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应急预案

2022-11-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公路安全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管理仿真平台的构建与应用

摘 要: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加快与汽车市场的发展,在高速公路上运行的车辆越来越多,因此保障其安全行驶是极为重要的。本文建立了高速公路的应急预案管理仿真平台,利用较小的模型来对于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进行模拟,实时地展开监控,从而可以有效地识别事故,对于紧急情况做好行动预案,更大程度地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浅析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管理仿真平台的构建与应用。

关键词:交通仿真;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管理

引言

高速公路是公路交通运输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公路交通运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高速公路具有快速、便捷、安全、舒适等优点,但与其他等级公路相比,其事故的严重性更大。因此,将交通仿真技术应用到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管理领域中,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管理决策的智能化、科学性水平。由于交通仿真软件建模过程复杂,参数标定较为严格,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专业仿真软件在应用部门的推广。目前,交通仿真平台技术已经在国内若干城市展开应用,但并未在高速公路领域广泛推广。提供功能优化的操作界面和简单明了的自动化设计流程,使得各级用户能方便快捷地通过仿真进行交通事故和预案的建模和评估,是智能化交通仿真平台发展的必然趋势。

1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管理仿真平台的设计

1.1平台结构

由于在整个系统中应急仿真监控属于特别重要的组成,这一系统拥有着特别强的防范能力,视频监控系统所具备的及时、直观、丰富信息内容、准确的优点而在比较多场合广泛得到应用。尤其是在最近几年时间以来迅猛发展的计算机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的背景下,那么视频监控还会朝着智能分析、高清晰领域发展。仿真系统主要可以有以下几项功能,这样的组织架构可以使得安全保护功能更加全面。

1.1.1视像监控

采用摄像机对各个结构重要设施进行监控,将其信号源源不断地传输到主控设备,将其进行存储。对于图像系统的控制,主要实现图像的切换控制和操作控制,中央控制设备可以对摄像头前端进行直接控制并进行解码与存储。

1.1.2影像验证

出现故障信号后要对故障的区域进行监控与核实,同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通过联动的逻辑控制,可以在紧急事故出现时候,经过其他通道进行操作并及时进行响应故障。

1.1.3图像识别系统

监控中心可以有效的对于处于故障的位置进行定位,使得保安人员能够迅速有效的对其进行处理,尽快确认现场。

1.1.4危急情况监控

工作人员可以采用按动按钮或者输入相关的故障信息来进行危急情况的通知,同时,如果在内部的监控系统中发现异常情况,将可能会触发自动故障的装置,实现自动的图像信息记录与上报。此外,可以实现中央控制设备与员工之间的通信,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更好的实现控制与远程管理功能。双向的无线通信可以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动态的进行通信,同时对于突发情况可以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有线广播可以进行高效的切换,在紧急的时候可以切换到紧急状态,播放相关的消息。在出现紧急的问题之后,应该及时的向外界进行消息的传送。综合管理系统可以进行设备的管理以及登记方面的自动调度,就可以有效的对一些公共设施进行管理,查看它们的使用情况。

2系统逻辑流程设计

2.1检测数据输入

平台的信息来源,检测装置的布点、数据构成直接影响到仿真模型的建立方式和质量。输入的数据主要为动态数据,如收费站卡口数据、路段微波数据等。

2.2数据处理

完成数据的预处理、数据融合、数据转换等工作。外场检测到的数据要经过数据处理模块分析,需要经过算法的拟合和分析,才能同仿真平台的接口对接。

2.3预案模型生成

平台的核心是预案模型生成器,通过二次开发建立预案模型生成器,使得仿真预案的能快速生成和调整。

2.4预案模型的保存

用户可自行定义所需预案,按一定的规则将其保存在仿真预案数据库中;已完成的预案将以一定的数据格式存入仿真预案数据库中,以备用户调用。

2.5预案管理及Web服务调用

预案管理子系统可通过Web对预案库中相关数据进行调用,进行仿真结果的展示和预案内容的编辑。在预案管理子系统中,用户可以对预案进行筛选,浏览预案详细情况和评价结果;可以根据需要生成新预案;可以查询到历史预案信息,并修改、优化历史方案等。

