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工作实施细则

2022-09-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监理安全工作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与实施

摘要: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安全监理工作十分重要,决定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对建筑工程安全性进行保证。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涉及到很多相关的工作,规模较大,细节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必须要不断提升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发挥安全监理工作作用,诠释安全监理工作价值。据此,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现实有所裨益。

关键词: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发展

引言:

建筑业的建设规模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同时我国建筑施工技术也在现实情况中逐渐得到创新,但是我国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却不断上升,与技术的发展情况并不相符。之所以会如此,主要就是因为部分施工单位并没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在面对问题时往往只是得过且过,空喊口号,不利于现实工作的开展。实事求是的说,只有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合理实施,如此才能够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对伤亡人数进行控制,减少财产损失。归结起来,为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保障,必须要对建筑安全工作进行合理落实。据此,本文分析了相关问题。具备一定程度上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价值

在对整体问题进行研究前,有必要明确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价值。毫无疑问,在现实情况中部分相关人员没能够真正的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价值,认为所谓安全监理工作不过是一种形式主义。实际上,安全监理工作本身具备鲜明特征,具有现实意义,在一些施工单位中安全监理工作之所以没能够发挥作用,主要是因为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实践能力较低,并不代表安全监理工作本身没有价值。在施工过程当中,安全管理主要依靠地方的相关部门及施工承包人对其进行管理,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要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提升,加强安全防范的重视。建设项目往往具备较大规模,在程序方面也较为复杂,管理人员无法顾及到所有的细节,所以必须要对专业的安全监理制度进行实施,对具体工作进行开展,按照安全监理委托合同参与到具体工作当中,对安全生产的标准进行认真落实,有效的对施工现场进行控制,保证施工的安全[1]。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一)加强对安全监理策划工作的重视

在各行各業中,各类工作在开展前都必须要周密的策划,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也不例外。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合理的策划是开展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项目监管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的核心,必须要加强对相关文件的重视,并树立创新式的目标,提升工作能力。策划工作具备一定难度,需要专业人员来对其进行完成,对于监理工程师来说,其必须要对工程的特性进行细致的分析,掌握工程安全的基本特点,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安全监理的文件进行合理规划,安全监理计划必须要包括在安全监理文件当中,具体的内容就是如何对安全监理进行实施,也就是安全监理实施的具体方法。结合项目安全规程与安全特性,必须要对安全监理的文件进行制定,对风险源进行合理分析。在列出风险清单的基础上,工程师就可以不断的对危险源进行排除,更新施工方案,为工作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2]。

(二)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程序

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同时对于安全监理工作来说,其内容也相对复杂,如果贸然对其进行实施,不仅无法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还会白白的浪费成本。为了能够提升安全监理工作能力,发挥安全监理工作效果,诠释安全监理工作价值,相关人员就必须要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程序进行清晰认识,尤其是对于安全监理工程师来说,其必须要细致的了解项目工作的具体流程,对安全隐患尤其是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分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3]。另外工作人员还需要让总包单位细致的对项目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合理编制,确保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的进行急救。最后,需要对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建立,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指挥的具体项目,完善监督安全管理的具体网络。

(三)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进行建立与完善

一些相关部门没有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进行建立,不利于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因此必须要无条件的建立具体制度。还有一些相关的部门虽然建立了具体制度,但是制度不够完善,无法发挥作用,基本是形同虚设,针对这一情况,必须要完善具体工作制度,尤其是对于监理人员来说,其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严格的按照制度制定具体工作,完善工作过程,提升工作可靠性[4]。

对于每日巡查制度来说,监理工作人员需要亲自在工地上加强安全检查,保证工作合理开展。另外还需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避免施工单位空喊口号,搞形式主义。针对出现较高频率的安全事故,必须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合理的培训,提升其能力和意识,让他们能够充分重视安全问题。在培训的过程中,需要将理论结合实际,提升培训效果,保证工作合理实施。

在对安全项目危险源进行管理时,需要充分明确项目的具体特点,相关人员还需要认真的研究项目的风险,完成对项目危险源的登记,最大程度避免发生意外。由于一些项目本身就带有较大风险,所以一旦发生险情,后果会较为严重。相关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前就加强对问题的分析,明确采取哪一种急救措施才能够降低损失。项目施工本身是一项动态化的过程,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就应该对整体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密切的关注安全动态,在出现了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还需要合理对其进行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总结: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只有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合理实施,才能够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对伤亡人数进行控制,减少财产损失。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对工程的特性进行细致的分析,掌握工程安全的基本特点;必须要细致的了解项目工作的具体流程,对安全隐患尤其是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相关人员还需要认真的研究项目的风险,完成对项目危险源的登记。

参考文献

[1]聂怡军.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J].技术与市场,2017,24(06):245-246.

