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财富理论论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马克思关于财富的基本观点包括财富的物质内容、财富的社会形式及财富的尺度等。财富的物质内容即使用价值,财富一般是生产力或生产力的表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当财富作为社会形式来表达时,衡量财富的尺度只能是社会劳动时间。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取代后,衡量财富的尺度将从劳动时间转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马克思财富理论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马克思财富理论论文 篇1:

“马克思财富理论及其现实意义”学术研讨会综述

2009年8月22日,来自重庆市哲学界的30余位学者在四川外语学院就“马克思财富思想及其现实意义”问题进行研讨。参会者对就马克思财富理论的定义、内容、意义等展开热烈讨论。

一、关于财富和财产概念的相关问题

西南大学的刘荣军博士认为,对财富这一概念可以从四个维度进行理解。从自然意义上看,财富是物质的,是一种自然资源;从经济意义上看,财富是一种价值的体现;从法权意义上看,财富表现为财产,是从所有权意义上对主体权利的一种认可;从哲学意义上看,财富是通过劳动来实现的对象性本质与主体性本质的统一。人在生产财富的同时,还生产社会关系。财富的本质是一种价值存在,是个体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证物。

西南政法大学王贵明教授认为,财产与财富问题是一个历史唯物主义问题,其实质是所有权问题。马克思在相关著作中,提出了主观躯体和客观躯体两个概念。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由自然界长期演化而来,因而人所具有的实践本质力量是一种“自然的”力量。人在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中、在创造财富的活动中,促进了人的自然的实践本质力量的充分发展,创造了自然界的人的本质,进而使得整个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从这两个概念出发,我们可以梳理出两者的区别。财产主要意味着占有,具有排它性;财富则偏重于价值,是一种打上人的烙印的价值存在。从历史长河中来看,财产在共产主义社会会消亡,财富则会一直存在下去。

有学者认为,财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存在。人的自由和自觉的活动不仅是因为活动本身有目的,还因为它有现实的财富作为根据。人们生产和占有的财富,是人的活动所实现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客观化和物化。在马克思看来,财富与人的关系,财富是人的本质力量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在一定条件下被物化(异化)时,这种本质力量体现为财富。从伦理学意义上说,财富有一个来源是否正当的问题,在表达财富的伦理道德判断时用财产概念较为合适。

重庆市委党校苏伟教授认为,要从财产与财富与人的关系的意义上来区别财产和财富这两大概念。财富就是“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马克思认为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既包括生产、生活资料,又包括文学艺术。如果我们从哲学角度来分析财富问题,可以发现,这一问题最终要到生产关系那里去寻找答案。财富观是一个历史产物,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

西南政法大学崔平教授认为,研究财产和财富的区别都主要是从其来源谈起,但是,我们能在世界上找到一种只叫财产不叫财富的东西吗?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财产和财富很难截然分开,它们之间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二、关于财富的功利价值和伦理判断问题

重庆市社科院胡波研究员认为,当前,以社会责任为核心的财富精神尚未被多数人所认识,更谈不上坚持和发扬光大。财富精神的缺失将造成严重后果,不仅表现为富人在精神上的空虚与迷惘。更为严重的是,年轻一代将缺乏劳动创造财富的冲动和奉献社会的热情。他们不懂得财富必须由自己创造,不理解只有通过创造财富和奉献社会,人生才能获得价值、意义和幸福。财富精神的缺失必然导致错误的财富观,那就是不择手段攫取财富,然后尽情挥霍,醉生梦死。这将破坏一个社会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有学者认为,当前国人在财富问题上面临伦理困境,表现在:赚钱不择手段,贫富差距扩大,富人精神空虚,个人扩张事业的动力不足。因此,当前财富伦理构建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合理的动力体系,既使人们有不竭的创造财富的原始动力,又能有效抑制个人对财富的滥用。塑造财富精神,使人们能够根据财富的本质要求去创造财富、驾驭财富和运用财富。

也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是在对资本的批判中提出财富概念的。历史规律与社会的财富形成了片面的必然联系。因为人的劳动必然愈来愈依赖财富,而财富又愈来愈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性存在,所以财富与劳动更具有某种本质上的同一性,在财富的范围内活动就可能是合规律的活动。因此,在马克思的语境中财富不是中性的,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的重要区别。