3接口设计

交通仿真Web Service服务接口为平台提供了访问交通仿真模块调用方式,该接口透明的代理了交通仿真模块的现有功能,为基于交通仿真现有功能集成到自身业务系统提供了技术基础。平台接口请求信息包括一下几点。

3.1事故信息

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占用的车道、事故持续时间、事故段交通运行情况等信息。

3.2天气信息

系统预设若干类型的天气,以一系列参数来描述其性质,包括车辆速度、最大加减速度、车道变化、跟车模型的参数调整等。同时允许用户自定义天气类型。

3.3流量信息

根据采集到的历史流量数据,将区域流量分成若干流量集的形式。每个流量集由若干数据组成,比如检测器流量,OD情况、运行车速。

3.4预案信息

在事故、天气、流量信息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预设程序排除不适用的预案,并把适用预案展示给用户。预案库需要不断的维护和补充,如果预案库中不存在相应的预案,则无法反馈用户需求。在缺少方案的情况下,用户可以根据自行需要增置预案库。

4平台关键技术

4.1数模转换技术

A/D转换器具有很多类型,一般采用逐次逼近型的A/D转换器。在信号转换的时候,多路模拟信号已经同时开始采集状态,但是如果在电平变化之后,信号还没有完成整个转换过程,那么采集的信号就可能会出现边偏差,为了使得采集信号是准确的,不出现这种以时间上面的偏差,就需要采用一个保持电路来使得采样信号能够保持一段时间,这样就可以使得最后所采到的信号数据还是之前的,这样信号就不容易出现严重的偏差,所以为了使得整个系统的测量是准确的,那么电路的采样时间应该较短,保持时间应该是选用比较长的。

4.2 RFID技术

仿真平台端口扩充了大量的通信环节与功能,这样有利于实现信号的高速传输,RFID叫做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可以在非接触的环境下实现数据的读取。RFID技术是一种比较新的通讯方案,主要是通过脉冲来进行检测带宽,这样就可以在很多地方解决无线技术的传播困难问题,因为它可以用较好的抗干扰能力来进行信号的传输,同时在信号的传输过程中损耗比较小,在短距離过程中可以有效的对于信号进行传输,最终完成识别,因此这个技术在短距离的仿真平台信号传输当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其损耗比较小,就可以使得检测设备是极为准确的,不易受其他信号的干扰。

5平台功能

利用该系统可在电子地图上对所管辖各高速公路路段的各种信息进行多种操作,如路段的设备设施查看、路况信息查看、交通气象信息查看、高速公路多种数据信息的快捷查看等,直观准确地展示各种各样的数据。养护、路政人员对突发事件可通过手机进行现场上报,也可通过3G将事件信息、视频、图片、文字等传回系统,进行处理与统一事件处理。从事件发生出发,通过远程技术发布指令,结合工作流程,对现有的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进行综合调度,到最终的解决事件。这一系列工作所牵涉到因素,都可通过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展现、处理和记录。

结语

在高速公路的仿真监控中,各种错误数据需要认真的比对和分析,从而对其进行评估,因此作为工程师应当具有一定的建模能力,使得测量效率提升,能够将相应工具在精确测量中应用,同时这样有利于实现高速公路的科学规划与城市的合理布局。高速公路仿真模拟对于其布局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对其技术进行进一步的优化。

参考文献:

[1]刘尚海.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商业模式研究[J].未来与发展,2017(08):24-29.

[2]王玉娇.指挥高速平台的设计与实现[J].北方交通,2016(12):112-114.

作者:徐宁

第2篇: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形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

(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

(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成员由农业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办公室主任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管副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副主任担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领导机构职责

(1)指导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2)确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控制级别,部署应急处置措施。

(3)向社会发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信息或公告。

(4)确认处置结果,决定解除警情。

2.3 工作机构职责

(1)受理、收集、整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信息,向领导机构报告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2)组织专家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级别建议。

(3)组织开展事故技术鉴定,提出补救措施,查缴涉案农药产品。

(4)监督、检查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汇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结果,提出解除警情建议。

(6)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

(7)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8)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和预防

3.1 监测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农药信息监测点,定期对农药产品质量、使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

3.2 应急准备措施

(1)建立完善农药监督抽查制度,及时公布农药质量状况信息。

(2)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交流。

(3)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培训,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4)对农药质量、使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防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事件分级

