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太保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负责工作站工作的全面开展,下设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作为工作站的办事机构。
4、组织博士后到公司各业务部门学习、了解情况,必要时组织博士后参与业务部门的科研攻关活动;
5、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出站管理;
6、博士后日常管理,日常经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总额控制;
7、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
8、工作站宣传与交流工作;
9、与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联络;
10、其它有关事项。
(五)能够全脱产在工作站进行研究工作;
(六)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遵守工作站管理规定和太保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享受规定的待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为了保证科研工作时间,博士后在站期间,原则上不得申请出国,如确需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经过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审核批准,否则按自动离站处理。
第三十条 博士后职称评定按有关政策办理。
(二)在站期间与太保集团有关人员共同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署名由成果完成人员协商。
(三)在站期间非研究任务的成果,署名应为博士后本人;但该成果发表须经太保集团同意。
(四)博士后工作期满,应按太保集团有关规定,对其科研项目需保密的内容予以保密。
2008年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聘简章 太保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经国家人事部批准于 2004 年 2 月成立,致力于探索和研究金融保险改革发展和创新的应用理论。建站以来,工作站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研优势,以全面提升太保集团的整体研究水平,加快金融保险创新步伐,促进太保集团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 锐意进取,广纳贤才,努力为太保集团培养、吸引、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
工作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 2008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博士后研究课题
(一)经济资本
在全面剖析保险公司风险构成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 量化模型,合理配置资本,实现经济资本在风险管理 业绩衡量 战略和业务决策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1 、产寿险公司内部各种风险的度量方法,确定各种类型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2 、采用随机模拟的方法确定公司的经济资本;
3 、实现经济资本在资源配置、产品管理、业务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具体运用;
4 、对经济资本配置的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5 、经济资本和保监会的法定最低偿付能力要求、 RBC 的联系和区别。
(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建立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模型,提高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短期盈利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有效结合。
1 、在保险公司内部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的组织架构;
2 、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负债的久期,对资产进行配置;
3 、采用随机模拟的方法对资产负债进行管理;
4 、对资产负债匹配的结果进行绩效分析,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
(三) 保险公司成本管理
从战略管理的角度研究公司成本管理,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
1 、建立公司成本管理模型;
2 、对公司成本管理进行绩效评估。
(四) 风险评估技术在审计实践中的应用
运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理论,建立一套指标体系,帮助确定内部审计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公司,提高内审的科学性。
1 、建立对主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矩阵以及风险评估方法;
2 、建立覆盖各层面、动态的、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审计监控指标体系,包括业务、财务、营运等方面的具体量化指标;
3 、利用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审计监控指标所反映的情况,确定内部审计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公司。
(五)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通过研究国内外集团化公司人工成本管理体制,建立公司人工成本管理体系及相关研究,并研究绩效与薪酬的链接体系。
1 、建设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集团化公司人工成本管理体系;
2 、建设集团化金融控股集团的人工成本的管理机制、监控机制和预警机制;
3 、人力资本投资的效益分析;
4 、人工成本管理体系中的税收研究;
5 、现代保险企业的人力资本经营与开发对策;
6 、建立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的链接体系。
(六)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评估和控制体系研究
建立一套风险评估模型,并研究风险控制方法,建立主要风险监控指标( KRI )和预警指标,从而对保险公司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 、设计适合保险公司运用风险评估模型,需包括单个、整合风险评估模型,以及模型的可靠性问题和反馈体系。
2 、研究风险控制方法,包括:各类限额管理方法、主要风险监控指标( KRI )和预警指标、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绩效指标和考核机制。
(七)太保公司电子商务战略研究
通过全面总结、精准分析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研究判断此趋势变化下保险公司极为可能发生的变革,以提出战略准备和应对方案的方式为太保集团电子商务战略决策提供支持。
1 、国际金融保险业电子商务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
