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论文

2022-05-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福建特色农村工作机制是指党和政府对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的过程和方式。长期以来,福建省始终重视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涌现出一批像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宁德市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等典型实践,体现出鲜明的特色。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论文 (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论文 篇1:

积极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近几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北京市科委大力实施旨在把城区的创新要素和成果向郊区强力辐射,充分发挥科技资源“溢出效应”的“涌泉行动”,力求使科技成为带动区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发动机。“涌泉行动”的实施,在农村科技推广主体的培育,农村科技推广内容、农村科技推广方式的丰富,以及农村科技推广模式的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不懈的探索,努力改善传统农技推广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解决农业技术供求脱节,农村科技推广资源分散,农技推广渠道不畅的问题,经过几年“育新人、接新线、织新网”的实践,目前,以农村科技协调员为科技服务骨干,以市场化、信息化、乡土化、社会化为标志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初步建成。

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以市场化的机制为基础,以社会化为背景,以农村科技协调员为纽带,以官产研商农为多元主体,以现代信息设施和技术为手段,进行企业化的运行。

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市场化特征,使体系的运行具有了不仅依赖于政府,而且可以在市场中生存的长效机制;新体系的社会化特征使其在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广泛的作用,而不仅仅停留在农业技术的推广;新体系的乡土化特征明显弥补了专家与农民之间的差异性,使科技“一步迈入农民中”;新体系的信息化特征使农民掌握了现代信息与通信技术,“直接了解最时尚的信息,直接沟通最权威的专家”不再是神话。

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律,以全方位的农村社会为服务范围,以农户为最终服务对象,以农民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为服务内容,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目标;政府、科研教育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行为主体广泛参与;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传播方式和组织形式,有效地将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等传播、传授、传递给农民,并及时了解和反馈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科技需求,从而促进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组织方式不断改进。

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几年的实践,产生了一支4000余人的农村科技协调员队伍。他们来自农民,服务于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传递信息、把握需求、技术服务、连接市场的作用。通过这批科技二传手作用的发挥,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更好地处理了政府支持与农民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好地让农民自觉依赖科技谋求发展,更好地建立了科技资源畅通并持续涌入农村的渠道,更好地提高了科技服务的效率。以农村科技协调员为核心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主任 杨刚

作者:杨 刚

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论文 篇2:

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福建特色与推进思路

一、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福建特色

农村工作机制是指党和政府对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的过程和方式。长期以来,福建省始终重视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涌现出一批像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宁德市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等典型实践,体现出鲜明的特色。

1、率先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得到完善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由福建省南平市首创的一项面向农村基层的科技推广服务工作制度。1999年,自南平市率先下派科技特派员进入农村基层工作以来,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福建省得到迅速推广、实施。2008年,福建省在南平、龙岩、宁德、泉州、三明、漳州等6个设区市的48个县(市、区)实施和推广了科技特派员工作,派出科技特派员1304人次,科技特派团、组58个,法人科技特派员20个,农村信息科技特派员360个,提供无偿服务989人次,有偿服务315人次。科技特派员与农户、龙头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525个,创办农业企业94个,组建合作经济组织或专业协会263个。大批科技人员的下派,推动了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形成,下派科技人员成了下联企业、农户,上联科技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纽带”,构筑了农村承接新技术、新成果的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带出了一支农村科技人才队伍,提高了广大农村的科技水平。

2、下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从2004年开始,福建省从省、市、县(区)三级选派4134名党员干部到3768个相对后进薄弱村担任党组织负责人。2007年又选派了第二批5155名党员干部到4807个相对后进、薄弱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其中从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选派228名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广大驻村干部按照“建设好班子,带领好党员干部,建立好工作机制,创造好小康建设业绩,赢得广大群众拥护”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职责,扎根农村,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极大地改善了驻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级组织状况,从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大力支持了驻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增收项目立项和扶贫开发助学等工作。特别是,通过下派驻村干部,各驻点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较好地得以开展,村企合一、村居联合、村村联建等党组织设置形式得到大力推行,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

3、创建“三农”服务中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得到整合

近年来,全省各地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乡镇工作纲要的实施,在市、县、乡三级整合涉农部门资源,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社会服务网”, 建立了“党政联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高效便捷”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三农”工作合力初步形成。通过整合“三农”服务热线和面向“三农”的各类信息服务网站,在全国率先开通了全省统一的“969155”农业服务热线,建立了“福建三农服务网”。从2004年开始,在全省56个乡镇开展了“三农”服务中心试点,进一步整合乡镇经济、技术、信息资源,搭建集中、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为群众提供科技、信息、营销、劳务、法律咨询、办证、流动人口管理等“一站式”、“组合式”服务。

