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超限管理规定

2022-08-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煤矿瓦斯超限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安全管理问题探讨

摘要:瓦斯事故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在煤矿各类重大、特大事故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一次瓦斯爆炸事故,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煤矿瓦斯的综合安全管理对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瓦斯;安全管理

在矿井采掘生产中经常会发生因排放瓦斯方法不当致使瓦斯超限,遇到火源而发生的重大瓦斯事故。因此对矿井瓦斯的防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总体推进”的方针;同时,必须贯彻“管理与装备并重”的原则,加强煤矿瓦斯的分级、分源和综合管理,有效地控制瓦斯事故,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为煤矿稳定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防治瓦斯爆炸

1.1 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

1.1.1 矿井采掘巷道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

采掘巷道超限的原因主要是通风不好引起的,其次是发生瓦斯局部积聚和瓦斯突然涌出。资料表明,掘进巷道的瓦斯超限有35%发生在停电时;与停电无关的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占13%;风筒破坏占9%;瓦斯局部积聚占22%,其他占21%;因而有57%的超限是由于停电、局部通风机故障和风筒破损引起的。因此保持掘进巷道的有效通风对防止瓦斯超限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2 防止掘进巷道瓦斯积聚

掘进巷道的瓦斯超限次数超过回采工作面5—18倍,这是由于沿中厚和厚煤层掘进巷道的大量瓦斯涌出,以及掘进巷道数量多的缘故。具体措施有:

(1)防止回风巷矸石带附近和报废的独头回风巷的瓦斯局部积聚

(2)防止打钻时的瓦斯局部积聚

(3)防止掘进附近的瓦斯积聚

(4)防止巷道顶板附近的层状积聚和靠支架的空洞中的局部积聚

1.1.3 防治回采工作面的瓦斯危险浓度

(1)改善通风方式

(2)防止采煤机附近的瓦斯积聚

(3)防止岩石冒落时采空区瓦斯燃烧

(4)瓦斯抽放

1.2 杜绝火源

(1)严禁明火

(2)严格井下放炮管理

(3)严格机电防爆管理

(4)严格防止产生撞击和摩擦火花

(5)严格火区管理

2 瓦斯管理

2.1 矿井瓦斯来源分析及分源管理

为了有针对性、有成效地治理瓦斯,首先应查明矿井的瓦斯来源及其所占的比重与数量。瓦斯来源可按水平、翼、采区来划分,这种划分是分配风量的基础之一;也可以按生产的阶段来划分:掘进区、回采区和已采区;或者按地点又按生产阶段来划分,也可以按开采层(本层)与邻近煤层划分,以便分源治理。分源管理就是根据各种瓦斯来源在矿井瓦斯涌出量中所占的比重及其涌出规律而采取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它是矿井瓦斯管理的重要原则。

2.2 矿井瓦斯分级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140条规定: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过瓦斯,该矿井即定为瓦斯矿井,并依照矿井瓦斯等级的工作制度进行管理。因此,矿井瓦斯分级管理是矿井瓦斯管理首要原则。

许多瓦斯爆炸事故是由于矿井瓦斯低而忽视管理造成的,因而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对不同瓦斯等级的矿井进行相应的管理。突出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策略是采取以防治突出措施为主,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以及采取避免人身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按一定的管理程序实施,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和管理对防止瓦斯事故至关重要。

(1)加强瓦斯检查队伍建设,应选拔高素质和责任心强的瓦检员,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2)建立区域巡回检查和连续监测双重的瓦斯检查系统。凡属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煤和半煤巷的掘进工作面都要配专职瓦斯检查员,并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

(3)瓦斯检查员应在井下工作岗位上交接班。井下瓦斯检查必须按规定的地点、路线和时间(次数)进行检查并向调度室汇报,严格履行检查员岗位责任。

(4)所有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应装备全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并充分发挥监测设备的效能,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

2.3 矿井瓦斯综合治理

矿井瓦斯的综合管理,包括对矿井瓦斯采取一般的管理措施和某些特殊管理措施。矿井瓦斯管理的基本手段是从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和防止瓦斯灾害扩大等三个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矿井瓦斯灾害形成的条件,以达到煤矿安全生产的目的。

2.3.1 矿井瓦斯抽放

必须编制抽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抽放瓦斯是消除矿井瓦斯事故和瓦斯突出的一项根本性的战略措施,同时也是瓦斯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要依据抽放条件、瓦斯量选择抽放方法;要加强抽放工作的管理,采用钻孔预抽时要合理布置钻场,根据抽放钻孔的有效影响范围在煤层中均匀布孔,确定钻孔的有效抽放半径、进行开采层瓦斯抽放时要测定钻孔瓦斯流量,合理提高瓦斯抽放率。对于局部瓦斯积聚的巷道,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进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风流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排完瓦斯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必须完好。只有排放瓦斯的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

作者:席鹏飞 杨 夺

第2篇: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摘 要】瓦斯事故在煤矿各类重大、特大事故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一次瓦斯爆炸事故,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造成十几万、几十万乃至几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对矿井瓦斯的防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方针;同时,必须贯彻“管理与装备并重”的原则,加强矿井瓦斯管理,有效地控制瓦斯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此,笔者就发生瓦斯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着重探讨进行瓦斯防治的措施和思路,以寻求加强瓦斯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途径。

【关键词】矿井瓦斯管理;安全生产

1.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的原因

1.1掘进工作面没有完整的通风系统,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靠的是局部通风机通风。倘若管理不善,随意停开,或因通风机产生故障停止运转,或无计划停电,都会造成工作面停风,都会引起瓦斯积聚。

1.2巷道布置不合理,通风系统不稳定,可靠性差,导致风流率乱,瓦斯积聚。

1.3由于矿井生产布局和通风系统不合理,通JxI设施较多,系统稳定性差,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形成瓦斯事故。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波及范围广,影响面大。

1.4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造成循环风,使掘进进工作面风流污染,瓦斯浓度过高不易冲淡和排除,形成积聚。

