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执法

2022-12-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安全生产检查执法

英国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统计机制借鉴

摘 要:安全生產行政执法是政府安全监管的一项主要职能,执法统计是应急管理部门日常执法行为的量化反映。执法统计工作不仅可以监督、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规,也有助于促进监管机构完善、提升法规的适宜性。中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自2002年起步,2005年开始在全国推广实施,但生产执法检查统计工作在安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和效果却鲜有研究;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的国家,具有悠久的监管历史与良好的监管经验。

为了有效完善中国执法检查统计机制,本文采用溯源的方法,系统分析了英国执法检查机制的产生背景、执法检查流程和执法检查统计机制;并基于执法检查统计制度的属性、执法过程中对企业风险的裁量以及执法统计指标的设定提出了改善我国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统计机制的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执法检查应避免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交叉的现象、建立可靠的执法管理模型以确保执法人员规范地行使裁量权以及从风险判定和执法目的角度完善执法统计指标。关键词: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统计;统计机制

文献标志码:A

DOI:10.13800/j.cnki.xakjdxxb.2021.0523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British enforcement statistics regime on 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and its reference

FAN Yunxiao1,HAN Dandan2,NIU Yi1,DU Xiaotao1

(1.School of Engineering & Technology,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Beijing),Beijing 100083,China;

2.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 Center,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Beijing 100012,China)

Key words:safety regulation;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inspection;enforcement statistics;statistics regime

0 引 言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为“执法检查”)作为一种监督手段,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1],也是政府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2-4],其目的在于监测企业在生产实践中的执法情况,推进法的落实。但随着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的不断推出,政府安全监管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原刑法第134条后增加了“危险作业罪”,这使得执法人员如何规范可靠行使裁量权成为执法监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执法检查统计是应急管理部门日常执法行为的量化反映[5],执法检查中的检查反馈是修正、完善和补充相关的法规、持续提升法律法规适宜性的重要手段[4]。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自2002年起步以来,一直存在统计指标体系繁杂、部分统计指标较笼统的现象[4,6];2018年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流程,推进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出台了多项行政文件[5,7-8],明确了我国安全生产现场执法的流程[8]、完善了行政执法的统计机制[5]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7],但如何利用执法检查结果提升安全监管绩效尚缺少科学的分析机制,执法检查统计机制在安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和效果目前鲜有学术研究。英国自1833年首次在立法中确定安全监察员(Inspector,因我国称执法检查人员,后简称检查人员)的身份,是世界上最早开启生产安全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的国家,行政执法中在执法流程和执法检查机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的安全监管绩效。我国与英国具有相似执法检查流程和执法统计制度,为更好地提升我国执法检查机制在安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鉴于此,本研究将从溯源的视角,通过梳理英国健康安全执法检查背景、执法检查流程和执法检查统计机制,以期探索安全执法檢查对安全监管绩效的影响机理,为我国安全执法检查统计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深度建议。

1 英国执法检查背景1802年,英国出台了被世界上称为上第1部的《工厂法》,旨在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9],然而在实践中,尽管《工厂法》几经修改,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却不尽人意。认识到有效执法的重要性,1883年版《工厂法》在修订过程中首次在第17节提出了“任命适当的人员执行监察以确保法的有效实施”的法律规定[10];同年,英国国王威廉四世首次认命了4名检查人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执法检查。这4位检查人员被赋予司法和行政权力,与其他公务员不同,基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他们还被授权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规定[10-11]。检查人员执法检查年度报告中对当时工业生产的观察和思考形成了英国200年来安全监管早期最为重要的资料,推进了安全相关领域的立法和监管的发展[12]。自蒸汽机出现之后,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工业分工日益细化,法律法规数量不断增多,应法而生的检查人员队伍也不断壮大,术业专攻,执法检查的内容随着法律法规的细化而更加专业化[9,12]。20世纪60年代,日益增加的执法检查压力和频频发生的行业事故促进了英国安全监管法制、体制和机制的重大变革。1974年《工厂健康安全法》(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HSAW)的出台、健康安全委员会(Health and Safety Commission,HSC)(1974年)和健康安全执行局(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HSE)(1975年)相继成立,监管模式由企业合规向自主管理的改变促进执法检查发生重大变革,检查人员也被赋予新的执法权力,执法中除了像过去不得不依靠起诉(Prosecution)或法院命令体现执法结果外,他们还可以从服务的角度,通过建议(Advice)或通知(Notice)的方式帮助和促进企业合法合规,从而在减少监管压力情况下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

