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2022-07-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学生心理问题分析

[摘要]随着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高校和社会爱心人士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了不同的资助措施,但是,在获得物质资助的同时,有的贫困生产生了自卑、依赖、虚荣等心理问题,分析这些心理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改善资助工作方式和措施,将经济资助和心理援助有效结合,从而促进高校资助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资助工作;贫困生;心理问题

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校资助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目前,高校以形成了“奖、助、勤、贷、补、免、减、绿色通道、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名大学生不会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资助实施、管理工作的问题,对贫困生心理状况的了解不充分,引发了学生种种心理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心理健康,高校的资助工作也难以有序的发展。所以,分析受助学生心理问题,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有著重大的意义。

一、受助贫困生的心理问题

在高校的资助工作中,大部分同学都能客观正确地接受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对国家、社会、个人提供的资助心存感恩,从而积极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是由于资助管理工作不够完善,学生自身认知和价值观的差异,导致一部分学生出现心理问题。

1、自卑心理,一些学生认为贫困生是不光彩的标签,自己接受资助就是低人一等,受助后在学习和生活中都表现的胆小、自卑、消极、回避人际交往,刻意隐藏自己贫困生的身份。

2、依赖心理,部分贫困生将家境贫困归因于社会不正之风,不能客观正确地看待自身存在的不足,认为自己国家、学校、社会对自己的资助是理所应当,缺乏感恩意识,获得资助后不思进取,铺张消费,学习松懈,成绩不进反退。

3、虚荣心理,少部分受助学生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爱慕虚荣,拿到资助款就去买高档手机、名牌电脑,讲究吃穿,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当老师对他们进行节俭教育时,他们还固执的认为资助款的支配权在自己手里,老师不应该横加干涉。

4、敌对心理,部分贫困生认为资助者的慈善行为是另有所图,沽名钓誉,并不是出自于真心地关爱贫困学生,而自己是用尊严与资助者进行了等价交换,大家各取所需,无一点感恩之情。

5、压抑心理,有的贫困生吃穿用度都非常节俭,时时注意自己的贫困生身份,对别人的评价十分在意,甚至害怕自己的合理消费行为也被别人看作为不节制,过度压抑自己的合理消费,导致心理过度敏感。

二、资助工作中学生产生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度大。少部分学生和家长的思想素质不高,生源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随意开具虚假的贫困证明。加上高校生源分布面广,老师不能做到对每个学生进行走访。这两方面原因导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真实性不高,参考价值低。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由于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来自于同一个班级,个人的情感倾向、多方利益关系,以及参评学生的拉票行为,让认定工作无可避免的出现主观性和随意性,失去了应有的公平公正。

2、贫困生自身心理发展不足。高校贫困生在成长中面临着物质经济匮乏的压力,因为无力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心理不断受挫,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长期以来,他们敏感、自卑、自负、自我封闭,导致了对别人的资助、关心,不能有正确的认知,总认为别人是怜悯、施舍,自己接受资助是迫于生活的无奈,无法从心中产生感激之情,有的同学选择拒绝资助,有的则是受助后冷淡麻木。

3、资助工作实施中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在资助工作中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参评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公示。一些社会资助者和企业为一己私利,把慈善活动当作自己捞取名声和政治资本的秀场,不尊重学生的人格,通过媒体大肆渲染资助活动,暴露学生的隐私。这些行为极大地挫伤了贫困生的自尊心,让贫困生感受不到尊重和关爱,对资助活动十分的排斥。

4、部分学生缺乏正确的道德观,为了得到资助,提供虚假的家庭经济信息,夸大了自己的贫困境况,缺乏自立、自强、诚信的优良品质,在资助活动中“等、靠、要”。一旦没有获得资助,就和资助管理人员吵闹,认为只要他能提供困难证明,学校就必须让他享受资助,不然就四处造谣生事。还有部分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恶意拖欠贷款,故意隐瞒个人的联系方式,导致银行和学校资助部门催款工作难以开展。