三、关于马克思财富理论的意义问题

刘荣军博士认为,马克思的财富理论主要有两大哲学贡献:一是在“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的前提下,论证了社会财富的主体性本质,从社会的财富创造过渡到了人的全面发展;二是对应于人类发展的三大历史阶段理论,提出了财富演变的劳动时间、科学技术和自由时间即个性的自由发展等三个尺度。联系到我国当前的社会变迁与社会转型,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对于理解个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进而确立科学的财富观和发展观,对于正确认识劳动时间、大力推进科学技术、维护并强化个性的自由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重庆交通大学庞跃辉教授认为,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在当代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对社会主义财富观的建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马克思关于财富的基本观点包括财富的物质内容、财富的社会形式及财富的尺度等。财富的物质内容即使用价值,财富一般是生产力或生产力的表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当财富作为社会形式来表达时,衡量财富的尺度只能是社会劳动时间。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取代后,衡量财富的尺度将从劳动时间转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全面准确理解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对于我们区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差别,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还有学者认为,马克思的财富思想,为我们从经济哲学与历史哲学的双重视野中研究马克思人和历史的发展搭建了新的理论平台。可以说财富概念是马克思经济学批判的总结和哲学革命的前提,是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财富的本质实现与劳动的本质实现相一致,是历史规律发生作用的根据,也是社会建筑中人的本质力量的存在。因此,深入理解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对于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马克思的财富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财富生产中的三种拜物教观念及其实质,而且从社会生产发展的历史进步意义上论述了财富对于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生产的历史作用、资本的文明意义以及财富生产对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意义与社会价值。对马克思财富理论进行系统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领会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刻内涵。

马克思财富理论论文 篇2:

马克思的财富理论

摘要:马克思关于财富的基本观点包括财富的物质内容、财富的社会形式及财富的尺度等。财富的物质内容即使用价值,财富一般是生产力或生产力的表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当财富作为社会形式来表达时,衡量财富的尺度只能是社会劳动时间。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取代后,衡量财富的尺度将从劳动时间转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全面准确理解马克思的财富理论,有利区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差别,突出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中的基石地位。

关键词:财富;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价值尺度;政治经济学

财富概念在经济学研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近代政治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对财富含义的理解伴随着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逐渐形成。重商主义把金银货币看作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财富形式;法国的重农学派把一切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归于财富;而英国的斯密把国民财富界定为一国由所有部门劳动所生产出来的商品总和。在近代政治经济学产生中,财富是被看作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正是这种研究对象的确定,才使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出来。法国的萨伊和英国的詹姆斯,穆勒分别提出了经济学的“三分法”和“四分法”,把经济学理论建立在对财富的生产、消费、交换、分配的体系之上,这种体系或结构被一直沿用下来。近年来,国内关于财富的讨论有所发展,这种讨论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相关连,并反映着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人们的理论探讨兴趣。不过,在讨论中对马克思理论的引述、理解上存在着一些分歧,也形成了某些尖锐对立的观点。本文拟就马克思关于财富的理论进行梳理,并提出自己的理解。

一、马克思论财富的物质内容和“财富一般”

什么是财富?对这个问题,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财富从物质上来看只是需要的多样性。”“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最初同这种形式无关。”“同经济的形式规定像这样无关的使用价值,就是说,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只有当使用价值本身是形式规定的时候,它才属于后者的研究范围。它直接是表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即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也即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讲:“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

马克思不仅从物质内容上说明了财富,还从这个意义上讲到了“财富一般”。马克思在讲资本的历史局限性时说:“这一切发展都是对立地进行的,生产力,一般财富等等,知识等等的创造,表现为从事劳动的个人本身的外化;……”“结果就是:生产力——财富一般——从趋势和可能性来看的普遍发展成了基础,……”“事实上,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不就是在普遍交往中产生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不就是人对自然力——即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的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不就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在上述引文中,马克思在“生产力”一词之后用“财富一般”一词是对“生产力”进行解释、说明。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撇开财富的社会形式不论,财富就是由无限多样化的使用价值构成的总体。凡是对人来说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东西都属于财富的范畴。按马克思的说法,能概括这种无限多样化的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是“财富一般”,或“在普遍交往中产生的个人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而在这种意义上的“财富一般”就是生产力,或者说,生产力与财富一般在实际上讲的是一回事,即生产力的表现、体现就是一般性上的财富。人对自然力的统治的充分发挥、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这就是生产力的表现或体现,同时也就是人类的财富。马克思在这里,用财富一般解释了生产力。同时也指明,财富一般的性质也要从生产力来揭示。

二、马克思论财富的社会形式

马克思在讲财富的物质内容时,已经同时讲到了财富的社会形式。马克思特别重视研究财富以使用价值作为物质基础(这本身已是一种社会形式)时的社会形式,以及这种社会形式的演变。

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对财富社会形式产生、发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这些分析可以归纳如下:

1、财富的自然形式。马克思说:“财富的最初的自然发生的形式,是剩余或过剩的形式,是并非作为使用价值而直接需要的那一部分产品,或者说,是对那些其使用价值不属于最需要范围的产品的占有。”‘财富的自然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形式的自然财富,在它被交换价值取代以前,都以个人对于对象的本质关系为前提,因此,个人在自己的某个方面把自身对象化在物质中,他对物品的占有同时就表现为他的个性的一定的发展;拥有羊群这种财富使个人发展为牧人,拥有谷物这种财富使个人发展为农民,等等。”财富的自然形式也被看作是一种社会形式,一方面,个人的社会性直接由他所处的共同体或社会团体所决定,他的个人生产直接具有社会性;另一方面,个人需要的满足受使用价值本身特性的限制。对个人来说的相对剩余或过剩是由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和消费水平决定的。