根据人畜伤害、经济损失、受害面积、社会影响和控制难易程度,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4.1.1 Ⅰ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5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3)发生100人以上中毒或者5000头(只)以上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Ⅰ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2 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发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0头(只)以上、5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Ⅱ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3 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3)发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者300头(只)以上、1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Ⅲ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4 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2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发生5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头(只)以上、3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Ⅳ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2 信息报告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初次报告后,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最新动态。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抄报农业部办公厅;情况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通过《农业部值班信息》报告国务院。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调查,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次生灾害,同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事故等级建议。

4.4 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由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发生Ⅰ级使用安全事故,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全国应急响应;发生Ⅱ级使用安全事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省级应急响应;发生Ⅲ级使用安全事故,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发生Ⅳ级使用安全事故,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5响应措施

(1)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落实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慰问受害群众,核查情况,指导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6 指挥与协调

(1)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应急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区域通报情况。

(2)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启动本级预案时,由于能力和条件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有效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时,可请求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7 信息发布

根据分级响应机制,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区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不同情况,按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

4.8 应急结束

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公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解除警情。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善后保障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因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致病、致残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障事发地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2)减少损失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农民积极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5.2 评估总结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析、评价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案例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6.2 技术保障

部、省、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承担农药应急处置农药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

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技术专家库,负责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技术支持。

6.3 信息保障

农业部建立农药监管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分析和公布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6.4 人员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负责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传教育与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救助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药安全使用及事故处置知识。

7.3 监督检查

Ⅰ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农业部组织监督检查。Ⅱ级和Ⅲ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监督检查。Ⅳ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监督检查。

7.4 奖惩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预案要定期评估,并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2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因农药残留超标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规定办理。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應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 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國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應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4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预案(模版)

高速公路安全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为确保xx高速公路BJ5驻地办所监理的施工标段及本驻地办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倒塌、坠落、塌方、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 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xx高速公路BJ5驻地办所监理的各施工监理单位。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xx高速公路BJ5驻地办所监理的主体工程建设安全事故、xx高速公路BJ5驻地办所监理的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有关参建单位参建职工伤亡事故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异常情况。 本预案适用单位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 机构设置

成立以驻地办安全监理机构和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领导小组为主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驻地办安全监理机构负责牵头。驻地办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BJ5驻地办,办公室主任由 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及发生安全事故系统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

四、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 组长:各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

(二) 成员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组成,并组织一支负责应急救援抢险的队伍。

五、 应急处理指挥

一) 结合本在建段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 全面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理实施的准备工作,统一调配人、财、物等资源。

(三) 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演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 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必须赶现场事件时,应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紧急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六、协调小组职责

(一) 负责本在建段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工作。

(二) 督促本在建段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三) 检查督促本在建段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指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演。

(四) 发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本在建段高速公路事故范围内的支持保障工作。

(五) 督促、检查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按责任划分进行奖罚认定和处理,并逐级上报。

七、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一) 负责制定突发安全事故日常预防工作安排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应急处理工作职责。

(二) 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应变演习,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三) 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尽快控制险情蔓延;必要时报告上级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事后,涉及单位责任的,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四) 事故单位和(或)有关主管单位(部门)应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八、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 接警后,主要领导应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 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九、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十、员工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本在建段高速项目各参建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投入到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之中去,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

一、事故划定

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一) 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 发生重大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的;

2、 因设备或机具造成伤亡人数之和在5人及以上的;

3、 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 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 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及2个以上的;

2、 职工发生中毒10人以上的。

(三)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四) 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应急处理指挥部按隶属管理、分级分工的要求、除按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五)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 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 因设备或机具造成重伤人数3人以上的;

3、 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六)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 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 职工发生中毒5人以上的;

3、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4、 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现场应急处理小组除按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其他规定范围外的相关情况均适用,包括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和异常情况。 十

二、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协调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协调小组接警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并进入响应工作程序。

(一) 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安排组织实施。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和处室各司其职,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制定应急处理安全保障措施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证事项,并监督指导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贯彻实施。

(二) 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人员、设备等;并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三) 接警后,主要领导应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四) 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员工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本项目所辖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投入到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之中去,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 支持与反馈

