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收制度研究论文

2022-04-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为了解中国环境经济研究进程中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发展趋势,通过对近十年收录在中国知网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期刊论文进行统计分析,运用数量分析、引证分析、词频分析等方法,对近十年环境经济研究的数量变化、影响力、刊登期刊类型等特征,以及主要内容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环境税收制度研究论文 (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环境税收制度研究论文 篇1:

国外环境税收制度的功能研究

摘要 开征环境税是运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方式之一。发达国家在推行环境税制度方面已先行一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开征环境税不仅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能发挥持续刺激功能,激励生产者以环保的方式开展生产并不断进行技术革新。与直接管制的手段相比较,环境税收制度还有见效快、费用低等优点。在我国推行环境税收制度的过程中,应解决好环境税与其他已开征税种、环境税与相关收费制度的协调问题,搭建好环境税收工作平台。

关键词 环境税;刺激功能;国外税收制度

基金项目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环境税费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08FX29);江西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绿色税制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FX0919)

作者简介 付慧姝,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江西南昌330047)

聂小焯,南昌市青云谱区地方税务局分局长,研究方向为税法。(江西南昌330001)

人类进入20世纪30年代,在全球范围内爆发了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等严重的公害事件。这些事件的爆发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在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工业化的同时,必须减轻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先行一步,开始使用市场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开征环境税就是其中一种典型的市场经济手段,在许多国家已被使用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所谓环境税,又称生态税、环境保护税,广义上是指对于投资于防止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或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的使用所征收的税。狭义的环境税是指针对某种在使用或释放时会对环境造成特定负面影响的单位物质所征收的税。

一、国外推行环境税制度的实践

经济发达国家历来对环境问题十分重视,尤其是OECD成员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构建环境税收制度。一直发展到今天,通过税收政策来实现保护环境目的的国家越来越多。如1972年英国率先开征了二氧化碳税,美国、德国、法国先后开征了硫税,德国还对矿物油料加征生态税。挪威开征了饮料容器税,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在轮胎的生产或销售环节征收旧轮胎税,意大利对生物降解能力小于60%的塑料袋征税。美国、德国、日本、荷兰等国还开征了噪声税。概括起来看,这些国家在推行环境税制度的实践中呈现出下列特点:

1、开征税种多,课征范围广。从理论上分析,环境税所包含的税种数量众多。鉴于环境系统的生态性和复杂性,为保护环境而开征的环境税不是一两个简单的独立税种,而是由多个税种所组成的一个税种的集合。狭义的环境税仅指排污税,即向排污的主体按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征收,如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垃圾税等。而广义的环境税还应包括资源税和能源消费税。资源税对开采和利用自然资源的主体征收,包括矿产开采税、森林开采税以及水资源税等。能源消费税主要包括燃油税以及一些国家针对煤、电力产品征收的消费税。

从各国推行环境税收制度的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往往以资源税为主,同时开征多税种。如荷兰,同时开征的环境税税种有燃料税、噪声税、垃圾税、水污染税、土壤保护税、地下水税、超额粪便税、汽车特别税、石油产品税和消费税等。再比如挪威,其环境税税种包括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润滑油税、能源税、汽油税、柴油税、机动车相关税、飞机升降噪声税等。

2、环境税在各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环境税收入在各国总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来看,2001年,荷兰所征收的环境税收入约占全年税收总收入的9%,在希腊,这个比例是13%左右,在韩国这个比例也超过了12%。2001年,OECD的20个成员国的环境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达到了约7%。而且这个比例还在逐年上升。这一现象反映出环境税收入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环保事业方面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反映出各国对环境税这一税种的重视。可以预见,随着环境问题严峻性的不断凸显,这种重要作用和关注度必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3、注重在推行环境税收制度的同时坚持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中性原则是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以征税数额为限,不要因此增加社会的额外负担,以免干扰和扭曲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具体来看,它要求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同时,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不能影响市场对经济运行的自发引导作用,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在推行环境税的过程中,税收中性原则要求以补偿或补贴等形式、或者以减少其他类型的税收的方式使纳税人获得与其所支付的环境税等值的款项。

