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管理制度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薪资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薪资管理制度一: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内外的薪酬政策

我国的国企薪酬管理制度虽然经过了多次改革和变化,但在本质上没有脱离计划经济体制的设计方式,现阶段我国国企在薪酬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

1.薪酬管理的计算方式陈旧。国企在计算员工薪酬时,一般都会根据岗位、员工学历、工龄和经验等因素来进行计算,这种方式没有将员工的工资和绩效联系在一起,或者绩效没有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

2.管理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国企的薪酬管理一般都会受到上级行业或部门的影响,员工的薪酬没有和市场、企业等因素相联系,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欠缺,这种薪酬管理政策会造成国企员工素质和薪酬下降、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等问题;

3.缺乏激励机制。现阶段的国有企业中,过于强调平均主义,薪酬一般都根据资历来分配,没有建立激励机制,这就会使国企在经营方面缺乏一定的监督。由于在国企经营过程中没有形成完善的奖罚机制,对于国企管理者来说,在经营目标没有达到时,也不会对自身的发展产生太大影响;

4.薪酬增长方式单一。国企中员工薪酬的增长一般都是通过职位迁升获得的,员工要想获取更高的薪酬,就需要不断的升职,这样就会使高素质的员工发展受到制约,这种薪酬的增长方式不利于员工自身发展,也会给国企发展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国企的薪酬管理制度的背景

(一)国企高管的身份具有特殊性

国有企业在建国之初就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企业仍然在我国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有企业的高管不仅仅是企业管理的参与者,还是国家干部,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利,也有进入政坛的可能,和其他的政府职员一样,国企高管也具有行政升职的机会,能够享受一定的制度权益。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式下,在国有企业中,高管的国家干部身份已经淡化,在国企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高管得到行政升职的机会也不断减小,但国企的高官仍然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委派,这就使国企高管的身份没有明确的划分界限。

(二)企业高管的业绩评价过程教复杂

国有企业不同于普通的企业,国有企业具有一般性和特殊性双重性质。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只有经过生产经营在市场上进行产品销售和服务,才能获得相应的利润,在这一过程中,要尽量缩减生产成本,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营利益,这就是国有企业的一般性特征。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具有服务宏观经济、服务基础设施、促进就业、促进社会公平等社会功能,这些功能使国企具备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殊性特征。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多样化,这就使得国企高管的评价指标也具有多样化特征。非国有企业的经营目的就是为企业创造出最大的价值,企业高管的价值可以通过企业经营所获得的业绩来体现。国有企业经营的目标具有多样性,其地位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使国企高管的价值与国企的业绩关系弱化,不能简单的通过国企经营的业绩来评价国企高管的业绩和价值。

(三)国企高管的激励方式的效率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高管的身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这就使激励高管的手段变得多样。激励国企高管的方式包括资金补偿、职位晋升和股权分红等方面。国企高管的在职消费是一种激励手段,属于国企薪酬的管辖范围内,但这种激励方式与非国有企业相比,还缺乏一定的效率性。如果企业高管具备较大的权力,就可以自行设计激励方式,在获得相应权利的情况下,还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补偿,不需要迎合其他的激励要求。而企业高管中,权力较小的管理者,比较重视资金补偿,只能通过企业的盈利来获取一定利润,从而满足薪酬考核的目的。所以说,如果政府对国企高管进行薪酬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激励制度扭曲,导致国企高管进行自我激励的情况增多,从而不利于国企高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

三、国企薪酬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薪酬激励作用的认识

要想对国企薪酬进行科学的管理,就要加强对薪酬激励作用的认识。在企业中,只有利用科学有效的激励方式,才能促进员工的工作动力,只有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才能促进国企的生存和发展。薪酬激励是企业中经常使用的管理办法,企业管理者能够灵活的运用薪酬激励的方式来进行企业管理,通过薪酬激励能够衡量其管理的效果,正确的使用薪酬激励来激励员工,能使企业和员工得到共同的利益。

(二)建立健全国企薪酬的考核体系

对国企的绩效评定是建立国企薪酬体系的主要依据,如果没有在国企中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薪酬激励就不会起到相应的作用。对国企进行绩效考核时进行国企管理的重要依据,所以在对国企薪酬进行管理时,要建立健全国企薪酬的考核体系,这样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计划。

