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反思

2022-12-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反思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对策研究

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导致煤矿井下瓦斯爆炸的三个基本条件,分别是瓦斯浓度、氧气浓度和明火,然后分析了实际生产中容易导致瓦斯爆炸的原因,最后从瓦斯浓度、明火和应急预案三个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对策。

关键词:瓦斯爆炸;煤矿;火源;瓦斯超限;安全事故 文献标识码:A

瓦斯爆炸是煤矿特有的严重的灾害之一,煤矿一旦发生了瓦斯爆炸,会对煤矿工作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同时损毁井下的生产设备,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严重时甚至会引发瓦斯连续爆炸,导致井巷坍塌、顶板掉落等,加重灾害的程度。相关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中,瓦斯爆炸发生的频率最高,我国煤矿发生超过100人伤亡的安全事故共有22起,有17起是由于瓦斯爆炸,可以看出,瓦斯爆炸对煤矿的危害极大。

1 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的条件有三个,分别是瓦斯的浓度、明火和空气中氧气的浓度,其中瓦斯浓度是导致瓦斯爆炸的根本原因,通常情况,井下的瓦斯浓度在5%~16%之间时,容易产生瓦斯爆炸,如果瓦斯的浓度在5%以下,空气会作为惰性介质参与反应,占用一部分的热量,起到一定的冷却作用,阻碍爆炸的发生。如果瓦斯的浓度在16%以上,会导致空气中的氧气含量较低,瓦斯爆炸的化学反应不完全,使得燃烧放出的热量比损耗的热量大,阻碍了爆炸的进行。空气中氧气的浓度在12%以上时,才会引发瓦斯爆炸,如果空气中的氧气不足,爆炸反应无法持续进行,在煤矿井下的环境中,封闭区和采空区内等地方,氧气的浓度较低,其他工作面和巷道中,氧气的浓度通常在12%以上,由于很多需要人员工作的区域,对空气中氧气浓度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在正常的情况下,氧气浓度都可以满足瓦斯爆炸的标准。明火也是矿井瓦斯爆炸的必备条件,根据火源的强弱可以分成弱火和强火,通常情况下,较弱的明火不会形成冲击波,沉积的煤尘不会快速变成浮游状态,而强的明火会直接产生冲击波。经过具体的实验发现,瓦斯爆炸火源的温度要在650℃以上,能量在0.28毫焦耳,持续时间要比爆炸感应器大,从实际的煤矿工作环境来看,这些条件比较容易满足,普通的明火都可以达到这个标准。

2 瓦斯爆炸的原因

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越来越深,各个煤矿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但是还有一些煤矿为了追求效益,不断增强自己的生产能力,没有处理好安全和生产、效益之间的关系,为煤矿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随着集约化等生产技术的应用,传统的瓦斯爆炸防治措施已经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通过实际的调查发现,受到传统开采技术的限制,我国煤矿中的瓦斯爆炸防治措施没有系统的体系,大多是控制明火等方法,没有先进的设备作为支撑,严重影响了瓦斯爆炸的防治效果。每个煤矿都比较重视生产,虽然会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的生产中,安全的管理比较落后,三违的现象常有发生,对于煤矿瓦斯爆炸的防治,很大程度依靠人的主观意识和工作经验,尤其是煤矿井下开采的深度不断加大,井下的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落后的管理影响了瓦斯爆炸的防治效果。近些年电子技术的发展,在煤矿瓦斯爆炸防治中,出现了很多自动化、智能化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这些安全系统的建设和使用需要煤矿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近几年煤矿的效益较差,使得很多煤矿企业减少了对于安全建设的投入,安全生产的条件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3 煤矿瓦斯爆炸的防治对策

3.1 降低煤矿井下瓦斯的浓度

瓦斯浓度是导致瓦斯爆炸的主要因素,因此在煤矿瓦斯爆炸的防治中,控制煤矿井下瓦斯的浓度非常重要,首先要建立科学的通风系统,通风安全技术是瓦斯爆炸防治的关键环节,所有的矿井都应该建立科学、安全、可靠的通风系统,确保井下工作地点有足够的风量,能够将瓦斯冲淡、排出井外,避免井下瓦斯浓度超过5%。在实际的煤矿开采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瓦斯聚集,导致局部瓦斯的浓度越来越大,依靠简单的通风系统无法将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因此需要瓦斯抽放设备,从经济的角度来看,通风系统排出的瓦斯,直接进入到空气中,不会产生任何的经济效益,而抽放设备抽出的瓦斯,不会排放到空气中,不会产生大气污染问题,同时可以利用抽出的瓦斯,增加资源的运用。通过实际的调查发现,我国煤矿开采时,大部分都出于渗透煤层,使得瓦斯预抽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采用先进的瓦斯抽放技术,控制瓦斯超限的情况。为了最大程度上控制瓦斯爆炸的发生,需要建立瓦斯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地对井下瓦斯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井下的通风情况和瓦斯的浓度,一旦发现有浓度超限的情况,要及时地采取处理措施。已经出台的《煤矿安全规程》对检查瓦斯浓度的次数和时间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在实际的工作中,瓦斯检察员要按照这个规程,结合煤矿自身的情况,发挥出瓦斯检查应有的作用。如低瓦斯矿井中每班需要检查2次以上,高瓦斯矿井要检查3次以上,对于瓦斯特殊危险的工作面需要设立专门的检查人员,对于部分突出的矿井需要做好瓦斯的预测,最大程度上将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还可以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利用先进的传感器和计算机设备,组成自动化、智能化的瓦斯监控系统,实时地监测煤矿井下的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浓度超限后,能够立刻发出警报,实现断电闭锁等。同时,结合相应的数据分析软件,可以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瓦斯浓度的变化,为实际瓦斯浓度控制提供一些参考措施。

3.2 控制明火

明火作为煤矿井下瓦斯爆炸的必备条件,要杜绝一切危险的明火,对所有可能产生明火的操作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管理,如禁止在井下使用架线的电机车,将生产和挖掘的供电分开,采取双风机、双电源等措施,从各个方面杜绝明火的产生。

3.3 建立瓦斯爆炸的应对预案

在实际的煤矿生产中,虽然从各个方面预防瓦斯爆炸的发生,但还是有可能出现瓦斯爆炸,因此应该建立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的预案,并进行相应的演练,贯彻煤矿瓦斯爆炸防救结合、预防为主的理念,结合煤矿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一个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然后组织员工进行演习。让员工在演习中熟悉煤矿的情况,同时熟悉瓦斯爆炸发生后,如何进行应急的救援,掌握各种应急救援的技能,通过演习发现瓦斯爆炸防治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现有的瓦斯爆炸防治对策。

4 结语

煤矿瓦斯爆炸的防治是一个复杂的工作,要想最大程度上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从瓦斯浓度、氧气浓度、明火等三个方面出发,采取“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将瓦斯爆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同时建立应急预案,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后慌乱应付、盲目救援等情况,减少瓦斯爆炸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李文民.预防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J].山西煤炭,2005,25(4).

[2] 陈德存.对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几点看法[J].煤炭技术,2008,27(2).

[3] 于红,吴金刚.煤矿瓦斯爆炸防治技术研究[J].煤炭技术,2010,29(10).