作者:李洋

第2篇: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与实施

摘要:目前监理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认可,监理制度已经成为保障建筑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不过,在实际工作中还是会经常出现一些施工安全问题,影响到工程的顺利实施。因此需要监理人员不断创新,坚持原则,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作为监理人员要从根本上提高认识,明确监理工作的社会地位与重要性,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探讨

引言

近年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基本上都有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进度和成本进行控制,有的地方称为安全监理或者安全监督,不论哪一种称呼,其大体意思就是要求监理单位认真负责保障工程的质量等方面能够按照建筑者的要求完成施工。既然如此,那么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安全问题,监理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如何分配责任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

1、施工现场的布置不合理,管理混乱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和要求,将施工现场布置得合理规范,是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重要步骤,而施工现场的布置不合理,管理混乱,如果现场道路不顺畅、施工用电线路设计不合理、临时消防用水管管径不足、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设在塔吊回转半径内、现场围挡高度不够等,便为安全施工带来了隐患。

2、水平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过程违规操作多

塔吊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又危险的工作,加之塔吊的类型较多,作业环境不同,安装队伍的熟悉程度不一,所以要求拆装作业前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塔吊的安装、顶升及拆除必须由专业队伍并获取市级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同时,塔吊司机、信号工也必须持证上岗,以避免违规操作的出现,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现场监理过程中常见的是特殊工种人员证件未及时审核造成证件过期以及信号工无证上岗。

3、监理管理队伍的总体素质欠缺。

自1990年以来,各地区,各行业为了适应时代的需求,纷纷成立监理公司,并逐渐发展成单位创收,单位人员分流的方式。但是,在建筑安全监理工作的过程当中,有很多情況的发生导致监理工作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比如,高精尖的监理人才的缺乏,在安全检查方式上的不全面,大部分监理单位比较重视技术手段而忽略了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

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概述

在我国,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才在工程管理方面发生一些变化,即工程监理行为开始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之后在工程监理方面的变化主要是表现如当时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始发展监理事业,这也是我国在部门规章中第一次确立工程监理,此后,工程监理在社会中快速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制定,为监理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支持。同时,确立发展监理事业对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及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促进意义。

但是在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安全监理方面的内容,也是就是说我国法律对安全监理的问题有所保留。原因可能是在确定发展监理事业时将监理作为业主的咨询人员,并不是对项目工程进行直接管理的人员,因此,在安全监理方面的内容会出现欠缺。发展到本世纪初期,我国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首次提到了安全监理的问题,顺应法律的发展,各地在相应的法规中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并将监理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明确的对施工的进度、质量和成本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一个重大进步。

三、建筑工程监理中施工安全的有效确保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

在监理机构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中增加相应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的管理职能和协调机制。在进行规划的编制时,我们要对其内容进行控制,并且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安全的监理的目标,对其安全的监理部门进行控制,确定其相应的岗位的职责。并且对于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发生的或是危险因素较多的施工阶段进行细则的再细化,保证其流程与目标相一致,这样可以对安全监理的工作在日后的发展中得到进一步的细化。

2、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做到事先了解

监理人员必须做好对施工安全危险源的预控和分析工作。通常,危险源不但存在于施工活动的场地,同时也存在于施工场所的周边。能否做到危险源的及时发现并解除,是施工工作能否安全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及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尽量做到万无一失。同时,还需要进入施工现场,跟施工人员做进行交流,对于新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解决。

3、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检查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许可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书;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是对特种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登记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作业人员的体检材料;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4、做好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针对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地段要求施工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标志;对施工现场特种人员的资质进行抽查核对;检查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爆破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和批准的安全方案一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配戴齐全;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是否在岗并起到安全监督的作用。

定期组织是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发现潜在危险,预设防范措施、检查隐患的整改、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督促承包人按照应急演练计划进行紧急演练、参加承包人内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检查施工单位的交接班记录,设施设备的维修记录,确保承包人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在日常的巡视、检查工作中,当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或安全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事后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口头指令”,未在要求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单”的形式签发书面整通知、指令。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监理人员应该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并且不断加强对于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于隐患整改的复查,有效发挥出监理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能,积极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监理是一项十分复杂而系统的工作,涉及到建设施工的方方面面,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到建筑工程的使用性能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使用安全等。因此,监理单位应该认识到参与建设过程的重要作用,制定出科学的监理策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隐患,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赖跃强,杨娟,徐蕾.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方法与实践[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4,07:103-108.