1.5风筒管理不善,接头不严密、挂破未及时缝补或缝补不好,漏风严重;吊挂不平直、拐弯过多或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较远,超过了出风流的有效射程等,都会使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不能把掘进工作面及附近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与排除,造成瓦斯积聚。

1.6风机选择不当或局部通风机陈旧。不完好、效率低等,使供风能力不足,造成掘进工作面风量不够,形成瓦斯积聚。

1.7瓦斯地质工作跟不上,缺乏超前防范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和能力,对煤层地质构造和瓦斯赋存情况不清,预报不准,结果在掘进施工过程中会突然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掘进面瓦斯涌出异常情况,造成突出事故。

1.8安全意识薄弱,现场管理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低下;违章指挥、违章作、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或瓦斯超限作业,其结果是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为赶任务和进尺,不惜在瓦斯积聚的情况下冒险蛮干、超限作业而造成瓦斯事故。

2.矿井瓦斯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平煤集团公司及我国主要矿区的实践经验,矿井瓦斯管理可概括为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矿井瓦斯分级管理:《煤矿安全规程》140条规定: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过瓦斯,该矿井即定为瓦斯矿井,并依照矿井瓦斯等级的工作制度进行管理。因此,矿井瓦斯分级管理是矿井瓦斯管理是矿井瓦斯管理首要原则。

矿井瓦斯分源治理:根据各种瓦斯来源在矿井瓦斯涌出量中所占的比重及其涌出规律而采取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称为矿井瓦斯分源治理,它也是矿井瓦斯管理的重要原则。

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实践证明对矿井瓦斯必须从通风管理、机电设备的防爆管理、火药和放炮管理、火区管理、隔爆设施管理、瓦斯监测、瓦斯抽放及瓦斯排放管理等多方面和多环节上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地防治瓦斯灾害。矿井瓦斯的综合治理,包括对矿井瓦斯采取一般的管理措施和某些特殊管理措施。

矿井瓦斯管理的基本手段是从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和防止瓦斯灾害扩大等三个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矿井瓦斯灾害形成的条件,以达到煤矿安全生产的日的。

3.矿井瓦斯的综合治理

抽放瓦斯是消除矿井瓦斯事故和瓦斯突出的一项根本性的战略措施,同时也是瓦斯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要依据抽放条件,选择抽放方法,要加强抽放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率。

对于局部瓦斯积聚的巷道,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进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必须按照原煤炭工业部的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风流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要做好瓦斯排放措施的制定、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盲巷管理。盲巷往往是瓦斯事故的严重隐患,必须从设计施工两方面严格把关,尽可能杜绝盲巷的出现。一旦出现盲巷要及时设置栅栏或封闭,要建立自巷台帐,加强對盲巷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加强掘进巷贯通管理。掘进巷道贯通时,由于管理不当往往造成瓦斯或其它事故,必须制定巷道贯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要严格执行每炮要检查被贯通巷道内瓦斯浓度的制度,防止瓦斯爆炸事故。贯通之后,要进行风流调整,保证有足够的风量,瓦斯浓度保持在1%以下时,方可恢复工作。

加强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和仪表管理。目前,我国大多数矿区已逐步装备自动化的瓦斯监测设备和普及使用各种型号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表,加强瓦斯监测设备和仪表的管理,提高使用率,充分发挥其效能,才能有效地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要加强设备和仪表的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有关的台帐、记录和报表制度,及时进行井下监测装置及器件的检查、更换、推移和维护。

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合理和掘进面量充足,坚决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及掘进和瓦斯超限作业。

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做到掘进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如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两闭锁”(风、电瓦斯闭锁),要安设运行状态监视装置,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加强瓦斯检查管理,防止漏检而出现瓦斯问题。

4.结束语

应查明矿井瓦斯的主要来源及其涌现规律,不同时期的瓦斯来源是不同的,在矿井建设时期,瓦斯主要来源为掘进区;当矿井达到设计产量时,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占较大比重;随着生产年限和开采深度的增加,采空区的扩大,邻近煤(岩)层涌向采空区的瓦斯量增多,采空区瓦斯涌出比重就会相应增加。因此,必须对不同时期的瓦斯来源进行实际测定和分析,寻找出矿井的主要瓦斯源及其涌出规律。 [科]

作者:战玉江

第3篇: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精细化管理研究

摘要:我国是煤炭大国,也是煤炭事故多发的国家,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治理问题直接影响着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如今煤炭行业发展不景气,运用精细化管理的方式,将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问题进行系统和整合化的发展,使得攀枝花煤矿在安全的基础上更好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精细化管理;瓦斯消溶剂剂

0引言

瓦斯是我国煤矿生产事故的最主要的致因因素,而攀枝花煤矿作为瓦斯突出矿井,做好瓦斯治理对于安全生产监管而言,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瓦斯治理是采用瓦斯抽放的方式对煤层中的瓦斯进行抽排,随着瓦斯消溶剂的诞生,为瓦斯治理技术提供了更好的补充。虽然攀枝花煤矿目前应用这两种技术进行治理和防治,但是瓦斯治理的费用依旧较高,在当前煤炭经济不景气的条件下很难有足够的资金做好瓦斯防治。因此,利用精細化管理对攀枝花煤矿的瓦斯防治进行管理显得非常的重要。

将PDAC理论引入到煤矿企业的瓦斯防治中来,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并针对瓦斯防治的措施和方案进行系统化管理,加强绩效考核,进而减少攀枝花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进行。

1精细化管理现状

1.1精细化管理概念

精细化管理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对于企业的现有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企业的开支。目前我国煤炭行业发展不景气,煤矿企业主要面临着市场竞争、国家政策、用工成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压力,为此运用精细化管理对煤矿企业进行改革显得尤为重要。此外,精细化管理也对煤炭产业转型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明确管理目标,健全组织体系,加强人才培养,为更好的发展煤炭行业管理而努力。运用PDAC循环等管理方式,建立6∑的管理模式,运用“加强节约,克制浪费”的理念来推动煤矿企业的健康发展。