(三)对国企人员的薪酬进行科学计算与分配

在计算国企员工的薪酬时,应该均衡的把握各分类之间的关系,在设计薪酬方案时,要以劳动力市场的薪酬为指导,并融入企业的激励方式和特点。一般的国际性公司在进行薪酬分配时,都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员工的职位等级;员工所掌握的技能和拥有的资历;员工绩效。员工的工资结构一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技能工资组成,岗位工资由所处岗位的等级划分,是决定员工工资水平的主要因素。在同一工作岗位上。员工受技能、资源占有量、经验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影响,会产生技能工资方面的差异。绩效工资是员工完成企业经营目标而得到的奖励,绩效工资与员工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挂钩。按照国企员工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关系来看,国企员工的薪酬一般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经营者年薪制、高管岗位薪酬制、员工绩效薪酬制和技术人员项目承包制。只有对国企员工的薪酬进行科学的计算,才能使薪酬分配更加合理,从而促进社会分配的公平性。

四、总结

金融危机给各国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只有对经济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对国企薪酬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全面、科学的对薪酬管理政策进行分析,了解国内外对薪酬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从中总结出优秀的薪酬管理办法,并通过加工和整理,得出适合国企薪酬管理的具体措施。这样才能利用这些方法来约束国企薪酬,从而使社会分配更加公平。

作者:夏小可单位:金华市国有企业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中心

薪资管理制度二:

一、薪资制度调整的必要性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关注自己的形象,护肤、彩妆已经成为现代女性每天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时,使用护肤品的男性消费者也日渐增加,化妆品已经成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化妆品行业就在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中迅速发展,成为目前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相对利润丰厚、销售规模庞大、发展迅速的一个行业。中国的化妆品市场巨大,且增长迅速,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进驻中国,包括一线护肤品牌雅诗兰黛、倩碧,彩妆品牌香奈儿、阿玛尼等纷纷改变曾经只进驻北上广的营销战略,开始向全国各大城市辐射业务。这是一个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化妆品的现场销售模式决定了“人”在整个销售过程的重要性。随着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该行业内对优秀美容顾问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因此,建立一套合适的店铺薪资制度不仅可以用来实现销售业绩的稳健增长,同时,这也是实现DHC在大鳄林立的化妆品行业生存的必要条件。

二、变革前薪资制度及分析

(一)变革前薪资制度

DHC变革前店铺薪资制度自2007年初开始实行,同时段,公司开始实施实体店铺快速扩张的整体战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力资源部从招聘、培训、薪资制度等多方面进行支持。薪酬方面,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招聘大量优秀美容顾问,公司制定了以岗位工资、补贴、提成为主体的薪资制度,具体如下:岗位工资:以当地前一年度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基础,将全国城市分为四类,设定一线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的基本岗位工资为2500,设定二线城市(以较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为主)的基本岗位工资为2000,设定三线城市(其他省会城市、多数地级市、及较发达县级市)的基本工资为1500,设定四线城市(剩余其他城市)的基本工资为1200。补贴:根据员工上班天数,每工作一天补助车贴、餐贴20元。销售提成:采取全店提成方案,在店铺月销售额达到公司指标后,店铺员工对指标以上部分销售额进行提成,提成比例根据超标比例逐级增加。以绍兴某商场专柜为例,根据城市划分,绍兴市区员工基本工资为1500元,该专柜于2008年5月开业,预期销售额为平均18万/月,专柜配有美容顾问3名。截至2010年4月,统计得出月平均销售额为18.5万,美容顾问税前工资1800—2800之间浮动,其中,工资较高月份集中在5月、10月和1月,主要由法定节假日三倍加班工资组成。