作者简介:赵晓斌(1982-),男,四川成都人,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瓦斯监控系统、铁路公路工程管理、工程测量技术。

(责任编辑:蒋建华)

作者:赵晓斌

第2篇:基于鱼刺图分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致因

摘要:煤矿瓦斯爆炸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威胁时刻存在,因此,必须对煤矿瓦斯爆炸所引起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已发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分析,是为了更好地在以后的瓦斯煤矿开采过程中对瓦斯爆炸诱因进行有效地控制,使煤矿开采安全顺利地进行。本文通过鱼刺图对某煤矿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为以后的煤矿开采提供经验。

关键词:瓦斯事故,鱼刺图,事故分析,安全生产

前言

近年来,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频发,说明截止目前,瓦斯爆炸仍然是我国煤矿开采过程中具有巨大的威胁。我国煤矿瓦斯事故具有明显的空间、时间特性,其与我国煤层赋存地质条件、井下复杂构造条件相关[1, 2],煤层赋存环境复杂,瓦斯含量大,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较多,且煤层顶底板多属泥质粉砂岩、砂质泥岩、泥岩等软性岩类,煤层透气性低,瓦斯抽采难度大、效果差,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 煤层的低透气性、强吸附性、高瓦斯的特点更为明显[3, 4]。因此,对于瓦斯爆炸事故机理的研究显得更为重要。近代,许多学者对瓦斯爆炸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其采用最多的方法有:模糊神经网络法、事故树分析法、熵权和模糊综合法、层次分析法和聚类法。张景钢,安美秀[5]等提出PII分析法,该方法完善了对事故致因因素研究方法和视角,提出预防煤矿事故措施将有助于煤炭企业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邓 军,何勇军,翟小伟等[6]基于安全控制论的基本原理,从控制目标、控制动作、控制模型和状态观测等4个方面总结出系统安全控制失效的原因,并提出了辨别危险因素、找出安全约束条件、建立安全控制系统、识别失效安全控制以及分析失效原因、提出安全措施的事故分析新方法,祝楷首次尝试使 用STAMP模型详细分析煤矿事故[7],张津嘉,许开立,李力等[8]运用社会技术系统理论,从风险源、作业情境、煤炭企业、行政部门、政府等5个层次阐述了各个层次因素的作用传导关系,提出了行政干预、技术控制及多重防御措施;杨蒙召,曹治国,顾泽元等[9]运用于Rough Set理论对矿区REES系统中的瓦斯事故进行有效分析雷云山,袁梅,陈翔等运用事故致因理论中的人 - 环匹配论进行分析,发现事故由客体( 煤层瓦斯) 的变动性突兀和主体( 人) 对事件理解、响应错误所致,并提出相应的措施;肖素丽[10]运用分形理论对瓦斯事故进行分析。

本文运用鱼刺图对某煤矿发生的瓦斯事故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分析该煤矿此次发生事故的原因,为瓦斯煤矿开采提供指导方案。

1、鱼刺图法简介

鱼刺图( Fish Bone Fig) 由日本管理大师石川馨先生所发明,故又名石川图。鱼骨图是一种发现问题“根本原因”的方法,它也可以称之为“Ishikawa”、“因果图”、“因果分析图”、“特性要素图”。其特点是简捷实用,深入直观。它看上去有些像鱼骨,问题或缺陷(即后果)标在“鱼头”外。在鱼骨上长出鱼刺,上面按出现机会多寡列出产生问题的可能原因,有助于说明各个原因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的。

鱼刺图分析步骤如下[11]:

(1)确定问题。(2)调查问题。(3)分析原因。(4)综合分类。(5)分类填图。

2、基于鱼刺图对瓦斯事故原因分析

众所周知,发生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的3个必要条件:空气中瓦斯含量在爆炸范围内;高温热源存在时间长度大于瓦斯的引火感应期长度;瓦斯-空气混合气体中的氧浓度大于12%[13-16]。其中供氧条件在通常情况下是自然满足的,因而在大多数条件下只要一定浓度的瓦斯及引爆火源同时存在,瓦斯爆炸就必然發生。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和事故构成要素,认为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是人、系统和方案这3个因素在同一时空,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系统的不完善的不安全状,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以及方案的缺陷,相互作用而发生的事故。人为因素是造成瓦斯事故的直接原因,系统的不完善、方案制定的缺陷也间接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2.1对人员问题的分析

在采掘过程中,所有的机械都得人为地控制,瓦斯的检测也需要人亲自测试。在整个掘进过程中,有安全员、瓦检员、防突队在第一现场,三大员是否持证上岗、岗前是否培训、发现问题是否及时上报;瓦斯检测机构对瓦斯进行取样解析,测定瓦斯浓度,鉴定是否为瓦斯突出煤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操作、防突队员技术也是瓦斯事故的诱因,有人员带明火入井。鉴于以上的分析,绘制出关于人员问题诱发瓦斯事故的鱼刺图,如图1。

2.2对系统因素诱发瓦斯事故原因分析

瓦斯抽采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系统,分别有:瓦斯检测系统、通风系统、采掘系统、抽采系统等。瓦斯检测系统:瓦斯检测点布置是否合理、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瓦斯检测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通风系统:风量是否充足、通风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通风巷道布置是否合理、通风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采掘系统:掘进是否按设计施工、采掘过程中是否有扰动临近煤层,采掘是否失衡;抽采系统:抽采管路布置是否合理,抽采系统是否完善、抽采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鉴于上述分析绘制关于系统问题的鱼刺图,如图2。

2.3 对方案制定问题分析

在采掘过程中,方案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指导,若如方案出现问题,在工人在施工过程就找到正确的指导思想,不能有效的施工。在抽采过程中,需要遇到的方案有:抽采方案、瓦斯治理方案、应急预案、防突措施方案。抽采方案:抽采半径是否合理、抽采周期是否合理、抽采钻孔布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瓦斯治理:方案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生产标准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防突措施方案:方案是否完善、防护设备是否配备、防突路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急预案:逃生路线是否明确、应急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根据上文所述,绘制出方案问题鱼刺图,如图3。

3.瓦斯事故爆炸综合分析

根据瓦斯事故爆炸机理,瓦斯、火源、人员问题、系统因素以及方案制定因共同影响着事故的发生与否,5个因素看视独立的,但又是相互相成的。在通常供氧充足情下,瓦斯积聚与火源同时作用致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的不安全状态在环境条件的影响下又导致了瓦斯的积聚和火源的产生。方案的不合理、系统的不完善导致人员工作问题,人员工作存在问题能导致系统的不完善。

通过以上分析,绘制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分析图,如图4所示。

4.某煤矿事故的致因分析

某煤矿事故发生后,经专家组查阅图纸、设计、报告、措施、记录等技术资料,现场勘查和询问矿有关人员,综合分析认为: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所掘3号煤层为突出煤层,该切眼掘进范围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结果失真,抽采瓦斯不达标,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无效,掘进前方煤层未消除突出危险,在瓦斯压力、煤柱应力作用下,工作面在进行锚杆支护作业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矿井只有打钻抽采队、防突队、通风队,防突员未经过培训、无证上岗,无专门防突机构,无专业防突技术员。

矿井对防突工作过程未进行监督控制,特别是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关键环节井下煤样取芯由打钻队负责,矿井无人监督。综合分析,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违规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方案制订存在缺陷、现场落实不到位,导致煤层突出危险性没有消除,作业过程中扰动煤体,诱导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区域防突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未按照矿井编制的工作面防突设计施工、未按要求安装瓦斯抽采计量装置、采掘接续严重失调、掘进工作面防突区域验证测点布置不合理等问题。

5煤矿瓦斯事故的预防

各种方案制定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符合生产标准化相关内容,且要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各类系统相互相成,避免出现采掘失衡,通风系统要保证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供电线路完好,抽采系统完好,瓦斯检测系统要合理布置。

所有机构必须完整,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进行岗前培训,发现问题需及时汇报相关部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止作业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禁止携带明火入井,严禁井下吸烟,必须按照设计施工,鉴定机构需实事求是地在井下进行取芯取样,井下解析,严禁弄虚作假。

政府需加强对瓦斯矿井的监管力度,如遇任何安全隐患,都要不折不扣的监督整改,整改不合格,坚决不能生产;矿领导也需要加强管理。

参考文献

[1]冯阳, 施龙青, 牛超等. 2001-2013年中国煤矿瓦斯事故分析[J]. 煤矿安全, 2015(06):231-234.