1.2煤矿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

建立煤矿矿山的精细化管理,既要保证煤矿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又要将成本降到最低。现如今很多煤矿企业通过降低井下员工的工资来达到成本的节约,但效果不明显,造成了大范围的矿工离职以及矿工的心理不健康。为此,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加强精细化的管理,必须要打破当前的状况,使得员工能够更好的明确当前的工作目标,建立正确的引导机制,更好的发挥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为此,煤矿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需要以下四个内在要求:

①统计分析精准化的煤矿要素。将煤矿企业的各个生产环境按照优先级进行排序,使得矿长等领导们更好的掌握煤矿的发展要素,这是实施煤矿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基础。

②调查评估矿工对煤矿企业的需求。以煤矿矿工的真实需求作为依据,达到供给与需求相匹配的管理机制,精准化地满足不同工种的差异化,是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及核心任务。

③均衡科学化的企业发展配置。以煤矿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况为出发点,合理的规划煤矿企业的财务,减少资金的浪费;并适当地建立应急储备,进而缓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④建立明确的绩效考核目标。充分的发挥井下矿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明确且完备的绩效考核机制,为更好的鼓励优秀员工而做出改善,避免企业的资金浪费。

2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现状

2.1攀枝花煤矿简介

水城县鸡场攀枝花煤矿位于水城县鸡场乡境内,北距六盘水市84km,距发耳电厂14 km。S217省道穿过攀枝花煤矿,水柏铁路北距本矿仅17km,交通便利。

攀枝花煤矿为整合矿井,地质资源量4431万t,矿井工业储量3942万t,设计储量3317.97万t,设计可采储量2607.16万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t/a,服务年限约为40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采煤法,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井下工人采用“四·六”工作制,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六小时。

2.2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现状

攀枝花煤矿属于突出矿井,瓦斯压力相对较大,建立了稳定的瓦斯抽放系统。随着煤层的开采,攀枝花煤矿的瓦斯压力逐渐增大,为瓦斯抽放系统制造了一定的困难之处。为了改善瓦斯治理的局面,攀枝花煤矿使用了生物菌技术——瓦斯消溶剂作为瓦斯抽采的补充措施,进而更好的改善当前瓦斯治理的经验。

目前瓦斯治理相对于水城县的其他煤矿而言,效果相对较好;但是鉴于采用双向的补充技术,攀枝花煤矿的瓦斯治理经费一直居高不下。为了更好地改善当前煤矿企业的发展,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亟需进行改善。

2.3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的不足之处

(1)虽然建立的瓦斯抽放系统,但是却未对瓦斯进行有效地利用。瓦斯作为一种能源,直接进行瓦斯的排放不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2)井下的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的工资明显低于采矿工、掘进工的工资水平,绩效激励不明显。对于瓦斯治理工作而言,也需要建立明确的绩效考核机制,更好的发挥瓦斯治理工种的积极性,使其更好的为企业的安全负责。

(3)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无法保证职工的技能素质和岗位技能的培训。瓦斯防治工作需要专业的技能素养和耐心,偏低的文化水平无法保障人才政策的落实。

(4)部分班组长年龄偏大。攀枝花煤矿企业而言,在一定程度存在招工难的现状,矿山的特种工作人员存在年龄上的断层。

3精细化管理在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的应用

3.1提高材料利用率,减少浪费

对于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而言,要想实现精细化管理,首先,应当把握好材料的全过程管理。对于瓦斯抽采而言,井下的瓦斯抽放钻孔、抽放管路、封孔装置等都需要不少的费用来实施和执行;而利用瓦斯消溶剂技术,则需要钻孔、加压机等设备和装置。应当尽可能的减少材料的损耗,提高材料的利用率。

其次,应当对材料的运送环节和等待环节实现过程控制。材料从井上运输到井下的过程中,经常会造成材料的磨损、丢失等情况的发生。为此,应当采用专人负责的机制,实施分片包干,把责任落实到位,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控制中间环境中可能出现的跑、漏等问题;同时,也要建立专业的材料管理团队,减少材料在等待环节的浪费。

再次,应当建立职工的绩效机制,使员工用最少的物料完成最大的效果。明确员工的材料管理绩效激励政策,便可使得在瓦斯治理过程中的材料费用降低,进而补贴矿工的绩效考核,达到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双赢。

最后,应当建立瓦斯利用装置,使得瓦斯能够更好的被利用。无论是瓦斯抽放过程中的高浓度瓦斯,还是瓦斯消溶剂产生的氨基酸,都可以使得企業在瓦斯治理的同时得到额外的收益,进而达到煤矿产业的转型。

3.2材料定置化检查,落实管理

按照定置化的标准进行现场材料的检查,使得材料严格进行管理,减少材料在使用环节的损耗,而通过整齐的摆放,也减少了材料搬运过程中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同时应当编制材料的消耗指标,根据基层单位的计划产量进行材料指标的控制,同时将材料绩效的控制纳入到绩效考核机制中来,使得井下的员工也能够积极地响应矿井企业的政策。

同时,材料使用单位也要应当注重瓦斯治理工作中材料的重复利用,并根据经营管理部门的材料回收状况进行适当的奖励措施。而对工具类的有回收价值的贵重材料应当严格的执行以旧换新的制度,减少工具的浪费。对于电、气等特殊材料,也应当建立适当的加以控制,减少因空转、泄露而造成的浪费。

3.3加强精细化考核,明确目标

攀枝花煤矿瓦斯治理过程中,一般包括钻孔机、抽放机等电器,钻孔装置、封孔装置、电缆、水合凝胶、瓦斯消溶装置等。每一类材料都应当制定相应的考核表注明,并建立有针对性的定期检查,并实时的进行材料的督导管理。建立由五官科组织的考核员第材料进行分管检查,并根据瓦斯治理过程中的情况进行问题的汇总,及时下达问题的三定表,同时实时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网上通报和考核。