[2]王宪军.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价值工程,2013,24:52-41.

[3]翁焘.论如何做好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J].金田,2013,02:15-348.

作者:解介勇

第3篇: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探讨

【摘 要】本文从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什么是违法行为,应该遵守的工作原则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安全监理;工作原则;责任;实施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都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但对于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承担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把安全纳入了监理的范围,将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活动中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法制化,那么监理单位就必须贯彻执行,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此后,建设部组织制定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具有以下的特点:(1)产品固定,人员流动。(2)露天作业,条件恶劣。(3)结构庞大,高空作业。(4)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实施安全管理的困难。(5)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劳动保护的艰巨。(6)产品品种多样性、工艺多变,施工安全管理复杂。(7)施工场地窄小带来多工种作业的立体交叉性。施工安全生产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施工生产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个人劳动保护以及使用电气机具等环节,伤亡事故也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坍塌等方面。同时,新、奇、个性化的建筑产品的出现,给建设工程施工带来了新的挑战,也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建筑施工过程复杂,涉及到的范围广大,考核指标繁多,但其中有两个实质性的内容,一个是质量,一个是安全。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实现项目的目标系统,监理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承包合同为依据,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项目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属于管理工作范畴,在实施安全监理时,根据《安全条例》要求,需遵守“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5)对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的人、机、料、环、法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6)安全生产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监理人员发现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不准继续施工。必要时,发暂停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安全、质量、在学科专业上有各自的特点和内涵,但在工程建设上又相互牵连、相互渗透,不能完全分割开来。从大安全观出发,应该建立安全、质量、综合监理体系,监理的内容程序在安全、质量、监理内容、程序的基础上将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融合进去,组成一个完整的监理体系,既有分工又有综合。这样在工程建设上,使安全工程技术、质量工程技术互补共用,更充分地发挥其工程技术的潜力,促进我国工程建设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注意

1.哪些是违法行为。(1)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就构成违法行为。(2)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就构成一种不作为的违法行为。(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便构成违法行为。工程监理单位是在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同时,也在履行一种社会监督义务,即使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需要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对报告提出不及时,也是违法行为。(4)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就构成违法行为。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如果工程监理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就是没有尽到监理责任,就构成违法行为。

2.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对于监理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2)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刑事责任针对的是监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3)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也是违约行为,如果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必须有建设单位的损失,而不是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只有当这种违法行为造成了建设单位的损失时,工程监理单位才承担民事责任。

(二)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实施

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消除安全事故因素的外部力量。工程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施工生产密切相关,为了真正能够预防工程安全事故,必须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通过施工管理人员的贯彻才能成为有效的措施。

1.要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管理,监理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条例》《若干意见》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2.监理单位要确立《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按不同专业,明确人员分工,检查时间,部位,频率,方法等。(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落实。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检查落实。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3)“三宝”“四口”防护情况检查落实。主要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4)施工临时用电检查落实。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3.严格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危险源和环境保护措施。参加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危险项目、特殊作业的会审,提出安全管理修改意见或建议,使施工方案更合理、更科学、更便于可操作性。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基坑支护安全措施;脚手架搭设方案;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应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规定;垂直运输机械的合格证和安全措施、安装拆除的方案;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等。

4.在审查开工报告前,监理认真审查逐条落实开工条件,尤其对安全部分相关内容,包括“三通一平”、“五牌一图”、围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排水系统应符合要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质保体系,特种作业资格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交底等,不符合开工条件坚决不同意开工。

