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发展探究论文

2022-04-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城乡金融二元结构比较突出。发挥金融对统筹城乡发展的支撑作用,需要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担保机构和保险体系等多个方面共同推进,同时应注重金融立法、财税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配套措施的完善。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农村金融发展探究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金融发展探究论文 篇1:

经济新常态视角的农村金融发展路径探究

[摘 要]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关于农村经济问题的社会关注呈现出持续上升的态势。在社会发展需要的推动下,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对新经济常态下的农村金融发展路径进行深入探究,已然成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推动农村金融的高层次发展,文章深入探讨了当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同时针对新常态视角下的农村金融发展路径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农村金融发展;新经济背景下的农村金融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2.214

从总体的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在告别以往传统的、粗放式的高速发展模式,转而向着更加现代化的、高效且集约的、可持续的中高速发展模式前进,即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针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路径开展深入研究,是保持农业现代化建设持续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高效进行的重要途径。随着对于经济新常态视角下农村金融建设关注力度的增加,农村金融结构转型进程将不断加宽,同时,伴随着新的发展观念的推广,农村金融的结构体系、信保体系、监管体系等都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强化,为现代化农村经济的运行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 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1.1 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足且分配不均

随着国家对于农民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的增加,农民的金融观念有了很大的发展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乐于参与到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运行中去,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建设时间短,经验探索不足等条件的限制,眼下并没有在全国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关于金融机构的建设数量和地理分布仍处于较不合理的转台,大大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建设。不仅如此,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足和分配不均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制约了现代化的农村经济发展,浪费了大量的金融服务资源,违背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

1.2 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足

考虑到我国农业大国的基本属性,再加上长达千年的农业发展历史,在当前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中仍存留有大量的历史包袱,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服务水平低、业务创新能力弱等现实性问题。随着农民金融意识的提升和发展,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求也随之提高,在历史遗留和现实需要的双重刺激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迫在眉睫。不仅如此,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低的状态长期得不到改变和根治,也将大大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对于农村金融发展推动作用的实施,阻碍农村金融发展顺应进京发展的新常态需要,严重影响我国的农业经济水平。

1.3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结构不完整

由于农促金融发展时间短、建设力度不足等原因的影响,使得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整体结构建设十分欠缺,农村金融的信保体系、贷款体系和监管体系等都十分不完整。观察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不难发现,超过半数的农村信用社等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大大增加了农村金融的信贷风险,严重阻碍了农村新报体系的健全完善。不仅如此,由于我国农村的特殊现实情况,在信贷资产抵押过程中,信贷无选择困难信保合同难以履行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大大影响了农村金融的有效性。再加上对农村金融监管法律的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中监管不到位、监管混乱等情况也屡见不鲜,成为了阻碍经济新长条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2 经济新常态视角下农村金融发展的相关建议

2.1 加大政府的农村金融扶持力度

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金融的扶持政策外,深化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关注关心经济新常态形势下农村金融的发展动态,及时引导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障对农村金融的帮扶政策的实行,也是当下政府部门为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应作出的相关举措。不仅如此,政府要积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履行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义务,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技术和资金支持,确保农村信贷资金的及时供应,为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金融发展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积极发挥地方财政对农村金融的支撑帮扶,制定相应政策奖励业务良好的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政策性业务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开展,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的务实性发展。

2.2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为应对经济发展形式对农村金融提出的挑战,推动农村经济的新常态发展,我们有必要针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一定的创新改革。首先,要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改革,建设丰富多元化的服务格局。农村金融要始终围绕着满足农民、农村、农业发展需要的根本目的,以服务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为总体出发点,构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要着手重组分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依照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进行数量和地区的调配,做到因地制宜、合理分配,减少金融服务空白区域的出现,完善服务体系的完整性。同时,积极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服务网店的精品化建设,完善流动金融服务模式的构建,便利农民的交融活动需要。其次,要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信保、贷款体系改革,紧跟新常态要求,建立高覆盖率、高实用性的农村金融信保体系,以农为本贴近农民生活,丰富信贷产品,构建农村属性的金融贷款体系。要根据农村经济的情况,推广低押担保业务,创新信保模式,解决农民信保抵押难的问题。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农民联保、股权质押等业务丰富贷款形式,切实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于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经济发展。