4、建立“六大员”制度,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得到延伸

针对村级公共服务和管理薄弱的状况,从2005年起率先建立农村“六大员”制度,实行政府津贴,全省14726个行政村共选聘农村“六大员”140397人,其中村级农民技术员44910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15224人,计生管理员21583人,文化协管员14661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14714,乡村医生29305人。实践表明,农村“六大员”是一支“对外借力、对内聚力”的服务队伍。从实践看,通过建设扎根农村“六大员”队伍,大力完善“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实现了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向基层的进一步延伸,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平台基本确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日渐完善。

5、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组织化程度得到提升

近年来,全省广大农村地区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立足本地特色产业、特色产品,按照农民自主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大力培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全省拥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760个、农产品行业协会1010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成员36万人。这些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是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按照一定的规划,统一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相关环节的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就是要组织各种专业技术服务队,服务于农业生产,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结合当地实际,组建种植、养殖、机械、加工、建筑、运输等各类企业,实现专业化协作、产业化经营和优质化服务。实践证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提高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减少了农村资源浪费,明显提高了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深化农村工作机制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

面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快速增长的农村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1、投入经费不足阻碍基层机制持续创新

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同样需要投入,需要资金保障。近年来,政府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大幅增加,但对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投入却明显不足。例如,科技特派员制度面临“人下去后,工作经费、项目经费谁来保障?”的问题。“三农”服务中心面临“因经费不足而难以维计”的尴尬。基层干部一边对机制创新工作充满期待,一边又为经费不足感到苦恼。例如,屏南县作为全省第一个创新农村信贷新模式的典型县市,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肯定和当地群众的欢迎。不过,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该县“三农” 信贷服务新系统因缺少系统开发经费,目前只能服务两个乡镇而无法将服务领域拓展到全县乡村,直接影响到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持续推进。

2、人才匮乏制约基层工作机制创新

近年来,我省探索从农村外部机制推动与激活农村内生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先后实行下派干部驻村任职、派遣科技特派员、建立农村“六大员”制度等,使农村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推动和创新。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民“非农化”的步伐加快,农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面临人才匮乏的挑战。下派干部驻村任职,派驻村多为偏远贫困山区,三年下来每个村投入少则上百万,多则五六百万,虽然大大改善了派驻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因缺乏人才支撑,后续发展能力不足,许多派驻村的农民增收依然缓慢,有的派驻村甚至再度返贫。

3、乡镇机构改革不到位影响基层工作机制创新

全省实施《乡镇工作纲要》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缺乏系统的制度设计,职能交叉、职责和权力不匹配。原来以乡镇“七所八站”为主体的服务组织,有的按“以钱养事”原则进行改革,有的整合到“三农”服务中心,有的服务职能整合成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业管理办。一些为农民服务的职能非但没有加强反而弱化,加剧了农村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短缺低效的矛盾。

4、非政府组织的发育滞后难以辅助基层机制高效运转

非政府组织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从韩国和日本农村建设运动的实践经验看,非政府组织是农村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目前,我省非政府组织发育缓慢,发展滞后,在广大农村和贫困山区尤为明显。进入21世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各级政府应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各类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实现政府、企业、民间三股力量的有机分工与协调,弥补农村公共服务缺失、低效问题。

三、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总体思路

农村机制创新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多数都是基层难以把握和解决的,需要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出台配套政策乃至采取立法措施统筹加以解决。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不仅要系统谋划,突出创新方向和工作重点,更要加强统筹,科学组织运作,力争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深化机制创新与推进体制改革相结合

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活力。诸多源于基层、旨在激发活力的机制创新实践,也必然反作用于既有体制。这就需要决策者充分关注机制创新的有益实践,调整、创新、改革相关体制,使机制创新和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互相促进。经过深入调研,我们确认基层机制创新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推进相应的体制改革。如,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因工作人员现有隶属关系不一而影响服务力量有机整合,科技特派员等下派技术干部因服务实绩未能对接现行职称评聘标准体系而影响待遇,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建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厂房不能抵押而影响贷款等等问题,只有深化有关体制改革,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涉及体制问题,基层往往无能为力,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关注、协调。