三、解决资助工作中贫困学生心理问题的办法

1、学校要加强资助工作中的育人管理。现在高校的资助工作量逐年增加,学生管理者忙于事务性工作,而疏于对学生的德育教育,虽然给学生提供了物质资助,但是没有开展提升思想素质的活动。学校可以开展资助感恩活动、讲座、报告会等,让学生通过参与活动深入了解资助工作的意义,牢记党和国家、社会爱心人士对贫困生的关怀,将感恩内化为积极上进的力量,鞭策自己刻苦学习,奋发图强。

2、重视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新生心理普查,筛选出存在心理问题的贫困生进行心理面谈、辅导。在资助评审过程中,一些学生获得的经济资助,但是心里背上了沉重的贫困生包袱,变得敏感自卑;另外有的同学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获得资助,心理遭受挫折,甚至引发了严重心理问题。学校需在资助评审工作过程中组织心理老师贫困生进行团体和个体的辅导,一方面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资助活动,放下顾虑,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另一方面,对于申请未成功的学生加以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健康的心态,正确对待挫折,自强自立。

3、资助工作需要有效管理、科学创新。在社会资助活动中,由政府发挥行政主体作用,整合企业、个人社会捐赠,以设立基金的方式,建立长效系统的资助机制。使学生感受到整个社会的爱心关怀,减少了受助学生被“曝光”的可能,个人隐私得到了保护。高校应对受助学生进行分类研究,对于不同的资助形式和不同的资助对象,制定科学有效、利于操作的各类资助方法。对于自立自强的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兼职的工作机会,让他们“有劳而获”,在工作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增强自信心,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变简单的物质“输血”为精神“造血”,让贫困生脚下的道路更加宽阔。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与救助机制研究”(项目号:2012SJD710033)的研究成果。

作者:帅成碧

第2篇:高校贫困学生心理问题分析及资助工作探析

摘 要:高校贫困学生由于经济困境的压力产生自卑、自闭、抑郁消沉、对现实不满的心理特征,这些不良情绪又直接影响其学习、人际交往和自身综合能力的提高。因此,针对贫困学生的心理问题和目前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建立和完善一个符合贫困大学生心理特征的资助体系,为贫困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人文环境。

关键词:高校 贫困学生 心理 资助

据各高校的调查分析表明,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后学费增长的原因,导致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数量呈现逐渐上长的趋势。一般来说,“贫困生”是经济意义上的界定,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教育费用困难以及生活费用不足的学生①。高校贫困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健康的成长应当受到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关怀。

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方面的资助是直接解决他们困境的有效方法。在我国西部地区的高校,对贫困学生的资助里面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的资助力度较大(资助金额在4000-6000元左右),但资助面有限,且能够获得奖学金的贫困生很少,针对性不高②;国家助学金、学校减交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的资助面较大,但资助金额相对很少(人均获资助约1300元)③。这就要求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应当加强和深化。

因此,在对贫困学生心理常见问题有所了解和剖析的基础上,实行“经济资助”和“心理资助”双管齐下,将更有利于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完善和资助工作的开展。

1 高校贫困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

贫困大学生一般在比较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生活中遭受到的苦难使得他们具有比同龄人更多的成熟和坚强。由于成长过程中较少得到父母的娇惯和宠爱,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有较强的独立自主能力,但因背负着巨大的经济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在他们中存在一系列个性特征和心理健康上的负性情绪变化。比较突出的不良心理特征有以下几点:

1.1 自卑

大多数贫困学生来自贫困地区,从小在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上较节俭,在大学学习期间,由于与同学之间的差异和差距较大,心理上产生巨大的反差。久之自卑的心理愈加严重,旁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都会在他们的心理上造成一定的伤害,从单纯的“经济自卑”衍生到“能力自卑”、“人格自卑”等。

1.2 自闭

由于自卑心理的作祟,贫困学生怕在与人接触的过程中被别人看不起,不愿主动与他人交流,更不愿在大庭广众说话、发表自己的想法,喜欢独来独往,与大多数同学不合群,从而出现自我封闭的不良心理倾向和孤僻怪异的畸形心态。

1.3 抑郁消沉

调查发现,贫困生中大部分学生有出现过因自身处境贫困而消极堕落的情绪。他们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对前途悲观失望,没有战胜困境的信心和勇气,对学习失去兴趣和动力,甚至厌烦学习、放弃学习。最终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影响获得奖助学金,再次陷入更深的窘境之中。

