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工岗位职责

2022-09-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物业电工岗位职责

前期物业管理中的服务纠纷与政府职责

导读:前期物业管理相较于后期物业管理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很容易引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突出表现为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阻碍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期限过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难度大和前期物业服务质量不高三个方面。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是前期物业管理发生纠纷的根源,解决前期物业管理疑难法律问题的对策在于强化政府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的管理职责,具体来说包含强化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监管、加大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审查、主导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过程和及早介入解决前期物业服务纠纷四个方面。

一、案例介绍

2014年8月,重庆市某区法院受理了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袁某某等人物业服务费纠纷共计7案,原告认为被告在不同的时段存在拒缴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的情况,欠缴物业服务费及滞纳金3千~5千元不等。经承办法官了解,业主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主要是认为:原告作为开发商选定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其物业服务严重达不到业主要求的标准,包括安保问题严重导致业主财产被盗、房屋质量有瑕疵、共用部位被占用等。因此,承办法官在接手上述案件后考虑的不仅仅是物业服务合同上所列的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还按图索骥寻找矛盾的深层次根源:一方面建议业主采取合法方式进行维权,应当依约缴纳物业服务费;另一方面建议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来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争取彻底解决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据统计,物业服务费纠纷在该区法院审理的物业管理纠纷中占到了98%以上的比重,其中绝大部分都涉及到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的物业服务质量问题。

现阶段,因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引发的物业服务费纠纷是实践中最为常见,也最为人们关注的物业纠纷。尽管物业服务费纠纷从法律层面上看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问题,即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但其实并非如此简单,其产生具有深刻的背景因素,有其发展的脉络,具体可分为纠纷埋设阶段、纠纷爆发阶段和纠纷延续阶段,纠纷埋设阶段则主要体现为前期物业管理中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对前期物业管理没有进行专门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对前期物业管理进行了专章规定,上述规定对于规范我国前期物业管理活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前期物业管理有其较大的特殊性,很容易引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1]

二、前期物业管理的特殊性

前期物业管理相较于后期物业管理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明晰前期物业管理的特殊性是研究前期物业管理疑难法律问题的前提。

第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主体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而履行主体则是业主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被排除于合同签订过程之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通过业主的书面承诺从而对业主产生法律效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主体和履行主体的不一致,更容易引发业主与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2]

第二,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一方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单位选聘,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而实践中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往往与其有较深的利益关系,这导致部分业主将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视为建设单位的利益代言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及召开中占主导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首次业主大会能否顺利召开,进而决定着前期物业管理何时结束。因此,建设单位既决定着前期物业管理何时开始,也对前期物业管理何时结束有重要影响,可以说其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

第三,业主权利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易受侵害。由于业主被排除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过程之外,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往往与其有较深的利益关系;而建设单位作为业主购买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与业主之间往往具有利益上的对抗关系,这导致业主在面对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时处于明显弱势地位,权利极易受到侵害。

第四,前期物业管理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尽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这就可能出现两种非常规的结果:一是由于业主委员会很快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导致前期物业管理期限极短;二是由于迟迟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迟迟不能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导致前期物业管理期限极长。

三、前期物业管理的疑难法律问题

前期物业管理的特殊性很容易引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造成法律适用中的难题,影响了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前期物业管理的效果。

(一)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阻碍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前期物业管理是建立在对特定物业之上的管理,是对已经形成并投入使用的场地和设施的管理,而这些场地和设施是由建设单位所形成的,因此建设单位对前期物业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直接影响了后续的前期物业管理水平。

现阶段,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阻碍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质量问题。由于规划设计缺陷或施工质量差等问题导致业主不满,绝大部分业主不是通过正常渠道向开发建设单位交涉维权,而是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往往无力协调解决。二是建设单位促销中的虚假广告问题。在房屋销售时建设单位为了促销,时常打出夸张的不切实际的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宣传,例如,24小时供应热水、保安服务、全天监控,还有“五星级”、“港式”“英式”“管家式”服务等,但绝大多数难以兑现,或在前期由建设单位“输血式”投入支持运行,待房屋销售完后一撤了之,导致了后期物业服务工作难以运行。[3]三是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时的乱承诺问题。建设单位为了缓和规避一些矛盾,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经常打出减、免、送物业服务费,电梯费、维修费等。四是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责任问题。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房屋的保修责任,将问题压给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了其逃避保修责任的“挡箭牌”和“替罪羊”。[4]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限过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难度大

