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建协议

2022-07-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工程联建协议

联建工程内部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保证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落实经济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内部合作方式共同承接和实施该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部,对该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但乙方实行独立施工,独立核算,独立账户,盈亏自负的经营管理原则;甲方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乙方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项目内部合作协议,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所有协议内容和承担双方各自的各项责任。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平基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范围内。

3亿元人民币。

4、完成工期:约36个月。

5、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挖、装、运、平、爆破和绿化、管网、道路等市政工程。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协议始终日期:从与签订正式施工合同起到工程完工,所有款项全部结清为止自动失效。

8、工程质量等级: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合同规定要求执行。

9、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燃料柴油、炸药、雷管等材料,在工

程进度款的下月进度款中扣除,该材料执行价为政府控制的优惠价。

10、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进度款的80%支付;下月份补足本月份进度款20%。

11、保证金在工程正常进行4个元后,按照工程进度比例退还。

12、土方、次坚石、坚石的比例为:1:7:2和1:6:3为主,具体以合同和现场签证为准。

13、土石方的承包结算价格为:按照重庆市2008市政工程定额计价,一级一类和大型土石方工程取费,人工、材料、机械全额按照重庆市当月的经济信息公布价调差,再根据主合同的规定按照定额基价下浮点数执行。税金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合作条件

1、经甲乙双方对该工程的真实性考察核实后,以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共同负责该工程的洽谈和前期相关运作,由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

2、甲方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土石方和附属工程的总工程量,分配总工程量350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量的工程给乙方实施;乙方负责按照业主和甲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缴纳足额的工程履约和质量保证金,并按约定要求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三章 合作方式和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为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的公司,必须具备业主签订合同的各项资质要求和注册要求以及备案登记要求。

2、甲方负责工程承接,外联和其他与之相关的事宜。

3、甲方的授权委托人和乙方的授权委托人一起共同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该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乙方的公司也应具备满足该项目要求的资质要求,并应得到业主和甲方的认可,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该项目的项目管理部,现场在项目部下设立工程处,各工程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项目部全权主持该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由乙方指派,财务总监由郑晓琴担任,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出纳由乙方指派,项目部的印章由甲乙双方发文启用,印章使用必须经项目部正、副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会签后方可支付。

4、该工程的总工程量的30%由甲方负责实施施工,承担其工程量的所有费用和保证金;总工程量的70%由乙方负责实施施工,承担其实施工程量的所有费用和保证金;在乙方施工的工程量中,乙方同意分割100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量给甲方指定的内部关系人承包实施,即由郑晓琴女士负责对接实施。并负责承担实施工程量的所有费用和保证金。

5、甲乙双方各自根据承担实施施工的工程量,支付0.3%施工管理费给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乙方保证银行账户上必须具有真实、合法、可以随时移动的有效资金,资金总量八亿元人民币以上,全力配合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保证按照业主和与甲方的事前约定要求,将资金足额及时的转入业主指定账户。

7、由乙方组织施工队伍和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定施工技术方

案,负责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现场施工管理,各工程处各自承担自己承担实施工程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甲方实施其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权利。

8、工程质量与安全

a 乙方必须按图纸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实现创精品工程的要求,确保实现一次性合格率100%。

b 如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c 乙方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好保证安全的“四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环保措施),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承包方式

d 乙方为该工程的承包责任方,全权负责主持承包范围内施工工程的各项工作,并承担风险责任。会同甲方共同组建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项目副经理、总工、现金出纳由乙方指派。

税费交纳规定:乙方应按税收的有关规定支付税费。

e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中要求的质量等级。

f 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达到当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坚持标准化管理,乙方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并购买意外伤亡保险,聘用特殊工种工人要有操作证,并在项目部备案;乙方须设专职安全员,若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g 施工工期: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全部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双方合作恪守诚信,项目部所有经济信息(如材料、劳务、月进度计量等)按公司要求实行透明开放。项目部对外合法印章是甲乙方共同发文启用并在建设方及监理方备案的项目部公章,甲乙方不得私刻甲方任何印章。

劳务工人保护和管理

h 乙方每月应按时发给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集体上访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必须承担所有

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若工程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对民工工资发放有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按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i 财务管理

