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亟需构建新型金融服务体系

2022-09-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城镇化是十八大部署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之一, 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 也是我国未来最大的发展红利与增长引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是事关我国长远发展的大战略, 缩小城乡差距, 统筹发展, 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结构, 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 这就必然需要金融的支持。

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要阵地在县域地区。然而, 受长期二元经济结构影响, 这些地区的金融发展明显滞后, 困境重重, 严重制约了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配套政策的缺乏导致金融机构动力不足。近年来, 政府决策部门对金融服务城镇化建设的意识有所增强, 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信贷倾斜政策, 但由于配套的实施细则并不完善, 对小城镇建设缺乏有效的信贷指导和协调, 且财税部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也亟待出台,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导致战略规划滞后, 在执行中缺乏趋动力。

第二、金融供需矛盾突出。前些年, 多家银行陆续撤并县及县以下的营业网点, 县域特别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断缩小, 受文化教育、消费理念、支付模式、通讯基础设施不足等影响, 一些落后地区甚至连最基本的存取款业务都无处办理。据湖南银监局的调查, 截止2010年3月末, 湖南省有金融机构空白乡镇135个。而另一方面, 县域金融机构又存在资金运用不足和严重外流的情况, 在一些县, 很多金融机构的存贷比都不足50%, 资产业务空心化问题比较突出。与此同时, 农村的有效信贷需求却难以得到满足。

第三、金融资本不足、政策体制制约。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相关研究机构的测算, 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将需要增加40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仅靠财政自然是杯水车薪, 受当前我国的投融资体制约束, 直接融资渠道受限, 作为间接融资的金融资本必须要发挥作用,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参与城镇建设是必不可少而且颇为关键的。然而, 在现有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框架下, 受借款主体、担保物、地方政府融资能力有限等因素限制, 城镇化进程的融资需求难以获得充足有效的供给。同时, 金融机构自身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的局限性, 不能很好的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如农业产业化是城镇化的重要支撑, 但对农业基地的各种农作物的生长周期不同、产生经济效益的时间长短不一这一因素, 几乎所有商业银行对此都未充分考虑, 更未对市场作进一步细分, 进而设计相应产品, 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另外, 县域金融机构考核制度不适应县域金融业的发展, 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多数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容忍度偏低, 普遍实行了较为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

第四、金融服务创新能力不足。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加速, 城镇化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例如, 农业工业化背景下, 农村土地资本化、农业规模生产的风险防范以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等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农民市民化过程中, 进城农民开始期待和关注涉及就业、创业、居住、消费、理财等方面的更深层次的金融服务。面对诸多新变化, 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无法满足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多元化需求。同时, 当前金融改革步伐和应对措施也相对滞后, 在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上, 金融机构并未随着需求结构的动态变化做出及时调整, 探索出适应城镇化发展的多样化服务, 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 其产品研究开发职能更多的集中在总行层面, 分支机构很难实现产品区域化、客户化。一方面, 各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业务模式、产品服务等方面存在趋同问题, 传统的存贷服务比较普遍, 咨询类服务不足;单一工具运用较多, 组合工具使用较少。另一方面, 信贷之外的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金融手段很少发挥作用, 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尚未建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抑制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业面临的困境, 当务之急是应找准定位, 有的放矢,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建立新型金融服务体系, 为金融市场的主体和客体牵线搭桥, 从而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撑作用。

一、建立多层次的城镇金融组织体系

面对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异质化金融服务需求, 应尽快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可考虑从五个方面着手;第一,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适度调整农发行的业务范围, 在粮食流通领域贷款的基础上, 尝试开办粮食生产专项贷款、农业企业开发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扶贫贷款等业务, 并加大对涉及城镇民生等具有较强公益性领域的金融支持;允许国开行设立小城镇建设专项基金, 专门满足城镇化中涉及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需求。第二, 引导商业金融积极拓展城镇市场, 找准支持城镇化的着力点, 逐步出台差异化的区域信贷政策, 在健全城镇功能和发展城镇社会服务中寻求商机。大型商业银行可发挥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 以大型基础设施、城镇大企业为主要市场定位。邮政储蓄银行应更强化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 通过积极发放小额贷款支持城镇居民就业创业, 通过完善中间业务优化城镇基础金融服务。第三, 建立和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县域小企业的生力军作用, 有序扩大村镇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试

