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2022-06-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监理企业在工程实施中如何进行安全监理

摘要:监理企业如何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进行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介绍了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的定义、安全监理的任务以及监理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监理措施。

关键词: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安全监理措施

实现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建设监理制度已得到全面推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认识到:抓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不仅是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障,也是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和发挥投资效益的基础。安全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等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体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表现出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如何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已成为所有监理企业研究的重要课题。

1安全监理的定义

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安全监理行使委托方赋予的职权,属于安全技术服务,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评价、监控和监督,降低风险度。

2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等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监理企业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3.1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事前控制

3.1.1将安全监理的内容编写进监理规划

监理企业应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实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包括如何配备合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应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等。

3.1.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自身安全保障体系并有效运转

施工单位自身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能力是施工安全的基础保证。因此安全监理的重点首先是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要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应核查以下内容: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③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⑤安全检查制度;⑥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⑦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1.3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项目监理机构要严把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审核关,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在施工组织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不能同意动工;项目监理机构要把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以及重要作业的施工方案的审查关,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①审查施工企业内部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②审核要以规程、规范为依据,并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③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内容是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对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重点监控,实施必要的旁站监理。

3.1.4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项目监理机构要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3.1.5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审批,确保细则的可操作性。

3.2做好安全监理事中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3.2.1监理单位要尽快提高安全监理能力

(1)项目监理机构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管理工作。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监理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所有监理人员都应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以便在现场从事建立工作时能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

(2)项目监理机构要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项目监理机构在制定“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特别要注重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与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安全监理的相关要求和准则,并形成一种监理工作制度坚持执行下去,这样一定能在工程建设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3.2.2严格进行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控制,主要分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在日常的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过程中,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首先要对现场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从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方面入手,以送电工程组塔作业为例,人员组织不当,不正确使用工作票,无员工负责安全监护等属管理违章;高处作业不系带、塔下作业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嘻戏打闹等属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抱杆拉线地锚坑深度不够,临近电力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发电机未装接地等属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都属事故隐患,监理一旦发现,应当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整改。

项目监理部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可分为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应对施工承包的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制度、文明施工、分包与临时工管理、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事故考核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是现场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如各分部工程开工前)或安全状况出现波动(如管理违章大量出现、相同或类似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发生人身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等)时开展。无论是综合性安全检查,还是专项安全检查,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可以按监理措施实施程序进行,如以下方法:①发出口头通知(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②签发书面通知、指令;③召开专题监理例会;④签发“工程暂停令”;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2.3分清主次,重点监控

安全监理同样要抓主要矛盾,特别是现场安全控制要分清主次,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及危险性作业进行重点把关,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这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事先要对正在或即将进行的施工作业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安全监理的重点,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详细制订W(见证点)、H(停工待检点)、S(旁站点)的控制措施,并编制阶段性的安全控制工作计划,有预见性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3.3安全监理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搞疲劳战术;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制度,提高作业环境的安全程度;考虑到作业人员易操作失误的特点,增设必要的安全冗余设施或手段等,创建安全的施工环境。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业务的类别,如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的具体规模进行人员的标准化配置,这样可以明确人员组织结构的构成,保证人员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监理工作中。

4结束语

工程建设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求建设过程必须把确保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要充分认识抓好施工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监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深化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己任,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尊重工程施工安全规律,以人为本。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2

3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3)

6 《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南方电网2004版)

7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CSG-MS0912-2007)

How to Carry on the Safe Overseeing Enterprise in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Li Peng

Key words:overseeing enterprise; safe overseeing; safe overseeing measure

作者:李 鹏

第2篇: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与实施

摘要: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安全监理工作十分重要,决定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对建筑工程安全性进行保证。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涉及到很多相关的工作,规模较大,细节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必须要不断提升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发挥安全监理工作作用,诠释安全监理工作价值。据此,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现实有所裨益。

关键词: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发展

引言:

建筑业的建设规模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同时我国建筑施工技术也在现实情况中逐渐得到创新,但是我国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却不断上升,与技术的发展情况并不相符。之所以会如此,主要就是因为部分施工单位并没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在面对问题时往往只是得过且过,空喊口号,不利于现实工作的开展。实事求是的说,只有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合理实施,如此才能够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对伤亡人数进行控制,减少财产损失。归结起来,为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保障,必须要对建筑安全工作进行合理落实。据此,本文分析了相关问题。具备一定程度上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价值