在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市渝北区房屋管理局联合组织的调研中,66%的业主表示所在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未更换,并且56%的前期物业服务期限在3年以上,这表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被更换的频率并不高,管理期限相对较长。前期物业管理期限过长,一方面导致前期物业管理期限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使得前期物业管理只能受“事实物业服务合同”的调整,不利于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难度大,实践各方主体特别是业主很难通过现行法律手段来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得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无法及时得到调整,纠纷无法通过合同方式予以解决。

究其原因,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困难是前期物业管理期限过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难度大的深层次原因,而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前提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践中,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过程比较困难,经常会遇到无法召开或者拖延召开的情形,也会出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做出决议的合法性受质疑等问题。概括来讲,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1.业主无法及时知悉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情况,而寄希望于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书面提出要求也比较困难,建设单位基于自身权益的考虑主动要求召集筹备首次业主大会的积极性也不高,这导致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时间被延后,使得首次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2.建设单位参加筹备组受到质疑,由于筹备组必须要有建设单位参加,而建设单位作为小区的开发商,一方面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持消极甚至抵制的态度,使得首次业主大会迟迟无法召开,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筹备组成立过程中往往起到主导的作用,其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会推荐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业主参加筹备组,使筹备组产生的合法性受到质疑;3.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资格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主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使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产生的合法性受到质疑;4.部分业主基于对筹备组产生合法性的质疑或者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自行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对建设单位主导的筹备组持抵制态度,也影响了首次业主大会的顺利召开;5.尽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下进行,但受政府相关部门职能所限,实践中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义务虚化,筹备组的成立往往由建设单位主导,并容易被少数人不法操纵,不利于促使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

(三)前期物业服务质量不高,是物业服务纠纷的深层次原因

在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市渝北区房屋管理局联合组织的调研中,对于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的首要原因,65%的业主认为是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不高,业主往往以此为借口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爆发大规模的物业服务纠纷埋下了隐患,最终致使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陷入“欠费—诉讼—欠费”的恶性循环。

前期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实践中,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均由建设单位选定,且往往与建设单位存在较大的利益关系,因此,建设单位一般将业主房屋的钥匙交予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而业主在接房时一般会被要求必须书面承诺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提前缴纳至少一年的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才能领到钥匙入住,否则将不予交房。尽管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上述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属于明显的违法违约行为,但是绝大多数的业主出于尽快接房的考虑,没有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而是同意了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不法要求。上述过程中,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看似捡了一个大便宜,未耗费人力物力即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提前收缴了至少一年的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的长期性及持续性,这实际上是埋下了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的隐患:1.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未进行有效的沟通,使业主无法切身了解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及收取物业服务费的合理原因等主要内容,这导致业主虽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签了字,但都认为自己是受胁迫的,未从内心里真正尊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不会主动自觉地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容易给业主造成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一体的印象,导致业主自然地认为诸如房屋质量纠纷、配套设施不足等建设单位遗留的问题,也应当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来解决,从而给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增添了更多的矛盾根源。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借助建设单位的力量很轻易地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提前收缴了至少一年的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这容易给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造成强势优越的心理,从而不会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不愿接受来自业主的正当监督,不愿考虑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也不愿正视自身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正。当物业服务质量无法达到业主的心理要求时,业主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或者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如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合同关系、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未经招投标、服务质量差、收费不合理等理由。此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选择诉讼来索要物业服务费,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费就此全面爆发。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费索要诉讼,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个别业主提起索要物业服务费诉讼,个别业主限于法律知识及时间精力上的欠缺,通常很难提出有力的抗辩证据,甚至有部分业主采取消极逃避的态度,根本不出庭应诉,这导致法院一般会按照双方之间书面合同的约定判决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并承担一定数额的滞纳金;2.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取得胜诉判决后,一般会在小区内张榜公布,以震慑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促使其尽快缴纳物业服务费;3.如果业主仍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会将所有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告上法庭,此时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业主往往会提出诸多的抗辩理由,如服务质量差、收费不合理等,但是法院基于同案同判的司法审查规则,一般会直接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主张,即要求业主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而不理会业主提出的抗辩理由,这就给业主留下了法院偏袒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印象,认为法院裁判不公;4.法院的判决很少会得到业主的自觉履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此时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引发更为激烈的冲突。至此,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形成了一个“欠费-诉讼-欠费”的恶性循环: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起诉部分业主索要物业服务费,法院判决支持;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起诉全体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索要物业服务费,法院遵循同案同判的原则判决支持,基本不考虑业主的抗辩理由;业主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不愿意主动缴纳物业服务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不足,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必然下滑,进而引起更多业主的不满,业主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规模更大。这种恶性循环,使得业主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全面爆发,从入住时强迫签约开始积累起来的种种隐患纠纷集中在物业服务费诉讼中体现,并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索要物业服务费这种单一的方式集中表现出来,此时这并非一个简单的物业服务费拖欠或拒交问题,还包含有业主对开发商遗留问题的不满、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质量的不满以及对法院判决不能解决业主现实问题的不满等诸多问题。