2 、国际金融保险业电子商务趋势变化对未来保险公司发展可能引发的变革。
3 、国际、国内电子商务行业领导企业对未来电子商务形势的研判。
4 、太保公司根据电子商务趋势变化所应做到的战略准备及应对方案。
(八)连接函数 (copula) 在非寿险风险管理的运用
开发一套连接函数 (copula) 工具和算法,用于以下一些方面:
1 、连接函数 (copula) 在出险频率和出险幅度分布及赔付率的估计;
2 、连接函数 (copula) 对各险种风险相关性和叠加性的评估;
3 、连接函数 (copula) 在定价、承保、理赔、销售及投资等各环节结构变化及流程改变的风险管理;
4 、连接函数 (copula) 在保险责任的动态分析及自留比例风险评估的评估。
(九) 寿险产品体系构建模型
通过比较分析国际寿险公司和中国国内寿险公司的产品体系,结合宏观、微观等经济环境,得出构建寿险产品体系的标准以及产品体系中产品评估的指标。
1 、构建合理寿险产品体系架构的标准或指标;
2 、根据确定的寿险产品体系架构标准,评估我司现有产品体系架构的合理性并提优化建议;
3 、开发新产品时如何与公司产品体系合理有效结合;
4 、建立产品评估指标体系,产品退出标准和提出影响。
(十) 保险公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问题研究
对国外保险公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公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途径和风险控制。
1 、保险公司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途径;
2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特性的影响;
3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对保险公司风险收益结果的影响;
4 、控制和防范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所产生的风险。
按题招人,一个课题拟招收一人。
二、招收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无不良经历;
2 、近年来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将于 2008 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40 岁以下;
3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
4. 具备全脱产在本站 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三、 申请 博士后需提供的材料
1 、博士后申请表(请贴近期 2 寸免冠照片);
2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即将毕业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两位相关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4 、拟报课题及研究计划概要( 3000-5000 字);
5 、三篇学术研究代表作。
太保集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以及优越的科研工作和专业实践环境。了解太保集团具体情况请浏览太保网站。有意报名者请于 07 年 12 月 30 日前 将《博士后申请表》、《专家推荐信》等上述相关材料寄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请注明“博士后应聘”)
上海市银城中路 190 号 邮编: 200120
联系人:钱江 联系电话: 58776688 - 2330
太平洋保险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中国太平洋保险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总部设在上海,成功在A股和H股上市,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和长江养老保险等专业子公司,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
公司名称: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地点:
上海
成立时间: 1991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
保险业 公司性质:
上市公司 公司简介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07年、2009年分别在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企业文化
中国太平洋保险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使命,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以“推动和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为经营理念,不断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太平洋保险 规模经营
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和长江养老保险等专业子公司,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为5706亿元。
中国太平洋保险实施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转型,针对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推出差异化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区域策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通过6000多个分支机构,8.2万余名员工和32多万名产寿险营销员,为全国7000万客户提供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在内的全方位风险保障解决方案、投资理财和资产管理服务。 公益活动
中国太平洋保险努力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战略与业务运营,开展富有成效的社会公益实践,以实际行动履行企业公民的职责。积极开展关爱孤残、捐资助学、扶贫赈灾等公益活动,每年组织志愿者前往儿福院开展义工活动,建立了60余所希望小学并开展爱心支教活动,在5•12汶川地震、4•14玉树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踊跃捐款捐物,帮助受灾地区渡过难关,连续五年被为“中国最佳企业公民”。
面对多种挑战与变化,中国太平洋保险将把握机遇,稳中求进,奋发有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转型为主线,坚持“稳增长、有服务、防风险、促转型”的经营策略,通过行之有效的战略牵引与传导,推动实现一个客户、多点接触、全面保障、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进一步发挥综合保险集团的整体优势,促进本公司价值的可持续增长。 奖项荣誉
1、2011年7月8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了2011年世界500强榜单,中国太平洋保险凭借优秀的业绩和雄厚的实力首次入榜,排名第466位。《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主要依据公司收入和利润等指标,中国太平洋保险2010年保费总收入为人民币1396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5.6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4.9%和16.3% 。