2、财富的商品形式。在财富的自然形式上已存在交换的可能,所以,财富的自然形式向商品形式转化具有必然性。马克思说:“在尚未发达的生产阶段上,正是产品的这种剩余或过剩形成商品交换的固有领域。剩余的产品变成可以交换的产品即商品。”在这时,财富的社会形式就不再是建立在单纯的个人与占有物(或客体自然)的关系、个人对个人的直接统治与服从关系之上,而是要通过交换价值来实现。

在财富的商品形式上,财富的积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仍像自然财富时那样当作使用价值积累,另一种是当作交换价值来积累。马克思说:“……其他一切商品,或者当作使用价值来积累,这时,它们的积累方法决定于它们的使用价值的特殊性。例如,粮食的积累需要有特殊的设备。积累羊群使我变成牧人,积累奴隶和土地使主奴关系成为必要,等等。特殊财富的积累要有不同于积累本身这种简单行为的特殊过程,并且发展着个性的特殊方面。或者是,把商品形式的财富当作交换价值来积累,这时,积累就表现为一种贸易业务或特殊经济业务。经营这种业务的人变成粮商、畜贩等等。”

3、财富的货币形式。商品交换价值的发展必然产生出货币的形式。马克思讲,剩余产品转化为商品后,“这种剩余的最适当的存在形式是金和银,这是财富被当作抽象的社会财富保存时采取的第一种形式。……作为无定形的金属,交换价值取得了一种长久的形式。这样作为货币而静止下来的金银就是贮藏货币。”“货币……致富欲望的唯一对象。……只有在一般财富本身个体化为一种特殊物品,因而可以当作单独的商品保存的时候,才可能发生。”“正是在货币贮藏的形式上,才有财富本身的积累。”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货币形式上,一般财富,或财富一般个体化为一种特殊物品,在这时:一方面,“商品只是代表着交换价值、一般社会劳动、抽象财富的独立存在;而金与商品相反,是抽象财富的物质存

在。”也就是说,“如果说商品在它们的价格上代表着一般等价物或抽象财富——金,那么金在它的使用价值上代表着一切商品的使用价值。金因此是物质财富的物质代表……社会财富的概括。从形式上说,它是一般劳动的直接化身,从内容上说,它是一切现实劳动的总汇。它是表现为个体的一般财富。”

三、马克思论财富的尺度

在财富的社会形式中,货币又转化为资本的形式。马克思说:“作为适当的交换价值(货币)从流通中产生和独立化,但又重新进人流通,在流通中并通过流通而使自己保存并增大(增加)的价值(货币),就是资本。”马克思在对资本的分析中,提出了“财富就是可供支配的时间”的观点,并论述了衡量财富的尺度从劳动时间转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的思想。

1、财富就是可供支配的时间。马克思在分析“剩余劳动的性质”时指出:“只要存在着一些人不劳动(不直接参加使用价值的生产)而生活的社会,那么,很清楚,这个社会的整个上层建筑就把工人的剩余劳动作为生存条件。这些不劳动的人从这种剩余劳动中取得两种东西:首先是生活的物质条件,……其次是他们支配的自由时间,不管这一时间是用于闲暇,是用于从事非直接的生产活动(如战争、国家的管理),还是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这一自由时间都是以劳动群众方面的剩余劳动为前提,也就是说,工人在物质生产中使用的时间必须多于生产他们本身的物质生活所需要的时间。”“不劳动的社会部分的自由时间是以剩余劳动或过度劳动为基础的,”“更确切的表述是:剩余劳动时间是劳动群众超出再生产他们自己的劳动能力、他们本身的存在所需要的量即超出必要劳动而劳动的时间,这一表现为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时间,同时物化为剩余产品,并且这种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以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同时,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给不劳动阶级提供了发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一方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在另一方产生自由时间,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人的自然存在所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作为必要的基础。可见,社会的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非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工人超出维持他们本身的生存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而延长的劳动时间的产生,同一方的自由时间相应的是另一方被奴役的时间。”“正如植物以土地为生,动物以植物或者以食植物的动物为生一样,社会中占有自由时间(即不被生活资料的直接生产所占去的、可供支配的时间)的那部分人以工人的剩余劳动为生。因而,财富就是可供支配的时间。”可见,在马克思的观念中,(1)劳动群众(或工人)的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2)剩余劳动(及剩余产品)是劳动阶级以外一切阶级和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3)剩余劳动的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因此,一方面是形成剩余产品的剩余劳动时间,另一方面,对劳动阶级而言的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就是不劳动阶级的可支配的自由时间;(4)这种自由时间又是人类发展的必要基础。由于剩余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都反映着人类生产力的水平,由于生产力的表现或体现就是财富一般,所以,财富在这种意义上,就是可供支配的时间,或者自由时间。在这里,在财富一般=生产力(或其体现、表现)的公式上,又可加上可支配的自由时间,即:

财富一般=生产力=可支配的自由时间

2、衡量交换价值的尺度是劳动时间。不过,上述表达是就财富的物质内容及性质而言的。当财富作为社会财富出现,或当财富以一定社会形式被表达时,就是自然财富、商品、货币、资本等等。而在这些社会形式下,它们作为交换价值,衡量的尺度只能是劳动时间。马克思关于这方面的论述是人们熟知的。

3、财富的尺度向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转变。在马克思看来,衡量财富的尺度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将从劳动时间向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转变。他在分析固定资本时指出,在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中,特别是在机器体系表现为固定资本的形式下,资本成了为社会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创造条件的工具,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缩减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本身的发展腾出时间。“但是,资本的趋势始终是: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如果它在第一个方面太成功了,那么,它就要吃到生产过剩的苦头,这时必要劳动就会中断,因为资本无法实现剩余劳动。”而矛盾的结果将走向劳动者自己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

马克思论述了在机器大工业发展过程中必然实现的转变。马克思认为,劳动资料变为机器体系是提高生产力和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的趋势的实现。与机器体系的价值相比,单个劳动能力创造价值的力量作为无限小的量趋于消失。机器体系表现为固定资本的最适当形式,固定资本表现为资本一般的最适当的形式。社会生产力以固定资本来衡量,“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取决于劳动时间,较多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作用物的力量,取决于科学。现实财富表现在已耗费劳动时间和产品惊人的不成比例上。这时,劳动不再像包括在生产过程中,而是表现为人以监督、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介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中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工人已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作用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在这种转变中,成为生产、财富的基石的,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主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财富的尺度,交换价值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一般财富发展的条件,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发展的条件。直接物质生产摆脱贫困和对立的形式。个人得到自由发展,不为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直接减少社会必要劳动,所有人腾出时间和创造手段,个人在艺术、科学方面发展。

马克思在上述讲的是机器大工业创造了这种转变的技术条件和物质基础。这种必然的趋势是资本的生产方式最终解体,而由劳动者自己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马克思在这里明确讲到资本的生产方式基础在两个方面的消失。第一,直接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基础,因为机器大工业已改变了原有的劳动和生产的形式,原来的直接劳动变成了主要是看管和调节的活动;第二,产品不再是单个直接劳动的产品,作为生产者出现的,是社会活动的结合,单个人的劳动在它的直接存在中已成为被扬弃的个别劳动,即成为社会劳动。在这时,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就不再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对立物,“那时,一方面,社会的个人的需要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

裕为目的,所有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因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发达的生产力。那时,财富的尺度绝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可以看到,马克思认为,财富的货币、资本形式被取代后,衡量财富的尺度也自然而然地从劳动时间转为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四、关于财富讨论中的一些观点

全面准确梳理和理解马克思的财富理论,有助于我们深入进行关于财富的讨论。

I,多年来国内曾就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还是生产力进行过讨论,理解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可以看到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较为具体的分析,并与西方经济学关于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更为清楚地区别开来。在马克思的财富理论中可以看到,马克思将其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将这种哲学中的基本范畴如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等具体化或转化为经济学中的概念和范畴。具体来说,哲学中的生产力范畴被马克思解释为经济学中的财富范畴,解释为财富一般,这样就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一般地确定在财富上,在这个层次上,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家没有多少差别。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又确定了财富的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把财富的物质内容确定为使用价值,把财富的社会形式确定为交换价值。马克思明确指出,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财富的使用价值本身作为被设定的经济规定性与交换价值一样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过,作为使用价值的财富是由人的劳动和自然界一同创造出来的,而交换价值作为社会形式,反映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经济关系,只是由劳动这一个因素或源泉创造出来的。当马克思确定财富的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时,财富这一范畴就在财富的社会形式上(即在交换价值这一规定性上)把哲学上的生产关系转化为经济学中的生产方式及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了。在这个层次上,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家区别开来了,西方经济学虽然实际上也研究人们的经济关系,但总是一般地把自然的因素,或者把过去的、物化的劳动也作为创造价值或交换价值的源泉。也因此,西方经济学一般来说总是强调并停留在财富是经济学研究对象这一规定上。

在这里,可以看到,马克思把生产力解释为财富一般,因此,讲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财富或生产力在意义上是一回事。但是,马克思把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这一意义上的财富内容排除在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外,这就表明了,政治经济学并不研究生产力或财富在具体物质或技术上的内容。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对象是把生产力的表现或体现,也即财富这一范畴中的物质内容作为一种形式规定—使用价值确定下来,并把它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纳入经济学研究范围的,也只能在这样规定的使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基础上,才能展开对财富的社会形式,即交换价值在商品、货币、资本等形式上的分析。很显然,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财富或生产力,在马克思看来是不准确的;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生产关系当然是符合马克思的观点的。但是,只有全面理解马克思对生产力、财富等的观点,才能准确地把握马克思是如何把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归结为与生产力或财富物质内容相关的生产方式以及生产关系的。

