起来,这将有赖于各界同仁的协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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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育 东)

(校对编辑:张舒蕾)

作者:王涛 陈蔚

第4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县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健全领导体制

成立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 为组长, 、 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党委书记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突出主线,明确工作机制

紧紧围绕网络意识形态这一工作主线,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狠抓典型严厉查处、督导检查完善机制的思路,扎实做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各驻场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定期收集、监测网上网下、微博、微信的网络舆情,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贵,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狠抓落实,压实工作措施

(一)明确党委书记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定期召开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上报,防范和化解舆情危机。

(四)持续开展打击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理低俗庸俗信息等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净化网络空间。

(五)组建一支五人网评队伍,适时回应网民关切的问题,对歪曲言论进行舆论引导。

(六)向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报送我镇动态信息,通过文艺组织、村村广播、张贴栏等形成强势的正面宣传,全方面展示****良好形象。

(七)设置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网民互动,提高处置效率。

(八)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干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对制造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5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路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二、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财审科、调控科、仓储物流管理科)

(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随时上报。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

)

(三)统筹协调我局及直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指导、督促和检查直属单位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五)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全局及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责任领导:崔玉锦、毕国庆;责任科室:政治处)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党支部书记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是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五、相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地委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及直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行署粮食局决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玉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国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春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毕国庆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

薄其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霜 调研员

成 员:陈亚彬 政治处主任

郝莉红 办公室主任

李 艳 调控科科长

吕一波 仓储物流管理科科长

李广英 法规督查科科长

戴瑞勤 政治处主任科员

行署粮食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科员戴瑞勤兼任。

(二)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各支部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管理职能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第6篇:**职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六条

按照工作原则,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七条

分管党务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政同责,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第一责任人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干部负相应领导责任。责任人要承担起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和督查责任,各总支(直属

党支部)、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在校外网络媒体上做学校宣传的稿件必须在责任人审查签字后,再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三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第九条

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制定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作为全校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十条

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时,要按照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学校许可严禁个人以官方名义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同时除党委宣传部总体监管外,各学院(部)、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如发现有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微一网”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后台管理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对外传者及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抓好网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联盟作用,把网评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二级学院(部)

要选优、配齐、配强网络评论人员,确保网评队伍坚强有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因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

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五章

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四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7篇:当前网络意识形态观察

2015-07-20 09:51来源:人民论坛作者: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 字号: 近期,网络上质疑革命英烈的声音此起彼伏。“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刘胡兰系被乡亲所杀”,“雷锋日记全是造假”,“狼牙山五壮士其实是土匪”……诸多质疑恶搞的声音犹如盛世乐章中几个不和谐的音符,稀释了广大网民浓郁的爱国激情,动摇了民众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坚定而积极的看法。尤其对80、90 后的青年人而言,片面、扭曲、分散的网络意识形态对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有百害而无一利。

应该肯定,十八大以来主流意识形态向好向上,不断与时俱进,“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全面”等战略理念,充实了主流意识形态内涵,使主流意识形态的轮廓更趋明晰,主场优势更加凸显。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专题调查结果显示,78.3%的受访者认为,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观点、新举措,在网络上得到了充分的传播和解读。与此同时,受访公众对“四个全面”、“一带一路”、“新型大国关系”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政策部署的认可度全部在4分以上(5分代表“完全认同”。但调查结果同时反映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仍有局限,整体态势有喜有忧。

网络舆论,杂音不绝。在当前的网络舆论场,有一股舆论潜流,对于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冷嘲热讽,甚至围攻。凡是主流意识形态倡导的,它就会反对。而且,很多反对缺乏理性支撑,为了反对而反对,是情绪化、标签化的反对。还有个别所谓的知名专家学者也出来参与围攻,更助长了网络舆论的非理性繁荣。同时,一些非主流意识形态越来越多地借助学术讨论、政策辩论平台,利用一些“公共知识分子”传播和鼓噪其声音与主张,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各种思潮,交锋交汇。网络等新媒体特有的高效性、广泛性、互动性、渗透性等特点,为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为各种非马克思主义乃至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

滋长蔓延,提供了最便捷平台。各种网络思潮相互交织、相互依存、相互影响,进步与落后的观念相互制衡、相互挑战,形成了众声喧哗的热闹场面。网络已成为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交锋的比武擂台,成为健康文化与腐朽文化较量的搏斗场所,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渗透与反渗透的硝烟战场,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主流引导,有待加强。正确引导网络舆论,需要大的政治智慧和传播技巧。网络意识形态的构建逻辑,并非是简单地、人为地、大而化之地将非主流意识形态取消、取缔,而是要创造出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百花齐放”的舆论生态。主流意识形态不能陷入“自说自话”的表达怪圈之中,而应“放低身段”,以平视而非俯视的姿态,以探讨、讨论的口吻而非生硬的说教、命令,以说理而非宣传、生动而非古板、新颖而非老旧的方式赢得网民的信任和理解,从而加强网络舆论引导。

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问题,特委托人民论坛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杜飞进从问卷设计到课题成果集成,全程给予悉心指导。网络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占领网络舆论阵地,发挥主场优势,需要我们加大网络

治理力度。伴随着十八大以来的新思想之风、新情怀之气、新作风之势,我们相信,中国的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将更清晰、更理性、更完善。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夏梦] 2015网络舆论场新角力

2015-07-20 09:56来源:人民论坛作者:张涛甫 字号: 核心提示:当前,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总体上趋于稳定,主流意识形态“基本盘”相对稳固,但杂音、噪音仍然存在。形形色色的声音交锋、交汇、交织,形成了众声喧哗的热闹场面。其中,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表达较为活跃,以非主流意识形态尤甚,但其