协调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组织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本项目所辖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应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增强职工的应急应变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以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

全面进行现状安全管理预评价和行业系统安全卫生管理整体评价,落实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的有机结合。 本项目所辖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的事故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贯工作,并进行不断完善、充实,以验证其实施过程和正确性和效用性。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问题适用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有关条款严格照此规定执行和办理,确保管理到位。 十

四、专项安全紧急预案

(一)桥梁安全施工预案

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桥梁众多,多为高墩大跨桥梁,施工作业难度大,极易造成桥梁高空坠落等突发事故,为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科学,合理的处置各种桥梁突发事故,特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1、桥梁高空坠落事故

(1)项目部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2)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打电话 “120”给急救叫中心,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2、桥梁机械伤害事故

(1)项目部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省指挥部及在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3、物体打击事故

(1)项目部成立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急救援预案。

4、桥梁其它事故

项目部应成立各种桥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合理分工,正确调配、快速处理桥梁事故的发生及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请求协助,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隧道安全施工预案

预案对隧道施工可能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主要从以下方面明确要求:一是制定不良地质施工应注意的事项及部分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穿过断层地段施工,防岩爆事故,防坍塌事故,防触电事故,通风、防尘、防火、防有害气体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及措施;二是确定应急车辆和物资储备数量;三是建立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及各若干专项组织;四是明确各级应急救援机构职责与分工;五是详细规定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六是针对特殊情况,分别制定涌水或突水(泥)应急预案、防瓦斯爆炸应急预案、坍塌应急响应预案、防火灾及爆炸应急预案等, (1)隧道发生坍塌、涌水、爆炸等险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在现场设立指挥场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坍塌、涌水、爆炸等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出危险区。

(3)副组长: 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与企业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的风险, 指导安全部门对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援措施。

(5)现场抢救组;由项目书记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救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置工作。

(6)技术处理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人员参加,公司工程部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制订其可操作性的施工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伤员营救组:由项目书记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方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8)销防灭火组:消防灭火组应由负责人担任组长,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制定灭火方案,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9)后勤供应组:后勤供应组应由项目财务、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制订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 (10)善后工作组: 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11)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12)应急物资储备

圆木、工字钢、若干根、木板、填塞短木、格栅钢架、锚杆、钢筋网、应急灯、扒钉、木工锯、大锤、撬棍、消防器材、临时发电机、空压机、电焊机、气焊设备、喷射混凝土设备、有线电话、担架、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指挥车。 (13)应急队伍

组织20人以上的应急队伍,并由综合办组织提前进行培训。 (14)应急救治(药品、器具、设备):

可供临时处置的医药卫生设备即氧气呼吸机、清洗器具、急救箱、担架等; 立即与就近医院联系,将受伤人员转移救治。 急救中心直拨电话:

第5篇:公路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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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 版 本 号: 编制单位: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2.1组织机构

2.2安全生产领导组职责 3 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机制

4 事故预防与应急响应 4.1 预防措施 4.2 应急救援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理 5.2 保险

5.3 应急救援总结报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6.2 救援装备保障

6.3 医疗卫生保障 6.4 治安保障 6.5 物资保障 6.6 资金保障 6.7社会动员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7.2 培训、演练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地方的社会稳定,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对忻阜高速公路路基第六总监办及所管辖各施工标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高速公路路基第六总监办对所管辖各施工标及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建设管理处及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总监办有关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职责,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制。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科学民主的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靠性。 2.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科学、及时、有序地进行,我总监办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监李红担任,副指挥长由安全工程师许伟担任,成员由张俊峰、候学信、郜春生等主要同志负责组成。 2.2安全生产领导组职责 2.2.1组长职责

(1)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2)制定并批准和颁布总监办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批准总监办的安全目标,并采取措施使全体职工贯彻、实施;

(3)结合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审定总监办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4)负责安全管理方面资源(人、财、物)的配备和调动; (5)确保领导小组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6)负责根据业主的指示,部署并组织安全管理工作。

2.2.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小组分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确保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3)汇总存在的问题和督促确定改进的措施; (4)确保在整个总监办内提高安全意识; (5)审批总监办总体《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6)负责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外部联络; 3.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机制