2、在关于财富的讨论中必然涉及财富的内容和形式。在讨论中,人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财富本身需要做出新的全面的理解。有的人把人的发展作为尺度,认为财富“不仅仅是指物质财富,同时也包括精神财富、文化财富、人力财富等。”有的提出“精神财富”的概念,认为“‘精神财富’是指那些不能被商品化的但又能让人们感受得到满足的非物质的东西。例如:安全感、自由感、受尊敬感和受关怀感、公平感、幸福感等等。”这个意义上的精神财富是与可以商品化的文化遗产等不同的。有的学者还提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互补品的关系”,并提出精神财富的量化设计。这一类的讨论是有意义的,因为,关于财富的内容和形式可以也应该在很多方面展开。不过,讨论具体财富的内容和形式时,简单地把一些概念排列在一起,而不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对分析来讲是不够的。比如上述把安全感、幸福感等作为“精神财富”,就存在不妥之处。财富或财富一般就内容来说是能满足人的需要的某种东西,包括物质形式的和精神形式的,它们可以是给人带来安全感、幸福感等等感受的物质或精神形式的东西,但决不能是这些感受本身,这些感受本身与财富一般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又比如,作为“物质财富”之外的“人力财富”的含义是什么呢?是指人的生产能力吗?如果是人的生产力,它就是马克思讲的财富一般,也属于物质财富的范畴。是从生产者的主体地位来与作为客体的“物质财富”相区别吗?实际上,人即使作为主体与客体发生关系,它作为主体本身也仍是一种物质的自然的力量。

3、在关于财富的讨论中,财富的源泉和尺度更成为焦点和中心。在讨论中,有些人注意到了马克思讲自然与劳动一起共同创造财富的论述,因而提出“要素创造财富论”。在讨论中,强调财富的物质内容,强调这种物质内容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从而强调在这个意义上的财富不是只有劳动一个源泉,这本来就是马克思的意思。但是,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财富在其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它的物质内容作为使用价值是由劳动和自然一起创造的,这要说明的是劳动只有与一定的物质生产条件以一定的方式相结合,才能创造使用价值意义上的财富。另一方面,作为物质内容的使用价值的财富又必然同时以一定的社会形式出现,交换价值(商品、货币、资本等)即是这种财富的社会形式。马克思分析了这种社会形式的产生和发展,并且指明,作为反映人们生产关系的交换价值,只由抽象劳动创造。在这里,从使用价值来看的财富是由具体劳动和自然一起创造的,而从交换价值来看的财富则是只由抽象劳动创造的。这是一个过程在二重性上的表现。如果把“要素创造财富论”看作是对传统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的创新,实际上是肯定财富创造过程中的使用价值方面的内容,而否定财富创造过程中的交换价值方面的形式,割裂了财富内容与形式的联系,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关于财富的讨论之所以与劳动价值论相关也正在于此。在这里表现出马克思经济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之间的重要分歧之处。实际上,有的作者是较为清楚地看到了这种差别,把马克思的观点称为“财富与价值二分论”。但主张财富的实物论和价值论必然合流、价值论和价格论必然合流,则直接站在了马克思的对立面。

在关于财富的认识中,有人也注意到马克思关于“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的论述。不过,他认为马克思提出了不同的几种尺度:劳动、“社会个人发展”、“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个人发达的生产力”等,并把它们划分为两类:劳动尺度、人的发展尺度,认为“马克思在分析财富尺度问题时。从来没有离开劳动尺度抽象地谈论人的发展尺度,后者就是从前者自然引伸出来的。”在这里也存在一些误解。第一,“劳动”和“人的发展”都不能作为尺度。劳动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是作为劳动者的活劳动加以定义的,人的发展本身则是指一个历史过程,它们二者都不符合尺度的性质。尺度是天然

客观存在的,用以衡量同质事物的一种标准。第二,马克思是用“时间”作为衡量财富的标准或尺度的。在财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财富采取了交换价值的社会形式,马克思用“劳动时间”去衡量财富的交换价值;同时马克思指出,在财富采取交换价值的形式同时,劳动者的直接劳动通过交换价值的形式成为社会劳动,并区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也就是不劳动者的可支配的自由时间。而财富就其本质来说就是劳动者超过必要劳动时间所提供的、而由不劳动者获得的可支配的自由时间。只不过在财富必须采取交换价值的社会形式下,可支配的自由时间表现为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并且只能用“劳动时间”作为尺度衡量社会财富。第三,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财富一般就是生产力,也就是“社会个人发展”、“个人发达的生产力”、“人的发展”等,它们与财富在这种意义上不过是同义语,它们不能作为财富的尺度。第四,在马克思看来,现代机器大工业形成着资本(交换价值、价值)这类财富社会形式解体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条件,一旦这些基础和条件完全具备,财富将不再采取交换价值的形式,“劳动时间”的尺度也将被“可支配的自由时间”取代。因此,用“劳动时间”作为交换价值的尺度和用“可支配的自由时间”取代“劳动时间”尺度,是建立在人类财富发展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的。在交换价值这种财富的社会形式仍有存在的必要性时,只能用“劳动时间”这一种衡量尺度。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并不存在并列的几种尺度。

