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优选,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做好征地拆迁实施方案1

为扎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拆迁、和谐拆迁、依法拆迁,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努力营造和谐的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机结合,按期高质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加快路北拓长康段工程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创造和谐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路北拓长康段,房屋拆迁7户,征地面积1450平方米。该路段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在县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下与我镇指挥分部包干负责的办法。

三、组织领导

1、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号文件,坚持“一个标准,一视同仁”,该兑付的补偿金百分之百兑付到位,不开口子、不打折扣,不优亲厚友。

2、统一领导,包干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在上级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由长康镇政府包干负责。

3、统一步调,整体推进。我镇按照拆迁工作总体部署,分步骤、有计划实施,服从安排,统一步调,整体推进,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工程建设用地如期交付使用。

4、统一规划,合理安置。我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土地总体利益规划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实行补偿征收,采取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做到补偿到位,安置保障落实。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3月15到3月20日)宣传发动。主要是成立机构,召开村组干部会、拆迁户主会、群众代表听证会,张贴预征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公告到村组,广泛宣传政策,全面动员群众,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阶段:(年3月21日到4月9日)勘测核实、签订协议。对红线范围用地、房屋等进行勘测,由国土部门、镇、村、组、户同时到场勘测,分户登记造册,填报征地拆迁补偿表,填报征地拆迁补偿表格,按具体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并以村组委单位进行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年4月10日到年4月24日)兑付征地补偿、安置拆迁户。根据上级要求,凡在规定期限内交付土地的,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土地补偿金。房屋和简易房等其他建筑物拆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的,再支付剩余百分之五十的补偿金。再建基地选址及建设,拆迁户的安置由镇村负责落实。

第四阶段;(年4月26日到年4月30日)接收县里验收。落实各项工作,接收上级全面考核。

五、职责分工

1、积极做好工程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妥善处理辖区内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按照县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总体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情况汇报。

3、负责辖区内征收土地和拆迁协议签订,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4、负责做好辖区内拆迁户安置工作,确保拆迁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5、负责辖区内征收土地、房屋拆迁等经费发放,到到专款专用。

6、施工单位进入工地后,负责协调好辖区内的房屋租用、施工场地租用工作,给施工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7、负责本辖区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交通畅通工作,确保车辆顺利通行和群众出行方便。

8、及时做好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做好征地拆迁实施方案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6月上旬在全区开展区征地征收(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自查,以迎接省、市征地征收(拆迁)制度规定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强征强拆强建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精神,扎实开展依法征地征收(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提高依法、文明、和谐征地征收(拆迁)意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征强拆行为,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坚决遏制征地征收(拆迁)矛盾频发态势,为推进全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又好又快建设幸福港城、美丽营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征地征收(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1、《条例》和《暂行办法》学习宣传及配套性文件制定情况;

2、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确立情况;

3、征地征收(拆迁)人员的培训情况;

4、征地征收(拆迁)中安置和保障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执行情况;

5、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安置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7、征地征收(拆迁)中房屋评估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

8、补偿安置费用监管、专户存储、足额支付到位情况;

9、征地征收(拆迁)涉及农民、居民住房的,先补偿后搬迁规定落实情况;

10、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二)征地征收(拆迁)责任落实情况

1、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2、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3、征地征收(拆迁)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

(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1、违法强制征地、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

2、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3、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5月28日前)

各乡、镇(场)、办事处对照检查内容,逐个项目、逐个方面、逐个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5月28日前报区政府,同时抄送区住建局、监察局、法制办、发改委、信访局。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相关意见建议等。

(二)复查阶段(5月28日至5月29日)

区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规划、发改委、城管、信访、法院等相关单位,对区乡、镇(场)、办事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对各单位提出的项目操作意见进行复核后,报市政府审查。

(三)整改阶段(6月8日前)

各乡、镇(场)、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确保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摆上位置,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并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二)迅速行动部署。从即日起所有征地征收(拆迁)项目一律暂缓实施。要抓紧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要组织精干力量,立即深入开展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三)抓好监督整改。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涉及违规拆迁、暴力拆迁的案件,要依法从快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所有暂缓的征地征收(拆迁)项目经市政府审查同意才能组织实施。

(四)完善相关制度。要根据《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尽快明确征地征收(拆迁)制度建设标准、依法办事规则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引导、监督拆迁人依法做好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工作。确有强制拆迁需要的,必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坚决禁止违规强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高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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