在对整体问题进行研究前,有必要明确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价值。毫无疑问,在现实情况中部分相关人员没能够真正的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价值,认为所谓安全监理工作不过是一种形式主义。实际上,安全监理工作本身具备鲜明特征,具有现实意义,在一些施工单位中安全监理工作之所以没能够发挥作用,主要是因为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实践能力较低,并不代表安全监理工作本身没有价值。在施工过程当中,安全管理主要依靠地方的相关部门及施工承包人对其进行管理,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要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提升,加强安全防范的重视。建设项目往往具备较大规模,在程序方面也较为复杂,管理人员无法顾及到所有的细节,所以必须要对专业的安全监理制度进行实施,对具体工作进行开展,按照安全监理委托合同参与到具体工作当中,对安全生产的标准进行认真落实,有效的对施工现场进行控制,保证施工的安全[1]。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一)加强对安全监理策划工作的重视

在各行各業中,各类工作在开展前都必须要周密的策划,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也不例外。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合理的策划是开展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项目监管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的核心,必须要加强对相关文件的重视,并树立创新式的目标,提升工作能力。策划工作具备一定难度,需要专业人员来对其进行完成,对于监理工程师来说,其必须要对工程的特性进行细致的分析,掌握工程安全的基本特点,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安全监理的文件进行合理规划,安全监理计划必须要包括在安全监理文件当中,具体的内容就是如何对安全监理进行实施,也就是安全监理实施的具体方法。结合项目安全规程与安全特性,必须要对安全监理的文件进行制定,对风险源进行合理分析。在列出风险清单的基础上,工程师就可以不断的对危险源进行排除,更新施工方案,为工作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2]。

(二)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程序

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同时对于安全监理工作来说,其内容也相对复杂,如果贸然对其进行实施,不仅无法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还会白白的浪费成本。为了能够提升安全监理工作能力,发挥安全监理工作效果,诠释安全监理工作价值,相关人员就必须要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程序进行清晰认识,尤其是对于安全监理工程师来说,其必须要细致的了解项目工作的具体流程,对安全隐患尤其是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分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3]。另外工作人员还需要让总包单位细致的对项目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合理编制,确保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的进行急救。最后,需要对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建立,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指挥的具体项目,完善监督安全管理的具体网络。

(三)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进行建立与完善

一些相关部门没有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进行建立,不利于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因此必须要无条件的建立具体制度。还有一些相关的部门虽然建立了具体制度,但是制度不够完善,无法发挥作用,基本是形同虚设,针对这一情况,必须要完善具体工作制度,尤其是对于监理人员来说,其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严格的按照制度制定具体工作,完善工作过程,提升工作可靠性[4]。

对于每日巡查制度来说,监理工作人员需要亲自在工地上加强安全检查,保证工作合理开展。另外还需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避免施工单位空喊口号,搞形式主义。针对出现较高频率的安全事故,必须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合理的培训,提升其能力和意识,让他们能够充分重视安全问题。在培训的过程中,需要将理论结合实际,提升培训效果,保证工作合理实施。

在对安全项目危险源进行管理时,需要充分明确项目的具体特点,相关人员还需要认真的研究项目的风险,完成对项目危险源的登记,最大程度避免发生意外。由于一些项目本身就带有较大风险,所以一旦发生险情,后果会较为严重。相关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前就加强对问题的分析,明确采取哪一种急救措施才能够降低损失。项目施工本身是一项动态化的过程,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就应该对整体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密切的关注安全动态,在出现了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还需要合理对其进行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总结: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只有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合理实施,才能够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对伤亡人数进行控制,减少财产损失。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对工程的特性进行细致的分析,掌握工程安全的基本特点;必须要细致的了解项目工作的具体流程,对安全隐患尤其是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相关人员还需要认真的研究项目的风险,完成对项目危险源的登记。

参考文献

[1]聂怡军.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J].技术与市场,2017,24(06):245-246.