浅析云阳县基层文化建设

李林云

(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综合文化站)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基层、在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经济发展是根本, 文化建设是关键;而我们的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 无论是进行文化建设还是开展文化活动, 无论是创作生产文化产品还是提供文化服务, 都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 充分考虑基层特点、体现群众意愿。在农村这片富有“希望的田野”上, 农民不但迫切需要经济水平大大提高, 更需要“精神食粮”香满院。因此,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 实现农村“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搞好农村基层文化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对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1县情及基层文化建设现状

云阳县, 全县幅员面积3649平方公里, 辖43个乡镇, 人口130万。县情特点:人口大县——是重庆市8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区县 (市) 之一;移民大县——兴建三峡工程, 全县动迁16万人, 是国定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尽管是贫困县, 但近几年来,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 基层文化尤其是群众文化建设, 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方式、阵

点。第四, 改变市场准入条件, 对民间资本加以疏导, 发挥民间金融在城镇化中的补充作用。第五, 引入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 逐步将单一金融产品转变为综合性金融产品。

二、培育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主体

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手段, 面对城镇化进程中市场主体缺失引起的金融不匹配问题, 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 按市场规律办事, 整合城乡资源, 培育金融支持的有效主体。第一, 弱化城镇化建设的政府融资平台模式。这种以地方政府为信用基础的市场主体, 被广泛认为风险偏高, 已受到中央的高度关注, 监管部门已进行了严格控制;第二, 引导地方政府放开对市场准入的管制,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等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领域;第三, 加大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支持力度, 引导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工业化转变;第四, 加强征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营造良好的县域金融环境。

三、整合多元化的城镇化融资渠道

我国现有“土地财政+融资平台贷款”的城镇化融资模式, 不仅因土地稀缺而难以持续、因过度负债而蕴含较大金融风险, 还会因过高地价推高房价, 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可多考虑结合城镇化建设的多元化金融需求特点, 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实现以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重转变, 向体制外引入更多民间资本。如可以按照“谁投资, 谁受益”原则,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对一些可以实现“使用者付费”的基础设施, 应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引入多元化的社会资金。如, 借鉴澳大利亚、新西兰, 由地、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县农村文化资源总量为乡镇及街道文化站43个, 文化专干150人, 乡镇级基础设施比较齐全, 但全县80%以上的村没有真正的文化室, 43个乡镇文化站大部分只有中宣部捐赠的“万村书库”图书及共享工程配置的电子阅览室等, 再无新增基层文化配套设施, 整个农村文化建设单调。其次, 基层文化工作质量不高, 各项文化活动正常开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2存在的问题

2.1基层文化建设发展严重滞后

我县农村文化建设受政治、经济、地理及重视程度诸多因素的影响。尽管有一大批专兼职文化骨干队伍, 但受历史原因和地方政策的影响, 基层农村文化活动仍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乡镇文化活动经费不足。村镇经济基础薄弱, 基层领导不够重视, 人口居住分散, 农民文化程度较低,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2.2基层文化建设的基础不够牢固

一是组织基础还不够牢。表现在职责不够清, 乡镇文化干部大多为兼职, 有的常年工作不姓文, 造成闲时有人问, 忙时无人管的局面。而且以兼职工作为主, 从事文化工作精力很

金融机构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城市公共投资基金, 并发行公共建设基金债券, 按市场规律运作, 包括城市中的自来水、电力、公共交通、垃圾回收等方面都可以用这些资金运行;可以探索发行市政债券, 探索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资产证券化;还可探索实施特许经营制度, 吸引社会资金包括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建设。对资信等级较高的城镇龙头企业, 推动其在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推动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区域集优票据融资。

四、创新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体系

金融部门应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 大力发展农地金融服务产品体系。借鉴发达国家开展农地金融的成功经验, 建立健全与城镇化相适应的土地金融制度, 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以土地资产为主体的金融产品创新, 逐步盘活沉淀生产要素、破解融资难题。

五、建立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金融财政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对参与城镇化建设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 在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贷款规模、风险偏好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相关金融市场准入、新金融业务开办、新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投入运行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扩大央行贴息贷款政策范围, 对城镇化建设薄弱环节给予贴息贷款支持。充分发挥财政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 通过给予财政奖励与补贴、税收优惠、建立信贷损失分担和补偿、农业保险扶持、农业贷款担保扶持等措施, 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城镇化, 同时也促进大量农村资金的回流, 实现金融与财政的互补, 金融大环境的良性发展。

摘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 金融的支撑作用不容小视, 但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化建设进程。因此, 笔者从当前金融服务亟待突破的困境、金融的支撑作用、如何多维度构建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阐述了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构建新型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希望通过借鉴先进的国际经验, 结合我国的国情, 为建立起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体系, 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撑作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金融面临困境,新型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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