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特殊教育论文

2022-04-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英国特殊教育督导职能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建议咨询、发现推广、评价水平、参与规划四个方面,并且日趋加强。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英国特殊教育论文 (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英国特殊教育论文 篇1:

浅析英国特殊教育需求者绿皮书

摘 要:英国的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2010年秋季出台的特殊教育需求者绿皮书从对特殊教育的资助和评估方面对特殊教育的发展给予新的指引,以提出问题的形式指出今后特殊教育事业应该关注的方向,为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而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关键词:特殊需求;资助;评估

近一个世纪以来, 英国经济的发展,教育观念的转变,科学的管理方式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温床,使其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英国特殊教育的蓬勃发展,很大一部分得益于政府能够审时度势的制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这为特殊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强大的政策后援。在制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政府非常注重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来保障有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权利。英国政府于2010年秋季出台了特殊教育需求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SEN)绿皮书,该书非常关注对特殊需求儿童和残障儿童的资助,让家长参与到体制的实施中去,同时完善对该体制的评估,从总体上看,英国的特殊教育已经形成了能满足不同特殊儿童需要的完备体系,这为我国发展特殊儿童教育事业提供了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

一﹑特殊教育需求者绿皮书的出台

200多年前为聋哑人和盲人学校创设的第一所特殊学校是英国特殊教育的发端,但那时的特殊教育是慈善机构和慈善家的事情。1944年的《教育法》是英国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关注的开端,此后政府一直非常注重以法律或政策的形式确保特殊儿童享有的教育权利。例如,1978年,英国《沃诺克报告》提出特殊教育一体化的概念,即场地一体化、社会一体化和功能一体化。1997年10月,英国教育技能部(DIES)发布了《所有儿童的成功:满足特殊教育需要》(Excellence for All Children:Meeting Special Education Needs)的绿皮书,强调政府提高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教育标准,还提出只要学生有特殊教育需要,普通学校就有为他们提供教育所需要的强大的社会和道德基础的责任。 2010年7月,英国政府宣布将有一个有关特殊教育需求和残疾学生绿皮书出台。教育部长一直在考虑怎样确保父母让他们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或者身心残障者享有更好的教育环境,如何号召家长,慈善机构,教师等为特殊需求儿童和残障儿童的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同年的秋季特殊教育需求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SEN)绿皮书应景出台,旨在从根本上改进整个特殊教育需求系统并涉及学校计划﹑早期鉴定与评估﹑资金与家庭支持等问题。

在满足特殊需求儿童和残障儿童的教育需求方面,政府起着引领和监管的作用。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所必备的教学环境,教育资金的投入以及如何评估他们接受此项教育中的特殊需要政府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才能确保这些儿童的权利。最可行的方案就是建立一套相关的完备的教育体制,在设计体制的运行方案中,需要解决以下基本问题,一﹑怎样为家长提供能够满足他们孩子需求的教育环境。二﹑怎样为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和身心残障儿童提供资金,在确保这项体制公开透明﹑成本高效的同时保持优质的服务。三﹑怎样防止特殊学校不必要的关闭。四﹑怎样帮助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青年和16岁以上的身心残障者顺利完成学业。五﹑怎样改进诊断和评估系统以便更早的确定孩子的额外需求。这也是教育部长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只有将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贯穿在整個教育体制中,才算真正的保障了特殊教育需求者的权利。

