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打击两非计划

2023-07-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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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卫生院打击两非计划

卫生局打击两非表态发言

在全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高台县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卫生系统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一、提高认识,明确态度

人口问题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全县总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及子孙后代幸福生活的大问题。我们卫生系统将严格履行部门职责,一如既往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沟通配合,精心安排部署,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继续完善“三定点”服务协议书、互通互报及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发挥卫生系统在打击“两非”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争取在此项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我局将会同县人口委对配备B超、提供产科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突出B超服务登记、孕产妇检查登记、《生育证》查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登记、新生儿出生、死亡报告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等内容,通过

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高警惕,强化监管措施,堵塞工作漏洞,把控制措施落实到各个岗位与环节,确保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准入,强化管理

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核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实相关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的技术资格,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档案和人员档案,严格人员资格和技术准入,加大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有力推进我县打击“两非”工作不断迈向正规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法律化。

四、抓住关键,把好关口

将打击“两非”与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卫生部、公安部颁发的法律法规向有开展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向已出生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不得向无资质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机构或其他单位发放。要求医疗保健机构按有关规定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做好章证分开,用章规范,管理有序,对木院出生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为非木院出生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申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将严厉惩治私自涂改《出生医学证明》违规行为。

五、加强考核,严肃查处

我们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将把"两非"行为自觉列入

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经常性对医务人员开展专题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备案,作为考核、晋薪晋级、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现"两非"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第2篇:红庙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红庙卫生院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村卫生室: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的意见》及《兰考县卫计委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制定《红庙卫生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打击“两非”行动方案)。

一、 专项行动任务

根据人口计生委等五部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精神,专项行动任务如下:

(一)摸清底数、规范管理

对单位内购买和使用B超检查设备及其从业人员的情况开展一次清查摸底工作,逐个登记审核,建立档案,规范管理,同时上报B超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基本情况。对B超室、妇产科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二)完善制度、抓好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督促相关科室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包括:B超购置申报备案管理制度;B超检查设备登记备案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B超室、妇产科、检验科等工作场所应设置“严禁两非”的醒目标志以示警示。

(三)严肃纪律、依法严打

对涉案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对科室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者,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一律严肃处理。

对于涉案的个体行医人员、乡村医生,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于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动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两非”专项行动的认识 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把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纳入到议事日程上来。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大意义,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落实责任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各种会议的作用,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三)加强教育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觉性 加强对B超技术人员、检验技术人员、妇产科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教育,让每一位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提高特殊岗位人群的警觉性和自律性,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对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行为;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人员从事助产技术服务行为;未经许可擅自购置使用B超行为的;未取得相关专业资格人员从事B超诊断行为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社会非法行医行为进行重点查处。B超室、妇产科、检验科及村级有妇科的卫生室等为重点检查科室。

三、专项行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0月)。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具体情况,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第二阶段:治理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2月)。根据《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教育、摸底自查。全面开展大检查及协助计生等部门面向社会开展打击“两非”“黑窝点”行动。

(三)第三阶段:督查评估阶段(2015年3月)。认真梳理整治两非活动工作流程,查缺补漏,针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严防和打击“两非”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红庙卫生院专项整治办公室 2014年10月

第3篇:东郭中心卫生院2013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最终版)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整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部署整治“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整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室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4篇:卫生局关于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晋卫办妇社[201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治理力度,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我局一年来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列为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打击“两非”行为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成立了**市卫生局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在全市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尤其是组织妇产科、B超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

二是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按照我局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拥有B超的医疗单位,都建立了B超室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在人流室、产房、B超室等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志,警示医护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计划生育技术准入。对所有妇科诊所的诊疗范围仅限于妇科诊疗,不得从事产科和计划生育手术。

四是严格规范B超的管理。对拥有B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在主管卫生局备案,对拒不备案的,予以封存设备。对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和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求在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两非”的警告标志。对孕产妇进行B超检查进行详细登记以便接受上级检查。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今年以来来,全市共查封黑诊所21家,查处无证行医30余人,查封B超机10台,责令整改超范围从事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的诊所27家。对典型案件给予了严肃查处。对经群众举报涉嫌鉴定胎儿性别的黄兴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其有超范围进行B超执业活动和聘用无证护理人员的违法事实,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事实难以取证,依法给予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影像设备予以封存;对超范围从事进行药物、人工流产和非法开展手术的田士荣诊所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予以没收;对超范围非法从事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的仁爱诊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元人民币,并将从事非法活动的药物和手术器械予以没收。 六是与计生局、药监局共同制定了《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暂行)》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电话、举报信1件,责成王益区卫生局立案查处,已依法予以取缔。