5.监理交底会及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监理向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贵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情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方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就监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施工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问题;充分利用监理例会,进行安全文件的学习、安全大检查动员安排、分析总结安全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分析各种危险源,加强事前预控,对安全工作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6.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在监理巡视检查验收过程中,依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认真作好记录。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1)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同工种工序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3)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4)督促施工单位随时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5)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7.就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监理采取有针对性、行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1)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2)对违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暂缓下一道工序质量验收。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该注意留有监理工作的痕迹,审查、检查、验收、监督等各项工作在不同阶段,都要留下痕迹,既要有文字记载,同时还应注意收集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应附件。

总之,监理要面对当前的现实,认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注意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理理论的发展趋势。严格按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在错综复杂的建筑市场中,学会保护自已,提高自己,确保工程控制目标的实现。

参考 文献

[1]王万春.浅议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J].山西建筑.2008.34(16)

[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10)

[3]黄锦荣.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J].科技资讯.2009:NO22

[4]朱建军.建筑安全工程[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作者:黄燕飞

第4篇: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履行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实施建设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意见》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和《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沪建安质监[2003]第17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台,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二、 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和目标 安全监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严格监督„ 安全监理目标:

1、 重、特大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事故为零。

2、 现场监理人员无人身任务事故。

3、 严格监督,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规定,提高业主满意度。

4、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三、 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a)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b)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c)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请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d)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e)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f)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a)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b)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c)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

d) 安全监理人呗应对高危作业的并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督检查。

四、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 总监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网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 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并按规定上报各类安全工作信息。

7、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情况。

2. 监督检查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每天不少一次进行旁站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3.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和环境安全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4.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5. 每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6.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7.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五、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 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 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工)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3) 交底会上总监理工作台师“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见附表)的书面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确认,并履行签收手续。

2、 安全生产管理便会

1)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监控措施情况。

2) 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 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 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二)、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专项目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按《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5、对存在较大危险性和重大技术难度以及监理项目部难以把握的施工方案,可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并向项目部提供审查意见。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见附表)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2、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留有书面记录。其中涉及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升降脚手架、吊兰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经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和持牌后才能准许使用。

4、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施和过程中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章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位,纠正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6、重大危险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部位方案,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监理细则中。

2、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控制计划表”参见附表。

3、 对各阶段监理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检查要求。

4、 施工单位按照专业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位要求进行复查。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有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进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地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后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有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对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完成后,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监理项目部对备查相关资料收集备案。

(五)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理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况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能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时应向公司主管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扩展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定“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见附表),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珠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 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 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b)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c) 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限值。 d) 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e) 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f) 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 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 支撑钢管材质不得有裂缝且外径不得小于Φ48*3.5mm;

b) 支柱下应有垫层,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力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均应符合规定要求。

c) 在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3) 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 现场临时用电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b) 高压线防护架设按方案搭设;

c) 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d) 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e) 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等60cm; f) 动力开关电箱应估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 安全防护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b) 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c) 施工人员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d) 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应设防护门,电梯井内每10米设一道水平网;

e) 预留洞口、坑井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f) 施工通道设置防护,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在作业范围设置双层防护棚。 g) 阳台、层面等临边必须设可靠的防护栏杆。 5) 脚手架搭设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 立杆基础应设置排水系统;

b)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第二个立杆间距应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c)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每二步以上设置; d) 剪力撑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e) 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f) 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g)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h) 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i) 特珠类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审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再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实施,实施后必须经上海市检测单位检测后格后持牌使用。

6) 施工机具作业巡视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b)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c)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像; d)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石说明书规定。

井架与龙门搭设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 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 b) 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c) 楼层御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d) 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e) 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f) 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g) 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装置;

h) 附墙装置首道不超过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顶部; i) 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施工升降机旁站监控要点

a) 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架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 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 c) 升降机周围三面应搭设双层防附棚; d) 架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操作平台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a) 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b) 立杆、剪力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连接; c) 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d) 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e) 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持验收合格牌和限载标准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悬挑式钢平台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 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

b) 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 c) 应设置4个验过验算的吊环; d) 安装钢丝绳绳止不得小于4个;

e) 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持牌并设限载标牌,方可使用。

(七)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施工现场一量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填写《事故快报表》(见附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报告

(八)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室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台。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估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像,同进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整。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六、安全监理工作资料

1、监理项目部应在做好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和完善的建立安全监理工作资料,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计划、实施和效果。