其次,就是从细节处入手,建立瓦斯防控工作现场的材料管理工作。瓦斯治理过程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应当分步落实,重点突破,从细节入手,并逐步拓展和延伸。经营管理部门也应当对工作面现场材料考核情况进行比较,并利用PDAC循环的方式不断迭代好的管理方法。而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也要做细致的研究,并找出原因避免材料的再次损伤。财务部门应当配合瓦斯防控工作进行材料的管控,进而达到因地制宜,制定出更符合瓦斯防控工作的材料管理制度和措施。

再次就是进行问题的反馈,并及时的修正和改善当前的制度。做好精细化考核的纠偏措施,及时进行反馈和分析,实现工作面现场材料水平的有效提升。同时也要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和成本责任意识深入到攀枝花煤矿企业的职工心中,把降本增效的理念贯穿于瓦斯治理的全过程,促进企业整体水平的更好发展。

3.4明确安全的理念,减少事故

瓦斯治理工作是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任务,虽然没有太多的资金回收的能力,但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数据上而言,煤矿事故发生过程中,因为瓦斯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瓦斯突出事故都是煤矿矿井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事故来源。搞好瓦斯防控工作对高突矿井具有重大的意义。

对攀枝花煤矿的瓦斯防治工作进行更好的精细化管理,既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强化和发展,又可以降低瓦斯防止过程中的经济成本。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总结的那样:“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4结论

综上所述,瓦斯突出矿井攀枝花煤矿运用精细化管理的方式,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要积极引入新的技术,将瓦斯消溶剂技术更好的作为瓦斯治理的补充措施,更好的将瓦斯进行有效合理的利用,强化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减少材料的浪费,落实材料定置管理,明确目标考核机制,不断的迭代更新和反馈,进而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达到降本增效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杨中.市场精细化一开滦(集团)自主管理创新实践[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3435.

[2] 石文锋,常雯雯.煤炭企业精细化管理及其实现路径[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6):14+16.

[3] 杨丽. 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9.

[4] 李永勤,杨增福,殷世勋,等.煤炭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实现路径分析——以神东榆家梁煤矿为例[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21):69+73.

[5] 赵蕊.我国煤炭企业精益管理研究现状综述[J].煤炭经济研究,2018,38(09):6572.

[6] 苗增,颜绍军.基于瓦斯消溶剂的矿井瓦斯治理优化研究[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8,(20):113115.

[7] 马志强.推行工作面现场材料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J].现代经济信息,2019,(16):254.

作者:颜绍军 苗增

第4篇: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XX煤矿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黔安[2015]3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我矿对2015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 %、监控覆盖率100 %、迅速处置率100 % ;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15 “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通风科、安监科、生产技术室、采掘队长、打钻队、调度室、矿监控中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主任由通风科长XXX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防火防尘队以及瓦斯员、测风员等必须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二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3、规范工作体系

根据国家关于瓦斯治理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矿瓦斯治理责任体系、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做责任到人,瓦斯治理工作人人有责。

(二)按照“通风可靠”的标准,在落实“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措施上狠下功夫。

1、 所有采区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分区通风,设立专用采区回风巷,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分布情况,分析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及时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

2、 保持风门、密闭等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无损,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明确通风设施设置、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构筑永久通风设施。

3、 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安全的需要;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的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4、 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要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严格执行每10 天定期测风制度,并根据采掘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和供风量进行调整。施工生产作业时必须保证系统和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可靠。

(三)按照“监控有效”的标准,在落实“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措施上狠下功夫。

1、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分站的传感器等设备必须齐全,安装设置必须符合AQ1029 一2007 行业标准,系统运作必须不间断、不漏报。健全完善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账,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要准确,真正起到报警、断电功能,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进行设置,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德定、数据准确可靠。

2、 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和连线方式必须保证瓦斯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的准确可靠。中心站必须正确显示报替断电及馈电的时间和地点,当采、掘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传感器声光同时报誉、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3、 严格落实监控中心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当瓦斯超限或异常时,要迅速反应,做好记录,正确应对,及时上报和处置,形成闭合式管理体系。

4、 建立、完善和落实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完善网络中心和服务机构非正常处置程序及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预警作用。

(四)按照“管理到位”的标准,在落实“贵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措施上狠下功夫。

1、 要细化、分解和落实各科室、生产队组,作业班组和每个职工的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职责。

2、 要根据井下条件变化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充实、完善瓦斯防治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使瓦斯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科学有效。

3、 要坚持和落实矿级领导现场跟班带班作业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瓦斯治理规章制度,认真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真正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

4、 要持续开展“一通三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一通三防”管理及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

(五)规范“两防”措施

防尘和防火是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中各项规定,防尘和防火必须与通风和防瓦斯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处罚。

(六)为进一步加强通风瓦斯管理,有效制约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超限分级分析制度。

1、瓦斯超限范围界定、瓦斯超限具体分类、瓦斯超限事故分级查处程序,严格按照《 规程》 规定执行。

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1)瓦斯超限事故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整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所有参加分析的队组及相关人员。

(3)调度值班人员负责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准确记录超限地点、时间及超限值。要执行三班作业,按时交接班,坚于岗位,不得脱岗和空岗,当班监测到瓦斯超限时,监测机房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汇报当日值班矿长,同时通知当班相关人员,班后分析。

(4)通风科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必须及时对瓦斯超限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排查隐患。

3、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

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总工程师不在时由当班值班矿长主持,参加人员有安全矿长、通风副总、通风科长、安监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施工班队组及现场相关人员。分析处理记录由通风科科负责。

4、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

(1)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出现异常,存在上升趋势达到0.8 %预警时由监控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矿领导,值班矿领导立即赶到调度室了解情况并做出安排,尽量在超限前控制住上升的趋势。

(2)瓦斯浓度超限报警达到1 %时,值班人员的汇报顺序为:通风科值班人员、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超限通知后,立即通知通风科、安监科下井查明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原因,并按《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中瓦斯排放要求立即进行瓦斯排放。

5、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

(1)瓦斯超限分析会由当班值班人员提前通知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2)分析时由通风科先汇报瓦斯超限基本情况,然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矿长主持会议,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处理。