二﹑特殊教育需求者绿皮书的实施

特殊教育需求绿皮书虽然已经出台,但是有关特殊需求教育的体制在运行的过程中仍然是波折重重。儿童教育部长自民党发言人特泽( Sarah Teather)讲到:“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和身心残障者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这个社会更多的关注,特别是在教育这方面,应该与其他正常儿童具有同等的机会,但是目前这套体制有很多地方有待完善,使它不能正常运转。为了支持特殊教育需求和身心残障体制的根本变化,教育当局考虑怎样更早地确定孩子的需要,制定更公平,更透明的资助安排,合理化评估系统使父母和家庭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他们也寻求广泛的意见来帮帮助制定实用建议以便实施,削弱官僚主义,建立有效措施并尽量利用大多数可动用资金。教育当局要做好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引导和监管,尤其是在资金的分配和对此项教育事业人员的选拔上,要避免官僚主义,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此外还要通过评价对儿童进行甄别,来对儿童所接受的课程进行合理的设置,来鉴定儿童应该接受何种程度的教育资金资助。在评价的过程中,尽量使整个评估系统人性化,如果想适时的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可以要求学校制定一套进行相关评价的个人教育计划( Individual Education Plan )。

特泽呼吁:父母﹑教师﹑慈善机构和地方当局应该尽其所能的提出他们认为能保障特殊教育需求儿童权益而使该套体制更好运行的建议和支持。特殊教育需求者的父母应该行使为孩子自由的选择在那所学校接受教育的权利,借助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而创设孩子的良好教育和美好未来,更重要的是一点是,这些父母在与孩子的朝夕相处和对他们的日常生活照料中,更能深刻的体会这些儿童的真实需求,所以让父母参与到该体制运行策略的讨论中,有利于做出科学合理的决定。在参与讨论的过程中,父母应该理性的思考如何才能确保该体制的正常运行,而不是一味的因为某个细节的不成熟而反对该体制的运行;教师作为特殊教育的直接实施者,应该根据每个学生的特质因材施教,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更应该去关注这些学生的内心需求;慈善机构和个人对特殊教育需求者的关爱大多以捐赠物资的形式得以体现,但实际上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慈善机构或者个人还可以通过宣传讲解特殊需求儿童教育的重要性和对这些儿童的尊重和关爱方面来为特殊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这种慈善是每一个公民都有能力去做的,而且意义深远。

三﹑特殊教育需求者绿皮书对我们的启示

教育是特殊需要人群通往享有平等人权社会的必由之路,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我国虽然已经将特殊教育纳入国家改革和发展的规划,但是当前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只能算是起步阶段,如何保障特殊需求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未来的发展中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现在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已经过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年代,多数国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通过修改课程,创办特殊学校,提供额外支持等增加特殊需要学生接受主流教育的机会。对那些特殊教育发展的已经有声有色的国家,应该尽可能的对其发展理念和策略加以吸收和利用,英国的特殊教育需求者绿皮书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1、特殊教育资助制度的建立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较正常的儿童需要更多的资金做后盾,特殊教育无论是对教学设施,或者是对师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某些残障儿童,更需要一些特殊的教学辅助仪器,特殊教育学校的软硬件都要得到完善。所以说充足的资金是办好特殊教育的基础。基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对教育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受教育者的需求,一部分特殊儿童的家庭也无力承担高额的教育费用,所以在国家和家庭教育集资的基础上,也需要发动社会大众来支持这项事业,如慈善机构和慈善个人。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按照家庭的经济情况分等级给予经济上的无偿援助,保障这些儿童接受必要的教育,借助教育弥补其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对于那些特殊教育学校,必须保障他们施教的过程中基础教学设施的完善,对于经济条件欠佳的学校,应该根据其经济条件和基本需求给予合理的补助,保障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客观条件。

2、特殊教育评估体系的创设

特殊教育是针对社会的一些特定人群所开展的教育,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种体系来设立标准并对参与者予以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如何在既定的生理和心理指标下界定儿童应该接受特殊教育的类型,包括课程的设置和师资的选拔。当前我国的特殊教育的概念所涉及的范围过于狭窄,即对身心发展有残疾的儿童施行的教育,需要在全纳教育理念的指引下,制定一个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二,如何在既定的师资和教学环境指标下界定学校有权利接受特殊儿童进行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是一个儿童接受教育的最重要的依存所在,它直接关系到特殊教育实施的效果,所以必须对学校的参与资格做严格的把关,在教师的资格和学校的设施等方面给与科学合理的界定,这是保障特殊需求儿童公平,公正接受教育的灵魂所在。