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主流意识形态“基本盘”未形成颠覆性的威胁。这是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常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格局不会改变。

【摘要】当前,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总体上趋于稳定,主流意识形态“基本盘”相对稳固,但杂音、噪音仍然存在。形形色色的声音交锋、交汇、交织,形成了众声喧哗的热闹场面。其中,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表达较为活跃,以非主流意识形态尤甚,但其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主流意识形态“基本盘”未形成颠覆性的威胁。这是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常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格局不会改变。

【关键词】意识形态互联网社会思潮【中图分类号】D07 【文献标识码】A 互联网成为意识形态竞争主战场,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非理性繁荣,在底层社会有较稳定的市场

当下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横跨网上、网下两个空间,表现出甚为复杂的特征,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面临一系列的新问题、新变化,可概括为如下诸方面: 第一,互联网成为意识形态表达的新空间、意识形态竞争主战场。在线下,意识形态安全网相对牢固。在传统媒体上,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基本稳固。非主流意识形态难以在传统媒体空间发声,即便发声,也经常是边缘性的。但是,在互联网空间,主流意识形态存在感遭到稀释。主因是,非主流意识形态恣意反弹,迅速占据网络空间,经常与主流意识形态对冲,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近一两年来,主流意识形态加大了网络空间的存在感,在话语语法再造、话语表达策略以及传播策略方面均有了显著改进,管理者同时加大了对网络空间秩序的治理力度,改变了此前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网络空间力量对比悬殊的被动局面。

第二,主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价值轮廓更趋明晰,逐渐彰显主场优势。主流意识形态不仅要为执政党的统治合法性提供辩护,还需呼应时代的要求,回应社会的诉求。十八大以来,主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赋予自身新的内涵。“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等表述,充实主流意识形态内涵,优化其逻辑结构,使主

流意识形态的轮廓趋于明晰,社会认同度也在提升,渐渐彰显其主场优势。但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仍有局限,未能下沉到社会底层,未能真正主导网络空间。

第三,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非理性繁荣,形成“流动性过剩”。在非主流意识形态中,社会意识形态是流动性最大、影响面最广的意识形态集群。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光谱并不明晰,它是由一系列泾渭不分的非主流意识形态集结而成的意识形态群落。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比,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属于“散兵游勇”,大面积存在,形成“流动性过剩”。由于其浮游于社会底层,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关联,在底层社会有较稳定的市场,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网络化生存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显著特征。其在互联网空间莺飞草长、非理性繁荣,对主流意识形态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虽然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群落鱼龙混杂,良莠并存,但其在对待主流意识形态的态度上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解构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凡是主流意识形态倡导的,它就会反对。而且,很多反对缺乏理性支撑,为了反对而反对,即情绪化、标签化的反对。比如,主流意识形态倡导的历史上的英雄,在网上会遭到网民的颠覆或嘲弄。诸如“邱少云在烈火中捐躯是半生不熟的烤肉”、“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董存瑞炸碉堡系虚构”、“刘胡兰精神有问题”等刺耳言论在网络上遭到跟风炒作,那些曾光耀历史的著名英雄,在网民眼里,成了调侃、抹黑、质疑的靶子。这种虚无历史、解构英雄的现象在网上大面积存在,稀释了主流英雄主义话语正能量。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具有双向的力量:一方面它们是网上仇官、仇富的社会意识“酵母”,对于网上那些招摇过市或被反腐击中的猎物,会蜂拥围堵,群起而攻之;另一方面,它们也会成为众多网民照单全收的精神食材。仇富和羡富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网民一边同仇敌忾地仇富,一边则是流着口水羡富,使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以多种形式渗透于网络意识形态空间。

第四,“极右”意识形态沉底。在当下意识形态领域,“极右”意识形态有边缘化之势。极端右翼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未构成大的威胁,明火执仗的极端右翼意识形态表达较为稀少。但“极右”意识形态在当下出现新的趋向:其沉降到社会底层,一般不会在意识形态主战场与主流意识形态对决,捉对厮杀的更稀有。而且,“极右”意识形态鲜有条分缕析、逻辑敞亮的辩论和说理,很多时候以社会情绪的形式存在,淡

化理论和理性表达。一旦遇到合适的机遇和出口,这些情绪化的意识形态就会报复性地宣泄出来。而且,这些沉底的情绪化的极端右翼意识形态,在社会底层会获得大量的道义同情者,借一些舆论事件得以宣泄,成为网络意识形态空间的一大景观。

第五,“极左”意识形态间歇式活跃。“极左”意识形态以政治正确和道德优势之名,高调表达或扭曲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对主流意识形态构成较大干扰,甚至有搅局之嫌。一些尖锐、刺耳的“极左”声音,在网络空间极易被放大,被人过度解读,干扰了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视听。

第六,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竞争全球化的趋势在所难免。对于中国这样具有独特意识形态传统的国家,突然间被推向全球化的网络空间,其先天劣势不难料见。问题是,在互联网空间,标榜信息自由的西方发达国家占据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以普世之名进行意识形态推销,这无疑对中国意识形态尤其是主流意识形态构成了空前的冲击。

意识形态问题的处理,既不能用力过猛,也不可掉以轻心,需要有大的政治智慧和传播技巧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危机多发期,也是意识形态敏感期。如果在意识形态上横生枝节,就会把社会矛盾升级为政治冲突,将社会危机激化为政治危机。处理当下意识形态问题,对执政党的挑战更大、更艰巨。有人认为,对于当前的意识形态之争,应采取强行干预的措施,强力纠偏。这种思路有点操之过急,会引起更大的麻烦。意识形态问题的处理轻不得,重不得,既不能用力过猛,也不可掉以轻心,需要有大的政治智慧和传播技巧。