在大多数国家,税负的水平已经相当高。在这种情况下,要开征任何一个新的税种都会遭遇到政治上和社会上的阻力。为了使环境税克服这些阻力,许多国家都在推行环境税的同时坚持税收中性原则。具体的做法有这样几种:一是将环境税税款直接返还给纳税人。例如,直接将税款退回给纳税人用于治理污染或鼓励其向环保领域投资;挪威将征收二氧化碳税收取的税款通过降低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税金额,资助企业进行污染治理或安装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返还给企业。二是减少其他税收。例如,降低所得税、资本税、消费税的税率等方式。1996年荷兰在推行能源税时,政府通过改革个人收入税,如降低针对第一收入等级的税率,提高免税额度,提高对老年人扣税的标准等方式,将税收收入返还给纳税的家庭。三是将环境税税款返还到其他相关领域。例如,将来源于垃圾税的税款返还到垃圾处理领域。

二、国外环境税收制度的功能分析

环境税收制度在西方国家实施后,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推动环保技术革新等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显示出这项制度强大的生命力与活力。环境税收制度的功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税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该收入可用于改善环境。或者用于降低对劳动、资本和储蓄的征税。在环境政策中使用环境税的主要经济原因是把被称为“外部性”的污染费用和其他费用引入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这类污染费用是经济活动的副产品,并没有包括在生产者或消费者直接支付的价格中。例如,以煤为动力的发电厂所产生的污染导致了酸雨的产生,而酸雨并未给从发电厂获利的人和国家的土壤、植被造成直接的破坏。获利者所支付的成本中没有包括这些外部性费用。而环境税正试图将这些外部性费用引入价格中,即所谓的外部性的内部化。在推行环境税制度后,即使生产者和消费者不完全停止对环境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活动,那么他们也需要为这些活动缴纳额外的税款。这些税款形成

国家的财政收入,可直接用于解决环境问题,或者用于补贴生产者或消费者作出对环境有利的行为。当然,在国家开支不变的情形下,这些收入也可能减少对劳动、资本和储蓄的征税。这说明环境税可把向“好的东西”(如劳工、资本)征税转变为向“坏的东西”(污染)征税。

2、环境税为消费者和生产者提供刺激,使他们改变行为方式,用生态化的方式使用资源和开展生产,进而促进创新。因为价格是决定经济行为的因素之一,因此,通过征收环境税会增加某些产品的价格,进而将对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产生刺激。这种刺激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刺激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由危害环境的行为转向对环境无危害或少危害的行为。例如,如果硫排放要征税,排放者就会受到一种刺激,通过使用其他替代材料或工艺以不排放、减少排放。与其他环境政策工具相比,税收的见效期间相当短,一般只需要2至4年。例如,瑞典在推行硫税的2年内,燃料中硫含量平均值下降幅度非常可观,达到了40%。丹麦在推行废物税后,6年内建筑废物的再利用率从12%急剧上升至82%,因为其所征收的废物税达到了处理废物费用的2倍。二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环境税的征收将刺激企业通过技术革新等手段改进生产技术,积极创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最终实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双赢,这就是所谓的革新刺激。

理想化的状态是通过征收环境税,刺激生产者和消费者改变行为模式,促使污染者不断寻求减少污染的方法和技术,达到鼓励创新和持续刺激的效果。但是,价格仅仅只是诸多影响经济行为的因素之一,所以,环境税制度的推行能否真正起到上述刺激作用,还要取决于其他一些相关因素。例如,如果缺乏可靠的可替代的公共交通或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光依靠推行燃油税制度将无法减少汽车的生产和使用。因此,环境税制度的推行还需要有“一揽子政策”提供支持。例如,欧洲无铅汽油税的实施卓有成效,原因就是在推行无铅汽油与含铅汽油的差别税率的同时,还采取了许多措施让消费者意识到含铅汽油的严重危害性,例如,对孩子大脑发育的危害。

