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

2022-03-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人生的每一阶段,我们总是有着不同的目标与期望,有着生活的目标,也有着工作的目标,还有人生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些目标与期望,就需要具体的计划,在拟定计划时你是否会感到迷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

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工商管理学院 打击传销宣传教育

工作总结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日

由于当前社会就业难的问题,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企业常以择业为由,拉拢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而高校学生认知能力比较高,表达能力比较强,一旦参与传销,往往被传销分子培养为骨干力量,将来造成的社会危害也会相当大,所以本次活动在校领导的支持下,致力于避免我校学生受到传销组织的误导,防微杜渐,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教育

我们在学校的各大宣传栏上和橱窗内张贴了很多有关传销组织危害的图片和海报,同时在学校餐厅,篮球场等显眼的地方拉了“共同打击传销,共建和谐校园”的标语和条幅,在校园广播和人人网上上传了很多号召文件和图片,意在引起同学们对传销害人害己的重视,我们还将《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打印成册,发放在各个宿舍中,通过官方的法治文献让同学们真实感受到传销的违法性,共同帮助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主题班会活动

由各班班长、团支书组织,心理委员负责,收集了一些传销危害社会的实例,通过班会以PPT展示、语言介绍和视频三种途径展示出来,让同学们能直观感受到传销的欺骗性和给当代大学生甚至社会公众和万千家庭带来的危害,并能够下定决心不参与其中,自觉抵制。

三、开设专题讲座

我们邀请了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以及太原市工商局分管打击传销的工作人员为我们进行了专题讲座,通过曝光典型案例,研究传销心理骗术和骗人手法,揭露了传销“洗脑”的宣传本质,向我们深刻展示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传授给我们一些区别传销直销的方法,使我们提高了防范传销的能力,教育我们要自觉抵制传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活动监察小组

为了加大活动的实施力度,我们特别成立了打击传销活动监察小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深入学生中间,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一旦发现学生有参与传销的苗头,及时教育阻止;发现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对受骗参加过传销活动的学生,做好教育和安抚的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为我院和我们校园形成健康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经过本次活动,同学们都对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决心能够坚持直销,不为传销人员的利诱所动,调整了自己的就业观和人生态度,活动得到了明显的成效,并得到了全校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我们坚信这次活动以后,我们的心灵会更加明媚会更加自由,我们的校园会因没有传销的黑暗而更加美丽。

第二篇:打击传销活动宣传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校进行了打击传销活动宣传工作,鉴于目前社会上非法传销活动盛行且手段隐蔽,欺骗性较强的情况,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广泛地向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特别是在初三学生中加强了教育,为了巩固宣传成果,根据初三学生的特点,特选编了一套问卷调查表,其目的就是为了能使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进而做到自我保护,远离违纪违法。并且也能帮助家里人避免触犯法律。

根据收上来的调查表显示,学生百分之百的认清了传销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明确传销的欺骗性。通过这次宣传,提高了同学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守法意识,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理性地控制自己行为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常规教育入手,增强师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

阿克苏市第四中学

2009年四月30日

第三篇: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1、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2、“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3、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4、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5、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6、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7、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8、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9、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10、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11、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2、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13、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14、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15、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6、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17、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8、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9、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20、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第四篇: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把目标瞄准同窗好友。同学之间信任度较高,且目前就业压力较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稍有不慎便身陷传销难以脱身。非法传销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以外,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和各自子女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传销。

四、传销者惯用的煽动性言辞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首先要沉着冷静。当发现自己被骗,一般人都会非常激动,这时一定要冷静下来思考对策。由于传销组织常采用欺骗和暴力手段摧残人的意志和精神,所以很多人会采取跳楼、绝食、撞墙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大家不要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传销组织的人为了赚钱不会讲任何情意,你做傻事,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当然,不反抗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机会逃脱。大家要相信一点,机会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你陷入传销组织后,可以先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看能否找到可以利用的环境和人,然后伺机行事或报警。每一个人在陷入绝境时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把握机会。邪不压正,是永远的真理。

第五篇:贺兰县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打击传销工作部署,按照我县打击传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严厉打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深刻揭露传销的欺骗本质和危害性,展示县政府打击传销的高压政策和强硬措施,切实增强群众自我防范和抵制传销能力,奠定良好的打击传销群众基础,教育劝返传销人员,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县发展蔓延,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媒体宣传

1、在县电视台《贺兰新闻》后播放打击传销宣传标语。制作并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宣传片。