(3)分析处理完毕后,由通风科向部门和施工单位下发分析处理通报。

6、责任迫究处罚制度

(1)凡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处罚责任单位500 元/次,因无计划停风或损坏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由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处罚责任单位1000 元/次,并处罚责任人500 元/次。

(2)凡发生瓦斯超限,由于值班人员不负责任,没有监测到、或监测到而没有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的,罚款100 元/次。

(3)调度室接到值班人员瓦斯超限通知,记录不清,或无记录的处罚责任人100 元/次,没有及时通知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以及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班后进行瓦斯超限分析的,罚款1 00元/次。

(4)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告知瓦斯超限时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或班后不组织分析的,对值班人员罚款500 元/次。

(5)接到瓦斯超限分析通知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的,罚款100 元/次。

(6)瓦检员、放炮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1000 元/次。

(7)因调试风机切换操作不当造成瓦斯超限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8)对监测设备维护、检修不及时,瓦斯监测探头不能按时标校的,造成数据与实际不符,误报超限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次,责任人罚200元/次;造成瓦斯监测探头或系统故障发生多次或大面积故障断电的,对责任队组罚款2000 元/次,对责任人罚款200 元/次。

(9)在因检修或有计划停风停电时排放瓦斯中,不严格按照排放瓦斯有关规定进行排放的,发生排放瓦斯时超过排放瓦斯规定限度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 元/次。

第5篇:金银山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15)

金银山煤矿

金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金银山煤矿

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煤炭生产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强化现场瓦斯管理责任,杜绝瓦斯煤尘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集团公司重新修订完善了《金银山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

瓦斯超限

处理规定

通知

金银山煤矿办公室 2012年1月15日印发

金银山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切实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减少瓦斯超限次数,降低瓦斯超限浓度,集团公司特作如下规定。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检查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在开采层预抽和高位水平钻孔、采空区、浅孔抽放等瓦斯治理工作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对瓦斯治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安排使用人力、物力和资金。

(三)主管生产、掘进、机电等工作的副职对涉及本战线的瓦斯治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排瓦斯治理工程所需时间和空间,平衡、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四)主管安全的副职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安排瓦斯治理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

(一)瓦斯超限事故必须进行追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情况,由事故单位以书面材料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通风管理中心。

(二)因管理不善,片帮、冒顶、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由煤矿安监部门主持,有关业务处室、矿战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浓度在1.5%以下者,由安全矿长 (或驻矿安监处长)主持,矿战线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由于爆破(有措施的震动爆破除外)、割煤造成的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由煤矿安监部门主持,有关业务处室、矿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浓度在1.5%以下者,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检)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四)有计划停电停风、掐接抽放管路或打排放钻孔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为计划内超限,不作为事故追查处理。停电停风、掐接管路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瓦斯排放措施,提前2个小时向集团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发生瓦斯超限及排放结束后,再分别向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和通风调度汇报。

(五)凡发生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上(含1.5%)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由矿进行追查处理,追查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和通风管理中心。签订防止瓦斯超限责任书工作面或安全专项活动期间发生瓦斯超限,加倍处罚。

(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加重处罚。

(七)加强瓦斯超限统计分析和重点瓦斯工作面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在每月26日前,把当月瓦斯超限月报和下个月重点瓦斯工作面情况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三、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责任划分

(一)高突采煤工作面连续2小时非作业情况下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由矿总工程师和通风、防突科长负责采取增加风量或高位水平钻孔、采空区和浅孔抽放等综合抽放措施,将回风流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采煤队方能进行生产作业。采煤队施工作业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由生产矿长、生产科长、采煤队长负全部责任。

(二)高突掘进工作面连续2小时非作业情况下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由矿总工程师和通风、防突科长负责采取增加风量、边掘边抽等措施,把回风流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掘进队方能进行生产作业。掘进队施工作业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由掘进矿长、掘进科长、掘进队长负全部责任。

(三)因供电管理、设备故障、爆破作业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由主管矿长、业务科室科长和责任单位队长负全部责任。

三、其它要求

(一)建立瓦斯超限责任领导汇报制度。对瓦斯超限事故负有责任的主管矿长、业务科室科长和队长要于超限事故发生次日到集团公司汇报瓦斯超限事故经过、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二)严格按照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否则,追究单位行政正职的责任。各单位根据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配足采掘工作面风量。每个月按照主要通风机实际供风能力,依据风量计算细则,对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能力进行一次核定,核定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通风管理中心。

(三)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保持正常运行,传感器位置设置合理、灵敏可靠,其报警点、断电点及断电范围符合《规程》要求,数据传输准确。

(四)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文件、规定,凡与本规定不符或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6篇:煤矿瓦斯超限预案

2013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及应采取措施 .......................... 1

一、矿瓦斯治理专门机构 .................................. 1

二、超限汇报程序和应采取措施 ............................ 1

三、汇报内容............................................ 2

四、防止瓦斯超限的主要措施 .............................. 3

五、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 4

第二章 瓦斯超限预警设置 ...................................... 5 第三章 瓦斯超限预警处置与分析 ................................ 6 第四章 瓦斯超限分析制度 ...................................... 7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即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在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提前报警(下简称预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把瓦斯影响降到最低,特制定如下预案:

第一章

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及应采取措施

一、矿瓦斯治理专门机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 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安全副总、通风副总、开掘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调度室、通防管理科、技术科、安全监察部、机电科、通风区、抽采区,各职能科室(区队)负责人

瓦斯治理机构负责制订矿井瓦斯治理有关措施,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各项瓦斯治理指示精神,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治理所需要的人、财、物等,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对不按要求作业的单位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进行处分。要定期召开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定期开展矿井瓦斯治理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分析及进行处理。

二、超限汇报程序和应采取措施

当发现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时,瓦斯员、井下带班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及时电话汇报矿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值班员接到报告或发现瓦斯超限后汇报程序:生产调度→通防科长或值班人员→通风区长或值班区干(瓦斯抽采系统故障报抽采区区长或值班区干)→通风副总→总工→安全矿长→矿长→张矿集团生产调度。