我总监办所管辖各施工标对在建设施工中应做好常态下科学的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一旦认为有发生事故灾难的可能性,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的紧迫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1 对我办监理的标段在建项目以及道路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信息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和上报;

3.2 对暴雨、冰雪、山洪、滑坡、浓雾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极其抢险救援情况进行监控;

3.3 对重大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逐级报告上一级指挥机构;

3.4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处置;

3.5 事件发生后,总监办应急指挥部应视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4.事故预防与应急响应

4.1预防措施

我总监办辖区地处五台山旅游圣地,植被茂密,易发生火灾,护林防火任务十分艰巨。

民用爆炸物品亦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对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险品的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建设管理处下发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明火和表面高温引起爆炸的预防。

在贮存、运输爆炸物品时,绝对不允许明火存在、接触明火或表面高温。

①在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不允许有烟火存在。

②电器设备,线路应保证正常良好,平时要进行重点与非重点的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接触爆炸物品的电器设备通常采用防爆型,电缆多用铠装电缆或穿入管道内使用。

③使用运输工具注意防止漏电产生电火花,或汽车排烟带出火星,通常要采取防护措施。

④防止散热,保证隔热,采取绝热保温措施。火炸药存放应与热源保持一定距离。不能过于临近,防止局部温度过高造成自燃。 (2)摩擦与撞击引起爆炸性物质时,应防止摩擦、撞击,避免周围金属间互相撞击产生火花,要使用软质材料运输包装。 4.2应急救援

(1)遇有事故发生,现场安全员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

(2)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总监办总监,总监办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应急领导小组、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迅速联系1

19、120处理事故现场。

(3)总监办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第一,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第二,抢救、营救人员。第三,保护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详细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对危险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4)总监办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等情况,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忻阜高速建设管理处应急领导小组。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包括工作包括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置等事项。其工作任务是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保证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各受灾单位应首先无条件承担该责任,随后再按责任进一步落实。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总监办及时联系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的理赔工作。 5.3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总监办及时分析与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通信以电话、传真的方式为主进行联系。当电话、传真出现故障时,应采取人员传送信息的方式进行。 6.2救援装备保障

总监办各个车辆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小组,李红负责调配工作。 6.3医疗卫生保障

我总监办已配备了足够的应急专用药品,以及和村、乡、县人民卫生医院随时保持联系,事故一旦发生后,马上组织开展医疗救护、伤员救治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6.4治安保障

总监办加强对重要场所、重要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防范保护,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治安保卫工作。 6.5物资保障

我总监办应根据实际情况,储备了足够应急物资,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以及储备情况。 6.6资金保障

总监办当做好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6.7社会动员保障

总监办应急领导小组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做好周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准备工作 ,遇到险情、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参与支援抢险。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总监办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事故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尝试的宣传工作、提高职工及周边群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演练

总监办定时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事故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尝试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使本单位员工及周边群众掌握事故灾难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第6篇:公路改造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做好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任何单位、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三)、各经理部根据本预案,应制定各标段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四)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极职责

第三条项目办成立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第四条项目粉职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第一条事故单位职责: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担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第三章报告程序

第六务突发事件报告程序、时限

(一)事件单位发生事件后按照要求,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报领导小组(项目办)。

发生等大安全事故的由领导小组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二)项目办在接到报后半小时内赶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事故报告的内容

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有关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三)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六)其他需要上报的在关事项

第八条各事故当事人负责突发事故报告,同时由责任单位逐级上报。

第四章突发事故应急救援

第九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急处理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条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施工单位均应安装工地应急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以便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第十一条应急支援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制定应急支援,并组织就近的医院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发生为灾则要求就近的消防队赶赴现场灭为等。

第十二条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相应的技术组,组织有关机构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第三条监督检查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办)担任监督主体,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面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在危险源的施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施工单位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对检查达不到规定的施工单位给予一定的和处罚。

第十四条企业自检

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在事故的部位、环节约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在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在缺陷时,由项目办及时组织修订。

第十六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公路桥梁和隧道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河口公路管理段

公路桥梁和隧道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编制目的

应对我段重要公路桥梁和隧道(以下简称桥隧)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路桥隧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红河总段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段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 工作原则

(一)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科学预防和科学抢险水平,做到安全、迅速、有效处置。