2.3 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

以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为基础,才能真正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经济新常态下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让农村金融发展有法可依,提高农村金融的管理效率。其次,要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执法能力,加大金融执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实效执法,规范农村金融的法制环境。除此之外,要加强对农民和涉农金融行业的司法教育,强化诚信守法的理念。还可以通过对信用良好农民的政策补助等方式,鼓励农民诚信借贷,构建良好的信贷环境,为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金融发展铺就道路。

3 结 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经济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性。作为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建设整体水平,推动新经济常态下的农村金融发展,能够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转型,推动农村经济的高效集约发展。不仅如此,通过对农村金融的帮扶整顿,能够有效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民金融观念的转变,便利农民的金融生活,为现代化的农业经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面对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我们要始终围绕服务农业的根本目的,加强政府的农村金融服务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为农村金融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以根本性的推动经济新常态下农村金融的发展,提升农业经济建设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景利.农村金融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C].2013—2013年全国中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学术年会暨全国高等院校农林经济管理学科院长(系主任)联谊会,2013.

[2]李炎亭,高新才.社会资本与农村金融体系创新[C].2013—2013年全国中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学术年会暨全国高等院校农林经济管理学科院长(系主任)联谊会,2013.

[3]丁俊峰.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村金融结构转型分析[C].“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转型与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2010.

[4]王蕾,谭东明,王静.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以陕西省为例[C].黑龙江省农业工程学会2011学术年会,2011.

作者:孙华

农村金融发展探究论文 篇2:

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的农村金融探究

摘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城乡金融二元结构比较突出。发挥金融对统筹城乡发展的支撑作用,需要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担保机构和保险体系等多个方面共同推进,同时应注重金融立法、财税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配套措施的完善。

关键词:城乡统筹发展;农村金融;涉农金融机构

文献标识码:A

完善农村市场环境,强化农村要素市场建设,是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加快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打破我国农村发展的资金瓶颈,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支撑。为此,银监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特别是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规范性文件等,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和农业发展。2009年,财政部也下发了《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按上年平均贷款余额2%的标准执行,并将补贴资金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当年收入进行核算。在这些有利政策的推动下,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在加大农村金融投入力度、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目逐年增加。据银监会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我国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达172家。但是,与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需求相比,农村金融的发展还远远不足,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主要表现

(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

1998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推行市场化改革,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大量收缩县域特别是农村地区无盈利或微利的基层分支机构和网点,在某些区域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的营业网点基本撤销,同时业务权限上收,农村地区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再具有审贷权,对“三农”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另外,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大约有2900多个乡镇(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8%)没有金融机构,700多个乡镇没有任何的金融服务。由于受到诸多限制,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滞后,也缺乏规范。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严重不足,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少,水平不高

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工具和产品比较单一,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担保、理财、咨询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还非常少。电子化建设水平比较落后,银行汇票、本票等现代结算方式使用很少。以农村信贷为例,不少农村金融机构仍沿袭传统农业贷款模式,贷款品种主要还是短期农业生产性贷款等,贷款金额比较小,一般还都要求有相应的担保,难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据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47.9万亿元,其中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只有11.77万亿元,所占比重还不到全部贷款余额的25%,有超过75%的贷款投向了非农领域,城乡金融发展严重不均衡。由于没有任何激励措施,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农服务的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进展缓慢,金融创新缺乏动力。

(三)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

我国农业领域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仅有农业发展银行一家,政策性业务单一,主要的职能局限在农副产品收购等领域,涉农的政策性金融发展严重不足。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农副产品的收购主体日益多元化,在这种格局下,政策性贷款业务不断萎缩,加上政策性贷款往往收益率不高,农业发展银行逐步涉足商业贷款领域,发展定位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发展战略的不稳定性不利于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影响了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和支农效果的提高。

(四)农村金融人才短缺问题较为突出

金融业务的开展对人才的要求通常比较高。我国农村地区的整体条件相对落后,很难吸引优秀的人才,相关的金融、计算机、法律等诸多方面的人才都非常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按照网点数量平均计算,每个网点专科以上学历的在编员工不足一人。很多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深入的培训,业务水平不高,人才的短缺使得农村金融业务的创新和拓展缺乏支撑。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原因