2 英国执法检查的流程作为职业安全与健康领域的监管机构,HSE每年发布英国健康安全方面年度统计报告(Annual Statistics Report)(每年度以前一年4月1日至下一年3月31日统计),这些统计数据通过调查和监测等多种方式获取,被纳入“国家统计”数据之列,报告摘要通过HSE官方网站发布,自1999/2000年度以来,尽管部分统计指标有微小变化,但公开的统计内容始终保持一致,具体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疾病情况、与工作相关的伤害情况、健康安全执法情况、因健康安全相关事故导致的损时天数及费用等;官方网站也以不同的方式展示当年的各类指标数据、趋势分析等。与结果指标不同,执法情况是健康安全统计系统中唯一关于监管过程的测量。行政执法(Enforcement)是政府安全监管的重要方面,执法检查(Inspection)是行政执法的主要体现。英国健康安全执法检查主要基于作业现场的健康安全风险(the Health and Safety Risks)和违法的严重性(the Seriousness of Any breach of Law)2个关注点展开执法工作,部分作业现场还包括行政许可(Permission)方面的检查。执法检查的目的在于:①确保企业能对现场的严重风险(Serious Risks)及时采取处理措施;②促进企业实现持续的合法合规;③确保违反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要求或失职的责任人得到责任追究[13-14]。英国执法检查由HSE和地方当局

(Local Authorities,LAs)合作完成,二者针对检查对象有明确分工,前者检查对象主要是高危行业,后者则负责零售、仓储、酒店及餐饮处所、办公室及娱乐部门等领域[15]。为确保每位执法检查人员明确执法原则和执法方法,并在执法过程中准确、规范地行使裁量权(Exercise of Discretion),HSE推出的《执法方针声明》[14]和《执法管理模型(Enforcement Management Model,EMM)》[13]。HSE和LAs按EMM完成执法检查的过程,执法过程如图1所示,为保证执法的严谨与可靠,EMM确定了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拟需识别的法规及判定标准(图1左部分椭圆信息),建立了执法流程(图1中轴部分),其中“初始执法检查结果”以上各模块旨在判定企业对致伤风险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的程度;结果依据企业现场“实际风险”与合规守法后应有的“风险差距”“法规要求明确程度”“风险差距分级标准”3个因素确定。“初始执法检查结果”以下各模块则是判定企业实现合规的持续性,检查人员通过企业历史执法状况的信息和企业违法程度的社会影响信息对“初始执法检查结果”进行修正,最终确定“执法检查结论”。每次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需向企业反馈执法检查结论(图1点划线图框内信息)。

3 英国执法检查统计机制

3.1 统计基础英国健康安全执法情况的统计是基于HSE和LAs检查人员的执法检查结论进行统计的。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后会对企业做出检查结论,主要包括3大类:建议、通知和起诉。其中,建议是指检查人员对企业提出有关工作场所健康安全方面的改进建议,包括口头建议和书面建议2类。通知包括整改通知(Improvement Notice)和禁止通知(Prohibition Notice),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在特定的时间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补救;如果检查中存在或可能存在严重人身伤害(Serious Personal Injury)的风险时,则会发出禁止通知,如果企业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禁止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即刻禁止通知)或在指定时间后(延迟禁止通知)停止作业[16]。针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未能遵守整改通知或禁止通知,检查人员还会向法院起诉,当法院定罪后,则会做出监禁或罚款(Fine)的判决[17],图1执法检查结论形式中橙色模块纳入健康安全执法情况的统计,主要包括送达通知数量、被起诉案件数量和年度罚款金额3大类指标,由于并非所有的被起诉案件(Case)都会被定罪,因而HSE将定罪案件起数(Conviction)纳入统计指标;另外,由于一起案件存在违反至少一项法律法规的现象,每违反一项法律条款计一次违反(Offence),HSE将违反次数也纳入统计指标。针对罚款,部分处罚以监管支出费用返还给HSE或LAs;2012年,英国政府决定健康安全监管的支出费用由国库支出转为由相应的违法企业承担,出台了《2012年健康与安全(收费)条例》,企业的这笔支出费用称为干预费(Fee for Intervention,FFI),意指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判定企业存在实质性违法并给予干预措施建议的支出[18]。在“執法检查结论”中,当企业存在实质性违法,但最终结果尚未达到通知的程度[19],则执法结论以“违法通知(Notification of Contravention)”的“信件(Letter)”方式反馈给企业(图1虚线框),企业收到信件后按信件要求在限定的时间依照有关的收费标准支付FFI。