项目部财务工作由甲乙方负责管理,甲方派出财务总监,乙方派出

现金出纳。财务帐户财务人员预留印章由乙方出具并保管,各种财务手续需财务总监、现金出纳共同签字方为有效。项目部财务管理应遵纪守法,按照《会计法》要求建立完善、真实的成本帐;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收。业主工程款汇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必须于当天将乙方报审的工程进度价款拨付给乙方。在承包合同期间,甲乙方不准以此工程项目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优先顺序为:

h.1、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费,代扣代缴的税金及其它应扣费用。

h.2、劳务费及管理人员工资。

h.3、项目部外购材料及设备租赁费。

h.4、最后利润分配。

h.5、工程竣工后,所有的财务账薄移交甲方公司。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滞留在建设单位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结算。

h.6、本工程专用账户待保修金结算完毕后方予撤销。

第四章 联建施工条款

一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按规定完成工程任务,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不得违反其规定,如有违反承担其全部违约责任。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宗旨,做好人员培训,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防范,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约定

1、该工程项目的全部现场施工队伍一律享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规定,油料、民爆材料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2、甲乙双方如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按本协议约定工程总量的0。1%作为违约金,由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

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条款(除工程价格外)与业主方要求相悖者,以业主方合同及相关要求为准。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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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年月日

第2篇:联建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因“5.12”特大地震造成甲方房屋损坏,需要重建。根据都江堰市灾后城镇重建有关文件精神,经2009年6月两次业主代表会讨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联建协议:

第一条甲方需拆除的原房屋面积:

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丈量确认为:甲方的房屋住房面积为____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棚房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置换方式及有关事项

1、置换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实际丈量确认的面积为准,联建房屋:商铺、住房都按1:1的比例进行置换,棚房按1:0.2的比例进行住房置换,原住房街沿,楼梯不计算面积,相应的置换住房楼梯间不计算面积。

(1)甲方参与联建从乙方置换取得住房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商铺共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联建的剩余商铺及住房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甲方原有院坝等空地面积(权属无争议的场镇国有土地),乙方以现金方式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200元/平方米。经现场核实甲方实际空地共____平方米,乙方应支付____元。如无联建置换房屋

面积款找补,甲方房屋拆除后支付;如有房屋面积款找补,则在首次付款时抵扣甲方应付房款。

(3)联建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所属土地交由乙方按规划进行统一建设。原甲方所属的土地权属相关证件交由乙方统一处理。

(4)联建商铺规格范围:开间3.6米至3.9米,进深8米至10米。

2、乙方在对房屋、铺面进行设计时应根据甲方原有房屋、铺面面积大小为基础进行设计,乙方所设计的房屋、铺面面积应与甲方原有房屋、铺面面积基本相符。

3、甲方置换的房屋选房应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按住的原则办理,才能享受第二条第4款的“房屋置换补差方式”的处理,否则超出置换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补差并按乙方统一售房合同相应条件,双方另签协议。

4、房屋置换补差方式

乙方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如与应返还甲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一致,双方同意每户按原住房或商铺类型,享受不超过5平方米参照该区域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补差:即:商铺3000元/平方米,顶楼住房1950/平方米,其余楼层住房2150元/平方米。其中,扣除置换面积和享受上述优惠价格的面积以后,仍超出的商铺建筑面积按市场价格补交房款,补差款在开工前付50%,基础完成付30%,余款交房时付清。

联建应置换的住房套数内,扣除置换面积和享受上述优惠价格面积以后,仍超出的建筑面积款可选下例之一方式结算房款:(选择打

√,不选择打×)

( )甲方超过置换部分的建筑面积,补差款在开工前付50%,基础完成付30%,余款交房时付清的,超出建筑面积5平方米的仍享受上述“经适房”价格补差方式。

( )甲方超过置换部分的住房建筑面积,补差款在底楼完工交付50%,余款交房时付清的,超出建筑面积5平方米的按市场价格补差。

5、联建方案确定后,甲方在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下,必须遵循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联建土地原址重建铺面的按原同侧顺序由街两头往中间依次排列,因新规划无法原址排位的商铺在规定选房时间内该联建户可在新建街优先选择。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铺面,则不保留优先选房权,住户按户型方案推出后确定面积、套型,正式方案通过后,同一套型在规定区域内同一抓阄的方式进行选房。待每户确定具体栋号、单元和房号后,乙方开始组织该部分楼栋先行施工,以保证甲方今早住进永久性住房,恢复正常生活。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签订联建协议后12个月内建好联建房移交甲方使用,甲方保证在签订协议后7日内自行拆除原房屋,若不按时拆除,视为放弃,由乙方统一组织拆除。自行拆除的,安全责任自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拆房或后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房,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交房时间顺延。