作者:李洋

第3篇:试沦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有效实施

摘 要:本文以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为例,深入分析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意义,论述了

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的必然性,同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达到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的根本目的。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重要意义;有效实施

前言

我国的工程安全监理体制建立起步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经过近些年的迅猛发展,在不断的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监理管理经验,工程安全监理理论已经日渐成熟,各种工程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已经初具规模,监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迅猛,施工规模日渐扩大,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良好也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合格率偏低,劣质工程多,质量通病严重,工程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坍塌事故时有发生等。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人们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已经具有紧迫性。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意义

安全监理不仅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法律、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既充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问题的专业知识,学习技术规范和相关法规,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起到预控作用,还一定要加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自身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并确实搞好自我控制能力,达到实现安全监理的目标。

1.1 有利于促进监理工作市场化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建筑市场逐渐规范并形成了一个公平、有序、公正的竞争环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基本建设的大型建筑、高层建筑以及地下结构形式越来越多。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结构设计、工艺设计也越来越复杂;自动化施工程度越来越高,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仅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以及靠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依法干预是远远不够的,属于社会属性的安全监理便应运而生了。

1.2 有利于达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交给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减少和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既确保了施工进度顺利开展也确保了建设工程的质量,从而确保了建设工程整体进度计划的实现,有利于投资的正常回收,达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的目的。

1.3 有利于工程项目顺利建成

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企业内部各类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的检查,使安全生产逐渐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降低了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排除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冒险性,保证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保障了建设工程安全顺利地实施。

1.4 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恶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危及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而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规章、法律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安全监理在全过程施工中有利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5 有利于转变政府安全监督的方式

以往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重点是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实体安全,安全监督人员充当的角色是企业安全员。实施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通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三重监控,即施工单位自身的安全控制、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利于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把安全监督的重点转移到督促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单位落实法定安全生产责任上来。这样对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控制能力和意识是有利的,从而达到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的目的。

2、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的必然性

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的快速期,安全生产事故层出不穷,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也是屡见不鲜,国家有关部门几度出重拳进行遏制,几经治理形势有所好转,但仍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时刻警惕,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1 自然、社会、人文因素共同作用,交叉影响。建设工程都要附着于一定的土地上进行,地质条件、气候条件不同,社会各方支持、反对意见不一,受影响人群有的受益、有的关系不大,各地风俗人情、生活习惯各异,交叉影响、共同作用,必须分清是非,科学决策,见机行事,择机而断。

2.2 受利益链条的驱使,很多人难以把持。在当代中国钱是一个很敏感的东西,受利益驱使,有的人就敢于铤而走险,迷失方向,有的人就忘却自我,做出很不理智的事情,当然多数人还是能做出比较聪明智慧的抉择的,从而无愧于时代的先锋。

2.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心存侥幸心理。追求最大利润是企业无可厚非的最高目标,施工企业亦是如此,确保施工安全就需要投入,花钱少而再不发生事故,就可多获得利润,多么美妙的想法啊!少投入多回报有一个度的问题,超过一定限度就是一对矛盾,安全措施不到位,发生事故的风险就加大,有些人心存侥幸,如果不发生问題,钱就多赚了,虽然安全生产投资已列为专项支付,但执行起来仍然困难重重。

2.4 监理人员行使职责受到外界干扰。受利益驱使有些人就开始想法了,让有关领导打招呼,雇佣社会人员干扰、威胁甚至殴打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失踪的事情也有发生,以此来干扰监理人员正常行驶职责,监理工作环境受到挑战。

2.5 制度形同虚设,落实困难,事后处理,预控不力。近些年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地方规定等已经越来越健全了,但是执行起来或谁去执行仍存在很多问题,安全生产事故往往事后处理很严厉,但是警示作用只起一段时间,侥幸思想依然存在,预控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够,安全隐患不能很好的消除。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包括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监理这两项内容,监理单位务必要依据工程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实施确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理措施,建立完善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将安全监理工作与整个工程监理贯穿起来,实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思想到位、工作到位,确实保证施工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只有正确的定位监理单位的角色,才能使监理单位更加明确自身的监理职责,确定适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运用适当的安全生产监理方式,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3.1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检查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2 审核各单项专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3.3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生产的规章;

3.4 督促施工单位确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5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安全生产情况;