1.4 对现实不满

高校贫困生中部分学生在自卑、自闭的状态中不能及时走出,面对社会现实不能给出正确的判断,在长期心理不平衡的驱使下,做出伤害自己或者伤害他人的极端事件,以此来发泄自己对现实的不满。最终从“经济贫困”走向“心理贫困”的不归路,影响社会的健康稳定和谐。

2 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贫困生的认定缺乏量化标准

贫困在本质上归属于经济范畴。而高校大学生作为无经济来源的纯消费人群,在对学生是否为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时,必须调查清楚单位时间内学生家庭的人员组成、收入及平均生活消费,再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居民平均消费水平进行比照,从而确定学生的贫困程度。但是,某些高校在执行此项工作时,未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作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影响后续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贫困生认定程序工作的不足

调查发现不少高校在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常用“学生申报—学院认定—学校审批”的模式,此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确能反映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申报的学生较多而资助的经费相对不足,加之无量化标准、“平均主义”、“人情风”式投票选举,以及“轮流享受”等方式的影响,产生了一些问题和隐患。

2.3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不完善

随着社会信息时代的发展,高校对贫困学生的信息管理也应该网络化、系统化。特别是学生人数逾万的高校,专门用于贫困生管理和资助的工作系统急需建立和完善。通过网络系统的监控,可以使贫困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存储、统计和分析的工作达到一定的自动化标准,从而在学校各个部门甚至学校和银行之间做到随机查询,使贫困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4 贫困生“经济资助”和“心理资助”工作的不同步

基于本文前面提到的贫困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使得他们因为自身相对较差的经济状况而产生耻于言谈、焦虑烦躁、敏感脆弱、自卑封闭等不良心理缺陷。因而,在贫困生认定时,部分确实家庭经济较困难的学生羞于启齿而被迫放弃贫困生申报;与此同时,部分家庭经济相对较宽裕的学生把学校给予的资助看作“不拿白不拿”、“理所当然”、“捞好处”,部分学生甚至通过私下拉关系,骗取同学的投票得到资助。上述这两种情况的出现与学校偏重“经济资助”忽视“心理自助”工作不无相关。

3 加强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1 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的运行机制

3.1.1 建立切实有效的贫困生认定机制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建立真实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基础上,将贫困学生提交的贫困证明材料、班委评选组反映的情况以及辅导员平时的观察评议等结合起来,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修正,对贫困学生的认定进行调整。

3.1.2 实现贫困生信息管理自动化机制

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使贫困生的相关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情况、奖助学金获助情况、贷款信息及勤工上岗情况等)在学生管理系统做到自动、随机抽查,便于学校各部门掌握贫困生的受助情况和资助工作的延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借助网络使贫困学生家庭所在的民政部门、学生借贷的银行和学校贫困生信息实现共享。

3.1.3 完善受助贫困生监督管理机制

对于获得各种资助的贫困学生,在受助后学校应做好对他们的约束和监督。对于接受了资助但仍不努力学习的学生,甚至存在将助学金用于请客拉拢同学关系、抽烟喝酒、高档消费等不符合贫困学生消费标准行为的学生,应当立即取消贫困生受助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从而保证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健康发展。

3.1.4 建立灵活的资助标准

将资助标准与各院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结合起来④,根据各校所在地的消费标准给予不同标准的资助。比如像艺术类、医学类等特殊专业的贫困学生,资助的金额可适当调整。

3.2 构建多元立体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与国外的资助体系相比,在立体化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纵观各大高校,“奖、贷、勤、助、补、减、免”等多元混合资助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是资助主体的多元还有所欠缺。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应当是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人的共同责任。因此,着力构建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学校资助为辅、家庭及个人自助为补的多位一体资助体系能够使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政府的资助可通过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如鼓励和支持银行提供助学贷款,同时可依据企业在高校设立奖助学金的额度给予其税收减免或信贷优惠政策;与此同时,在政府资助的前提下,积极寻求社会各界的捐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进一步拓宽贫困学生的受助面。