生产调度值班员接到报告后要把情况及时汇报矿生产调度值班领导和值班矿领导。

1.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时,由值班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处理。通风区及有关区队的跟班区队干必须立即赶往现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需排放瓦斯参加人员有:跟班矿领导、通风区跟班区干、通风区技术员、瓦斯员、安全检查员、安全监测工、生产单位机电人员。

2.当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5%小于3%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主管部门领导、通风区和有关生产区队的跟班区队干必须立即赶往现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需排放瓦斯参加人员有: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矿山救护队、安监科长、通风区长、通防科长、机电科长、通风技术员、瓦斯员、生产单位负责人。

3.当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或以上时,由总工程师、通风副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主管副总以上领导、通风区和有关生产区队的跟班区队干必须立即赶往现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需排放瓦斯参加人员有:集团公司通风部、矿山救护队、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通风区长、通防科长、机电科长、通风技术员、瓦斯员、生产单位负责人。

4.瓦斯超限后,瓦斯员应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和班长组织人员及时安全撤离,然后查明超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班长负责现场确认断电和撤人工作,汇报矿生产调度室。现场任何人员必须做到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超限区域,矿生产调度值班员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领导和值班矿领导,生产调度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各项指令。如不能立即处理要执行张矿集团瓦斯排放三级管理制度。

三、汇报内容

1.接受汇报和向上汇报瓦斯超限,必须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并保存备查。

2.瓦斯员或现场作业人员汇报内容包括: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等。

3.生产调度、通风调度值班员接受瓦斯员或瓦斯超限现场工作人员汇报记录内容包括: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向上汇报记录内容包括:汇报时间、接受汇报人、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治理措施、下达措施执行命令、现场指挥人员、瓦斯治理结果、下达恢复供电和复产命令等。通风调度还应记录:超限传感器编号、断电时间、复电时间、超限时长等信息。

4.矿主要负责人、部门、区队联系电话见附表

四、防止瓦斯超限的主要措施 ㈠、加强通风管理

1.按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不超能力生产。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配风量,保证各用风地点有足够风量,确保涌出的瓦斯浓度在安全值以下。

3.建立测风制度,至少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定,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风量的测定,以便掌握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变化,及时调整风量。 4.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实现分区通风,消灭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5.加强主扇运行维护及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完好。 6.加强巷道贯通的通风管理,按照《规程》规定,做好贯通前、贯通时、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斯检查工作。

7.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⑴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确保掘进面正常通风。

⑵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起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风筒符合规定,且风机安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局扇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风机正常运行,未经通风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⑶加强供电系统计划性检修,严格执行检修规章制度,做好计划停电停风的安全措施。

㈡、防止瓦斯超限积聚

1.加强瓦斯检测,保证每个采掘工作面有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设一名班长对矿井巡回检查,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进行自动连续监测;同时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实现瓦斯超限断电。

3.对废巷、盲巷及采空区要及时进行封闭,对采煤工作面隅角、采煤机滚筒附近和低风速巷顶板附近积聚的瓦斯要及时处理。

4.加强排放瓦斯管理,排放瓦斯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并严格按规定措施执行。

5.加强瓦斯抽放管理,合理调整瓦斯抽放参数,增加抽放量、减少风排瓦斯。 6.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炭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排放其中积聚的瓦斯。严禁在停风区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五、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突知识的培训,让职工熟知瓦斯异常涌出的规律、防范措施以及避灾路线。

2.制定下发各项管理制度:防突员管理制度、瓦斯断电检查制度、电气失爆检查制度、“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制度、调度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跟班制度、职工培训制度,严格按要求执行和实施。

3.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⑴ 在突出煤层煤巷掘进作业中,必须先打超前钻孔,探明前方构造、对煤体瓦斯卸压、预抽、预测,然后再掘进。

⑵ 加强支护质量管理,减小煤体支承压力,避免片帮现象。 ⑶ 安排专人测定抽放孔打钻时及掘进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瓦斯涌出情况,观测总结显现规律;调度室三班记录打钻、掘进过程中的动力现象和瓦斯涌出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撤离人员。

⑷ 按要求配置瓦斯突出测定仪,进行防突预测预报和防突效果检验。

⑸ 让每一位职工都佩戴压缩氧自救器,增强自身保护。 ⑹ 在危险区域的进回风联络巷处安设反向风门。 ⑺ 设置双风机双电源。

⑻ 完善避难救灾系统,构建避难所、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⑼ 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和放炮停电制度。

第二章

瓦斯超限预警设置

1.矿井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通风地点瓦斯报警浓度及以上时,属于瓦斯超限。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值的80%时,属于瓦斯预警。在达到瓦斯预警浓度之前通风调度值班员要及时发现问题通知所在地点瓦斯员采取措施。

2.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3.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

4.以下地点的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为:

(1)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综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2)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8%;

(3)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 (4)采煤工作面进风预警浓度设0.4%;

(5)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 (6)瓦斯抽放泵站内瓦斯预警浓度设0.4%。

(7)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内、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瓦斯预警浓度设0.8%。

第三章

瓦斯超限预警处置与分析

1.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通风区汇报,并就近通知跟班矿长、跟班区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接到汇报后通风调度汇报程序:生产调度→通防科长或值班人员→通风区长或值班区干(瓦斯抽采系统故障报抽采区区长或值班区干)→通风副总。

2.跟班矿长、跟班区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地点,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预防瓦斯超限。

3.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限产(包括控制爆破量或割煤量)、控制施工作业强度等措施,降低瓦斯涌出量;若因通风系统短路或通风巷道垮塌造成风量不足发生瓦斯预警,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恢复正常通风系统或维修失修巷道,保证正常供风量。