4、从关于马克思财富理论的讨论中反映出,全面准确理解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具有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意义。第一,更为清楚地区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差别,特别是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中的基石地位。离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去“修改”、“发展”,很容易走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对立面。第二,在理论探讨中,应该更多关注的是马克思以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的新特点,是在现代社会经济中,社会生产力创造出了哪些新的社会生产形式,这些新的生产力及其新社会生产形式可能在什么程度上,提供着社会主义经济的物质生产条件和技术条件,从而为“可支配的自由时间”取代“劳动时间”作为财富尺度提供物质基础。第三,注意社会生产力发展,或财富发展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采取的对立形式和对立性质,也注意财富发展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对立形式。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要研究发挥社会主义的何种优越性,避免和减少哪些对立形式所造成的危害。比如,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固然要注意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但在追求价值目标的同时,应该也可能比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更好地合理分配和利用各种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因为真正的财富归根结底无非就是人的生产力的体现,也即人类必须身居其中的自然界本身,而社会主义将公有制作为占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应该也可能具有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眼界看到这一点并可能创造更多的手段或能力达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和谐。

作者:姚开建

马克思财富理论论文 篇3:

解开利益格局的戈耳迪之结

摘要:市场经济多元一体利益格局是束缚核心价值认同的戈耳迪之结,马克思主义财富观是解开利益格局戈耳迪之结的一把利器。因而应当以马克思主义财富观推动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具体而言,“以人为本”财富观通过约束利益分化推动价值认同,科学的财富发展观通过调适利益冲突推动价值认同,劳动创造财富的科学财富观以利益认同推动价值认同。

关键词:财富;价值认同;利益格局;市场经济

文献标识码:A

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但市场经济进程中形成的多元一体利益格局,是束缚核心价值认同的戈耳迪之结。当前,在学界的研究中,主要认为应通过思想机制,即公共政治课、经常性思想工作、随机教育、个别教育、群众性自我教育,以及基层文化工作等模式来实现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认同,但是,这一机制忽视了思想多元化背后的利益动因,所以实效性并不理想。因此,笔者认为,应当以马克思主义财富观的建构来推动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从而解开利益格局的戈耳迪之结。

一、市场经济多元一体利益格局是束缚核心价值认同的戈耳迪之结

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转变。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是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利益格局,即在利益关系上的国家本位主义。形成这种利益格局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维护计划经济体制运行的客观需要。二是思想观念上的主观因素。首先,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为了维护国家和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控制,做到各个经济部门按国家指令行事,必须建立一个庞大的金字塔集权体制,从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管理机器。为了维护这架巨大机器的正常运转,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在利益分配上必须首先考虑国家和政府,而忽视企业和个人。其次,在思想观念上,以往的观念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由于实行了社会主义制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利益差别,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因而全体人民与国家的利益也应当是一致的,由于国家利益当中包含着个人利益,那么只要保证了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也就实现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成为中国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有自己的客观法则,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微观利益最大化”。这一法则在根本上促成了当代社会的多元一体利益格局。在这一格局当中,每个企业和个人即每个市场主体都是一个利益主体,他们以纳税的形式来服从国家利益、为国家做出贡献,但这并不是他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唯一动机。对企业和个人来说,他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机是自身利益的需要。如果否认了市场经济各主体追求自己利益的合理性。也就否认了市场经济的合理性。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不以微观利益最大化为法则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正是由于在服从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同时肯定了企业和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合法性,这才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国民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

但是,当前多元一体的利益格局却是束缚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的戈耳迪之结。这是因为,所谓“价值认同”,是指社会多元个体通过实践交往而在观念上对某种价值的一致认可和同意。多元的利益格局使得各种利益主体难以在交往中形成价值观的统一,利益冲突导致了价值观冲突,而价值观的冲突又进而促使社会利益矛盾升级,造成社会系统难以和谐。那么,应当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笔者认为,缘于利益的问题应当依靠树立正确财富观念的方式来解决。因此,马克思主义财富观是解开利益格局戈耳迪之结的一把利器。

