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

2022-04-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无论是刚进职场的我们,还是成长路上的奋斗人,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断的积累经验,吸取他人与自身的教学,优化自身的工作方式。在长时间的工作下,我们自身的工作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用于记录与反思自己的工作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1

一、管护任务

我镇农村公路是指“通畅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含在建和未建)的硬板化主要公路,共计246条433.6公里,至2014年已建成硬板化233条340公里,尚差13条93.6公里,计划至2016年底基本完成。

全镇农村公路拥有单位34个社区(村),具体任务分解见计划表。

二、领导机构

成立“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领导、监督、指导工作。

有关社区(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的公路管护工作。

三、质量要求

按照“畅、安、洁、绿、美”的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应达到:路基边坡稳定、路肩整洁、排水畅通;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构造物、桥涵等结构完好,功能正常;路沟标准、内侧植草、无污积物,排水畅通,宜绿化路段不留空白;沿线设施完善,无侵占、破坏道路现象。

四、管护模式

实行农村公路常态管护,即“专门设备+专项资金+专人”进行路段管护。具体要求是:

1、镇政府投入资金购置专门护路设备,按公路里程和实际路况核定,约2公里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拨给1部割草机及1部手推车。

2、专项管护费列入镇财政预算,按每年每公里3000元标准,将管护费拨给有关社区(村)。管护费主要用于护路员工资、割草机加油及维修保养,购买除草剂,购买其他管路工具及劳保用品等,不足部分自筹。

3、雇请专门护路工。由有关社区(村)雇请护路工,按每个标段雇请一名护路员,制定护路员工作职责,由社区(村)监督施行。

4、因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时,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尽快恢复受灾公路畅通秩序。

五、奖罚制度

(一)年终评奖:为调动各社区(村)的护路积极性,提升公路管护质量,镇领导小组将于年底组织全镇农村公路检查评比工作,制订评奖方案(考评方案另定),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在全镇年终总结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

(二)处罚方法:检查评比中如发现漠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管理养护混乱,养护质量低劣、养护生产存在严重不足等综合考评差的单位,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对其今后建设和养护计划暂缓实施。待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再行处理。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2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和全省的政策机遇,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的发展,对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更好的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明确市、县、乡(镇)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以县(区)人民政府为主的农村公路的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管理责任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县(区)级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养护工作,监督考核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本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县(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县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实施,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参与协助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辖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承担辖区内乡道的日常养护。

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辖区内村道的日常养护。

县(区)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目标管理,确保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完成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管理养护任务、出现失养、并造成严重损坏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投入,建立稳定养护资金来源

市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年度总预算1%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作为农村公路养护的责任主体,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必要的财政支出,每年要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一定比例的养护资金,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要逐步增加。

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融资渠道,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出(捐)资或“一事一议”政策,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和支持义务养护农村公路。

四、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见成效

农村公路养护是保证农村公路基础建设正常运转的基础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要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确保养护工程质量。采取日常管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抓好养护工作。采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养护工作。交通公路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实际,制订养护管理实施细则或方案。

县(区)、乡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路政工作的管理,取缔马路市场,拆除违章建筑,清理乱堆乱放,确保公路畅通。适时做好农村公路勘界工作,确保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费用的收取应本着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态度,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五、严格奖惩

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和考评。对年终考评前两名的县(区),市政府将予以重奖。鼓励各县(区)开展创建“文明养路村”、“文明养路乡(镇)”活动。并对活动中达标单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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