2、2010年,被第七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授予“2010中国保险业杰出品牌建设奖”;被凤凰网和凤凰卫视评为“2010年最受喜爱的保险品牌奖。
3、2010年,荣获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与香港浸会大学颁发的“2010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2010董事会奖”
4、2010年,荣登“2010第一财经•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荣获“杰出企业奖”。
太平洋保险
5、2010年,连续第四次在《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商业评论》组织的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获评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奖。
6、2010年,“乐行天下”品牌活动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与Interbrand联合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最佳品牌建设案例”评选中被评为“中国最佳品牌建设案例”。
7、2009—2010年,连续两次获中国证券报评选的“上市公司金牛奖综合百强”。
8、2010年,入选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第208位。
9、2010年,福布斯(中文版)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第10名;连续第6次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品牌价值500强。
10、2010年,连续第2次入选美国《福布斯》全球 2000 强上市公司前500强,排名第460位。2009 年排名第326 位。
11、2008年,获得第一财经日报价值榜品牌传播奖、财经风云榜中国保险业杰出品牌建设奖、“读者文摘信誉品牌”中国大陆地区保险公司类别金奖。
12、2008年,获得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治理奖、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奖,并获得财经风云榜最佳投资者关系上市公司奖。
13、2008年,在由金融时报社举办的“首届中国金融业呼叫中心行业评选”活动中, “客户服务中心95500”被评为“金融业最佳客户服务中心”。
14、200
7、2008年,两次获得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颁发的人民社会责任奖。
15、2005年,获得中国质量协会授予的“中国质量鼎”、“中国用户满意鼎”。
16、2000年—2005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多次被“商业创新方向”国际组织授予国际质量金星奖、白金奖和钻石奖。 下设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按照产、寿险分业经营的要求,在 1991 年 5 月 13 日 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开展产险业务的基础上,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于 2001 年 11 月 9 日 注册成立,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 73亿元。 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司承保业务涉及电力、汽车、机械、化工、电子、水利、建筑、桥梁、公路、航天航空、船舶、以及高科技产业等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公司在 1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50 多个主要港口城市聘请了保险检验、理赔和追偿代理人,并与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有关机构建立了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公司在全国拥有40 家分公司, 2200 余家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以及包括万余名销售代表在内的直销团队。
公司按照“集团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基本要求,在“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思想指导下,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积极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2010年,实现保费收入 516.22亿元,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公司市场占有率达到 12.8%,主要经营指标在产险市场上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 1991 年 5 月 13 日 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基础上,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设立。公司于 2001 年 11 月注册成立,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 23 亿元。 2007元,公司实现保费收入为506.86亿元,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在中国人寿保险行业排名第三,市场占有率达到10.2%。 太平洋保险公司坚持 " 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 " 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公司目前开办险种 150 余个,覆盖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领域。公司积极打造专业化、高品质的服务品牌,不断完善 95500 全国客户服务电话系统和 " 急难救助服务计划 " ,认真履行保险责任,切实保障被保险人利益,有效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公司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国的销售服务网络,营销、直销和银行代理三大渠道的销售体系逐步发展壮大。截至 2007年底,公司在全国共设有 32 家分公司、 3260 个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拥有 3.3 万名员工和 17.5 万名营销员。同时,与一批专业、兼业代理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9 日 正式成立。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注册资本为 2 亿元,总部设在上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以“专业、稳健、服务、卓越”为经营理念,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 2006 年末管理资产总额超过 1700 亿元,是我国第三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以客户利益至上为宗旨,建立了完善的委托资金管理机制,以充分保护客户利益、公平对待每一个委托人;对委托资金分别设立帐户、封闭运作,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在投资决策上与委托方充分沟通,提供个性化投资服务。