3、较之直接管制手段,环境税收具有更为有效的间接调控作用。从表面上看,直接管制手段可能是一种强有力的方法,但运用在处理环境问题上不是最妥当的。至少在现阶段,禁止企业排放污染物或是利用自然资源是不现实的。直接管制手段以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为后盾,为各类企业制定强制性指标,无法充分考虑到各类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行业特点等因素。这些指标对部分企业而言可能是适当的,但对其他企业而言可能是对其生产形成限制。从大的方面看,这可能将会影响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环境税收制度在坚持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宗旨的同时,能够提供给企业一定的自由空间,使其在环境税收刺激作用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双重驱动下,去寻求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双赢,最终实现环境税的有效的间接调控作用。

同时,用规章制度来治理污染,约束排污行为,由于管理费用和信息成本太高,效率相对较低。而环境税收对于环境保护而言,是一种经济手段,除了固有的刺激作用外,还具有相当地灵活性,每个污染者能根据成本——效益分析,自行决定是纳税、降低产量、加装污染消减设备、革新技术工艺还是削减污染。运用环境税收这一经济手段,将有效降低污染控制费用,提高效率。

三、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环境污染严重和资源耗竭两个方面。为了缓解环境危机,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在适当时机开征环境税也是措施之一。从我国现有的与环境有关的税费制度现状来看,存在着“费主税辅”的状况,即针对环境的相关收费门类多,数量大,在相当程度上挤占了环境税的税基。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少,不能适应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新形势。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我国拟开征环境税,由此确立了通过税收手段加强环境治理的政策思路。要构建起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参考、借鉴西方已有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上文对西方环境税收制度发展特点和功能的分析,可总结出以下几方面的启示:

1、现阶段我国推行环境税收制度是必要的。我国长期倚重直接管理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主要运用命令控制、管制型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强制企业执行环境标准,控制污染,对违反者实施行政处罚收费。这些手段对缓解环境压力、保护自然资源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单纯依靠法律和行政管理手段已不能解决防治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更多利用基于市场机制的经济调节手段。西方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环境税收制度到今天,其环境税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从分散的环境税种到逐步形成环境税收体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环境税收制度作为倚重经济调节手段,在有效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我国推行环境税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2、推行环境税收制度要充分考虑与已开征相关税种的衔接问题。严格地说,我国目前尚未开征独立的环境税税种。但现行征收的一些税费项目具有一定的环保作用,如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在推行环境税收制度的同时,必须注意环境税与其他税种的配合和协调问题,以避免相互重复、抵触或背离,从而加重纳税人的负担,影响环境税的有效性。同时,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应与现有其他税种的“绿化”相互呼应、协调,即其他税种(如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向有利于环保方面的改进。

3、从实际出发。建立独立的环境税税种,税费并存。虽然建立全新的环境税税种是我国环境税制度构建的终极目标,但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一步到位地实现费改税是不可行的。以排污费为例,排污费的征收技术性非常强,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以完成对企业排污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这是计征收费的基础。从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看,要税务机关在征税前完成这种分析,需要大量的稽征成本,事后稽查又难以取得可靠的证据,从而形成大量的税收漏洞。另外。从国际上看,税费并存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因此,从目前的情况看,税费并存恐怕是中国环境税收制度必须要面对的现实,如何处理好税与费的关系,将是理论界与实务界要面对的共同课题。

4、我国在推行环境税收制度时要注重其刺激功能的发挥。在我国推行环境税收制度,要特别强调环境税的刺激功能。为了满足社会和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税务部门必须适时对环境税标准作出动态调整,以保证环境税制度发挥持续刺激的功能。在实行一般的污染排放控制管理时,排污者将竭力降低污染排放,以达到排污标准。而在推行环境税制度后,排污者即使已将排污量削减到了标准之下,只要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允许,其必定会继续削减,直至其排污边际削减费用等于环境税税基为止。因此,税务部门一定要注重充分发挥环境税的持续刺激功能,对环境税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