3.3 实现资助体系由无偿资助向有偿资助转型

高校贫困学生作为高层次人才,在对他们的培养过程中,除了给予他们经济方面的资助,更需要在思想方面给予“精神资助”。目前大部分赠与式的资助方式一方面会助长贫困学生“等、靠、要”的思想,使他们形成理所当然的错误观念;另一方面贫困学生在接受单纯的给予的时候,忘记回报他人、回报社会,丧失感恩的生活态度,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埋下隐患。甘剑峰认为,从资助效益来看,几种资助方式的最优排序为: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⑤。另有调查表明,学生对贫困生资助方式的支持率依次为:勤工助学(50%)、助学贷款(34%)、学费减免(22.5%)、奖学金(17%)、困难补助(12%)、社会资助(6.4%)⑥。由此可见,有偿资助模式应当成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主要形式。通过有偿资助,在缓解贫困学生经济困境的同时,可帮助他们树立起自强、自立的人生信念,培养起人际交往的能力和自信心,以提升贫困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积极有效地开展完成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需要大量的工作,同时要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落实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问题,让贫困大学生在关怀和爱护中健康成长,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并以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他人、回报社会,成为有用之才。

注释:

① 黄建美.试述高校贫困生救助的伦理价值[J].云梦学刊,2009(2):93-94.

② 高潮.西部高校贫困生现状及资助对策[J].河西学院学报,2006,22(4):116-119.

③ 王献虎.西部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转型的难题和对策—对陕西省属高校贫困生资助情况的调查报告[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6(2):73-74.

④ 王平.我国高校贫困学生新资助体系的实施现状及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09,(6):59-61.

⑤ 甘剑峰.和谐社会构建中高校贫困学生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8.

⑥ 徐晓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讨[J].人文杂志,2004,(2):166-170.

作者:张瑶

第3篇:民办高校增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对策

[摘 要]学生资助的功能包含解困,即解决其经济上的困难;助学,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各种能力,从根本上增强其就业竞争力;育人,即注重道德素质、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作为一种德育资源,要发挥其德育功能、真正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需要民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应探索更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正确执行资助政策,在执行中渗透人文关怀,为贫困生提供个性化的资助,注重资助育人功能的发挥,为贫困生的成长成才搭建发展平台。

[关键词]贫困学生;德育;德育功能;思想政治工作

[

作为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不仅具有扶困功能,而且具有德育功能。对于民办高校而言,学生资助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不仅有助于将德育工作落到实处,而且对合理配置资助资源、促进学校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现阶段,民办高校必须围绕德育工作建立一套体现资助公正、公平性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做好资助工作,真正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资助资源的育人功效。

一、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价值

贫困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唯一本质性、根本性的差别就在于经济状况的差别。要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就是要通过确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资助理念,在资助的目的中明确资助一方面是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以此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从而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因此,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资助工作的德育价值,应当物质资助与精神帮扶并行,引导贫困学生坚定自立自强的信心,培养其自我开解、帮困的能力,引导其缓解压力、从而激发贫困学生拼搏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磨练其形成坚韧的品格。对于非受资助的学生来讲,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具有示范性功能。虽然受资助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是对于大多数同学来讲,资助工作在各个层面的实施和运行都能体现党、国家和社会的关怀,体现学校、老师、同学之间的关爱,从而有利于形成温暖的校园人际氛围。

