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技能学习工作计划

2022-04-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开展一份新的工作或者任务之前,你是否会感到紧张和迷茫?而一份好的计划能为新的工作制定方向,更加胸有成竹。那么计划要如何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民工技能学习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民工技能学习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及我区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区2009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按照“政府推动、部门监管、机构主办、农民受益”的原则,以提升培训层次,强化培训质量为抓手,以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大力促进就业为目标,不断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目标

全年我街道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人数200人。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100人。

三、培训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及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四、工作措施

1、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针,结合人力市场供求状况,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为培训主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使农民工不断适应企业对岗位技能的要求,促进稳定就业。

2、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已参加培训,经过考核,理论知识和操作水平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农民工,发给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鉴定质量。

3、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对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补助标准和补助程序按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池财社[2009]60号)、《关于市直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池劳社秘[2009]105号)执行。同时,要切实建立农民工培训资金补贴与培训质量、培训成效挂钩的工作机制,确保培训补助和鉴定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4、强化就业服务。以统筹城乡就业为目标,在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专门“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免费用工信息、办理求职登记、开展职业介绍等相关业务。紧紧围绕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用工需求,积极组织用人单位“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各定点培训机构也要根据自身培训工种的行业特点,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千方百计的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后的推荐就业工作,引导其就近就地就业或有序流动。

5、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和夯实农民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公示制度。将定点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专业)向社会公开,通过培训机构网站、就业服务网络等窗口,公布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承诺以及师资配备情况,方便农民工查阅和了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管理制度。定点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基本情况、技能培训情况、技能鉴定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等各项基础台帐。三是建立健全质量验收和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核查的工作机制,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电话咨询、走访查问等方式,对参加培训农民工进行抽查,了解培训情况,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20%,对于农民工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培训质量高的、深受农民工欢迎的定点培训机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发现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四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我区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查,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定点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的培训鉴定服务情况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培训成效和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6、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和保障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和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中介行为,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1、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向城镇产业工人转化,以成为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之一。而要实现这种转移转化,就必须让大量农民通过培训拥有一技之长,从而在竞争中实现择业和就业。因此,各单位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成立组织、统筹规划,通力协作,确保我街道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培训宣传资料、进村入户、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将这项“惠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确保培训生源。

3、严明纪律,严把培训质量关,对于培训质量、就业率达不要求或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培训机构,要在据实追回相应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将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对于骗取、套取培训补助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农民工技能学习工作计划2

为推进我乡以“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为内容的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住建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建设行业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细则》(赣建人〔2004〕4号)规定,结合我乡农村建筑工匠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规范农村建筑市场,全面提高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的业务技术水平,确保农房建设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目的,使广大农民能住上安全房、放心房、舒适房。

二、培训对象和报名要求

1、培训对象:农村建筑工匠,主要包括:砌筑工、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等建筑业技术工种。

2、报名要求:农村建筑工匠承诺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的,免费参加培训

三、培训安排

(一)组织单位

全乡的工匠培训由乡城乡规划所负责组织报名,安排场地,组织授课人员进乡授课培训考试,统一负责证书的制作和发放。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2年7月开始组织培训,每期3-4天。各村把报名登记的名单要及时报乡政府城乡规划办事处,将按报送时间先后安排培训顺序。

联系人:

(三)培训方式

采取免费授课、集中考核、自学等多种形式。

(四)培训内容

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建设部《职业岗位培训大纲》为依据,全乡统一教材。主要有建筑业相关职业基本技能、文化特色民居图集讲解、职业道德相关内容。

经考试合格的,颁发市住建委统一印制的《村镇建筑工匠岗位证书》。着重为农村建筑工匠讲解建筑识图、建筑施工技术、村镇建设法律法规知识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房屋质量通病和防治等,并增加本地区的实际内容,如地区的防洪、抗震要求及实际施工图纸等。

(四)资金落实

培训采用技术下乡的形式开展,培训资金由乡政府向当地财政或农办申请。

四、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活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意义重大。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职能处室具体落实的组织机构,确保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乡负责人到村把需要参加培训的工匠人数、文化、年龄、专业等情况调查清楚,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制定具体培训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

(三)及时建立培训档案制度,要将每期培训及时归档,对培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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