3.2 统计报表由于在文献检索中未能获取英国执法检查统计报表制度,本研究基于执法检查相关文献以及HSE网站上的统计数据等采用还原追溯的方法确定执法检查相应的统计报表制度。与执法检查结论相对应,执法统计报表包括有关“通知”的报表和有关“起诉”案件的报表。通知报表涉及通知信息表和该通知所涉及的违法信息表2类。其中,通知信息表包括送达通知者基本信息、违法位置信息及执法机构相关信息。送达通知者信息包括送达通知编号、送达企业名称、送达时间、通知类型和违法情况描述,整改通知还包括整改期限等相关信息;违法位置信息包括违法发生的地点,所属的LA、行业、主要活动及位置类型。违法信息表包括违法编号、通知送达企业名称及违法情境所涉及的法(Act)规(Regulation)。每一份通知都是基于一个风险场景确定,一次执法检查结论可能包括多份通知,每份通知涉及至少一项违反法规的现象。从表1中编号311229647,311229681和311229707是执法检查后送达Brendan Clancy企业的3份通知[20],表2则显示了编号为311229681的即刻禁止通知所涉及的三项违法信息。

有关起诉案件的信息涉及案件信息表、被告信息表和违法详细信息表3张报表。案件信息表与通知送达信息表相似,亦包括基本信息、违法位置信息及执法机构相关信息,只是在基本信息部分增加了违法时间、罚款金额以及付予HSE的费用。被告信息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和企业性质等,该表链接了本次作为被告涉及企业的所有案件清单和所有违法清单。一起案件存在至少一项违法或违规,每项违法或违规形成一张违法违规详细信息表,具体包括审判法庭信息、违法情境所涉及的法规信息、听证会时间、判决结果等。一起案件涉及一个被告,被告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3张表通过链接关联,如案件中涉及其他企业,在案件信息中还会列出关联案件信息。HSE网站上列出了近5年所有送达通知的记录、1年内所有起诉案件的记录以及1年以上且10年以内所有起诉案件的记录[21],读者可按报表中的所有相关字段进行检索,表3是2019/2020年度起诉案件中512项违法违规行为中所涉及的前6项法规。

值得说明的是,统计报表中的行业和(主要)活动是依据英国国家统计局《2007版英国经济活动工业分类标准(UK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 2007,SIC(2007))》进行收集、分类和统计的,该标准按商业机构和其他统计单位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的类型对它们进行分类[22],将经济活动按部门(Section)、区域(Division)、组群(Group)、种类(Class)和细类(Subclass)层级进行划分并给予5位数字表示的分级代码,表2中主要活动“Construction of Domestic Buildings”代码为“41.20/2”,报表中用“41202”表示[22-23]。另外,HSE和LAs在执法检查所涉及必须遵守法[24]和规[25]有着清晰的界定[26],在通知和起诉案件的违法信息表中,企业违反的法和规的记录需细化到法规中的节和款的层次,如表2中第1条违法,指违反了《Work at Height Regulation 2005》第6节的第2款。

4 英国安全执法检查统计机制之借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5],也是安全生产执法的方针政策及执法流程的量化体现。近年我国在执法检查及检查统计的细化和规范化已有较大的改进,但如何通过统计机制提升安全监管效果尚存较大的提升空间,基于英国的做法,本文提出如下借鉴之思考。

4.1 执法检查统计制度应体现执法检查监管与服务并行的属性

从英国执法检查背景和发展特点来看,执法检查的目的已从过去单纯监管、起诉的性质转向监管与服务并行,执法检查的结论“建议”“信件”和“通知”不仅为企业提供作业现场风险控制的可行性做法,也通过统计分析不同行业容易发生的风险类型,继而推出合理可行的风险控制条例。如HSE组织研究团队收集1996/1997-2002/2003年高处作业事故数据,按行业、工作过程、使用设备等进行分类统计,确定了不同“活动类型”中常见“风险场景”,纳入SIC中;并确立针对性、合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27],基于此于2005年出台了《2005高处作业条例(Work at Height Regulation 2005)》,如表3第3行,可以看出该条例在2019/2020年度仍是被起诉案件中违反最多的条例。这一实例从循证视角说明:基于执法检查统计反馈可修正、推进法规条例的出台,有助于执法检查人员专业性、针对性帮助企业辨识、控制作业中的风险,形成科学可靠的干预。我国的检查统计报表制度目前更多体现的是执法检查的“监管”属性,执法检查已在执法信息来源、现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流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移送和行政复议等方面构建了执法流程框架,但不同层级执法管辖的权限存在交叉的现象;统计报表中缺少对执法检查所依据的“法”和“规”系统梳理的机制,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不明确,更缺少从循证视角,通过统计报表制度提升干预有效性和完善法规的机制,不利于执法检查形成良好的“服务”效果。