二、民办高校贫困学生的特征

民办高校学生生活水平的差异度远高于公办高校。就学费和生活费而言,民办高校远高于公办高校。以2012年入学的会计学专业的学费为例,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每年学费11500元,齐齐哈尔大学每年学费2500元;部分学生家境优越,入学后高消费;而对于部分来自农村和小城镇家庭经济收入不高的贫困学生而言,在勉强缴纳了学费之后难以有更多的钱用于生活消费,巨大的生活质量反差导致了贫困学生产生自卑感,经济上的贫困已成为贫困学生心理上沉重的负担,使他们不能获得与其他学生公平发展的起点,在生活娱乐、交往、就业和考研等方面具有更大的压力,感觉自己前途渺茫,经常为生活和学习的事感到烦恼,经常感到心理压抑、恐惧和孤独,难以集中精力学习,常处于沮丧、抑郁的心理状态。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有的贫困学生言语尖酸刻薄,经常挑剔学校和同学,将自己的交往圈子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对成绩好、经济好的学生产生强烈的嫉妒心理。有的贫困学生对自身的贫困处境和寒酸外表感到羞愧,认为自己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于是在行为表现上竭力掩盖自己的贫困状况。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这一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女贫困大学生,她们在日常生活中节衣缩食,以此换来表面上的花枝招展:用苹果智能手机、日常消费出手阔绰,更有甚者故意做出一副凡事漠不关心,瞧不起别人的高傲姿态。用这种矫饰的表现来掩盖自己经济上贫困的反常举止,正好曝露其心理上的虚弱,害怕失败和被别人轻视,在事后往往会导致其更大的心理压力和痛苦。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由于多数贫困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获得的发展机会较少,在文艺、体育、表达、人际交往等方面有所欠缺,更容易产生自我否定的情绪。当出现这种问题时,部分贫困学生容易把自己封闭起来,避免和周围的同学接触。这样一种态度导致他们和普通同学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自卑心理进一步加重。经济上的贫困又促使贫困学生产生强烈的自尊心,渴望在各方面都得到极大的认可和尊重。这种自卑与自尊交错的心理往往使一些贫困学生产生虚荣攀比心理,不但不勤工助学、不愿接受资助,反而盲目消费、与他人攀比。这种虚荣攀比心理不仅直接影响着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而且将阻碍人格发展,使之渐渐远离群体生活和健康的成长之路。随着高校资助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部分贫困学生进入大学以后逐渐产生了“等、靠、要”的思想,对外界的援助产生了依赖心理。在依赖心理的影响下,一些贫困学生原有的自强、自立、勤俭、拼搏的品质慢慢消退,学习和生活也变得懒散起来。

因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地处大城市,来自农村和小城镇的贫困学生中多数入学成绩高于来自城市的学生,但随着大学阶段学习模式的变化,这些学生渐渐失去学习上的优势,面临在新的坐标系统中自我的重新定位。同时,这些学生要适应大学生活,还要面临着如何城市化的过程,即对城市文化、生活习惯的适应。对来自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贫困学生而言,他们的社会不公心理就更强烈,经济上有相对剥夺感,因而对社会产生了持续的不平衡心理,对家庭和社会有所抱怨。

三、增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德育功能的对策

(一)资助体系方面的对策

民办高校要树立“资助育人”的理念,不仅要从经济上帮助贫困学生,不仅使其衣食无忧、通过自身努力与外界资助,顺利完成学业,在毕业后更好融入社会,又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从思想上、精神上脱贫,促进贫困学生的健康成长。民办高校要通过树立教育均等、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理念来回答“为什么资助贫困学生”、“如何资助贫困学生”两大问题,使资助体系不断完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得到保障,提高资助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资助育人效率。基于资助效率与资助公平均衡考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以贫困学生的发展和资助体系的发展为资助目标,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在学校“生活有保障,学习有动力,发展有平台”。

在资助对象的认定过程中,民办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往的资助对象评选中往往更多的是只强调认定贫困学生,由辅导员凭印象确定,评选过程简单化,评选结果不令人满意,该资助的没有得到资助,不能资助的又得到了资助。从而使许多人对资助对象的评选工作表示怀疑,相应地也产生了两个消极结果:一是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得到了资助后忘记了党和政府的关照和温暖,自认为是应该的,于是在学习和表现上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同学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二是没有得到资助的学生认为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不够实事求是,在认定过程中存在着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的情况,从而产生对资助工作的反感情绪,个别学生敌视辅导员和受资助的贫困学生。为了使资助产生良好的效果,要求辅导员必须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杜绝辅导员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中出现徇私、吃、请、拿等不良现象。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和处罚力度,对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源分配方案和名单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干部、教师的监督。要畅通学生申诉渠道,保证学生的合法权利。

为了使资助产生良好效果,必须重视在贫困学生认定中的德育内容。要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让广大学生积极监督贫困学生评定过程,加强诚信管理,明确虚假申请贫困资助的后果,为公平、公正、合理认定贫困学生提供了保障。学生工作部(处)、各系党总支书记和辅导员要随时观察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对违反校纪校规、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的贫困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受资助的贫困学生提出适当的义务和责任,改变以往的“免费午餐”式的资助。