2、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统一的安全资料分类、收集和编码体系。安全监理资料可分为如下四个类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体系管理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资源管理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内部资料和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外部资料。具体如下:

a)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管理资料可包括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等项内容。

b)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资资料可包括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所需人员、资料、规范和设施的情况记录资料。

c)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内部资料可包括项目监理机构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中生成的各类监理工作文件、检查记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资料。 d)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外部资料包括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各方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所生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协议书、验收单和施工人员安全资格等项资料。 e) 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分类参见附表。

六、 安全监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为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因设施、设备、人员操作及其他意外原因造成的工程安全事故,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突发的伤亡事故,积极妥善的处理善后工作,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要求,制定必要的安全监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预案的制定可参照安全规范及安全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5篇:2014安全生产月监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安全生产月”总监办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安委会【2014】7号通知和X X X X X昆明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4】002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总监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要求,更加有效地开展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实处,促进本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工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月”总监办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论,同时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二、总体安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监办将在自身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落到实处的基础上,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及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督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解决施工中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杜绝责任事故及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实现本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为零。

三、总监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

活动小组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进行安 1

排工作,保证安全活动方案落实到位。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1、6月2日—6月8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总监办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一般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100例”,使监理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协助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条)幅,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全体员工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安全宣教片《生命的红线》、及建筑工程典型事故案例,使全体员工引以为戒,牢记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2、6月9日—6月15日为安全文化周:

(1)总监办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安全培训幻灯片。

(2)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全员学习:安全标准化培训幻灯片、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并组织考试,提高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效。

(3)在文明施工方面对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施工便道的平整、临时排水通畅及扬尘处理进行检查。

3、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项目部要利用广播、黑板报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全体员工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4、6月17日—6月23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1)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监理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考试。

(2)督促施工单位结合本工程实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全体员工真正了解掌握相关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演练组织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

5、6月24日--27日为“安全生产月”总结、评比周:

从6月24日开始,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评比,找出不足,查出问题,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总结经验,为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X X X X X X X X 工程总监办

2014年5月21日

第6篇:2016年度安全生产月监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度“安全生产活动月”

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对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知识水平,确保项目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活动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我监理部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指导思想

以中央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坚持现场安全工作“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全面实施项目安全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现场监督,全面提升全体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为实现我监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而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

按照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要求,我部以内部学习安全知识,集中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加强现场安全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新老工人安全教育培训,集中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加强施工安全验收检查,积极参加建管部每月组织的和不定期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监理部内部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安全检查。在各种活动中强调“红线”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全面促进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保障。

二、 安全活动目标

1、全面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2、完善、改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3、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参建人员的安全文化素养;

4、全面督促施工现场安全用品及设备的投入;

5、在我部监管的施工现场营造“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无小事,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氛围。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监理工程师 副组长: 总代

成 员: 安全监理 专监 监理员

活动小组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进行安排工作,保证安全活动方案落实到位。

五、 “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又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约束机制。有了这个制度才能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贯穿到整个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予以落实。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驻地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活动小组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内容,严格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检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后要及时复检整改情况,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

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条)幅、张贴安全生产标语、营造出浓烈的安全生产氛围。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学习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知识等,丰富安全教育学习内容,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切实提高员工自身防范和出现安全事故时的快速反应能力,营造 “安全生产月”良好活动氛围。

(四)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全员“我为安全查隐患”活动。

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紧紧围绕促进安全管理、提高全员素质、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等内容,发动员工认真查找隐患,积极献计献策,综合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防微杜渐,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 开展活动的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6月1至6月8日)

1、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 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 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条幅。

(二) 组织实施阶段。(6月8至6月30)

1、加强对桩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实施管理工作,重点控制泥浆池、高压线防护及施工人员的作业教育,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落实,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安全通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到位。

2、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重点控制现场临电布设、施工机械安全用电的管理控制工作,预防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工地从东往西村道管理

七、 活动工作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此项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干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宣传活动真正落实到每个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活动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成绩显著予以表彰奖励,对安全状况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

######项目监理部

2016年6月3日

第7篇: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

安全监理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1、工程名称:郑州华南城一期1号交易广场1标段

2、建设地点: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与郑新快速路口东500米路南

3、建筑面积:约28万㎡

4、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5、工程质量:合格

6、建设单位: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

7、设计单位:

8、勘查单位:

9、施工单位: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1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监理细则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足否齐全完整;

- 3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

安全监理细则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 5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

安全监理细则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 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人口,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