(一)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城乡发展失衡问题越来越突出。城乡分割和城乡差距的扩大,已经成为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一方面,城市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工业化体系,服务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广大的农村地区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收入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1,到2010年已达到3.33:1,当前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在这种城乡二元的经济格局下,我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业在市场化导向战略的推动下,把大量的金融资本投向了城市地区,造成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本投入的不足和发展的滞后。

(二)农村金融业务往往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这首先源于农业发展自身的风险,农村经济受自然气候、市场环境、政策因素的影响比较大,生产经营一般周期长、季节性波动强、风险大,加上农民生产组织松散、信息不灵,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抗风险能力较差。与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相比,农业金融业务往往额度较小、运营成本较高、收益率较低,系统性风险较大。基于成本收益的比较,商业银行往往会把资金投入到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而不愿将资金用于扶持农业的发展。

(三)金融机构改革相对滞后

从农村金融的管理模式来看,绝大多数的金融机构还是以常规方式和要求来管理、考核农村金融业务,还存在信贷审批权过于集中的问题,很多金融机构还实施严格的新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这种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将信贷风险与信贷人员的利益进行挂钩,有效强化了信贷的约束机制,但同时也束缚了信贷业务的创新。在我国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很多金融机构不但不能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撑,反而将大量资金从农村地区抽走,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供求失衡。

(四)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不健全

农业生产本身的高风险性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这已经为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我国农村社会信用意识还相对淡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还很不健全,涉农的政策性保险和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业务发展极不充分,运营不够规范。财政对涉农金融服务的激励机制和扶植政策还比较缺乏,国有商业银行对民间金融的信贷批发等业务合作缺乏保障,农村

资金外流现象较为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农村金融发展的思路

(一)加快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方面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培育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支柱产业,以工业园区为重要载体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积极培育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努力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为抓手,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我国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强农村经济对金融资源的集聚能力,使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相互支撑,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关系。

(二)发挥现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应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努力拓展政策性银行支农业务领域;农业银行应发挥网点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改进“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等传统支农金融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新途径,提升服务能力,缓解“三农”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应继续推进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改革,积极向规范的银行类机构转变,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发展;邮储银行应发挥分支机构多、网点深入乡镇的优势,加快业务转型和创新,实现由吸储向综合业务的转变。

(三)培育和创新农村新型金融机构

适度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发展,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加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各类新型金融组织,扩大信贷资金来源。鼓励银行业通过设立简易网点、提供定时定点或流动服务等多种方式,扩大网点覆盖面,尽快实现基础性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全覆盖。

(四)加快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创新

以提供更加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加大金融对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主导作用,重点加大绿色农业、环保、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对农业产业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建立并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等农业金融基础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实行差别化的准备金管理制度,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试点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政策;加强各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鼓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资金充裕的金融机构开展贷款批发业务,将贷款批发给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额贷款机构,形成各类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五)推进农村金融担保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加快涉农信贷担保公司等担保主体的发展,继续加快农户联保、互保等农村金融担保方式的推广,克服个体信用担保能力不足的制约,强化信用担保等新模式的示范推广,扩大农村信贷质(抵)押范围,探索林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库存产品和农村住房等为载体的抵押贷款,努力扩大可担保载体的范围,提高涉农经济主体的担保能力。

(六)建立并完善农村保险和再保险体系

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大力发展涉农保险,着力发展农业生产保险,扩大农村保险业务涵盖的品种数量、区域覆盖范围和保障力度。加快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以财政为主要支撑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特别是加大对特色农业等保险的保费补贴,降低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因素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风险损失。

四、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配套措施

(一)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金融立法工作

借鉴国外相关经验,通过立法来规范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市场主体培育、业务领域拓展、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推动农村金融的有序发展。进一步明确农村地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义务,明确从农村地区吸收的储蓄应该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向农村和农业发展发放贷款,确保全年“三农”信贷投放的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以加大金融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发挥财税对金融支农的推动作用

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把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扩大到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设立金融支农风险补偿基金,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涉农金融业务以及涉农金融业务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给予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条件下,鼓励各级财政向开展政策性支农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贴息,降低金融支农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支农信贷投入,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农村地区,引导和改善金融资源配置,为农村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三)搭建政银企支农合作平台