[2]孙继平, 钱晓红. 2004—2015年全国煤矿事故分析[J]. 工礦自动化, 2016(11):1-5.

[3]钟德洋, 刘勇, 康向涛, 等. 2007—2015年贵州煤矿瓦斯事故分析与防治建议[J]. 煤炭工程, 2016(11):69-72.

[4]郭美安,毕杰,张蕾. 2010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分析及对策建议[N]. 中华合作时报.

[5]张景钢, 安美秀. 基于PII分析法的煤矿瓦斯事故分析研究[J]. 煤矿安全, 2016(09):237-239.

[6]邓军, 何勇军, 翟小伟, 等. 基于控制论的八宝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分析[J]. 煤矿安全, 2015(11):234-237.

[7]祝楷. 基于系统论的STAMP模型在煤矿事故分析中的应用[J].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2018(04):1069-1081.

[8]张津嘉, 许开立, 李力, 等.基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的瓦斯爆炸事故分析[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8(05):736-740.

[9]杨蒙召, 曹治国, 顾泽元. 基于Rough Set的矿区REES系统中的瓦斯事故分析[J]. 工业控制计算机, 2009(08):62-63.

[10]肖素丽. 分形理论在煤矿安全事故分析中的应用[D]. 南华大学, 2011.

[11]王世鹏.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鱼刺图分析[J]. 煤矿安全, 2011(02):113-116.[12]周海宁. 基于从业人员因素的云南煤矿安全事故分析和防范体系研究[D]. 湖南科技大学, 2014.

[12]祝楷.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原因研究[D].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7.

刘荣波,1993,06,男,汉,贵州遵义市,硕士研究生,矿业工程

作者:刘荣波

第3篇:预防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探讨

摘要煤矿水灾、火灾、瓦斯爆炸、粉尘污染、顶板坍塌事故这五大灾害无时不刻地威胁着煤矿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其中,瓦斯爆炸是煤矿灾害中最危险的事故。文章汲取以往防止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经验,提出了加强安全培训、强化通风措施、落实瓦斯检放和检测、加强火源监控等有效措施,从而保障煤矿企业与人员的安全性,使煤矿企业得到稳步发展。

关键词预防;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在煤矿灾害中瓦斯爆炸是最为普遍也最严重的一种,根据以往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的矿难事故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煤矿企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为了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就必须要重视和采取防治瓦斯爆炸的有效措施。

1预防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

1)加强安全培训。通过分析以往引起瓦斯爆炸的原因发现,大多数是由于煤矿工人未遵守矿井施工标准要求而造成的。所以,煤矿企业要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重视对煤矿工人安全知识的培养,提升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与道德素质。在对煤矿井下实施生产的过程中,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是所有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同时还能够提升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但是部分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企业利润,往往会忽略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工作态度随意,对煤矿工作者没有落实好安全培训工作,这也是造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许多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与煤矿工作的相关知识,对煤矿企业的工作标准和生产安全规范置之不理,例如通风机停止工作存在的隐患,如何排放瓦斯,瓦斯是怎样聚集和扩散等。要提升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就必须采取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增加工人对煤矿工作与煤矿知识的深入了解,尤其是强调瓦斯的特征与性质,瓦斯发生爆炸的前提、征兆、危害等[1],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理念。经过实施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煤矿工人的操控能力,从而从根本上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企业、员工的生产安全性。

2)强化通风措施。在矿井下采取通风措施能够有效的排除瓦斯,这一措施是防止瓦斯爆炸的主要途径之一,每一个矿井都必须要创建统一、齐全的通风体系,在不同的采掘工作面都要设立单独的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现象的发生,保持正常地、稳定地向其它地下矿井供风,要检查好通风管道的严密性,避免发生漏风现象。在矿井工作中,采掘工作面是最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地点之一。因此一定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管理工作,在作业规划中要设计好通风系统,采取采掘供电分开的方式,安装风电瓦斯闭锁设备,必须坚持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一处地点供风的原则,防止出现循环风的现象,同时要严格检查是否存在风流短跑和风量变弱的状况,使瓦斯聚集量降到最低。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对局部通风机进行管理,防止其他工作人员干涉局部通风机的系统操控。要注意对长期没有使用过的冒高区、盲巷进行封闭处理,没有采取封闭措施的冒高区要专门安装风筒进行分支通风,从而达到预防瓦斯聚集的目的。

3)落实瓦斯抽放。要从根本上解决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存在的安全隐患就必须做好矿井的瓦斯抽放工作,这项工作既可以大大降低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机率,又能够分担通风系统的压力,节省了购置通风设备的资金损耗,从而保证煤矿企业能够顺利实施安全生产。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工作的主要步骤包括:①通过掌握采掘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正确的瓦斯抽放方式;②调查统计工作面聚集的瓦斯数据和所要采用的抽放方式,来制定先进化、科学化的瓦斯抽放对策;③落实好瓦斯钻场、埋置管线的检测维修工作[2]。要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要做到先实施抽放瓦斯,后进行采矿生产,逐步提升瓦斯的抽放效率,保证井下的瓦斯浓度维持在安全范围内,从而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4)严格瓦斯检测。检测井下瓦斯具体情况的工作是保障井下生产工作安全的重要任务之一,同时也是选择有效应急措施的前提。通过研究分析以往的瓦斯爆炸事故,发现许多事故的发生时间是在井下停风、停电之后直到恢复供电或在供电过程中发生爆炸。《煤矿安全规程》提到:在供电、供风系统恢复正常工作时,要立刻安排瓦斯检测人员在所有停风的区域进行瓦斯检测,待检测正常之后才能够投入生产工作[3]。由此证明,落实贯彻瓦斯检测工作,是保证井下生产安全作业的有效策略之一。要把瓦斯检测工作落实到位,就需要具备一支拥有强大的安全意识、技术能力高超的职工团队。一名合格的瓦斯检测者,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实施瓦斯检测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漏检、假检、岗位空缺等状况。煤矿企业要采取瓦斯巡检制度,即在巡回检查瓦斯状况时,同时向上级及时反应现场情况,当发现瓦斯浓度超出正常范围值的情况下,要立即停止现场的生产工作,并采用有效的对策进行处理。

5)加强火源监控。①防止发生电火花现象。煤矿的供电体系必须要使用漏电断电保护,避免电缆发生漏电现象而引起瓦斯爆炸。井下的所有电缆线都必须仔细地吊挂,不能够出现线头拖地的现象;要把预防雷电装置与短路保护装置安装在井下和井口的电气设施内,禁止在矿井内敲打、撞击、拆开发爆器和矿灯等。根据以往数据表明,由电气设施着火引发的矿井瓦斯爆炸,大多数是因为电钳工人进行带电工作造成的。带电工作是特别危险的,其既会电伤检修工人,又会成为瓦斯爆炸的严重隐患。因此要禁止出现违规作业的现象,大力开展机电工人的安全培训活动,所有的生产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主。只有向煤矿工人普及安全法律、严格要求煤矿工人遵守井下工作的规章制度,才能够从真正意义上预防带电作业事故。②防止发生明火现象。在距离煤矿的井口位置与瓦斯抽放泵20 m内严禁烟火,要尽量避免使用电焊等设备,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下井。煤矿企业要做好带式输送机管理工作,注意对底托辊与输送机进行检查维修,避免出现输送机打滑与底输送摩擦的现象。所以,井下管理工作人员要实施过热保护、煤仓堆保护、防滑保护等对策,同时要安装烟雾警报、自动喷水等应急设备。

2结束语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要以“安全第一”作为所有生产工作的前提条件,通过使用科学化、先进化的煤矿设备与技术,从实际出发,结合预防瓦斯爆炸的相关经验和策略,来加强井下的通风管理工作,从而达到从根本上治理瓦斯爆炸,提升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工作安全性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汪永芝,吴健斌.加强安全培训 预防煤矿安全事故[J].煤矿安全,2010,15(08):55-56.