4.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有否防护措施。 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6.龙门架、井架、塔吊等: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可靠。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

认可检测报告。

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工况施工,

- 7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

安全监理细则

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七、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 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八、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 9

第8篇: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项目总监:

编 制:

批 准: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盖章)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2.编写依据 3.职责 4.总则

5.安全监理的内容

5.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5.2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的监理理方法和内容 5.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6.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6.2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审核

6.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6.3.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6.3.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核 6.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6.5审核四新使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6.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8现场的监督与检查

6.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处置

7.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 7.1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检查 7.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7.3脚手架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7.3.1竹脚手架 7.3.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7.4模板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7.5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7.5.1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7.5.2临边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7.5.3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7.5.4攀登及悬空作业安全要求

7.6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监控要点 7.7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的处置 8.特殊安全情况下的处置

9.全过程安全监理资料的建立和收集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界定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2.编写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5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3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2.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1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2.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4《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DBJ13-34-2000) 2.1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16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章等 2.17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18批准的监理规划 2.19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20批准的安全专项方案。 3.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其它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对大型工程项目,或工程总量不大,但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及对中型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对小型工程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安全监理。 4.总则

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该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依据性文件,在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和项目监理规划指导和规范下,结合[工程监理管理程序]和本细则的内容开展监理工作。 4.1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4.2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不能免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

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安全监理的内容

5.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5.1.1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 5.1.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5.1.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安全文明 生产承诺书》。

5.1.4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5.1.5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5.1.6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5.1.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5.1.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5.1.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5.1.10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 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5.1.11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5.2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的监理理方法和内容

对于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单独编制安全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核。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5.2.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m(含5 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5.2.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m (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5.2.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5.2.4起重吊装工程。

5.2.5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 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 (4)吊篮脚手架; (5)卸料平台。

5.2.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4)特种设备施工;(5)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6)6 m以上的边坡施工;(7)人工挖(扩)孔桩施工;(8)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5.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5.3.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

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3.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5.3.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3.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施工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5.3.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总监不予签认,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

5.3.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

进行调查处理。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6.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6.1.1《营业执照》; 6.1.2《施工许可证》; 6.1.3《安全许可证书》; 6.1.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6.1.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人配备等; 6.1.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6.1.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1.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6.1.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1.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6.2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审核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6.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6.3.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a.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b.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c.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d.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e.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6.3.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核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3.2.1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2.2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3.2.3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6.3.2.4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2.5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3.2.6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6.3.2.7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3.2.8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6.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6.5审核四新使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措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6.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8现场的监督与检查

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6.8.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6.8.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6.8.3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6.8.4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6.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处置 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 7.1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检查

设计必须符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和有较为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有土方工程、脚手架、高处作业、安全网、井架、电梯、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场内运输及人行通道、排水等,临街、临人行通道、民房的防护隔离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此外还应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 7.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7.2.1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承包商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的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7.2.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用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JGJ46-88表3.1.2所列数值。其中1KV以下为4m,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用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

合JGJ46-88表3.1.3的要求。其中1KV以下为6m。

7.2.3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7.2.4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5m。

7.2.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如人工挖孔桩、地下室施工等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2.6临时用电方案需要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批准手续。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完成,应由承包商安全部门对照方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

7.2.7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应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7.3脚手架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的搭设进度必须满足结构进度与安全要求,多层建筑目前仍普遍采用竹脚手架,根据DBJ13-34-2000规定毛竹外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在25m以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通常在50m以下。搭设工艺、搭设模式及材料要求,质量与安全要求,使用、维护及拆除等应符合规程的规定。承包商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签

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7.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7.3.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规范的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规范规定可不计算的除外),应找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承包商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总监批准。

7.3.1.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钢管外径*壁厚分别为48*3.5和51*3mm,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滑丝。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按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钢管上不得打孔,两种规格钢管不得混用。钢管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等。钢管及扣件均应作防锈处理。 7.3.1.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构造尺寸,纵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连墙件,剪力撑与横向斜撑、斜道、门洞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搭设完成后应按规范第8.2进行检查与验收。经承包商安全员检查后报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复查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未经检查合格不得使用。

7.3.1.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7.3.1.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道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7.3.1.6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巡检,遇大雨、台风天气前后要加强检查