第一,优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当下主流意识形态的总体轮廓趋于清晰。这是主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的结果,但其内在逻辑性尚待优化。在完全开放的社会语境下,主流意识形态的提炼应该是打捞中国社会的“叠加共识”。所谓叠加共识,就是说,主流意识形态不是一元价值观念的单行线,而是最大限度地概括不同意识形态区间的“交集”。当下主流意识形态意在“中国梦”的统摄之下,将国家意识形

态、社会意识形态、外来意识形态以及传统价值观念整合为一套具有说服力的话语体系,这种整合后的话语逻辑是自洽的、有力的。

第二,注重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对接。主流意识形态不能停留在上游循环,需要与社会意识形态兼容、接续,不仅需要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价值逻辑的兼容和对话,同时须有传播的有力助推。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对接,不能仅满足于民族主义层面上的局部对接,也不能停留于“反腐”形成的短期共识。两者的对接,尚有很大的空间亟待开发。只有最大限度地将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叠加共识”提炼出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成为中国社会的广泛共识,才能实现上下对流,避免主流意识形态悬空。

第三,规范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秩序。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化、无序化生存,不利于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的良性发育。在保障多元意识形态表达权利、尊重意识形态生产与传播规律的前提下,如何合理规范网络意识形态秩序,成为当下中国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当下非主流意识形态与主流意识形态博弈甚为激烈的语境下,博弈双方应尽可能祛除傲慢与偏见,少一些任性的自负,多一些理性的对话互动,最大限度地扩大共识。在此基础上,构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新秩序。

第四,遏制极端意识形态。不仅要遏制极右意识形态,同时也要谨防极左意识形态搅局。如今,再回到主流意识形态“独角戏”的时代,显然是不现实的。在多种意识形态并存的现实语境下,不妨采取适度的宽松政策,不过度给非主流意识形态施压,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巩固。只要非主流意识形态不僭越底线,能够认可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可以给它们一定的表达空间。更何况,当前的主流意识形态还没有强大到足以说服其他意识形态的地步,这个时候若用粗暴的方式去压制不同的声音,可能会引起非主流声音的反弹。保持适

度节制,恰恰是要为主流意识形态最终掌控意识形态主导权赢得时间,争取空间。再从目前的舆论环境来看,现有的舆论格局是:民间舆论场波澜壮阔,主流舆论场则是深水静流;西方舆论场操纵国际舆论话语权,中国舆论场遭受孤立。在这种情况下,过度介入意识形态论争,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甚为不利。特别是在民间舆论充满不

理性、西方舆论充满偏见的情况下,陷入意识形态“战争”,对于主流意识形态而言是弊大于利。

第五,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创新。客观地说,主流意识形态理论还没有强大到足以说服反对的声音。身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流意识形态,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需要将“中国梦”深入人心,成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理念和共同愿景;需要加大以“中国梦”为核心的中国话语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需要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创新,创新传播形式,把握宣传的时间节点,拿捏宣传的分寸感,注重宣传效果。

(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西藏大学特聘教授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10月。 责编/谭峰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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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隐忧

2015-07-20 09:58来源:人民论坛作者:郭文亮 字号: 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广大网民积极参与包括意识形态问题在内的各种公共议题的讨论是好事,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我国,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一出来就遭到很多网民的冷嘲热讽和围攻,尤其是个别知名专家学者也出来参与围攻,更是壮大了网上非主流意识形态声势。虽然也有一些代表主流意识形态声音的回击,但寡不敌众,基本上被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所淹没。

从网上意识形态的现状不难看出,主流意识形态面临多重隐忧。在中国,为什么会出现主流意识形态这种现象呢?从客观因素来说:第一,国际上的大环境和大气候不利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随着上个世纪末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多米诺骨牌式的倒台解体,本来处于弱势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更是一落千丈,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独霸意识形态领域。一时间,各种宣扬资本主义“优越论”和社会主义“崩溃论”的思潮和舆论甚嚣尘上。

第二,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中某些负面的东西腐蚀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毋庸讳言,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等价交换”和“追求利益最大化”规则与理念引入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确造成了人们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的严重扭曲,也极大地冲击了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核心价值观。

第三,网上不受约束的所谓“言论自由”助长了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滋长。与传统的意识形态媒体较容易规范管理相比,新兴的意识形态媒体不仅可以随意发表言论、传播速度很快,还可隐秘自己的身份,从而导致管理部门很难及时有效地规范管理网上言论。

从主观上来说:第一,主流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和生产适应不了社会实践发展的形势。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实践的发展客观上要求相关理论也要跟上。尽管执政党历来十分重视主流意识形态的研究和生产,也为此投入了不少人力、财力和物力,如前些年中央大力推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但实事求是说,其效果不尽如人意,其研究成果很少为国内外同行所认可,连传统意识形态阵地内的高校都很少主动使用它做教材,更遑论其在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影响力了。究其原因,就是我们研究和产出的成果不能回应社会实践中的挑战,不能说服网民接受和认同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观点。

第二,主流意识形态理论的教育和传播满足不了受众自身发展的需要。现在活跃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基本上都是青年学生和知识精英。前者处在成长期,他们有一定的是非辨别能力,尚未确立稳定牢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后者视野开阔,思想活跃,二者普遍存在求新求变的心理预期,容易接受与传统意识形态不同的西