5、搭建环境税收工作平台,提高税务人员专业素养,加强税收征管监督。实际上环境税收制度的功能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性。在我国推行环境税收制度的过程中,首先要搭建起环境税收工作平台。这个工作平台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组成,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是核心,国家环保总局提供技术支持。在国家税务总局内部可以设立专门的环境税收司,专门负责全国环境税收的政策制定、税款征收和监管工作。在地方一级,可以在各级税务机关中设立相应的环境税收部门,负责地方环境税收的政策制定、税款征收和监管工作。

同时,由于环境税收制度的建立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学科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具备会计、税务和环境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来实施环境税收管理工作。因此,在构建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税收人员的专业培训、打造一支稳定的环境税收队伍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欧洲环境局.环境税的实施和效果[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2]OECD.税收与环境:互补性政策[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

[3]葛察金,等.环境税收与公共财政[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4]唐敬春.国外环境税的激励与融资功能的冲突与协调[J].税务研究,2008,(8).

[5]孙一冰.该承担的承担,该监管的监管[J].中国税务。2008,(8).

责任编辑:李小玉

作者:付慧姝 聂小焯

环境税收制度研究论文 篇2:

近十年中国环境经济研究进路分析

摘要:为了解中国环境经济研究进程中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发展趋势,通过对近十年收录在中国知网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期刊论文进行统计分析,运用数量分析、引证分析、词频分析等方法,对近十年环境经济研究的数量变化、影响力、刊登期刊类型等特征,以及主要内容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近十年中国环境经济研究在数量上基本稳定,在研究内容上更加重视定量分析和技术支撑,理工类期刊的研究成果较强,社科类期刊的成果明显增加,标志着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不断扩展和深入。

关键词:环境经济;学术期刊;研究内容;词频分析;学科发展

环境经济学是伴随着人类活动引起的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而产生和快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20世纪70年代末环境经济学被介绍到中国。1978年中国制定了《环境经济和环境保护技术经济八年发展规划》。198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斯德哥尔摩召开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讨论会,决定将“环境经济”列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81年《环境状况报告》中的第一项主题。同年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成立,由此推动了中国环境经济学的研究。这表明作为环境科学的重要分支,环境经济学已成为一门瞩目的独立学科。环境经济学虽然仅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但其学科体系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通过持续的研究和实践,环境经济学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十多年来,环境经济研究在中国发展快速,不但表现在环境经济理论和框架体系不断充实完善,而且结合中国实际开展的环境经济领域研究也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学者们翻译、撰写了环境经济方面的教材和专著,还发表许多研究环境经济的论文,开展了环境经济各领域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成立了相关的研究机构,培养了一批环境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1]。

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学学科体系,其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实践指导都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提高和完善。基于此对2005~2014年收录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以下简称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中篇名包含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进行统计分析,以期从这个角度研究近十年来中国环境经济研究动态和发展路径。

一、近十年环境经济研究

数据样本统计(一)“环境经济”期刊论文篇数统计

从中国知网中检索2005~2014年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剔除重复及不符合主题的论文,共有462篇,其中核心期刊本文核心期刊指中国知网上所检索的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论文200篇,其他期刊论文262篇。具体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是从2005~2014年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中国知网全部期刊论文这一角度来研究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但环境经济研究成果的体现形式是多样的。比如中国知网检索数据库收录文献中除了期刊论文,还有优秀硕士论文、博士论文、国内外会议和其他形式的研究论文,在2005~2014年间,这些论文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共计338篇。

此外,统计分析2005~2014年这十年的文献,是为了了解在新阶段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进路。而在1978~2004年的27年间,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经历了起步、探索和发展等重要阶段。在这27年间收录在中国知网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文献,包括期刊论文、硕博士论文、国内外会议论文和其他形式论文共456篇,其中期刊论文有406篇。