4.2 统计报表中应体现执法检查中对企业的风险情况的判定

从图1英国执法检查的流程看,执法检查初始结论的判定是以现场活动为单元,基于风险场景,根据风险差距依据标准确定的,EMM制定了作业现场风险判定的严重度分级标准、可能性分级标准、风险差距判定分级标准以及法规规定可执行明确度分级标准等,这些判定标准不仅确保执法人員得出可靠一致的执法结论,为企业提供合理可行的干预措施,还可以进一步判定法规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有效性,从而为法规的完善提供现场依据。我国执法检查在检查流程和形式上虽然日益规范,但检查判定主要是基于检查条目的“是”或“否”的判定,执法检查与企业风险关联度弱,难以提升执法检查的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在原刑法第134条后增加“危险作业罪”将推进执法检查对现场风险的科学、准确判定,今后应基于不断积累的执法数据,从风险的判定和执法目的视角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在统计报表中应体现执法检查中对企业风险情况的客观判定。

4.3 从执法目的视角完善执法统计指标为控制生产现场的风险,行政执法的目的不仅在于保证生产安全相关法规在企业的执行,也是立法程序外完善法规制度的有效途径。从英国执法检查统计指标信息来看,无论是“通知”案件还是“起诉”案件,统计以现场的“活动”为单元,“违反”为核心,违法违规统计细化至法规的条款。HSE官网的执法检查年度数据可按企业信息、执法人员信息、作业活动信息、某一条法规信息分别检索。我国新一版执法检查统报表[5]中设有“所属行业”(基础A1表),企业信息如能在行业的基础上合理地细化到作业活动层面,并将该指标纳入A3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表);且细化A3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查处重大事故隐患”2项统计指标填写要求,明确到所违法规的具体名称和条款,则有益于对执法检查的全局把控,也为安全监管科学研究提供了基础数据,利于执法检查工作的持续改进。

5 结 论

1)中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制和报表制度自2002年启动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以来,已得到快速发展,但执法检查统计制度应体现执法检查监管与服务并行的属性,减少不同层级执法管辖的权限交叉的现象,强化执法检查循证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所涉及的“危险作业罪”,意味着我国生产安全监管从事故前移至作业现场的风险情境,这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准确、规范地行使裁量权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国执法统计机制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判定模型,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对现场风险判定的一致性。3)行政执法是立法程序外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有效途径,因而执法统计报表设计应弱化执法工作量的统计而加强违反法规的细致性的统计,并基于风险的角度和执法目的的视角完善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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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运晓 韩丹丹 牛毅 杜晓涛

第2篇:济宁市煤矿安全执法检查情况分析

摘 要:在济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济宁市能源系统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位,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方面推进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另一方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快矿山智能化建设,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加强监管监察执法考核,做好能源加减法,打好安全组合拳,推动能源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文章聚焦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对41家煤矿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分析,提出下一步执法检查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煤矿安全;执法检查;整改建议

DOI:10.12310/j.issn.1674-1064.2021.05.061

1 煤炭安全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到2021年3月,济宁市煤炭安全执法检查大队18名执法人员先后对辖区内41家煤矿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查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共2958条,专家评分4508.25分,平均每条得分1.52分(每条设置1分、2分、3分、5分)。其中,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查出重大事故隐患4处。

1.1 各专业问题和建议情况

从问题和建议所属的专业来看,按照问题和建议的数量从多到少排列:

机电运输881条,占比29.78%,得1290分,平均每条1.46分;

一通三防670条,占比22.65%,得1064.5分,平均每条1.59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采掘492条,占比16.63%,得756分,平均每条1.54分;

安全管理449条,占比15.18%,得678.75分,平均每条1.51分;

冲击地压防治268条,占比9.06%,得437分,平均每条1.63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防治水198条,占比6.69%,得282分,平均每条1.42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借鉴国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这41家煤矿在“一通三防”、冲击地压专业查出的问题值得重视,防治水专业问题不严重。

从各专业查出的问题来看,没查出冲击地压问题的煤矿有16家,分别是岱庄煤矿、付村煤矿、古城煤矿、何岗煤矿、横河煤矿、红旗煤矿、宏阳煤矿、花园煤矿、里彦煤矿、鲁西煤矿、鹿洼煤矿、三河口煤矿、太平煤矿、新安煤矿、杨村煤矿和杨庄煤矿。没查出防治水和机电运输问题的煤矿各有3家,分别是花园煤矿、梁宝寺煤矿、双合煤矿,以及古城煤矿、金源煤矿、新安煤矿。没查出安全管理问题的煤矿有2家,分别是金源煤矿和鲁西煤矿。没查出采掘和“一通三防”问题的煤矿各有1家,分别是梁宝寺煤矿和新安煤矿。

1.2 各煤矿存在的问题

从问题和建议所属的煤矿来看,按照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的数量由多到少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东滩煤矿190条,唐口煤矿190条,三河口煤矿134条,阳城煤矿128条,岱庄煤矿121条。

按照问题和建议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东滩煤矿294.75分,唐口煤矿279.5分,三河口煤矿206.25分,阳城煤矿197.25分,岱庄煤矿178分。