3.6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和各工序的安全防护工作;

3.7 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措施并根据现实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3.8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的企业要责令其停工整改,发现存在违章冒险作业的企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

3.9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收集工程安全技术等资料。

4、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始终维持着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建筑业作为主要产业之一,更是呈现出蓬勃向上发展的态势,然而,我国建筑业落后的安全管理定然会影响整个建筑业的竞争能力和形象。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任重道远、意义重大,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可靠的、最合理的,值得工作人员一直不斷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方群.新形势下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05(7)

【2】张秀德.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作者:余小刚

第4篇:隧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扉页及目录

合福铁路HFJL-2标段工程

隧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合福铁路客运专线监理HFJL-Ⅱ标

(DK62+063~DK63+087)

大力寺隧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人:_____________

复 核 人: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

甘肃铁一院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合福铁路安徽段监理二标监理项目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

甘肃铁一院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合福铁路HFJL-2标段工程

隧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监理工作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监理工作重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本标段隧道施工中的工作重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2隧道混凝土的不渗、不漏、不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3针对隧道工程特点,需监理工程师旁站项目和工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4.2.4重要控制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5隧道施工监控量测施工控制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6隧道施工监理风险管理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监理工作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2洞口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3明洞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4隧道洞身和辅助洞室开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5初期支护质量控制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6防水和排水质量控制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7衬砌质量控制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8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的质量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9超前地质预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10隧道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水保工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监理工作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1质量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2投资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甘肃铁一院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合福铁路HFJL-2标段工程

隧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2.3安全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4环保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5水保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监理工作监控手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1组织方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2制度方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3管理方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监理工作的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监理工作的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1组织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2 技术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3经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具体旁站的部位和工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旁站监理的基本工作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旁站监理的工序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旁站监理的部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4旁站监理的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5旁站监理的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5.1喷射混凝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5.2锚杆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6注意事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甘肃铁一院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第5篇:安全监理资料目录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报审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复印件及报审资料

4、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5、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求援预案及报审资料

6、安全工作会议纪要

7、关于施工安全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8、关于安全事故隐患、生产安全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9、安全监理检查记录及监理日志

10、监理月报

11、有关安全生产的来往函件和电话记录

1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资料及附件

1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报审资料

1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确认及报审资料

15、有关分包单位报审的资料

16、有关部门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记录、下达的有关指令等资料

17、监理工作总结

第6篇:监理安全资料目录[大全]

监理安全资料目录

1、安全监理制度。

2、项目监理规划。

3、安全监理方案。

4、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5、项目监理架构图、安全监理人员配备表。

6、公司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7、公司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8、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记录。

9、施工资质等审查记录。

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等审查记录。

1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等审查记录。

12、 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

13、 应急救援预案审查记录。

14、 总监现场带班记录。

15、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巡查记录。

16、 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记录。

17、 项目部定期检查记录。

18、 项目部安全专项检查记录。

19、 安全旁站记录。

20、 安全隐患通知单及回复单。

21、 停工(停用)通知书。

22、 安全专项验收记录。

23、 安全标志、防护措施检查记录。

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25、 监理周报。

26、 整改(主管部门)回复单。

27、 工程安全隐患报告单(向主管部门)。

28、 施工各阶段安全评价。

29、 安全监理危险源控制表。

30、 安全会议纪要。

31、 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

32、 安全监理日志。

33、 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3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使用报审表。

35、 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材料报审表。

36、 安全评价书。

37、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安全)。

说明:

1、资料文件夹内带A符号(第1至28项)的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

法》监理扣分有关资料,要求各项目部认真完善好此部分资料。

2、资料目录中的第

9、

10、

11、

12、

13、

22、

23、

26、

28、

34、

35、

36、37项为施工单位报送监理项目部安全资料,项目部签署意见后应留存一份。

第7篇: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定稿)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组织体系、机构网络、领导小组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监理人员巡查制度

(2)临时用电检查制度

(3)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置检查制度

(4)安全专项方案与现场实施对应检查

5、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6、安全生产台帐档案管理制度

7、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度

8、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9、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1)专项方案审核制度

(2)编制专项方案的安全监理计划及实施方案

10、应急管理制度;

(1)、“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附:事故报送)