(二)基于期刊的数据样本和研究方法

为了能较好地表征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研究的客观水平,本研究的检索统计工作不仅关注期刊论文数量的变化,更关注期刊论文的质量变化。核心期刊论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研究领域的较高水平,故本研究的重点在核心期刊论文。据上文可知,本研究全部实际有效样本为46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的实际有效样本为200篇。

在相关论文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引证分析、数据分析和词频分析等方法对中国近十年来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数量的变化规律进行总结,重点对论文期刊类型、主要议题、作者人数等方面进行数量分析。同时分析文献的被引次数,以衡量期刊论文的影响力。

(三)数据样本局限性分析

本研究只是从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期刊论文这个角度来分析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数据样本必然存在局限性。由于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的广泛性,涉及环境经济的具体研究对象很多,仅就期刊论文来说,属于环境经济范畴的论文众多。篇名属于环境经济领域范畴的其他关键词的论文有至少十多种,如“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GDP”、“ EKC”、“环境绩效”、“环境损失(损害)”、“环境成本”、“环境外部性”、“排污权”和“环境税”等,见表2所示。据《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发展报告》统计显示:1980~2008年这29年间有关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中文核心期刊的文章共有10 618篇。本研究检索统计了2005~2014年环境经济研究领域核心期刊论文,属于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共有10 506篇。由此可见,近十年有关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比过去有大幅增加。

由此分析,2005~2014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核心期刊论文大约占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范畴的核心期刊论文的1/50~1/60,也就是说大多数有关环境经济的研究论文在其篇名中并没有直接使用“环境经济”。故本研究的局限性在于并未包含环境经济研究的所有领域,但本研究的贡献也正是对以“环境经济”为篇名的论文的深度分析,以见微知著,窥一斑而略见环境经济学学科研究的全貌。

二、数据样本论文分析

(一)研究阶段分析

通过对全部462篇数据样本期刊论文进行分析发现,2005~2008年数据样本期刊论文发表数量逐年递增,到2008年达到峰值,2009~2011年数据样本期刊论文发表数量略有下降,2012~2014年数据样本期刊论文稳定在40篇左右。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近十年期刊论文方面的研究从数量上看为稳定发展的阶段,从质量上看为深入扩展研究的阶段。

(二)作者人数及期刊类型分析

本研究通过对全部数据样本期刊论文即462篇论文(其中包括核心期刊论文200篇)的各篇论文作者人数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出一位作者和两位作者完成的论文篇数较多,具体数据如表3所示。

(三)核心期刊的引证分析

论文的被引次数是反映论文影响力的重要指标。本研究统计出被引次数较多、研究对象和内容具有代表性的20篇核心期刊论文,如表4所示。这些期刊论文涉及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涉及环境经济研究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经济手段和其他问题研究等4个方面的内容。从这些期刊的类型可以看出,虽然近十年数据样本中的论文在《求是》《浙江社会科学》等人文社科类期刊中不断增多,但在理工类期刊中刊登的文献的影响力相对更大。

(四)期刊论文篇名的词频分析

本研究通过对全部数据样本期刊论文的篇名词汇并结合具体论文内容进行分类统计,分析研究者在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视野,尽管不同研究者的研究立场、研究方法等存在差异,但在选题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共性,这些共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研究者在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所关心的研究对象(范围)、研究主题和研究目的的差异。

从研究对象来看,在论文篇名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为“我国(中国)”,达到168次,其次是“社会”与“城市”,分别达到104次和30次;从研究主题来看,在论文篇名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为“生态”,达到35次,其次是“协调”与“水”,分别达到20次和18次;从研究目的来看,在论文篇名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为“政策”,达到128次,其次是“系统”与“评价”,分别达到52次和33次,具体数据如表5~7所示。

三、环境经济研究视角与

主要议题根据上文统计结果,结合对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其他角度和方面的研究,笔者对近十年来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的研究视角和议题进一步分析论证如下。

(一)环境经济研究对象和任务

环境经济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以分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以客观存在的环境经济系统为主。如何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仍然是学术界在当今和以后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环境经济研究的中心课题。