[2]买买提·吉力力.煤矿瓦斯爆炸的原因及防治措施[J].企业导报,2010,02(06):114-115.

[3]郭朝岗.浅谈矿井瓦斯治理[J].煤,2011,10(05):342-343.

作者:贾博

第4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体会反思(共)

**矿11.5瓦斯爆炸事故的体会

**矿2006年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11.5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轩煤公司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杀不住“三违”的风,就迈不开安全的路。从11.5事故到所有的事故的发生,每一起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广泛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党政领导一条线,工团组织一条线、纵向管理一条线、女工家属一条线,在全矿形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压的态势。各区队,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口头问答、知识测试、献身说法、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普及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知识。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下重药,提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安检部门要在加强集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责任者处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主要是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作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按照逐级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细节决定成败。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双基”建设中,我们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科技兴企,文化强企。通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和企业发展前景,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大员工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自觉投身到“做强轩煤、造福员工”的企业发展目标上来。

第5篇:关于义煤集团巨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体会反思

义煤集团巨源煤矿2010年12月7日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其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12.7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河南煤化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杀不住“三违”的风,就迈不开安全的路。从12.7事故到所有的事故的发生,每一起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广泛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党政领导一条线,工团组织一条线、纵向管理一条线、女工家属一条线,在全矿形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压的态势。各区队、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口头问答、知识测试、献身说法、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普及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知识,从“自我”做起。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下重药,提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安检部门要在加强集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责任者处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主要是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作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按照逐级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细节决定成败。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双基”建设中,我们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科技兴企,文化强企。通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和企业发展前景,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大员工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自觉投身到“做强永煤、造福员工”的企业发展目标上来,从而真正做到“从零开始,向零奋斗”。

第6篇:关于义煤集团巨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体会反思

——什么是安全?

回顾12.7义煤集团巨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这次事故中,一次次映入我眼帘的不外乎是以下内容:某人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某某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某某单位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

一、安全是什么

安全是一种仁爱之心,仁爱即爱人。安全以人为本,就是要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财产,把人看作世间最宝贵的。

安全是一种尊严,尊严是生命的价值所在,失去尊严,人活着便无意义。遵纪守法,遵章守纪,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自尊,“三不伤害”就是尊严的体现。一个不按科学规程作为的人,就是不自尊,没有尊严。无知的冒险,无谋的英勇,无常识的松懈、倦怠、大大咧咧,都是对生命的不珍惜,将导致人间悲剧。

安全是一种文明。安全技术要靠科学技术,靠文化教育,靠经济基础,一句话,靠社会的进步和人的素质的提高。文明相对于野蛮,不文明的行为也可视为野蛮的行为。“三违”行为就是野蛮的行为。野蛮是和愚昧联系在一起的。

安全是一种挑战。每一次重大事故都会促使人反省自身行为,总结教训,研究对策,发明新技术,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也许事故永远不会杜绝,于是挑战永远存在,人的奋斗永远不会停止。事故是对人类能力的考验,人类应当经受得住这种考验。 安全靠什么?安全靠责任心。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在上班的每时、每分里,安全的隐患随时都象凶残的野兽张着血盆大口,盯着我们脆弱的肉体,麻痹的神经。只有按分守已、循规蹈矩、踏踏实实做人做事,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生产的安全才不受威胁。只有增强责任心,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

安全靠人,人必须有一定的安全素质,即道德修养,责任心,业务技能,健康的身体等;

安全靠制度,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

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长抓不懈。

二、安全生产只有满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们应牢记在心的,企业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么我们对一线职工的教育究竟有多少真实效果呢?

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还是那么的脆弱!

安全生产只有满分,没有及格。一个工程的十项措施我们做了八项,我们不能说安全工作及格了,往往剩下的两项措施就有可能是我们安全工作的隐患,就是发生事故的原因。

安全生产百分百,要做到这一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要掌握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这几件法宝,还要多有几颗心: 专心。学一行,专一行,爱一行。“既来之,则战之;既战之,则胜之”,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汗”,工作的时候就应该专心工作,不要想工作以外的事情。

细心。不管是长年在干的,还是第一次接触的工作都来不得半点马虎,粗枝大意实在是安全生产的天敌。从小父母每到考试前都会再三叮嘱“要拿双百分,不要粗心大意”。

虚心。“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现场中相当一部分安全事故就是因为一些冒险家胆子太大,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不计后果,想当然,冒险蛮干。不是怕丢面子、羞于请教,就是自以为是、瞧不起人。

责任心。要树立“企业欣我荣,企业衰我耻”的敬业精神,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做到不违章违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做到“严、细、实”。除了这些,很重要的是平时的功课要做好了,钻研业务,通过平时的实际工作要不断提高自我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只有这样,在每次工作中,才能做到次次都是一百分。

服从命令、遵守纪律是军人的天职,同样注重安全,安全生产是我们基本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之一。纪律是军人的生命,那对我们来说,安全生产就是我们的生命。我们应该象爱护我们生命一样重视安全生产。一点小小的病痛或许会对我们的健康带来致命的危害,同样一点小小的故障或许会对我们的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没有及格,只有满分。

三、安全生产要“避危于无形”

古人说:“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意思是:明智的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了预见,有智慧的人在危险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避开了,灾祸本来就大多藏在隐蔽不易发现的地方,而突发在人的忽略之处。这话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安全工作的关键就是要防患于未然,能“见于未萌、避危于无形”。综观许多安全事故,都在发生前就显露出了隐患。据媒体报道,12月7日河南义煤集团巨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当天,义煤集团派驻该矿的矿长出差到焦作参加安全资格证的学习考试,矿方借机私自组织矿工下井,打开工作面作业,结果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见微知著,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完全能够避免事故发生。

要“避危于无形”,首先要提高员工的责任心。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目标量化到人,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要“避危于无形”,其次要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对各种生产设备、每一个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员工要能及时察觉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排除。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使他们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本领。

第7篇:兴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

兴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爆炸能造成巨大的危害。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具有火源和供氧条件,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威胁,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架、设备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生产接续紧张。当有煤尘积聚时,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会进一步扩大灾害范围,危及整个矿井。

1.1事故类型

瓦斯事故的类型有:爆炸、燃烧、中毒、或诱发煤尘爆炸、火灾等事故。由于瓦斯爆炸引发煤尘爆炸的可能性很大。

1.2 瓦斯爆炸事故危险性分析

(1)矿井井田主要含煤层6层,我矿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

(2)2010年矿井瓦斯的绝对涌出量为108.45m3/min;二氧化碳的绝对涌出量为36.94 m3/min,矿井鉴定瓦斯等级为高级。

(3)矿井鉴定连续几年瓦斯等级为高级,达到瓦斯抽放要求。

(4)矿井属高瓦斯矿井,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瓦斯爆炸。但是在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中,在老空、盲巷、巷道高冒区、回采面上隅角和风速较低的巷道中,如果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风量达不到要求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超限,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5)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最严重的事故灾难之一,易造成群死群伤、矿毁人亡。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000℃)、爆炸冲击波(最高1.2Mpa),并伴随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6)爆炸生成的高温高压冲击波,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支架损毁、顶板冒落、通风构筑物破坏,引起矿井通风系统紊乱。爆炸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伴随风流蔓延,导致较远距离人员伤亡。爆炸在一定条件下会诱发火灾,引发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冲击波卷扫巷道积尘,可能引发煤尘爆炸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灾难性事故。