按照每条问题和建议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双合煤矿1.73分,单家村煤矿1.71分,欢城煤矿1.69分,济二煤矿1.68分,鹿洼煤矿1.67分,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1、19、17、16、15个百分点。每条平均分高于全市平均得分的煤矿有20家。

1.3 2021年一季度煤炭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2021年一季度,济宁市17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33家煤矿开展了安全执法检查,查出问题及提出整改建议1277条,专家评分1925.75分,平均每条得分1.51分,较2020年四季度下降3个百分点。其中,查出重大事故隐患3处。

从问题和建议所属的专业来看,按照问题和建议的数量从多到少排列:

机电运输400条,占比31.32%,得597.5分,平均每条1.49分;

“一通三防”275条,占比21.53%,得426.5分,平均每條1.55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采掘专业233条,占比18.25%,得359.25分,平均每条1.54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安全管理181条,占比14.17%,得263.75分,平均每条1.46分;

冲击地压防治83条,占比6.5%,得127.5分,平均每条1.54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防治水105条,占比8.22%,得151.25分,平均每条1.44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从问题和建议所属的煤矿来看,按照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的数量由多到少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三河口煤矿92条,高庄煤矿91条,东滩煤矿73条,阳城煤矿72条,岱庄煤矿68条。

按照问题和建议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三河口煤矿144.75分,高庄煤矿128.25分,阳城煤矿115.25分,东滩煤矿107.25分,岱庄煤矿96.5分。

除去只有查出1条重大事故隐患计5分的金桥煤矿外,按照每条问题和建议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双合煤矿1.94分,鹿洼煤矿1.93分,唐阳煤矿1.71分,义能煤矿1.70分,王楼煤矿1.67分,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3、42、20、19、16个百分点。

1.4 2020年四季度煤炭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2020年四季度,济宁市18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37家煤矿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查出问题及提出整改建议1681条,专家评分2582.5分,平均每条得分1.54分。其中。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处。

从问题和建议所属的专业来看,按照问题和建议的数量从多到少排列:

机电运输481条,占比28.61%,得692.5分,平均每条1.44分;

“一通三防”395条,占比23.5%,得638分,平均每条1.62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

安全管理268条,占比15.94%,得415分,平均每条1.55分;

采掘专业259条,占比15.41%,得396.75分,平均每条1.53分;

冲击地压防治185条,占比11.01%,得309.5分,平均每条1.67分,高于全市平均分水平13个百分点;

防治水93条,占比5.53%,得130.75分,平均每条1.41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从问题和建议所属的煤矿来看,按照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的数量由多到少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唐口煤矿125条,东滩煤矿117条,单家村煤矿90条,新河煤矿74条,欢城煤矿71条。

按照问题和建议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东滩煤矿187.5分,唐口煤矿186分,单家村煤矿154.25分,欢城煤矿119.75分,新河煤矿118.25分。

按照每条问题和建议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排在前五位的是:单家村煤矿1.71分,双合煤矿1.70分,濟二煤矿1.69分,欢城煤矿1.69分,杨村煤矿1.64分,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7、16、15、15、10个百分点。

2 煤炭安全执法检查分析

第一,执法检查人数次数越多,查出的问题越多,得分越高。从开展执法检查的次数来看,41家煤矿中开展二次检查的有29家,从查出问题的数量和得分来看,排在前5名的东滩煤矿、唐口煤矿、三河口煤矿、阳城煤矿和岱庄煤矿,均进行了2次联合执法检查。

第二,多数煤矿问题数量呈减少态势。29家开展了二次检查的煤矿中,15家煤矿查出的问题得以有效整改,在第二次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数量呈减少态势,但三河口、七五、南屯等12家煤矿却在第二次检查中呈现问题上升态势,一方面说明执法人员素质有了提升,另一方面说明这12家煤矿还需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力度。

第三,近半数煤矿单条问题平均得分呈下降趋势。29家开展2次检查的煤矿中,金桥、鹿洼、三河口等16家煤矿的平均得分较第一次检查有所提高。一方面是因为煤矿监管监察执法单位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另一方面表明这16家煤矿安全隐患强度较大。

第四,各专业问题数量和得分均呈下降趋势。从各专业查出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一通三防”等专业查出的问题均呈现下降态势,只有防治水专业呈现轻微的上升态势。

3 下一步工作建议

第一,进一步强化各专业联合执法检查。安全无小事。从国内发生的矿山安全事故来看,无论是一通三防没做好还是顶板、钢丝绳断裂,均可造成生命安全事故。建议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煤矿事故隐患大排查”“煤矿安全专家大会诊”“煤矿安全检查回头看”等活动,完善执法检查闭环管理机制,堵塞执法检查漏洞,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线上线下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减轻或避免1人单独执法带来的人为因素影响,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进一步强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建议在考核中提高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分值,提升执法人员查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进一步强化对查出问题多、单条问题得分高的煤矿专项治理。建议对查出问题多、单条问题得分高的煤矿开展专项检查,“一矿一策”拿出治理方案,切实减少事故隐患数量、降低安全隐患强度。