环境经济学学科的主要研究任务是如何正确控制和调节环境经济系统,如何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寻求相对平衡,如何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进行经验总结、理论研究和工作指导。寻求使经济活动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增长的途径;寻求使环境保护工作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以最小的劳动消耗取得最佳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探索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途径。

1.环境经济微观领域

环境经济的微观领域研究集中表现在分析指导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个项目、一项工程以及一个区域局部的生产、生活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邱威等构建了含风电场环境经济调度的随机优化模型为电力企业提供技技术指导[2];李国柱等研究估算了陇中黄土丘陵地区不同用能结构情景下的环境经济成本,并提出农村能源建设的建议[3]。

2.环境经济宏观领域

环境经济的宏观领域研究集中表现在分析探索一个区域、一个国家乃至全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加强宏观领域的环境保护,是防止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如李刚等对中国经济系统的资源消耗特征和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4];张音波等探讨了广东省经济发展与环境压力的关系[5];郭长雷等阐述了贵阳市环境经济系统的特征并提出了贵阳市协调发展策略分析的研究框架[6]。

近十年环境经济研究就是沿着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这两个方向同时及交替地向前推进,目前微观环境经济研究方向不断深入,宏观环境研究内容不断拓展。

(三)环境经济研究内容分析

虽然环境经济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但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内容非常丰富,而且还在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之中。中国近十年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主要涉及的研究议题可分为基本理论、分析方法、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和其他问题研究4个方面。

1.环境经济学基本理论

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包括外部性理论、环境经济政策理论和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理论等。如崔宇明等分析了环境外部性理论与环境问题相关的外部性,主要是生产和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7];潘岳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8];段晓峰等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环境经济系统进行了分析评估同时为该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9]。

2.环境经济分析方法

环境经济分析方法包括环境效益费用分析和环境经济评价方法等。如陈耀龙等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方法对住宅小区各子工程因生态设计而增加的额外投资与运行费用及其产生的额外效益进行了定量计算[10];刘向华等探讨了中国发展和完善意愿调查方法的途径[11]。

3.环境保护经济手段

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包括收费制度、排污权交易、补贴、罚款和税收等。如傅京燕提出了实行基于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环境收费(税收)制度和改革绿色税收制度等建议[12];谭灵芝等分析了中国垃圾处置市场的经济特征和垃圾处置的外部性,认为选择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完善垃圾收费制度和补贴制度是解决中国垃圾处置市场问题的关键[13];蔡秀云对环境税制、生态补偿和排污权交易这3种手段进行了优势比较,认为应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解决中国环境问题[14]。

4.其他环境经济问题研究

其他环境经济问题研究包括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国际贸易与环境等。如刘彩利等探讨了环境经济手段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驱动机制,提出环境经济手段的市场刺激和利益诱导作用能有效促使企业主动实施清洁生产[15];李小栟等建立了环境经济系统及循环经济系统的物质流分析模型,并讨论了满足环境经济系统界面可持续约束条件下经济系统内部物质流动必须遵循的若干基本规律[16];陆菁对近年来发展起来的贸易与环境经济分析的实证研究进行了文献综述与评论[17]。

进入21世纪,环境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大,并且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可以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环境经济学研究将重点关注环境经济理论体系、环境价值核算体系、环境经济分析方法体系、环境经济评价体系、环境保护经济手段体系、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环境投融资体系、循环经济体系、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体系等[1819]。

四、结语根据本文数据样本进行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近年来中国环境经济研究的一些特点。第一,从数量上看,年核心期刊发表篇数变化不大,但论文的深度有所扩展,涉及的领域更广,所使用的分析手段也更多,近十年环境经济领域的相关研究论文比以前的有大幅增加。第二,在影响力方面,发表于理工类核心期刊上的环境经济类论文的影响力更大;另外,采用数量分析、科学实验以及工程实践的论文影响力也较大。这说明中国环境经济研究的一种趋势是朝着定量分析、技术支撑的方向发展。第三,在研究内容上,依据词频分析结果,研究的内容和范围有所扩展,研究深度有所加强,但较多的研究还是探索性的,结论是建议性的,其实践意义、应用意义和指导意义还不够强。

参考文献:

[1]沈满洪,葛察忠,董战峰,等.环境经济研究进展:第3卷[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

[2]邱威,张建华,刘念.含大型风电场的环境经济调度模型与解法[J].中国电机工程学报,2011,31(19):816.

