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方案

2022-05-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治理。

二、治理重点

1、冶金企业生产使用的起重机械;

2、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使用的电梯;

3、简易升降机;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三、工作目标

1、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实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标;

2、在20*年开展冶金企业用起重机械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积极宣传与落实《*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梯使用、运行管理、维保、检验及注册工作;

4、开展简易升降机使用整治,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简易升降机的使用;

5、加强建筑施工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资格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制造行为,严格产品制造的监督检验,确保产品安全质量。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质监局领导任组长,区安监、经贸、总工会、建设、房管、教育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患治理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根据工作目标,各镇(开发区、街道)应组织监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做好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1日)。特种设备使用和生产单位按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随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记录表》(附件1)上报所在地整治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相关企业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要予以严格查处。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根据前一阶段隐患自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同时,按照已建立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要求,消除死角。

(五)“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1月15日)。为巩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应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各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改进措施。各镇(开发区、街道)应于10月20日前将开展隐患专项治理的总体工作报告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汇总表》(附件2)书面上报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办公室,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治情况、自查设备数、自查出的隐患分类汇总情况、出动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次数、隐患整改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开展情况、隐患治理和落实长效机制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11月1日前,区安委会将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统一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治理机构,质监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区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针对本地区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结合,全面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扬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同时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予以曝光,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各单位、各部门对举报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四)抓好管理,督促整改。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三落实”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定期检验制度;“两有证”是指特种设备要有注册登记证、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要取得作业人员证;“一检验”是指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及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事故隐患防范意识。对监控使用或列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落实安全负责人和具体监控措施,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各部门应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应进行有效治理,并进行有效监控。

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分析当前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认真研究制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强化领导、分级负责、真抓实干、严处,采取果断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主要目标,以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为重点任务,继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全县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制订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监管部门和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逐步完善全县特种设备档案,协调解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

三、整治范围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其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四、工作步聚

(一)自查阶段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员、资金和物资,并制订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封存整治。

(二)排查摸底阶段

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自查和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与本辖区相关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必须让相关企业负责人明确自己的职责,清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逐一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督促整改。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隐患进行梳理,重大隐患或需政府挂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果断处置,防止发生事故。

(三)总结巩固阶段

县质监局将对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排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进行再一次全面检查,要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隐患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逐步走向深入。

五、工作方式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牢固树立“有患必除、确保安全”的思想,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一要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二是要落实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管责任;三是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责任。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指导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将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广泛深入地对此次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特点,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密切配合。专项整治领导组,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每一个步骤和每一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自觉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职责。一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使用标准化。二是继续推行法定代表人特种设备安全承诺制。三是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落实治理责任。四是要严格特种设备现场管理,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指挥)”现象。五是要全面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上岗资格制度。六是要做好作业场所危害的辨识、申报、控制、综合治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县质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切实从根源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要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到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方法措施、治理经费物资、治理机构人员、治理时限要求、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六落实”,做到企业分管领导、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三落实”。要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的监督。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四)进一步加大非法违法打击力度。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或联络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不具备特种设备生产的、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三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指挥)等违规违章现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要按照“四个一律”(对特种设备非法生产使用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使用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施以重点打击、精确打击,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和短期行为,保持正常、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统一部署,联合执法;要彻底清除滋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加强监督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深挖深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已关闭取缔的非法窝点,决不允许死灰复燃,要畅通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渠道。

(五)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认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要在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要在制度的完善上下功夫,逐步实现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和应关闭取缔的非法生产使用单位而未彻底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检查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督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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