作者:孔淑慧

第3篇:安全生产山东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28家企业停产停业

齐鲁网4月26日讯 近日,山东省安监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情况。

4月11-21日,山东省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通过十天的集中执法检查,全省共检查企业1023家,发现问题16092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48项,暂时停产停业28家,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1842项,拟立案处罚企业721家。

周刊注疏:

人情执法是安全生产检查中一直存在的顽疾,通过异地互查有效避免了人情,企业的各种“病因”无所遁形,从而推动企业真正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4篇: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检查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1、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竣工验收

2、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5、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 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证书

7、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8、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的相关证书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防治的情况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6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 放、管理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

7、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8 、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类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 3.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4.安全施工和检维修管理制度;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安全投入保障制度;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9.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1.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12.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3.消防管理制度;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5.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 16.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7.特种设 备管理制度;18.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9. 建设项目新、改、扩建“三同时”管理制度;20.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2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三)操作、作业规程

根据企业不同岗位、工种建立健全安全操作、作业规程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一)安全生产费用

1、 非煤矿山

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非金属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 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2、危化品生产企业

以本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在1000万元至1亿元 (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在1亿元至10亿元 (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按照销售收入按年计算,分月提取。当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3.5%提取;超 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3%提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2.5%提 取;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提取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责任险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不含30万元);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不含150万元);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含200万 元)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1、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8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15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冶金企业

1、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不少于0.3%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有煤气生产使用的应当设置煤防站,并按规定配备专业人员

(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1、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保证本 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3、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临时工、 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必须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 (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4、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学时要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 产经营单位初次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单位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5、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立项审批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等资料(具体可参照《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 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的情况

1、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能够引起20类伤 害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位置、型号、固定方式等事项。

2、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剧毒、防火、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 、触电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加油站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应设置明显识别标识,车用乙醇储罐、加油机应单独设置识别标识。

3、烟花爆竹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 标志标语,零售场所应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采石场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露天矿内有坠入危险的钻 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危险区域,必须加盖或设栅栏,并设明显标志和照明;地下矿废弃井巷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巷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

5、冶金企业煤气作业场所及设施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 维护、保养、定期 检测情况

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 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 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 艺、设备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 档、定期检测、评 估、监控和制定应 急预案的情况(《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1、落实危险源普查、辨识、登记制度,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2、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有检测、评估或者监控报告,加强对现场的监测监控)

3、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应包括企业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辨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等内容)

4、至少每半年向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 施情况

十一、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 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志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并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 、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4 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实行统一协调、 管理的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 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 专项制度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 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4、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 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0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6、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随时报告,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省或者设区的市级安 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

5 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5、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附件信息经常更新

十七、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 、保养的情况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 安全事故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监部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上级会议、文件、工作部署等贯彻落实情况,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

2、应当检查的其他情况

第5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四查”措施

定陶县安监局坚持安全生产“四查” 强化

执法监察工作

今年以来,定陶县安监局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工作的出发点,以构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建成新定陶”为目标,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创新执法监察机制,通过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日常执法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执法联查四种形式有机结合,力求把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一、企业自查。安监局始终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自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等相关制度,把隐患治理落实到基层单位、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个人、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

二、日常监察。根据定陶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今年以来,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在全县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滚动式大检查。认真分析排查出的隐患,根据隐患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及整改难度对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建立隐患档案,定期更新完善,对重大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并建立隐患排查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实施问题和隐患整改和验收确认制度,严防有检查无整治,有整治无验收的情况发生。

三、专项检查。为确保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监局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不间断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问题和隐患“条条有处理,条条有交代,一条不漏抓整改”,不断提高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安全稳定。

四、执法联查。日常工作中,安监局充分发挥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机制效用,与公安、建设、交通、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尤其是在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切实突出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突出重点,严格整改,确保定陶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定陶县安监局

张志国)

第6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有关部门: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一、监督执法检查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主要职责,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 实事求是。依据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次数。

(三)统筹兼顾。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人力资源、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其他对象;突出重点时段,兼顾平常时期。

二、监督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状况分级等级,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半年内每家检查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持证单位(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建筑单位、消防重点单位、交通运输企业年内每家检查不少于2次; C级及以下企业的检查频次为每半年不少于1次,B级企业的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A级企业的检查频次为每年抽查覆盖率不少于40%。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三、监督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2)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7)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10)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11)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12)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13)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14)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5) 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1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7)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18)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1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四、监督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