1.3 瓦斯爆炸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1)在掘进工作面通风距离较长的巷道,由于风筒接头多相应漏风增大,通风阻力大造成迎头风量不足,不能有效稀释瓦斯浓度,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以内,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2)回采工作面风量过小,上隅角回柱不及时或受上一区段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影响,有可能瓦斯积聚造成事故;如采煤面回撤期间,由于巷道变形严重,为方便回撤将风筒断面缩小,造成回撤地点风量不足,就有可能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事故。

(3)在巷道贯通时,由于通风设施不完善,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工作面正常供风造成瓦斯积聚。

(4)在排放瓦斯时,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回风流中电器设备没有断电或有高温火源的存在,排放出的高瓦斯气体遇到引爆火源后会发生爆炸事故。

(5)在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通风时由于没有执行好措施,造成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气体涌出,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6)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会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如果涌出量大时再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7)根据矿井瓦斯监测数据显示瓦斯易于积聚的地点存在于巷道微风区。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干部职工要沉着、冷静地按照“紧急救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援。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火灾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现场带班干部和班组长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同时要立即向矿总调度室汇报,总调度室要按照应急程序和有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矿立即启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矿长、综合办主任。 成 员:各专业技术人员、通风科长、技术科长、调度室主任、医院院长、劳资科长、保卫科长、总务科长、办公室主任。

职责:

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的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

(1)现场抢救组 组 长:生产矿长

成 员: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技术部门分管机电、通风管理人员 职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现场保卫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保卫组成员 具体职责:

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劳资科长、总务科长。 职责: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矿长

成员:安全矿长、保卫科长、办公室主任、医院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医疗救援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医院医护人员、总务科长。 职责:

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6)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成员 职责:

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专家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专业分管人员 职责:

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2.2 抢险救灾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矿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打接警后的初次反响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6)矿调度室和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7)事故区(队)、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区、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发生灾难事故,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在灾情发生时,现场的瓦检员或其他现场的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避险、避灾,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

(8)技术部分管通风管理人员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通风部门的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9)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0)安全科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1)经管部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2)综合工区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3)技术科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提供提瓦斯爆炸设备相关资料,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方案,执行现场应急指挥部制定的瓦斯爆炸事故处置工程,完成交办的其它事项。

(14)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5)调度室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6)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隐患)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8)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调度室。

(9)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矿井采掘抽关系要合理,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面回采。要合理布置钻场和钻孔,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

(10)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1.1完善和改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安装KJ95N型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由中心站主备机、传输接口、声光报警器、分站、传输线、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具有当地和远程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功能,能够自动诊断出系统的传输状况、传感器、分站等监测故障,储存监测数据和历史曲线,可输出打印监测报表。

(2)目前我矿采煤工作面、煤、半煤掘进工作面、按照安全监测AQ--1029行业标准全部安装瓦斯传感器,能连续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能实时显示动态数据和图像,根据历史曲线分析瓦斯变化情况。

(3)局部通风机全部安设局扇开停传感器,正常监测局扇运转情况,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现象的发生。

4.1.2 隐患人工排查

(1)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3)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使用瓦斯智能巡检系统,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4)检查瓦斯的次数为: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决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内的检查次数。

(5)瓦斯检查牌板的悬挂位置:采煤工作面在回风侧距安全出口20m的巷道中(包括上、下隅角);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50m的巷道中;有人工作的机电硐室在司机岗位处;无人工作的硐室在调节风窗处;回风道设在测风站内。

(6)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7)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

4.2 瓦斯事故的预防

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矿监察局关于瓦斯隐患排查的规定,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难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

(1)搞好矿井开拓布局,合理布置巷道,不出现平面交叉巷道,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建立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2)根据生产接续,每月编制通风作业计划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消除无风区、微风区,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重点瓦斯管理区的局部通风管理。 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每班试验一次,实现风电闭锁装置,人工复电,煤巷、半煤巷及长距离通风地点的风机必须安装风机开停量。

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风机,风机必须指定专人看管。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必须有专人看管风机,严禁随意停开风机,如需停止风机运转必须填写“有计划停风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停风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施工地点不得留有余炮,在全风压巷道口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

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安全措施,明确停电、停风时间、原因、停风前的准备、停风期间的安全保障、恢复通风的步骤等内容,明确责任人,确保落实。

无计划停风时,班组长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同时汇报调度室,如兼职司机在10分钟之内无法恢复通风时,班组长组织人员在全风压巷道口设好栅栏,切断风筒,安排专人看管风机,禁止随意启动风机和人员进入停风区。

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措施,并纳入施工作业规程中。

(4)严格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

严格瓦斯检查员管理,对重点瓦斯管理区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 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

矿技术人员、爆破工、采掘区队长、综合工区区队长、班组长、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按规定悬挂,并处于常开状态。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瓦斯传感器,断点范围符合要求,在矿井、采区回风安设风速传感器,掘进工作面主备风机安设开停量,主要进回风风门安设开关量。对各种传感器要及时维护、标校,确保灵敏可靠。

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时,必须报告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区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炮。

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瓦斯重点区掘进工作面停风超过2小时,非瓦斯重点区超过8小时,恢复通风时由救护队探查,在规定时间内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只有停风区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8%,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程师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出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在矿总工程师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启封盲巷或旧巷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的指挥下,排放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当掘进迎头预透盲巷、旧巷或其他巷道时地测部门必须在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50m前,其它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20m前,开门点距贯通点的距离小于20m开门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下达“巷道预透通知单”。通风部门接“巷道预透通知单”后编制巷道贯通通防安全措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只有在被贯通的巷道瓦斯浓度在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贯通。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5)加强放炮管理

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保险”和“三人联锁”制度。 各煤层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准超过130毫秒。

严禁裸露爆破,不准打浅眼放小炮,短母线放炮。

在掘进工作面中,一次装药必须全部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中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杜绝一次定炮,多次起爆的现象。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以上放炮器同时放炮。

定炮使用水炮泥、封满封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6)井下烧焊必须填写《井下烧焊报告单》,由矿长批准后方可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烧焊工作,专人监护,并按规定检查瓦斯。

(7)严格电器管理,杜绝电器失爆。

(8)密闭墙前禁放物料,人员严禁在密闭前逗留,严禁打开柵栏进入盲巷。 (9)三采扩大区的四层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瓦斯相对涌出量较高、高氮低氧,回采过程中严禁带采煤柱。

4.3 预警行动

(1)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2)当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安装使用专用抽出式风机抽排上(下)隅角瓦斯,抽出式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当抽出式风机停止运转,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由兼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0.8%,应停止工作,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启封盲巷(包括临时密闭的掘进工作面)或恢复旧巷工作时,必须探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4.3.1预警行动的执行标准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于井下不同地点瓦斯浓度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和断电范围的规定,执行人工系统预警行动和监控系统的预警响应行动。

4.3.2 预警行动的执行内容

4.3.2.1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3)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6)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进行排放瓦斯。

4.3.2.2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1)矿预警和事故报告接警专用电话设在矿总调度室,重大事故灾害的预防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矿应急管理系统中,矿总调度室是预警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机构。

(2)调度员接到预警和事故报告汇报后,立即按照预警等级和事故响应等级,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和事故报告要直接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预警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的发生原因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抢险处置情况等,必要时附现场简图。

(4)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灾害区域破坏情况、可能的影响范围、波及的巷道、遇难遇险人数、以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措施以及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等情况。