目前公司员工 65 人,投资专业人员均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其中, 11 人获得博士学位, 10 人获得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资格, 14 人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
公司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目标为:“建设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科学、风险控制严密、服务效益优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国一流的综合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境外子公司,于 1994 年 4 月在香港成立,注册资本为 1 亿港元。
公司经营一般保险业务,主要为社会各界提供下列保险服务:火灾保险、安居保险、运输保险、盗窃保险、现金保险、商业综合险、雇员赔偿保险、家佣保险、汽车保险、旅游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综合险、安装工程综合险及其它各种特约保险等。公司积极发挥中资企业的优势,竭诚为广大港澳同胞提供服务。
公司坚持 " 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 " 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开拓,稳健经营, 2007 ,公司实现保费收入 1.85 亿港元,实现净利润 0.17亿元。
公司将充分发挥内地与香港联动的优势,秉承根植香港、服务大众、以客为尊的宗旨,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的保险服务。 特色业务
2009年12月3日 中国太平洋保险航运保险事业总部在上海揭牌成立,太保将对航运保险实施专业化经营,这也成为中国保险业内首家航运保险事业部。 据了解,中国太保的航运金融保险事业总部将对航运保险业务实施一体化管理、实行纵向到底的航运保险业务经营体制,主要经营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海事责任保险和海事担保等。 太保产险销售总监兼航运保险事业部总经理金鹏介绍,2008年,太平洋产险航运保险保费收入16.47亿元,市场份额超过15%,居市场第二位。 太保相关人士表示,太保已经确立了把航运保险作为重点业务发展的战略,在业务、财务政策上将给予重点扶持。 相关新闻
为“7.23”温州动车事故开通绿色通道,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队
“7.23”温州动车事故一时震惊全国,死亡人数35人,受伤人数达到192人,对每一次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得知该消息后,纷纷启动应急预案。由温州保监分局牵头,“7.23”动车事故保险理赔打破公司界限,分工协作,由8家主要保险机构牵头,定点联系8家救治医院,在医院建立现场业务受理点。附一医、附二医、康宁等大医院都有设点。
太平洋保险相关负责人说,7月23日晚,D301次列车与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后,太平洋保险在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做好出险客户的理赔准备。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和寿险浙江分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连夜派出调查人员到温州当地各大医院走访排查,设点提供保险理赔咨询。与此同时,太平洋保险通过官方微博、网站、温州广播电台等渠道公布客户服务热线,告知客户既可提供出险报案,也可以寻求帮助。
太平洋保险还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队,紧急抽调公司员工组成专业施救队伍及20多辆汽车投入救援服务活动,为需要帮助的受伤人员和因动车事故来温州寻访亲友的客人提供援助,并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到临时安置点、医院义务接送死伤者家属。
截至7月25日上午9时,太平洋保险已查明有17名客户在7.23动车事故中出险。目前,太平洋保险已经做好理赔准备。
保险小常识(太平洋)
一、 什么样的保单可在我站直接维修?
1)承保公司为太平洋保险公司海淀支公司。
2)保险单在有效期之内
3)所修项目在保险责任之内。
二、 保险项目的理解及注意事项?
1) 三者险:用于赔偿由于被保险车辆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2) 盗抢险:只赔偿整车的盗抢,部分零件丢失不在赔偿范围(如:立标、CD机、轮胎,后备箱锁被撬,盗窃未遂等)。
3) 车损险:用于赔偿由于被保险车辆自身责任造成的本车辆维修费用。 a) 轮胎单独损坏不赔,由于爆胎引起的事故,可赔偿轮胎以外的损失。 b) 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c)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或无法证实经过的自付30%
d)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客户,应当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保险公司提出,应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勘察定损,定责。
e) 高空坠物或石击造成损失免赔30%(玻璃单独破损除外)
f) 第四次出险免赔5%,第五次出险免赔10%,第六次出险免赔15%,最高15%。
4) 不计免赔:未上本险,出险后保险公司会有一个20%以下的免赔额度。上本险后百分之百赔付(限前三次)。但是由于三者原因造成本车损失而三者找不到的情况,最高只赔付50%。
5) 玻璃单独破损险(国产车统一上国产玻璃):指风档玻璃及车窗玻璃(包括天窗玻璃)的单独破碎,此险种无免赔, 如被砸需派出所证明。
6) 无划痕险。
7) 车上人员责任险:用于偿付在被保险车辆自身责任事故中造成的车上人员受伤的医疗费用。(可建议投保司乘意外险)
8) 自燃险:仅造成电路,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不赔。人工供油或高温烘
烤造成的损失不赔。
9) “责任比例”(上了不计免赔后)
全部责任100%赔付
主要责任70%赔付
同等责任50%赔付
次要责任30%赔付
三、 办理保险修车需什么手续?
1) 驾驶员的驾照
2) 车辆行驶本
3) 车主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公车需带单位公章
4) 保单
5) 证明或裁决书
四、 发生单方事故怎么办?
1) 如果为严重的单方事故,应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出现场。并
向警方报案,由其出具裁决书。携带必要的手续直接来我站定损维修
2) 如果为轻微事故,可在预约后携带必要的手续直接来我站定损维修
3) 如果发生严重托底,必须保险公司勘查现场并警方出具证明。
五、 发生双方事故怎么办?
1) 本方全责:应立刻向保险公司和警方报案,由警方开据裁决书。如果是
轻微事故也可以使用简易裁决书的方式,双方车辆一起到我公司进行定损,维修,三者车(非别克车)定损后自行维修。
2) 同等责任:由警方开据裁决书后各自向自己的保险公司及时报案,双方
车辆需分别到双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定损后本方车辆在预约后携带手续来站维修,按定损单结帐取车。
3) 对方全责:去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如价格合理,在预约后可来我站付费
维修,然后由对方报销。
六、 发生严重故事,车不能开怎么办?