与加固,严禁拆除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3.1.7进行搭拆脚手架作业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六级及以上大风、雨、雾天应停止施工。 7.4模板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7.4.1木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必须按工程特点进行,必须符合GBJ5-87《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还应符合DBJ13-20-1999《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中“模板工程”的规定。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GBJ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模板工程应满足刚度、强度及稳定性的要求,应保证结构各部分的设计尺寸及位置的准确。跨度大于4m的梁,当设计无规定时其起拱值为跨度的1~3/1000。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审核并盖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总监批准。

7.4.2模板材料进场后应在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办理报验,以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退场。 7.4.3模板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DBJ13-20-1999中3.1模板工程的具体规定:

7.4.4采用杉木支柱的圆木稍经(去皮后)应≥Ф80mm,接头应按规范规定,支撑的纵横间距应≤1000mm。

7.4.5钢管支柱(Ф48mm、δ3.5mm)纵横间距应≤1200mm,并根据强度及稳定计算纵横水平拉杆及斜拉杆。

7.4.6支撑的第一道水平拉杆距地面500mm,向上每隔2000mm设置一道水

平拉杆,纵横向的垂直剪力撑间距不宜大于6m。

7.4.7支柱应上下层对齐,保证垂直。安装在基土上的模板支柱,基土必须分层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保证支柱底座具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强度,支柱下须垫通长垫板(不小于50*200mm)。 7.4.8浇筑砼时,护模人员不少于2人。

7.4.9模板拆除(包括水平拉杆和剪力撑)必须根据拆模试块的强度报告,按规范要求提出拆模申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7.4.10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或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还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

7.5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承包商应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在按程序完成审批(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凡可能坠落的作业基准面高度在2m及以上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安全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方案审查和现场监控。 7.5.1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7.5.1.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7.5.1.2应按项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高处作业安全责任,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健康必须符合要求,攀登和高处悬空作业,高处搭设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5.1.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

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发现缺陷或隐患应及时解决。

7.5.1.4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纪律交底,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装置,雨天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六级以上大风,雾天应停止高空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在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5.1.5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搭拆时应设警戒,并指派专人防护。

7.5.1.6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件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计算,强度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物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7.5.2临边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7.5.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5.2.2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7.5.2.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7.5.2.4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格封闭。

7.5.2.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防护栏杆外,敞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7.5.3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洞口作业必须安全必须做好“四口”的防护,“四口”主要指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在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

7.5.3.1板与墙的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7.5.3.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7.5.3.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洞口防护所采取的防护栏杆,加盖件、安全网与栅门等必须满足安全、牢固及规格要求。 7.5.4攀登及悬空作业安全要求

攀登及悬空作业的有关设施与设备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攀登与悬空作业,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配戴有关安全防护用品。 7.6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监控要点

7.6.1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以下统称垂直运输机械)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符合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与所使用的工程特性机不配。进场前承包商应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出厂或检修合格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后方可进

场。

7.6.2承包商应编制“垂直运输机械”搭拆方案,应具备相应搭拆作业资质,作业人员应全部持证上岗。搭拆方案应按审批程序完成内部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原件应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对并留置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7.6.3“垂直运输机械”应根据计算确定采用砼或钢筋砼基础,基础应满足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和抗倾覆稳定性的要求。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位置(任何部位)应满足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

7.6.4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作重载试验,物料提升机重载试验合格后,承包商应在将验收及试验结果(由承包商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后方可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应在承包商试验并自检合格后,向安全与技术监督部门申报验收,并在检测或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将有关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对,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启用。

7.6.5使用过程,应督促承包商加强检查与维护,并按设计选定的作业参数进行作业,与主体结构的联接应采用刚性连接,构造节点应符合设计与安全要求。遇大风(按设计限定风力)、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并在大风、大雨来临前做好设备安全预防,大风、大雨过后做好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或超限作业。

7.6.6装拆作业均应做好场地围护与警戒工作。 7.7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理规定

施工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法规,不下达有关违章作

业的指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行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要时报总监批准下达局部停工令。承包商在问题整改完成,隐患消除,经安全人员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被停工的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工申请,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复工。 7.8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的处置

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应首先做好人员抢救和防范事故扩大的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特殊安全情况下的处置

如遇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8.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8.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8.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8.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8.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8.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8.7出现安全事故时。

9.全过程安全监理资料的建立和收集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建立和收集安全监理全过程资料: 9.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工作。 9.2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以文字材料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