5.2 现场预警信息报告方式及处理 5.2.1人工系统

(1)专职瓦斯检查员和佩带经标校、检查合格的瓦斯检测仪器、仪表的其他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2)上述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断电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实施断电程序,要求停止超限区域的一切作业并撤离所有人员。瓦斯检查人员要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3)调度室负责人要根据井下人员的汇报,按照要求立即核对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浓度恢复到正常状态。如出现严重超限或瓦斯浓度快速增大,要立即汇报矿技术负责人,采取进一步的预防处置措施。

5.2.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已按照规定在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传感器,设置告警值,告警时井下传感器和地面主机同时发出声光信号,告警信号同时通过远程监测系统发送到上一级监测中心。

(2)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浓度的断电值和断电范围设置系统的断电值和断电范围。根据断电值触发对应超限区域的断电开关,根据断电范围选择对应的一个或几个开关断电。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安装馈电传感器,断电状况要反馈地面主机,确系规定范围已经停电,同时馈电信息发送上一级监测中心。 (4)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复电浓度进行复电。复电时必须由瓦斯检查人员在场并经人工瓦斯检查,报告调度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人工复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得设置自动复电功能。

5.3 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方式 5.3.1通信联络(见附表) 5.3.2矿领导及相关部门

要建立矿相关领导、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副主任)、生产技术科(部)及负责人、总工程师办公室及负责人、安全科(部)及负责人、设备管理科(部)及负责人、供应科(部)及负责人、通信信息科(部)及负责人、供电科(部)及负责人等通信联络方式表,发至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

5.3.3值班和通信方式

(1)矿总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其他相关单位8~18点也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2)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及科(部、室)部门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3)如有事离开矿机关所在地,必须委派相关人员作为应急事件处置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5.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对电话形式的预警和事故报告,矿总调度室值班要作好电话记录,力求记录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上井后要填写详细的报告,如瓦斯、煤尘、矿压、风速、二氧化碳、水位、涌水量等记录表。

(2)监测监控系统(含瓦斯监测监控、产量监测、人员监测等)的报告以监测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不得对数据进行修改。

(3)预警预防及事故处置措施以矿领导签发的矿调度通知形式下达。紧急情况时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5.5 出现明显事故征兆时应急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1)发现明显事故预兆时,现场人员都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并将人员撤离至事故灾害威胁区域外。

(2)矿调度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汇报,并请求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处置。

(3)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现场的人员在立即报告和向外求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4)求援联系方式一般为电话,当发生事故通讯不通时,可以采用敲击管路、大声叫喊等方式与救援人员进行联系。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1)Ⅰ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2)Ⅱ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0.5~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 Ⅲ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 Ⅳ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6.2 响应程序 6.2.1基本程序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启动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及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省、地(市、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属地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6.2.2执行上一级管理部门关于分级响应、扩大响应的响应程序。 6.2.3本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反响: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佩带自救器,现场区队长、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要组织和指挥遇险人员迅速撤离灾区,同时利用最便捷的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报告。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汇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和爆炸不能停局扇)→同时按本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独立煤矿要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召请矿山救援大队(事故矿专业救援队先行下井救援)→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启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的初步评估→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 处置措施 6.3.1处置基本要求

当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同时立即通知矿主要负责人,并立即向分公司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独立煤矿要直接向属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根据灾难程度,确定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序通知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启动抢险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分析灾情、制定灾区侦查方案;召请矿山救援队;派遣救援队员进入灾区探查和实施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救援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2瓦斯事故处置的决策要点

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援命令。

(1)必须了解和掌握的瓦斯爆炸事故灾情信息:

爆炸地点及事故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损坏情况等);灾区气体情况是否发生火灾及火灾范围;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损坏,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发生变化等)。

(2)必须分析判断灾害的内容

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数值变化情况,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H2O柱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时,说明灾区巷道冒顶垮落,通风系统被阻。H2O柱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小时,说明通风设施遭到破坏,灾区风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后引起火灾,高温烟气上行为主,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通风机风压降低。

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阻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有可能产生再次爆炸。

能否诱发火灾

根据综合信息及气体分析化验结果做出判断。 爆炸有无煤尘参与

根据矿煤尘防治和煤尘沉积状况,CO、CO2浓度监测状况来分析判断。 可能影响的范围 根据综合信息做出判断。

(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救援命令 撤出灾区和井下所有人员。

切断灾区电源(局部通风机电源视情况而定)。 立即通知矿山救援队。 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

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依据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现场救援方案。 根据现场情况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 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准备救援物资,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抢救伤员准备工作。 6.3.3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基本原则:现场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利用“三条线”生命建设设施进行自救;救援人员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对充满爆炸烟雾的巷道恢复通风;抢救人员及时清理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 (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二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救护力量少时,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前进,对保持救护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的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气体的威胁,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但是回风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点,救护力量多时,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人进入。

(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恢复掘进巷道的通风,建议采用“一次恢复,远距离启动”的办法,具体操作是:由救护队员戴机在巷道内接好风筒(由于巷道内缺氧,即使有高浓度瓦斯存在、有火源存在,也不会爆炸),然后 ,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实行远距离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既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3)反风。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反风。但必须十分慎重。不经周密分析,盲目行动,往往会造成事故的扩大。

(4)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的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救护队员要在旁进行监护并做好准备,一旦通路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5)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制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特别是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盲巷,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火势特大,并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已死亡无法救出时,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控制火势,待火灾熄灭后,再寻找遇难人员尸体。

(6)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抢救遇险人员或封闭灾区,救护队指战员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但应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两次连续爆炸中间隔的规律,考虑在灾区 往返的时间,当间隔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否则,难以保证救护人员的安全,在抢救事故中,要防止扩大事故、增加伤亡。

(7)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担负抢救遇险人员和灾区侦察任务,在煤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护队员应沿巷道或斜线用探险棍分段式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发现还有可能救治的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迅速救出灾区;发现已死亡的遇难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分工明确,特别侦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点的情况,顶板冒落范围、支架、水管、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风机、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风量分布,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分等,并作好记录,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面抢救方案;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应经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立即进入救援. (8)第二个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负待机任务,待机地点应选在距灾区 最近,有新鲜空气处,做好紧急救人的准备工作。 6.3.4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和程序

(1)事故处置任务完成、次生灾害也已消除后,按照《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应急恢复管理,只有完全达到恢复标准,并经现场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

(2)恢复通风设施时,必须遵循“先大后小,先主后次”的原则,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通风机安在新鲜空气处外,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第8篇:兴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度

兴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爆炸能造成巨大的危害。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具有火源和供氧条件,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威胁,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架、设备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生产接续紧张。当有煤尘积聚时,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会进一步扩大灾害范围,危及整个矿井。

1.1事故类型

瓦斯事故的类型有:爆炸、燃烧、中毒、或诱发煤尘爆炸、火灾等事故。由于瓦斯爆炸引发煤尘爆炸的可能性很大。

1.2 瓦斯爆炸事故危险性分析

(1)矿井井田主要含煤层6层,我矿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

(2)2010年矿井瓦斯的绝对涌出量为108.45m3/min;二氧化碳的绝对涌出量为36.94 m3/min,矿井鉴定瓦斯等级为高级。

(3)矿井鉴定连续几年瓦斯等级为高级,达到瓦斯抽放要求。

(4)矿井属高瓦斯矿井,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瓦斯爆炸。但是在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中,在老空、盲巷、巷道高冒区、回采面上隅角和风速较低的巷道中,如果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风量达不到要求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超限,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5)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最严重的事故灾难之一,易造成群死群伤、矿毁人亡。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000℃)、爆炸冲击波(最高1.2Mpa),并伴随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6)爆炸生成的高温高压冲击波,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支架损毁、顶板冒落、通风构筑物破坏,引起矿井通风系统紊乱。爆炸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伴随风流蔓延,导致较远距离人员伤亡。爆炸在一定条件下会诱发火灾,引发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冲击波卷扫巷道积尘,可能引发煤尘爆炸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灾难性事故。