2、坚持加强主导力量与发挥主体作用相结合

农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也是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主体。因此,既要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地位,又要重视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农村工作中,不仅要把好方向、定好目标、搞好决策、抓好保障,而且要做好农民群众的工作,善于以新理念、新知识教育和培训农民群众,以好典型、好样板示范和引导农民群众,以好政策、好成效鼓舞和激励农民群众,增强他们参与创新、推动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农民群众工作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各级政府对此应当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既要加大对农民培训等直接作用于农民素质提高工作的投入,也要加大对农民群众创新实践和发展举措的引导性、扶持性、激励性投入。

3、坚持解决紧迫性问题与加强根本性建设相结合

我们的每一项创新行动,都是为了解决工作上的困难和发展中的问题。从我省各地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实践来看,确实应当更加重视解决关乎长远和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下派干部到农村任职服务,在当前阶段显得十分必要,但更根本的还在于培养农村内生力量。因此,必须坚持“派建结合、以建为重”,在坚持和完善下派干部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抓好乡镇干部、村干部和乡土人才等三支队伍建设。要强化村干部保障激励机制,推进从优秀村主干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提高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以激发村干部履职上进的积极性。要加强乡土人才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抓好农村生产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以及技术推广、管理服务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工作,并制定支持和鼓励乡土人才带头创业和开展经营服务的政策措施。

四、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方向与重点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必须继续坚持突出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目标取向,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1、大力推进多元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公办专门机构为主、无偿服务为主,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稳定和壮大乡镇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加快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并通过村级农民技术员等力量将服务网络延伸到村,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互动、便捷高效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运作机制。要支持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经营活动,加快建立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相结合、专业机构服务和社会服务相结合、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在坚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此,要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建立县、乡、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机构,加强规范和服务。

3、创新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着眼于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齐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支农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放宽农村地区银行准入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农村金融诚信建设,改善金融环境。

4、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引导各类合作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在机制建设,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健全机制、强化功能,实现法人化、实体化、规范化运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自我管理、协调、服务、发展水平。选择一批重点专业合作社作为下派干部派驻服务和项目、资金扶持投放的重点,通过合作社的效能放大下派干部作用和资源投入效益。

5、创新推进农村流通队伍和市场网络建设

推广下派流通助理制度,带动农产品流通协会等流通专业组织和流通经纪人队伍建设。要顺应市场化需要,多元化建设各类专业市场,加快农村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支持供销社、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和商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家店建设和农资连锁经营;改善流通设施,健全流通网络,创新流通方式,改进流通服务,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6、务实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创新

在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行在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链建立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村两委主干“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等做法。同时,围绕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创新载体和形式,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村财民主管理、村务民主听证、村民代表会议等具体制度,稳妥推广“户代表会议制度”、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以及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经验和做法,以此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作者:吴德进

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论文 篇3:

关于家庭农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探析

摘 要:农业技术是家庭农场的重要支撑,农业劳动者是农业技术的最终采用者,也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没有农业劳动者对科学技术的接受与采用,科学技术就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充分考虑农业劳动者的需求状况。本文是在我国目前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形势下,对家庭农场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家庭农场;农业技术推广;科技需求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首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这为我国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指明了方向。2013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着力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真正使农民不完全依靠国家补贴也能致富。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做出相关决定: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以习总书记为领导的新一代核心领导体系的系列讲话给了我们启发,这一选题在尊重农业基础性地位的同时,也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改革精神,没有农业的发展,就没有农民的富裕,也就没有农村的稳定。三者相辅相成,互为联系。发展家庭农场是在总结包产到户农业经营经验基础之上创新出来的适合新形势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是家庭农场的重要支撑,农业劳动者是农业科技最终采用者,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没有农业劳动者对科学技术的接受与采用,科学技术就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面对新的农业客体,如何做好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工作,事关我国农业是否能够又好又快地稳定发展。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其农业技术服务需求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基本的农业经营制度,从而极大的激发了全国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大大提高,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快递的发展。然而时过境迁,随着改革开放的快速推进,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力度已经逐渐减弱,甚至衰竭。因此,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发展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更好的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新时期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途径。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出现 “家庭农场”,这为我国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虽然在 201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家庭农场”这个概念,但是在上海、吉林、湖北、浙江、安徽等省(市)的一些地区早已出现这种经营模式。据统计,在农业部确定的 33 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中,已有家庭农场 6670 多个。就我国目前的家庭农场来看,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国,虽然家庭农场才刚刚起步,但是它适应了当前我国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也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它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对改变我国目前小而散的农业经营格局,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以及就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家庭农场农业技术服务需求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和生产效率,促进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使粮食增产的利益驱动力不足,存在着生产投入承担能力差,科技成果应用能力差,生产经营抗风险能力差的因素,不能满足市场化的需求,不利于保障未来国家的粮食安全。因此,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经营组织势在必行。