二、马克思主义财富观是解开利益格局戈耳迪之结的一把利器

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说中。财富归根到底是利益的累积。谭培文在《马克思主义的利益理论》一书中认为,利益是由生产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在这些物质生活条件被使用和消费的时候,它们不是财富;而当它们被人们储存和累积起来的时候,它们就转变为了财富。因此,要解开利益格局的戈耳迪之结,着力点不在于撇开财富。而在于正确地看待财富。这样,马克思主义财富观就成为了解开利益格局戈耳迪之结的一把利器。在哲学的意义上,马克思认为,财富是指人通过其劳动而实现的人的对象性本质和主体性本质的统一,是人的对象化确证和主体性发挥。这样,财富就首先是作为人的对象而存在的,它是目的,必须以人为尺度:其次,它也是手段,是人得以实现目的的工具;再次,财富也可以作为由“物”向“人”转变的“中介”,它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是人的主体能力的发挥,表现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是哲学意义上衡量财富发展的尺度。在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中,弗洛姆对马克思的这一观点有过解读:“马克思的学说并不认为人的主要动机就是获得物质财富:不仅如此,马克思的目标恰恰是使人从经济需要的压迫下解脱出来,以便他能够作为具有充分人性的人;马克思主要关心的事情是使人作为个人得到解放,克服异化,恢复人使他自己与别人以及自然界密切联系的能力。”

(一)亚当·斯密发现的财富主体性本质没能跳出异化迷局

认识到财富的主体性本质是劳动,这是亚当,斯密的功劳。把财富的本质规定为人的劳动,这是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并不断加速发展的产物。在资本主义工业这种财富高度发达的形式中,农业实际上成为工业的一个部门,地产表明自己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形式,而农业劳动不过是全部生产劳动的一个重要分支。资本的财富不管形成它的是哪一种具体形式的劳动,明显地表现出其本身只不过是劳动的积累。所以,亚当·斯密发现了财富的主体性本质,即一切生产劳动。这样,劳动成为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原则。但是。他们所说的劳动,实际上是异化劳动。异化劳动作为财富的真正主体性本质的发现,只是到了现代资本主义工业高度发展的时候才成为可能。尽管没能跳出异化迷局,但对财富本质的认识从客观形式转变为主观形式,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此,在把财富的本质归结为劳动的启蒙政治经济学家看来,货币主义者和重商主义者是一些拜物教徒和天主教徒。所以,恩格斯把亚当·斯密称为政治经济学的路德,是完全正确的。这是由于斯密反对拜物教,在政治经济学中起了路德在宗教中所起的同一个作用。路德反对旧的天主教,是用宗教感情即内心的信仰取代外部的宗教;同样,那处在人以外并不依赖于人的财富被亚当·斯密所扬弃,于是财富和人便综合在一起,人本身成为了财富的本质。但路德没有废除宗教,因为他把宗教深化到人的内心中去了;同样。斯密在私有财产的范围内发现了财富的主体性本质,但并没有废除私有财产,而把财富深化到劳动的形式里面。正如同路德把人当成了宗教的规定一样,亚当·斯密也把人当成了私有财产的规定。这样,以劳动为原则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承认人的独立性和能动性的假象下,彻底地实现了对人的否定,因为人不再和私有财产处于外部的联系当中,而

是人本身变成了私有财产的异化了的本质。

(二)马克思最终找到了财富本质的阿里阿德涅线团

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最终找到了财富本质的阿里阿德涅线团。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认为,共产主义的占有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即“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私有财产只不过是人的劳动和人的生命活动异化的表现。在这种异化的状况下,人把自己当作对象来对待,而不是把自己作为体现自身本质的对象来对待,不是作为人来对待,而是作为一种异己的、非人的对象。人的生命活动变成了自我异化,人的现实化变成了失去现实性。作为积极扬弃私有财产的共产主义,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并且,正如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是在改造客观对象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样,人要扬弃私有财产,消除劳动的异化,进而占有自身的真正本质,必须通过革命的实践。马克思说:“只有在社会状态中”,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指旧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才失去它们彼此的对立,并失去它们作为这样对立的存在。因为这种理论的对立,无非是现实感性生活的异化和对立的表现,所以,“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

具体而言,马克思是如何在哲学意义上理解财富概念的呢?首先,从人的目的角度思考,人的存在表现为以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为一体的“整体存在”,同经济学的论述相似,人的存在必然以其丰富的需要而体现出来。因此,人的需要成为了人的生命存在的一个基本规定,它不仅是人同外界发生联系的直接方式和人类维持生存与发展的原初动力,而且构成了人类解放的理想信念,构成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这样,财富就可以作为满足人们需要的对象物。

其次,从人的手段角度思考,财富可以成为人对自然富源进行加工的工具。这是由于,对于作为主体的人来说,要将作为对象存在的财富转换成为自身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构成要素,单纯依靠人本身的自然力量显然是不足的。他必须借助与“作为对象的财富”共生的“作为工具的财富”,用一种物质力量作用于另一种物质力量,这样才能促成自身的发展,从而形成整个人类历史。