1.3 瓦斯爆炸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1)在掘进工作面通风距离较长的巷道,由于风筒接头多相应漏风增大,通风阻力大造成迎头风量不足,不能有效稀释瓦斯浓度,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以内,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2)回采工作面风量过小,上隅角回柱不及时或受上一区段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影响,有可能瓦斯积聚造成事故;如采煤面回撤期间,由于巷道变形严重,为方便回撤将风筒断面缩小,造成回撤地点风量不足,就有可能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事故。

(3)在巷道贯通时,由于通风设施不完善,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工作面正常供风造成瓦斯积聚。

(4)在排放瓦斯时,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回风流中电器设备没有断电或有高温火源的存在,排放出的高瓦斯气体遇到引爆火源后会发生爆炸事故。

(5)在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通风时由于没有执行好措施,造成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气体涌出,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6)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会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如果涌出量大时再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7)根据矿井瓦斯监测数据显示瓦斯易于积聚的地点存在于巷道微风区。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干部职工要沉着、冷静地按照“紧急救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援。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火灾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现场带班干部和班组长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同时要立即向矿总调度室汇报,总调度室要按照应急程序和有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矿立即启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矿长、综合办主任。 成 员:各专业技术人员、通风科长、技术科长、调度室主任、医院院长、劳资科长、保卫科长、总务科长、办公室主任。

职责:

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的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

(1)现场抢救组 组 长:生产矿长

成 员: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技术部门分管机电、通风管理人员 职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现场保卫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保卫组成员 具体职责:

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劳资科长、总务科长。 职责: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矿长

成员:安全矿长、保卫科长、办公室主任、医院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医疗救援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医院医护人员、总务科长。 职责:

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6)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成员 职责:

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专家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专业分管人员 职责:

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2.2 抢险救灾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矿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打接警后的初次反响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6)矿调度室和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7)事故区(队)、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区、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发生灾难事故,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在灾情发生时,现场的瓦检员或其他现场的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避险、避灾,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

(8)技术部分管通风管理人员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通风部门的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9)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0)安全科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1)经管部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2)综合工区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3)技术科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提供提瓦斯爆炸设备相关资料,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方案,执行现场应急指挥部制定的瓦斯爆炸事故处置工程,完成交办的其它事项。

(14)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5)调度室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6)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隐患)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8)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调度室。

(9)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矿井采掘抽关系要合理,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面回采。要合理布置钻场和钻孔,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

(10)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1.1完善和改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安装KJ95N型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由中心站主备机、传输接口、声光报警器、分站、传输线、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具有当地和远程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功能,能够自动诊断出系统的传输状况、传感器、分站等监测故障,储存监测数据和历史曲线,可输出打印监测报表。

(2)目前我矿采煤工作面、煤、半煤掘进工作面、按照安全监测AQ--1029行业标准全部安装瓦斯传感器,能连续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能实时显示动态数据和图像,根据历史曲线分析瓦斯变化情况。

(3)局部通风机全部安设局扇开停传感器,正常监测局扇运转情况,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现象的发生。

4.1.2 隐患人工排查

(1)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3)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使用瓦斯智能巡检系统,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4)检查瓦斯的次数为: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决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内的检查次数。

(5)瓦斯检查牌板的悬挂位置:采煤工作面在回风侧距安全出口20m的巷道中(包括上、下隅角);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50m的巷道中;有人工作的机电硐室在司机岗位处;无人工作的硐室在调节风窗处;回风道设在测风站内。

(6)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7)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

4.2 瓦斯事故的预防

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矿监察局关于瓦斯隐患排查的规定,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难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

(1)搞好矿井开拓布局,合理布置巷道,不出现平面交叉巷道,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建立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2)根据生产接续,每月编制通风作业计划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消除无风区、微风区,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重点瓦斯管理区的局部通风管理。 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每班试验一次,实现风电闭锁装置,人工复电,煤巷、半煤巷及长距离通风地点的风机必须安装风机开停量。

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风机,风机必须指定专人看管。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必须有专人看管风机,严禁随意停开风机,如需停止风机运转必须填写“有计划停风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停风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施工地点不得留有余炮,在全风压巷道口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

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安全措施,明确停电、停风时间、原因、停风前的准备、停风期间的安全保障、恢复通风的步骤等内容,明确责任人,确保落实。

无计划停风时,班组长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同时汇报调度室,如兼职司机在10分钟之内无法恢复通风时,班组长组织人员在全风压巷道口设好栅栏,切断风筒,安排专人看管风机,禁止随意启动风机和人员进入停风区。

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措施,并纳入施工作业规程中。

(4)严格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

严格瓦斯检查员管理,对重点瓦斯管理区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 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

矿技术人员、爆破工、采掘区队长、综合工区区队长、班组长、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按规定悬挂,并处于常开状态。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瓦斯传感器,断点范围符合要求,在矿井、采区回风安设风速传感器,掘进工作面主备风机安设开停量,主要进回风风门安设开关量。对各种传感器要及时维护、标校,确保灵敏可靠。

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时,必须报告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区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炮。

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瓦斯重点区掘进工作面停风超过2小时,非瓦斯重点区超过8小时,恢复通风时由救护队探查,在规定时间内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只有停风区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8%,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程师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出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在矿总工程师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启封盲巷或旧巷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的指挥下,排放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当掘进迎头预透盲巷、旧巷或其他巷道时地测部门必须在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50m前,其它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20m前,开门点距贯通点的距离小于20m开门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下达“巷道预透通知单”。通风部门接“巷道预透通知单”后编制巷道贯通通防安全措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只有在被贯通的巷道瓦斯浓度在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贯通。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5)加强放炮管理

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保险”和“三人联锁”制度。 各煤层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准超过130毫秒。

严禁裸露爆破,不准打浅眼放小炮,短母线放炮。

在掘进工作面中,一次装药必须全部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中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杜绝一次定炮,多次起爆的现象。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以上放炮器同时放炮。

定炮使用水炮泥、封满封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6)井下烧焊必须填写《井下烧焊报告单》,由矿长批准后方可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烧焊工作,专人监护,并按规定检查瓦斯。

(7)严格电器管理,杜绝电器失爆。

(8)密闭墙前禁放物料,人员严禁在密闭前逗留,严禁打开柵栏进入盲巷。 (9)三采扩大区的四层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瓦斯相对涌出量较高、高氮低氧,回采过程中严禁带采煤柱。

4.3 预警行动

(1)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2)当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安装使用专用抽出式风机抽排上(下)隅角瓦斯,抽出式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当抽出式风机停止运转,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由兼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0.8%,应停止工作,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启封盲巷(包括临时密闭的掘进工作面)或恢复旧巷工作时,必须探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4.3.1预警行动的执行标准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于井下不同地点瓦斯浓度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和断电范围的规定,执行人工系统预警行动和监控系统的预警响应行动。

4.3.2 预警行动的执行内容

4.3.2.1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3)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6)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进行排放瓦斯。

4.3.2.2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1)矿预警和事故报告接警专用电话设在矿总调度室,重大事故灾害的预防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矿应急管理系统中,矿总调度室是预警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机构。

(2)调度员接到预警和事故报告汇报后,立即按照预警等级和事故响应等级,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和事故报告要直接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预警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的发生原因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抢险处置情况等,必要时附现场简图。

(4)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灾害区域破坏情况、可能的影响范围、波及的巷道、遇难遇险人数、以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措施以及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等情况。