方思潮和理论。而传统的意识形态教育与传播的理论、方法及手段,因为滞后于社会实践的发展和忽视受众个体成长的特点,满足不了他们自身发展的需要,导致青年学生和社会精英们转而进入网络寻求各种新奇的思潮和理论。各种错误思潮和理论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乘虚而入,很容易获得求新求变网民的认同和接纳,并轻而易举占领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第三,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发展和管理跟不上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步伐。近年来,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各种信息传播软件层出不穷,各种境外信息“翻墙”技术不断出新,防不胜防。而我们的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基本上处于简单的“过滤”、“删帖”、“关网”或雇佣“水军”发帖等低级封堵层面上。这种低级封堵不仅未能有效遏制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滋生蔓延,反而引发了网民的逆反心理和对抗行为,加剧了主流意识形态受围攻的态势。

(作者为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责编/高骊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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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网络话语权的理论逻辑

2015-07-20 10:05来源:人民论坛作者:蔡志强 字号: 核心提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是拥有了先进技术支持系统就能够获得人们的认同。技术系统只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形态和方式,而有效改变人们思想的,还是意识形态本身具有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实际上可以被简单理解为“互联网+党的理论创新+社会理性发育”,这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

【摘要】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是拥有了先进技术支持系统就能够获得人们的认同。技术系统只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形态和方式,而有效改变人们思想的,还是意识形态本身具有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实际上可以被简单理解为“互联网+党的理论创新+社会理性发育”,这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逆动员媒体【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如果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不能有效进入社会群体的生活空间,就一定会有其他思潮和意识形态占据人们的思想阵地

2013年8月,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应该看到,社会的演进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思想的创新和先进理论对社会群体的有效引导。众所周知,工业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方面,人们的主体性、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利益观念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开放社会的复杂环境,使得人们对强大组织的依赖性也空前增强。而这个强大的组织可以是任何一种政治力量,也可以是任何一种社会组织,甚至是非法组织。这就意味着,如果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不能有效进入社会群体的生活空间,就一定会有其他思潮和意识形态占据人们的思想阵地;党的组织力量不去引导,就一定有其他的社会力量去介入。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在肯定与惩罚的母体内运行的思想理论,能否赢得大众参与,是一个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根据中国互联网中心第35次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其中农村网民规模达1.7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年龄在10岁到39岁之间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78.1%。网民中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群体规模最大,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分别为36.8%与30.6%。这个群体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到成熟固化的重要阶段,如何通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确立其科学的理想信念,是党领导社会发展需要加以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时空上全覆盖的网络体系,既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网络意识形态工

作重要的途径和方式。一个时期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政职能部门和高等院校、宣传机构重视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话语权、管理权。通过网络议题设置来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思潮。中央关于网络信息的规范与管理,为净化网络环境,避免网络对社会成员的误导产生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廓清一些大是大非问题。同时,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无论宣传手段、方法还是宣传的理论体系建设, 包括意识形态工作得以展开的制度体系建设,都得到了升级更新。但是也要看到,当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需要校正和完善的地方。

大量传播与主流媒体不同声音的媒体,对社会的逆向动员能力显然优于主流媒体的正向动员能力

从广义上说,所有承载图文和影音讯息的网络平台,都具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功能。我国总数高达2060万个的域名和335万个网站,以及境外海量的网站信息,都具有承载意识形态工作的可能。然而,其附着的意识形态信息,并不只有域名与网站的所有者能够提供,所有网民均可以成为意识形态信息的发布者、接收者和改造者。这意味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再仅仅是党和政府用以引导群众的平台,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施加意识形态影响的工具。这一传播门槛的降低直接改变了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模式。

狭义上的网络意识形态载体,目前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中央媒体所建构的信息传播平台,以及各大理论宣传媒体的数字化平台,诸如人民网、新华网和各报刊的数字传播平台等;二是党政职能部门和教育机构建构的理论宣传与学术研究平台;三是具有意识形态功能的独立机构建立的舆论宣传网站,以及网络技术机构(主要是营利性经济组织基于吸引受众而建构的理论宣传平台;四是自媒体舆论传播平台。

从组织结构和技术支持系统来看,宣传机构和传统媒体(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等及其建构的门户网站,本身拥有强大的宣传力量,能够以媒体专业眼光实现信息的有效传播,在相当长时期内拥有意识形态工作的比较优势。但是这种优势正在被掌握技术支持能力的专门机构和无所不在的自媒体迅速耗损。网络技术机构可以凭借其

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其长期经营并逐步积淀的忠实用户,实现植入式的意识形态宣传,这种强制能力是伴随着网民自主获取信息的需要同步传递的。其对于人们思想的影响目前缺乏深度研究,但是从已有的实践看,在各大网站信度相对较低的前秩序时代,大量传播与主流媒体不同声音的媒体,对社会的逆向动员能力显然优于主流媒体的正向动员能力。这主要是由于人们在持续接受某种正向信息后,不同的声音极易因为其差异性而获得受众的关注。尤其是大量无差别的信息密集传播后,极易造成人们的思想疲劳,使得意识形态工作被钝化和磨平。这也使得差异性信息在传播中能够以病毒式传播获得以小博大的宣传效果。

此外,网络在缓慢而又深刻改变人们阅读习惯的同时,大量低水平重复的碎片化讯息本身也改变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使得人们的思想处于浮躁和浅接受状态。换言之,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是拥有了先进技术支持系统就能够获得人们的认同,还在于其所承载的内容本身是否具有解释力,具有回应社会诉求和解决社会矛盾的理论能力。技术系统只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形态和方式,而有效改变人们思想的,还是意识形态本身具有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实践性。这就意味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实际上可以被简单理解为“互联网+党的理论创新+社会理性发育”,这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