1、工作要求。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2、程序要求。所有监督执法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3、纪律要求。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第7篇:40旅游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阿拉善右旗旅游局第40期2011年9月25日

旅游局开展旅游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阿右旗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和谐、有序、健康、规范的旅游环境,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和第二届中国巴丹吉林汽车挑战赛的顺利举办,根据阿右旗旗委和政府工作的要求和阿右旗旅游局加强2011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9月23日,由阿右旗旅游局牵头,联合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队、质监局、卫生局等6个部门进行了联合大检查。针对我旗的4家星级酒店和9家宾馆及12家农家乐进行了旅游安全秩序检查,并对重要部位安全情况全时实地督查。

此次联合检查重点查看了各酒店的证照、星级标牌、酒店用品、电梯、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统计信息、门市价格、旅客登记情况及各农家乐的厨房设施、洗消制度、冷热分离制度和生熟分离制度。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酒店及农家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

作。各项安全制度、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各类应急性突发事件预案、培训、演练落实到位,安全隐患发现、整改迅速及时,消防指示标识、灭火器材配备完善。未发现欺行霸市、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联合检查组详细的查看了各类设施、制度、方案、预案,检查中凡是安全措施、卫生保障、消防设施不到位的,各职能部门现场立即下发整改单,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酒店警示标识配备不完善、员工持证上岗率低、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未及时跟进等情况,检查组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旅游局王局长强调,当前我们的工作要以“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为中心,要求各企业要强化各项安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确保旅游行业的安全稳定无事故,企业各部门要加强联动,要相互配合,要加强信息沟通、信息共享,要各负其责,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还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法编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认真做好应急演练。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处理得当,确保“十一”期间旅游业的安全与稳定。为阿右旗争创文明旗县打下坚实的安全稳定基础。

通过本次旅游市场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全面落实了旅游市场和完善了各项措施,切实排除了各种事故和安全隐患,营造了和谐的旅游氛

围,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了我旗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8篇:加油站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点

一、 执法检查共性要求共10项内容:

1、安全组织机构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5、安全教育

6、劳动防护用品

7、安全警示标志

8、安全检查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

10、应急救援体系

1、 安全组织机构

应当依法设臵具备相对独立职能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关注职责的落实:

(一)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五)依法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它规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权力。 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是否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2、责任制的编写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3、责任制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4、现场检查落实的责任制执行情况。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55号令第6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9、应急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制度的编写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管理制度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询问相关人员是否了解掌握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现场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为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针对各岗位工作内容和存在的危险性而制订的具体业务操作程序和要求的规定。 重点检查:

岗位操作规程的编写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岗位操作规程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询问相关人员是否了解掌握岗位操作规程情况; 现场检查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

5、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可能引起的危害;

2、安全操作规程;

3、防护设备的维护及使用;

4、应急与急救措施方面的知识 重点检查: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市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查教育台账、档案。

6、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护品。 重点检查:

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型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发放的记录是否齐全; 现场作业人员:防静电服、手套和鞋

7、 安全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该在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分别设臵化学品危险性标识、安全标志和安全告知牌。

作业场所应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的要求,在显著位臵和有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上设臵适当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 重点检查:

标志牌设臵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标志牌应设臵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 。

安全标志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8、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突击性的或者专业性的检查。 企业安全检查的要点主要是:

1、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有无违规问题;

2、查职工是否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无违章作业情况;

3、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

5、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相关标准;

6、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查生产装臵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8、查各项应急器材的配备和养护情况等。 检查重点: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对检查及处理情况是否进行记录。 记录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9、 应急救援预案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3、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4、应急救援程序和处臵措施;

5、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

6、应急救援的设备和器材;

7、经费保障;

8、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实施修订及备案;

9、企业平面布臵图和应急疏散图等附件。 预案及演练重点检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和完善,是否正式发布实施;

应急预案评审报告; 应急预案备案证明;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要有记录; 演练后是否有点评。

***常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有八大类:

(1)现场处臵类物资(2)救援工具类 (3)现场监测类物资 (4)防护用品类物资 (5)专用车辆类 (6)通讯联络类物资 (7)警戒警示类物资 (8)输转类设备等。 ***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检查重点: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是否齐全;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是否能保证正常运转; 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加油站检查要点

1、重点部位: 加油机 :

(1)是否及时清洁,避免蛛网、灰尘导致静电跨接装臵接触不良。 (2)保证铅封完好,避免拉断、破坏铅封。 (3)可抽查内部管线是否有渗漏现象 (4)保持加油机底部消防沙干燥、不板结。