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足、农村金融发展环境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仅仅依靠市场经济的自发作用显然不能解决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问题,政府在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要发挥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地方政府、人民银行要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与涉农经济主体之间的合作,通过举办投资洽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与涉农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对接、业务合作,努力探索政银企合作支农的长效机制,加大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是降低农业经营风险的重要路径选择。通过发展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不改变土地制度的条件下,将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联合成为有组织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对冲市场风险的能力,降低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的风险,同时也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培植组织基础,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增强农村金融的发展活力。

作者:刘传岩

农村金融发展探究论文 篇3:

经济新常态下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探究

[摘 要] 经济新常态是指新时代背景下存在着新的稳定的经济发展趋势。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农村金融经济发展存在着融资困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产品单一以及农村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等一系列挑战,也因此诞生了应对挑战的一系列对策。

[关键词] 经济新常态;农村金融经济;融资

[DOI] 10.13939/j.cnki.zgsc.2021.23.034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农村金融经济发展缓慢,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和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政府加大对农村金融投资,监管保险公司实施农业保险,鼓励农村开发金融新产品,保证农村金融经济均衡发展,丰富农村金融经济。

1 融资问题

农村融资困难,导致农业和农村投资严重不足 [1] 。根据数据研究,调查了四大农村金融主力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邮政总资产金额95072亿元,总负债金额90095亿元,所有者权益4976亿元,税后利润505.1亿元。农村信用社总资产金额74798亿元,总负债74798亿元,所有者权益4698亿元,税后利润518.9亿元。农村合作银行总资产4359亿元,总负债3996亿元,所有者权益363亿元,税后利润37.5亿元。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202680亿元,总负债187513亿元,所有者权益15167亿元,税后利润1784.5亿元。

很明显,在资产负债表下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不稳定,所有者权益和利润都较少,尤其是税后利润金额太少,为了进一步精确分析,利用数据软件SPSS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利用归类的思想,得出相应的聚类表。

根据聚类表可知第一步将样本3和样本4聚类,并根据聚类继续归类,得出第二步将样本1和样本2聚类,以此类推,最后得出样本1和样本2聚为一类,此时距离最小,合并结束。也就是说根据聚类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邮政与农村信用社归为一类,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归为一类。

由聚类系谱图可以看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邮政以及农村信用社归为一类,在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税后利润几个方面都更为相似,比较稳定,发展较好。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这四个方面比较相似,都非常不稳定,发展比较极端。由此可见,在农村投资有两极分化趋势,且大部分税后利润较低。应该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和扶持制度,完善农村融资体系。

关于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林牧渔业贷款统计数据,城市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本期余额136亿元,当年增加额20亿元,余额同比增长-4.3%。城市企业农林牧渔业贷款本期余额2878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4%,当年增加额471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5%,余额同比增长17.5%。农村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本期余额812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1%,当年增加额1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农村企业农林牧渔业贷款本期余额5887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9%,当年增加额872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1%,余额同比增长13.7%。非农户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本期余额939亿元,余額占各项贷款比重0.1%,当年增加额307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3%,余额同比增长50%。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本期余额16609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2.5%,当年增加额1416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1.6%,余额同比增长9%。按受贷主体分类总计本期余额27261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4.1%,当年增加额3102.4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3.4%,余额同比增长11.6%。

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本期余额4740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7%,当年增加额893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1%,余额同比增长19.9%。渔业贷款本期余额1064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2%,当年增加额176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2%,余额同比增长20.1%。畜牧业贷款本期余额2857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4%,当年增加额566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6%,余额同比增长率24.5%。林业贷款本期余额1580.6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2%,当年增加额311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0.3%,余额同比增长24.7%。农业贷款本期余额17020.8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2.5%,当年增加额1156.2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1.3%,余额同比增长6.1%。按行业分类总计本期余额27261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4.1%,当年增加额3102.4亿元,增加额占各项贷款比重3.4%,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11.6%。

利用SPSS数据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利用降维的基本思想,提取出最少的主因子分析描述最完整的信息。得出相应的巴特雷特检验表格,之后根据巴特雷特检验,KMO值为0.651小于0.7,说明数据具有相关性,可以进行主成分分析。