因此,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需要着眼于开放社会信息传播的特点,形成先进理论传播的开放空间。我们今天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首先需要把握一个现实,即

在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制度,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党有效动员社会的基础就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党的意识形态与劳苦大众的社会意识形态的高度吻合,同时党能够将符合人民意志的意识形态上升为国家意志,由此党的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实现了有机统一。但是随着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党的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分化与疏离。这意味着,党的意识形态领导工作,是要为分化社会提供一维的价值导向,为多元社会建构共识。这个共识的建构,不是简单的意识形态灌输过程,而是在尊重多元的开放社会里,以党的意识形态的先进性、科学性来赢得群众。研究意识形态领导权问题,本质上体现着

党用以武装党员、引领群众的理论是否先进,是否能够说服人。由此形成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二个逻辑: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然不是简单一对一的信息传播过程,也不是掌握优势信息的宣传主体向目标对象灌输理论的过程,而是一对多的复合传播过程,是基于平等基础上的理论宣传过程,更是目标对象自主选择的过程。

赢得网络话语权的理论逻辑(2 2015-07-20 10:05来源:人民论坛作者:蔡志强 字号: 核心提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是拥有了先进技术支持系统就能够获得人们的认同。技术系统只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形态和方式,而有效改变人们思想的,还是意识形态本身具有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实际上可以被简单理解为“互联网+党的理论创新+社会理性发育”,这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对象是青年群体和处于半边缘化地位、极易对网络观点产生共鸣的“易感人群”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对象是青年群体,主要是青年学生和青年从业者,包括务工人员。网络意识形态重点对象的确立,决定了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必须符合青年特点,并且要能够满足青年群体的现实诉求。这种诉求既包括了生活工作的压力纾解,也包括了青年群体人生信仰的建构,这是对青年群体意识形态引导需要关注的基本问题。在此基础上,从不同群体的需要出发,充分利用网络全覆盖的广播功能和网络细分的窄播功能,通过舆论引导影响社会心理,通过系统而持续的理论宣传来重构社会意识形态。

我们通过对中国网民结构的分析可知,网络上存在一个数量极大的“易感人群”。所谓“易感人群”不是说这个群体追风随大流,而是转型期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处于半边缘化地位的庞大人群,基于对自身权益维护的切实需要,极易对网上相关观点和思潮产生共鸣,并采取转发、点评甚至在现实生活中积极行动的方式放大相关

信号。这一群体所具有的鲜明的特点,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能够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如对这个群体诉求长期忽视和压抑,则可能形成网络不良情绪,并激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从逆动员的有效性角度分析,传统媒体所建构的门户网站,具备了承载报刊信息的全部能力。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一政策使得传统媒体与互联网融合的步伐加快,并有效拓展了传统媒体在全媒体时代的传播空间和能力,这种融合也使得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获得了传统媒体优势资源的强力支撑。但是也要看到,囿于专业人才匮乏和制度的不完善,这种融合还没有打通技术系统、宣传机构和意识形态研究领域的屏障,使得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盘活资源方面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很多时候,传统媒体的网络平台只是作为纸媒讯息的镜像,甚至还越来越多地出现报刊杂志简单复制、粘贴网络信息的现象。在获取受众忠诚度方面的动力缺失,将使得此类媒体乱象愈发严重。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说自话或者低水平重复的单向度信息传播过程,则可能失去对人们的吸引力而逐渐荒芜,报刊杂志信度降低,相关网站无人浏览。而主流媒体因为新闻传播和舆论引导的政治正确性要求,也倾向于避免网友在自己的传播平台上出现意识形态的激烈交锋。这就使得非主流数字媒体能够迅速启动网络搜索功能,并通过对异见的信号放大来获取注意力,从而实现社会逆动员。

盘活意识形态工作存量,克服意识形态工作中“沉默的螺旋”现象

新闻传播中有“沉默的螺旋”现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也有类似现象。这种现象体现为两个方面,就是当主流媒体的意识形态工作出现偏差的时候,或者其他媒体的意识形态逆动员发生的时候,大部分在线的党员是保持沉默的。这种沉默本身既包含了党员对理论的不熟悉,也包含了相当部分在线党员对自身在网络上的主体性的认知的偏差,以及作为共产党员应有的责任意识的淡薄。此外,还有大部分党员或者没有时间去梳理并发布正确信息,或者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来对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并提出因应措施。这意味着,如果简单强调党员网民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则可能导致网络信息传播的过度意识形态化。但是党员如果对于涉及大是大非

的网络信息缺乏起码的警惕和纠正意识,那么本身就说明党的思想教育是有问题的。因此,针对网络“沉默的螺旋”现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就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对逆动员性质的意识形态过程,在保证言论自由的基础上,依法采取技术手段加以控制。

二是需要形成党员上网的基础责任,在能够把握准确信息的基础上,对带有鲜明错谬观点的言论进行反驳。其中,对于社会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深度解读,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大量网络上发表的帖子、博文,充满了党八股的教条与枯燥味道,对于社会现实问题和矛盾的回应能力不足。并且在观点冲突中,缺乏相应的宽容意识和引导能力。因此,培养一大批熟悉网络技术、具有较强思想引导能力的理论宣传工作者,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领导的关键。