(3)、其他应急预案

11、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制度

12、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

13、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5、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7、临时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8、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9、消防管理制度

20、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8篇:5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1安全监理方案

5.1.1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5.1.2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规章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具体针对性和指导性。

5.1.3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安全监理方案是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监理规划同步编制完成,必要时可以单独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分阶段施工或施工方案发生较大变化时,安全监理方案应及时调整; 2 安全监理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工程师参与,并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5.1.4 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单独编制监理安全方案时; 2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3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 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5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 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7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

8 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9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 10 其他与新工艺、新技术有关的安全监理措施。 5.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2.1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各项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相对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2.2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做到详细、具体、且有课操作性。

5.2.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相应的工程概况; 2 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3 安全监理的工作流程; 4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5 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6 检查记录; 5.2.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2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

5.2.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人应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并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6 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6.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6.1.1 项目监理机构应调查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6.1.2 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6.1.3 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查。 6.1.4 应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情况,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6.1.5 应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6.1.6 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否合法有效性。

6.1.7 应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

6.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6.2.1 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2.2 应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情况。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6.2.3 应检查施工单位对大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6.2.4 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应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起使用情况。

6.2.5 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应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2.6 应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6.3 安全监理总结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6.3.1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一并写入监理工作总结。

6.3.2 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监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7 安全监理实施

7.1 安全监理基本工作方法和手段 7.1.1 审查

1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资料,并填写相关报审表。

2 项目管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资料及时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7.1.2 巡视检查

1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将检查情况计入监理日志: 1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2施工现场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3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4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2 加强对危险性及哦啊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情况的检查,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 对施工单位制定的现场安全检查计划落实情况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4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保留相应记录。 7.1.3 告知

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

7.1.4 通知

1 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送交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 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7.1.5 停工

1 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 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 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7.1.6 会议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安全监理内容: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2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3下一步安全监理工作打算。

3 项目监理机构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方法; 4 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7.1.7 报告

1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

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编入监理工作月报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 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7.1.8 监理日记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 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2当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3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7.1.9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月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其中应包括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 监理工作月报应包括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当月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及分析(必要时附影像资料; 2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效果; 3当月签发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4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7.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2.1 对施工总分包单位的资格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1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和承包工程范围应同承包的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数量和合同额向适应; 2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地岗位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7.2.2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总包单位的有关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2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 抽查施工单位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7.2.3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1 应对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机(包括塔机司机、施工升降机与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信号指挥与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查; 2 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3 作业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认证相符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7.2.4 应审查施工总包单位提交与与施工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留存记录。

7.3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7.3.1 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确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填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7.3.2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以下方法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1 程序性审查:专项方案应当有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实施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监理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对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 符合性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 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

7.4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设施及按规 定需要验收的其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手续

7.4.1 对于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 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 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 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 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7.4.2 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并在安装(拆卸)告知单上签署意见。 7.4.3 监理单位应重点核查以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 塔式起重机械 ; 2 施工升降机; 3 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4 建筑吊篮; 5 自升式模板架体。 7.4.4 装拆、加节、升降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建筑物的机械附着 部位检查验收。 7.4.5 装拆、加节、升降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管 理、警戒线设置、专人监护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7.4.6 应督促施工单位填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核查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以下验 收资料: 1 产品合格证; 2 建筑起重和机械备案证明; 3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4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 5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警示牌及机械性能牌。 7.4.7 应督促施工单位填报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 核查表,并对其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 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 经施工单位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 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7.5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7.5.1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 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 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并将检查情况记 入监理日志。 7.5.2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并 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志。 7.6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

全自查工作 7.6.1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临时用电、 起重机械、

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 7.6.2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每月抽查一次,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 录。 7.6.3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7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7.7.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 7.7.2 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以下两个方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 用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1 施工现场易发生伤亡事故处或危险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牌; 2 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防火、急救器材、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高处交叉作业防护与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相一致,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7.7.3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账册,保留支付 费用原始凭证。 7.7.4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中的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部分,经检查 已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已发生的费用。

第9篇: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项目总监:

编 制:

批 准: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盖章)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2.编写依据 3.职责 4.总则

5.安全监理的内容

5.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5.2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的监理理方法和内容 5.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6.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6.2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审核