9.3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9.4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监理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必要时,应当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9.5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第9篇: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单位:肇源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黑龙江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 制 人:卢维新

审 核 人:皇涛

编制日期:2011年10月22日

一、 工程概况----------1

二、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1

1、 挖土工程--------1

2、 回填土工程------3

3、 模板工程--------3

4、 钢筋工程--------6

5、 混凝土工程------7

6、 楼地面工程------8

7、 砌筑工程--------8

8、 脚手架安装工程--10

9、 脚手架拆除工程--11

10、 外檐装饰抹灰工程12

11、 室内抹灰工程----13

12、 卷材防水屋面工程13

13、 玻璃安装工程----13

14、 吊车使用--------14

15、 搅拌机使用------14

16、 圆锯使用--------15

17、 井架拆除工程----16

18、 电焊工安全操作--18

19、 水暖工程--------19

- 1

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

1、挖土工程

1.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1.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处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1.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1.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1.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使,防止塌方翻车。

1.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 3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除。

3、模板工程

3.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3.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4、安装与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拆除同一垂直面操作。

3.5、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3.

6、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3.7、二人抬模板时要相互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用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3.8、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3.9、支撑、牵杆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米高以上。

- 5大面积脱落。

3.

19、在钢模及机件垂直运输时,吊点必须符合起重要求,以防坠落伤人。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吊装,地下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米支撑数,必须根据荷载要求。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砼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做好技术交底(预设钢筋网架),以免操作员从孔中坠落。 3.20、支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3.

21、禁止使用2×4"木料作顶撑。 4钢筋工程

4.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六大纪律。

4.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4.

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4.4、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架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4.5、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便摘钩。

4.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4.

7、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漏电,电源线须进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 75.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5.2、铺设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米需加横楞、顶撑,2米以上高空,必须装有防护栏杆。车道板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车跳滑跌。

5.3、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米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米宽,在运料时,其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5.4、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5.5、离地面2米以上浇捣过梁、雨棚、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5.6、使用振捣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捣器移位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5.7、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行吊篮内工作。

6、地面工程

6.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6.2、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人推小车不准倒退。

- 9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2×4"木料或钢模板作脚手板。 7.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7.9、使用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7.10、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7.

11、砖料运输车辆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不小于10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7.

1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檀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7.

13、冬季施工时,脚手架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7.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7.

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7.

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厘米。

8、脚手架搭设工程

8.1、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 119.5、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9.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9.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樯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9.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准先行拆除。

9.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

9.10、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现时拆下输送地面。

9.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拉从高处坠落伤人。

9.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9.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件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9.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10、外檐装饰抹灰工程

10.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 13

12、卷材防水屋面

12.1、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2.2、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13、玻璃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3.1、搬运玻璃要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

13.2、安装窗扇玻璃时,不能在垂直方向上下两屋间同时安装,以免玻璃碎时掉落伤人。

13.3、窗安装玻璃完毕后,随时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以防风吹碰坏玻璃。

13.4、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 13.

5、不准将碎玻璃随意乱抛。

14、塔式起重机

14.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14.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14.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工作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14.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14.5、当顶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高速或检修。

- 15

16、圆锯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6.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16.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16.

3、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16.4、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锯台150㎜后,方可接拉。 16.

5、锯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16.6、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16.7、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电熔丝,严禁随意改用代替品。

17、井架搭拆工程

17.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17.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的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时,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轧桩用75×75㎜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米,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17.3、高度为10~15米的井架应设缆风绳一组(4~8)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17.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 17罩。

17.

13、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7.

14、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7.

15、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吨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于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度之间,并设保险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17.

16、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7.

17、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17.

18、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7.

19、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下层缆风绳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17.20、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18、电焊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8.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8.

2、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18.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18.4、每台电焊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18.

5、电气焊的弧火花与氧气瓶、电气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

- 1919.7、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19.8、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掌住钳柄,缓缓扳掀,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掀,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19.9、现场挖掘管沟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加设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1公尺时,均应用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件挖土时,事先须有关部门联系,采用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19.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的快、电饭煲)取暖、烧水。 20、电气工程

20.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0.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误压。

20.3、电箱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城乡建设部标准一个漏电开关控制一个插座。

20.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20.5、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20.

6、砖墙剔槽、打眼时,榔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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