3、特殊教育科學理念的植入

一些特殊需要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是基于其特殊的生理或者心理原因,社会大众应该正视这个问题,而不应该歧视和排斥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要更正以往仅仅由教育者承担,是国家和父母的责任的理念。应该树立一种新的教育观念,家长不仅仅要在对孩子的照料中教育他们,更应该和教师,专家一起参与到教育孩子的教学设计中去;社会大众不应该对这些儿童冷眼旁观,而应该承担起一份责任,关注他们的成长,除了捐助物资来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物质基础,将一些有关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科学的和人性化的理念植入脑海中,尊重他们,宣传特殊需求儿童的权益,唤醒社会大众对特殊教育的觉悟。为特殊需求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值得每一个人去尝试。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两个方面。为了保障特殊需要学生的教育权利,除了以资金为后盾,保障特殊教育需求者接受教育的师资和设施,政府还必须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任何特殊教育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接受特殊需要教育者,他们的家长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自己的孩子接受教育。在保障他们拥有均等的教育机会方面,除了要科学而又人性化的对他们的需求种类进行评估,更要让社会意识到,特殊教育需求者所接受的教育是和别人一样的,不能因为他们的生理或者心理缺陷而在升学或者评优方面歧视或者排斥他们。总之,若要实现教育公平,必须将特殊教育事业做好,在因时制宜的制定相关的教育政策的同时,更需要每一位公民来关注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尊重他们,关注他们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时见,王芳. 21世纪以来国外高中课程改革的经验与发展趋势[M].比较教育研究,2010(12):2

[2].陈媛媛. 我国特殊教育基本情况的聚类分析[M].教育技术,2010,(7):81.

[3].杨东平.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教育发展研 究,2000,(3):5-8

作者:高燕

英国特殊教育论文 篇2:

英国重新审查特殊教育以提高教育成果

据英国教育部官网2019年9月6日消息,英国将对特殊教育启动新一轮审查,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提供帮助。此外,政府还宣布将在2020-2021学年为受特殊教育的儿童提供7亿英镑的资金,确保每名学生都能获得量身定制的支持。

为更好地支持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青少年儿童,该审查改革已实施多年,此次评估旨在为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教育服务,并提高中小学和大学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教育大臣加文·威廉姆森(Gavin Williamson)表示,“英國致力于打破现有教育障碍,确保教育体系为家庭服务,并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提供合理支持,从而提高教育成果。”自2014年推出教育、健康和护理(Education Health and Care,EHC)计划以来,超过35万名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青少儿童接受了护理审查,并获得了相应的帮助与支持。

新的审查将着眼于EHC计划推出以来所发生的改革,着重探讨如何才能更好地为所有家庭服务,以确保全国各地提供质量相同的教育。同样,如何通过联合的方法,促进托儿所、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与地方卫生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的合作,满足所有学生的服务需求也是英国教育部重点关注的话题。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育信息化国际比较研究中心王敏编译)

英国特殊教育论文 篇3:

对英国全纳教育中“特殊教育需要”的评估概述

摘 要:全纳教育研究是21世纪全球教育研究的焦点,世界各国纷纷有很多教育学、医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深入研究全纳教育的理论及实践。从英国全纳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评估入手,对早期特殊教育需要的认定和评估、在学校中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认定和评估以及“特殊教育需要”评估的途径等三方面进行描述。

关键词:特殊教育需要;认定;评估

全纳教育是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一种国际教育新思潮。其民主、平等的教育理念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和接受,尤其在美国、英国、西班牙等欧美国家,全纳教育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和发展,在立法、体制和实践方面也形成了一些模式化的做法。相比之下,我国的全纳教育还仅仅处于初级阶段,对全纳教育理念的推广和实施还显得很不成熟。在全纳教育的实施过程中,认定和评估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是关键步骤之一。