(二)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要公路桥隧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在总段、段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各站所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明确组织机构,落实应急处置的各项责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段区域重要公路桥隧在使用、维修、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隐患险情或发生垮塌事故。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河口段成立重要公路桥隧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由段党总支书记李志东任组长,技术副段长杨稳、党总支副书记何延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段重要公路桥隧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计股,由技术副段长任办公室主任。指挥小组办公室设立工程抢险组、交通保障组、救援组、专家技术组、事故调查组。

(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指挥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市重要公路桥隧重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了解公路桥隧突发事件的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向总段、地方县政府报告,通报事件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根据突发事件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办指挥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桥隧重建恢复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应急联络工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应对处置报告和建议;负责编发事故调查简报。 2 预防与预警

预防;各站所作为桥隧的管养单位,要落实桥梁管理“三个一”责任制和隧道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规范》和隧道养护规范的要求对所辖公路桥隧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范于未然。段工程部门作为监管单位应经常检查管养的桥隧管理情况,掌握桥隧状况,督促站所落实上级有关桥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预警级别;预警级别按照公路桥梁、隧道的损害程度和事故的性质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I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I级:大桥、特大桥坍塌或中、小桥坍塌造成伤亡人数达到10人以上;隧道坍塌,发生爆炸、特大火灾、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严重渗水等造成交通中断。

Ⅱ级:大桥、特大桥经核查技术状况为五类的桥梁或中、小桥梁坍塌;隧道局部坍塌,发生一般爆炸、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较多渗水等造成交通中断。

Ⅲ级:中、小桥梁经核查技术状况为五类或大桥、特大桥经核查技术状况为四类的;隧道发生一般火灾、较大交通事故、大量雨水涌入等造成交通中断。

IV:级中、小桥梁经核查技术状况为四类的;隧道一般交通事故、冰雪、长时间停电以及其它灾害事故造成交通中断。

3、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IV级预警事件发生后,段各站所要立即段指挥小组报告请示启动对应预案。

Ⅲ级预警事件发生后,市指挥小组决定启动对应预案。

Ⅱ级、Ⅰ级预警事件发生后,市指挥小组立即总段、地方县政府省公路局应急指挥小组报告请示启动对应预案。

响应程序;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站所应立即报告段应急领导小组接获有关情况后应立即报告总段应急办,应急指挥小组及相关单位立即根据各自的职责实施现场指挥,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部门应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信息发布;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事实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指挥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张家界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重大公路桥隧安全事故,当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时,由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的指挥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结束,并通告公众。

5 后期处置;善后处置,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安抚伤亡人员家属。组织制定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矛盾和纠纷。所辖公路局制定修复或重建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修复、重建桥隧。

2 事故调查;段指挥小组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应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3评估总结;段指挥小组应向上一级公路管理部门作出事故总结报告,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4、应急保障;队伍保障;段应组织具有经验的抢险队伍,负责公路桥隧抢险抢修工作。通信保障;段指挥小组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应保障畅通,应急网络的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及时畅通。市、区县指挥小组办公室配备传真机、互联网终端,利用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反映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医疗卫生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因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当地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专家进行救治。物资保障;段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救援物资,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动。经费保障;段财务经费中安排应急抢险经费,保障应急状态时经费使用。技术保障;段工计股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建立和完善桥梁管理数据库系统、隧道管理数据,及时更新桥隧状况信息。加强桥隧检测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使桥隧检查手段科学化、智能化。要加强桥梁养护工程师的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和培训,完善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市指挥小组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重要作用,确保桥隧抢险决策的科学性。

责任与奖励;对公路桥隧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不听指挥、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大丽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桥梁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大丽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桥梁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大丽指挥部安全管理办法

二 、工程概况

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联络线,是国道214线西宁至景洪公路云南境内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公路的建设对于贯彻西部开发战略部署、打通滇藏公路运输的快速通道、方便滇藏两省区的交通联系、促进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的和平与繁荣、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等重要意义。

我项目承建的十九合同段施工里程桩号为K125+200~K131+320, 线路总长6.1公里,路基土石方数量为96万立方米,共有桥梁8座(其中大桥4座,中桥4座),无隧道工程。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在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及救援,对桥梁施工可能发生的透水、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特制定本项目桥梁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项目桥梁施工安全,防范和应对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桥梁施工安全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祖大波(项目经理)