2、在电视台《劳动就业》栏目中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我县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打传成果等内容。

3、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活动。

4、公布近年来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相关案例,公布当地传销组织名单,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5、县劳动就业局引导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6、县委宣传部协调区、市主流媒体宣传打击传销成果。

(二)、社会宣传 1.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在县城公告栏、社区、学校、城乡结合部、集镇、人力资源市场、车站、广场等群众集散地及传销多发地、易发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栏,有电子屏的单位要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宣传口号。沿街宣传栏、109国道两侧擎天柱更换与打击传销相关的内容。(工商局、习岗街道办事处负责)

2.出动宣传车队在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的主要街道巡回广播宣传。(司法局、习岗街道办事处负责)

3.发布手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以打传办的名义向辖区内的手机用户,特别是外地人员较多的集团用户发送打击传销短信。信息统一为“贺兰县打传办提醒您:传销违法,害人害己;打击传销,人人有责。发现传销请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举报”。(县政法委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打击传销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综合治理问题,按照县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具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宣传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特成立贺兰县打击传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电视台台长 王学军 副组长:县司法局副局长谢永生、县电视台副台长张占林、县城管大队大队长石振宇

成 员:由电视台、工商局、司法局、公安局、城管队抽调人员组成。

(二)落实职责。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工商部门要负责对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宣传,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在广场、车站、街道宣传,联合公安等部门在主要街道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公安部门要根据职责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查办传销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传销进社区、进集镇、进校园、进人力资源市场等宣传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人保部门要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人力资源市场”宣传活动;民政部门要配合做好“防止传销进集镇、进社区”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联合打传办协调有关媒体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揭露传销违法本质,对打击行动、宣传活动等进行报道;司法局要将打击传销列为全年度普法工作的任务和内容,利用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平台,加强对全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通信部门要联合打传办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做好打击传销短信发送工作;信息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并在“腾飞贺兰”微博中及时更新发布打传信息。

附件: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1、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2、“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3、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4、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5、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6、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7、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和谐贺兰

8、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9、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10、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11、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12、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14、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15、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6、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17、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18、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9、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

20、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21、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

22、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23、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

24、铲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

25、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

26、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

27、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28、严厉打击以“资本运作”名义从事的传销

第六篇: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资料

【珠海市工商局3·15活动宣传资料之三】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宣传资料

1.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国务院2005年8月23日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销在我国是违法的。

2.传销有哪几种形式

根据《条例》规定,传销主要有3种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补发展有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传销有何危害

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例如:赵某(女)和田某有一3岁的孩子,原本是个幸福的家庭。后来赵某和田某先后参加了传销组织。赵某在组织中是B级经理,田某是C级主任。因怀疑田某发展的下线人员报警,赵某指使田某及几个同伙将下线人员殴打致死。夫

妻二人因此被判处死刑。执行前赵某泪流满面地说;“传销害人啊,让我家破人亡。”

4.传销属于犯罪行为吗

传销不仅违反了《条例》等国家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七)》第四条,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5.参加传销的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参加传销的人员也是违法者,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其在参加传销活动过程中权益受到的损坏,不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救济和保护。

6.群众如何对待传销

《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群众遇到传销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7.什么是直销、直销企业和直销员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销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企业,是指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直销员,是指由直销企业依法招募并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8.什么人不能成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9.《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企业哪些具体规定? 直销企业从事销售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企业以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式,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

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口上标明产品价格,应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

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10.目前在我国直销的产品范围有哪些 目前,我国允许直销产品的范围是: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五类。

11.目前在我市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有哪些家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原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12.传销和直销有什么区别

直销企业是通过严格审批,持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的企业。而传销要么就是一般的“拉人头”行为或者是普通企业的行为,根本不具备直销企业的资格。

直销员具有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员证》,并在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必须佩带;面传销人员无此证。

直销培训的内容是《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业务知识等。传销培训则打着“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的名义宣传快速发财致富、许诺能够获得高额加报,教授发展下线的方法。直销培训是光明正大的、选择在正规的培训场所进行,传销培训一般是暗中、私下并租住在民房进行。

直销计酬是以个人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其他任何人的销售业绩都不与自已的报酬挂钩。直销员的报酬总额不超过本人销售的30%。传销活动的计酬以“个人销售业绩﹢下线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其中的下线,既包括自已发展的下线,也包括下线再发展的下线。传销活动大多以发展人员数量为提起报酬的依据。传销组织许诺的报酬绝大多数超过30%,有的根本不限制报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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