6.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6.3.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6.3.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核 6.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6.5审核四新使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6.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8现场的监督与检查

6.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处置

7.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 7.1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检查 7.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7.3脚手架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7.3.1竹脚手架 7.3.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7.4模板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7.5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7.5.1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7.5.2临边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7.5.3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7.5.4攀登及悬空作业安全要求

7.6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监控要点 7.7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的处置 8.特殊安全情况下的处置

9.全过程安全监理资料的建立和收集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界定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2.编写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5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3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2.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1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2.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4《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DBJ13-34-2000) 2.1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16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章等 2.17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18批准的监理规划 2.19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20批准的安全专项方案。 3.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其它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对大型工程项目,或工程总量不大,但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及对中型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对小型工程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安全监理。 4.总则

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该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依据性文件,在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和项目监理规划指导和规范下,结合[工程监理管理程序]和本细则的内容开展监理工作。 4.1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4.2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不能免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

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安全监理的内容

5.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5.1.1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 5.1.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5.1.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安全文明 生产承诺书》。

5.1.4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5.1.5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5.1.6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5.1.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5.1.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5.1.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5.1.10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 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5.1.11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5.2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的监理理方法和内容

对于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单独编制安全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核。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5.2.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m(含5 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5.2.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m (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5.2.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5.2.4起重吊装工程。

5.2.5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 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 (4)吊篮脚手架; (5)卸料平台。

5.2.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4)特种设备施工;(5)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6)6 m以上的边坡施工;(7)人工挖(扩)孔桩施工;(8)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5.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5.3.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

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3.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5.3.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3.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施工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5.3.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总监不予签认,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

5.3.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

进行调查处理。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6.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6.1.1《营业执照》; 6.1.2《施工许可证》; 6.1.3《安全许可证书》; 6.1.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6.1.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人配备等; 6.1.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6.1.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1.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6.1.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1.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6.2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审核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6.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6.3.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a.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b.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c.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d.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e.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6.3.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核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3.2.1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2.2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3.2.3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6.3.2.4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2.5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3.2.6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6.3.2.7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3.2.8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6.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6.5审核四新使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措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6.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8现场的监督与检查

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6.8.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6.8.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6.8.3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6.8.4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6.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处置 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 7.1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检查

设计必须符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和有较为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有土方工程、脚手架、高处作业、安全网、井架、电梯、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场内运输及人行通道、排水等,临街、临人行通道、民房的防护隔离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此外还应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 7.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7.2.1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承包商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的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7.2.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用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JGJ46-88表3.1.2所列数值。其中1KV以下为4m,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用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

合JGJ46-88表3.1.3的要求。其中1KV以下为6m。

7.2.3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7.2.4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5m。

7.2.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如人工挖孔桩、地下室施工等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2.6临时用电方案需要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批准手续。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完成,应由承包商安全部门对照方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

7.2.7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应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7.3脚手架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的搭设进度必须满足结构进度与安全要求,多层建筑目前仍普遍采用竹脚手架,根据DBJ13-34-2000规定毛竹外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在25m以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通常在50m以下。搭设工艺、搭设模式及材料要求,质量与安全要求,使用、维护及拆除等应符合规程的规定。承包商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签

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7.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7.3.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规范的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规范规定可不计算的除外),应找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承包商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总监批准。

7.3.1.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钢管外径*壁厚分别为48*3.5和51*3mm,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滑丝。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按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钢管上不得打孔,两种规格钢管不得混用。钢管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等。钢管及扣件均应作防锈处理。 7.3.1.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构造尺寸,纵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连墙件,剪力撑与横向斜撑、斜道、门洞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搭设完成后应按规范第8.2进行检查与验收。经承包商安全员检查后报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复查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未经检查合格不得使用。

7.3.1.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7.3.1.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道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7.3.1.6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巡检,遇大雨、台风天气前后要加强检查

与加固,严禁拆除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3.1.7进行搭拆脚手架作业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六级及以上大风、雨、雾天应停止施工。 7.4模板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7.4.1木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必须按工程特点进行,必须符合GBJ5-87《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还应符合DBJ13-20-1999《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中“模板工程”的规定。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GBJ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模板工程应满足刚度、强度及稳定性的要求,应保证结构各部分的设计尺寸及位置的准确。跨度大于4m的梁,当设计无规定时其起拱值为跨度的1~3/1000。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审核并盖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总监批准。