一、对早期有“特殊教育需要”的认定和评估

传统经验认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和可能的教育性的缺陷应该尽可能早地被识别出来。英国政府把早期干预比做“每个儿童都重要”策略的基础,它提供了长久的益处并为未来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了健全的基础。早期干预使一些孩子可以赶得上他们的同学。这意味着越早提供可行性的帮助越好,这样可以降低长期学业不良和不适应的风险。在早期没有得到额外帮助的儿童在学校会落后于他们的同学。他们的教师任务动机将会被破坏,他们的注意力会动摇,这将会陷入到失败引起未来失败的恶性循环中。很显然,对有潜在困难的早期识别可以帮助家长和教师在失败开始之前使它停止。

然而,早期识别可能是错误的,对于有些儿童来说后果可能是消极的。什么可以使错误更少地发生或者影响更小呢?这里有三条受到广泛支持的建议:1)家长必须全程参与。家长的参与一开始就为全程添加了至关重要的维度。父母带来的亲密的知识被他们对子女所负有的情感上的责任强化了。2)了解儿童的人必须合作。了解儿童的健康和社会服务专业人员以及在学校里对儿童负有责任的老师之间只有紧密地合作和沟通,才能将错误减小到最低。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寻找、倾听并统一观点,可以降低由于个人盲点导致儿童的困难被误解的可能性。3)干预应该有一个低剖面。低剖面帮助策略建立在儿童班级成员的常规事务中,并尽可能少地干扰或打断他们。效果就是要将任何可能的打烙印或者贴标签式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在学校中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认定和评估

在1998—2002年间,英格兰和威尔士有法定的基线评估安排。这包括在学校里使用授权的基线评估计划来评估每一个达到适龄入学阶段的儿童。许多选择性的计划可以利用。这个框架已经被基础阶段剖面所取代,这是一个国家性的评估计划,可以帮助老师总结儿童的进步和学习需要。对于大多数儿童来说,这个计划在他们进入初级学校的招收阶段结束的时候就完成了。这基于正在进行的观察和在基础阶段的后期开展的评估,也基于儿童提前参与的场景中来自父母和从业者的贡献。他们被要求涵盖与基础阶段有关的六个领域的学习:个人的、社会的和情感的发展;沟通、语言和读写能力;数学发展;对世界的认知和理解;身体发展;创造性发展。

因此,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正式评估框架的变化产生了相当大的压力,但是改革已经被推迟了,因为对什么可以替代现今的安排没有统一意见。在英国,争论集中于以下关键问题:1)特殊教育的评估如何与所有儿童学习的个性化有关?原则上,系统中应该有一个支持水平的连续统一体,包括适合于每一个有复杂的或严重的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高水平。2)特殊教育需要的评估方法如何建立在可利用的数据上?这些数据以外在的参考主动引起与每个儿童都重要相关的五种结果,这样的方式通过普通评估框架得来。3)那些卷入评估过程中心的,对提供特殊教育需要负有经济责任的主体应该独立到什么程度?教育议会和特殊委员会强调全部独立,然而包括像特殊教育联盟那样的团体强调,对于特殊教育需要评估,像学校中的其他评估,紧密地融入教和学的结构中是很重要的。

三、“特殊教育需要”评估的途径

这一部分我们来描述一下对特殊教育需要进行评估的四种有特色的途径,它们已经或可能在特殊教育需要领域产生了影响。

(一)以学习者为中心

传统上,特殊教育需要的评估包含对有困难儿童的详尽的考试。作一个来源于可能发生在儿童身上的任何问题的假设:他们必须忍受残疾或者是和其他同龄儿童相比的学习能力损伤。评估的任务就被认为是与医疗诊断相近。评估的目标是判定儿童所经受的残疾的类别。他们的表现被用来与他们的年龄组的标准作比较。这种途径尤其与在隔离的学校和单位中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安排提供有关。