(二)贫困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对策

辅导员工作在学生工作的第一线,最能把握学生的心理,最能了解学生的需求,最能贴近学生的情感,辅导员应就贫困学生所表述的情况对其进行世界观、人生观教育, 让其懂得这些资助都是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特别关心和爱护;特别要教育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受教育机会,然后提出解决困难的具体途径和方法,让贫困学生懂得人生旅途中的磨难是在所难免的,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战胜困难的过程,使贫困学生能正确地面对大学阶段的经济困难,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

贫困学生往往因为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引发了一系列的自卑、虚荣、攀比等心理问题。辅导员应积极引导贫困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只有拥有正确的金钱观,贫困学生才能真正解决思想上的束缚,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正因为如此,辅导员才应把握贫困学生的现状和特征,在日常教育中积极帮助贫困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引导贫困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在日常教育中有意识地强化贫困生自尊、自立、自强的主体意识,促使其正确认识生活和学习中所遭遇的挫折,帮助他们从根本上树立起自尊心和自信心,学会正确对待生活中不如意的人、事、物,从而形成对社会、对自我的正确认识,真正做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真正解决思想上的束缚,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进而形成正确的自我定位与积极的人生规划。

资助过程实际就是优化人生的过程,最后结果就是要求达到学生行为的道德化之目的。民办高校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塑造接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的责任之心、感恩之心、诚信之心。贫困学生接受的各种形式的资助,体现了国家、政府以及资助者对贫困学生的关爱,贫困大学生接受资助,理当懂得感恩,它是发自内心的感激和回报,这也是健全人格的具体表现之一。因此,塑造贫困生的责任之心、感恩之心、诚信之心也是“心理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实现资助的德育功能,民办高校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范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民办高校要坚持以人为本,在不断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中,要关心资助工作是否公平与合理、贫困学生是否能顺利完成学业,要更加关注贫困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民办高校要发挥资助工作的德育功效,从进一步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鼓舞、带动贫困学生努力克服困难,形成健康向上、贫困思进、自强不息的坚毅品质,使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维护好学生的切身利益,把有限的资助资源分配给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努力营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从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侯庆海〕

作者:姜欣

第4篇: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南董镇中学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为贯彻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资金来源

学校公用经费的3%-5%。

二、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非在校寄宿贫困学生;

2、未享受生活补助的低保家庭贫困学生;

3、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孤儿、残疾、单亲贫困学生;

4、 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庭经济特别困难贫困学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贫困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资助工作,负责资助流程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长:夏建才(校 长)

副组长:郭力杰(副校长)

员:XXX(支部副书记)

张小英(副校长)

申芳(教务主任)

崔秀玲(教务主任)

刘辉峰(办公室主任)

王坦(团总支书记)

夏艳超(财务报账员)

李艳哲(工会主席)

各班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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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贫困学生的认定办法及资助金额

根据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评审小组确定受助对象及贫困等级,贫困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三级为“一般贫困家庭”。资助金额分别为:一级贫困资助金额为500-700元;二级贫困资助金额为300-500 元。

五、申请资助程序:

1、贫困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困难申请。

2、班主任入户走访、调查询问贫困家庭学生具体贫困情况,填写《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精准核实情况调查表》,并留下影像资料。

3、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评审,确定拟受助对象及等级。

4、班主任发放《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相关部门签署“属实”意见后,班主任收回并交学校资助办公室。

5、公示拟受助学生情况,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6、 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家长(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1 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学校资助办公室收集并审核资料,填写《贫困学生资助签字表》,学生或家长签字后实施打卡发放,签字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并做好档案管理。

六、资助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抵扣。

七、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台账,对受助贫困学生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贫困学毕业后,学校将贫困学生的资料推荐给所在中学,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

元;三级贫困资助金额为200-300

南董镇中学

2018年5月20日

3

第5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一)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二、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三、资助程序: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资助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

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当涂一中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二)

为响应团委号召,资助家境困难的优秀学子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星小学校团委组织了“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生”的捐款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共收到捐款877.5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活动主题: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学生

活动时间:**年3月25日第二节课下课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活动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活动宣传(大力展开内部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精神和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2.确定活动时间和地点。

3.准备捐助活动所需物品。

(二)活动实施

1、校长讲话(资助活动流程,资助意义)

2、公布捐款总数(各班捐款总数)