7.4.2模板材料进场后应在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办理报验,以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退场。 7.4.3模板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DBJ13-20-1999中3.1模板工程的具体规定:

7.4.4采用杉木支柱的圆木稍经(去皮后)应≥Ф80mm,接头应按规范规定,支撑的纵横间距应≤1000mm。

7.4.5钢管支柱(Ф48mm、δ3.5mm)纵横间距应≤1200mm,并根据强度及稳定计算纵横水平拉杆及斜拉杆。

7.4.6支撑的第一道水平拉杆距地面500mm,向上每隔2000mm设置一道水

平拉杆,纵横向的垂直剪力撑间距不宜大于6m。

7.4.7支柱应上下层对齐,保证垂直。安装在基土上的模板支柱,基土必须分层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保证支柱底座具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强度,支柱下须垫通长垫板(不小于50*200mm)。 7.4.8浇筑砼时,护模人员不少于2人。

7.4.9模板拆除(包括水平拉杆和剪力撑)必须根据拆模试块的强度报告,按规范要求提出拆模申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7.4.10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或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还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

7.5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承包商应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在按程序完成审批(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凡可能坠落的作业基准面高度在2m及以上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安全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方案审查和现场监控。 7.5.1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7.5.1.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7.5.1.2应按项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高处作业安全责任,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健康必须符合要求,攀登和高处悬空作业,高处搭设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5.1.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

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发现缺陷或隐患应及时解决。

7.5.1.4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纪律交底,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装置,雨天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六级以上大风,雾天应停止高空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在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5.1.5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搭拆时应设警戒,并指派专人防护。

7.5.1.6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件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计算,强度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物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7.5.2临边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7.5.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5.2.2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7.5.2.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7.5.2.4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格封闭。

7.5.2.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防护栏杆外,敞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7.5.3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洞口作业必须安全必须做好“四口”的防护,“四口”主要指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在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

7.5.3.1板与墙的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7.5.3.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7.5.3.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洞口防护所采取的防护栏杆,加盖件、安全网与栅门等必须满足安全、牢固及规格要求。 7.5.4攀登及悬空作业安全要求

攀登及悬空作业的有关设施与设备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攀登与悬空作业,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配戴有关安全防护用品。 7.6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监控要点

7.6.1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以下统称垂直运输机械)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符合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与所使用的工程特性机不配。进场前承包商应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出厂或检修合格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后方可进

场。

7.6.2承包商应编制“垂直运输机械”搭拆方案,应具备相应搭拆作业资质,作业人员应全部持证上岗。搭拆方案应按审批程序完成内部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原件应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对并留置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7.6.3“垂直运输机械”应根据计算确定采用砼或钢筋砼基础,基础应满足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和抗倾覆稳定性的要求。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位置(任何部位)应满足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

7.6.4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作重载试验,物料提升机重载试验合格后,承包商应在将验收及试验结果(由承包商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后方可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应在承包商试验并自检合格后,向安全与技术监督部门申报验收,并在检测或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将有关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对,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启用。

7.6.5使用过程,应督促承包商加强检查与维护,并按设计选定的作业参数进行作业,与主体结构的联接应采用刚性连接,构造节点应符合设计与安全要求。遇大风(按设计限定风力)、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并在大风、大雨来临前做好设备安全预防,大风、大雨过后做好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或超限作业。

7.6.6装拆作业均应做好场地围护与警戒工作。 7.7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理规定

施工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法规,不下达有关违章作

业的指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行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要时报总监批准下达局部停工令。承包商在问题整改完成,隐患消除,经安全人员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被停工的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工申请,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复工。 7.8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的处置

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应首先做好人员抢救和防范事故扩大的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特殊安全情况下的处置

如遇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8.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8.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8.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8.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8.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8.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8.7出现安全事故时。

9.全过程安全监理资料的建立和收集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建立和收集安全监理全过程资料: 9.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工作。 9.2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以文字材料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

9.3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9.4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监理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必要时,应当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9.5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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