充分调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资源存量,强化学者尤其是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学者对社会思潮的引领责任也至关重要。中央对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在激发职能部门做好这项工作积极性的同时,还需要激活庞大的学者群体对于网络发文的积极性。在现有的学术评价体系里,大部分学者从转载和转引的功利需要出发,并不把自己最好的研究成果和前沿的学术观点及时放到网上;或者说学者深入剖析的观点,还缺乏有效的形式及时在网络上传播。

从网络回到现实环境,党的理论的专业学术研究与党的理论宣传之间边界不 清,角色不明。一是党的理论本身的科学化、专业化存在问题。过多的应景文章 迅速削减了社会对问题的认识深度,钝化了人们对党的思想教育的接受敏感度。 二是宣传语境往往缺乏社会活力。对政策的解释力和社会的引导力不足,导致各 种奇谈怪论迅速捕获社会群体的注意力,从而在利益集团的众声喧哗中,占据甚 至掩盖了理论引导可能的空间和平台。为了改变这一局面,许多网络宣传机构紧 紧盯牢中直机关各大网站,以及各大主流媒体网站,通过即时转载上述媒体的文 章,来保证意识形态的正确性和前瞻性。这一理论和技术的双重依赖,实际上恰 恰有利于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打造有影响的舆论宣传机构的目标。 也就是说, 网络意识形态的一项重要功能,就在于借助信息技术,通过权威机构有影响

力的 理论宣传实现对社会的柔性引导。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单纯依靠组织力量净化网络意识形态环境,本身就是一 件具有极强不确定性的事情。 如何在完善的法治框架内形成有效的交互沟通形式, 避免简单思想和舆论强制的过程,可能是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需要面对的基 本问题。换言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际上是新的技术条件下党的思想理论的 灌输过程。这个过程区别于过去宣传中单向的我打你通的逻辑,而是一种基于共 识建构的平等交互。其流通能够有效解决信息黑障,并使得信息依系于自身的力 量向社会各个层面做精细注入和随意漫流,进而形成有说服力的思想工作机制。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党的领导与领导科学室主任、教授) 【参考文献】 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 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人民网,2014 年 8 月。 责编/刘瑞一 美编/李祥峰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 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独家调查:网络意识形态现状 十个重要发现 2015-07-20 10:11 来源: 人民论坛 作者: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 字号: 调查说明 2015 年 5 月,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通过网络问卷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推送 等方式, 发起了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状况的公众调查。 调查范围覆盖全国 31 省区市 以及港澳台地区,共有 2864 人参与了本次调查,有 2505 人按要求填写了调查问 卷;调查对象涵盖党政干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群体。此次调查获取了大量 数据、观点和意见建议等第一手资料。

(一)有 74.1%的受访者认为,随着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国与 国之间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有人说,“互联网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不 管是否言过其实,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信息化愈加普及,互联网对意识形态的影 响越来越大。在此种情况下,准确把握网络传播特点,了解易被极端言论煽动和 渗透的领域,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防止歪曲、造谣信息的膨胀扩大, 就变得非常重要。

(二)78.3%的受访者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 想、新战略、新观点、新举措,在网络上得到了充分的传播和解读。具体来看, 31.6%的受访者选择了“非常充分”,46.7%的受访者选择了“比较充分”。相比 之下,仅分别有 17.5%、3.0%和 1.2%的受访者选择了“一般”、“不太充

分”和 “不充分”。值得注意的是,从人口年龄结构来看,对相关解读充分程度的评价 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降低——在受访者对解读的充分程度打分中, 25 岁及以下群 体给出了 4.09 分(5 分为满分),而 65 岁及以上的受访者的评价仅为 3.36 分。 另外, 党员对于各项解读充分程度的评价 (4.11 分) 也高于其他政治面貌的群体, 共青团员和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给出了 4.05 分,群众的此项评分为 3.94。

(三)以 5 分代表“完全认同”,受访公众对“四个全面”“一带一路”“经 济新常态”“新型大国关系”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政策部署的认可度全部在 4 分以 上。其中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三大战略举 措,公众认同度平均得分依次为 4.

27、4.

23、4.22。这说明公众对十八大以来中 央改革发展战略部署, 以及中央关于我国当下经济形势的研判在总体上高度认可。

(四)对于网络上批评质疑中国发展的极端言论,多数公众还是有其自身理 性判断的。有 68.7%的受访者认为“人红是非多,关注中国的人多了,唱衰中国 的也多了,这很正常”。当问及“对于党和国家的一些政策、主张等,网络上出 现了一些质疑或抨击之声, 这是否影响了您对这些政策、 主张的评判” 时, 有 22.4% 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影响”,37.8%的受访者表示“影响很小”,另有 27.0%的受 访者表示“影响较小”。相对而言,表示“影响较大”“影响很大”的受访者仅 占受访者总人数的 10.7%和 2.1%。

(五)在网络上,哪些领域更易被极端言论渗透?调查显示,有 74.8% 的受 访者认为,“很多时候,往往是一些局部问题、突发个案,成为了舆论交锋的主 阵地”,并且有 76.8%的受访者认同“类似个别的暴力犯罪等负面新闻,如果报 道欠妥,很可能产生一系列副作用”。近几年来,随着网络尤其是自媒体的发展, 个别地区发生的局部问题,很容易被曝光、扩散,一些极端言论也随之传播。一 些网络大 V 或某些国外媒体往往抓住问题进行热炒,他们或偷换概念,或过度解 读、大肆渲染,借以表达自己观点、影响公众。