4.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利用变频风机)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打钻、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风措施,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5.因施工地质、抽排瓦斯钻孔等场所瓦斯达到预警值时,立即采取增风措施,将瓦斯控制在预警值以下。若因喷孔造成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或控制钻进,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6.采区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区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采掘作业,由值班矿长负责,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7.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查明原因,对引起矿井或一翼回风巷预警的主要瓦斯源采取增风、限产、限掘等措施,保证预警区域内所有地点瓦斯均不超限。 8.生产调度在接到井下预警报告后,必须及时通知现场跟班矿长和跟班区长组织处理,控制瓦斯浓度上升,防止瓦斯超限,同时向总工程师报告。

9.矿总工程师在接到关于瓦斯预警的报告后,必须立即督促现场查处预警问题,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对瓦斯浓度达到了预警值的地点,要组织矿相关部门、区队进行分析,找出根本原因,采取措施,防止频繁预警和超限。

10.矿调度室必须将预警处置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接班。

11.矿长对较长时间预警地点,要召集相关矿领导进行分析,对频繁发生预警地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现场预警处置不力的跟班矿长和区干给予处罚。

第四章

瓦斯超限分析制度

瓦斯超限治理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召开瓦斯超限分析会,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追究责任,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凡事故必须进行分析。

1.一般瓦斯超限事故,瓦斯浓度小于1.5%的瓦斯超限事故,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召开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会,通风副总、通防科长、安监科长、通风区区长、生产调度值班员、有关生产区队区队长、瓦斯员、现场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将事故原因、责任人处理结果汇报总工程师、安监部、生产调度室。

2.对瓦斯浓度大于1.5%小于3%的瓦斯超限事故,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会,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安全副总、通风副总、通防科长、安监科长、通风区区长、调度主任、有关生产区队区队长、瓦斯员、现场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将事故原因、责任人处理结果汇报矿领导、安监部、生产调度室。 3.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及以上的瓦斯超限事故,张矿集团通防负责组织分析处理,除第

一、二条规定的人员外,矿长参加事故分析。

4.事故分析原则:凡瓦斯超限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属个人失职违章,必须严肃处理,属管理环节的追究管理干部责任,由责任区队拿出整改措施。

5.事故分析处理执行《宣东二号煤矿防治瓦斯超限管理规定》、集团公司《瓦斯红线管理规定》等规定,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第7篇:城镇煤矿瓦斯超限处理本周小结

全矿本周累计瓦斯超限报警两次:

1、 一次是由于标校引起的瓦斯超限(8月10日11点26

分开始,11点49分结束)标校时间23分钟。最高浓度为2.02%;

2、 一次是因405单体工作面放炮引起的超限(8月10日

凌晨1点零7分----1点11分)超限时间4分钟。两次超限一次是由于标校引起的超限,一次是因为放炮引起的超限。特别是接到放炮引起的超限后,我矿有关领导立即根据拜煤【2012】43号文件精神要求,由通风副矿长、通风副总、安全副职等主持了分析。并制定了防范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超限区域作业人员撤离。

2、必须减少单体面一次放炮数量,减少揭露煤量。

3、必须使用水炮泥,炮泥填充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4、适当增大工作面风量。最大程度上控制由于放炮引起的瓦斯超限。

本周由于放炮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在以后放炮工作中严格按照本周放炮瓦斯超限事故处理预防措施加强管理,督促认真落实,预防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城镇煤矿2012年8月11日

第8篇:煤矿瓦斯超限分析及预防措施

一、瓦斯超限分析措施:

1、监控值班员、巡视员、瓦检员发现监控系统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及通防工区。

2、通防工区接到通知后要和总工程师及时分析研究超限原因,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3、分析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情况时,当班监控值班员、瓦检员、监控管理员、工区值班员、矿值班员、调度值班员、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都必须参加分析会。

4、分析会上,汇报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情况时,因瞒报、谎报、不报等隐瞒事实,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分析会完毕后,所有参加分析会的人员都必须在分析报告上签字。

6、分析报告要认真整理存档,以备以后参考查看。

二、瓦斯超限防范处理措施:

瓦斯超限后,为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矿井瓦斯超限治理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的预防和处理

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地点主要在回风隅角,预防回风隅角瓦斯积聚的措施:

加大工作面风量,提高风速。

1 在上下端头吊挂风帘,冲淡上下隅角气体,防止瓦斯积聚。 在下端头设置风帘,减少采空区漏风。

加强检测,发现气体升高时采区措施,进行处理。 当采面回风隅角出现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吊挂风帘

(1)用风筒布在回采面上出口到上隅角之间挂一风帘,其吊挂高度、宽度以风流足以冲淡上隅角气体而补影响工作面回风为宜。

(2)挡风帘必须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向前移,移架或回柱时要将挡风帘取下,移架或回柱结束后要及时挂上。

(3)瓦检员要经常检查上下隅角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进行移架、回柱、放炮等工作,只有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被冲淡到1%以下时方可进行。

(4)回采面上下出口要保持畅通,使回采面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2、用局部通风机处理上下隅角瓦斯积聚

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超过进回风巷不足2米,用吊挂风帘的方法处理,超过2米时(带采),用局部通风机处理。

(1)在回采面进风巷安设一台局部通风机(进风巷安设有困难时,在回采面距上出口10米处安设一台小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将风筒接到上下隅角,启动局部通风机稀释上下隅角的瓦斯。

(2)局部通风机和风筒要随着采煤面的推进前移。上下端头需要放炮时,用挡板等维护好风筒。

(3)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要符合《规程》规定。

(4)瓦检员要经常检查上下隅角瓦斯,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从事放炮、采煤等工作。

3、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预防和处理

(1)加大工作面风量。通过扩大工作面控顶断面、上下出口地面或风量调整等措施提高工作面风量。工作面风量提高后,同时要加大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防止工作面煤尘飞扬。

(2)在采煤机上安装风水引射器,采煤机工作时,风水引射器既可以吹散采煤机附近的瓦斯,又可以降尘。

(3)加强采煤机内外喷雾的管理,保持雾化良好。

(二)掘进工作面高冒区局部瓦斯积聚预防和处理措施

掘进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因施工等因素造成高冒区后,很容易造成高冒区局部瓦斯积聚,如不及时处理会给以后的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局部高冒区的瓦斯积聚应采取以下和处理措施。