再次,从人自身来思考,在马克思那里,财富事实上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它对于人来说首先是一个外在的必然王国,但是财富创造的根本目的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所以人要施展他的主体性,就必须达到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从而进人自由王国。这样,财富就不应仅仅从单纯的“物的角度’,来界定,而应从人的主体性角度来界定。因此,马克思认为,财富就其本性来说,是人的主体能力的发挥,是人借助物的发展而获得自身发展的方式。换句话说,发展人的财富,也就是发展人本身。一方面,从广义上说,人本身是财富的一种特殊形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认为:“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外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劳动较长的时间”。这样,人的体力和智力也成为了一种财富,这种特殊的财富实际上被称为“文化资源”或“文化财富”。另一方面,如果把财富从狭义上理解为人之外的“财富”,那么,这样的财富对人来说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富交换使人的需要和才能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它使人在实践中不断产生新的需要,马克思说:“社会需要,即从社会生产和交换中产生的需要越是表现为必要的,现实财富的发展程度便越高。财富从物质上来看只是需要的多样性。”并且,财富促进了人的才能的全面发展。人的对象化活动不仅仅是为了改变外部世界和获得劳动产品,最根本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财富就成为人们展示自身能力和确证自身发展的一种方式。

三、以马克思主义财富观推动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

(一)“以人为本”财富观通过约束利益分化推动价值认同

马克思曾对财富的尺度问题有详尽论述,他认为,由于各种形式的财富有其产生的不同原因以及不同的衡量标准,可以有两种尺度的财富,即以劳动为尺度的财富和以人的发展为尺度的财富。前者以劳动时间来衡量,后者以人的发展程度来度量。若以后者来衡量,那么又可以有三个具体标准,即“社会个人的发展”、“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和“个人发达的生产力”。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认为,“真正的财富在于用尽量少的价值创造出尽量多的使用价值,换句话说,就是在尽量少的劳动时间里创造出尽量丰富的物质财富。这里,‘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以及对别人劳动时间里创造出来的东西的享受,都表现为真正的财富。”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财富观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之上,“现实的个人”是整个财富观念首先考虑的问题。这样,马克思主义财富观就与旧的财富观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由于它以人的发展为尺度,因而财富的增殖与扩张就会被控制在人的发展需求之内,而不会超出这个范围;同时,财富的虚幻性所遮蔽的人与人的关系,也会由于人的地位的突显而被人们所认知。这样,损害人的利益的财富需求就会被约束。并使大多数人的财富目标统一到人的发展上来。从而有效约束主体间利益的分化,最终在利益趋同的实践基础上推动价值观趋同,实现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正如温家宝所指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指导方针,也是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同时也要看到,以人为本是我们的执政理念和要求,应当从现在的具体事情做起,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科学的财富发展观通过调适利益冲突推动价值认同

既然马克思主义财富观重视对人的关照,那么,这一理念如何才能得以实现呢?如前所述,马克思的财富理论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目的,而财富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本质上是同一的,那么。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所形成的财富观就应当以科学的财富发展观为核心。这样,对人的关照就在财富的科学发展中得以实现。马克思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马克思那里,财富的科学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而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全面进步。这样的进步创造出的是全面而非片面的财富,它符合财富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且能够不断满足人们幸福和快乐的需求。因此,科学的财富发展观注重人和财富的同步发展,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持续进步。具体而言,它要求财富的各个组成部分,如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人自身的财富,或者客体形式的财富和人文价值形式的财富协调和有序发展,用统筹而不偏废的方法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由于科学的财富发展观实现了财富各个部分的统筹发展,因而它调适了财富不均衡发展引发的利益冲突,从而缓解了利益冲突带来的价值观冲突,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对和谐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

(三)劳动创造财富的科学财富观以利益认同推动价值认同

财富和劳动密切相连,在建构科学财富发展观的过程中要尊重劳动和劳动者,但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作为“劳动”本身而言,存在着科学与非科学的劳动观。“劳动”是什么呢?从财富观的视角。马克思虽然不将劳动作为财富的唯一源泉。而是认为劳动和自然界共同构成财富的来源。但是,当他谈及财富的本质问题时,情形就不一样了。尽管财富由“劳动”这样的“主体”要素和“自然界”这样的“客体”要素共同构成,但是劳动在财富生产中充当“主体的、活的要素”,所以“劳动的有目的的活动”必然为了满足“劳动的目的”,从而在生产过程终结时给“自然物”打上“财富”这种“人造物”的烙印。这样,财富的本质就只能是“劳动”,这是由人的本质和劳动的本质共同决定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财富观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劳动创造财富的科学财富观。具体而言,要树立这一观念,必须在劳动中实现谋生致富与实现幸福、体力劳动与艺术创作、辛勤劳动与工作愉悦的三统一。这样的财富观将劳动的严肃性与快乐性有机结合,既强调劳动中的幸福感,又抵制文化上的享乐主义。它既不是傅立叶的那种浪漫女郎式的劳动,也不是纯粹为了“物”的创造的劳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它将“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由于“劳动创造财富”的科学财富观明确肯定了劳动在财富生产中的核心地位,因而能够促使人们对利益分配的标准形成一定程度的认同,消除部分分歧,从而在利益认同的基础上形成一定价值认同,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

责任编辑 梅瑞祥

作者:莫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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