四、前期物业管理疑难法律问题的解决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是前期物业管理发生纠纷的根源。因此,解决前期物业管理疑难法律问题的对策在于强化政府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的管理职责,明确建设单位的协助义务。

(一)强化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监管

以重庆市为例,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物业中有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因此,政府应重点监管住宅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是否经过了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一方面对于未经过招投标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74条的规定追究建设单位的行政责任;另一方面对于违法招投标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着力构筑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机制,包括:1.建立专家库,评委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挑选了一批对物业管理熟悉的专家、企业领导组成评委库,每次评标一半以上的评委必须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独立封闭打分。评委对标书的评定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当天完成,不得相互参考。3.现场宣布结果。除标书得分外,企业综合情况和现场答辩分由评委在评标会现场打出,现场统计,现场唱分,现场宣布结果。[5]

此外,特别是要强化对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10〕27号的规定,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实投标人不少于三个且需要经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加大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审查

以重庆市为例,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是,仅仅规定了未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行为的法律责任,未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明显违法或侵害业主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审查,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明显违法或侵害业主权益行为的情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应及时交由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另一方面应及时提醒相关的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告知他们相应的法律权利和救济途径。

(三)主导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过程

根据前述,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困难是前期物业管理期限过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难度大的深层次原因。因此,要彻底解决前期物业管理期限过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难度大问题的对策在于政府主导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过程。具体而言:1.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动态公示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以及已经入住的业主数量,并及时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2.参照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规定筹备组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特别是专门规定按期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和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工作这两点;3.淡化建设单位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中的作用,明确其协助义务,不进入筹备组;4.强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中的管理职责,重点审查筹备组成员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主导筹备组的成立。

(四)及早介入解决前期物业服务纠纷

根据前述,前期物业服务质量不高是物业服务纠纷的深层次原因,政府应及早介入解决前期物业服务纠纷,避免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爆发大规模的物业服务纠纷,打破“欠费—诉讼—欠费”的恶性循环。[6]具体而言:1.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倾斜保护业主的利益,对于业主反映的前期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消除可能引发物业服务纠纷的因素;2.在物业服务纠纷发生后,与法院建立联动机制,深入小区了解物业服务纠纷发生的真实原因,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的案件,及时召开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座谈会,为双方进行沟通提供平台,不单纯依靠法院的判决解决物业服务纠纷;3.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指导业主大会作出解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督促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移交物业服务区域,对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4.出现无人管理小区时,及时联合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派出工作组接管小区,并指导业主尽快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参考文献:

[1]张红蕊.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J].企业文化(中旬),2015(5):65.

[2]高茜.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辨析[J].中国房地产(学术版),2015(7):75.

[3]张一民.物业服务企业将趋于专业管家定位——2015年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探究[J].中国物业管理,2015(29).

[4]亓红.开发商如何加强前期物业公司的管理[J].建筑工程与技术设计,2015(22):162.

[5]孔陆军.前期介入是物业服务的首要环节[J].现代经济信息,2015(2):104.

[6]陈小芳,邓福康.国内外物业管理模式对安徽省物业管理发展的启示[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8):23.