5.2 现场预警信息报告方式及处理 5.2.1人工系统

(1)专职瓦斯检查员和佩带经标校、检查合格的瓦斯检测仪器、仪表的其他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2)上述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断电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实施断电程序,要求停止超限区域的一切作业并撤离所有人员。瓦斯检查人员要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3)调度室负责人要根据井下人员的汇报,按照要求立即核对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浓度恢复到正常状态。如出现严重超限或瓦斯浓度快速增大,要立即汇报矿技术负责人,采取进一步的预防处置措施。

5.2.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已按照规定在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传感器,设置告警值,告警时井下传感器和地面主机同时发出声光信号,告警信号同时通过远程监测系统发送到上一级监测中心。

(2)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浓度的断电值和断电范围设置系统的断电值和断电范围。根据断电值触发对应超限区域的断电开关,根据断电范围选择对应的一个或几个开关断电。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安装馈电传感器,断电状况要反馈地面主机,确系规定范围已经停电,同时馈电信息发送上一级监测中心。 (4)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复电浓度进行复电。复电时必须由瓦斯检查人员在场并经人工瓦斯检查,报告调度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人工复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得设置自动复电功能。

5.3 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方式 5.3.1通信联络(见附表) 5.3.2矿领导及相关部门

要建立矿相关领导、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副主任)、生产技术科(部)及负责人、总工程师办公室及负责人、安全科(部)及负责人、设备管理科(部)及负责人、供应科(部)及负责人、通信信息科(部)及负责人、供电科(部)及负责人等通信联络方式表,发至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

5.3.3值班和通信方式

(1)矿总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其他相关单位8~18点也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2)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及科(部、室)部门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3)如有事离开矿机关所在地,必须委派相关人员作为应急事件处置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5.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对电话形式的预警和事故报告,矿总调度室值班要作好电话记录,力求记录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上井后要填写详细的报告,如瓦斯、煤尘、矿压、风速、二氧化碳、水位、涌水量等记录表。

(2)监测监控系统(含瓦斯监测监控、产量监测、人员监测等)的报告以监测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不得对数据进行修改。

(3)预警预防及事故处置措施以矿领导签发的矿调度通知形式下达。紧急情况时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5.5 出现明显事故征兆时应急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1)发现明显事故预兆时,现场人员都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并将人员撤离至事故灾害威胁区域外。

(2)矿调度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汇报,并请求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处置。

(3)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现场的人员在立即报告和向外求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4)求援联系方式一般为电话,当发生事故通讯不通时,可以采用敲击管路、大声叫喊等方式与救援人员进行联系。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1)Ⅰ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2)Ⅱ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0.5~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 Ⅲ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 Ⅳ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6.2 响应程序 6.2.1基本程序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启动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及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省、地(市、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属地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6.2.2执行上一级管理部门关于分级响应、扩大响应的响应程序。 6.2.3本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反响: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佩带自救器,现场区队长、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要组织和指挥遇险人员迅速撤离灾区,同时利用最便捷的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报告。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汇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和爆炸不能停局扇)→同时按本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独立煤矿要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召请矿山救援大队(事故矿专业救援队先行下井救援)→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启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的初步评估→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 处置措施 6.3.1处置基本要求

当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同时立即通知矿主要负责人,并立即向分公司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独立煤矿要直接向属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根据灾难程度,确定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序通知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启动抢险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分析灾情、制定灾区侦查方案;召请矿山救援队;派遣救援队员进入灾区探查和实施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救援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2瓦斯事故处置的决策要点

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援命令。

(1)必须了解和掌握的瓦斯爆炸事故灾情信息:

爆炸地点及事故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损坏情况等);灾区气体情况是否发生火灾及火灾范围;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损坏,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发生变化等)。

(2)必须分析判断灾害的内容

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数值变化情况,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H2O柱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时,说明灾区巷道冒顶垮落,通风系统被阻。H2O柱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小时,说明通风设施遭到破坏,灾区风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后引起火灾,高温烟气上行为主,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通风机风压降低。

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阻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有可能产生再次爆炸。

能否诱发火灾

根据综合信息及气体分析化验结果做出判断。 爆炸有无煤尘参与

根据矿煤尘防治和煤尘沉积状况,CO、CO2浓度监测状况来分析判断。 可能影响的范围 根据综合信息做出判断。

(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救援命令 撤出灾区和井下所有人员。

切断灾区电源(局部通风机电源视情况而定)。 立即通知矿山救援队。 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

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依据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现场救援方案。 根据现场情况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 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准备救援物资,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抢救伤员准备工作。 6.3.3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基本原则:现场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利用“三条线”生命建设设施进行自救;救援人员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对充满爆炸烟雾的巷道恢复通风;抢救人员及时清理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 (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二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救护力量少时,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前进,对保持救护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的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气体的威胁,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但是回风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点,救护力量多时,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人进入。

(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恢复掘进巷道的通风,建议采用“一次恢复,远距离启动”的办法,具体操作是:由救护队员戴机在巷道内接好风筒(由于巷道内缺氧,即使有高浓度瓦斯存在、有火源存在,也不会爆炸),然后 ,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实行远距离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既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3)反风。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反风。但必须十分慎重。不经周密分析,盲目行动,往往会造成事故的扩大。

(4)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的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救护队员要在旁进行监护并做好准备,一旦通路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5)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制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特别是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盲巷,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火势特大,并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已死亡无法救出时,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控制火势,待火灾熄灭后,再寻找遇难人员尸体。

(6)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抢救遇险人员或封闭灾区,救护队指战员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但应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两次连续爆炸中间隔的规律,考虑在灾区 往返的时间,当间隔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否则,难以保证救护人员的安全,在抢救事故中,要防止扩大事故、增加伤亡。

(7)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担负抢救遇险人员和灾区侦察任务,在煤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护队员应沿巷道或斜线用探险棍分段式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发现还有可能救治的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迅速救出灾区;发现已死亡的遇难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分工明确,特别侦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点的情况,顶板冒落范围、支架、水管、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风机、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风量分布,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分等,并作好记录,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面抢救方案;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应经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立即进入救援. (8)第二个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负待机任务,待机地点应选在距灾区 最近,有新鲜空气处,做好紧急救人的准备工作。 6.3.4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和程序

(1)事故处置任务完成、次生灾害也已消除后,按照《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应急恢复管理,只有完全达到恢复标准,并经现场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

(2)恢复通风设施时,必须遵循“先大后小,先主后次”的原则,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通风机安在新鲜空气处外,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第9篇: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龙岩学院

资源工程学院 矿井瓦斯防治作业

姓 名:康奇珍 学 号:2010091525 班 级:采矿工程 年 级: 2010级

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 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2、事故间接原因(为什么会有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

1、请回答这次事故调查组如何组成和伤亡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

2 答: 由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煤炭、公安、监察、工会及相关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2)收集有关物证和事故材料; (3) 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4)对现场进行必要拍摄或照相,绘制事故图; (5)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6)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7)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2、请阐述这次瓦斯爆炸发生的条件和预防的主要技术方法? 答:

引起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一定浓度的瓦斯;

2、一定温度的引火源;

3、足够的氧。 预防瓦斯爆炸的主要技术方法:

1、防止瓦斯积聚;

2、杜绝井下火源和危险性火花;

3、采取隔、抑爆技术措施。

3、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答: 事故整改:

该采区左翼工作面要立即停产整顿,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待系统稳定后,组织测风员和瓦斯检测员进行风量测定和瓦斯浓度测定,风量和瓦斯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后,方可移交生产。 预防措施: (1)加强瓦斯管理,健全瓦斯管理制度。 (2)要加强重点瓦斯工作面管理工作。

(3)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鉴定工作。

(4)要增加矿井安全投入,健全瓦斯检测的“二道防线”,确保安全生产。 (5)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加强矿井通风技术力量。

(7)合理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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