1) 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派车将事故车拖至就近定损中心,车
主不必支付拖车费用。
2) 在保险公司同意后,自行雇车拖车至我站,费用由保险公司报销。但保
险公司只报销一次的拖车费用。
七、 车在外地出险怎么办?
1) 立刻报案,如在外地修理,保险公司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代勘查定损,
或派人去查勘定损。
2) 如不愿在外地修车,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回京修理。
3) 如果出险地点在北京周边,车辆已不能行驶又想拖回本地修理,保险公
司会与其商定托车费用,自行租车拖回,超出约定的拖车费由车主自费
八、 出险报案的时效
1) 应在48小时以内报案。
九、 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95500
附加旅程延误保险(2011版)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本附加险合同作为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时,由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罢工、劫持或怠工及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而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迟,且延误连续达到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时间段,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延误的时间计算以下列两者较长者为准:1)自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订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搭乘由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安排所提供最早便利的替代公共交通工具的开出时间为止; 或 2)自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订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被保险人搭乘替代公共交通工具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若被保险人有连续的接驳航班或轮船,因上述事故而导致不能顺利乘搭计划接驳之航班或轮船,其轮侯的时间不可累积计算。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主保险合同列明的各项责任免除条款均适用于本附加险合同,若主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与本条款有相抵触之处,则应以本条款为准。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旅程延误或造成任何下列损失,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被保险人非以缴费乘客身份搭公共交通工具;
(二) 国家机关的执法或司法行为;
(三) 被保险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所属的承运人破产或倒闭;
(四) 被保险人主动放弃搭乘承运人安排的的替代交通工具;
(五) 被保险人未能按预定行程办理登记手续;被保险人办理完登记手续后,未能准
时登乘公共交通工具(由于本附加条款保险责任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未能准时
登乘除外);
(六) 被保险人为该次旅程预订公共交通工具时已知已存在可能导致旅程延误的情况
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其他工人抗议活
动,以及当时已经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
(七) 直接或间接由流行疫病或大规模流行疫病爆发引起的延误;
(八) 被保险人未能从原计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处取得旅程延误时数及原因
的书面证明。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两种。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是保险人对每次旅程延误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是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累计承担旅程延误事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七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金申请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交以下证明和资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保险金申请人填具的索赔申请书;
(2) 保险单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正本;
(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 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文件正本,包括事故发生
日期、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原因、延误时间及最早可供被保险人搭乘的其他公共
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编号;
(5) 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原件;
(6) 若是商务旅行,需被保险人的雇主提供的被保险人公务出差旅行的证明;
(7)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
其他证明和资料。
释义
1、 公共交通工具:
指领有当地政府主管部分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以下交通工具:
1) 公共汽车、长途汽车 、出租车、渡船、气垫船、水翼船、轮船、火车、有轨电车、
轨道列车(包括地铁、轻轨及磁悬浮列车);
2) 经营固定航班的航空公司经营的来往商业客运机场的定翼飞机;
3) 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且往来商业客运机场之间或有营运执照的直升机站之间营运的直升飞机;
4) 按固定路线和时间表营运的固定机场客车。
公共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若上述所列的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用于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均不符合本附加条款中“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义。另政府、企业及私人包机亦不在公共交通工具定义之内。
2、 自然灾害:
是指雷击、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突然下沉下陷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但不包括地震、海啸。
3、 恐怖分子行为:
是指声称或未声称其以取得经济、种族、民族主义的、政治、人种或宗教利益为目的,无论是否宣布该利益,而对任何自然人,财产或政府实施的任何实际或威胁使用武力或暴力直接造成或导致其损害、伤害、危害或破坏,或危及人类生命或财产的行为。抢劫或其他主要为私人利益的犯罪行为,或任何主要起因于受害者与加害者之间先前的私人关系的犯罪行为应不被视为恐怖行为。恐怖分子行为应包括任何由当地国家政府证实或认定为恐怖分子行为的任何行动。
本附加条款的未解释名词,均以主险的名词解释为准。