(二)变革前薪资制度分析

经过与商场同行业员工工资对比,DHC美容顾问的薪资水平较市场水平偏高,尤其基本工资部分,甚至达到某些品牌的员工基本工资的两倍;而销售提成占整体工资比例较低。另外,因为公司采用销售提成全店平均的提成方式,所以店铺内部员工工资相对平均。企业工资的公平性分为两种:内部公平性和外部公平性。就DHC变革前的薪酬制度而言,这一薪酬制度具有很高的外部公平性,这使得公司能够顺利地在短时间内招聘到一批优秀的求职者。而内部公平性却无法在这一薪酬制度中有效显现,尽管在短时间内促成了店铺内员工的和睦相处和互相帮助,但长久看来,这不仅影响工作效率,同样不利于员工团结。整体来说,这是一种以工作为导向的工资结构,这种岗位工作制的特点为员工工资主要由其担任的岗位的重要程度、任职要求的高低等决定,这种工资结构的缺点是无法反映在同一职务(或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因技术、能力和责任心不同而引起的贡献差别。在开拓实体店初期,公司需要在最短时间内招聘大量优秀的美容顾问,因此较高的底薪政策能够快速吸引到大量优秀人才。同时,由于在开业初期,市场缺少DHC销售额的统计数据,多数求职者无法预估销售提成,因此提成比例的高低对求职者影响较小。所以该制度是符合该时期的公司战略,为DHC在全国各地成功开设专柜店立下了汗马功劳。

三、变革后薪资制度及分析

从2007年初至2010年初,公司经过3年的快速扩张后在全国形成了一张全面的销售渠道网络,基本实现大量发展店铺的目标。此后,公司战略不再以发展新店铺为主,工作重点向店铺维护倾斜,尤其以提高单店销售业绩为主。作为支持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薪资制度,公司对原制度进行了调整。为了实现这次调整,公司对当时行业内工资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DHC员工工资略高于同行业其他品牌工资;通过对部分内部员工的问卷调查显示,部分员工出现怠工现象,她们认为只要按正常工作时间上班,在节假日加班即可拿到不错的工资,而销售业绩不会对工资产生太大影响。于是在这样的公司政策背景及现状下,我们对店铺原有薪酬制度做了调整。

(一)变革后薪资制度

本次薪酬调整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对整体工资结构作出的调整,目的在于提高员工销售积极性,将岗位工资制向绩效工资制过度。一般来讲,岗位工资制中由绩效带来的能力工资仅占全部工资单2%,二绩效工资制中,绩效工资占80%。应用到DHC店铺中,即要提高销售提成在店铺员工全部工资中的比例,同时适当调低基本工资在整体比例。另一方面,为了体现每位员工的工作效率与工作成果,销售提成不再全店平均,每位员工根据自己当月销售额进行提成。变革后薪资制度如下:仍以绍兴某专柜为例,本次调整后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根据商场往年月平均销售额18万,设立店铺目标销售额20万/月,分解至每位员工为6.6万元。为了增加销售提成占全部工资比例,公司将提成基数在目标销售额基础上下调20%,即个人销售额超过5.2万就可计算销售提成。每月店铺销售达到20万营业额,每位员工即可得到销售达标奖200-300元。

(二)变革后薪资制度分析

变革后薪资制度大幅度增加了绩效工资比例,更加重视员工的销售业绩,对员工工作内容起到了指导作用:需要员工在工作中付出努力,做好销售,才能获得相应对等的薪资。新的薪资制度改变了前期吃大锅饭的现象,较变革前薪资具有更好的内部公平性,提高了员工做销售的积极性。但是这样的薪资制度一样具有缺陷:员工过分注重销售业绩,忽略了店铺其他事务,例如打扫卫生、盘点货物,甚至在部分店铺出现员工间争抢顾客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我们又从店铺制度方面对员工行为进行了规范。总体来讲,此次薪酬调整对提高店铺销售业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放慢扩张步伐,提高单店销售的整体公司战略。

四、结论

不同的薪酬制度没有好坏之分,只 有是否符合公司现阶段战略之说。薪酬制度作为实现公司管理的一种手段必须时刻保持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DHC公司在公司整体经营策略调整后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了跟进调整,从而实现了经营方式地顺利转变。当然,建立一个有效的薪酬制度并不意味着薪酬管理的成功。薪酬制度一经建立,必须严格执行,从而发挥其保障和激励的功能。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企业还应随着经营状况和市场工资水平的变化对薪资制度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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