七是积极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今年6月和9月与市计生局、药监局在全市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联合调查,共检查36个医疗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22家,药店32家。责成王益区卫生局、印台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些医疗单位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甚至有的医务人员不清楚“两非”的具体含义。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取环、引产、流产的管理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未要求引产对象提供计生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

四、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目前有专家学者提出不允许私人诊所拥有B超,但国家尚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在实践中无法操作。

五、执法人员不足。如市卫生监督处负责医疗市场监管工作的仅有2人,市卫生局医政科也仅有2人。全市登记在册医疗机构共1000多家,监管的工作量非常大,而监管人员共计十余人。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卫生执法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六、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将日常监督与联合行动重点检查相结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力量,使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并积极探索打击“两非”行为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第5篇:XX县卫生局2012年打击“两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XX县卫生局

2012年打击“两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2年6月1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12年打击“两非”工作进展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2011年10月以来,我局曾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打击“两非”工作会议,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XX县卫生系统集中整治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近期又重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在2012年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暨打击“两非”工作会议上,我局与全县各医疗单位签订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责任书》,与县卫生监督所签订了《打击“两非”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通过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各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的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张,张贴宣传和警示

标语280余条,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是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我局作为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经常主动与计生、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予以打击。同时增加对各医疗机构以及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的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另外,严格查处利用B超仪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达550人次,车辆达136台次,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达116户次。

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仪、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各医疗机构根据签订的《责任书》要求,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了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醒目标识,并如实填写《中期以上孕妇产科检查登记册》《中期以上孕妇超声检查登记册》《产科出生人口登记册》《终止妊娠登记册》等,明确要求其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同时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严格执行“双管制”,并按要求妥善做好了病历的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在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方面,明确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有B超仪的各类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具有染色体检验能力的检验人员均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是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自2011年10月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查结“两非”案件12例,其中5例为非法胎儿性别鉴定,7例为非法终止妊娠。依照《XX县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涉及从事“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处理的建议》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对6个涉及“两非”的个体诊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均依法予以取缔。对涉及“两非”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靖京中心医院和青阳岔镇中心卫生院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另外,县卫生监督所正在对计生部门近日提供的7例疑似“两非”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医疗机构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二是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三是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县卫生监督所承担着全县32万人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医疗机构安全的监督检查,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加之打击

“两非”工作难度高,任务重且无专项工作经费,所以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五是疑似“两非”案件查实难。由于计生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与实际调查情况大多难以吻合,加之“两非”当事人对从事“两非”的医技人员指认难,甚至矢口否认,导致疑似“两非”案件查实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位臵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三是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五是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动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食药、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第6篇:上良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国策意识,激发和提高全乡人民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推动我乡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推行计划生育打击“两非”举报奖励制度。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举报范围:

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户籍地及现居住地在本乡的当年及前两年乡镇、街道未上报的使用“B”超仪器等医疗技术鉴定胎儿性别者;计划内怀孕无故引产者。

二、奖励办法:

1、凡举报使用“B”超仪器等医疗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经查实,每例奖励1000元;凡举报计划内怀孕无故引产的,经查实,每例奖励500元。凡举报个体门诊药店非法出售终止妊娠的药品,经查实,每例奖励300元。

2、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举报情况,凭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及“兑奖密码”或举报人身份证到上良乡计生办领取奖金。上良乡计生办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举报的内容给予严格保密。如发现举报人因举报受到打击报复的,上良乡计生办将调查核实,并交有关部门严格处理。

三、举报方式:

1、本乡或外地公民发现有使用“B”超仪器等医疗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计划内怀孕无故引产的或个体门诊药店非法出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而村委会未发现或未如实上报的,均可信函、电话或上网举报到上良乡人口和计生局办公室(信访),邮编:744405,电话:0933-3851002,电子信箱slxjshb@163.com;

2、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告知计划生育对象的姓名、非法行为实施地点及现居住地址。

3、举报人采用信函举报方式的,可自编一个任意的六位数“密码”。举报人应记住自己编写的“密码”,举报查实后将作为领奖的凭证。不设密码的举报人,在举报时,要写明本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举报查实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奖。上网的,凭本人电子邮件名称领奖。

四、本举报奖励制度在全乡范围内予以公布。各村要在政务公开栏内将举报制度与其他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一并张贴、公布、宣传。

附注:密码举报信示例:

1、报信内容

举报人兑奖密码123456(6位,任意编写) 举报时间:*年*月*日

被举报夫妇的姓名:张*、王* 张*、王*,灵台县**镇(乡)**村(居)人,现住**乡(镇)街道**村或**地,于**年**月**日在某地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人工终止妊娠。举报信寄往地址:上良乡计生办,邮编:744405

2、保存密码

举报人应记住自己编写的兑奖密码和被举报夫妇的姓名。如上例的123456以及张*、王*做为领奖凭证。

上良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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