班级:金融1111班
姓名:张静
学号:1111014126 太平洋母婴安康保险
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女性保险 投保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全残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全残的鉴定应在疾病治疗结束之后,由双方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作出。如果自分娩结束之日起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 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三、共同被保险人(无论一胎或多胎)在分娩过程中身故或在分娩结束之日起7 日内身故,本公司按该共同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共同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共同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或共同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或其家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治疗的行为。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分娩结束之日起第15日的24时止。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保险费按份计算,并按以下不同情况确定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一、经身体检查,情况正常的被保险人及共同被保险人,每份保险的保险费为人民币22 元。每份保险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 元;共同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如共同被保险人为多人(胎),保险金额由各共同被保险人均分。
二、经产前检查已确诊胎儿死亡或听不到胎心音的被保险人,每份保险的保险费为人民币18 元;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 元,无共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
三、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四、投保人应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赔偿问题:
进入指定医院等待分娩的孕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的胎儿(婴儿,下同)为连带被保险人。
您可获得:
----身故保险金:一旦因分娩或意外伤害以致死亡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如果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的,我们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连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连带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分娩以致死亡的,我们按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核保要素:
一.生理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年龄。年龄是影响生育的首要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妊娠满35周,经产前检查,身体健康、情况正常的孕(产)妇及其胎儿(新生儿)。孕妇年龄在正常的生育范围之内,如果是高龄产妇就相对危险。
2)性别。性别是仅次于年龄需要考虑的因素。一般情况下,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除在妊娠期间外总是要高于男性。这是一款针对孕妇的保险,对母婴均提供保障。
3)健康状况。一个人的健康状况对生育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一因素当中,首先得注意既往病史。过去曾患过某种疾病或由外伤都成为既往病史。疾病的出现使得死亡率可能增加。体格是否适度、血压值、心跳频率等是否正常。因为这些的正常与否预示着种种疾病的有无或将来疾病发生的可能性等等。此外,今天的健康已不仅仅局限于身体无病的物理状态,同时还包括健康的行为、良好的心理状态,健全的性格等等,因为不健康的行为,不好的心理状态,扭曲的性格,同样会影响生育。
4)家族史。家族史包括家族病史所涉及的家族遗传和某些疾病遗传倾向。人的生理病理的生命现象通常受到基因的影响,尤其是家族遗传基因的影响。
5)投保前前检查。要求投保人通过指定医疗机构或专门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是为危险的第二次选择。在这一阶段,体检医师一是听取被保险人的告知。在听取告知的同时,还要适当地进行询问,以加深对信息的了解程度。二是进行身体检查。就是对被保险人身体状况进行物理检查。在检查当中,必须确定被检查者是否为被保险人本人;
6)孕前体检报告。这作为投保人的书面证明之一,是为危险的第一次选择。 二.非生理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职业。职业按其危险度可分为事故危险职业、健康危险职业、工作环境危险职业。在核保时,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了解被保险人职业时,必须了解其所从事职业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种及工作性质,以确定其所属哪一类职业,然后再确定是否承保或费率。 2)嗜好。在这里,嗜好主要是指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尤其是毒品的滥用等等。这些都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胎儿的健康。现代生活条件,嗜好的存在与否对母婴的影响越来越大,这已成为核保时不能不关注的因素。
3)环境。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主要是居住环境、工作环境等。社会环境则包括人际关系、周边社会状况等。环境对人的影响已是众所周知,好的环境对人的生存与发展无疑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而恶劣的环境势必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所以环境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核保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4)经济状况。这一方面要从投保人来看,看他是否有足够的收入来承担保费。这一因素的考虑,也是基于避免出现道德风险。核保人员必须接到保单的时候,应根据所投保险金额是否与其年龄、职业、婚姻等尤其是经济收入是否相符。一般参加保险人员,对于所要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都有明确地认识,如果险种与保险金额出现明显的不相符,那么此时的重新审核是十分必要的。
5)投保动机。顾名思义就是投保者参加保险的目的。它主要考虑是否存在道德风险问题,这主要可以结合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嗜好、以往纪录、有否隐瞒重要信息以及投保险种交费方式等方面予以考察。
6)保费缴纳方式。一般而言,保费的缴纳方式是采取自愿的方式,它一般不影响保险合同的实质内容。但在实务中,缴纳方式仍是作为是否存在道德风险的判断依据之一。如果投保申请选择趸交的时候,道德风险相对要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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