(六)对于“对现实生活满意的人是不会在网上宣泄情绪的”这一说法,有 60.2%的受访者表示认同,而且 70.1%的受访者认为“越是不满意自身现状的人, 越易在网上宣泄情绪”。此外,有 72.3%的受访者认为“青少年人比中老年人更 易被网络言论煽动”。对于在虚拟世界宣泄不满的问题,有 70.1%的受访者都表 示,“人们在现实世界的言论比在虚拟世界更负责”,这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 重视。

(七)当公众需要了解、求证

一些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重要信息时,有 64.5% 的受访者选择的渠道是政府网站, 59.7%受访者选择国家级新闻门户网站。 相比之 下,选择社区和论坛、商业网站、文献资料数据库、专家学者个人专栏的比例分 别为 17.4%、12.7%、12.5%和 11.8%,而首选境外网络媒体的只有 5.2%。受访者 对媒体渠道的选择偏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媒体的公信力,可以看出,关于国家 经济社会政策和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绝大部分公众还是更相信官方、权威媒 体的宣传和报道。

(八)受访者对于维护互联网环境的重要性和互联网管制的必要性有着较高 的认同,认同度得分都在 4 分以上,介于“比较认同”和“非常认同”之间(见 附图)。具体来看,“保护个人权利,需要健康、良好的网络环境”这一说法, 得到了 80.6%受访者的认同。有 76.0%的受访者表示“越是多元化的时代,网络舆 论的监管越重要”,72.4%的受访者认为“网络的对外开放度越高,对其越应加强 管制”。

(九) “依法依规的网络管制,在任何国家都是必须的”得到了 79.2%受访者 的认同。 值得注意的是, 那些所谓的西方国家有着高度开放的互联网环境的言论, 只是一小部分群体的片面之见:本次调查中,有 61.3%的受访者都认同“很多西 方国家,对互联网的管制比中国要严”。另外,还有 77.2%的受访者认为“不受 限制和约束的互联网是最危险的”。

(十)81.4%的受访者表示“每个人都应积极支持自己的国家”,78.4%的受 访者表示“为自己身为中华民族的一员而骄傲”,81.5%的受访者认为“国家未来

的发展与自己休戚相关” ,77.1%的受访者“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84.0% 的受访者表示“每个人都应该了解自己国家的历史和文化”。这说明,广大人民 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认同感较高。 (执笔:栾大鹏 董惠敏) 责编/周素丽 张寒(见习) 美编/李祥峰 网络舆论场新态势 2015-07-20 10:46 来源: 人民论坛 作者: 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 字号: 当下的网络舆论场众声喧哗、热闹非凡,人人都可以成为网上焦点,事事都 可能成为新闻“头条”,网络已日益成为社会舆论的策源地、集散地和交锋地。 在喧嚣的网络舆论场,网民的力量日益壮大,并已经参与到了中国社会的深刻变 革与利益格局的深度博弈中。通过网络舆论场,网民的意见可以“直通中南海”, 为中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通过网络舆论场, 网民可以加强对政府和官员的监督, 有助于政府依法行政„„但与此同时,英雄人物被解

构、负面新闻被热炒、非理 性言论广泛传播,为网络舆论场健康发展蒙上阴影。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当前网络 舆论场的新态势,人民论坛约请该领域专家进行深入解读。 【座谈专家】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陈堂发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授 薛 可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教授 戴焰军 青海省委党校哲学社会教研部主任、教授 吴玉敏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金民卿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原理室副主任 曹鹏飞 【主持人】 人民论坛记者 张夏梦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 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第8篇: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

“网络意识形态是什么”这一问题如同“意识形态是什么”一样,是一个抽象、复杂且充满争论的概念。或许正是因为意识形态概念过于复杂,所以深度追问网络意识形态内涵的学者并不多,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也不多见,这意味着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研究仍存在较大的空间。与此同时,面对网络空间中纷繁复杂的网络意识形态现象和日趋激烈的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深刻把握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及其特征不仅必要而且紧迫,是亟待突破的课题。

一、理解网络意识形态发生的两个基本维度

回答“网络意识形态是什么”首先要感性地梳理“网络意识形态是怎么来的”,通过把握网络意识形态的发生过程来研判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方式和存在状态。具体而论,网络意识形态的发生可以从两个基本维度把握:

一是互联网引发了深刻的社会变革,催生了人们对全新网络意识形态的内在需求。巴拉达特在《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一书中间接阐述了意识形态发生的内在机制,揭示了意识形态就是对社会变迁的“解释并合理化”。他说,“在 18、19 世纪期间以粗暴方式完成的城市化与工业化,造成了多数人心理上沉重的惶惑与不安。一般民众因失去方向感而感到惊恐不已……学者、哲学家和政治家纷纷埋头于梳理、解释并合理化这些现象,同时寻求因应这些现象所引起的社会和政治变化。其中用来提供合理化的理论,就变成了政治意识形态。”从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到,意识形态的产生是以社会变迁为现实依据的,同时以解决民众对于社会变化产生的困惑为出发点。这告诉我们,意识形态不是无病呻吟,而是以社会现实的变化和民众的内在心理需求为根据的,这一点也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不谋而合。因而,从这一分析路径出发,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社会生活影响的日益深刻,广大民众对互联网带来的剧烈社会变迁也必然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对于互联网带来的变革,迈克尔?海姆说,“技术的危险在于它能改变人类,它能使人类行为和希望彻底扭曲……它进入人类的内心深处,改变着我们的知、思、欲的方式”。曼纽尔?卡斯特说,“我们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都已经随着因特网的普遍深入使用而改变了”。网络剧烈的社会变迁冲击民众心理,滋生各种困惑,进而产生强烈的消解困惑的内在需求,而网络空间内生的各种“合理化解释”就成为了网络意识形态可能的来源。