第四条置换的房屋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给甲方置换房屋设计按都江堰市聚源镇场镇灾后重

建总体规划执行,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

2、房屋建筑外观格调按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建设(以确定的规划设计图为准)。

3、房屋内部设施:

(1)水、电、光纤、电话线路预埋,水电原有户头不缴纳新开户费,新安水电表甲方自负;新开户按政府政策办理;

(2)室内的墙面为水泥砂浆墙面:

(3)安装进户防盗门:

(4)房间内的窗户安装塑钢门窗:

(5)铺面安玻璃门,预留上下水借口。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根据灾后重建政府,政府对房屋毁损加固资金补助及毁损重建住房资金补助全部支付给乙方,并委托乙方代为领取,用于房屋联建。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项约定的期限内保证甲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属乙方原因的,由乙方承担过渡费。

第七条甲方在旧房拆除、新房分配以及回迁安置中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安置工作。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产权的资料后,由乙方按照相关政策统一办理相关产权,涉及费用按政策各自承担,同时社区居委会配合协调相关部门。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处理好甲乙双方的相关事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修建的房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促,同时对甲乙

双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若甲乙两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执行,造成违约后果的,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未尽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聚源镇政府、聚兴社区居委会备存叁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见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3篇:联建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共同联建江宁区铜井镇南山银色老假中

心,具体协议如下;

1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协调与业主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不受外

界影响

2.乙方责任;乙方自投资金,根据甲方与业主的大合同按期完成工

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3.乙方应付甲方前期工程款10万元并支付甲方工程保证金30万总

计;40万元(肆十万),乙方必须在进场3天内付清40万元,如到

时间不兑现此协议无效。

4乙方自设独立账户,各项资金往来与甲方无关。各种材料款项乙方

自己负责。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第4篇:房屋联建协议(参考)

房屋联合建设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灾后的相关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联合建设房屋的协议:

第一条 联合建设房屋的土地

1-1 甲方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使用证号:面积: 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1

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详见附图)。

1-2甲方自建房屋用地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余的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修建房屋,用于。

1-3双方建房选址,控制在镇村第农业合作社界域内,统一进行规划,各自分别选址。

1-4甲方流转给乙方建房的平方米土地,以乙方为甲方修建平方米房屋为交易条件。

第二条 联合建设的房屋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平方米房屋为居住、经营混用房。主体要求为:砖混结构、八度抗震设防、局部三层、有生化池、通电、通水。具体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为准。

2-2 乙方为甲方所建设的房屋,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图纸后,任一方如果要求变更修改图纸,须在符合整体规划的前提下,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并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2-3 乙方所建设的自有房屋,自行决定修建标准。

2-3 联建小区规划方案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联建各方的房屋修建行为必须按照规划方案要求实施。

2-4 按照整个规划方案,小区道路、管网、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相关资质单位实施,联建各方需按照元/平方米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建

成后所有权归农业合作社所有,联建各方享有使用权。

2-5 双方使用公建水厂的自来水,均应付费。

2-6 生化池、供电、供水、排水等共用、公用设施,在施工单位一年保修期满后,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维保、更换费用。

2-7 甲乙双方房屋及土地以甲乙各自名字办理房屋产权证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负责提供震灾后经国土相关部门确认的合法、有效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所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整理事宜,原耕地甲方必须复耕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3-1-2甲方负责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在全部设计、建设中的各种规划、国土、报建等手续,并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负责提供资金,并负责勘察、规划、设计、建设、监理等过程的计划、指挥、协调、控制。

3-2-2乙方负责为甲方产业发展提供支持与帮助。

第四条 其他

4-1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双方须采用补充协议进行相应变更,同时在补充协议中加以说明。

4-2如双方发生争议,按“先协商、后诉讼”的办法解决。 4-3因政府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双方可商议解除或延迟执行本协议,也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重新约定。

4-4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4-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7本协议附件与图纸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协议约定与本协议约定存在冲突,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定时间:二00年月日