预防措施:

严格工程质量,架棚支护巷道要有防止漏顶冒顶的措施

煤质松软顶板不好时,要少装药放小炮或用风镐落煤,并及时支护。

锚网支护巷道要及时支护,减少空顶距,网上的浮煤要清理干净。 高冒区要用不燃性材料充填结实。

处理措施:

1、通防部门应及时掌握掘进巷道的高冒情况,做出标记,并记

3 录其冒顶高度、位置等,定期对高冒区进行检测或取样分析。

2、高冒区巷道长度超过3米,冒高超过0.5米时,必须对该段巷道进行喷浆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5厘米,顶帮及网眼要喷堵严密,不得留有供氧通道。

3、喷浆长度必须超过高冒段巷道5米,两端与顶结实。

4、高冒区巷道长度小于3米的局部高冒区,也可以喷浆处理,喷浆有困难时,可采取注凝胶方法处理。

5、注凝胶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注胶量应充满整个高冒区及周边裂隙。

6、注凝胶及喷浆都有困难时,根据高冒情况,要将高冒区的浮煤放净,在高冒区设置挡风板或风筒供风,

7、用注凝胶、挡风板及风筒处理时,都必须在高冒区设置检测导管,便于定期检测高冒区的瓦斯变化情况。

8、高冒区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放炮时,必须检查高冒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放炮。

9、采取以上方法处理瓦斯积聚时,同时还要采取防止煤炭自燃的相关措施。

(三)掘进工作面迎头瓦斯超限治理措施

加强矿井安全监控装备的维护,确保安全监控装备正常使用。对矿井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实现连续监测瓦斯,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实现自动断电,防止出现瓦斯事故。

掘进工作面迎头瓦斯超限后,需要对该地点进行瓦斯排放。

1、通防工区将风机安装在距回风口大于10米的位置,将风筒敷设至瓦斯超限地点以后,并配备部分通防人员,配合救护队搞好瓦斯排放工作。

2、排放工作由佩戴氧气呼吸器救护队员进行,参加排放的救护队不得少于3人,并且严格执行《救护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参加排放的救护队员必须按《救护安全规程》救护装备,配备氧气呼吸器、检测设备等。

4、参加排放的人员配带的矿灯必须完好防爆。

5、排放瓦斯前由救护队先检查各种气体情况。

6、将风机开启,敷设风筒进行通风。

7、经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时,采取控制风流的措施排放瓦斯。

8、经检查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按以下措施进行排放:

1)成立瓦斯排放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整个排放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调用(调拨),付组长负责排放工作安排、协调及措施的监督执行,成员具体负责排放工作进行及各项环节的协调、准备工作。

2)排放前,必须先将排放巷道的风筒在巷道入口处断开,利用限制供风量的方法逐段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

3)排放前,必须对排放风流经过的回风巷所有电器设备停电。

4)排放瓦斯前必须派专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站岗,站岗人员必

5 须按措施要求在指定地点站岗,在未接到撤岗命令前,不得随意脱岗,否则,对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5)排放时,必须在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不间断的检查瓦斯,保证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

6)排放结束后,排放人员要对整个排放巷道全面检查一遍,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20%,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7)排放工作结束后,由机电部门负责对排放风流经过的电器设备全面检查一遍,确定无漏电失爆现象后,方可恢复供电。

8)排放工作结束后,必须经排放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9)排放结束后,通风部门要及时对局部通风设备按标准进行整理,并写出排放工作总结。

10)所有参加排放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第9篇: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瓦斯管理部门的职责

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通风科为瓦斯管理的职能部门,安监处为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通风区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

瓦斯超限的预防

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坚持“不抽不采(掘)、边抽边采(掘)”原则,对高突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排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地测科收集整理抽排区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施工单位班长队长、测气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加强 瓦斯抽放工作。拙排区要确保打钻质量和瓦斯抽放效果,杜绝炮后瓦斯超限现象的发生。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绝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现象的发生。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迎头严禁空风筒,瓦斯探头、便携仪在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究头班队和测气员(放炮员)的责任。

凡井下局扇停电、停抽(影响抽放效果)、更换风筒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会审后执行。

通风科和通风区要对采掘面通风系统和各种监测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核,并做好检测记录。

第四章 瓦斯超限的现场处理

第十五条 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所汇报。瓦斯是否超限以探头监测值和测气员现场测定值中较高值为准。高突采掘面生产单位每小班由队长以上干部跟班指挥,通风区要安设专职测气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严禁测大报小和检测不到位等弄虚作假行为。 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

第十六条 井下发生瓦斯超时,调度所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和矿总值班,矿总值班要及时组织通风、安监、地测、调度、生产技术、机电等部门以及现场施工班队长、当班测气员、放炮员、安监员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将追查情况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消除超限的措施。 第六章 瓦斯超限事故的排除 第十七条 瓦斯正好限后必须及时排除事故,恢复生产。通风科负责牵头组织通风、安监、调度、生技、机电等部门及现场生产单位人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直到瓦斯超限事故排除。现场生产条件符合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七章 对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于造成瓦斯正好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从重处理。 因局扇运转不正常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巷道断面不畅影响通风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支护不良,挤压风筒造成瓦斯超好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通风系统管理不善,风量分配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通风区罚款500元处理。

因风筒出风口至迎头的距离超过规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当班测气员、放炮员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因风筒人为脱节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者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因风门打开不关造成风流短路引起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制行政降一级处分。

不按作业规程作业,装药爆破多、割煤多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当班班长、跟班队长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对于不执行瓦斯超限排除措施,违章蛮干,超限作业者,一经发现,工人按下岗处理,干部按撤职处理,并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八章 建立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汇报制度

第十九条 调度所和通风科要建立瓦斯正好限事故追查记录台帐。每次超限事故追查会,调度所要安排专人记录追查会内容及处理情况并将追随查处理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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