[3]李国柱,牛叔文,杨振,等.陇中黄土丘陵地区农村生活能源消费的环境经济成本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08,23(1):1524.

[4]李刚,张彦伟,孙丰云.中国环境经济系统的物质需求量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5(11):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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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Chinese environmental economy

research in the last decadeDONG Xiaolin1,2, XUE Wenjie1,2, SONG Cheng1

(1.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Research,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64,

Shaanxi, China;2.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64, Shaanxi, China)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economy; academic journal; research content; frequency analysis; discipline development

作者:董小林 薛文婕 宋赪

环境税收制度研究论文 篇3:

国外生态补偿政策四点启示

一些国家在生态补偿方面的政策实践可资借鉴,并有助于将中国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融入到国际背景之中,以尽可能获得国际社会的支持。

第一、通过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支持。美国的生态补偿渗透在各行业单行法里。他们认为,农业是影响生态环保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此其农业法案大部分内容都是就生态环保问题对农业的资金补偿。日本的森林法规定,国家对于被划为保安林的所有者加以适当补偿,同时要求保安林受益团体和个人承担一部分补偿费用。

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也应立法先行。首先,应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然后在《条例》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出台《生态补偿法》。可选择有条件的地方、类型先行试点,研究探索生态补偿的有关办法、标准、制度等,逐步做到规范运作,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第二、建立环境税收制度。1991年,瑞典根据产生二氧化碳的来源,率先对油、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和国内航空燃料等征收碳税。法国也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每吨碳征收150-200法郎的税,以后逐年增加,到2010年要达到500法郎的标准。美国、荷兰、德国、日本等国还开征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等。

目前,生态环境税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内的国家已经比较成熟,很多国家都开征了空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固体废弃物税、噪声税、注册税等,并把这些收入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使税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实施,在我国建立统一的环境税制度已经非常必要。目前,我国环境税课征对象可暂定为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行为。对于一些高污染产品,可以以环境附加税的形式合并到消费税中。在开征环境税的初期,为易于推行,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也不宜太复杂。

第三、实施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美国、英国、德国建立了矿区的补偿保证金制度。如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露天矿矿区土地管理及复垦条例》规定,矿区开采实行复垦抵押金制度,未能完成复垦计划的其押金将被用于资助第三方进行复垦;采矿企业每采掘一吨煤,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废弃老矿区的土地复垦基金,用于复垦实施前老矿区土地的恢复和复垦。

在我国,对新建或正在开采的矿山,应以土地复垦为重点建立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所有企业都必须在交纳一定数量保证金后才能取得采矿许可,保证金应根据每年生态损害需要治理的成本加以征收,要能满足治理所需全部费用。保证金可以通过地方环境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收上缴国家,也可以在银行建立企业生态修复帐户、政府监管使用的方式交纳。若开采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生态补偿义务,政府可动用保证金进行生态治理。

第四、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互补作用。政府是生态效益的主要购买者,同时利用市场机制使经营者能获得应有的利益。世界各国在生态补偿的模式上,政府购买模式仍是支付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例如,法国、马来西亚的林业基金中,国家财政拨付占有很大的比重。但美国、巴西、哥斯达黎加等国的经验也表明,尽管政府是生态效益的主要购买者,市场竞争机制仍然可以在生态补偿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政府完全可以利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激励政策来提高生态效益。

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也应遵循政府和市场互补的原则,在完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环境税收制度的同时,还应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产权机制、交易机制、价格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资源供求的引导作用,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生态利益共享及相关责任分担机制。

作者:金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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