3、对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扬

4、现场捐款仪式(每班派代表上台将资助款项放入捐款箱)

5、财务公开清点

(三)注意事项:

此活动以自愿为主,不可强迫同学;

五星小学大队部

**年三月二十五日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三)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第6篇: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郑家镇中心小学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学期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2017年2月12日

第7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方案(范文模版)

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为保证顺利完成贫困幼儿资助和贫困住校生资助活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不因贫困失学,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组织

学校成立了由王俊英校长为组长的“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由副校长张小雨、郭长春担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担任主要小组成员。

二、宣传贯彻活动精神

将文件精神通过会议,传达给到各个小组成员,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助方案。

三、资助范围

小学: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住校生。指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户主)为建档立卡户。

幼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幼儿。指幼儿本人或监护人(户主)为建档立卡户。

四、资助步骤

1、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将本次资助活动具体情况告知全体家长。

2、以班级为单位下发“神池县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由学生和家长填写学生本人信息和户主信息后,去乡镇府进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业务系统查询审查。

3、通过乡镇府资格审查,确认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将“神池县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班主任审核。

4、班主任将建档立卡的住校生(幼儿班主任将建档立卡的幼儿)报回学校,由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副组长负责进行审核查验,最终确定本学期的贫困住校生“一补”资金及贫困幼儿资助活动拟受助名单。

5、将所有拟受助学生花名在学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向学校领导提出。

6、受助学生将本人及户主的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学生或户主)的银行卡号复印件交回学校,由班主任进行审核后,交给学校文印室,由王伦老师统一进行电子信息录入。

7、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及户主的户口、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8、资助小组领导成员进行最终确认后,将资助花名表交由学校报账员秦怀珠,通过银行统一汇款的方式,将每人受助金500元打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

五、落实检查

1、在汇款完成一周后,由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回访,确保所有受助学生都已收到资助金500元。

2、资助领导成员进行抽查核验,保证所有受助学生按时收到资助款。

3、以上所述全体资料都由学校专人进行存档,以备随时进行检查,核验。

神池县义井联校

2017年春

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神池县义井联校 2017年春

第8篇:繁荣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实施方案[本站推荐]

繁荣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及教育党委扶贫开发总体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校困难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大对我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及资助资金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级各类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抓住关键,突破难点,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资助力度,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资助体系

我校健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资料,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落实资助帮扶措施

1.成立捐资助学基金会,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资助力度。我们充分发挥发挥捐资助学基金会作用,统筹各类社会资助,对在我校就读的建卡贫困学生进行免除一年春、秋两季校服、捐赠衣物、学习用品的帮扶力度,大力倡导“手拉手”活动,确保特殊困难重点人群得到有效帮助。

2.根据教育党委下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我校就读学生名单,我校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认真核实,并由学生本人提供户口本、储蓄卡号、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情况证明等,经核实确认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教育体育局审核确定

3.自2017年3月开始,采取教师“一帮一”的帮扶举措,教师对自己的所帮扶的贫困学生定期的进行家访、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做到因生施策,为学生们能够顺利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已经成立第四小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刘长有任组长,段振勇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是领导小组中的成员。我们要和各部门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有效落实各项资助,做到精准及时,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失学。

(二)做好政策宣传

结合整体脱贫攻坚,开展好教育扶贫政策宣传,通过召开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长会等方式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过程监管

严格资助资金的专人专帐管理,严格资助程序规范和标准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大贫困学生资助督导检查力度,严防冒领、套取资助资金,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

第9篇:朱河小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自查报告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及省政府、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工作,切实加强贫困学生助学工程的领导,建立资助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在我校顺利进行,现就2011以来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6人,共计金额4500元。

二、具体做法

1、学校成立了贫困学生助学工程领导小组。

2、在校长李义先同志的带领下积极开展工作,先后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文件精神。

3、学校召开班主任工作会,摸清各班贫困学生情况,按照贫困确实是认定条件,逐人进行社会调查。

4、发放《贫困寄宿生申请表》,并由所在的村组领导签

字盖章。学校审核后,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并进行公示后上报名单。

5、学校对下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全额发放到贫困寄宿生家长手中,无代领现象发生,更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三、今后打算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工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程。我校将根据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有关精神,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朱河小学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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