输出的因子碎石图如图1所示。由此获得输出的主成分结果,通过主成分结果发现,应提取的主成分为成分1,它能解释79.871%的方差,总体概括了主要信息。因此根据本期余额的主成分描述,按受贷主体统计分类结果,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占比最多,按行业分类统计结果,农业贷款占比最重。国家对于农村农户农业投资最为重视,但忽略了小农企业。并且在林业、牧业、渔业等的融资问题上措施不够。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林业、牧业、渔业的扶持政策,且要鼓励农业企业经济。

2 农村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农村风险分散机制不够健全,尤其是在农业保险方面力度不够 [2] 。调查了各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统计数据,信利保险保费收入40.43百万元,赔款支出37.13百万元。富邦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055.15百万元,赔款支出596.46百万元。乐爱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28.63百万元,赔款支出140.09百万元。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保费收入59.39百万元,赔款支出18.84百万元。国泰财产保险保费收入650.18百万元,赔款支出422.56百万元。爱和谊日生同和财产保险保费收入55.46百万元,赔款支出57.55百万元。劳合社保险保费收入12.14百万元,赔款支出1.41百万元。现代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10.8百万元,赔款支出1022.19百万元。苏黎世财产保险保费收入479.78百万元,赔款支出752.09百万元。中航安盟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875.79百万元,农业保险收入1230.14百万元,赔款支出723.73百万元,农业保险支出446.69百万元。利宝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231.17百万元,赔款支出628.7百万元。日本财产保险保费收入625.72百万元,农业保险收入1.65百万元,赔款支出279.73百万元,农业保险支出1.52百万元。安联财产保险保费收入828.95百万元,赔款支出344.36百万元。三星财产保险保费收入973.86百万元,赔款支出358.72百万元。

根据数据不难看出,各大财产保险在农业保险中的支出和收入几乎没有,只有中航安盟财产保险公司与日本财产保险中国分公司对于农业保险有过投入。从中能看出农业保险的收入很少,且赔款很高,因此这也是大部分保险公司没有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的原因。因此建议完善农村风险分散机制,为农村金融经济保驾护航,政府可以实施监管,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同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发展的稳定性,避免金融机构赔款过高而减少农业保险投入的情况。

3 农村金融产品过于单一

目前已知的农村服务银行有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而金融产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根据调查,中国理财产品各行业投向占比统计结果数据显示,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投向行业金额1926.7亿元,水上运输业投向行业金额2111.1亿元,零售业投向行业金额2239.1亿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剂投向行业金额2789.8亿元,批发业投向行业金额2926.5亿元,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投向行业金额3354.1亿元,房地产业投向行业金额3620.2亿元,铁路运输业投向行业金额3934.2亿元,黑色金属冶炼投向行业金额4324.3亿元,公共设施管理业投向行业金额7834.7亿元,道路运输业投向行业金额9226.5亿元,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投向行业金额9419.3亿元,农业投向行业金额10300.8亿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向行业金额13310.1亿元。

根据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投向行業为农业的金额数量仅次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金额为10300.8亿元,投资较大,但金融产品单一。由此可知,农村金融产品已经在大力创新和发展,政府也进行了大量投入和发布相关扶持政策,但目前农村金融产品依旧种类单一,没有跟上新经济常态下的金融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经济还有大量发展空间,因此应先解决农村金融经济的融资问题,其次注重创新,大力开发新的农村金融产品,解决农村金融产品过于单一的问题。

4 结语

新经济常态下,政府在农业经济下投入大量财力,但忽视了林业、牧业、渔业的均衡发展,且对于农户经济扶持到位,但对于涉农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农村金融经济需要竭力解决融资困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和金融产品单一等问题,保证农村金融机构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秦焕杰.经济新常态视角下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10):72-73.

[2]张英丽,杨正勇.经济新常态下农村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18(22):138-139.

[3]魏帅. 基于经济新常态视角下促进农村金融发展路径探讨[J].智富时代, 2018(5X):29.

[4]章少林,欧阳海琴.基于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J].中外企业家, 2017(26):61,63.

[5]陈蕴泽.新常态下农村金融的发展对策[J].青年时代, 2018(29):286-287.

[6]张文花.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乡镇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J]. 科技·经济·市场,2018(4):108-109.

[作者简介] 袁浩(1996—),男,汉族,河南信阳人,在读研究生,硕士,研究方向:农村金融。

作者:袁浩

上一篇:证券投资理论分析论文下一篇:党员个人自我评价(精选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