我国的家庭农场目前正是大力发展阶段,需要农业技术的大力支持。因此,就目前的状况来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在很多领域都需要探讨和实践。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的创新,促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适应当前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形势的需要。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公益性社会化服务机构建设比经营性机构的发展较慢。比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领域,基层农业技术员的工资待遇不高,工作积极性差,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和手段单一等问题,不能满足家庭农场发展的需求。家庭农场的技术服务工作,不同于其他农业产业组织,应把区别的把握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相比,农业生产和经营已成为农民的固定职业,农业生产和经营是家庭农场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意愿更加稳定,积极性也更高。因此,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的家庭农场,提高农业劳动者自身的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家庭农场技术服务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学技术是现代化农业体制的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而目前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仍然存在较多的不足。

(一)科技推广资金不足

我国在农村科技推广中的资金投入较少,仅为农业总产值的0.2%,低于发展中国家0.5%的平均水平,而发达国家在农村科技服务的资金投入则占到了农业总产值的8%左右。而且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人均经费稀缺。由于资金投入的缺乏,使我国农村科技推广服务陷入了有心无力的被动局面,农民无法及时接受并使用最新的科技成果,从而造成了我国农业科学技术表面上成果丰硕,实际上农村生产力依然较为低下的局面

(二)部分农民对科技接受能力差

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自给自足的小农思想,以及农村教育没有受到重视,导致我国目前农民文化素质不高。部分农民对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表示不情愿,甚至是抵触。而农民所能接受的是直接的,易懂的科技推广方式。

(三)农村科技服务队伍积极性不高

在现行体制下,农业科技发展程度较高,但是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上,被农民所接受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对科技接受能力差;另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科技服务队伍的积极性不高。农机人员工资低,养活家庭都困难,对工作的积极性也难以提高。所以导致好的农业技术在农田中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四)集中培训在农村科技推广中难以实施

我国目前农村的科技推广服务站是以地区为单位的,基本上是一个科技推广服务站负责一大片农民的科技推广工作。还有农民自身学习能力差,闲暇时间难以统一,居住的也比较分散,因此在农村进行集中培训的方式比较困难。

三、改善家庭农场技术推广服务的几点建议

如何才能发展好家庭农场,应坚持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农民自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尊重和保护农民群众的意愿,确保不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根据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实际状况,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树立“以农为本”的推广理念

这里的“以农为本”是指“以农民为本”。多年以来,由政府一手包办自上而下的普及推广方式,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农民自身的想法。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因此一切农业技术服务都应该以农民的需求为主。具体来说:首先,应该满足农民的需求。作为农业技术的推广人员,在推广农业技术时,应在与他们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农民的真实想法,以便使农业技术推广达到理想的效果。其次,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以及在农业技术效果的评价上,要全面的听取农民的意见、知晓他们的看法,农民是新的农业技术的采用者,农民的意见和看法极大的影响了推广效果;另外,要保证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对于农民是否选择采用有偿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不应该对他们加以强制而应该完全由农民自主选择,以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挫伤农民的积极性。

(二)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途径

据普遍调查,农民接受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主要是通过示范法、宣传法、培训法以及咨询服务等基本途径来实现的。然而这种传统的推广模式,必定会影响到推广效果,因此要改变这种推广模式,逐步建立双向互动、自下而上的现代化服务方式,建立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型、龙头企业型、涉农企业型等非政府推广组织,寻求农业技术推广主体的多元化。同时,各地相关政府或者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引进新型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三)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在推广经费上,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投入,以避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硬件设施跟不上推广的步骤,出现推广效果低下的局面。在推广内容上,要以农民的实际需求为主,并不是依据高产的要求来选择推广技术,以便实现以农民为中心而非以技术为核心。在推广人员素质上,建立一支高技能、高素质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需要特别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不同农户的农业技术需求不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注意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以便了解农户的实际需求,及时为农户提供技术上和信息上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徐丽红.家庭农场激发农业生产潜能[N].中国财经报,2013-03-02.

[2] 林琦.家庭农场模式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浅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07).

[3] 赵娟娟.基于农户视角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2.

作者:罗方圆 李新然

上一篇:交通系统道德指导方案下一篇:效益评估下的农业气象服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