副组长:杨显峰(项目副经理)

冉华(项目总工)

组员:殷凡凡(综合办公室主任)

施雷林(安全科长)

杨勇(技术科长)

钱体飞(质检科长)

石伟高(材料科长)

何云斌(合同科长)

唐舒艳(财务科)

洪玉英(安全员)

项目部桥梁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科长施雷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项目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监督。

四 、相关职责及应急措施

1、桥梁发生透水、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灾害险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启动应

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在现场设立指挥场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透水、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出危险区。

3、副组长: 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资源满足应急需求,与项目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的风险, 指导安全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援措施。

5、现场抢救组;由项目副经理、书记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联系就近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救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置工作。

6、技术处理组:由项目总工负责,相关人员参加,制订其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伤员营救组:由项目副经理、书记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方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8、消防灭火组:消防灭火组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制定灭火方案,在发生灾害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指挥部、公司等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及时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9、后勤供应组: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制订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

10、善后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副经理、书记负责;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11、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负责上报和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指挥部、公司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五、应急救援保障

1、 应急物资:

(1)、大于Φ 10cm圆木、工 10工字钢,5cm的木板;

(2)、抽水机 4台;

(3)、安全帽、应急灯、扒钉、木工锯、大锤、撬棍等;

(4)、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沙、消防水管等;

2、 应急设备:

(1)、临时发电机、电焊机、气焊设备一套,有线电话、担架;

(2)、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

(3)、应急指挥车。

3、应急队伍(编制、培训):项目部组织 20人的应急队伍,并由安全科和综合办公室组织提前进行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知识和技术。

4、应急救治(药品、器具、设备):

(1)、项目部储备一定数量的可供临时处置的医药卫生设备即氧气呼吸机、清洗器具、急救箱、担架等;

(2)、事故发生时,应立即与就近医院联系,将受伤人员转移救治。同时与内外求助部门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项目部安全科:13529648569

剑川县急救中心直拨电话:0872-120

公司求助部门及电话:公司安全保卫部(0872- 2161786)指挥部求助部门及电话:指挥部安全保通处(0872- 2315326)

云南第一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大丽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9篇:2011公路应急预案

黄骅港开发区公路管理站

2011公路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辖区国道307线及省道沿海线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安全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市局、市处的领导下,我站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公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小组组成

组长:王春旭

副组长:张宪忠、 王树凯

成员:王东、王勇、张梦、高生辉、翟广岩、魏骁雄、刘德林、刘维政、胡云飞、张艳、李媛

在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成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三)、应急机构联系方式

应急指挥办公室电话:0317—5767986

人员伤亡急救电话:5333120

三、 预警预防机制

(一)、日常巡养

307线与沿海线的日常巡视养护、检测检查由我站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在此基础上还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建立了详细的公路巡养档案。

(二)、 隐患处置

结合307线及沿海线实际情况,选择最安全便捷的交通疏导路线,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时造成的交通堵塞等危害。

对及时发现公路安全隐患,避免恶性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接报后,要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单位,并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 应急响应

(一)、预警启动

307线与沿海线一旦发生事故,指挥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区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二)、响应程序

1、发生事故时,我站会立即报告交通局,交通局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区政府及市交通局。我站随时向区政府和市局报告后续情况。

2、我站接到事故报告的各相关责任人员需在第一时间赶到现

场,实施现场指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迅速组织、安排我站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并邀请有关专家现场指导,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导流工作。

(三)、后期处置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我站相关人员要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拟出事故报告,上报局办公室。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相关情况。

五、 应急结束

(一)、我站指挥小组会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及时向区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并告知公众。

(二)、我站应急指挥小组会整理审查所有应急资料和记录,并向上级单位做出书面总结报告。

六、 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我站从养护中心抽调56人组成公路应急抢险队伍,负责干线公路的抢修、抢险工作。

(二)、通讯保障

我站公路应急指挥办公室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在事件发生后,会保持24小时开通,以保障信息传递的及时畅通。

(三)、物资保障

我站准备车辆4台,备足砂石料、水泥、钢筋、木材、编织袋等

抢险物资,以及雨具、手电、安全帽等抢险应急用品。

黄骅港开发区公路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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