责任编辑:张 炜

作者:张文波

第2篇:基于职业岗位需求的《汽车电工电子技术》课程改革研究

摘要:针对《汽车电工电子技术》在教学中出现的学生学习兴趣不高、与后续课程脱节等现状及问题。提出以课程内容“工作化”、教学过程“职业化”、 教学手段“多样化”、编教材写“特色化”、 课程考核“能力化”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建议。在实际改革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汽车电工电子技术;课程改革;岗位需求

1 现状与背景分析

《汽车电工电子技术》课程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进行岗位能力培养的专业基础课程,在汽车类专业教学中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课程紧紧围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及职业岗位群对汽车电工电子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要求,重点突出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它既有自身的理论体系,又有很强的实践性,认真学习该课程有助于增强学习专业课的兴趣,并能为后续的专业课打下扎实的基础,对提高学生在汽车电子产品生产、汽车检测维修、营销、维护保养、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起到重要作用,为汽车电子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

然而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已不能适应现代汽车类专业人才在电控维修方面的培养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理论与实践脱节

《汽车电工电子技术》课程是《汽车传感器技术》、《汽車电器》、《汽车性能检测技术》等专业核心课程的重要基础课程。在专业成立初期,课程因没有很合适的《汽车电工电子技术》教材,选用《电工技术》和《电子技术》两本教材教学,教学内容没能与汽车实际应用紧密结合,教学效果不够理想。而且传统的教学方式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分开的,大部分老师在讲授理论知识时往往过分追求教学内容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忽视了《汽车电工电子技术》作为应用学科的实用价值,尤其是在汽车上的应用,导致学生缺乏明确的学习目标,难以理解课程的目的,造成学生的学习有很大困难,也影响了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及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1.2教学方法相对落后

传统的教学方法基本上采用“老师讲,学生听”的满堂灌的方式,有些教师对高职教育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适应,课堂教学讲得过多过细,缺乏新意,没有留出足够的时间供学生实践和操作,导致学生始终处于被动学习状态,无法激起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1.3考核方式单一

《汽车电工电子技术》课程传统的考核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主要考核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这样既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全面掌握,也不利于高职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

2 课程改革措施及建议

针对该课程传统教学存在的问题,在此以“职业岗位需求”为目标,以“汽车电工电子技术应用”为主线,通过项目式教学方式,从课程内容、教学模式及教学考核等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强化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2.1课程内容“工作化”

教师深入汽车企业一线掌握汽车相关岗位流程、岗位职责,收集并整理经典案例和成功经验,为将实际工作任务转化为典型学习任务奠定基础。根据职业分析研讨会和企业调研确定本课程的教学目标,突破学科体系限制,重新构建教学内容,体现出高职一体化教育的特色。从实际岗位需要出发,将各课程的知识与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加实用性和针对性,删去一些与今后工作关系不大的内容。

本课程以实际工作过程中的实际工作任务作为学生的主要学习内容,将学习内容整合成不同的学习任务,课程学习从工具使用和仪表使用入手,学习汽车上常用电子元器件的识别、检测,基本汽车电路的分析与应用,掌握典型电路的组成、工作过程(原理)作为基础,但这里要考虑职业能力培养的针对性和明确性的特点,将各个基础电路与汽车电路相结合,尽量让学生不再机械地、割裂地学习理论知识,而是接受基本的工程训练,为学生核心职业能力的形成提供必要的保证。

本课程围绕专业相关知识,以学生为主体,以电工电子在汽车上的典型应用为载体,设计若干个任务单元作为学生的能力训练项目,其目的就是为了改变传统的教与学的氛围,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在任务单元中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融合在一起,理论由浅入深,技能由简单到复杂,用理论匹配实践,用实践整合、序化理论。在教学中,采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方式,解决了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学内容与岗位要求脱节的问题。

2.2教学过程“职业化”

全部学习活动围绕课程目标展开,整个学习过程是企业真实工作过程的“再现”,帮助学生树立质量意识、成本意识、工艺方法、安全操作和工作态度等工程意识,实现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形成相结合。改革教学模式,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法,使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通过实际识别、分析及检测实际的汽车电子电路中常用的电器元件和电路,使学生真正掌握汽车电子技术的主要专业技能,以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

教师给学生上课时,授课内容既要注意与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衔接,又要兼顾与后续课程的联系。在教学中,每章都从最基本的应用实例出发,由实际问题入手通过技能训练引入相关知识和理论,由实训引出相关概念及相关电路。首先是教师提出学习的内容、目的、要求及其他相关事项,学生自主学习有关内容,再通过自己动手做的方式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同时获得相关技能的训练。

2.3教学手段“多样化”

高职学生基础相对薄弱,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对基础知识、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精心组织,运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为了适应目前既要减少教学时数,又要增加课堂信息量的教改形势,同时培养学生学习主动性,提高自学能力,充分利用QQ群等网络资源教学是最有效可行的方法之一。

2.4编教材写“特色化”