(二)以教学计划为中心

在过去的40年中,有关于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假设经常被抨击,其他的途径就被探索出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新的途径与全纳教育趋势在主流学校的平行运动有关。第一种在很大范围内引起注意的新途径,对于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可供选择的办法,是以教學计划为中心。这里一个潜在的假设是,教室里所呈现的课程不适合于儿童目前的学习需要。有必要将课程的设置工作与儿童存在的技能和知识密切匹配。教育者的任务被构想成为在一个经典的学习理论下进行。直接的挑战就是在组成技能要素层级的课程中分析学习任务。因为这些因素被分层次地组织,假定他们将最好地接近增加的措施。决定哪些因素是儿童已经掌握的和哪些因素是儿童在未来的工作中所需要的是可能的。对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增加的措施变得更少或者以另外的方式被修正,以使每个阶段所面对的挑战变得不那么艰难。

(三)以“潜在发展区”为中心

第三种途径,关注于“潜在发展区”,使之概念化的是俄罗斯发展心理学家维果斯基。举个例子来说,假设两个男孩在传统测验中处于同一水平——相当于八岁儿童的水平。然后,他们在成人的帮助下重新进行测验,比如说以标准问题的形式来促使他们朝着解决问题的、他们之前从未得到的正确方向。一个儿童得到了只比以前好一点点的分数,而另一个儿童达到了与比他大得多的儿童有关的水平。维果斯基把儿童自己所能获得的和通过成人帮助所能获得的水平之间的差别看做是“潜在发展区”的操作性定义。那两个儿童有相同的实际发展区,但潜在发展区却不同,这说明其中一个的潜在的学习能力远优于另一个。这种途径的支持者主张,传统的静态测验建立当前的成绩水平,但是通常却告诉我们很少关于成为能力基础的过程。他们忽视虽然还没有成熟、但是走在成熟过程中的功能。他们关注发展的“果实”,而不是“花”或“蕾”。因此,评估的焦点是儿童的表现,以及他们要达到目标所需要帮助的质量和种类。

(四)以学习环境为中心

第四种途径转向了由学校提供的学习环境。假设特殊教育需要是相对的,而且对于儿童个体来说,只有评估给他们提供的学习环境才能发展对他们特殊教育需要的完全理解。也许儿童所处的学习环境不能够提供能帮助他们成功的条件。评估可能包括教室观察、日记记录、问卷调查以及来自教师和儿童的见面。分析的目的是确定在学习环境中是否存在引起儿童学习困难加剧的因素。当十分强调对特殊教育需要的早期认定和评估时,危险和好处也同时相伴。我们回顾了大量的可以呈现最大化积极成果可能性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家长参与;多训练性的合作;使用最少的干预途径。英国目前的关于特殊教育需要的正式评估受到了广泛批评,并正在进行对可能变化的争论。

任何評估,其目的都是被考虑的第一个步骤,一个基于此的指导框架已经被提出。其后,那个目的所需要的信息和为了得到那些信息所使用的方法就被确定下来。据建议,有一系列关于评估提交计划的问题要被提问——关于公平问题和可说明性问题,还有关于理论上的信度问题以及过程中的实际效用问题。

参考文献:

[1]Norah Frederickson, Tony Cline.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inclusion and diversity. Second edition. 2009.

[2]Belle Wellace, Sue Leyden etc. Raising the achievement of all pupils within an inclusive setting: practical strategies for developing best practice. 2009.

[3]黄志成等.全纳教育——关注所有学生的学习和参与[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

[4][英]邓特.英国教育[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

[5]黄志成.国际教育新思想新理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

[6]张秀兰.中国教育发展与政策30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A General Description of Assessments on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in Inclusive Education in England

WANG Can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 Education and Science Institute, Harbin 150080,China)

Key words: SEN; Identification; Assessment

作者:王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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