二是各种传统意识形态认识到网络空间争夺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意识形态的网络化。面对网络空间中各种信息对人们意识的冲击甚至是重组,传统意识形态逐渐认识到来自网络空间争夺的重要性,并积极寻求对策。概括来讲,传统意识形态要在网络空间中能够加入多元意识形态的斗争、争夺,首先就必须解决自身“进网络”的问题。“进网络”不是简简单单地“照搬”到网上,而必须进行积极有效的从内容到形式全方位的改造,这个复杂的改造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为“网络化”。所以,网络意识形态发生的第二条基本路径就是各种传统意识形态通过网络化而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网络意识形态,其中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化显示度最高,它生成的主流网络意识形态处于较为强势的地位。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意识形态的发生有两条基本路径,即网络空间催生新

意识形态的产生、传统意识形态通过网络化而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前一条路径产生的是“原生性的”网络意识形态,后一条路径产生的是“输入性的”网络意识形态。

二、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解析

网络意识形态发生的分析告诉我们,网络意识形态是互联网时代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新样态,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概念不能回避,也不能简单化处理,而应深入把握其特殊性,并深刻揭示其新内涵。

揭示网络意识形态的新内涵需从考察网络意识形态的鲜活实践出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这段论述对意识形态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即研究抽象的、复杂的意识形态问题,应从鲜活的意识形态实践出发。揭示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也是如此,我们需要从网络实践出发理解网络意识形态。具体而论:

其一,网络意识形态是网络实践发展的产物。“内生”的网络意识形态和“输入”的网络意识形态都是网络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前者反映了网络实践从物质生产实践深化到社会生活实践尤其是精神生活实践,反映了人们精神层面对新意识形态内容的需求;后者则反映了各种传统意识形态的传播者意识到了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发展的新生长点,看到了网络空间拓展意识形态传播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继而主动对传统意识形态进行改造。不管是“内生的”还是“输入的”,都反映了意识形态对实践发展的主动适应,因而可以说网络意识形态是适应网络社会变迁而产生的。

其二,网络意识形态是感性形式主导的。刘少杰认为,“虽然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但理论对实践的作用一定要同实践中的感性因素联系起来才能发生作用。如果意识形态的产生根源和存在基础是实践,那么意识形态中一定包含着实践本身所固有的丰富的感性因素或感性特征。”“在影视媒体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当代……意识形态改变了存在形式。”在网络空间中,有效的意识形态出场往往都是以感性形式呈现的,无论是吸引眼球的议题设置,还是图文并茂的内容展开,或者时髦的微视频、动画等,都紧紧抓住人们的感性喜好,通过感性的形式承载抽象的意识形态内容。当然,网络空间中也存在传统意识形态纯文字的传播方式,但相比较而言,感性传播方式占据了明显的主导地位。

其三,网络意识形态是指向广大网民的。网络空间中的意识形态虽然是感性的,有草根的“恶搞”,有蓄意的“炒作”,有搞笑的“调侃”,但这些感性形式都不是为娱乐而娱乐,而往往承载着其明确的意图,蕴含着显著的社会动员的诉求。因而,网络意识形态是指向广大网民的,肩负着吸引网民、教化网民的目的。即便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也很明确的表明其目的,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这种鲜明的群众指向性,在网络空间中就表现为紧紧把握网民这一对象,从网民出发,并集中解决网民的意识形态需求问题。

其四,网络意识形态传递的是明确的价值信念。对于意识形态的内容定位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从特拉西的“观念科学”到马克思批判的“虚假意识”,再到列宁把意识形态变成一个描述性的概念,认为资产阶级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也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这些都指向于认为意识

形态是理论化、系统化的阶级意识或思想体系。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非理论化、非系统化的观念也往往能够起到意识形态的作用,发生意识形态的效用,这些具备意识形态功能的感性化观念也应纳入意识形态的范畴。因为 “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不仅指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思想体系,还包括各种特殊的仇怨、忧虑、希望、偏见、幻想、同情和信念等尚未上升到概念系统的感性意识活动。”不管是理性的意识形态,还是感性的意识形态,它们都有明确的、相对稳定的价值取向和实践指向。因而,为了更好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从工作实效的角度出发,应把意识形态研究的重点放在梳理意识形态鲜活的实践中,并在实践中来理解和反思意识形态,把它感性的部分和理性的部分都纳入审视的范围,只要它事实地发挥了意识形态价值导向的功能,我们都可以将其作为意识形态的研究对象。借用《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对意识形态的定义,即“通常是针对人民大众的言简意赅的陈述”,笔者认为,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内核就是针对广大网民的言简意赅的价值信念。

综上,笔者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就是适应网络社会变迁,在网络空间中以数字化感性展现为主导形式的,以广大网民为对象言简意赅且相对稳定的价值信念。

第9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教育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应城教育信息网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第三条 联网的中小学校必须设立专职网络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参加由公安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安全培训。

第四条 坚持执行对发布信息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的制度、上网信息日常检查制度、安全事故和案件报告制度、黑客入侵和有害信息上报制度、对员工和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五条 建立同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通报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和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单位有关的案件和事故;在重要、敏感时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安全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第七条 重要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备份措施,应当有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灾难恢复措施。

第八条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九条 必须具有高级管理员权限的管理人员方能获知进入主机的密码。主机密码必须由数字、合法的符号和英文字母组成,必须为8位数。主机密码必须每月更换一次。

第十条 教育局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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