通过对校企合作企业调研,以及各企业对汽车电子技术、维修、售后服务等岗位的技能需求,结合教学实践和探索,通过课程结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教材。教材以项目为轴线展开,引导学生思考,进入课程的学习。在编写过程中尽量吸取借鉴行业企业专家的宝贵经验,综合考虑学校现有的师生情况、教学场地和设备等因素,编写一本适用性较高的教材。为便于巩固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引导应用,采用教、学、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以理论够用、注重应用的原则,通过循序渐进、不断拓宽思路的方法讲述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5课程考核“能力化”

进行项目式教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因此改变传统的考核方式,强调考核学生的能力,实现课程考核向过程考核的转变势在必行。

项目教学法注重学生对知识和技能掌握“过程性”的考核,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测试、操作、作品展示、项目设计等评价方式,特别是强调能力评价、个性化评价、创新能力评价;建立过程考评(任务考评)与期末考评(课程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过程考评的重要性,针对学生独立或合作完成每个工作任务的情况、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考核评价,并监控整个过程,作出评价。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中“终结性”的考核标准,这种考核方式更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特长的发挥,彰显了职业教育的特色。

3 结论

通过本门课程的教学改革,将传统的教学内容结构重构,以企业要求、岗位需求为目标,以汽车为载体,通过汽车典型实际案例、虚拟仿真等现代手段,让学生对课程产生兴趣,实现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程的良好衔接。 目前,课程组教师紧紧围绕汽车专业的培养目标,在课程内容的整合优化、课程标准的修订、教学资源库的建立等课程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今后的教学中将进一步优化教学手段、丰富教学资源。

参考文献:

[1] 鞠娜.《汽车电工电子技术》课程项目式教学改革实践探索[J].时代农机,2015,42(5):107-109.

[2] 王波,王云霞,刘文婷. 高职《汽车电工电子技术》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5,14(2):96-98.

[3] 贾宝会,范智勇,蒲一鸣. “汽车电工电子技术”课程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8):193.

[4] 李兆平.“汽車电工电子技术”课程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8):193.

[5] 钱玲玲.《汽车电工电子技术》教学改革实施与研究[J].科技论坛,2015(16):115-116.

作者:郝志廷

第3篇:物业电工岗位职责

职责

一、

1、 负责对大厦机电设备的运行值班、处理一般性故障,参与协助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对发生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2、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大厦的供水、供电、空调设施设备等情况,掌握相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和相关处理措施,禁止非本部门人员进入机房。

3、 定期巡视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

4、 配合项目其他部门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5、 保证值班室、配电室的清洁及物品的有序摆放。

6、 负责设备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禁止各种违反设备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7、 遇到突发停电或发生其他突发事故时,应从容镇定,按规定程序及时排除故障或采取应急措施,迅速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8、 加强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水、放小动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9、 每月统计用电量,并进行月度用电分析对比,及时发现问题,杜绝浪费。

10、 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制定节约能源措施并保证实施。

11、 负责消防自助报警系统、通风系统、楼宇自助系统、保安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等弱电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12、 根据实际要求,开展各项弱电专业工程的增效改造工作。

1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二

1、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努力学习技术,熟练的掌握公司各物业供电方式状态路线走向及所辖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及实际操作。

3、 负责配电室、电梯机房、楼层电井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

4、 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公共设备的应急维修。

5、 每月两次发电机试运行。

6、 负责公司物业外围照明灯具的启、停。

7、 做好办公楼内房间、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修理和更换。

8、 负责电气设备、各配电箱(柜)表面清洁。

9、 负责餐厅、厨房、办公室、洗涤动力设备电气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工作。

10、 每周一次巡查责任设备,每月一次清洁责任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

11、 制订并监督执行强、弱电系统的设备定期保养规定。

12、 提出本系统的备料计划,协助采购专业性较强的工具或零件。

13、 做好公司办公区域供电系统外线修理。

14、 坚守岗位定期巡视电气设备密切监视运行情况正确抄录各项数据并填好报表。

15、 发生事故时,应保持冷静头脑,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

16、 服务热情周到,接到报修通知单立即上门服务,保证质量,做到:小修不过天,大修在三天。

17、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4篇:物业电工职责

1.

物业电工职责

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班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它工作任务;

2. .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现有电气设备的原理及实际操作与维修;

3. 积极协调配电工的工作,出现事故时无条件地迅速返回机房,听从领班的指挥;

4. 招待执行所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表格;

5. 6.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日夜班的交接班工作; 交班时发生故障,上一班必须协同下一班排队故障后才能下班,配电设备发生事故时不得离岗;

7. 请假、补休需在一天前报告领班,并由领班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8. 积极搞好业主用电的充电工作; 搞好班内外清洁卫生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9. 10.