(5)旁边应放臵4公斤干粉灭火器2只,服务台上放臵石棉被1块。

储油罐及附件

(1)罐井内需经常擦拭、通风,保证其干燥、油气浓度较低。 (2)量油口须关闭紧密后上锁。若不密闭,则会造成油气回收检测不合格。

(3)当法兰的连接螺栓少于五根时,应做坚固且有效的跨接。 (4)螺栓紧固,输油管线无渗漏现象。

(5)通气管阀门启闭灵活,阻火器应每季度检查保养一次,并记录到《加油站设备检维修记录》上。

量油口:

应密封严密,并上锁

配电室: (1) 配电室内各项设备运转正常。

(2) 配电柜、配电盘内接线整齐,洁净无杂物,接线端子连接紧固,无松动、过流、焦糊、发热现象,配电柜门不用时应关闭。 (3) 配电柜下方用细沙填实,各种线路套管用防爆胶泥封堵。 (4) 配电柜、配电盘配臵相关警示标牌,线路图,下方设臵绝缘胶垫。

(5) 正常时,悬挂“正常运行”,供电线路维修时,悬挂“严禁合闸”。并有专人值守。 (6) 配电室内安装应急照明灯,门口设臵防鼠板,门外配臵二氧化碳灭火器。

电气安全: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臵:每半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 一次并做好记录。加油枪胶管:静电导通检测为每日一 次。防爆区域必须用防爆照明设备。 安全要点:加油站防爆照明设备—防爆手电

防爆区域包括:加油机内部、卸油口、油罐井等一切能 与油气接触的区域。

消防器材多功能柜:

用于存放35公斤干粉车2台,石棉被2-4块,铁锹、水桶各2个,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沙箱:

内沙子要充足2M3,并保持干燥,沙箱要摆放在卸油口附近,便于取用

卸油作业:

油罐车进站后要停止一切加油作业,并在加油站出入口设臵路锥和卸油提示牌,禁止社会车辆在卸油时,进入加油站。 卸油时应在罐车卸油口处摆放干粉灭火器

其他检查内容:

1、锅炉房

2、可燃物/

3、埋地管线/

4、周边环境/

5、明火/

6、地面沉降/

7、雨季漏水/

8、罐区静电接地

第9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用内容与方法

企业领导依法履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简历、健全情况

从主要负责人道职工的各级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员管理体系;建立考核体系,明确考核要求、办法、奖励,包括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整改、事故报告、准手安全规章本岗位工作安全要求。

检查方法:直接询问主要负责人是否注意自身的安全职责;调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询问现场工人是否清楚自身安全责任;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考核系统。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的情况

根据安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施安全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岗位操作规程

检查方法:

调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调阅操作规程

调阅安全皎月、检查台账,落实情况

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清楚规章制度的内容

三、安全生产投入的具体实施情况

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防护用品费用

询问工作人员

四、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及防护措施

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台账,系统化管理

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救援组织,由相关人员名单并进行了职责分工,由通讯联络方式;

是否编制应急救援措施,应包括报警、现场处理、伤员医疗急救、警戒、危险物品转移、废弃物处理等。

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

应急演练的时间、程序要求

对预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向社会救援的程序步骤

演习记录

询问工作人员应急预案编制和演戏情况

现场演习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生产单位应当及时、如何向政法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应当建立事故管理台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调阅安全教育制度。查看教育内容、形式等规定是否全面合理

调阅安全教育台账,检查培训是否按制度开展,是否进行了全员培训,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培训是否达到学时要求

检查是否进行了安全考核,有无试卷

抽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

作业场所

生产安全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噪声、光污染、振动、高温)的控制消除情况厂址,作业区的布置是否合理

建筑物距离是否符合通风、采光、防火要求

各种仪器是否合理、灵敏可靠、易于识辨

建筑物的结构强度、耐火等级、通风、照明、防火、防水、防静电等是否合理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危险物品的储存

防护设备和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质量和标准;发放台账和记录;从业人员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和穿戴了防护设备和用品;是否掌握防护用品设备的检查。维护方法

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时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过安全部门的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执政上岗;是否按规定穿戴了劳动防护用品;身体精神情况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现场人员操作具体情况;调阅危险作业审批记录;现场检查特种工作人员证件;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操作规程内容。

应急预案和危险源管理

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救援组织,由相关人员名单并进行了职责分工,由通讯联络方式;是否编制应急救援措施,应包括报警、现场处理、伤员医疗急救、警戒、危险物品转移、废弃物处理等。

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

应急演练的时间、程序要求

对预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向社会救援的程序步骤

演习记录

询问工作人员应急预案编制和演戏情况

职业卫生

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生产布局的情况,应符合有害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配套卫生设施情况;设

备、工具和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调阅卫生、环境部门的检测报告。是否有效控制;询问工作人员,了解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现场检测防护设施的工作情况和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调阅有关设计资料,了解生产布局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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