第5篇:联建协议书

(字)第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荣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xx大厦,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联建项目

联建项目名称:xx大厦

二、联建项目位置及性质

2.1 联建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莲湖区,具体位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四至为准。

2.2 联建项目土地性质为商业土地,用地文件以xx字第xx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依据。联建项目土地使用权为甲方持有。

三、联建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地块上,联建xx大厦,该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具体执行依据以xx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四、 联建方式及投资

4.1 甲方提供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具有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设资金1500万元。

4.2 甲方提供的建设用地应具备合法使用的相关条件,并由乙方办理完成大厦的审批报建等手续。

4.3 甲方提供的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为5000平房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四至为准。

4.4 乙方提供的建设资金1500万元包括建设大厦的所有投入。

4.5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及办理公证和经主管部门审批生效后,双方应完成如下工作:

甲方:

4.5.1 本协议生效后十五日内,甲方负责完将建设用地交付乙方。 乙方:

4.5.2 在甲方将建设用地交付乙方后三十日内办理完成建设大厦的有关审批报建开工等手续。

4.5.3 在办理完成开工手续后三日内,乙方应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五、利润分配

5.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大厦建成后,甲方享有大厦所有权,乙方享有大厦经营权十八年。

5.2 期满后,甲方若要出租大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

权利。

六、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落实联建项目的合法用地手续,并获得联建项目的用地批文,该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为甲方,且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权益限制。

6.1.2 完成联建项目规划用地的折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折迁安置及补偿费用等前期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1.3 甲方负责联建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暖、供气(燃气)、通讯报装手续及联建项目的四源供应。

6.1.4 监督乙方对大厦的设计、建设工作,配合乙方进行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协调各方的关系。

6.1.5 依本协议规定取得大厦所有权。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 负责联建项目审批、报建、开工等手续的办理,在项目正式建设开始时办理完成全部开工必备报批手续,获得开工证,保证联建项目以合法手续开工建设。

6.2.2大厦的设计、建设均由乙方负责,但需甲方的认可和监督。

6.2.3 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承担联建项目的建筑安装费、四源费、红线内的市政管线、电权、公共设施配套费以及经营过程中相关税费。

6.2.4 自本协议生效后,拥有该项目的开发权及建成后十八年的经营

权。

七、联建项目的建安工作

联建项目由乙方负责开发建设,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八、联建工程管理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派专人组织联建工程建设管理,具体完成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九、交付

联建项目拟于xx年xx月xx日前交付使用。交付条件为:水通、暖通、电通、下水通、燃气通、通讯线路通,经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十、 其它

10.1 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联建项目的产权归属,并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法律手续。

10.2 为使双方权利得以实现,履行双方应尽之义务,甲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投资不受损失。

10.3 联建项目交付后,乙方对其享有经营权十八年。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致使乙方不能得到大厦

的使用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投资30%的违约金。

11.2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退出合作,本协议废除。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按乙方付款之日起至甲方退款之日止计算,甲方收取的定金应双倍返还给乙方。

11.3 乙方延期付款,应比照银行同期固定贷款利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4 在依法享有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后,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时交付给甲方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十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审批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负责该项目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十四、补充

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规范本协议不完善之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

字盖章并经公证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荣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第6篇:联建房转让协议

联建房买卖协议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入方):

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房产转卖给乙方,共计人民币

,为明确方权利与义务,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房屋质量与房屋基础配套设施完好,如遇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修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修复与赔偿,保证该房产产权清晰,无其它权利设定或其它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至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承担及清理。

2、在国家允许联建房办理产权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协助,不得推委、拖延。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由乙方自负,如允许办理产权三证,凭相关部门开出的票据为准,由乙方承担。

3、如遇拆迁及国家政策变动,乙方有权利获得该房产的国家规定的相关补偿及相关合理费用。

4、房款在交付房屋时一次性付清。交房时期

日。

5、甲方交付钥匙时应保证房屋内通电通水。一户一表的水表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所建房屋符合规划要求,如违反规划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章)建筑予以拆除时,由甲方应返还全部购房款,还应支付购房款占用期间的利息(按中国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并赔偿乙方装修等一切费用。

7、本协议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自签定日期生效。如有违反协议,违约方应支付受约方在违反协议时间点,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

甲方(签字):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签字):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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