第5篇:物业公司电工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明确供电系统,熟悉设备性能保证安全用电。

二、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坚守岗位,服从用户随叫随到,不脱拉扯皮。

三、对用电设备要定时或不定时的继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填写好工作日志,并及时向上级详细汇报。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送电时先高压再氐压,停电时先低压再高压”严禁刀开关带负荷停送电。

五、坚持劳保上岗,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六、节约用电,做到不该开的灯不开,不该送的电不送,接时开关路灯及一切用电设备严禁私自乱挂违章用电。

七、搞好岗位卫生,做到随脏随打扫,保持配电室内外干净、干燥、整洁,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配电室。

八、及进搞好业主用电的充电工作。

第6篇:物业部电工岗位职责[最终版]

物业部电工岗位职责

一、 熟练掌握各类电气设备操作、维修保养规程,持证上岗。

二、 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证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 按照主管的安排,依据安全管理规程要求,对强电设备、照明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并达到质量要求。

四、 维修保养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工艺规范,各接点必须牢固结实,绝缘及防水处理必须可靠。

五、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安全责任制,确保人身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六、 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事故未排除时不交班,应上下两班协力排除故障,完成后编写事故报告,交工程部审阅。

七、 接到维修通知单应尽快到位检修恢复正常,维修完毕后做好记录,并尽快回到值班地点。

八、 负责机房的电气系统的巡视、检修、维护工作。

九、 负责中控室等各部位的强弱电维护、维修工作。

十、 按要求开闭设备,不私自调整设备,改变运行原理。 十

一、 严格执行职工守则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确保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自行发展的工作。

北京 jk大厦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第7篇:物业公司水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配电房的设备和场地整洁,卫生,无杂物,机房内不得抽烟,吃零食,严禁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配电房。

2。负责保管好配电房的日常仪器,仪表和各类工具,做到器具准备完好,取用方便。

3。严格按照配电操作规程,负责配电设备的运行监护,严守配电房的值班和人员进出配电房的有关规定,杜绝闲杂人员进入配电房,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4。监守岗位,定期巡视检查配电运行仪表,认真抄录填写各种报表和运行记录。

5。服从领班日常工作指令,在需要时,协助其它人员做好工作。 6。当发生停电事件时,要立即与供电部门联系,问明停电原因和恢复时间,并做好准备记录。

7。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清醒头脑,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

8。按照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进行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

第8篇:物业水电工岗位之责

1、水电工,负责公司水电及消防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公司物业修缮维护工作,要牢固树立为保障公司经营和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水管流畅,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物业使用顺畅,确保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员工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公司的供水、供电、消防及物业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并及时清理维修后的工作环境。每周全面详细检查一次公司内公共场所的水电、物业设施,保证公司的正常秩序。对公司员工提出的水电等故障维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当日必须排除,若故障复杂或者太多,不能当日到位的,要求给予解释和答复

3、负责公司水电、消防、物业设施零星维修安装工作,管理公司公用点灯开关及水龙头等设施的维护。对于公司内水电线路的一般改造及装修,应由水电工个人负责解决,若确因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担需请外地单位协助时,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并负责施工监管和质量检查。在施工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材料预算上报部门领导

4、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水电工具爱惜使用,负保管责任;用坏了的工具,要以旧换新,上报部门领导确认后办理工具更新。安装、维修所需配件,均须到部门办理采购领用手续,对安装、维修情况、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记,定期交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核对

5、配合公司做好水电等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各办公室、展厅、宿舍及食堂等地的用水、用电情况,有权对违规用水、用电者进行制止、批评、拆除设备,并向部门领导及时汇报 6.严格遵守水电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压配电间、发电机等经常要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避免事故发生

7、对临时性、季节性使用的公用电气等,要及时维护和拆装,并负责与各使用单位做好交接保管手续

8、建立对外(洗车)、对内的水、电表(洗车、员工宿舍)登记薄,认真核对每月(按照规定时间)水、电的起止度及实际用水用电的数量,及时抄表报行政部扣除水电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询更正。如用水、点亮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9、注意施工安全。确保供水、供电安全,严防水、电、网线私拉乱接。消除各项隐患。避免和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10、积极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举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